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证证,只有一纸合同,70年的地皮。该留着还是放着等政府批建,这是建设用地。

游客 您好,欢迎进入新浪地产网!
海南近四百亩土地“一地二主” 行政复议成空文
正在施工建设中的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  本报记者 高四维摄  核心提示  在海南省东方市,一块近400亩的上,公检法大楼正在兴建,而一家民营企业却称自己才是这块地的真正主人。  当地国土部门给双方都发了土地使用证,称都有效。  一块地争议的背后是“土地财政”下膨胀的行政权力:没钱修路,为让民营企业垫资,东方市政府不顾本级政府的权限和出让程序违规,协议承诺以3000亩土地进行补偿;因违规不能兑现承诺,就拖;对按规定发放了土地使用证的近400亩土地,有偿收回协商不成,干脆以闲置土地超过两年为由无偿收回;行政复议到海南省政府,企业赢了,却是一纸空文。  3月28日,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路北侧工地上的工人正忙碌施工,不时有卡车进出。公安民警及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基本竣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东方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均已封顶,大楼上挂着的红色祝贺条幅迎风飘扬。  这宗地块面积380多亩,相当于32个标准足球场大小。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查阅到的该宗地块的档案信息,其中约2.5万平方米属于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东方市人民法院和公安消防支队各使用两万平方米。这三家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海南省西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实业”)却称它才是这块地的真正主人。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因西环实业贷款而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琼海金贸支行。  东方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公检法机关的“用地申请、批复及登记审批等一切手续合法,已经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于西环实业抵押在银行的土地使用证,“也是合法的,双方的证都有效”。  为何会出现“一地二主”的怪事呢?   “吃饭财政”以土地抵债修路  事情还得从15年前说起。  1998年,因机缘巧合,西环实业获得了修建高速出口路的机会。经协商,日和7月18日,西环实业与东方市政府分别签订《公路建设投资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  “当时公司成立不久,正好在东方附近有个工程,就去修了。”西环实业法人代表邓泽超回忆当时的情形说。  西环实业是一家民营企业,1998年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是修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当时东方市撤县设市也才1年,一切都在建设中,要修建的是东方市西线高速公路接口处至东方大道“十字路”的城市公路,即九龙广场上下路,两段均长4.5公里、宽30米。这一包括城市一级快速干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路面及与之相配套的排污、供电、电信、绿化和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合同,全部建设资金由西环实业投入,包括勘察、、征地、拆迁等一切费用,东方市政府则以土地补偿方式偿付公路建设投资。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东方市国土局的一份档案资料中看到东方市政府解释以土地换取工程建设的缘由。文件称,“1998年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决定,西线高速公路出口路基础建设由市县政府承担”,“1998年,市政财政收入仅有6000余万元,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工资仅发到1993年套改工资的30%,保工资尚且困难,没有多余的资金来搞建设”。  根据协议,作为投资补偿,东方市政府以3.88万元/亩的地价出让九龙路两侧沿线300米以内的空地给西环实业,总计3092.87亩。  东方市国土局陆续为西环实业核发了位于九龙广场上路南侧下路北侧的12本《国有土地使用证》,约1226.45亩。西环实业则先后支付土地拆迁和征地补偿款800万元。  开工时,西环实业本身资金有限,便以所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证向琼海市农业银行申请贷款,1998年9月申请3100万元。九龙绿地广场工程按政府的设计经多次修改,预算增加,两个月后,又申请了3000万元。最终给下路的投资是4880万元,总投资约1.2亿元。  这12本土地使用证后来被注销了8本,面积65.2079公顷(合978.12亩),原因是涉及出让程序违规,未报省政府等相关部门批准,属于“未批先用地和在未履行土地征用报批手续,未实施征地,就制发土地使用权证”。  2001年9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东方市国土局为西环实业换发未注销的4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给九龙东路上路北侧八所镇皇宁村面积25.4582公顷(381.85亩)的土地,用作九龙广场文化中心项目建设,使用期70年。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该块土地价值1481万余元。  东方市政府对批复的土地承诺在10年内(至日)不进行任何处理,而换发的4本土地证最终被全部抵押给农行琼海金贸支行。此外,东方市土地资产管理公司亦为西环实业贷款提供2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作为担保。  政府欠债一拖13年  工程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后不久,2000年下半年,西环实业向东方市政府提起申请,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以及明确所划拨土地的规划用途。  他们没有得到回应。因为两年过去了,东方市政府已经发生了巨大的人事变更,“修完路,领导就换了,市政府、国土局的主要领导都换了,去政府机关找他们没人理,沟通也没结果,工作人员说现在领导都换了,也没人清楚,谁敢给你结?”邓泽超说时一脸苦涩。  是时,正逢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后被称为“海南第一贪”的戚火贵因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被判死刑。  此后,2001年至2010年,西环实业曾6次正式致函东方市政府及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工程结算,并要求以土地使用权抵偿部分欠款,但迟迟未得到款项。  2005年6月以后,西环实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资不抵债,处于关停状态。2008年8月,因无法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农行琼海支行将东方市土地资产管理公司为西环实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两万多平方米土地进行拍卖。  这期间,东方市数届政府,并不太平。2010年,时任市长谭灯耀因土地腐败案落马,涉案地块是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和小岭村的1046亩集体土地。该案还牵出包括市委副书记以及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4名干部。此外,曾签发注销西环实业土地使用证决定、后任副市长的邢俊强亦因受贿罪锒铛入狱。  “我们给邢俊强和谭灯耀等好几个市领导都发过函,申请结算,没人理。这个项目之后公司基本没再做什么大项目,全部拖死在那里了。”邓泽超说。  领导班子更替后,东方市政府“依据市城镇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部分地块进行重新处置,其中就包括西环实业抵押在银行的两宗土地。  日,东方市政府向农行琼海金贸支行致函称,西环实业贷款抵押的381.87亩土地已调整为军警用地,“现我府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有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补偿额度以西环实业拖欠的3200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合计数为准。”  “政府完全没有通知我们,是银行找到我们,说政府想还钱,要把地收回去。银行知道这种行为不合法,就事先知会了我们。”西环实业副总经理许斌至今感到气愤。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的,市政府怎么可以绕过我们去和银行谈?”  西环实业就此向市政府提出异议,声明农行琼海金贸支行没有处分土地的权力,要求市政府直接与其磋商。当年6月12日,国土局举行听证会。西环实业代表出席,但双方并未取得一致意见。  在与银行、西环实业均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后,东方市政府干脆强制无偿收回土地。  日,东方市政府作出行政决定,无偿收回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九龙上路北侧25.4582公顷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注销其名下东方国用(八所)字第615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东方市政府称,作出这一决定的依据是《海南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理由是西环实业未按时开发,闲置土地超过两年。  决定作出后,东方市政府将这块土地划分给该市所属的部分司法机关,并由市国土局向这些机关重复核发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东方市国土局的有关档案显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公安消防支队的土地登记审批日期分别为日、日、日。而市国土局给这三家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发日期为日或12月23日,均在海南省政府依法撤销东方市政府的行政决定之后。  其中,公安消防支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发日期为日。问及为什么一块地会有两张证时,相关负责人有些支吾,“在省政府下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已经把西环实业的土地使用证注销了”。  得到要无偿收回的消息后,西环实业曾数次前往市政府进行沟通,未果。他们后来还找了一次市委书记,得到的答复是,土地收回是收回的事,欠钱是欠钱的事,一码归一码。土地是闲置,政府就应该收回。你认为欠钱,可以起诉政府。  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成一纸空文  西环实业随即就无偿收回决定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许斌认为他们是有理有据的:“闲置责任不在我们,10年前拆迁费就交上去了,政府不组织拆迁,规划也不给我们做调整变更,直到2010年,在《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那块土地的规划用途还是其他农用地。”  此前,西环实业准备利用东方市政府提供的综合补偿用地开发建设“九龙广场文化中心”,在东方国用(八所)第6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只标明土地的坐落、终止日期和面积,并未标明上述土地的用途、使用权类型等。  也不仅是因为这些,濒临破产的西环实业尚无力偿还贷款,更没有资金进行土地开发,“我们也根本没有钱再去做别的工程,公司后来只是勉力维持了。”许斌解释。  日,海南省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撤销东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无偿收回海南西环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由于东方市政府的原因,造成西环实业对土地无法开发,东方市政府无偿收回西环实业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城市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海南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闲置满两年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不属于闲置用地的范畴。  在东方市城市规划与住房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最新的《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宗土地的规划已经显示为“行政办公用地”。