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标价的计算方法等同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吗?

第三章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
本章主要分析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采购文件中的一些关键要素,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标准、工程量清单组成及计价、境内外货物组价、合同条款、进度参数以及评标标准方法等。
&[案例3.27]工程施工招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分析
[案例3.28]货物采购招标评分标准分析
[案例3.29]货物采购招标价格折算标准分析]
3.6 评标标准与方法分析
[案例3.26]工程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分析
  [背景]某信息中心办公业务楼工程,位于某市某大街甲1号院内,建筑面积26856m2,地上16层,地下2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人已经组织了资格预审,现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其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外墙轴线外1.5m内土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修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电气和消防工程,其中电梯工程、消防工程中的排烟、烟感报警系统和热交换设备采购与安装另行发包,热交换系统的管线中标人施工至设备接口。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工程计划于xxxx年11月15日开工,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同时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为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承包人预付款20%,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额85%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18个月。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般有哪几方面内容?其投标文件由几部分组成,与评价标准的对应关系是什么?
  (2)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哪些?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承包合同是什么关系?评审施工组设计的方法有哪几种?
  (3)工程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潜在投标人普遍掌握所招标项目施工技术的前提下,为节省工程投资时宜优先选择哪种方法?
  (4)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针对本项目设置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这里,招标人希望评标标准客观,对施工组织设计仅进行合格与否评价,且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评审指标;
  (3)编制评标标准。
[参考答案]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按照30号令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书中答案不规范)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
  ②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说明、汇总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③施工组织设计;
  ④项目管理机构;
  ⑤资格审查资料;
  ⑥其他材料等。
  这些评价内容全部或部分构成评标因素。施工招标时,对投标报价评审是不可或缺的评标因素。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编制依据;②工程概况;③施工部署;④施工准备工作;⑤主要项目施工方法;⑥资源投入计划;⑦主要技术管理措施,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消防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进度计划与措施、冬季雨季施工措施等;⑧附录,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和其他附图附表等。
  施工组织设计从性质上不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对其评审分为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种。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投标人普遍掌握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招标人单一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的施工招标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择综合评估法。单纯从节省工程投资角度讲,宜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本项目为一建筑面积26856m2办公楼,其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潜在投标人普遍掌握,无需再对施工工艺或施工技术的细节深入评审,这样,评标因素重点放到对投标报价和人员、业绩的评审上。评标标准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②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法设置评标因素和标准,设置打分的评标因素有投标报价、企业、项目经理业绩等客观评标内容。投标报价可以采用给定一个计算公式计算进行评审,这种计算公式有许多种,例如下表中设置的评标标准。
投标人报价得分=90×(通过初步评审的最低报价/投标人报价)
项目经理业绩
近三年项目经理每组织完成一个同等建设规模或25000m2建筑面积得5分,最高得10分。
此处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方法仍是低价优先的方法,类似地还有:
  投标人报价得分=90-k[(投标人报价-最低报价)/(最高报价-最低报价)]等,
|δ|×,如δ>0;
  这里k值依据需要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k值越大,投标人报价得分差异越大。如果不选择低价优先的招标策略,也可以采用一定规则确定评标基准价,然后通过计算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
  投标人报价得分=
|δ|×,如δ≤0。
  这里,δ=(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案例3.27]工程施工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分析
  [背景]案例背景同[案例3.26],
  ❖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计划工期500日,
  ❖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
  ❖月工程进度款为月应付款的85%,
  ❖保修期为18个月。
  ❖招标文件许可的偏离项目和偏离范围见表3.39。
  ❖表3.39许可偏离项目及范围一览表
许可偏离项目及范围一览表
  假定承包人每提前10日交付给发包人带来的效益为6万元,工程预付款的1%为10万,进度款的1%为4万。另外,保修期每延长一个月,发包人少支出维护费3万元。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设置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2)依据设置的评标标准,如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为5800万元,不存在算术性错误,其工期为450日历天,预付款额度为投标价的24%,进度款为80%,其综合单价均在该子目其他投标人综合单价10%内,无单价遗漏项,且保修期为24个月,计算该投标人评标价。
如投标工期为490日历天、保修期为23个月,此时预付款支付百分比偏离20%(x)、进度款支付百分偏离85%(y)各为多少时才能使其评标价不超过投标报价?
