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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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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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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及其哲学基础批判
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 及其哲学基础的批判作者: 单位: 行者龙厚平 广和律师所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1、首先明确物质、精神、关系、存在等概念 物质是世界的构成者,是有质的单位,是时空的占有者,是可分析也可综合 的对象。 精神是泛指人(也属于物质的范畴)的心理活动。 关系是指物与物之间的联系、作用和评价,是考察物存在状态的参照系。 存在是人的精神意识到的对象或者可意识到的对象或者假定为意识对象的 “自然而然” 。故我们可以说某物质存在,也可表达某精神存在,还可指某种关 系存在。 2、关于世界和人的描述 世界是物质的, 物质是以运动的方式而存在的。人的精神是人运动的最高方 式。人的存在也是通过运动方式而显现,但我们作为人考察自己的存在,发现除 了与其他物同有的自然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等)存在方式外,还有我们 认为与其他物不同的精神方式(心理活动)而存在,且我们人类的主要活动是在 心理活动的主导下完成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是人的最高存在方式。 3、经济基础 它是人在社会生产之中的相互关系,是围绕物质财富而产生的占有、生产、 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但它仍然是属于关系的范畴而不是物质的范畴。这种关 系是人存在状态的一个参照系, 但不是人存在状态的唯一参照系。人在这个参照 系中仍然以精神(如需要、情绪、主张、思考等)为最高方式而存在,指导或主 导行为层面的运动(如劳动、获得、占领、反抗、斗争等) 。把经济基础悄悄地 等同于物质财富是形成现实主流错误的根源。 4、上层建筑 它也是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只是这种关系围绕的核心不是物质财富而是权 力。 这种权力的根据是人们在相互斗争中使用的或形成的暴力和威望。上层建筑 梳理人们的关系,解决人们的冲突,让社会得以在较好的状态存在。 5、上层建筑的作用对象 通常人们认为的社会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 所以把上层建筑视为建立在经济 基础之上,并认为受经济基础的决定。这里发生了两个错误: a、把经济关系当做社会关系的主要部分进而忽视其他社会关系。 ※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因人们之间的运动(主要表现为社会活动)而产 生, 而人们的社会活动又受人们的心理活动指导或主导。人们的心理活动有基于 物质需求的活动,也有基于安全的、情感的、认识的、评价的等心理需求而产生 的诸如爱、审美、信仰、崇拜、尊重、责任、征服等社会活动。虽然这些社会活 动也可能与物质财富有关联,但也有很多是无关联的。 ※人的需求表现为多层次, 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所说的那样,较高层次的 需求往往可以给较低层次的需求以价值指导,但人们从往往把这种“低――高” 关系简单而武断的理解为“先――后”关系。这是形成现实主流错误的又一个根 源。 b、把上层建筑实质上对经济基础的“管住” ,随意地延伸一下解释:什么样 的受管对象决定了什么样的管住者, 进而把上层建筑表达为 “决定于” 经济基础。 ※什么样的受管对象确实需要不同的“管”的思路,但不能由受管者决定管 理思路吧。 所以, 这应当准确的表达为 “对象适合” 关系, 而不能表达为 “决定” 关系。因为“决定”是与选择、意志自由、方向和策略等词义相联系的。而“对 象适合”是与情况、特征、规律这些词义相呼应。 ※即便“对象适合”的表达,也还要往前继续理解,因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 础的“管” ,其目的并不能仅仅理解为遵从某些人的意愿,仅仅维护社会关系的 现状。社会关系是全体成员的关系,上层建筑是这些全体社会成员不断“斗争” 的结果,这个“斗争”和“管理”的过程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的参与。所以, 从哲学上讲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 就不能仅仅从某个社会阶层或集团的角 度,片面理解而打上阶级印记。抛开“阶级印记” ,我们就应该看到,上层建筑 的历史是人类社会存在状态的发展历史, 上层建筑总体上是追求和维护较好的社 会存在状态的。 二、哲学基础批判 哲学不应是一幅深奥的高傲的面孔,而是在每个平常人之间的思想交流中的 精髓。 一切思想都可以从“历史” 和“建设”两个维度反思。 1、世界观: 世界是物质的, (物质具有无限性多维性、 有限时空性、 丰富性、 具体性、 区别性、 可抽象性) , 物质是以运动的方式而存在的。 (运动具有无限联系性、有限效能性、丰富性、具体性、区别性、抽象的原动 性) 人是世界万物的一种,其精神(思维、心识、意识)是人的运动的根本的、 最高的方式。