城市规划管理股股长高海云说,“他们已经在建了,我们就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发后,西环实业于日、29日分别向市住建局、国土局提出关于明确土地规划用途,请求紧急责令停止非法侵占土地权益并交还土地的申请,没有收到回复。  与此同时,东方市公安局获施工许可证,于8月上旬开工建设“公安民警及职工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现场工程概况显示,建筑面积达48791平方米。9月6日和9月22日,市政府发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办公楼的施工招标。  许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行政复议我们胜诉之后,向他们大概发了三四次函件,要求停止施工,他们也不理。”他同时质疑,“他们盖楼的时候规划手续根本都不健全”。  “公检法这个楼是(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之前,我们下了行政决定以后盖的。” 时任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长许康君回答说。当时市政府有一个工作组,由市长负责,委托国土局等部门出面协调。他是市政府委派负责与西环实业沟通的代表之一。  日,西环实业与东方市政府会谈。西环实业要求东方市政府尽快执行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公检法等施工单位停工,将土地交还以及办理工程结算。  国土局代表市政府回复,主要有3点:1.行政复议只是撤销东方市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的决定,但市政府可以继续决定通过有偿方式收回土地。2.该宗土地中,除了部分已经办理到东方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名下,其余用地全部预留给武装部和武警二支队。已经合法取得土地证,土地无法交还。3.市政府可以通过换地补偿西环实业。  “政府的行政决定在撤销之前都是有效的决定,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决定下了以后,没有撤之前地就不是西环实业的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决定的执行。”许康君如是解释公检法等单位一直在施工的原因。  “地是不可能还了,不能资源浪费,已经盖了那么多楼。”他补充道。  至2013年3月,行政复议决定下发已一年半有余,事态仍处于僵持之中。在向许康君核对具体情况时,他屡次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再揪着以前的问题没有意义。”许康君表示,市政府很有诚意、很积极主动地要解决问题,“我们现在主要是如何来解决问题,要来协商。不要说政府无赖啊什么的,西环实业想要回地,要把公检法的楼拆掉才来谈,这是什么要求?真的是很无理”。  许斌不以为然:“他们根本没有说要还钱的事情,说置换地,那请拿出置换方案来,也没有,都是不欢而散。农行早就要求法院保护权益,做封存处理了,他们还不是一直在施工?”  中国青年报记者得到的一份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文件显示,该宗地块已于日遭该院查封。文件中指出,“从即日起,上述查封的财产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让、抵押或作其他形式的处分。”  东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黄仪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承认,目前该宗土地已经遭法院查封,“谁都不能动,政府也不能动。已经抵押贷款的土地,要等银行那边提起行为。”当记者追问为何仍在施工时,黄仪说:“你要去问他们(施工单位)为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红五月看房第二季,5月19日新浪乐居看房团火热报名。亢龙骏景、华中国宅华园、水榭花城、紫郡四大品质楼盘享独家优惠。免费大巴、精美礼品、惊喜抽奖等你来。
相关报道:北京土地5月开闸放量 供应经营性用地12宗
&&&&&&&&&&住宅成交暴跌难阻土地市场火爆 供给不足系主因
&&&&&&&&&&土地差别化政策将助力城镇化发展
&&&&&&&&&&土地增值税漏洞推高房价 称应回应质疑
&&&&&&&&&&29家房企被疑拖欠土地增值税640亿 原因很复杂
&&&&&&&&&&保定南市区推行土地监管“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土地市场5月或迎供应高峰 专家:警惕影响购房预期
&&&&&&&&&&一线城市土地市场现分化 京沪冷热不均
关键词:&&
土地市场相关的智库下载
土地市场相关的社区论坛
我要说两句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请开启JavaScript并刷新该页.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16:58来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至县香隅化工园园区企业废水直排园区通河内,导致通河水体浑浊发臭,影响周边老百姓生存,污水顺着通河流入长江。目前废水存在通河内,等督察组走后将开闸放水排入长江。
1.关于污水直排的问题。东至经济开发区38家企业中,除3家企业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入江排污口排放外,其余企业均经预处理达开发区接管标准、一企一管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入江排污口排放,各入江排污口均按规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发区内通河两岸未设企业排污口。同时,立即对开发区河沟两侧进行巡查核查,没有发现企业污水排到河道及长江问题。
2.关于通河水质的问题。东至经济开发区内有一条长1100米的河沟,主要用于行洪排涝,河沟下游为通江湿地(俗称“通河”),终端为沿江老虎岗闸站,开发区雨水通过该闸站入江。由于历史原因,河沟因污染于2015年被央视曝光和安徽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经过河沟综合整治工程和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后,于当年12月30日通过安徽省环保厅摘牌验收。整治后河沟水质明显改善,但该工程经过一年多运行后,受去年强降雨地下水长期浸泡影响,河沟两岸局部出现塌方、裂缝和公共部分初期雨水收集管道渗漏,导致河沟局部水质不稳定并伴有气味,开发区管委会对此均及时进行了修复和植被恢复,并于2016年底启动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和河沟生态修复工程。
一是深入推进开发区河沟后续治理工程。按照东至县开发区规划环评,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公共部分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技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7月底前建成投运。同时,尽快启动开发区河沟生态修复工程,确保2017年底前完工,逐步改善河沟生态系统。二是加密开发区河沟及通河水质监测频次。东至县环境监测站每周、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开发区河沟及通河6个断面水质进行取样检测,跟踪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对策,落实整改。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下一步,市、县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开发区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涉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蚌埠市淮上区力源码头,装卸沙子时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力源码头对面的龙子湖区淮河南岸许多非法采沙场,装卸沙子时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
1.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蚌埠港沫河口作业区码头(力源码头)位于淮上区沫河口镇淮河信家湾段北岸,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码头一期工程建有3个500吨级泊位,2015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码头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仅建成1个化学品泊位。力源码头沙子采用泵吸式作业将沙子卸入码头堆场,沙子处于潮湿状态,无扬尘污染。但外运过程中,因未没有及时洒水,导致路面产生扬尘污染;2.力源码头对面的长淮卫镇区域沿淮河南岸,有20多个非法采沙点,沙子露天堆放,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存在沙场及运输道路车辆扬尘污染。
1.淮上区政府已责成力源公司增建了码头喷淋等防尘抑尘设施,对码头砂石堆放区做到了全覆盖,禁止没有采取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出入码头,并对装卸区及沿途道路安排采取专人清扫保洁、定时洒水等措施。淮上区政府已安排人员驻点督查、巡查,监督企业整改落实。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2.经开区管委会联合市水利局开展取缔非法砂场行动,力源码头对岸的20多个采沙点已被取缔,堆放的沙子已全部清理完毕。经开区管委会已安排专人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周边扬尘污染。
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鲁港行政村八角自然村豆腐加工厂将污水排污村内农田中。
5月15日,三山区龙湖街道办事处和三山环保部门现场调查,龙湖街道鲁港村八角自然村豆腐加工厂原先将污水排放至八角大塘,对水塘产生污染,且水塘多年未清淤。前期群众反映后,龙湖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整治,督促该豆腐加工厂停产,并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目前,龙湖街道办事处正在对水塘进行排水清淤,并将部分淤泥吸灌到农田中作为肥料。
1.三山区龙湖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8日对八角自然村豆腐加工厂进行查封,现已停产。
2.已将八角大塘治理列入三山区2017年民生工程中的小农水工程。属地部门正在进行清淤环境整治。4月28日,对测量设计、控制造价、施工单位进行招标。4月30日,组织对八角大塘清淤环境整治的施工,预计5月底前完成清淤环境整治工作。
全椒县襄河镇全椒希望饲料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噪声特别大,影响周围居民村正常生活和休息;生产饲料时产生的气味难闻,同时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到县政府和环保局,都没有给解决问题。
噪声、大气
该企业1981年建厂,1995年被希望集团收购,从事饲料生产,年产饲料7万吨,履行了环保审批。生产时噪声、粉尘对附近居民有影响。
全椒县环保局已下达环境监察意见:责令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并委托第三方开展噪声、粉尘监测。
庐江县罗河镇高桥村马钢罗河铁矿厂污染村内水塘水源,该矿征用村民田地也没有给予赔偿,在放炮时将村民房屋震裂也不给予赔偿。
1.庐江县环保局对高桥村民组李格大塘、金榜村民组门口大塘、矿区东大门水沟水进行取样,是否存在污染进一步核实。2.土地征收款由矿山支付到镇,镇拨付到高桥村,高桥村支付到村民组,最后一个村民组土地分配在2016年12月全部分配到位。3.2014年7月份,罗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具有资质专业机构的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对爆破产生震动对周边居民房屋是否造成影响情况做了全面的检测。目前,罗河铁矿采场工作面距离村民组垂直距离约为560米,大于安全规程所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震动速度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对房屋造成破坏。
庐江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和罗河镇政府加强对罗河矿业公司监管,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达标排放。5月19日,县环境监测站出据了李格大塘、金榜村民组门口大塘、矿区东大门水沟水水质监测报告,从监测结果看,所测水质特征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罗河矿业已改进爆破方法,利用爆破振动智能监测仪定期监测,从自行监测来看,炮震影响已控制。
包河区繁华大道6419号格林丽景小区,小区内有跳广场舞噪声扰民,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
