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10345税前40万税后多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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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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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与纳税筹划2
个人所得税与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概述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 纵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许多国家个人 所得税的开征都与筹集战争经费密不可分。 英国、美国、法国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到1980年,属于个人所得税试研 阶段。薪给报酬所得税第二阶段是1981年到1985年,属于个人所得税设税阶 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日开始实施。第三阶段是1986年到1993年,属于个人所得税补充阶 段。1986年1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 例》 , 同年9月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第四阶段是1994年至今,属于个人所得税完善阶段。 存在问题: 首先,制度不规范。 其次,原税法名义税率过高,税负偏重。 第三,个人所得税法在征税范围、应税项目、免税政策 等方面已同现实生活不相适应, 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 1993年10月颁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1 税法》,将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 商户所得税三税合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1.分类征收制(我国) 个人分类所得税是对个人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 分别规定不 同的税率进行课征的那一类所得税。 优点:可以按照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课征,实行区别对待 缺点:不能按照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课征,无法有效地贯 彻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 2.综合征收制 个人综合所得税是把个人的各种不同形式所得加以合并,综 合计征的一类所得税。 优点:可以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税,从收入的角度体现税 收公平的原则; 缺点:不利于针对不同收入进行调节,不利于体现国家的有 关社会、经济政策; 3.混合征收制 对部分所得进行分类,按比例税率征收分类所得税;对部分 所得综合汇总,按累进税率征收综合所得税。 这种类型的个人所得税,兼有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优2 点,因而成为世界上广泛采用的一种所得税类的课税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按月按次计算; (5)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纳税方法。2、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简便!比例税率的优点是……?公累进税率的优点是……?平!A. 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租)经营所得B. 劳务报酬、稿酬、偶然所得等其他所得A. 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租)经营所得累进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 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 越低。 全额累进税率: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之相适 应的等级的一个税率征税。 特点:①计算方法简便。②税收负担不合理(2)超额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 不同等级部分, 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 分3 别计算税额, 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可以同时使用几个等级 部分的税率。 特点为:①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②计算方法繁杂。 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额一超额累进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级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数 1 2 3 4 5 6 7 不超过 1500 元的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 3 10 20 25 30 35 45 除数 0 105 555 05 13505 税率 速算扣4 1、起征点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 15%和40%两档税率。 3、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到3%。5 3、规定了费用扣除额度个人收入免 征征 税3、规定了费用扣除额度(4)按月按次计算;按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 按次计算(七种):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 财产租赁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5、自行申报纳税和源泉扣缴6 5、自行申报纳税和源泉扣缴第 八 条?●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 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00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 行办法》共二十五条,分别从目的、概念、申报内容、申报期限、申 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扣缴义务人该如何进行扣缴申报, 税务机关该如何进行管理。 2007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 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 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 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 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下列情况之一,自行申报下列情况之一,自行申报●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 ●在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有境外所得的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 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所得都征税非居民纳税人 仅对境内所得征税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的个人无住所但在境内 住满一年的个人境内无住所又 不居住的个人境内无住所且居 不满一年的个人境内定居的中国 公民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 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1)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是指中国大陆地区。 (2)所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根据《实施条例》第 二条的规定,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 惯性居住的个人。 ? 王先生为我驻外大使馆秘书,任期4年。赴任前,他在中国办理 了户口吊销手续,属于在中国没有户籍的人,且居住在外国,但 由于其家庭或经济利益仍在中国,任期届满后,必然要回到中国 居住,习惯性居住地仍在中国。因此,他虽因公离境,但仍是中8 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在4年任期里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应当在 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何霖小姐受公司委派前往公司驻英国办事处工作,任职时间 为两年。赴英国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她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了户口注销手续。那么,何小姐在英国期间,是否属于中国的居 民纳税人? (3) 住满一年:在一个纳税年度(即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 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 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仍 应被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案例: 法国的布朗先生因公于日来华工作, 在2002 年度内,他因出差和休假先后两次离开中国,时间分别为20天和 25天。那么,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是否可以扣除其两次 离境的时间? 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 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 (2)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 ? 例如:侨居新加坡的某女士, 应我国某集邮展览会的提议,将 其邮品在中国展出,该女士没有来中国,但由于她的邮品在中国 展示,其所得来源于中国,故该所得(境内)应在中国纳税。 (1)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 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 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 所得,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机构 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就其实际在中 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 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9 (2)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 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 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 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无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还是由境外企 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纳税人性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 日(或 183 日)以内 非居民 √ 免税 × × 90 日(或 183 日)~1 非居民 √ √ × × 年 1 ~5 年 居民 √ √ √ 免税 5 年以上 居民 √ √ √ √ 居住时间(注:√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 【注意】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 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 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 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例题? 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 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 B.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申报纳税 C.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超过183日的,仅就其该年度来源于境内的所 得申报纳税 D.在境内居住不满90日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 付的部分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也应申报 纳税正确答案』BC 【例题? 