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景泰县省军区上级农场上级部门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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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日至9月20日对景泰县进行了巡视。10月26日,向景泰县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省委巡视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一、精心安排部署,从严落实整改要求县委严格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即知即改、立知立行,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对景泰县领导班子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逐一梳理反馈的各类问题,将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13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有关领导同志及分管同志共同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及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县委研究制定了《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提出了39条整改措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步骤、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4次调度会,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当前工作落实紧密衔接,统筹推进。将巡视反馈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事项,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了整改任务落实。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传导压力不够,各级班子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在认识上仍有差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薄弱,有的仍认为是主要领导的事情,抓工作中存在不尽心、不到位现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和《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制度,党校、行政学校廉政培训制度,“三会一课”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党委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必须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内容。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专题辅导,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管好自己,认真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体制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廉洁谈话制、作风监督检查制、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等一系列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党组织约谈办法,通过集体约谈、听取汇报、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压力传导。认真落实“三述”制度,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能,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不履行和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部署、落实不力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因不履行和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而出现问题的乡镇、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进度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共7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进行了约谈。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一定差距。县纪委办案力度不够大,自办案件较少,查处有影响的大案少,办案力量相对薄弱。一些纪检干部存在不愿、不敢监督。县直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较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县纪委信访室、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及时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并进行查处。组成专门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下访”,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确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接受、登记、流转和办理。对每一个信件,主要领导都必须亲自批阅,进行全部核实。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将全县11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划分成7个片区,由7名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片区问题线索收集、登记、管理、处理情况和案件查办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年终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对问题线索收集管理不规范、查核不及时、审查不严格或自办案件未实现零突破的片区或乡镇,由负责片区的同志向县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压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乡镇和部门单位,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不主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探索制定了《景泰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通过提取全年报酬的20%作为奖励工资,奖优罚劣,有效调动了监委会主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进一步创新审查办案方式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突出主责主业, 采取全员办案、牵头办案等方式方法,将县纪委监察局60%以上的人力全部集聚到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嫌违法案件,及时协调检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参与,在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形成整体合力。通过交叉办案、乡案县审等举措,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促使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实现零突破。进一步加强对县直部门纪检干部联合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和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四是着力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素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强化党性锤炼,帮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不抓监督执纪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监督执纪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消除顾虑,争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定期邀请上级纪委领导和有关纪律审查方面专家进行授课,面对面指导帮带,全面提高办案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进而提升纪委整体办案水平。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及线索进行专题研讨,剖析根源、研究对策,以开阔办案人员视野、思路,提高办案人员的政策理论素养。坚持以案代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掌握追查问题线索、谈话等方面的技巧,提高“实战”能力。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移送案源线索,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224件,与去年同期135件相比增长65.93%。立查案件64件,较上年同期21件相比增长204.76%。已结案58件,结案率为90.6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含上年遗留2人)。追缴违纪资金51.22万元。六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要求新进新任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符合必要条件。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工作主动性不够、监督存在畏难情绪等问题,逐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研究制定《乡(镇)纪检专干选拔任用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将素质高、能力强,勤奋敬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当中。重新核定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的领导职数22名。2015年,调整交流纪检干部38人(次),其中提拔任用15人,系统内交流11人,系统外交流12人。并对不能胜任的9名乡镇纪检专干及时进行了调整。七是开展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点包片督导行动。县纪委班子成员通过开展调研、座谈和工作约谈等方式,对所联系的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落实“三转”情况进行联点包片督导。督促设有纪检组织或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的县直部门(单位)及时进行“三转”情况自查自纠,正视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八是大力推进县直部门纪检组织改革。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机制制度完善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推进县直部门纪检组织重点派驻和统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由县纪委提名,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强化纪检干部统管统用,对派驻纪检组长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切实为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日,县纪委共收到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80件。其中,业务范围内59件,涉法涉诉6件,个人诉求15件。县纪委及时抽调“精兵强将”,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牵头,成立若干个调查组,从严从快核实问题线索,对核实的问题快查快结,严肃追究责任。目前,经初核了结69件(提醒谈话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转立案7件11人,已结案5件7人(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4人);尚未结案2件4人;正在核实3件;转市纪委1件。3.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多方面混乱,给腐败现象发生留下空挡。(1)关于“规划管理严重滞后。目前城区规划只有总规,没有详规(控规),不能有效地规范管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快推进《景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2014年9月,我县与兰州交大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启动了城区详规的编制工作。2015年8月完成送审稿,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目前,已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毕,正在报送审批、备案。严格规划审批,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一概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审批,对当事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划的建设现象,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015年,县规划局对违章建设工程依法查处,立案6起,结案6起,罚没违法收入57.95万元。