工期 500日
在计划工期基础上,每提前10日调减投标报价6万元。
预付款额度 20%
在预付款20%额度基础上,每少1%调减投标报价5万元,每多1%调增10万元。
工程进度款 85%
在进度付款85%基础上,每少1%调减投标报价2万元,每多1%调增4万元。
综合单价遗漏
调增其他投标人该遗漏项最高报价。
每偏离有效投标人该子目综合单价平均值的1%,调增该子目价格的0.2%。
保修期 18个月
每延长一个月减3万元。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
  5800万元-[6万元/10日×(500日-450日)]+[10万元/1%×(24%-20%)]-[2万元/1%×(85%-80%)]-[3万元/月×6月]=5782万元。
  如投标工期为490日历天、保修期为23个月,假定此时x%=预付款支付百分比-20%、y%=进度款支付百分比-85%时,评标价不超过投标报价,即:
  试题2:5800万元-6万元/10日×(500-490)日+a万元/1%(预付款额度标准)×x+b万元/1%(进度款额度标准)×y-3万元/月×5月≤5800万元。
  5800-6+ax+by-15=5800
  ax+by=21
  这里,表中规定:预付款比例x&20,a(预付款额度标准)=5万;
          预付款比例x&20,a(预付款额度标准)=10万;
          预付款比例x&85,b(进度款额度标准)=2万;
          预付款比例x&85,b(进度款额度标准)=4万。
   这里,a=5 如x&0,a=10 如x&0,
     b=2 如y&0,b=4 如y&0
①x&0,y&0此时10x+4y≤21;满足要求的数组(x,y)为图3-3(a)中平面阴影部分的点;
  增加预付款、增加进度款;
  ②x&0,y&0。此时,10x+2y≤21满足要求的数组(x,y)为图3-3(b)中平面阴影部分的点;
  增加预付款、减少进度款;
  ③x&0,y&0。此时,5x+4y≤21。满足要求的数组(x,y)为图3-3(c)中平面阴影部分的点;
  减少预付款,增加进度款;
  ④x&0,y&0。此时,5x+2y≥21。满足要求的数组(x,y)为图3-3(d)中平面阴影部分的点。
  减少预付款,减少进度款。
[案例3.28]货物采购招标评分标准分析
[背景]某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干式变压器,此类产品为成熟产品,生产厂家较多,鉴于以往采购过程中,出现过低价中标但产品存在运行不稳定的问题,此次采购对产品可靠性有较高要求。因此,在设定权重时,突出了设备的技术性能,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第i个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cv(i)为:
cv(i)=cp(i)+kt·ct(i)+kc+cc(i)
这里,kt技术评分加权系数,kt=0.5,kc=0.05
cp(i)为第一个i个投标报价得分,ct(i)为第i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分,cc(i)为第i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公式计算:
[问题](1)假定有四种价格方案如表所示
评标价格(万元)
按照上述评分办法计算各方案价格得分。如果技术标得分a为75分,b为80分,c为95分,d为92分,商务标a为88分,b为90分,c为97分,d为93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方案a、b、c、d的排序。
(2)若招标人在此招标中对该产品的价格最为关注,宜选择哪几种评标方法,计算结果如何?