单选题】 A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于2008年3月~ 12份在华工作,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2.4万元;12 月取得回国探亲费2万元。 2008年3月~12月份罗伯特在中国应缴 纳个人所得税( )元。10 A.34650 C.36250 『正确答案』AB.38250 D.34750【例题】 某外国人日来华工作, 日回国, 2007 年3月2日返回中国,日至日期间,因工作需要 去了日本,日返回中国,后于日离华回国,则该 纳税人( )。 A.2006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7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6年度和2007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答案】B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 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其在 华实际工作天数。 【例题? 单选题】(2009年)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 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 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 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答案】B 【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 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11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 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 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 算扣除数) ×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 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 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 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 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例: 英国人约翰年均在中国境内的一家公司工作, 担任技术开发部 的负责人。其2005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有3次“临时离境”。其中5 月1日-28日,7月1日-26日,10月1日-29日约翰均临时离境回国。在3次临12 时离境期间, 每次临时离境均没有超过30日, 3次临时离境累计也没有超过 90日。所以,约翰2005年仍然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个人所得都应该在中国纳税。 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约翰可以有意识地在某次离境时将离境时间延 长到31天,或者使数次离境时间超过90天,这样在2005年度约翰就成为中 国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就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认定(一)任职、受雇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以任职、受雇和提供劳务所在地为所 得来源地。 (二)生产、经营所得,以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三)出租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被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四)转让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所得,以转让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五)提供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使用资金并支付利息或分配股息、红利的公司、 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七)得奖、中奖、中彩所得,以所得产生地为所得来源地。?【例题? 多选题】非居民纳税人的下列收入中,应在中国按规定计算缴纳个 人所得税的有( )。 A.在中国境内任职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B.出租境外房屋而取得的收入 C.从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红利收入 D.因履行合约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 E.将专利权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正确答案』AE 案例:美国某先生受公司指派来华在一家中美合资公司任职,任期 一年。根据合同规定,他在华工作期间的工资分别由美国公司和 在华的中美合资公司各支付50%。那么,他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 付的那部分工资应如何判断其所得来源地? 尽管该先生的一部分工资由美国公司支付,但是,由于该先 生任职的地点是在中国, 依据工资、 薪金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原则, 其由美国公司支付的50%工资也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案例:中国作家叶某于2000年5月将自己所著的一部小说通 过日本一出版机构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 3000美元。那么,这笔所得的来源地应如何确定? 依据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原则,叶某取得的该笔稿酬13 所得应属于来源于日本的所得。 因为, 著作权是特许权的 一种, 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 来源地。 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 得) 【例题?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案例:东方歌舞团歌唱演员叶某应一经纪人之邀,自行决定到上海 市参加一台商业性演出。依据演出合同的规定,叶某每演出一场 取得报酬15000元。此次组台共演出2场,其总计获得收入30000 元。那么,该笔所得应属于何种应税所得? 判定一个演员的演出报酬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14 劳务报酬所得,惟一的标准就是看他(她)的演出活动是否是由其 所供职的演出团体安排的。 案例:从事餐饮业的个体老板孙某,将其家中暂时不用的一间房 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100元。那么,这笔租金 收入是否应并入孙某餐饮业的经营所得中一并纳税? 孙某取得的这笔租金收入不应并入餐饮业经营所得, 而应单 独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四节适用税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 种积率形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级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数 1 2 3 4 5 6 7 不超过 1500 元的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 3 10 20 25 30 35 45 除数 0 105 555 05 13505 税率 速算扣1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和对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均适用5%― 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数 1 2 3 4 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不超过 15000 元的 超过 15000 元至 3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30000 元至 6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60000 元至 10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 税率 (%) 5 10 20 30 35 速算扣 除数 0 750 750(三)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 ? 适用20%比例税率。 ? 为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在适用基 本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又有一些特殊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 1、对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劳务报酬所得加成税率表每次收入额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加成税率 速算扣除 不超过25000元的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5000元至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30% 元的部分 的部分 超过625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2、对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费用减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2008年3 月1日),为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9月1日调整减除费用为3500元。 但下列情况的纳税人,在按月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可以再减除1300 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6 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 取得工作、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 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取取得工资、薪金的其他人员。 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一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 一速算扣除数级数 1 2 3 4 5 6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 扣除数 0 105 555 05 13505(%) 不 超 过1 5 0 元 0的 不 超 过14 5 5元的 3 超过 1 5 0 元 0 至4 5 0 元 0 的 部 分 超过 14 55 元 至41 5 5元 的 部 分 10 超过 4 5 0 元 0 至9 0 0 元 0 的 部 分 超过 41 5 5元 至7 7 5 元 5 的 部 分 20 超过 9 0 0 元 0 至3 5 0 0元 0 的 部 分 超过 7 7 5 元 5 至2 7 2 5元 5 的 部 分 25 超过 3 5 0 0元至 0 5 5 0 0元 0 的 部 分 超过 2 7 2 5元至 5 4 1 2 5元 5 的 部 分 30 超过 5 5 0 0元至 0 8 0 0 0元 0 的 部 分 超过 4 1 2 5元至 5 5 7 5 0元 5 的 部 分 35 超过 8 0 0 0元 0 的部分 超过 5 7 5 0元 5 的部分 45案例:我国某市一合资公司中方高级雇员叶先生和外籍雇员布鲁先生, 2011 年9月分别从该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万元和1.2万元。 请问, 他们应缴纳多少 个人所得税? 由于叶先生是中国公民,且又在境内工作,按照《税法》规定,其工 资、薪金所得准予扣除的费用为2000元,而布鲁先生不是中国公民,按照 《税法》规定,其工资、薪金所得在享受基本费用扣除每月2000元的基础 上,还允许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每月2800元。