物的运动方式多种多样,如距离移动、物物碰撞、化学反应、光合作用、新陈代谢、 原子聚衰等等,每一种物有其运动的最高的或根本的方式。物质由于运动而必然的普遍联 系、变化发展、链接层构。世界万事万物为什么会联系在一起,这就说明了世界本是一, 而且永远是一,一个整体,无限的统一。我们只能想象在世界中,而无法想象在世界外, 即便你认为世界是上帝的创造,我们仍然可以把上帝统一在世界中,就像把国王统一到王 国中一样,只是给了他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从一到多,从整体到个体,不是一个生出的 关系或者说母子关系,而只是一个“维”的过度关系,因为每一个个体,也是一个无限的 世界。1)维度――有限和无限 我们一直以来的认为是: 所见为有限, 不见为无限, 其实有限和无限是一个 “融 摄” 关系, 所谓一微尘有世界, 一瞬间含永远。 我们如何认识甚至把握世界呢, 我们首先总在一定的 “维” 中, 才能确定认识及认识的结果, 才有有限的可能, 也因了“维”的作用,我们才能区分出有限和无限。抽掉这个“维”,说世界 是有限的或者说世界是无限的均不成立。世界就是世界,无所谓有限无限,我 们一旦要分出个有限无限,就进入了一定的“维”之中。而我们是否可能用通 过这个“维”来认识世界呢?那大家可以试一下,我是做不到,因为的意识一 旦展开,就在时间和空间这样的维度中。 2)二元对立 我们一直以来总是从个人的立场来分析人的认识(意识),其实我们的认识不 只是一个个体的问题,离开人类的、进化的角度来谈认识,是断章取义。整体 和个体其实就是一个“维”的问题,不存在绝对的个体。由于每个人首先是从 自己这个个体来面对世界,便把自己从世界中抽出成为一个主体,反过来与世 界打交道。这样“维”的问题便抹掉了,二元对立便产生了。哲学的思考,如 果不通过“维”回到整体去,便不可能解决哲学的困境。人类的认识,常常只 是人的认识,而脱离“类”这个“维”的范畴,故常常产生个体沙文主义而陷 入怀疑论、独断论等困境。 3)所谓先天或先验 逻辑或理性能力不是人的先天的意识形式,而正是人类长期认识经验的结果, 是长期认识实践中整理出来的套路。人的意识是通过两个途径继承下来:一个 是文化上的积累,一个遗传上的进化。每个历史阶段的哲学都是这样积累和进 化的结果,具有历史的合理性,而人类的历史进程会导致没有哪种哲学永远是 真理。 2、本体论 我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但不由此得出唯物主义的观点,说物质是第一性的, 意识是第二性的或派生性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意识是人的运动的最高方式,属于 运动范畴,而物质和运动是统一不可分割的,物质的存在是通过运动而实现的, 通俗点说,没有运动(包括人的精神或意识活动),就谈不上存在,也谈不上物 质;反过来,说物质,就说了存在,就说了运动。对于人这种物来说,物质和精 神两者无所谓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 物是存在的,是以运动的方式而存在的,但存在不等于物,而是一种根本的 状态描述,与此相对的是不存在,是虚无。尽管说存在不等于物,但离开物,存 在本身也不可能存在。 有时候我们说物的存在,有时候我们可以说物与物的某种 联系、关系、影响等等存在。所以硬要把存在当做“在” “是” “有”的等主体, 是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的。 3、认识论: 世界万物通过运动无限地相联系,而物与物之间运动效能又是具体的、有限 的。人以运动(最高运动方式是意识)联系万物,意识充于其与万物之间,但意 识的认识范围和效能范围 (把握世界的范围) 是有限的, 尽管这范围在不断扩大, 但世界万物是无限的, 人不论何时其认识范围和效能范围总是有限的,超出认识 范围的世界,人只能通过假定或信仰去联系(打交道),这说法和不可知论和怀 疑主义是有根本区别的。 所以人绝对不能自视为世界的最高级物,意识也不可说 是世界万物运动的最高方式。 4、原动论: 物理学上探究物体的运动和哲学上说世界万物的运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前 者是后者的具体表现之一, 牛顿曾困惑物理学上的原动,最后用上帝的第一推动 来解释, 我不能解释原动, 只能言说世界是物质的, 物质是以运动的方式存在的, 但是原动是有意义的说法,对人来说,原动就是本能,这种本能是不能否定的, 除非否定人作为万物之一的存在。 运动产生不同的状态, 不同的状态产生不平衡, 不平衡又是推动运动的能源。 人的需要也是一种不平衡的表现。但这种不平衡是永远弥合不了,因为弥合了又 马上因为物的运动而产生新的不平衡。所以不平衡并不是运动的根源,只是推动 者,只是运动的状态描述。运动的根源就是运动,因为运动是存在的方式,是世 界(万物)的本来,是哲学的最后一堵墙,如果还要往前探究,只能借助宗教。 5、哲学的目的: 找到人安身立命的根基。 卢梭言: 人是生而自由的, 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 人的生存现状是苦乱沉迷的 (如自由电子一样的无规则运动,也许这是原动的原 状),其原因众说纷纭,基督教讲原罪,佛教讲无明贪恋之识,马克思主义讲生 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其实乃是由于物的运动造成物与物关系的紧张在人心识 中的另一种说法,如果要对这种苦乱沉迷(紧张关系)归责的话,只能归责人的 原动――本能。哲学的任务便是(通过智慧)找到并理顺运动中紧张的物物关系 的办法。 思想是人类前行路上的灯,任何一盏灯都照不到尽头。 