格林丽景位于繁华大道与内蒙古路交口西南角,噪声是由居民在小区中央广场自发组织健身活动造成。5月15日晚20时20分,包河区骆岗街道、骆岗派出所到现场核实,由于天气原因,现场无广场舞,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5月16日晚,骆岗街道、骆岗派出所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有两支广场舞队伍,属格林丽景小区居民自发组织,位置分别在小区东门广场和景观水池。
包河区骆岗街道、骆岗派出所对两支广场舞队伍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降低音量;规定跳舞结束时间,夏季在21:00之前结束,冬季在20:30之前结束,中高考等特殊日期内,暂停广场舞活动。5月17日、18日晚,骆岗街道、骆岗派出所到现场核查,两支广场舞队伍均在规定时间前全部结束活动,且播放音乐的音量控制较好。
相山区孟山北路状元红小区1号楼王家菜、吴山贡鹅将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影响居民生活,黎苑晓晓大虾夜间占道经营到一两点钟噪声扰民。
油烟、噪声
1.合肥吴山贡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2.王家菜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使用。3.黎苑晓晓大虾占道经营,顾客噪声扰民。
1.合肥吴山贡鹅、王家菜,继续停业整改;2.黎苑晓晓大虾不再占道经营,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蜀山区稻香村街道太湖之路居民楼下全是饭店,以酸菜鱼为首的饭店油烟管道全部排向居民区,油烟污染严重。
太湖支路两侧共有37家餐饮店,其中:4家关门停业,16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7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20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10家不产生油烟。
蜀山区环保局向其中23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蜀山区环保局、稻香村街道要求37家餐饮店暂时停业。目前,37家餐饮店已停业。
蚌埠市固镇县城西公园西南角西苑盛景小区后面几米处有一市政污水排污口,城区污水通过该排污口排入城关镇三里村东头一条河流中,污染河内水体(发黑发臭),在排污口周边垃圾乱丢,没有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池,存在脏、乱、差现象。
投诉反映的市政污水排口为谷阳路排水口。谷阳路建设较早,排水管道为雨污合流制管道,在城西公园东侧检查井内设置了挡墙进行雨污分流。但由于挡墙处淤积严重,在雨量水大时墙未能正常发挥雨污分流作用,导致部分污水排入水塘造成水质污染,存在发黑发臭现象。虽然各村均里设有垃圾桶,但由于附近居民习惯于就近倾倒垃圾,导致排水口附近垃圾积存。
1.5月30日前,固镇县政府完成谷阳路排水管道截流阀施工,正常情况下污水截流至南侧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量大时通过截流阀将雨水分流入河道,从根本上解决生活污水污染问题。2.开展谷阳路排水污口造成污染周边水塘治理工作,清理水塘内生活垃圾、水生植物,对水塘彻底清淤,6月10日前完成。3.已完成谷阳路排水口附近和城关镇区域积存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增设了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加强了生活垃圾清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铜官区焦化新村村民反映铜化集团噪声问题,5月5日向督察组反映过,现在白天噪声减小了,但是夜间的噪声依然很大,排放的废气中依然有酸性气味,投诉者投诉噪声的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噪声、大气
铜陵市环保局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目前,该公司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除氧器排气口消音器已经安装,富马酸车间封闭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建设已落实到位。由于挥发性有机气体污染治理、厂区点声源整体防治属系统工程,要历经设计、论证、招投标、工程建设和验收等过程,难以一蹴而就,达到治理效果尚需一定时间。对于白天噪声小,但是夜间的噪声大的原因,经核查,有机化工公司在工况稳态运行的情况下,设备噪声源昼间夜间声级值变化不大,由于夜间噪声背景值较白天低,人体感受夜间噪声比白天噪声影响更大。
1.噪声污染治理。在铜陵市环保局督促下,有机化工公司立即着手解决噪声污染问题。该公司共有5套苯酐生产装置,其中1#、4#、5#苯酐生产装置的除氧器此前均已安装了消音器,3#苯酐装置除氧器的消音器于5月12日安装到位,2#苯酐装置消音器于5月16日安装完毕。由于历史规划原因,有机化工公司距离焦化新村较近,难以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于5月12日、5月18日分别联系了四川三元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声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来现场实地考察,并商请两家公司分别给出生产装置区点声源噪声治理方案,目前方案正在设计中,最终通过比选后确定最佳可行方案,并立即组织施工,计划2017年7月底前完成。
2.酸性异味治理。有机化工公司的酸性异味主要来自邻二甲苯法苯酐生产装置流逆水洗后排放的尾气,此前该公司已对1#,2#,3#苯酐生产装置进行了萘法技改,采用了蓄热焚烧工艺对尾气进行处置,完全焚烧后排放,尾气治理效果显著。借鉴先前经验,拟对4#苯酐装置同样采取萘法技改及尾气蓄热焚烧处理污染治理技术路线。目前,有机化工公司4#苯酐装置技改项目已备案,2017年5月与安徽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因环评文件编写报批、设备改造安装等均需要一定时间,预计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4#苯酐装置技改及尾气焚烧项目建设。有机化工公司通过前期考察,拟对新建的5#邻二甲苯法苯酐装置的尾气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工艺进行深度治理。2017年5月,该公司已向铜陵市经信委申请备案,近期技术部门已开展技术调研和方案论证工作,同时办理相关的环评和安评手续,预计需耗时6个月,2017年11月可开始进行设备招标及制作,制作完成后将进入安装阶段,全部工程预计在2018年7月底前可完成。待4#、5#苯酐装置技改完成后,酸性气味污染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下一步,铜陵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有机化工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环境问题,尽快制定噪声、有机挥发性气体(酸性异味)等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及时向市环保局报备,并定期报送工程进展情况。铜陵市环保局将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逾期未完成,将依法查处。
凤阳县大庙镇庙中街北段没有下水道,路两侧都是污水和垃圾,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没有解决。
凤阳县环保局现场核实:1.由于该路段两侧部分农户追求土地开发效益,不同意征收自家的集体土地做为公益设施建设,下水道建设项目因土地矛盾而未能继续实施;
2.该主路面及道路两侧无堆状及裸露垃圾,道路环境状况良好,路东现原先已配套埋设了下水道,现行管道能满足污水排放功能。
1.庙中路北段下水道建设项目改造计划表已编制完成,并已上报凤阳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大庙社区村委会已介入该段下水道建设使用土地矛盾的化解工作。目前,该段管道建设项目纳入2017年美好乡村提升项目改造计划,大庙镇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在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彻底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
桐城经济开发区文旭塑业,没有任何手续,也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废水废气直排,污染严重。
水、大气、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是安徽文旭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桐城经济开发区,是以生产塑料软包装为主的民营企业。2016年11月由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桐城市环保局于日进行了环评批复。检查时,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的治污设施。
桐城市环保于日下达了环境监察函,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于日之前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正在整改。
对之前反映“芜湖市繁昌县汪海集团承包兴伟钢铁生产钢铁时空气污染严重问题”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说监测数据合格,举报人认为是不合格的,因为监测数据是繁昌县环保局自己监测的,不是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的,若是合格的,那么村民的竹林怎么会全部死掉了,怎么会没有竹笋。
繁昌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监测时均按照技术规范操作。5月10日,汪海(集团)安徽兴伟铸造有限公司就设备保养检修和停产事宜向繁昌县环保局报告,预计停产25天。5月15日荻港镇政府委托专家对群众反映的植株死亡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有少量植株死亡,可以基本排除病虫害引发的可能。
待汪海公司恢复生产后,繁昌县环保局将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监测。荻港镇政府正在与村民协商,统一群众意见后,制定解决工作方案。
鸠江区沈巷镇沈巷高速出口200米左右的金鹏胶合板厂,以前白天上班,晚上休息,现在政府通知停产,由于企业在赶一批订单,改成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生产时企业的烟囱冒黑烟烟尘,废气有刺激性气味,导致人流泪。拨打当地12369电话反映,提示欠费停机。由于企业在赶订单,订单完成后就会停产,希望尽快查处。
大气、其他
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查封,企业已于5月12日被关停。5月15日中午,鸠江区沈巷镇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金鹏胶合板厂调查,经现场查看,未见到煤炭燃料,未发现明显废气排放,企业处于停业状态。5月15日晚,市环保部门及沈巷镇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1.沈巷镇政府已查封企业生产设备。
2.目前,沈巷镇政府已拆除企业2台燃煤锅炉。
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和谐家园6号楼楼下一排饭店油烟直接排入小区,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内下水道,导致下水道污水横流。
贵池区长江南路和谐家园6号楼楼下共有9户小餐馆,其中5家个体小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不符合要求)。
一是责令限期整改。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已对上述5家个体小餐馆分别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5家个体小餐馆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督促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二是清理下水道。贵池青松物业公司已对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
望江县龙湖社区商贸城对面,达来电机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建在居民区内,每天早上7点开始生产,噪声特别大,电机喷油漆的油漆气体直接外排,气味特别重,导致周围居民长年不能开窗,多次反映到县、市、省环保部门,县环保局2016年5月份作出处罚,要求企业搬迁,但是目前企业还在生产,没有搬迁的迹象,投诉者反映县环保局懒政。
噪声、大气
1.2016年5月,望江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6万元。
2.安徽达来电机有限公司位于望江县华阳镇三孝路(原电线厂废弃厂房),2011年5月建设并投产,厂区紧邻周边居民区。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废气(油漆)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4.该公司已停产,并已在县开发区租赁工业标准化厂房,正在进行搬迁入园工作。