因此,他们的应纳税额计算 如下: 叶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1=6500(元) 叶先生的应纳税额=6500×20%-555=745(元) 税后实际收入:55(元)17 布鲁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1-(元) 布鲁先生的应纳税额=7200×20%―555=885(元) 税后实际收入:115(元)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具体分二种情况处理: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 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 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 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 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 表; 公式②中的税率, 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 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 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 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18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0)÷(1 -3%)=515.46(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515.46 ×3%-0=15.46(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 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 缴的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 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 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 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 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某月工资收入 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 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1-555×30%)÷(1-20%×30%)19 =(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55=941.489(元) 个人负担的个税税款= 941.489 ×70%=659.042 企业代负担的个税税款= 941.489 ×30%=282.447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 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计算公式如下: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 扣除额: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 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 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案例:中国公民王先生201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当月工资5500元,王先生12月份该如何缴税? ①12月工资应纳税额=()×10%-105=95(元) 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因:10 故: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3%-0=360(元) ③王先生12月应纳税额=95+360=455(元) 案例:若王先生201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3000元,当月工 资1000元, 则按:“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确定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即:[13000-()]÷12=875 故: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王先生12月应纳税额=[13000- () ]×3%-0=315 (元)20 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l~12月份每月工资41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 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5000元。李某2011年应缴纳个 人所得税是多少( )元。 A.2505 B.2905 C.2200 D. 3875 ? 【答案】D 【解析】各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15%-125] ×8+()×3%=38(元) 15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25, 全年一次奖金应纳税额=15000×3%-0=450(元) 合计应纳税额==1988(元)假定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在我国境内1至12月每月的工资为1500元,12月 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18500元。 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 【答案】(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8500-()]÷12=1375(元), 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分别为3%、0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1500元的差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 除数 =[18500-()] ×3%-0=495(元)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 查找相 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21 级数 1 2 3 4 5 6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 扣除数 0 105 555 05 13505(%) 不超过 1500 元的 不超过 1455 元的 3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超过 1455 元至 4155 元的部分 10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超过 4155 元至 7755 元的部分 20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7755 元至 27255 元的部分 25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超过 27255 元至 41255 元的部分 30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41255 元至 57505 元的部分 35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7505 元的部分 45(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 重新查找适用税 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 数 B。 “适用税率A”应明确为“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 率” 。 “适用税率B”应明确为“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某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 第一,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 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元换算成含税奖金 收入为26550元[()÷(1-10%)]; 第三,将换算成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6550除以12的商数 2212.5,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四,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5=2550元。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案例: 某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 入为2000元。22 第一, 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1500元(), 得到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22500元; 第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500元除以12的商数 1875,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三,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500元换算成含税奖 金收入为元[()÷(1-10%)]; 第四,将换算成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 的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 105; 第五,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10%-105= 元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 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B”应明确为“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 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案例: 某企业职工张某, 2011年度每月工资收入2000元, 2011 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经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00元。 该公司为张某负 担全年一次性奖的个人所得税1000元, 其余在支付奖金时向张某 扣缴。 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 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元2.查找税率及速算扣扣除数 15 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9500× 10%-105=1845元 张某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23 =5元 因此,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1845元,其中, 公司为张某负担1000元,公司向张某扣缴845元。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 根据其商数 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 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 主负担比例) 3、计算应扣缴税款 将应纳税所得额÷12, 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 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该公司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未含雇主负担税款),承诺为张某负担一 半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适用税率A为10%和速算扣除数A为105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 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 主负担比例) = (-105×50%) ÷ (1-10%×50%) = 18447.5 ÷ 0.95=元(二)计算应纳税额 1. 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对应的适用税率B为10%和速算扣除数B为 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10%-105=元 张某实际缴纳税额=%=918.421元24 因此,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元,其中,公 司为张某负担918.421元,公司向张某扣缴918.421元。同时,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 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 时不得税前扣除。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如半 年将、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 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 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为某文艺团体演员,2011年10 月收入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 4000元; 【答案】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00)×20%-555=745(元)年终奖适用税率临界点的纳税筹划由于年终奖适用的税率相当于全额累进税率,如果全年奖金 除以12个月后的数值靠近不同税率的临界点, 会出现获得奖金多 反而收入少的情况。 案例: 张先生年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 个税为0 张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入为17460元。 王先生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1元, 个税为5=1695.1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入为16305.9元。 再如: 某职工年终奖54000元,月平均奖金54000 ÷12=4500(元) 应纳个税=55=5295(元) 税后收入23 880-2 363=48705(元) 如果其年终奖54500元,则54500 ÷12=(元) 应纳个税=55=10345(元) 税后收入为=44155(元) 这样,多发奖金=500(元),实际收入反而少了25 =4550(元)。级数 1 2 3 4 5 6 7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 1500 元的部分 超过 1500 元~4500 元的部分 超过 4500 元~9000 元的部分 超过 9000 元~35000 元的部分 税率 速算扣 年终奖临界点(级 年终奖筹划点 年终奖无效区域 (%) 除数 数起点*12) 3 10 20 25 0 105 555 05