(3)若价格得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这里a——评标价格基础分值,a=45,ni——第i个投标人的评标价,nmin——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排序情况是否发生变化,请对两种计算结果进行分析。
  [考查]
(1)考查综合评价法和最低价法比较
(2)考查满足不同需求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参考答案]
(1)a:方案价格得分:
cp(a)=45-10×& 202-202&& &&=45&&&&&&
&&&&&&&&&&&&&&&&&
cp(b)=45-10×& 208-202&& &&=44.29&&&&&
&&&&&&&&&&&&&&&&&
cp(c)=45-10×& 261-202&& &&=37.98&&&&
&&&&&&&&&&&&&&&&&
cp(d)=45-10×& 286-202&& &&=35
&&&&&&&&&&&&&&
&&&286-202
b:方案排序
根据cv(i)=cp(i)+kt·ct(i)+kc+cc(i)计算方案得分,为
方案a=45+0.5×75+0.05×88=86.9
方案b=44.29+0.5×80+0.05×90=88.79
方案c=37.98+0.5×95+0.05×97=90.33
方案d=35+0.5×92+0.05×93=85.65
综合排序:1:方案c;2:方案b;3:方案a;4:方案d
(2)有两种方法:
①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先对投标人的技术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次确定投标人商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然后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价计算评标价,并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计算结果见下表
方案优劣比较
评标价格(万元)
②综合评估法中调整投标报价,技术和商务部分权重,并且调整评标价计算方法,增加价格在评标中的所占权重,例如:a=60,k=30,kt=0.35,kc=0.05,则各投标人价格得分为:
cp(a)=60-30×& 202-202&& &&=60&&&&&&
&&&&&&&&&&&&&&&&&
cp(b)=60-30×& 208-202&& &&=57.86&&&&
&&&&&&&&&&&&&&&&&
cp(c)=60-30×& 261-202&& &&=38.93&&&&
&&&&&&&&&&&&&&&&&
cp(d)=60-30×& 286-202&& &&=30
&&&&&&&&&&&&&&&&&
综合得分计算结果:
方案a=60+0.35×75+0.05×88=90.65
方案b=57.86+0.35×80+0.05×90=90.36
方案c=38.93+0.35×95+0.05×97=77.03
方案d=35+0.35×92+0.05×93=66.85
综合排序:1:方案a;2:方案b;3:方案c;4:方案d
综合评分法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达到上例的效果,由于价格、技术和商务都占有相当比例权重,在出现价格相差不多且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时,无法达到上述效果。
(3)各方案价格得分计算如下:
cp(a)=45×&& 202&& &&=45&& &&&&
&&&&&&&&&&&&&&&
cp(b)=45×& &&202 &&=43.70&&&&
&&&&&&&&&&&&&&&&
cp(c)=45×&&& 202&& &&=34.83&&&
&&&&&&&&&&&&&&&&
cp(d)=45×& 202&& &&&=31.78
&&&&&&&&&&&&&&&
综合得分计算结果:
方案a=45+0.5×75+0.05×88=86.9
方案b=43.70+0.5×80+0.05×90=88.2
方案c=34.83+0.5×95+0.05×97=87.18
方案d=31.78+0.5×92+0.05×93=82.43
最后排序:1:方案b;2:方案c;3:方案a;4:方案d
  这两种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存在较大区别,
  第一种中k(分数因子)的控制,使得价格相差较大的方案价格分数始终处于35~45分范围内,第二种方法中是由价格最低值与其他价格相比较,分值变化随价格变化范围增大。因此就现有的价格方案而言;
  第二种方法对价格更加敏感。在综合评分法中由价格、技术、商务资信等组成,这三个系数的选取是综合评标法的关键因素。根据招标人的则重点,确定价格、技术、商务资信之间权重分配可以达到不同的效果。
 [案例3.29]货物采购招标价格折算标准分析
  [背景]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对水泵设备进行采购,设备采购概算为600万元。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并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折算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其中设定的价格折算因素及对应的折算标准如表3-45。
表3-45折算因素及折算标准
计算公式:u=投标水泵效率-投标人平均水泵效率。在投标人平均水泵效率基础上,u每增加1%调减2万元,每减少1%调增3万元,不足1%按1%计;偏离超过5%的投标将被拒绝。
计算公式:v=投标预付款%-10%。在10%基础上,v每增加1%,价格调增6万元,每减少1%,价格调减3万元。不足1%按1%计。
计算公式:w=投标交货日期-90。在90日基础上,w每提前1日价格调减0.3万元;每推迟1日价格调减0.6万元。
假设四种价格情况如表3-46
偏离情况表
    因素
价格(万元)
交货期(天)
  (1)计算a、b、c、d四种情况价格折算值,并按照折算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2)如a、b、c、d的起始价格相同,均为400.00万元,计算此时价格折算值,并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进行排序。
  (3)将折算表中标准调整如表3-47,计算此时a、b、c、d的价格折算值并排序。上述计算对你制订价格折算表有些什么启示?