望江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11万元,并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该公司已停产,并已在县开发区租赁工业标准化厂房,正在进行搬迁入园前期准备工作。5月18日起,该公司开始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搬迁。
滁州市来安县西二环西侧金帮化工厂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危害很大。
日,来安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厂区厂界周围感官无明显气味,污水处理站设备正常运行,十吨锅炉正在使用,锅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日滁州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环监字z号)显示,该企业锅炉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甲醇)均不超标,根据日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基越检字第170520号)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硫化氢、氨气)均不超标。根据《2016年来安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同意安徽金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退城入园,金邦公司已于2016年底完成了退城入园搬迁项目的安评、能评和环评工作。
鸠江区经济开发区芜湖东高速收费所斜对面万春湖泵管站旁边有一臭水沟,水体发黑发臭。
鸠江区政府要求鸠江经济开发区、清水街道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水沟名为方局大沟,目前方局大沟周边住户已全部拆迁,周边200米内没有住户和企业。方局大沟东边万春泵站附近有一窨井口和一出口洞,当水压大时,泵站的水会外溢流到周围田地和万春西沟,造成发臭现象。
1.鸠江区清水街道办已于2017年4月对方局大沟开展清杂、清障。下一步清水街道继续对整条沟进行清淤、清杂,对沟两边杂草、垃圾进行清理。2.清水街道已于5月18日对沟边杂草清理完毕,于5月22日进行绿化。3.清水街道安排人员定期对方局大沟进行保洁,确保沟两边和水体整洁。4.方局大沟地块正在陆续拆迁,只有少量住户,待拆迁完毕,项目入驻,立即进行整治。目前,清水街道加强清淤、保洁工作。
东至县尧渡镇西河山庄小区门面房名靓汽车美容店喷漆房废气直接向小区内排放,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无果。
投诉反映的名靓汽车美容店为东至县名靓汽车美容中心,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河西路西河山庄11号楼,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汽车喷漆)、钣金服务。日,东至县环保局接12369环保热线电话投诉反映河西汽车美容店进行喷漆作业,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东至县环保局随即安排监察人员对该店进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当时未进行喷漆作业,但喷漆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从喷漆房负压吸收到房后西侧密封阳台,简单沉淀后,透过窗缝直接排出。东至县环保局立即要求该店停止经营性喷漆,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喷漆废气,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日,东至县环保局再次接到电话投诉反映西河山庄名靓烤漆店油漆污染,要求环保部门处理。东至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现场调查,该店主称所租赁门面房一个月后到期,房东准备卖房,该店择址搬迁或主动联系环保部门完善手续,进行整改。东至县环保局将投诉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接受。其后,东至县环保局未再接到关于此店环境问题投诉,该店主也未联系东至县环保局。日下午,东至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汽车美容中心仍在经营并从事喷漆作业。
一是现场查封。东至县环保局会同尧渡镇政府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性喷漆作业,现场查封了该店喷漆房。二是依法处理。下一步,将对该店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来安县大英镇G36国家高速上行方向40K+300米至40K+700米之间有一居民区,每天高速路上的交通噪声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反映多次问题没有解决。
滁宁公司确认所涉路段与4月29日大英镇居民所反映的为同一路段。该路段位于来安县大英镇广佛村邓郢组。该路段最近处民房距道路中心线约45米,路面比房屋地面高约6米。部分房屋为高速公路通车以后所建,另有省道S457穿村而过。
目前,滁宁公司已经组织声屏障设置工作。5月16日施工单位开始进场施工,主要开展清理路面树木、放线并开始基础开挖施工。整个工程工期20天,计划6月5日前完成施工。目前,施工正在进行中。
桐城市吕亭镇金河村板桥组村内水塘长满水草、水体发臭,东干渠中垃圾顺水流入村内饮用的河流,河水发臭。
1.桐城市吕亭镇金河村地处吕亭镇东部,桐枞庐三县交界。该村子圩段东干渠属石南水库泄洪渠。因水塘地理位置处于最低处,春季雨水多,大量雨水、泄洪将大量生活垃圾经过东干渠冲入该村板桥塘,而板桥塘是独立塘口,无水更换,故垃圾、杂草腐烂造成河水及塘水发臭。水塘封闭,没有流入周边河流。2.该村村民饮用自来水,不饮用塘水。
桐城市吕亭镇已组织相关部门立即清理干渠、水塘内垃圾,送至吕亭镇垃圾转运中心。目前已清理完毕。桐城市要求吕亭镇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确保该村干渠、水塘清洁。
1.瑶海区胜利路与中都路交口盐业大厦一楼二楼卢浮宫歌舞厅,没有文化许可证和环保相关证明,每天噪声严重扰民,反映几年问题都没有解决,投诉者说卢浮宫老板后台很硬。2.包河区宁国路菜市场建在封闭的二里河上面,但是在菜市场东面被人开了大口子,每天下午3点至5点附近饭店的店主都把洗清龙虾的废水(含有龙虾头等废物)通过挖开的口子倾倒下去,污染二里河的水,同时会堵塞二里河。
瑶海区:卢浮宫歌舞厅为合肥卢浮梦娱乐有限公司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包河区:二里河箱涵(金寨路―巢湖路)长约3.8km,断面尺寸(高为2.5―7.33米,宽为3―9米),修建于1999年,该箱涵穿越多条市政要道和机关、商业网点、小区,担负着包河区老城区的主排功能。宁国路菜市场东面箱涵存在人为破开缺口、污水流入二里河现象,该处未发现有饭店经营。
瑶海区:瑶海区环保局针对卢浮宫歌舞厅无环评审批手续,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移交城管部门查处。现卢浮宫歌舞厅已停业,城管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包河区:5月16日,包河区住建局、包公街道对损坏的排水设施(缺口处)进行维修,5月17日前已维修完毕。包公街道已对该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将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施工已完成。包公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区域经营户和宁国路菜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宣传环保政策,发放《致广大经营户的一封信》,要求立即停止污水排放行为。
颍泉区宁老庄镇富民行政村李子园自然村杨广雷窑厂粉尘污染严重,取土烧砖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镇信访办反映无果,杨广雷威胁投诉人员。
信访投诉反映的杨广雷窑厂位于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富民村李子园自然庄(位于村北部柳河段,横跨南北岸),法人代表为杨广雷,原为小吊窑,2005年改为30门轮窑,占地60亩。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已超期),无环评手续。该窑厂已于日停产,经核实:
1.该窑厂主要从事煤矸石烧结砖生产、销售,原料为黏土和煤矸石,已安装脱硫脱硝设施,该窑厂现场堆存大量黏土,且未覆盖,物料堆场(煤矸石、煤渣)未密闭,厂区内部没有全部硬化,在原料装卸、运输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
2.2016年3月,颍泉区宁老庄镇曾制止其在河道内废塘取土行为,后该窑厂用土来源改为外购土方,经调取卫星监测相关资料,宁老庄镇无挖土图斑。
3.日,有群众到宁老庄镇信访办反映该窑厂相关问题,日宁老庄镇将答复意见书送至该信访人,该信访人签收并对回访材料表示满意。经属地派出所核实,未发现与威胁信访人有关的报警记录。
1.经核查确认,该窑厂自日已停产整顿,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生产迹象。日,该窑厂已高压断电。
2.根据《颍泉区煤矸石利用与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政办秘〔2017〕25),颍泉区承诺日前取缔该窑厂并予以拆除。
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普洛斯物流园院墙旁边的有一条河,河水发黑发臭。
经清水街道、鸠江经济开发区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水沟名为“万春西沟”,在鸠江经济开发区境内无支流,无水体流入,仅有普华仓储(普洛斯物流园)一家企业,该企业雨污水管道均按规定接入梦溪路,无直排情况。万春西沟南侧靠近万春路桥有一处污水排污口,是最有可能污染水系的主要源头。
1.鸠江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员对水沟杂草、漂浮物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2.鸠江经济开发区安排人员加大园区水体日常巡查清理频次,实行动态管控,发现水草、漂浮物立即清理,发现污染立即查处,保证园区水体清洁。
3.鸠江经济开发区进一步疏通万春西沟下游堵塞点,加大水体的流动性,减轻水体富营养化程度。
4.鸠江经济开发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减少外部垃圾抛入。
5.万春西沟下游鸠江经济开发区已于5月18日清理完毕,并竖立标识;万春西沟上游清水街道已于5月18日清淤、清杂完毕,保证水系畅通,并派人常年保洁;区住建委已于5月22日封堵流向万春西沟的污水。
金安区双河镇、施桥镇、张店镇窑厂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取土烧砖时土地上留下大坑、小坑,存在后遗症。目前当地政府要求这些窑厂停止生产,等督察组27日走后再生产。
大气、其他
金安区双河镇、施桥镇、张店镇共计12家轮窑厂(张店镇4家、施桥镇5家、双河镇3家),其中24门以上的轮窑厂有4家,24门以下有8家。12家轮窑厂普遍存在环保手续不完善,环保配套设施不完备,废气、噪声污染环境,取土烧砖时土地上留下大坑、小坑等问题。在今年3月份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金安区政府已对施桥镇、双河镇8家轮窑厂断电关停,因此双河、施桥轮窑厂不存在“冒黑烟污染环境”情况。接问题清单后,金安区政府立即责令张店镇轮窑厂停产整改。群众投诉关于“当地政府要求这些窑厂停止生产,等督察组27日走后再生产”问题,经调查当地政府未作出相关要求。
1.对24门以下及粘土砖企业列入关停取缔计划。责任单位为双河镇政府、施桥镇政府、张店镇政府、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责任人为毛克军、李永泽、朱明望、金宗武、张勇、李本贵,整改时限为关停立行立改,取缔按计划推进。
2.对24门以上环保配套设施不配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的轮窑厂责令停产整改,对取土场地进行平整。责任单位为双河镇政府、施桥镇政府、张店镇政府、区国土局、区环保局,责任人为毛克军、李永泽、朱明望、金宗武、李本贵,整改时限为日前完成。
3.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实行永久关停,并采取复耕还田等措施,逐步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为双河镇政府、施桥镇政府、张店镇政府、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责任人为毛克军、李永泽、朱明望、金宗武、吴允生、张勇、李本贵,整改时限为日前完成。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改到位,见成效,不反弹”,维护好群众利益,保持好生态环境。责任单位为双河镇政府、施桥镇政府、张店镇政府、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责任人为毛克军、李永泽、朱明望、金宗武、张勇、李本贵,整改期限为立行立改。
潘集区泥河镇代庙村后面朝阳人家浴池,每年冬天营业的时候锅炉污染严重,夏季不营业和上面下去检查的时候就把烟囱去掉,反映多次都没有人过问。