000 83.33 600.00
.33 .50 600 500 538.46 0000超过 35000 元~55000 元的部分 30 超过 55000 元~80000 元的部分 35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合理分配工资和年终奖的纳税筹划合理分配工资和年终奖的纳税筹划案例:2012年周先生每月工资为5500元,该年周先生的奖金 预计共有60000元。26 月工资应纳税额: ())*10%-105=959(元) 全年工资总税额:95*12=1140 (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 5=11445 (元) 合计:12585 (元) 改变发放形式:将年终奖的30000平均发放到每月工资中。 则每月工资应纳税额: (00)*10%-105=345 (元) 全年工资总税额: 345*12=4140 (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 5=2895 (元) 合计:7035 (元) 节税共计: 1=5545(元) 案例二:2012年周先生每月工资为8500元,该年周先生的奖金预计 共有36000元。 月工资应纳税额:()*20%-555=445(元) 全年工资总税额:445*12=534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5=3495(元) 合计:35(元) 改变发放形式:将每月工资的500元放到年终奖发放。 则月工资应纳税额:()*10%-105=345 全年工资总税额:345*12=414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0%-105=4095(元) 合计:35(元) 节税共计:0(元) 原则:将收入平均实现,以避开高税率,在月收入适用税率不低于 年终奖金适用税率条件下,只要不使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提升一 级,我们应该尽量将各种奖金都放入年终奖金一起发放。但如果 月收入适用税率本身已低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那我们又可以将 奖金调换入工资收入,这里,临界点是筹划的关键。27 纳税最优的工资与奖金分配表 速算 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数 1 不超过 1500 元的部分 超过 1500 元~4500 元 2 的部分 超过 4500 元~9000 元 4 的部分 超过 9000 元~35000 5 元的部分 超过 35000 元~55000 6 元的部分 超过 55000 元~80000 7 元的部分 9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 1 35
00 0 0 18000 扣除 级距 起 中 止 起 止 起 止 年薪范围 月工资范围 年终奖范围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降低工资薪金所得,提高福利待遇: (1)为员工提供交通便利。 (2)提供免费就餐。 (3)提供教育福利。 (4)企业提供住所。(5)参加社会保险。例如:王华每月从单位获得薪金10000元,但是由于单位不能提供住房,不得 不每月花费1000元在外面租房居住,同时由于单位没有班车,每月上下班 的交通费用为200元,则王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0%-555=745(元) 如果单位为王华提供宿舍,并且在宿舍与单位之间开班车,同时王华每月工 资调整为8800元,则王华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20%-555=505(元) 这样王华每月可以少纳个人所得税240元。工资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化案例一:林教授在某名牌大学广告系教学,月工资收入4200,同时 应某广告制作公司邀请,每月为该公司广告制作人员讲学一次, 每次收入5000元。林教授如何筹划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 (1)如果林教授与广告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00) ×20%-555=585(元) (2)如果不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 () ×3%=21 (元) 5000 ×(1-20%) ×20%=800 (元) 每月可节省236元。 案例二: 由于从2008年开始单位效益大幅度下滑, 林女士每月只能从单 位取得工薪收入3500元,后经朋友介绍从1月份开始为某电脑公 司提供技术服务,每月报酬为2000元,5月份林女士缴纳了240 元个人所得税,与收入差不多的其他人相比,林女士觉得自己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太多,则如何事林女士少缴个人所得税? (1)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 ()*3%=0 (元) ()*20%=240 (元) 合计:240 (元) (2)如果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 (00)*10%-105=95 (元) 可节税:240-95=145 (元)案例三:杨先生为一网络公司的高级程序员,3月工资薪金4000元,同时,还 获得某公司的收入62800元。 如果杨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则应按工薪所得缴 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3500) =59800(元) 应纳税额=05=16650(元) 如果杨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则该项所得应按 劳务报酬所得缴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62800*(1-20%)=50240(元) 应纳税额为:00=13096(元) 合计13096+()*3%=13111(元) 因此,如果杨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节省税收 3539元。其他各项收入的纳税规定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 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29 在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 取得的工资、 薪金收入, 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 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纳税义务人每月全部工资、 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 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 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 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 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雇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额一费用扣除 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派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个人自行合并申报的应纳税额=(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取得 的月工薪收入之和-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 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已代扣代缴的税额 案例:某外商企业工作的中方派遣雇员叶某,派遣单位2011年9 月支付工资2000元,外商企业每月支付工资4200元,上述两个 企业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叶某每月自行申报时应补缴多少个人 所得税? 外商企业应扣缴税款=()×3%=21(元) 派遣单位应扣缴税款=2000×10%-105=95(元) 叶某每月自行申报补缴税款 =[(-3500)×10%-105]- (21+95)=165-116=49(元)案例 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国公民王某每月的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境内雇佣单位(外资企业)支付工资5 500元,派遣单位支付 工资1 000元。试分析王某每月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雇佣单位应代扣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 (5 500-3500)×10%-105=95(元) 派遣单位应代扣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 1 000×3%=30(元) 王某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5 500+1 000- 3500 )×10%-105=195(元) 王某应自行申报并补缴个人所得税为:30 195-(95+30)=70(元)2、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 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 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 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 总局备案。”3、企业年金的纳税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税前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 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 税款。其中企业缴费的个税征收环节,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 法扣缴税款。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 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 (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 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200元、 企业缴费 800元,其2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 税后工薪的缴费; 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8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 薪金,直接以8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 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31 【例题? 计算题】李某2012年3月工资薪金标准为4000元, 岗位津贴1000元,保险缴费情况如下:险种及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三险一金) 企业年金 个人缴费 350 100 企业缴费 则李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0-3500)*3%+400×3%=46.5(元) 计算时要注意: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在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个人负担的企业年金不可扣除。 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 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某公司从2008年1月份起建立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缴费部 分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个人缴费部分为4%。该公司 员工王先生,2009年1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为5000元,企业为 其代扣基本养老保险400,医疗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 代扣企业年金200元,企业缴费的年金为200元,则应代扣代 缴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第一步:计算王先生发放工资及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个 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50)― 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注意:不得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200元) 个人所得税: 950*3%=28.5元第二步: 计算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王先生应负担 的个税 应税所得额:200元 (适用税率3%) 个人所 得税:200*3%=6元。 (注意:此处直接将200元作为应税所得额,并查找适 用税率) 第三步:该企业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税合计为32 28.5+6=34.5元。4、股票期权的纳税规定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 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 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 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 以购买股票的价格, “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 “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 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持有收益 按照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计税(上 市公司所得额减 半)授权行权 转让股票 高 于购买日公平 市 场价的差额, 按照 “财产转让所 得 ” 适用的征免规 定征税或免税一般不征 税 行权前转让 股票期权实际购买价 ( 施 权价 ) 低于购买 日公平市场价 的差额计入工 资薪金所得转让净收入作为工 资薪金所得征税【特别提示】个人将行权后的境 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 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 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 法缴纳税款。33 行为 员工接受股 票期权 时 员工在行权 日之前 员工行权时 员工将行权 之后的 股票再 转让 参与企业税 后利润 分配计税方法 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 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 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 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 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 “财 产转让所得”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一)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 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 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 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 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 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 纳税款: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 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 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 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 长于12个月 的,按12个月计算; 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 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所附税率表 确定。 (二)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 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 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34 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 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 税 ? 【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员工小李月薪5000元,公司按照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其股票期权(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小李在企 业工作自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须履行工作义务8个月,则以每 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20000股。2008年8月小李得到期权 时不对此行为纳税;2009年3月小李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 元,小李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纳税:小李5000元月薪应纳税: ()×3%=45(元) 小李股票行权所得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2.5-1)=30000(元) 应单独计算税额=(%-105)×8=2160(元)小李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45+(元)。【例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09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日来该公司工作,并且 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 并约定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日方 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计 算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28000 C.35000 D.37720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 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 ×(6-2.5)÷6×25%-1005]×6=37720(元)。 【例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09年全年 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08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 市公司股票期权并在当年行权,2009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35 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09年的所 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5480 B.20640 C.62780 D.112780 【答案】D 【解析】2009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 20%+[()×20%-555]× 12=20=110620(元)。5、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因单位减员增效,个人在办理内 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 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 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 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 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日前为1600元),按适用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 个月的王某;于6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 25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 000元。王某6月份应缴纳个 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0-元, 选择的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 ? ? ?应纳税额=(-3500)×3%-0=1770元。 内部退养和提前退休的主要区别 一、办理程序不同 二、是否还存在劳务关系 三、社会保险 四、生活费的发放?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 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36 所得税。 二、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三、本公告自日起执行。例如,王某,男,55周岁,从事井下作业20年,可以选择提前退 休也可以选择转岗,提前退休可获得48万元的补贴,王某选择了提前 退休。 根据上述规定,老王取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如下: =8000元,=4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 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 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3500)×10%-105]×60=20700元。 6、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 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 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 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职工2012年6月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取得经济补偿 金80000元, 该职工在此单位工作时间为8年, 该职工就此一次取 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011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为14063元) 第一,首先计算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视为月收入) 月工资收入:(8×3)÷8=4726.38(元) 第二、计算当月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额:(00)×3%-0=36.791(元) 第三、该职工工作8年(视为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37 应纳税款= 36.791 ×8=294.328(元)2012年3月, 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6年的李 四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20万元, 当地上年 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则李四该项收入应纳个税 ①计算免征额=2万元×3=6万元 ②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00)/12个月 -.667元③应纳税额=(%-555)×12=× 12=元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 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 除。 例:2008年7月,甲公司与有本公司工龄8年的张华解除劳动 合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00元。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 入时,张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 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4000元。当地上一年 度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1840元。张华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过程如下: (1)120,000-280元 (2)=50480元 (3)0元 (4)应纳税额=[()×10%-105]×8(个月)=1480元 张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80元。