价格折算标准
与a、b、c、d水泵效率平均值相比,每增加或减少1%调减或调增2万元;偏离超过5%的投标将被拒绝。
预付款每增加或减少1%,价格调增或调减3万元。
计划交货期为90日,每提前或推后交货1日价格调减或调增0.5万元。
[参考答案]
  计算结果及排序见表
计算结果及排序情况
价格(万元)
这里,水泵平均效率
  =(83%+79%+82%+78%)/4=80.5%,
  a的偏差=(83%-80.5%)/80.5%=+3.10%,
  b的偏差=-1.86%,c的偏差=+1.86%,
  d的偏差=-3.10%,均符合要求。
  a的最终价格=492.40-2×4(效率)+6×2(支付)+0.6×5(进度)=499.40万元,(ⅳ)
  b的最终价格=375.48+3×2=381.48万元,(ⅱ)
  c的最终价格=484.90-2×2-3×2-0.3×6=473.10万元,(ⅲ)
  d的最终价格=356.08+3×4-3×1-0.3×4=363.88万元。(ⅰ)
(2)如a、b、c、d起始价都是400万
  a的最终价格,(ⅱ)
  =400.00-2×4+6×2+0.6×5=407万元
  b的最终价格,(ⅲ)
  =400.00+3×2=406万元
  c的最终价格(ⅰ)
  =400.00-2×2-3×2-0.3×6=388.20万元,
  d的最终价格(ⅳ)
  =400.00+3×4-3×1-0.3×4=407.80万元。
(3)如果按照3-46表的标准计算结果如表3.47。
价格(万元)
  上述计算表明,
 同一个折算因素的大小值直接影响价格折算值,如(1)中折算前后对a、b、c、d的排序没有实质性影响,由此提示对一些重要参数,或是普遍关注的参数,需要加大货币折算量,一些非主要参数,对价格折算结果影响不大,无需进行折算。综合评分法中价格的评价应该保留基准价法吗? ――关于价格因素评价方法的思考-海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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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中价格的评价应该保留基准价法吗? ――关于价格因素评价方法的思考
综合评分法中价格的评价应该保留基准价法吗?――关于价格因素评价方法的思考
财政11-1 曾洁 一、政府采购案例分析案例:某大型中央级招标公司代理某国家机关监护仪的招标采购。由于采购量大,参加投标的公司非常多,竞争异常激烈。参加投标的公司中包括具有丰富投标经验的甲公司(投标产品为世界500强的美国某著名公司生产)和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相当高的位于中国南方的乙公司。投标价格甲公司为每台3.7万元,乙公司为每台2.3万元,其他公司投标价格从2.1万元到5.2万元不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价格30分,技术水平50分,售后服务承诺15分和业绩5分。结果甲公司中标。得知中标结果后,乙公司认为,其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而且某些指标优于招标文件,在专家打分时乙公司产品技术得分最高,同时价格比中标产品低38%,因此,对评标结果提出了质疑。招标公司收到质疑以后认为,评标委员会是按照招标文件和既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标的。在评标开始前招标公司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细则中的价格分计算方法为基准价法,即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平均值为基准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的都要进行扣分。由于甲公司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差距较小,因此得了28分;而乙公司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差距较大,仅得了16分。尽管乙公司在技术评分上取得了最高分,但仍由于价格分差距太大,总分低于甲公司而未能中标。【分析】本项目争议的关键是价格打分的方法。招标公司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价格分的最高分值为30分,但未规定计算方法。招标公司强调,评标是按照程序进行的,因此结果只能如此。那么本项目评标程序上真的没有问题吗?实际上,程序上是有问题的:1、本项目评标采用的价格分计算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违背了招标最根本的竞争原则,货物招标的价格分计算方法应采用低价高分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比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招标公司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价格分的最高分值为30分,但未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在招标文件没有给出具体价格打分方法的情况下,投标商进行价格竞争是无可厚非的,也是符合招标采购的根本目的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采用基准价法进行价格计算,造成价格越低得分越低的不正常现象,使得投标价格低的投标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2、评标方法应该进入招标文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评标方法应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发给投标人,只有如此,才能使所有投标人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因此,即使要采用基准价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示,以便投标人采取相应的投标价格策略。