泥河镇代庙村(新村)后面朝阳人家浴池,每年冬天营业的时候锅炉有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活。
目前,朝阳人家浴池锅炉已全部拆除。
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天鹅湖畔小区A4栋楼一层二层,被物业引进一个食堂,无证无照经营,每天油烟污染严重,向多个部门反映三个月,无人过问。
该食堂位于天鹅湖畔小区A4楼201室,由合肥市米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主要从事社区老人、儿童、学生用餐服务,存在油烟污染现象。
蜀山区环保局、笔架山街道要求该公司立即搬离201室。目前,该公司已搬离。
利辛县胡集镇新矿社区石庄出矿路东侧石灰石磨粉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噪声、粉尘
该石灰石磨粉厂为利辛县双家粉业有限公司所有,无环评手续,无防尘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利辛县政府已责令胡集镇政府监督该公司自行拆除石灰石磨粉厂。目前,该石灰石磨粉厂已经拆除。
通报利辛县胡集镇党委书记王峰等2人,行政警告2人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五里亭山语人家小区临街有一排饭店,油烟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山语人家小区共有4户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其中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店内存在散排口,油烟去向不合理,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昱南百味馆既存在油烟散排现象,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1.5月17日,黄山市环保局向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昱南百味馆和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餐饮店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2.5月18日-5月21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黄山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每日上门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餐饮业主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5月20日,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3.5月21日下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完成整改的黄山市屯溪区昱南百味馆、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停业整顿。
合肥市新站区萧城路昊天园小区东门段道路施工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噪声、扬尘
萧城路西侧昊天园小区东门段人行道正在维修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机械施工噪声,部分施工材料未覆盖。
1.施工单位已停工整改。施工现场封闭围挡,施工材料防扬尘覆盖。
2.依据《新站区城管局市政投诉案件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依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处予5000元罚款,记不良记录1次;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予1000元罚款,记不良记录1次。
3.鉴于该工程为市政人行道抢修工程,为早日恢复通行,要求施工单位在恢复施工后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不得进行易产生高噪声的施工。
庐江县罗河镇七桥村庐江纸厂建在七桥水库,一个高污染企业建在水库旁选址不合理。该厂以煤为燃料,污染空气。
大气、其他
庐江纸厂由原七桥乡政府于1987年兴建,属于乡办企业,1997年企业改制变更为安徽省庐江纸业有限公司,以废纸为原料,从事再生纸板和火烧黄表纸生产。日由原巢湖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年产2.5万吨瓦楞纸(火纸)项目进行了批复,2010年2月由合肥市环保局“三同时”验收。环评批复要求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企业内部处理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锅炉以生物质(稻壳)为燃料,不得使用燃煤。日常监管中,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县环保局未发现企业生产废水有外排现象。本次现场核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堆有煤渣及建筑模板。
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罗河镇政府已与该公司签订搬迁框架协议,正在走资产评估程序。县环保局责令公司立即整改,对现场堆放煤渣和建筑模板进行清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锅炉不得以煤为燃料;对停产期间回用水池内存放的污水进行处理,避免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截至5月21日,公司对裸露的煤渣和现场堆放的模板进行了清理,向污水回用池内添加了生石灰和除息剂,消除了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约谈安徽省庐江县纸业有限公司梅申闩1人
长丰县吴山镇斗镇村206国道边有一金玉蓝宝家具(投诉人称不知道生产什么),生产时气味难闻,灰尘重,周边池塘的水也变黑了(投诉人称不知是否是该企业排污水所致,但周边没有其他企业了)。多次反映无果。
斗镇村属于长丰县岗集镇,投诉人反映的金玉蓝宝家具,实际为一个存放家具及原料的仓库,不存在生产情况。仓库东侧为农田,西侧为206国道,南侧、北侧均为民房,现场查看仓库周边没有发现池塘。
青阳县朱备镇将军村将军湖,发洪水时山上的垃圾流入湖中,污染饮用水源。
经青阳县政府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交办件中所指朱备镇将军村将军湖,又名为牛桥水库,位于青阳县朱备镇将军村境内,该水库总库容2641万m3,来水面积43km2,距县城16km,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城市供水为一体的中型水库。2009年3月被安徽省政府划定为青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1年12月正式通过管网向青阳县自来水厂供水。该水库三面环山,山体植被茂密,均为涵养林,水土保持良好,山上无经常性人为活动。每年雨水季节有少量枯枝、落叶随雨水流入湖中,无人为垃圾。牛桥水库管理处安排专人不定期对水库枯枝、落叶进行打捞。2011年以来,水库水质始终优于Ⅲ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相关标准。
一是加强监管。按照《青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确定一名县级负责同志担任牛桥水库库长,对水库进行有效监管;青阳县环保部门加大对牛桥水库巡查的频次和力度。二是及时打捞杂物。青阳县朱备镇会同牛桥水库管理处对流入水库的枯枝、落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打捞,增加打捞频次。
濉溪县经开区安徽建晨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刚上设备,还没有生产,由于缺少环保相关手续,现在政府要把公司厂房拆掉,来电认为政府没有依据直接拆除。
日,接到该交办件后,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濉溪县环保局、濉溪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安徽建晨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淮北天成钢构有限公司西侧,厂房为租赁天成钢构已建厂房,主要生产菱镁水泥纤维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已建成1台切割机、1座养护房、1座氯化镁搅拌池、1台筛分机和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条菱镁水泥纤维板生产线。经核实企业存在污水和大气污染。濉溪县环保局于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停止调试,对设备进行查封,同时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濉溪开发区管委会于日向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5日拆除设备的通知,并未要求企业拆除厂房。反映政府没有依据直接拆除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属实。
长丰县双墩镇梅冲湖整个湖都被污染了,水质差,北半湖污染更为严重。
投诉涉及梅冲湖水库,位于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与梅冲湖路交口西南,属于农田灌溉水库。目前,梅冲湖周边排污口已全部截流,不存在外来直排污水影响水库水质情况。2016年全年监测及日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梅冲湖中部和南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水标准,符合水质控制要求;受梅冲湖周边区域的初期雨水影响,梅冲湖北部略超地表水Ⅴ类水标准。
双凤开发区正在结合梅冲湖公园建设工程,对梅冲湖水库进行清理整治,目前水质在不断改善中。长丰县已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制定梅冲湖水库初期雨水截流方案。目前,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待审定后长丰县将尽快组织实施,全面改善提升梅冲湖水库水环境。
每个周六有人在庐阳区阜南路与六安路交叉口财政局宿舍(小胡牛肉拉面后面)第三排周边砍伐树木。砍树噪声大。投诉人称向三孝口街道办事处反映、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至今无人管。
噪声、其他
经庐阳区三孝口街道现场核查,阜南路125号2栋106室住户因院内自己栽种的树木树叶繁茂影响自己和楼上居民房间采光,且阴雨天树枝摇摆影响楼体安全,该住户对靠近楼体的树木进行修剪时,操作过程中因锯树产生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
5月15日下午,庐阳区三孝口街道了解情况后对该住户私自修剪树木及噪声扰民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目前,院内树木已修剪完毕,不会再有类似噪音产生。
铜陵县城北加油站、顺安镇顺安残联加油站没有进行油汽回收改造。
举报反映的2家加油站均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的老加油站,规模较小,2个加油站只对加油枪安装了密封装置,但是没有实施油气回收改造工程。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
1.5月16日,义安区商务局分别对2家加油站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收回2个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令立刻停止加油站点经营行为,2天内完成剩余油料安全转移处理。义安区环保局对2家加油站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
2.5月19日,义安区商务局对2家加油站进行了查封,实施停业整治。
3.城北加油站已制定油汽回收改造方案,落实了施工单位。顺安残联加油站正在商谈拆迁问题,同时也制定了油汽回收改造方案。
4.下一步工作。(1)严格加强监管,确保2家加油站停业整治,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到位。如拒不改正,严格处罚并责令关闭。(2)对义安区所有加油站油汽回收装置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厉查处。
约谈义安区顺安残联加油站业主徐利芳等2人
宣州区市中心宛溪新村与宛溪二村中间:1.有一幼儿园(原宣州区国资委厂房),噪声扰民,上午约30-40分钟广播声大。2.有培训机构(也在国资委厂房内,有贝奇乒乓娱乐中心、少儿体育舞蹈)周六周日噪声大,平时周一至周五也有。
信访反映的幼儿园为宣城市第三幼儿园;贝奇乒乓娱乐中心全称为:宣城市贝奇乒乓球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全称为:宣城市少儿体育舞蹈培训中心(二部)。
