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法院保险公司在哪里

玉田县保险理赔律师在线咨询_免费玉田县保险理赔律师在线咨询_律师在线解答_律师365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共 0 位律师
最新玉田县律师文集
律师收费标准
本地赔偿标准
无锡律师排行榜
综合评价:4
综合评价:4
综合评价:4
综合评价:5
综合评价:4.3
帮助人数:4039
帮助人数:1424
帮助人数:1318
帮助人数:1222
帮助人数:906
最新金融保险律师回复
律师365浙江律师 最近回复:
李澍青律师 最近回复:
李澍青律师 最近回复:
最新知识百科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王志霞、王汝章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上诉人(原审被告):,住所地玉田县城西大街919号。负责人:赵杰,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佳,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志霞,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汝章,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存荣,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占山,学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思淇,儿童。被上诉人王占山、王思淇的法定代理人:王志霞,女,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王占山、王思淇之母。上诉人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2014)玉民初字第35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查明,王立强有父亲王汝章、母亲马存荣、妻子王志霞、儿子王占山、女儿王思淇五位继承人。王立强为冀B×××××号车辆的所有人,王立强作为被保险人为该车在被告处投保了保险金额88800元且不计免赔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期间为日至日。日18时许,王立强驾驶该投保车辆沿玉石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玉石公路陈家铺南,从右侧超越前方顺行孙继艳驾驶的冀B×××××号轿车时,两车相刮撞后,王立强所驾车驶入逆行,适遇黄得余驾驶冀B×××××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孙继艳所驾车又撞王立强所驾车,致王立强、王立中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黄得余弃车逃逸,王汝岗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事故经玉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立强、黄得余共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孙继艳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立中、轩兴辉、轩兴松、王汝岗、阮洪山均无责任。关于原告因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冀B×××××车辆经被告定损为78377元,双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原告提供的停车费票据合法有效,停车费2900元予以认定,以上共计81277元。原告主张施救费未提供证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认为,王立强与被告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原告系王立强的法定继承人,有要求被告赔偿保险金的权利。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大部分支持。原告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告可以选择以侵权法律关系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也可以选择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向保险人主张权利,该选择权在于原告,保险人无权要求被保险人如何行使权利,原告投保了不计免赔的车辆损失险,被告应当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被告主张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黄凤昌、黄得余应负的事故责任,按60%比例赔偿原告车损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被告全部赔偿原告损失后可向第三者追偿。停车费是为了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依法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遂判决:一、被告在车辆损失险责任限额内给付原告王志霞、王汝章、马存荣、王占山、王思淇保险金78377元;赔偿原告王志霞、王汝章、马存荣、王占山、王思淇停车费2900元,以上共计81277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4元,由被告负担1837元,原告负担47元。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义务时给付原告1837元。判后,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本案涉诉车辆冀B×××××车驾驶司机王立强在本次事故中与案外人黄得余共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故此王立强理应承担35%的事故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上诉人只应承担被上诉人车辆损失35%的赔偿责任,即27431.95元。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上诉人答辩同意一审判决。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一致,有当事人陈述、书证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王立强与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王立强投保的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对于王立强的车辆损失上诉人应当依法予以理赔。在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损失进行全部赔付后对于应当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上诉人可依法向第三者进行追偿。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8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徐万启审 判 员  赵阳利代理审判员  邹辉平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马 迪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1) : 官方QQ群(2)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公司
地址: 南关新兴东街
邮编: 064100
====== 友情链接 ======
中国企业在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公司位于南关新兴东街。我们埋头苦干,这要求我们的工作永远不以保质准时完成任务为功,秉承低调敬业的服务精神,努力追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目标。我们的经营宗旨:做企业公民,创千万劲旌!为人们生活的更加美好!坚持以人为本,艰苦奋斗,共同创业,共享成果。我们将与您精诚合作,共创辉煌的业绩!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客户前来洽谈业务,与您合作是我公司的荣幸!
暂时没有添加任何文章。
公司产品暂未添加顺便给个分:
点击图片切换我县申报的2017年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任务试验方案--特色农产品互助保险获批复
09:02:54&&&来源:&&&评论: 点击:
& & &&近日,我县申报的2017年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任务试验方案--特色农产品互助保险获农业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批复。我县是全市唯一承担全国农村改革试验任务的县区。
相关热词搜索:
延伸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玉田县人民医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