二、我国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中现存价格分评分方法简介和比较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其中,价格因素是政府采购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它关系到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投报货物的档次、质量,会对供应商报价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在设计价格分时首先要对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作出判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30%。价格分值的比重设置将关系到最后货物、服务总分评定的取向,这就要求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熟悉产品市场情况,了解采购人的采购目的,合理设计价格分值,使供应商良性竞争,最终达到采购目标。除此之外,招标文件编制人员还要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制定出相应的打分办法,在计算出分数后,评定各供应商报价的价格分值。下面重点介绍几种普遍应用的价格评价方法:1、甄别异常报价法步骤一:甄别异常报价。对报价经评审后进行一次性甄别,对出现2种异常情况的商务报价只给常数分K,不再进行基准价的加减评分,异常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一种情况: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n%者;另一种情况: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m%者。步骤二:计算合理基准价。在甄别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评标基准价。如有甄别出的异常报价,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步骤三:计算得分。得出基准价后确定基准分,然后根据以下规定,求出各投标单位的价格分得分:1)设定价格分的权数分值为C 分。2)在评标办法中约定基准分。3)总报价每高出基准价会__%基准分减__ 分,最少减至K分;总报价每低于基准价__%基准分加__ 分,最多加至C 分。(注:K、n、m、C 需分别根据项目的特征,在评标办法中事先确定。)适用范围:该评分办法源自于工程评标办法,运用到货物采购中,特别是大宗货物的采购中效果比较明显。大宗货物的价格较高,各品牌之间的价格差距较大,为提高采购效益,防止高端产品或低端产品因竞争给基准价造成不合理现象的产生,对报价事先进行甄别可避免采购到性价比过低或价格偏高的货物,从而保证采购到的货物价格、性能都比较适中。2、基准价法设定价格分的权数分值为C分,同时也是作为评标基准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平均报价×__%+最低有效报价×__%(平均报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总报价每高出基准价__%基准分减__ 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总报价每低于基准价__%基准分减__ 分,依此类推,减完为止。适用范围:该方法比较适用于市场价格不太透明、产品设计理念不同、不同品牌之间的投标价格无法相互比照的货物。通过公式计算来调整出相对合理的基准价,再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价格分,这样便于采购到既符合采购人对货物的技术要求,又价格适中的货物。3.基准价加减分法首先设定价格分的权数分值为C 分,再根据以下规定,求出各投标单位的价格分得分:1)在评标办法中约定基准分,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将所有经评审的报价取其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总报价等于基准价则得基准分;总报价每高出基准价__%基准分减__ 分,减至0 分为止;总报价每低于基准价__%基准分加__分,最多加至C 分。适用范围:该评分办法适用于市场价格透明度高、产品较成熟、价格较低的普通货物。通过规定计算的价格分显示:报价越高的,分数越低;而报价低的,则分数较高,当然也就越有竞争力。这样有利于采购到比市场上普通价格更优的货物,体现出政府采购的优势。在以上三种价格评价的方法中,基准价法采取的是低价低分法,案例中招标公司采用的正是这种方法。同时基准价法也普遍存在于我国的采购活动中,在工程项目采购活动中最为常见。然而,通过以上几种价格分在综合评分法中的设计比较,可以看出没有一种评分办法是十分完美的,任何一种价格分设计方案均不能应用于所有货物的评分办法中。