1.关于“有一幼儿园(原宣州区国资委厂房),噪音扰民,上午约30-40分钟广播声大”的问题。该幼儿园上学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6:40,上午8;40至9:10为课间活动时间,只在课间活动期间放音乐。5月16日上午,宣州区环境监测站在该幼儿园周围现场设置了4个检测点位,对其课间活动期间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其中1个检测点数据为64.1dB(A),超过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2.关于“有培训机构(也在国资委厂房内,有贝奇乒乓娱乐中心、少儿体育舞蹈)周六周日噪声大,平时周一至周五也有”问题。宣城市贝奇乒乓球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乒乓球活动时间14:00至21:00,平常每天来打球的仅有10-20人左右,周末有30多人。宣城市少儿体育舞蹈培训中心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至11:30,下午16:00至17:00,培训人数约30人;周末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培训人数约60人。两家公司的活动均为室内活动,周末参加人员较多,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噪声影响。
1.该幼儿园现已减少了课间活动伴奏音乐播放时间(由原来30分钟改为20分钟)、降低了音量;少儿体育舞蹈培训中心也降低了伴奏音乐音量,减小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宣州区教体、公安、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跟进监管,将不定期开展噪声监测,督促该幼儿园和相关公司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3.鳌峰办事处及阳德社区将继续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环境。
投诉人称对714号受理件查处结果不满意:1.黄陂湖有自来水厂取水口,比如龙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2.沙河垃圾已清理,但投诉人认为沙河河底被污染的土壤也应清理;3.沙河两岸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沙河,未解决。
1.矾山镇、龙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均设在黄陂湖上游的瓦洋河上,原黄陂湖取水口早已停用。2.沙河河底污染土壤清理是项系统工程,涉及底泥清理、河道防护、底泥填埋等环节,而且体量巨大,庐江县政府已将失曹河流域底泥治理列入国开行环巢湖治理项目,可研批复资金1亿多元,现正在由省水利研究院编制初步设计。3.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大部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少数住户因区位条件限制以及庐江矾矿管辖权未移交属地镇政府,污水管网未延伸到,存在少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现象。
矾山镇即将实施美丽集镇项目建设,全面治理和改善矾矿沙河及周边环境,统筹考虑将少数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居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沙河底泥治理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失曹河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建设步伐,力争2017年底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竣工并发挥效益。
怀远经开区工业园浙泰锻造公司噪声大、污水直排、烟尘污染严重。
噪声、水、大气
日,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锻造车间环评文件经怀远县环保局审批,日通过怀远县环保局环保验收。锻造车间主要建有两台锻打设备,一台天然气蓄热球型贯通炉,使用钢锭生产方钢和圆钢。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烟尘颗粒物,5月8日,第三方监测公司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表明,窑炉排气管颗粒物为19.03mg/m3、氮氧化物为41.8mg/m3、SO2小于15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后排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产生噪声,5月15日怀远县环境监测站现场检测,企业昼间厂界外两个监测点噪声分别为46.2dB(A)和61.5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三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厂界外两个监测点噪声检测结果:一号点位为44.5dB(A),符合三类标准,二号点位为59.7dB(A),不符合三类标准要求,但2二号点位厂界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怀远县政府已责令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于日前,在厂区内采取隔声措施,确保降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责成怀远经济开发区和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定远县连江镇东昌商砼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扬尘大。
扬尘、其他
定远县东昌商砼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定远县连江镇境内,2015年初开工建设,同年12月正式投产,年产能20万吨,占地15亩,法人代表李小玲。其厂房和设备建设在原连江轮窑厂进行拆除后的建设用地上。日取得定远县环保局环评批复。
一是对剩余部分骨料进行清场转运。二是依法对搅拌站罐体和塔基等部件实施拆除。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举一反三,对类似的非法搅拌站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关停取缔。
金寨县汤家汇镇街道与木山路交叉口100米处有家稻米加工点,灰尘大、噪声扰民,无人管理。
大气、噪声
汤家汇镇街道与木山路交叉口100米处有1家稻米加工点,经营者为吴述华,加工点位于其租赁的一间一楼房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该稻米加工点主要为自己打米,平时也帮附近村民打稻米,因吴述华身体原因及其子女的反对,该加工点已有近两个月时间未打稻米,但加工稻米时确实存在粉尘较大,噪音扰民现象。
联合调查组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取缔,随后安排人员连夜将加工设备予以拆除。
瑶海区临泉路与嘉山路交口元一名城18栋负一楼御香园酒店,自建一个人工瀑布,每天瀑布的噪声严重扰民,反映到市长热线,到现在没有回复处理。
御香园酒店在院内设置的一处人工瀑布,经检测噪声超标。
责令御香园酒店停止使用人工瀑布,目前人工瀑布已停止使用。
巢湖市耳街(巢湖中路)6、7、8号商住楼一楼门面“驴屁股老火锅”、“赖胖子”、“袁记串串香”、“萨美滋澳洲连锁比萨餐厅”、“记忆小火锅”等餐饮噪声大,特别是晚上七点到十点,严重扰民。投诉人称个别(不知道哪家)餐饮业主私自拆除公用烟道。曾多次反映,处理结果不理想。
噪声、其他
1.巢湖市耳街(巢湖中路)6、7、8号商住楼一楼门面部分餐饮商家安装的鼓风机运行噪音超标,商业宣传广告播放音量较大,油烟未接入耳街公用烟道。2.私自拆除公用烟道属物业公司前期正在改造维修。
已拆除产生噪音污染的鼓风机,已将油烟接入耳街公用烟道,已降低播放商业宣传广告喇叭音量。公用烟道已改造维修结束。
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马厂村,一家砂石厂建在农田中,占地80亩左右,之前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后,砂石厂就地把机械用土掩埋,用土把场地覆盖,围墙没有拆除,整改是表面工作,没有彻底拆除,投诉者说是为了应付督察组的。
该场区位于沈大郢村境内,面积约11.5亩。于2005年建成,原为棉花扎花厂。后因经营问题,棉花扎花厂停产。年,中铁十六局租用作为搅拌站,为修建淮蚌高速使用。2015年之后,该场出租给淮南市得胜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路基材料。
目前,场地砂石已全部清理结束,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清运走,机械并未用土掩埋,且场地已经整理平整。对淮南市得胜建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约谈大通区孔店乡马厂村支书李文东1人
当涂县太白镇花园村南陡自然村,果满园生态养殖场建在自家拆迁地上,粪便随意堆放,不做处理;废水排放到水塘里,滋生蚊虫。
投诉人反映的果满园生态养殖场实际名称为当涂县果满园家禽养殖场,位于当涂县太白镇花园村南陡村民组境内,占地面积约18亩,不在禁养区。该家禽养殖场是建在自家农田、宅基地和租用的农田里,养殖区域内开挖了面积约为1亩的水塘,与外界水系不相通。现养殖场内共饲养了800只鸡,20只鸭,150只鹅和28只羊,没有发现粪便随意排放现象,所产生的粪便用于养殖蚯蚓后再喂家禽。检查中发现,养殖区域内有少量的家禽粪便。
当涂县农委和当涂县环保局针对养殖区域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的现象,要求该家禽养殖场立即进行清理,规范养殖。当涂县太白镇已于5月16日起,每天安排专人上门督促整改进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为周边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投诉人称对1471号受理件查处结果有异议:该企业的部分机械设备没有在新办理的环评报告中体现,与事实不符,故意隐瞒。
接到该交办件后,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濉溪县环保局、濉溪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再次到该企业厂区对工艺及设备逐一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经结束,发现该企业新增一台磨粉机及一台冲床,情况属实。
1.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环保所共同约谈了该企业的负责人,并责成企业对环保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罚。2.濉溪经济开发区环保所责令企业立刻拆除该设备,日已拆除完毕。
约谈淮北市莱博特相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永坚1人
五河县小溪镇化明村瑞丰矿业非法开矿,离村庄仅150米。生产噪声大、灰尘多,放炮震裂村民房屋,不赔偿反而殴打村民。该厂没有环保设施,仅用铁皮、塑料盖住原料,应付检查。这样的企业五河县环保局还批准其环评,涉嫌违规渎职。
噪声、大气、其他
1.关于非法采矿问题。该瑞丰公司于2009年10月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五河县境内小溪镇化明村临山北坡、车井山2处塘口的宗片麻岩矿采矿权。竞得采矿权后,该公司提交了矿山开发利用、安全评估等方案,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经市国土局审查批复后,缴存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保证金71万元。日,县国土局向该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目前还有95万吨资源未开采,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但在调查中发现,瑞丰公司曾间断地参与了北塘口矿产的非法开采。对此,五河县国土局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已交纳罚款。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日,五河县国土局要求该公司在10日内编制完成《北塘口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报审。目前,瑞丰矿业公司已选定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为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单位,签订了合同,现已完成勘查、测绘等工作。2.关于防护距离问题。根据瑞丰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目前,项目距最近村庄小铺庄180米,且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能够满足要求。3.关于噪音粉尘问题。日、13日,五河县连续两次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场区无生产原料和生产痕迹,仅剩少许产品已经全部采取覆盖措施,厂区有洒水车洒水降尘。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监测时,也未发现噪声超标。4.关于震裂民房问题。核查组对附近群众走访调查,未有村民反映房屋因矿业公司爆破生产造成开裂的情况,也未发现不赔偿损失反而殴打村民的问题。5.关于环评审批问题。日,五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责令停产并罚款5万元。被处罚后,企业编制了《年产2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12月15日,在五河县政府网进行了两次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日,五河县环保局受理了该公司《年产20万m3石料项目》审批申请,在五河县政府网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日,五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年产20万m3石料项目》予以批复。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皖环发〔2015〕36号)文件规定,五河县环保局具有安徽省瑞丰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资格,五河县环保局在审批环评时,企业采矿许可、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发改备案许可手续齐全。