完善城区规划体系。启动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网、园林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和城市风貌设计工作,形成总规总揽、专项规划支撑,控制性详规全覆盖的规划体系,突出规划的超前性、指导性和适应性,高起点引领城市建设与发展。(2)关于“土地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五花八门,有城区周边32个国有农场和军事用地,还有城区居民住房用地,土地权属复杂。个别土地在交易中也不够规范,以至出现一地两证现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用地审批程序。结合景泰实际,制定完善了《景泰县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景泰县土地集中统一供应制度》、《景泰县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景泰县采矿权公开交易制度》等十项制度。对主要执行土地管理审批职能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全体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培训、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土地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对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有效改变了土地管理混乱的局面。建立执法责任长效机制,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责任,在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全面实施挂牌施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快反应的全方位执法巡查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房屋产权、土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明确部门分工,增强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限时办结相关证件。积极与省军区等驻景农场管理单位对接联系,同时争取省市两级政府支持,推进丧失功能军事用地及驻景农场移交我县管理。目前,部队农场、兰石化三联农场等已初步达成移交意向。集中力量解决土地权属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积案化解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逐个研究解决,消除一地两证现象。通过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加强执法巡查,强化责任追究等举措,坚决杜绝新的问题产生。(3)关于“未批先建现象极普遍,房地产市场处于无序混乱状态。在未经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自行和原住户谈成房屋拆迁条件,双方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开发商就开工建设,不办理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住房建筑容积率、层数等都由开发商自行决定,房地产市场失控,政府监管形同虚设。经统计,2012年以来有32个房地产新建和续建项目,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也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如2014年陇信源房地产公司新建的1号、4号楼连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都没有”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健全管理制度,理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景泰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景泰县制止和处理违法违章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科学设定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职责和权限,理顺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两个办法经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查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公告、宣传,形成了严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的浓厚氛围。今后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按照《景泰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无序混乱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规范房地产及建筑市场。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国土、规划、住建、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房地产及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的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对存在未批先建、私自征迁行为的开发商进行了严厉处罚;对于建成及在建的违法违章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景泰县制止和处理违法违章建筑工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责令在建的违法违章建设工程全部停止建设;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违章建设项目,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条件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项目,限期拆除。2015年共下发《停工通知书》3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9份,罚款32万元。同时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等制度,严肃查处无照开发、无证预售、合同欺诈等行为,多措并举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屋征收及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厉打击开发商私自拆迁征收房屋行为。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关于禁止违规拆迁城区房屋的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置换、征收、货币补偿等方式拆除居民房屋,广大居民也不得随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签订开发置换补偿协议。开展政府主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实现一切土地按照先收储、再进库、后供应的程序出让土地,从土地供应的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4)关于“借资质开发现象严重。许多工程都是几个包工头联合挂靠在某房地产公司名下,借资质开发,建成一栋或几栋住宅,房子卖出后,就转行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借资质开发专项清理行动,对借用资质开发行为严厉打击,对出借资质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进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较轻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5)关于“房产登记、管理混乱。存在办证要件不具备就办证,前面办证后面不知道,房产证前置手续没有,房管部门就办手续的现象,出现了一房两证,一铺多卖,一房多卖”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房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办理房屋登记所具备的各项手续和要件,严格办证程序,规范办理行为,提高办理质量,对行政审批手续不齐全,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房屋,不登记,不办证。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建立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对已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在县政府网站和有线电视上进行公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各项行政审批证件、预售方案及销售情况必须在销售现场清晰展示,有效杜绝了无证售房和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对遗留“一房多卖”和“一铺多卖”问题,协同景泰县人民法院积极调解,进行确权认定,注销了重复买卖的房屋备案。对造成“一房多卖”和“一铺多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并进行了免职处理。(6)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积累矛盾多,疲于应付。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大,相对滞后,既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又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导致政府失信于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集中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2015年, 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了“城市形象提升年”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改造红水路、大安路等车行道1.69公里,完成人行道透水铺装8.5万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网8.9公里、水冲式公厕6座,安装隔离防护栏4.8公里、树穴玻璃格栅960个。新增公共绿地4700平方米,更换节能路灯707盏,购置环卫车、洒水车30辆,安放可卸式垃圾箱220个。通过活动的实施,县城的面貌有了一个大的改观。今后,我县将巩固成果,继续实施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完成城区道路改造、路灯节能改造、城区公厕维修改造、背街小巷硬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13个市政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启动建成城区集中供热热网配套工程。计划完成投资3.05亿元,于2016年10月底前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32.24km,新建热力站32座,扩建现状热力站3座,实现城区供热覆盖面积309万平方米,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拆除城区燃煤小锅炉,改善城区冬季空气质量。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制度,有效化解了城市建设领域的矛盾纠纷。2015年全年共办理信访件322件,特别是化解了鑫馨家园小区住户办理房产证、和谐家园小区建设违章建筑、富源小区使用高价电等7个全县重点矛盾纠纷问题。理顺了安泰安庆小区及鸿德嘉园遗留困难问题的解决思路,制定了解决方案,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以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1.关于“会议文件仍然比较多,特别是有些视频会议重复开,而且还都要求一把手参加,占用大量工作时间,导致抓工作落实少,以至于一些部门负责人每周5天工作时间3天用在开会上”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会议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会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套开的坚决套开,能通过发布文件、现场协调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安排会议,中央或省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到乡镇一级的,不再另行开会,在分会场对贯彻会议精神做出安排。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开的会议或县直各部门单位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一般不要求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更不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加,保证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把精力用在抓工作抓落实上。确需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可要求相关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切实压缩文件篇幅,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各部门不再层层转发;对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一般不再发文。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问题的,县委办、政府办不印发。2.