7、特定行业职工实行特殊的计税方式其实,国家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 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 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 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 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用公式表示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38 某国有煤矿矿工老王2009年全年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款共 500元,而其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为50000元。则老王09年实际应 该缴纳的税款是多少? 老王09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50000 ÷12-3500) ×3%] ×12=240 而实际已申报缴纳500元,及税务机关应对老王退税260元。劳务报酬所得注意以下问题:(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 次。 小刘在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业余时间个人对外揽活给一人 家装修房子,装修材料由用户出。装修初期,月初户主付款1万 元,该月中旬付款1万元,月末装修完毕,又付款1万元 。小刘 在每次取得装修款后均主动到税务机关按20%的税率分别缴纳 了个人所得税,三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 试分析计算小刘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9 (不考虑其他税费) 按照规定,小刘承揽房屋装修三次取得的3万元收入,是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应将三次收入合并计算。 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1-20%)=4(万元)。因为总所 得超过2万元,这样,最高适用税率就不是20%,而是30%了,其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1-20%)×30%-(万元)。 虽然,这不是小刘有意少纳税,而是由于其不了解税收政 策造成的,但无意中小刘犯了用错税率的错误。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 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 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 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 计算公式为: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级 数 1 2 3 4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 换算系 (%) 除数 数(%) 20 20 30 40 0 0
无 84 76 68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超过元的部 分 超过21000 ~49500元的 部分 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不含税收入额? 800 (1)应纳税所得额 ? 1 ? 税率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 率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2.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 (1) (不含税收入额? 速算扣除数) ? ( 1 ? 20%)1 ? 税率 ? ( 1 ? 20%)或当级换算系数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解释】关于换算系数: 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 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 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41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解释】代扣税款与代付税款比较 2000元收入 代扣税款 代付税款 应纳税 0 ()÷(1所得额 20%)=1500 税额 0 0 个人税后 0 2000 实得 支付单位 0=2300 劳务成本 校验计算 ()×20%=300 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09年2 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报酬30 000元,与其报酬相 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计算企业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1-20%)]÷[1-30% ×(1-20%)]=29473.68(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10 (元)42 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 定,公司应支付赵某劳务报酬45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 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 个人所得税。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 (1 -20%)]÷76%=45263.16(元) (2) 应代付个人所得税=%-.95 (元) 王某为某大学会计教授, 2009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替A单位 咨询取得收入5000元,付给中介人500元;到B学校讲学4次(讲 学共5次,当年10月再讲学1次)。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合同注 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为( )。 A.2000元 B.1920元 C.2704.76元 D.2323.81元 【答案】D?分项计算筹划法田教授接受某公司的邀请,为该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讲授 全面预算管理知识,次日又接受咨询,为该公司的预算管理系统 作分析测评和改进指导。 该公司共支付田教授劳务报酬30000元, 下面看看田教授这笔劳务报酬以不同的方式缴纳时 的个人所得 税税额分别是多少? 假如30000元作为一项劳务报酬所得, 田教授的应纳税个人所 得税额为: 30000×(1-20%) ×30%-(元) 假如将30000元所得按照田教授提供的劳务服务分为讲学和 咨询两项劳务报酬所得,分为10000元和20000元,则应纳个人所 得税税额为: 讲学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 ×(1-20%) ×20%=1600(元) 咨询的劳务报酬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0 ×(1-20%) ×20%=3200(元) 两项合计为:00(元)43 由以上可以看出, 田教授的劳务报酬分项后比前项方案节约税务支 出400元。分次纳税筹划法案例一: 某设计人员, 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 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时间1个月,获取报酬 30000元,该设计人员要求建筑单位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将 该报酬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是分析该设计人员的税 负变化。 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0000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每次支付3000元。 案例二: 赵亮为某企业职工,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通过考 试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赵亮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 到该事务所兼职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支付12000元的劳务报酬。 如果按该事务所按实际情况签约,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月应纳税额=12000元×(1-20%)×20%=1920元 如果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 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 分月支付,具体形式不限,每月支付1000元,则月应纳税额= () ×20%=40(元),总共应纳税额=40元×12=480 元,少缴税款1440元。费用转移筹划法案例一:王教授到外地某企业讲课,关于讲课的劳务报酬, 该教授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企业给王教授支付讲课费50000 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概由王教授自己负责;另 一种是企业支付王教授讲课费400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 食宿费等全部由企业负责。试问王教授应该选择那一种?案例二: 经济学家周教授应某公司邀请讲课对方答应讲课费7万元 (包干)。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周教授应按照劳务报酬缴纳 个人所得税,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周教授本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0×(1-20%) =56000元。 应纳税额=56000 × 40%-元。 周教授请注册税务师进行筹划,注册税务师了解到,本次讲课所 得7万元中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支出,到成都之行的所有花销44 预计为3万元。于是建议周教授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只收取讲课 报酬4万元,另外来回机票、食宿等支出费用,可以提供票据,让企 业以报销形式支付,这样一来,周教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 下:?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应纳税额=20000×20%+12000×20%×(1+50%)=7600 元; 比筹划前少缴:=7800元。工程师孙先生本月完成了一项设计任务,按奖励办法,应取得工资、 奖金31600元,按照工资薪金缴税目前的扣税标准,应缴: () ×25%-元,该孙先生实际取得收入25580元。劳务报酬直接支付孙先生向注册税务师进行了咨询,注册税务师了解到孙先生 为了完成该项设计任务,不仅自己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还请 了单位朋友帮忙,向朋友咨询,和朋友讨论,朋友还绘制了部分 图纸……孙先生说: “我领了这笔奖金, 无论如何要给朋友表示表 示, 按照朋友的工作量, 怎么也得给个10000元。 ”给了10000 元, 孙先生到手的就只有15580元。注册税务师了解这些情况后,认为该工程师取得的工资实际上有一 部分是劳务报酬,可以签订一份劳务合同,在合同中注明劳务报酬 10000 元,然后以支付劳务报酬的方式直接支付孙先生的朋友。 这样, 孙先生本月领取的工资就只有21600元, 应缴所得税() ×25%-元, 实际到手的为18080元, 比领取31600元工资的实际到 手工资多了2500元。分地域分解收入筹划法某公司总部在上海,在全国设立了25个分公司,2008年,该公司聘用某高 校宋老师为其提供财务风险控制服务, 不仅要对上海总公司还要对外地其他分公 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该公司与宋老师签订的服务合同上明确宋老师的劳务报 酬为120000元。 下面看看这笔劳务报酬在上海总部一次性支付和在各地分别支付 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额的情况: 若由上海总部一次性支付时,宋老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20000×(1-20%) ×40%-(元) 若由上海总部支付20000元,各地分公司分别支付4000元,则宋老师要缴纳个 人所得税为16000元,即: 20000 ×(1-20%) ×20%=3200(元) (-800) ×20% × 20=12800(元)45 共节税15400元。 案例:沈某为了创立自己的企业品牌,决定将自己的科技服务公司 的门面进行装修,于是就委托朋友,精通装饰设计业务的刘某为 其装修。刘某根据要求拿出设计方案后在日开工, 日装修完毕。刘某在整个装修过程中提供劳务。合 同约定支付给刘某10000元的劳务报酬。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科技服务公司应代扣代缴刘某个人所 得税: 10000×(1-20%)×20%=1600(元) 如果在于公司签订合同时, 将装修劳务和设计劳务分离出来, 进行单独核算,那么筹划的结果就不一样了。 据测算,刘某对公司的装修设计劳务应为3000元,那么,设计所 得和装修所得就可以作为两次所得,分别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设计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0%=440(元) 装修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7000×(1-20%)×20%=1120(元) 如果刘某与该公司协商,将开工装修的日期向后推半个月, 改为8月15日进行,那么该装修项目 就是在两个月进行的,其结 算方法就可以按两次进行: 设计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0%=440(元) 装修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0% × 2=1080(元)返聘收入的税收问题胡某原是乌鲁木齐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部门负责人,55岁退休后又被 企业于2006年返聘,每月除了3400多元的退休工资外,还有3600元的返聘 工资。 