6、“我思故我在”: 把意识归为人作为世界之物的运动方式中的最高形式, 而运动是物质的存在 方式,这样一来便消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矛盾。再来看关于“物质――意识” 关系的全部哲学、宗教等思想观点,就不会坠入雾中,同时“主体――客体”、 “心――物”的对立就冰雪消融了,这里没有别的,只是人通过“心”这种最高 运动方式与其他人以及除人之外的物发生联系,同时,人通过“心”这种运动方 式表达出、凸现出人的存在,故曰:我思故我在。 7、怀疑论: 一直以来, 我们总在想, 这个世界的本源是什么?我们认识的世界是不是世 界本身?我们能否认识到世界本身?这便是怀疑论。怀疑论者把认识(意识)和 存在(包括人在内的世界)之间的关系对立化了,事实上,除非否定这个世界, 除非否定人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不然,就应顺理成章地承认人与物的关系只是 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的关系,即物与物的关系。 我们知道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在运动中必然联系着、作用着、变化着、发展 着。而人是特殊的物,是意识中的我们自己。人与其他物之间不仅如上在运动中 联系着、作用着、变化着、发展着,最为重要的是我们从根本上是通过意识(认 识、意志、感情)这样的运动方式与其他物以及自己之外的其他人联系着、作用 着、变化着、发展着,这是人独特为人的标志。 所以追问物质第一性还是意识第一性是荒谬的, 而探问人认识的世界是不是 世界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巴门尼德的话也许更易接受,他说:“存在是唯一的, 思维和存在是同一的。”实践论者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尽管说得很聪 明,但高明不到哪儿去,与其说是认识论不如说是策略论。狭义来讲,实践论弱 化了思维对真理的认识能力, 也间接地表达了对人们思想交流讨论的可能性的怀 疑,因此又成为另一种怀疑论。况且,实践是在具体的条件环境下历史活动,真 理是物质之间抽象的关系, 这种检验本身是靠近真理的尝试,有些事物甚至是不 宜尝试或不能重来的。 广义来说,实践是人类作为世界万物之一的运动存在的统 称, 意识也必然含在实践中, 这种意义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于废话。 8、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不是物,而是一种关系,上层建筑亦如是,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也 是一种关系。用“决定”一词描述一种关系是危险的,尽管关系的一边可能起更 重要的作用, 这种描述极易产生主观武断和权力依附。 中国的改革先是经济改革, 然后逐渐进入政治领域,是以上述决定论作指导思想的“稳妥”的做法,其利在 何处尚不说, 弊却很了然: 成了某种权力的屏障。 决定论对自由、 民主、 人权 (尤 其是少数人群、边缘人群的人权)总是一种威胁。因为无论如何,总能以“国情 如此”作“解释”。 9、社会观: 社会的存在形态和存在方式,类同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一对范畴,通常 说社会存在是物质性的, 社会意识是精神性的,前者和后者是决定和反作用的关 系。我认为这是一种很有缺陷的表达。正如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是物质的存 在方式),意识(或精神等类同范畴)是人这种特殊的物的最高存在方式。人结 成社会,当成一个整体,无可非议,这个整体也可以当做一个物来看待,那么社 会意识(人们各种有关于社会的观点、看法、要求、习惯等)同样不能视为物质 的对立面,它只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范畴。 把社会意识形态当成社会存在形态中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是把 “物” 与 “物 的存在形式”混为一个集合的错误。如果我们讨论社会存在,是可以分析他的存 在形态的, 可以从生产力、 生产关系 (最好不要又称为经济基础) 、 社会结构 (最 好不要称之为上层建筑)三个层面看待,其相互关系可以把 “决定和反作用” 修改为“支持、使适合和推动、阻碍”。而社会意识或社会意识形态是贯穿于此 三层面中的,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如果社会观建立在人的经济性本质规 定上,也就是把人当成唯利是图的人。而我理解的人是动物性(含经济性)、社 会性和超越性相结合的内在本质。 10、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强调物质,强调客观实在性,把意识视为人脑的机能、对物质的反 映并称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这种描述并没有给意识定好位,倒给形形色色的决定 论开了道。 把意识排除在运动之外,是受自然科学的影响而对运动作狭义的理解 的结果。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离开意识,人不能成其 为人,所以说意识是人根本的、最高的运动方式或存在方式。唯心主义“似乎” 看到意识作为人存在的根本、最高方式,而高扬意识的地位,实际上也是高扬了 人的地位, 如普罗塔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这样难免把意识或者夸大成主观唯 心主义,或者把它神话为客观唯心主义。