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下降,存在不愿干、不想干、不敢干的思想,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普遍存在。有些职能部门和单位还存在不给好处、不打招呼事难办、办事效率低的现象。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教育引导,彻底转变不愿干、不想干、不敢干的思想。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教育,狠抓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密切联系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突出抓好理想信念、责任心、荣辱观、爱岗奉献等教育,打牢干部的思想根基。2015年,在县委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1700多人,选派2名乡镇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到县直部门挂职锻炼,选派1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江门市蓬江区挂职学习锻炼,开拓视野、增长才干。二是扎实开展“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工作能力上的“庸”,办事效率上的“懒”,工作作风上的“散”,责任意识上的“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党政机关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劲足、团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先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11轮,下发通报8期,通报问题32个,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在全县营造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认真落实《景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县委书记对县委常委班子、县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组织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干部定期不定期约谈,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性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于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目前,县委书记对县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进行了3轮“一对一”谈心谈话,县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共约谈210余人次,全面开展县、乡、村“三级约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把好干部的选人用人观,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牢固树立“六重”选人用人标准,把一批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想干事、干实事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2015年,提拔任用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23名,其中85后乡镇党委书记1名,80后乡镇长3名。(2)不断强化监督,加大对慵懒散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力度。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机关干部作风现状。每月召开一次研判会,根据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当前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汇集问题建议,确定思路措施。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对乡镇、部门“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工作汇报会,县纪委班子成员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分别予以点评,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二是认真落实“三述”制度。制定了2015年《“三述”工作实施方案》,30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两批向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突出抓好意见征求和反馈、“三述”报告审核、民主测评等关键环节,以“实、严、细、深”的标准扎实做好“三述”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协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督查考核局,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2015年以来,围绕教育乱收费、卫生系统采购药品“吃回扣”开展专项督查,共下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单位8个,通报批评4人。围绕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共查处问题1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下发通报3期。围绕“三公经费”支出是否规范等问题,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乡镇、部门、餐饮娱乐场所、土特产经销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提取发票116张,对疑似线索及时进行核实,通过检查核实约谈,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自觉,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生活若干准则》,明确党内生活的具体内容和制度要求,认清党内生活的重要意义,强化参与党内生活的思想自觉性和落实意识,严格遵守“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科学制定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常态督导检查,防止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当好执行者,带头落实制度、带头执行决议、带头接受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起来,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守下去。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细化规定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个环节、步骤,确保方案制订审批、意见征求、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严谨有序,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政治性、原则性和严肃性。通过严格考勤、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党组织经常、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引导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严肃处理。县委常委会始终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紧紧盯住省委王三运书记在专题党课中列举的6大类24种“不严不实”问题和具体表现,共查摆出“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129条,已整改落实23条,其中县委班子 14条,已整改落实8条,县委主要领导13条,已整改落实8条。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整改实际,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按倒排工期的方式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整改。三是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机制。根据党内生活的规律要求,积极适应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打造更加符合党员实际、吸引党员兴趣、方便党员落实的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结合形势任务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2.关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普遍存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够,研究讨论氛围不浓,质量不高现象。会议记录不能反映发言、讨论的决策过程”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健全决策机制,对重要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严格依照民主集中制要求,会前深入一线、广泛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及各方面的意见,会上要求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确保做出的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发展实际。建立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健全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请示汇报工作、民主科学决策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办法。切实扩大民主协商,加强与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领导主动沟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调动县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方面,存在干部轮岗交流不够,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进程缓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和《景泰县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综合考虑干部所学专业和特长,将有专业特长的干部调整到对口单位任职。进一步加大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内部之间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交流,打通交流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在2015年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对9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其中县直部门之间交流50名,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交流32名,乡镇之间交流10名。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分批进行消化。一是乡镇、部门单位出现空缺岗位时,优先考虑对超配干部进行调剂消化。二是对到龄退休超职数配备人员,退休后该岗位一律不再配备。三是抓住全省在乡镇机关设置非领导职务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这一契机,优先研究解决超配的乡科级干部。四是对县直部门单位2002年的“三定”方案进行重新修订,协调编制部门核定政府序列部门的纪检领导职数,进行整体消化。五是对兼职造成的超配,一律免去兼任职务。六是在今后干部配备中,坚持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三定”方案为标准,严格按照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坚决做到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坚决不配;编制部门未核定职数的坚决不配;对未消化到规定职数的单位,坚决不再提拔相应职级领导干部。截止目前,消化超配职数89名,其中正科级职数47名,副科级职数27名,非领导职数15名,占需消化总数的64.5%。三、坚持驰而不息,巩固提高整改成果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大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二是坚持以点带面,提高整改成果。以这次整改为动力和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满意度。三是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废、改、立、行”四措并举,查缺补漏,认真梳理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群众有需求而没有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坚持一手定制度,一手抓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形成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全县干部作风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监督电话:7&&& 信&&& 箱:&                             中共景泰县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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