胡某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交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 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 文规定,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 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 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6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 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 问题的通知》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 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 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 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4.关于合作出书问题。次的规定稿酬所得, 以每次出版、 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 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 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 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 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 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 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 以前出版、 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 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 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 次纳税『正确答案』AB47 【例题? 单选题】2008年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一家出版社出版,按 合同规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 15000元;同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60天,每 天支付报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稿酬所得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元。 A.2240 B.3248 C.3449.6 D.4928 『正确答案』C 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 取得稿酬3800 元, 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 每天稿酬450元。 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出版再连载视为两次稿酬, ()×20%×70%+450×10×(1-20%)×20%×70% =924(元)关于合作出书问题。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关于合作出书问题。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某高校5位教师共同编写出版一本50万字的教材, 共取得稿酬收入21000元。其中主编一人得主编费1000 元,其余稿酬5人平分。计算各教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1)扣除主编费后所得=2=20000 (元) (2)平均每人所得=200(元) (3)主编应纳税额=[() ×(1- )×( 20%)]×20%× (1-30%)=560(元) ×( (4)其余四人每人应纳税额=() ×20%× (1-30%)=448(元) ×(稿酬费用筹划法案例一:某著名经济学家打算创作一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48 的实用性强的专业著作,需要到沿海和内地的一些典型地区的企 业进行考察。因为这位经济学家水平高、社会知名度高,估计著 作出版后销路会很好,出版社和经济学家签订出版协议,支付稿 酬18万元。预计赴各地的考察费用5万元。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 将会产生不同的纳税后果: 如果经济学家自己支付考察费用,则: 应纳税额=180000×(1-20%)×14%=20160(元) 实际可支配收入=160-5(元) 如果由出版社支付考察费用5万元, 经济学家可得到稿费13万 元,则: 应纳税额=130000×(1-20%)×14%=14560(元) 实际可支配收入=560=115440(元) 通过筹划,可支配收入增加(元)。 案例二:某作家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 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用支出5万元,请做出规划方案。 方案一 如果该作家自己负担费用,则应纳税额为: 200 000×(1-20%)×20%×(1-30%)=22 400(元) 实际税后收入为:200 000-22 400-50 000=127 600(元) 方案二 如果改由出版社支付体验生活费用, 则实际支付给该作家的稿酬为 15万元,应纳税额为: 150 000×(1-20%)×20%×(1-30%)=16 800(元) 实际税后收入为:150 000-16 800=133 2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 5 600元(133 200-127 600)分册设计节税法2007年10月,张教授出版一部大型作品,取得稿酬所得30000 元,其应纳税额为30000×(1-20%) × 20% × (1-30%)=3360 (元) 如果这部作品能够拆成10本系列作品出版,每本的稿酬所得 均为3000元, 则每本书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2200元 () , 应纳税额均为308元,即[() ×20% ×(1-30%)],49 张教授为10本书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80元。 经过筹划,可节税280元() 再版节税法撰稿人的涉税包装案例:王某生活在北方某市,是该市大名鼎鼎的文化人。他的文章 贴近生活, 写作风格生动活泼, 该晚报也因为他的文章不断出现, 增加了发行量,所以对他的稿酬也特别高。他每隔两天给该报发 一篇文章,大约3000字左右,在“名家手稿”栏目中发表,稿酬每 篇2000元。一个月发稿10篇,月收入可达20000元。三个月之后, 该报社的负责人找他商量, 想请他加盟, 作为该报社的正式记者, 这个提议对崔生华的吸引力是很大的,但是他又听说正式记者与 自由撰稿人在税收的待遇上不同,作品的发表方式不同,税收负 担也不一样。然而具体地讲究竟应该怎样操作更合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 ×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1 -2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 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某工程师2008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 提供给甲企业, 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 又将自己发 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该工 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应纳税额=()×20%+4%) ×20%=7640(元) 特许权使用费纳税筹划某科研人员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专50 利权属个人拥有。 由于该专利实用性极强,许多企业出高价准 备购买。其中,甲公司开出了500万元的最高价,并提出了两套 购买方案。 方案一:将专利单纯转让 甲公司向他支付500万元。 方案二:将专利折合成股份,拥有股权 。方案一: 首先,按照营业税的有关法规规定,转让专利权属转让无形资产,应缴 纳营业税, 税率为5%, 同时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00×5% ×(1+7%+3%)=27.5(万元)因此,缴纳营业税后,该人实际所得为:500 -27.5=472.5(万元) 。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472.5×(1-20%)×20%=75.6(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所得为:472.5-76=396.9(万元) 将两税合计,该人缴纳了103.1万元(27.5+75.6)的税。 方案二:将专利折合成股份,拥有股权 首先,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 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其次, 从股权中获得的收益是作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 红利, 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 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 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 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 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 不得直接捐赠;(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 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 老年活动机构;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51 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 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 救济性的捐赠。 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 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C.8400元D.8960元 答案:B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 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 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0× (1-20%) -19200〕 ×20% ×(1-30%)=6272(元) 例如:公民李某2009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 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小红,通过S区教育局将其 中1000元捐赠给P学校;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 酬所得8000元,将其中 2000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 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 1) 李某直接对失学儿童的捐赠200元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 除。 通过教育局对学校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允许扣除。 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0元,工资、 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500×30%=15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 3%=10.5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当月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额=()×20%=880 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15+880=995元。捐赠扣除的筹划分次捐赠52 假如纳税人在捐赠额一定的情况下,分次进行捐赠,则可以 扩大扣除额,减少应纳税额,保证自己的净收益增多。 例如,柳先生1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7000元,本月对外捐赠 3000元。则: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为: () ×30%=1050 (元) 本月应纳税额=(-1500)×10%-1025= 140(元) 若2、3月工薪收入仍为7000元,按规定,两个月应纳税额= [()×10%-105] × 2=490(元); 1、2、3月税额合计: 140+490=630 如果柳先生改变做法,将3000元分别安排在1、2、3月捐赠, 每月捐赠1000元 那么: 1、2、3月应纳税额=[(-1000)×10%-105] × 3=435(元)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同样是捐3000元,但税负不同。 