两者都没能正确地、辩证地、圆满地摆 正物与其运动的关系。 11、人生: 世界万物无他选择地以运动的方式存在着,而运动由于无法追源,我只能设 定一个源――原动,对人来说,这原动便是本能(含欲望、需要、兴趣、向往等 涵义),又由于运动具有多方向性,故同时在运动过程中又是必然与其他物发生 关系,因此造成物的运动的方向、方式、对象、过程、结果等范畴,这些具体的 范畴便形成了人生丰富多彩的内容,喜怒哀乐、成败得失尽在其中。 12、人的主体论 人生是人存在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仅仅是从可认识的角度说,或者是指通 常意义上的生命过程。而从宗教上说,人生可能还有起源和归宿上的无限世界。 可认识的人生和世界, 人们最高的认识是从哲学上认识,探讨人的存在及其意义 和价值;次之是科学,研究的是现象、规律及用途;再次之是常识,仅仅从经验 和理性上看待世界;最下为本能,人们在需要的驱动下产生意志,而同样基于需 要,和对运动状态的体验,在这个被驱动的运动中产生情感,这种情感又反馈到 需要并影响需要的继续。 当然, 人与世界的打交道, 是人生的首要问题, 是人们如何安身立命的问题。 从哲学上回答这个问题, 就显得特别重要。 而哲学上的考虑, 是搜根究底的考虑, 是排除一切可排除的东西,直面人和世界及其关系的根基,首先就是“人的主体 性如何及可能”。从“如何”上说,人是体、缘、场、所的构成,从“可能”上 说,人是名、义、性、别的构成。体是实体的存在,缘是社会的关系,场是影响 的痕迹, 所是确定的时空; 名是所指的符号, 义是社会的填充, 性是自然的生成, 别是具体的生活。撇开一切可以撇开的东西,从哲学上,人的主体性是相同的或 者相通的。主体性往往可以从独立性解读,但容易造成误解(我以前的思想中一 直存在这样的误解,以至于认为女人在生活上不独立,依赖性强,所以女人不具 有人的主体性),可以这样比喻:人作为主体,不过象用一定材料做成的、放在 某个地方的、被人们使用或放弃、有几个抽屉的桌子而已。至于这个桌子的抽屉 里装了什么东西, 就看这个桌子的质地和造化了。女人的依赖性是一个生存问题 而不是存在问题, 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哲学问题。 同样, 人的意义和价值问题, 也应当从哲学上(撇开一切可撇开的东西)理解其“如何”及“可能”:人的意 义是人对其人生过程的体验, 人的价值是人生过程对世界的影响。两者主要是从 存在方式(而不是存在)即人生运动角度讲。 主体是自由的,但主体自由是有前提的,它只有在他的前提下才是自由的。 人作为主体,是纯属在他个人的空间和世界里,走出他个人的空间,他虽然仍然 是他个人空间的主体,但同时他又是另一个主体(家庭、学校、单位、国家、社 会以至于人类)的成分,他的主体性被不同程度的削弱,他的自由也不同程度的 被制约。那种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人都是主体的观点是狂妄的极端个 人主义,注定要到处碰壁的。 而人即便作为主体,享有自由的情况下,人的自主性还受到缘、场、所的影 响或制约, 最终能表现出多少的自主性便千差万别了。这样不同的人由于其不同 的自主性选择了不同的名、义、性、别的人生内容,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我相信人在主体上是平等的,但由于缘、场、所既有后天的区别,也有先天 的不同(也许只能从宗教上解释),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平等的生活着, 也不是平等的自由着, 甚至也绝不是平等的享有自主性而表现出主体的价值。男 女的区别就是一个典型,而精英和大众的区别也是如此造成。 13《人生学》: 属于哲学的范畴, 是哲学的最生动的内容。人以意识作为最根本的最高的运 动方式存在着, 故人的存在状况有和不妥或不满,解决方法还只能从意识中去寻 找,也可以说,对于人的存在,若要追求幸福的状态,方法、手段便是从意识中 找到智慧,这是所有哲学、宗教等等学问所产生的根据。幸福与智慧的关系可以 说是人生学研究的基本关系,是人安身立命的基本问题。福是目的,慧是手段, 行是对福的运动过程,美是对福的体验。换句话说,既然不能斩断原动的本能, 又如何从苦乱沉迷中解脱而幸福地安身立命呢?答案是控制本能、修养心识、调 节行动、获得美好的体验。本能是物质存在及延续(即保其存在)的根本性能, 马斯洛对需要分析的理论以及中国庸俗言论中归纳的名、利、权、色等等都是对 本能的诠释,本能是人运动的根本点,本能的泛滥和扼杀都是危险的。控制本能 便是一个人明白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选择什么,放弃什么,这是安身立 命的第一要义。佛教在这个问题上要求放下一切,剿情灭欲,是不可能做到的。 修养心识便是增智、进德、益能,是追求幸福的手段,尤其是智慧,这是前已述 及, 智的含义是对理、 利、 礼、 力的认识和把握, 其中理又依次分为真理、 公理、 情理、事理、物理,而真理近于信仰。德是在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价值判断,并 依此判断确定的行为规则,主要表现为善、忍、恕、责等要求。能是检验人在行 动中获得效果的标准,包括控制力、执行力、适应力、承受力。有了良好的德智 能的心识,便能调节好行动,使之按勤诚效能的轨道良性运行。如此就象佛教所 言的因果缘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便有平淡悠远的美好体验。 