1.五河县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发现环境违法坚决查处到位。2.督促瑞丰公司按时限要求时限内编制完成《北塘口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报审,并监督其依据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北塘口矿山地质生态复治理工作。3.五河县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力度,规范企业开采行为,督促落实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大针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动态巡查与打击力度,严防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发生。
蜀山区保利西山林语小区(位于高新区绕城高速和习友路交叉口)南边(A7-A10、B29-B38、C15-C18楼栋)声环境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规定的要求,多次反映未解决。请求督察组给予解决。
保利西山林语小区项目位于高新区玉兰大道与习友路交口西北角。经合肥市环保局核查,西山林语小区南边(A7-A10、B29-B38、C15-C18楼栋)外部声环境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规定的要求。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文件中关于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外环境噪声超标,如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时段不可行,应考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隔声门窗、通风消声窗等),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的规定和项目环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西山林语小区在安装了隔声屏后室外声环境仍然超标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了加装隔声窗措施。
肥东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凤凰涂料厂气味难闻。
安徽凤凰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新型功能性油漆及树脂项目》经合肥市环保局审批及验收,该公司主要废气产生源是树脂车间、涂料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固废库。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等,各个产生废气的环节都配备了相应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日,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树脂合成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涂料车间正常生产,肥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步对该公司涂料车间、罐区及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废气排放口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进行检测。经检测3个指标均不超标。厂区上风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VOC未检出。
萧县新庄镇张庄村桃园自然村北边化工厂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地下水已经不能吃。现在该厂已经被拆除,但处理不彻底。举报人希望追究办厂者污染的责任以及场地提供者、提供保护的镇政府的责任。
1.日,萧县环保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
2.日至5月4日,萧县环保局、新庄镇政府联合调查组对该化工厂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了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
1.针对投诉者反映的污染地下水,地下水不能吃的问题,萧县已对该厂区周围地下水取样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再做进一步办理。
2.日,萧县县委县政府对新庄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5月12日,萧县县委组织部对新庄镇分管环保副镇长王勇敢进行诫勉。
3.已制定整改方案。
诫勉萧县新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勇敢1人
花山区春晖家园小区34栋一楼商铺“8号龙虾馆”油烟直排扰民,污水横流,造成蚊蝇多。
投诉人反映的马鞍山市鼎马火锅店(8号龙虾馆)位于春晖家园小区34栋一楼商铺,主要从事餐饮加工服务,无环保手续。现场核查时,店内油烟、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洗菜污水直接流入小区路面。
5月16日,雨山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经营户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罚款2000元。目前,该经营户已停业整改。
雨山区城管局、佳山乡将加大“门前三包”巡查监管力度。
约谈马鞍山市鼎马火锅店(8号龙虾馆)负责人杨青松1人
歙县郑村镇棠樾村有一养猪场(投诉人称叫连大生态***养殖场),规模大,污水直排至周边的水沟造成鸭子死亡,且臭气熏天。
该场为歙县连大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目前存栏生猪6113头,公司占地面积400亩,其中养殖区占地60亩,种植区占地330亩,污水处理设施占地10亩。
污水直排至周边水沟造成鸭子死亡事件系发生于2016年11月,该公司西侧山坡20号猪舍边水泥道路自然沉降开裂,造成污水管道错位渗漏,导致村民鸭子死亡66羽。该养殖场已向养鸭户予以经济补偿。该公司采用水泡粪模式养殖,养殖污水经沼气工程处理,部分循环利用、部分用于灌溉种植基地、小部分排入河道。该公司养殖区周边种植基地利用沼渣施肥,造成场区周围空气偶有臭味,猪舍排气扇排出气体也带有臭气,另外猪场粪便进入沼气设备的运输管道因设有的观察井没有覆盖物,导致臭气泄露。
5月17日,1.猪场内喷洒除臭抑菌剂,减少异味向外挥发;2.覆盖粪污通道50米;3.在建异位发酵床。5月18日,1.猪舍末端用于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安装外罩将其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50米;3.续建异位发酵床;4.责令逐步降低存栏量。5月19日,1.猪舍末端用于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安装外罩将其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100米,改建雨污分离管道100米;3.续建异位发酵床;4.对场内原废弃的沉淀塘,进行清淤。5月20日,1.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800米;2.异位发酵床开始使用;3.继续清淤原废弃的沉淀塘;4.抓紧出栏生猪,降低存栏量。5月21日,1.安装外罩将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500米;3.继续清淤原废弃的沉淀塘;4.抓紧出栏生猪,降低存栏量。下一步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委、环保局、郑村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后续工作包保组,负责督促连大公司完成后续整改工作:
1.5月30日前,完成采用生物垫料发酵床处理技术处理沼渣,最终生产生物有机肥使用。
2.5月30日前,完成采用生物除臭技术,在饲料中和饮水中添加符合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降低氨气和臭气的产生。
3.6月30日前,完成公司沼气发电设备前种植基地沟垄间积留污水的治理,直至无臭味。
4.6月30日前,完成限制养殖饲养量,并逐步减少养殖量,将存栏量控制在6000头以下(其中存栏母猪不超过600头)。
泗县草沟镇秦桥村永明木业(胶板厂)烟气熏人、胶味刺眼,早晚噪声大,距村民区仅20米。
大气、噪声
泗县永明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泗县草沟镇秦桥村,该公司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属违规建设项目。目前,该公司已断电停产。该举报问题属实。
1.已责令其停产关闭。2.已将锅炉和变压器等设备拆除,该厂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督促其转运原材料和成品。3.目前,该公司生产机械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对受理号490处理不满意:投诉人称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有废水排放,但政府公示仅说明没有工业废水排放。另外投诉企业环评报告作假:1.环评报告中说无废水排放;2.环评报告附件中合同造假,且模仿老百姓签字,其实根本没有房屋买卖。公众调查也存在造假。3.质疑项目建设在村庄中间占用农田,如何通过环评?
1.关于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有废水外排,但政府公示仅说明没有工业废水排放问题。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中表明,该公司废水均不外排。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仅发现该公司因管理不善,废渣堆场淋溶水外渗进入外环境,宣州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2.关于企业环评作假、环评报告中说无废水排放问题。根据该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岩棉保温材料生产废水返回车间用于制胶,废水可做到不外排。
3.关于企业环评报告附件中合同造假,且模仿老百姓签字,其实根本没有房屋买卖,公众调查也存在造假的问题。该公司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认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两户民宅,环评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提交了两份《购房协议》,审批部门电话征询了民宅所有权人,得到了确认。该公司岩棉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发放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日,黄渡乡人民政府在该项目实施地组织了公众代表座谈会征询意见,共41人参加,与会人员赞同该项目实施。
4.关于质疑项目建设在村庄中间占用农田,如何通过环评的问题。环评文件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根据该项目环评文件,该项目所占土地为黄渡乡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黄渡乡总体规划要求。2015年3月,宣州区国土部门日常检查发现,该企业私自占用了4.5亩的基本农田用于废渣临时堆放。
调查结论:
1.信访反映的台利公司实际有废水外排,但政府公示仅说明没有工业废水排放问题属实,但已对该公司废水外排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信访反映的企业环评作假问题不属实,环评报告中说无废水排放问题属实。
3.信访反映的企业环评报告附件中合同造假,且模仿老百姓签字,其实根本没有房屋买卖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公众调查也存在造假问题不属实。