如果价格分设计不适合该货物的评分要求,那么该设计存在的缺陷就有可能导致不合理的基准价及价格分的产生,将会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益。三、我国对价格评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已经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四、问题与冲突法律明确规定了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应该采取低价高分的评分模式,但是否法律规定使用的低价高分法就是最佳的评分法呢?让我们来看以下案例。江苏省某条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采用低价高分法进行招标,承包人以低价中标,进场施工后就提出大量变更项目,业主为了控制投资坚决给予否决并要求严格按原设计施工。由于承包人不可能亏本经营, 于是所有承包人就联合起来降低苗木质量甚至持观望态度消极怠工。由于绿化工程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业主如果按照合同规定清退现有承包人后重新选择第二家承包人接替,必然会耽误一段宝贵时间, 并且被清退的承包人还会制造种种麻烦阻碍接替的第二家承包人继续组织施工;而业主如果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制裁,必然又给承包人亏本的遭遇雪上加霜,更不会积极组织施工。而通车的任务是政治任务,并且早一天通车也会早一天带来经济效益,加上天气变化很多苗术已不适应炎热干旱季节种植的要求,最终业主不得不进行变更。这样一来,导致后期投资增加很多,并且在炎热干旱季节种植苗木的生长效果也远不如在最佳季节里种植的理想。价格是否是越低越好?低价是否真的是节约了采购资金?答案显然是不的。低价高分原则容易使供应商有缝隙可钻,供应商可以利用价格做文章,进行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等不法行为,严重破坏了采购市场的秩序,对采购人以及其他供应商的权益造成损害。五、关于我国综合评分法的价格评价标准的几点思考1.现阶段基准价法必不可少。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竞争不成熟,法制不健全、企业信用缺失。不法供应商可以“低价高分”原则,进行串谋围标,或是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低价抢标。在低价中标之后,通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来压低成本,或是在工程的实施阶段中增加收费款项,如更改设计、现场签证等。这样一来,低价给采购人带来的并不是资金的节约而是更大的浪费。相比之下,基准价法则可有效避免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等现象的发生。因为基准价格是根据所有的投标价格计算出来的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它是正常的货物(工程)的供应成本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后的价格。若高于基准价格,则是供应商所求利润过高,不利于采购方的资金节约;若低于基准价格,则有可能是供应商的不公平竞争,甚至有远低于基准价格的报价出现,那么很大可能是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低价抢标。基准价法给评标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尺度,有利于剔除高价围标、低价抢标行为,确保价格的公平竞争。在我国现在还不规范的市场下,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可见,基准价法必不可少。2.价格评分法须对症下药。各种价格评分法都有其自身特点和适用范围,并没有一种方法能够面面俱到。我们在针对不同的采购对象时,应当根据采购对象的特点来选定相应的价格评分法,做到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关于各价格评分法的适用范围,已在文章中的第二部分做出讨论。价格评分法可以合理地多样化,不应仅仅局限在《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那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若单一地使用低价优先,则很容易出现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的现象;同样地,基准价格法也存在有它的缺陷。如在文章开头引用的案例中,价格基准法就造成了价低质优的商品未能中标。总之,价格评分法各有其优劣,对症下药才是关键。3.价格评分法应在标书中明确。不管是采用何种价格评分法,首先都应当在标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国家法规,评标方法应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发给投标人。这样才能为各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供应商对报价进行全面、仔细地考量,以确定一个其认为合理的竞争价格。同时,评分法的明确也有效地避免了事后纠纷,不会因为招标公司的处理不当而造成结果不佳和事后未中标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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