《人生学原探》(作者另著)的内容: 第一章 人生学的概念 第一节 人生学的研究对象和概念 第二节 人生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三节 人生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人生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一节 人生学与哲学 第二节 人生学与宗教 第三节 人生学与心理学 第四节 人生学与伦理学 第五节 人生学与科学、常识 第六节 人生学与文学、艺术 第三章 人生总论 第一节 人生观 第二节 人生哲学(意识是人最高的存在方式) 第三节 人生信念、信仰 第四章 人生主体论 第一节 物质层面的主体即身体 第二节 社会层面的主体 (男人和女人、主体结合、族、群、社会、民族、国家) 第三节 精神层面的主体即自我 第五章 人生构成论 第一节 人生构成之纵向之轴(宇宙、世界、国家、社会、家庭、个体、信仰) 第二节 人生构成之横向之象(心、身、名、功、利、知、交、娱、情) 第三节 转变思想方式、生活方式、行为工作方式 第六章 人生资源论 第一节 天时与地利 第二节 出身与关系 第三节 财富与相貌 四节 机遇与条件 第七章 人生人格论 第一节 身体素质 第二节 心理素质 第三节 仪表风气 第四节 知识能力与学习 第五节 品德性格与修养 第六节 思想境界与提升 第八章 人生运行论 第一节 原动力与两极力(上帝与魔鬼) 第二节 人生运行流程(“心”精神-行动-现状-体验-世界“物”) 第三节 目的、对象和手段 第四节 决策、行为和体验 第五节 理性、意志和情感 第六节 人生运行机制(理、礼、利、力、法、谋、德、情) 第九章 人生内容论 第一节 人生之领域(立身、入世、为人、处事、居家、求志) 第二节 人生之误区(错误、习气、瘾癖) 第三节 人生之侵挠(天灾、人祸、疾病、烦恼) 第十章 人生环境论 第一节 自然环境 第二节 社会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习俗、时尚等) 第三节 生活环境 第十一章 人生境况论 第一节 人生境况之分类和分级 第二节 人生之熵 第三节 人生之值 第十二章 人生境界论 第一节 人生存在之矛盾 第二节 人生存在之方式(思想方式、行为工作方式、生活方式) 第三节 人生存在之态度(思想态度、行为态度、生活态度) 第四节 人生存在之错误 第五节 人生境界和解脱 第十三章 人生目的论 第一节 人生之意义、价值、理想、信念 第二节 人生目的之分类(庸俗的、普通的、高尚的) 第三节 人生目的之确立、执行和实现 第十四章 人生过程论 第一节 人生发展之各阶段 第二节 成熟 第三节 生命终结 第十五章 人生评价论 第一节 人之生命之有限和无限 第二节 人类历史之有限和无限 第三节 论不朽 尾论 14、我的情感、爱情观: 爱情=共同生活的留恋+物质上的相互帮助+性+灵感。 关于女人,我曾经走进思想的误区,把“女”视为性别特征,把“人”视为 主体特征,认为缺乏独立性的女人是缺乏主体特征,仅仅具有娇、小、柔、媚的 性别特征的女人是女而已, 不能当作真正的人。而仅仅具有性别特征的女人是不 能成为尊重、 欣赏的对象, 只能是占有、 宠爱的对象。 这种观点有严重的缺陷性, 因为忽略了人类从生物性到社会性的历史发展过程造成的女人主体特征的减弱 和性别特征的加强, 且恰是这个历史过程造成了男人和女人的性别区别。所以撇 开这个历史过程是不能言论男人或女人的性别特征, 否则独立性这样中性的主体 特征便会被经历史强化了的男人所垄断。由于不能离开性别来讨论主体特征,而 男女的结合方式是爱,所以男女主体特征已经不可分离地溶于爱之中。没有爱, 再刚强也只能称为暴戾,而再妩媚也是淫荡。只有懂得爱的人才有主体资格,反 过来也可以如此判断: 懂得爱的人必然具有主体资格。爱是什么?确实无法简单 的定义,它不是占有,不是贞操,不是择偶条件,不是性行为的快感。 15、关于时代 自从自由革命、大众觉醒后,这个时代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尽管精英 仍然承担或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但这个时代的精神已经不是精英的, 而是大众的。 商品经济是大众经济,流行文化是大众文化,民主政治是大众政治。这个变化趋 势是好的,它可以让更多的人逐渐成为主体,但这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众 精神相比与过去的精英精神来说,仍然显得粗糙甚至低劣,而大众们却习惯性的 无动于衷,甚至毫无方向,有些貌似精英的人迎合着大众,宣布本应如此,本无 方向,这就是后现代吧。 16、关于宗教: 佛教企图通过斩灭本能来求解脱,那是通过否定问题来解决问题,而本能永 远不能被否定,问题也就永远得不到解决。基督教寄希望于生后的天堂,且不问 天堂是否存在, 把人生的问题放在人生之后解决,仍是如佛教一样通过否定问题 来解决问题,只不过否定的环节不同。我不是反对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有其积极 意义,因为世界是无限的,而人是有限的,人是认识范围和效能范围是有限的, 但是人注定要与无限的世界打交道,在认识范围和效能范围之外,与世界打交道 的方式只能是信仰或者是假定。问题是我们在可把握(认识、效能)的范围之内 如何安身立命尚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 17、禅宗: 禅宗其实也是修养心识的一种功夫,讲究直入人心,见性成佛,实际上是斩 断心与物的一切矛盾,使心处于一种无牵无挂、无羁无碍的状态,而后随物触目 皆鲜活得趣, 遇事应心恰灵转含机, 洒洒脱脱, 流流畅畅, 向善如水, 得福如雨。 这是人作为世界之物的最佳运动状态。然而,佛家认为要做到禅的状态,先要勘 破红尘,断灭六根,视饮食如药,视男女如刀。果如此,一个人心如死水槁灰, 又如何会有触目之趣、应心之机呢?譬如电脑有病毒,运行太慢或出现错误,关 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应对电脑进行格式化整理才能让它回到良性的运行轨道上 来。 