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合伙人同意工会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o&文章导读
本文《各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需要具备哪些条款?》由整理,各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需要具备哪些条款?将从合伙人 合伙企业 协议 事务 出资额着重论述,各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需要具备哪些条款?中的信息仅供参考。
(一)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 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以下无正文)
合伙人:&&&&&&&&&&&&&&&&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有限合伙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 一事,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第四条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
1、甲方:&&&&&&&&&&&&&&&&&&&&&&&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分期缴付出资额:&&&&&&&&&&&&&&&&& ;
缴付期限:&&&&&&&&&&&&&&&&&&&&&&& ;
出资方式:&&&&&&&&&&&&&&&&&&&&&&& ;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
2、乙方:&&&&&&&&&&&&&&&&&&&&&&&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分期缴付出资额:&&&&&&&&&&&&&&&&& ;
缴付期限:&&&&&&&&&&&&& &&&&&&&&&&;
出资方式:&&&&&&&&&&&&&&&&&&&&&&& ;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
3、丙方:&&&&&&&&&&&&&&&&&&&&&&&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分期缴付出资额:&&&&&&&&&&&&&&&&& ;
缴付期限:&&&&&&&&&&&&&&&&&&&&&&& ;
出资方式:&&&&&&&&&&&&&&&&&&&&&&& ;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
4、甲乙丙三方出资合计:&&&&&&&&&&&&&&&&&&&&&&& 。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条第3款条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互换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若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效力
本协议一式&& 分,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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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股份制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其中一个保管着公章的股东在未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了合同,
合伙股份制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其中一个保管着公章的股东在未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了合同,加盖了公章,这份合同法律上生效吗?其他股东如何才能挽回损失?
如果损坏利益,其他股东可以起诉
4条律师回答
原则上有效的,内部可以追责
合法有效的
可以依法起诉
其他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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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应当是工商局!
不用,原公司出资即可。
你好!不会的。
你好,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签名。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办,如果合同无具体约定可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其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你们合伙协议时如何约定的?
包赚不赔的那不叫投资了,无论是投资还是借贷,你都可以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钱
你好,关于经营性组织的注册问题,具体注册什么类型的企业,主要依据的是你们的经营组织形式,如果只是两人合伙开一家小店,注册合伙企业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可以开发票。
可以的是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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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入伙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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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伙人入伙,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当初合伙时约定可以不经一致同意就可以入伙的,未经同意,无效你好。但法律尊重意思自治,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入伙协议。因此,原则上不仅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还要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采纳率:75%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入伙行为无效。还有其他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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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某年10月,甲乙丙3人决定设立公司经营钢铁贸易,10月10日公司名称 &东方有限公司&获得工商核准,并刻制了东方公司公章,但公司设立还有流程要走,营业执照预计要1个月后取得。10月11日甲以东方公司名义与某钢厂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上加盖了东方公司公章,并约定11月18日发货,货到5天付款。 11月11日,东方公司取得营业执照, 11月18日钢厂将钢材发至合同上指定的甲自己的仓库;因当时钢材市场价格走低,甲要求钢厂降价,钢厂不同意,甲和东方公司至年底均未付钢材款。钢厂欲诉讼追款,该诉谁?
(1)诉东方公司
合同相对性,主体明确,行为时虽无完全行为能力,但起诉时取得完全行为能力。
东方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东方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东方公司抗辩(起诉甲)
设立中的东方公司法人意志不明确,易被发起人利用以谋私利,法律安排其自我保护抗辩措施。
东方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甲利用设立中东方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自己做钢厂贸易),东方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此时钢厂只能向甲追讨钢材款。但如钢厂为善意的,东方公司的抗辩则不能获得支持。
设立中公司,因为名称已核准,多数在取得营业执照前即刻制了印章。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前,先行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形较为普遍。司法解释在强调合同相对性的同时,也注意到实际权利义务的归属平衡。
&&最后修改于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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