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的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工资总额列支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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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确认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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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对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厘清了困扰企业多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中工资总额确定、企业筹建期的招待费、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税收与会计差异处理原则等重要问题。本刊特别约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辛连珠教授对15号公告进行连载解读,敬请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部分内容实质是明确税前扣除职工工资总额的问题。工资总额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人数,即哪些人员可以确认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的人员范围;二是工资标准,目前主要是合理性要求。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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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的范围不包含哪些,职工福利的内容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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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一.工资总额的范围不包含哪些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于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而以下收入是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福利费用,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4.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5.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7.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二.职工福利的内容1.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补贴制度。如职工生活困难补贴、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费、拖儿费、探亲假路费、婚丧嫁待遇、职工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职工病伤假期间救济费、职工等。2.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托儿所、理发室、浴室等。3.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而建立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如图书馆、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4.兴建职工宿舍等。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是按照财政部1992年颁发的《关于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中规定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按国家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也主要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
延伸阅读:
一、什么是工资?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哪些收入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于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一、哪些项目不列入工资总额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见注释1)(三)有关离休、退......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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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福利费用对缴税有啥影响?怎样做账才能合理的避税?
于,19:27:35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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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疑老师
中级会计师
就是说在这个范围内列支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官方答疑老师
就是限额内可以扣除
超过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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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按实列支,工资总额是否包括福利部门人员工资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问题】
  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按实列支,上述工资薪金总额是否包括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
  【答案】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依据上述规定福利部门的人员工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而不是工资薪金,所以也不可能再并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福利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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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如何确定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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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2、职工福利费(employee services and benefits)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3、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工会工作者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现在企业在年底会根据企业当年的效益情况匡算年度绩效花红(成本已经列支,但没有发放),根据目前大连市规定,该部分花红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支付出去,则允许在税前列支,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那么本年在计算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时是否也是按照成本列支数做为计算基数?  【解答】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根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8号)规定,对你单位按规范的工资分配制度规定,确属应计入并已计入到当期成本费用的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相关联的工资薪金,在汇算清缴期内发放的,可在所属年度税前扣除。如果你单位工资薪金的提取,以减少或逃避当期税款为目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允许在提取年度税前扣除。你单位符合上述规定发放的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相关联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所属年度职工福利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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