本能不死、 六根未尽又如何斩断心与物的一切矛盾而见性成佛呢?这是一个 多角矛盾,心一侧是识、欲、情、意、理,物一侧是人、物、事、境、时,两侧 缤纷交织, 可谓矛盾重重, 而演绎出人生万象。 但心物矛盾, 实际上是人与物 (除 己之外的人、物)之间通过心这种机制而发生的关系,心对物通过识产生欲,欲 生情,情生意,意是行动的动力。但识同时产生理智,理与情相制衡,共同作用 于意,使意正确化,而行也就能保证在良性的运行轨道上。如上,心是人最高的 运动机制,它本身无法占有物或被物占有,同理,人与物也不存在占有和被占有 的关系,而只是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是普遍的、变化的、发展的,也是无常的甚 至虚空的,事来心应,事去心空,理欲协调,是为中道。物象无尽,而人的运动 是有方向性、目的性,物顺本能则利,反之不利。人通过识作出价值判断,由理 (智)指挥,由意执行,利者取之迎之,不利者舍之避之,以维护本能需要,追 求美好体验,故曰苦乱沉迷完全可以解脱,不需要扼杀本能(欲),不需要否定 体验(情),只要端正识,觉悟理,坚定意,物不缚心,心不住境,这样的心识 机制, 便可使人在世界之中洒洒脱脱、 流流畅畅了。 况且, 心不是独立物的存在, 它存在, 是指存在这样的一种运动方式。 因物与运动的存在, 其实为一个 “存在” , 而非两个相独立的存在, 物与运动既非并立的两个范畴,也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 母子项范畴,我们讲物的存在是指“实体”,而讲运动的存在是指“物的状态或 现象” , 这里两次使用 “存在” 词语, 却是两种意义上的使用。 禅宗讲明心见性, 又说觅心不得,恰恰指出了“存在”的两种意义,“明心见性”是要明白心识这 种人的最高运动状态、方式、现象,“觅心不得”指出心不是实体的存在,不要 执着心里的欲望、 想法、 念头与情状, 这样便强调了心是一种机制, 它在又不在, 要呵护它又不能执着它, 它不占有什么也不为什么所占有, 但它又与一切相连系。 佛教上另有心魔心佛之说,这只能算是借喻之说。心本身不是什么存在物,何言 心中还有魔?所谓魔,不过是人的本能、欲望不合适宜时而产生的念头、意志。 如果把心理机制比喻成生产流水线,心魔便是不合格产品,而心佛是最优良的产 品。 18、道德观: 道德是一种理性而快乐的生活方式。其中既包括目的又包括手段,既是利他 的,也是利己的,道即方法、途径,德即得,得到之义。道德教科书上强调以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 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要求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才是最高的道德境 界,这种提法,无疑在“道”字上是正确的,但在“德”字上却嫌空洞。人类有 世以来,毫无疑问是生存和发展在物质经济基础上,人类结成社会,共同生产劳 动,当利益分配不公正的时候便出现社会矛盾,而解决矛盾的方法很多,暴力、 战争、政治、法律等等与道德一样都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案。当然,道德不是万 能的, 其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效, 此范围与社会的发展状态相关连, 一个社会, 思想上越自由、人身上越平等、政治上越民主、制度上越法治、文化上越科学, 道德存在和作用的范围便越大,而人们的经济生活便越公允。反之,在专制、权 威、暴政、禁锢、制度残缺的社会,寄希望于人们良心发现来实现社会公正,无 异于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希望长出常青树。 19、社会历史形态: 秦以降中国是帝国主义而非封建主义,真正的封建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 20、 社会观: 社会是不是主体?社会有没有意志?社会拥不拥有利益?我们每一个个人 生活在社会中,受社会的保护和制约,向社会提供劳动,通过社会获得产品,统 治者作为社会的代言人向我们发号施令。 社会就象家长, 而我们就象家里的孩子。 真是如此吗?真应该如此吗?我认为不是。比如我们把原子看成主体,那么分子 便是主体综合的结果, 如果我们把分子看成主体, 那么物体便是主体综合的结果。 主体是存在物, 主体综合的结果也是存在物,但是主体和主体的综合结果不能同 时称为主体,否则,便混淆了逻辑关系。人和社会的关系,绝不是并列的主体和 主体的关系, 它们也不能同时存在和同时看待意志和利益关系。在每一个人的生 活中,人是主体,他面对的其他主体只能是其他人,而社会便是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我认为应该说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没有人 可以跳出人的层级来面对其他人, 也没有人可以代表社会这个层级的主体来表达 意志和主张利益。当然,社会在目前的历史状态下还可以保持区域性,当要处理 两个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时候, 一个社会可以推选某个机关或个人代表这个社会表 达意志和主张利益。在一个社会中,个人是主体,社会是关系,是机制,是让每 个人生活得更好的手段。 因为人们生活的环境各不相同,多元化是社会的必然,但同类的人们具有存 在的相通性,也就当然具有意识的相通性,这使人们的交流和沟通成为可能。