采用第二种方法,降低税负195元(140+490-435),从而使净 收益增加195元。分项捐赠在计算捐赠扣除额时,纳税人应当对捐赠额进行适当的划 分,即将捐赠额分散在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之中,其目的是最大限 度地享受税前扣除。 例如:吴女士2001年1月份取得各项收入22000元,其中,工 资薪金收入7200元,福利彩票中奖收入12600元,稿酬收入5200 元。该月对外捐赠6200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如果不分项捐赠,只以工资捐赠,那么扣除额是1110元,三 项所得应纳税额为: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1110) ×10%-105=154 (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12600×20%=2520(元);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5200×(1-20%)×20%×(1-30%) =582.4(元); 三者共纳税额=244+=3256.4(元)。53 如果将捐赠额在各项所得中分项扣除,则允许扣除限额增大 很多,所纳税款减少: 1、确定各项所得扣除额 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30%=1110(元); 偶然所得扣除额:12600×30%=3780(元); 稿酬所得扣除额:5200×(1-20%)×30%=1248(元)。 2、计算各项所得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1110) ×10%-105=154 (元);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1)×20%=1764(元);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5200×(1-20%)-1248]×20%×(1 -30%)=2912×20%×70%=407.68(元); 本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54+=2328.68(元)。 通过以上捐赠额的适当划分,其捐赠额已得到充分扣除,税 款可以减少927.72元。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要点 扣除方法 限额计算方法限额扣除 分国又分项,即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 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 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 纳税人在境外某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纳个人 所得税低于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 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 在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在以 后纳税年度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 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内容限额抵扣方法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 在A国一公司任职, 取得工资、 薪金收入69600元 (平均每月5800 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4 30000元, 该两项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因在B国出 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15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 得税1720元。 计算其抵免限额,及需要在我国补交的个税。 A国:(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应纳税额为: ()×3%(税率)-0(速算扣 除数)=30(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30×12(月份数)=36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30000×(1-20%)×20%(税率)=4800(元) 其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低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 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计160元()。 B国 : 计算结果为:[15000×(1-20%)×20%(税率)]×(1-30%) =1680(元) 即其抵免限额为1680元。该纳税义务人的稿酬所得在B国实 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720元, 超出抵免限额40元, 不能在本年度扣 减,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某居民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 其中:在A国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30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7000元,两项收入已在A国缴 纳个人所得税7000元。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37000元, 在B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4540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纳税人在 我国应纳个人所得税。 A、B两国所得的抵免限额: A国抵免限额 =30 000×(1―20%)×20%+17 000×(1―20%) ×20% =4 800+2 720=7 520(元) B国抵免限额 =37 000×(1―20%)×20%×(1―30%)=4 144(元) 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 000元,低于抵免限额7 520元,可全 额抵扣,并需在国内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 540元,高于抵免限额4 144元,其超 过抵免限额的部分396元不能抵扣。55 应纳税额:7 520―7 000=520(元)偶然所得的涉税处理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 中奖、 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中奖, 获一台价值 8000元的电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但是,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的个人所得税 有部分优惠。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获取的所得,一次中 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 超过10000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叶先生购买体育彩票获得15000元的摩托车一辆奖金,同时 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3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3000(元)。有两种奖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是个人获得见义勇为奖。 二是个人因举报而获得的奖励。 有些单位通过向社会开展有奖征文、形象设计,有奖摄影大赛和有奖征 集广告语等竞赛活动,设定了数额不等的奖励、奖金或稿酬。同时主办单 位规定著作权、商标申请权全部归征集单位,并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这种中奖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还有这样一种情况:比如李强是某股份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近日 该公司被长春一家企业兼并。 在与该企业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的前提下, 该企业一次性支付给李强15万元的股份转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鉴于资产购买方企业 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 属于个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 为此, 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上述所得,应按照 “偶然所得”项目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 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56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 11月 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 87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 股股票取得所得24 000元;【答案】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18-200)×500 -870-350]×20%=1556(元) 案例:半年前,黄某通过拍卖机构将某正在进行企业改制的国有企 业的1560万元的债权以700万元的价格购得。近日,黄某将其中 一笔87万元的债权通过诉讼程序收回现金63万元。 当黄某所在地 市的地税局要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黄某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理 由是其本来购买的债权价值是87万元, 而实际追回的债权价值只 有63万元,并没有实现差额所得。 个人购买的债权在其主张债权而取得收入时,以每次取得的所 得作为一次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次成本的确定应该以购置债权时的实际总支出×当次债权的 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购买债权时的账面总价值(或 拍卖机构公布总价值)。 因此, 黄某在以实际取得的现金63万元作为收回87万元的债权57 时,其应该以23.96万元〔63-(700×87÷1560)〕为应纳税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处置“打包”债权计税方法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 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 只处置部分债权的, 其 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二)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 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 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三)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 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 时允许扣除。2005年6月在一次不良资产拍卖会上王某以700万元取得一 项打包债券。其中有某房地产公司的应收款1200万元;对李某的 应付款项800万元。取得上述债权后,王某通过协商,诉讼等多58 种途径和方法。于号追回房地产公司资产1000万 元,发生相关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 税金等合理税费50万元。当月,由于预计对李某的债权800万元 难以追偿,甚至可能出现低于购置成本的结果,为了达到平衡所 得,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王某在2005年8月份将李某的 800万元全部债权以200万元的现金转让给某公司。 【例题? 单选题】吴某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40万元,2008年3 月处置该债权的40%,处置收入25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 评估费用2万元。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万元。 A.1.20 B.1.40 C.1.56 D.1.80 【答案】B 【解析】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40×40%-2) ×20%=1.40(万元)。财产租赁所得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出租房产,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 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 次800元为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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