4.信访反映的质疑项目建设在村庄中间占用农田,如何通过环评情况,为该公司私自占用农田。该行为已被责令恢复原状。
1.该公司已完成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废渣转移。目前,宣州区正在督促其恢复原状。
2.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已经对废渣填埋、废渣淋溶水外渗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新建了防渗的钢构大棚堆放废渣,正在协调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建筑进行搬迁。
3.宣州区环保局将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试生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环境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该项目不得再行投入生产。
叶集区三元镇新塘村团庄组、小圩组三个养殖场废水污染村内灌溉支渠水体,粪便污染农田,导致不能耕种。
叶集区三元镇新塘村团庄组有陈俊良种猪养殖场,三元镇新塘村小圩组有山群生猪养殖场,两家养殖场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根据区农委证明,两个养殖场不属于禁养区范围。投诉人投诉的三家养殖场,实为两家养殖场,三处猪舍。
陈俊良种猪养殖场建有3栋猪舍,建筑面积合计1950O,现存栏母猪48头、育肥猪580头。该养殖场猪粪露天堆放于养殖场内,未发现直接污染农田现象。但排出的猪尿液及冲洗猪舍的污水进入砖砌沉淀池,沉淀池沉淀物与污水,用吸粪车清理至果林做肥料,由于清理不及时或暴雨天气,有时部分污水顺一条明沟流到农田造成约2亩农田污染。
山群生猪养殖场在场地东边建有5栋猪舍,建筑面积合计380O,现存栏14头母猪、120头育肥猪。场地西边建有1处猪舍,建筑面积合计392O,现存栏140头生猪,东西两处猪舍间距100米。该养殖场猪粪露天堆放于养殖场内,未发现直接污染农田现象,东西两处猪舍产生的废水顺着两侧田埂地沟流入牌坊支渠(牌坊支渠为农罐渠,平时无水流通),未发现污染农田现象。
根据叶集区政府要求,5月18日,陈俊养猪场与山群养猪场的所有育肥生猪已全部转移到市场进行销售,猪舍已全部清空,所有母猪都暂时分散转移到周边农户家中饲养。陈俊养殖场沉淀池清空后已全部用土填实,两个养殖场的排污口也已全部封堵,露天堆放的粪便已全部转运用作果蔬及农田肥料,共计50立方。牌坊支渠污水已全部运走共计14立方,作为肥料用于农田施肥,清理完成后并从上游加大了牌坊支渠灌溉水流量。受污染的2亩农田,表层污染土壤已由挖机进行清理,全部清运用于果木林地施肥,约100立方,并已全部修复完毕,现已恢复耕种功能,并全部完成水稻秧苗栽植。
萧县永卣蚯峄すひ翟暗奈⒗驶す荆砜芍ぐ踩乐さ仁中黄肴兹家妆系墓薹旁诔导淠冢痹肷浅4螅怨と松撕Υ螅鄢竞陀卸居泻ζ迮欧盼廴净肪场6啻畏从车较啦棵藕桶踩棵牛济挥写怼
噪声、大气
1.安徽威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和金属包装罐,该企业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消防工程也已通过验收。
2.该公司在制罐车间均安装了消声器,并对职工采取了噪声防护措施,未发现噪声对职工有伤害的现象。
3.聚氨酯泡沫填充剂生产线和金属包装罐生产线均正常运行,无工艺废气产生。
4.该公司在充装车间内放置的原料罐为复配的黑料、白料,均不属危险化学品。充装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的原料通过架空管线输送到充装操作间。
5.前期萧县安监部门已就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过现场核查,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萧县政府将严格按照部门责任分工,责成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部门持续跟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生产操作。
毛集实验区花家湖矿加油站西侧150米路南瑞友新型材料窑厂24小时生产,粉尘、煤烟污染严重,周边其他窑厂都关闭,唯有该窑厂在生产。
反映公司为淮南市毛集瑞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建成投产。2010年7月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主要生产空心砖、墙面砖、煤矸石烧结砖等。现场检查中,该公司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生产过程没有采取防尘措施,抽风烟囱冒出的烟尘,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毛集实验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经停止生产。目前,毛集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案件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中。
巢湖市菊蚍锘诵姓宥萁匀淮逦500米,镇政府东北两公里处,合马路105国道30号北,威量水泥厂、仙巢水泥厂、巢润水泥厂、恒源水泥厂四家企业灰尘污染严重;还有一家大型钢材镀锌厂(投诉者说不上来名字)大气污染,废水直接排放到窑泥塘里,导致塘里的鱼全部死亡。现在听说检查的来了,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
1.威力水泥、新巢水泥、巢润水泥和恒源建材等四家粉磨站近期粉尘检测合格,5月15日晚,巢湖市菊蛘嵬埠谢繁>纸辛说鞑楹耸担航谝讶客V股诼访嫫扑稹⒊盗驹耸浼安糠值孛嫖从不页窘洗螅怀埠姓橹运募曳勰フ就顺龊桶崆ǎ2家审计已基本结束。
2.安徽汇源镀锌有限公司2017年4月通过了清洁生产,5月9日向巢湖市环保局提出停产检修报告,时间从5月9日至5月31日,煤气发生炉已停产,现在无法检测;该厂生产污水及冷却水经收集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雨水经场内西边小池塘及北边雨水管网排出,流至窑泥塘,塘周围未发现有死鱼。
1.四家水泥粉磨站已断电整改;厂区内洒水降低扬尘产生;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达标排放。
2.安徽汇源镀锌有限公司助镀液处理池氨气吸收系统5月13日已与青岛绿苑环保科技公司签订合同,基础正在建设中;5月17日,新建雨水收集池,对车间周围雨水进行收集处理;5月16日,巢湖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厂界出口处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生超标现象;要求燃气发生炉达标排放,经菊蛘氤埠谢繁>盅槭蘸细窈蠓娇烧缴
花山区霍里镇冯庄村中西小队一建筑垃圾场,距离居民仅有100米,村民曾多次到镇、区、市上访反映,但该垃圾场还是建成了。窨井下面清掏的污泥垃圾、路边的树枝树叶、死猪死羊都倾倒在该垃圾场中,气味难闻、灰尘较大。该垃圾场中有个水塘,水塘中飘满垃圾,水体发黑发臭。也向区城管局反映了,城管人员将水塘内垃圾清理了,但是治标不治本。
举报反映的霍里镇冯庄村中西小队一建筑垃圾场为马鞍山市第三建筑垃圾处置场。2010年6月,为加强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的消纳,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所与花山区霍里街道霍里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霍里村村内一块闲置采石场作为第三建筑垃圾处置场,并由花山区政府和马鞍山市容局鉴证,租赁期二十年(日至日)。日,按照马鞍山市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工作会议精神,第三垃圾处置场移交给花山区城管局管理,专门用于消纳处置花山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
花山区城管局在接交办单之前,曾于5月11日接到群众反映,现场查看,垃圾场存在污泥垃圾、树叶树枝和死猪死羊,气味较大,垃圾场内的水塘中漂浮少量垃圾。
花山区城管局于5月11日接群众反映当日,已安排人员对该处水塘、污泥垃圾、树枝树叶和死猪死羊进行清理,目前已彻底清理完毕。
为减少建筑垃圾倾倒时造成的粉尘污染,花山区城管局要求运输车辆入场降尘、倾倒降尘、出场冲洗,并安排4名保洁人员开展周边环境和道路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为防止偷倒行为发生,花山区城管局在场内增设监控点,全程全方位实施监控、监管,并安装入场大门、架设围墙铁丝网。
第三方中介机构5月16日对垃圾场中水塘水质进行了监测取样,监测数值符合地表水四类标准。
花山区城管局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张贴告知牌,召开城管系统专项工作会,从源头抓起,核实垃圾类别,垃圾场内安排专职人员加强管理,严查违规倾倒垃圾行为。
霍里街道加强对周边群众的解释、宣传工作,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泾县经济开发区清风食品厂(屠宰厂)每天屠宰生猪200头左右,该厂离农民新村最近仅有20米远,远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屠宰厂距离居民区500米的要求,屠宰厂每天夜间2:00开始杀猪,猪叫声和车辆交通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同时食品厂的废水排放时经常溢出,恶臭气温非常难闻,投诉者要求屠宰厂搬迁远离新村。
噪声、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清风食品厂(屠宰厂)全称为安徽泾县清峰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屠宰时间为晚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屠宰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开发区管网。
该公司北侧距农民新村(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最近处约30米;5月16日凌晨2时,泾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北厂界噪声不达标;现场有异味;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针对信访件中存在的问题,走访了周边的居民,被访居民反映,其住房于2008年至2009年相继建成并入住。
调查结论:
1.信访反映的食品厂的废水排放时经常溢出问题不属实。
2.信访反映的泾县经济开发区清风食品厂(屠宰厂)每天屠宰生猪200头左右,该厂离农民新村最近仅有20米远。远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屠宰厂距离居民区500米的要求,屠宰厂每天夜间2:00开始杀猪,猪叫声和车辆交通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恶臭气温(气味)非常难闻,投诉者要求屠宰厂搬迁远离新村问题属实。
1.约谈。泾县商务局约谈了该公司总经理童志华,并对该公司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2.整改。截至5月20日下午,该公司已完成对生产车间靠居民区北侧的门已焊接紧闭,窗户用隔音板进行了封堵。调整车辆进出厂区的路线,已经在远离居民区西侧的晏公路重新开启了大门。降低屠宰头数由原来200头降低为80头左右。减少生猪存栏数由原来400头降低为100头左右。每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及时填埋废弃物,增加消毒清理次数。
3.搬迁。该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搬迁初步选址工作。待初步选址工作方案经泾县商务局、泾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立即开展搬迁的前期工作。
约谈安徽泾县清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童志华1人
阜南县新村镇天棚村老年公寓后面200米有一造纸厂,无证无名,存在废水、煤烟、异味污染,多次向村、镇及环保部门反映,政府部门不作为。
水、大气、其他
1.信访投诉反映的造纸厂为新村镇天棚村姚翠婷冥纸加工点,位于阜南县新村镇天棚村老年公寓西北侧200米左右,经营人姚翠婷,无工商营业执照,主要工艺为废纸粉碎制浆―锯沫―加热烘干―裁切―包装销售,使用燃煤供热,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加工点西侧沟内。该加工点2017年1月底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调试,2017年3月底因技术原因停产,累计调试、生产约20天。阜南县环保局、公安局、新村镇党委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有少量原料(锯末),无成品冥纸。
2.新村镇党委政府、阜南县环保局未接到群众反映关于天棚村姚翠婷冥纸加工点污染环境有关信访。
1.日,新村镇党委政府、阜南县环保局、阜南县公安局新村镇派出所等单位对该加工点设备及厂棚实施拆除。阜南县环保局于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金6万元(南环罚告字〔2017〕65号),并移送公安机关。
2.阜南县公安局对该造纸厂经营人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