所 以多元化不是分道扬镳, 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多元化和相通性要求人们的社会生 活既是民主的又是科学的, 现实的社会生活民主和科学往往又相矛盾,有些人宣 称自己的观点和方案是科学的, 并借用某种方式建立权威,否定他人的观点和方 案,这样导致民主的压抑;有些人高扬民主的旗帜,强调不同表达之间的平等, 淡化真理和标准甚至否定人们思想沟通的可能性, 结果是社会变成了毁碎的机器, 每个人只是一块碎片,这挺符合后现代主义的口味。 21、法律观: 每一个人一进入社会, 便发现法律向他扑来,所以个人相对于法律来说总是 被动的, 似乎法律是先于人而存在, 并且高高在上, 每个人一接触它便要仰视它, 此后也许变为崇拜,也许变为厌恶、恐惧,也许还学会了利用它。但无论如何, 每个人都挥之不去, 法律笼罩他一生的时空。解释这种被动当然可以从历史的传 承性去说,社会不是今天形成的,社会是一根线,个人是线上的一点,今天是昨 天的结果又是明天的前提。 用马克思的话说,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 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 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 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 法律是社会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一 种机制。它与道德不同的是,法律不仅是社会成员理性的结合,更是社会成员意 志的综合,而道德是社会成员理性的融合。由此,法律便有了威严的面貌和不可 抗拒的性质, 也因此更与社会成员生息相关, 逐渐地, 对于具体的社会成员来说, 法律异化的他的对立面: A、 法律客观于个体而存在, 个体只能被动的接受法律; B、法律的制定往往是社会精英的意志,社会个体与法律制定远远脱节;C、社会 个体更关心自己的具体案件并从中认定和体验法律;D、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利益 衰变;E、法律规定的漏洞和不合理;F、 没有制约、监督的自由裁量权;G、从 公正判决到法律实施的困难。 22、法律分类: 法律调整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社会关系,有政治领域、社会公共领域、社 会生产领域 (界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 、 私人领域。 法律部门便有宪法 (是 法律体系的核心) 、 国家职能法 (包括立法法、 行政法, 主要指诉讼法的司法法、 军事法)、公共社会法(包括公共卫生法、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社会保障法)、 经济法、民法等分类,而刑法调整社会各领域中的重大关系,是整个社会的总护 卫。 从法律的内容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关于 公民、 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社会生活的各领域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程 序法是对实体法权利、 义务行使或履行的过程的规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各领域 对所有的社会主体规定其权利义务,这只是善意的开端,结果会形成什么样的社 会关系, 便决定于程序的安排。 但把诉讼法视为程序法是长期以来理论上不严谨 表现。 诉讼法本身是包含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的法律部门, 是国家职能法, 刑事诉讼中既要肯定司法权(包括侦查权和检察权)的优益性,避免犯罪者利用 “控辩平等、程序公正”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要看到诉讼法的完善关键在 于对国家机关行使司法权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制约和监督是包括诉讼法在内 的所有的国家职能法的灵魂。 23、革命: 革命含有暴力, 暴力易生暴政。中国革命的革命主体主要是来自社会底层的 无产者, 革命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其革命为反封建但中国事实上没有封 建(秦以后为帝国)只有对土地的私人占有(而非地方分权),结果反封建只是 经济上的反私有和文化上的砸牌坊, 而政治上枪杆里产生的政权与私有制上产生 的民主概念便难免不协调, 旧社会帝国专制下的等级制度和个人崇拜倒换了件衣 服粉墨登场。 24、 民主集中制和民主政治: 如果把民主集中制看成是少数服从多数的话, 那么民主制一词本身便有投票 表决,多数通过之义,何必在加“集中”一词呢? 奥妙在于集中意指下级服从 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可以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而上级若按法律的意志对下级 下达命令,那民主制也含括此义,但有了集中一词,上级下达法律以外的命令也 就有依据了。 西方民主政治的拟人:两条腿(舆论自由,民间组织自由),两只手(军队 国家化,文官常任化),一个脑袋(内阁)。 25、中国政治: 中国不是独裁政治,也不是党派政治,而是人脉政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和谐统一起来;必 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 修养》第 34 页)前一句话感觉是父、母、子的关系,后一句话是标准的废话。 26、 中国思想界的三角关系: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规律,而且这分合之间往往有一个 “三”字长留其间。思想界也是如此。古有儒、佛、道三家“勾心斗角”,今有 新左派、自由主义、新儒家各陈其词,马克思主义虽为国家哲学,但执政党的政 策也有融合另两家之正解。 27、 关于左、右倾:常被形容两种极端的错误,中庸、中道、中观是千百年来人类 积累的智慧, 同样适用于人类发展史,快意恩仇的革命和令人窒息的保守都是非 左即右的错误。 28、关键词: *物质:是客观的有体的实在。人是物质的一种。物质以外即是虚无。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的方式,静止是运动的一种具体表现,寂静是运动的否 定,是虚无的存在方式。 *意识:是人的最高运动方式,也是人的最高存在方式。人不能跳出意识而存 在,也不能超越意识而把握世界。每个人的意识不可相融,但人类的意识具有相 通性,人与非人的物之间不存在意识的相通性,但有程度不同的类意识相通性, 归根结底,意识是运动的一种,万物在运动中相联系。 *关系:是物质运动存在中必然的联系,如力、场、权利、机制等等。关系离 不开物质,虚无中只是寂静没有关系。 *存在: 是指主词的根本状态, 可以说物存在或不存在, 也可以说运动、 意识、 关系存在或不存在。 *真理:是对存在的准确描述。由于人们永远只能在意识中描述存在,所以真 理永远属于意识的范畴。 又由于万物总在运动、 变化着, 意识本身也是一种运动, 所以没有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 因此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恒的动态的过程,人们不 断地追求真理, 力求最为准确地描述存在, 以使自己在万物运动中处于最佳状态。 科学是追求真理之途。 *正义:真理是正确的事实判断,正义是正确的价值判断。事实判断的正确标 准是存在,而价值判断的正确标准是人的需要。民主是实现正义之途。 *个人:是个体的人,是人在与人有关的世界里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意识是个人的运动,认识和需要都是个人的事,那么真理和正义是否因人而异 呢? *社会:现实的世界中不只是一个人存在,而是许许多多的人,万物在运动中 相连系,人们在运动中结成社会。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质的相同性,社会便不只 是世界的简单的一部分, 万物之间本来因为在运动中相互联系而相互影响其存在, 社会对个人存在的影响更是不一般。如果说个人是与人有关的世界里一切的出发 点和归宿点, 那么社会便是这两点之间的连线, 当然世界可看成背景的那个平面。 所以真理和正义就不能因为认识和需要是个人的事便主张其因人而异,人们在认 识中协作才能达到真理,在需要中协调才能达到正义。那种认为人是人的地狱的 观点,是只看到个人没看到社会、只看到运动没看到联系的偏见。而共产主义强 调大公无私、强调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个人(且不论这种解放是愿望还是预言抑 或是真理的规律性的揭示) , 至少是在终极解放之前把个人当手段把社会当目的, 这往往容易成为强者蛊惑、驾驭群生的工具。极端地强调个人和极端地强调社会 都是错误的,自由主义界于两者之间,至少从策略上不失为良方。 *幸福:是人存在的最佳状态。人是历史地现实地存在,因此幸福也具有历史 性和现实性,不存在客观于人的永恒的幸福等者人们去追求。人是世界万物的一 种, 人的存在离不开与其他物质的联系, 所以幸福必然地具有物质的内容。 然而, 人是以意识这种最高的运动方式存在着,具备了物质内容还不能实现人存在的最 佳状态,人还需要把这些物质内容整理成具有精神意义的形式,所以片面的说幸 福是一种物质满足或精神满足都是错误的。值得注意的是,不要以为个人主义就 是讲究物质享受而社会主义是提倡精神境界,有些极端的个人主义如尼采的权利 意志主义“不用斥责的手指着生存的罪恶和痛苦,反而怀着希望但愿有一天生活 会变得比向来更罪恶、更充满痛苦。。。一个民族的不幸还不如一个伟大个人的 苦难更重要。。。目标是要达到那种庞大的伟大性的能力。。。伟大人物受苦也 受得伟大,而伟大的痛苦是不该惋惜的,因为这种痛苦是高贵的。”看,甚至比 堂吉珂德更追求精神。 *自由:自由可以理解为必然性之外的偶然性、随机性、自主性,在世界万物 的运动变化中, 不是绝对的必然也不是绝对的自由, 虚无中的寂静是绝对的必然, 这不是现实的世界。 而绝对的自由意味着世界的毁灭。权利是自由在人类意识中 的反映,实然权利是对自由的事实判断,应然权利是对自由的价值判断。 *生存:物质保持自己存在的本能,这跟物质必然以运动的方式存在一样是不 可证的“先验”前提。 *发展:物质在运动中追求有利地位的本能。有作用力就有反作用力,物质之 间的运动联系不是单向的, 结果是物质存在状态的不平衡,有些状态有利于物的 存在,有些状态不利于物的存在,如果肯定物具有维持其存在的本能,那么物便 定会有追求有利于存在的运动状态的动向,这也许就是尼采所讲的权力意志,但 是尼采反了一个错误, 他把这种动向当作目的甚至是世界的本源,因此他崇尚征 服, 殊不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做法也许有可能让一个人雄霸天下,但必然大大 增加生存的风险。 如果以现实中人们总是斗争侵凌为理由而认为人人为敌强者称 王是真理的话,至少犯了两个错误:一、把现实当作固定的状态;二、否定人类 意识中的善具有改善人类生存状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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