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元太低,个人所得税最低的国家多少才合适

工资3500元以上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_百度知道
工资3500元以上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计算方法,最后减去
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把工资数扣去3500(免税),把结果找对应的档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就是你要交的数
采纳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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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部分员工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请问是否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
【字体: 】
  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因此,凡是有支付个税应税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均需要进行明细申报,如支付的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也需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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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只有1000元,减完3500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问题】
  员工年终奖只有1000元,是否减完3500元后不需要缴纳?
  【答案】
  国税发「2005」9号: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以不能以年终奖直接减全部的费用扣除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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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所有地方交的个人所得税都是3500元以上才交吗?还是每个省都不同?
33w408we14q44
律师回复区
你好,应该是统一的,具体可直接联系税务部门确定。
您好,咨询税务部门。
[VIP+版主]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税局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这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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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董明珠个税起征点1万元议案会被采纳吗? 3500元起征点确实太低了|董明珠|个人所得税|税率_新浪网
董明珠个税起征点1万元议案会被采纳吗? 3500元起征点确实太低了
董明珠个税起征点1万元议案会被采纳吗? 3500元起征点确实太低了
现在,个税起征点成了焦点。3500圆的个税起征点,7年没有调整,也该调整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董明珠等代表的议案得到了网友一片点赞。“对于普通工人家庭来讲,3500元的起征点偏低了。”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透露,此次两会她将重点关注个税起征点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3月2日来京途中,及昨日在代表驻地酒店,董明珠均就个税起征点调整话题接受了媒体采访,她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董明珠个税起征点1万元议案,并不是胡乱说的数字,她自己做了一些调查。现在80后已经是社会的主流人群,但他们的孩子还很小,小的可能几岁,大一点的可能刚上初中,“孩子教育费用不低,比如小孩在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大概要3000元,甚至更高。一年几万元的教育费用对普通家庭压力不小,如果加上房贷,对生活确实会有影响,所以我觉得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应该提高到1万元。”董明珠直言,普通工薪阶层要有纳税意识,但要在比较好的保障的前提下。她认为,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可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负,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她以企业家的收入为例来说明,“上两三百万元的,如果提高到50%的税率(目前最高税率45%)交税,也还有一百多万元”,这些人有更大的纳税能力,可以用这部分的纳税来补充低薪工人的纳税。此外,她表示国家还要规范纳税的条件,有的企业负责人声称“零工资”,但其花费实际上全部由企业来报销,从另一个层面而言,这也是一种偷税漏税的现象。在此之前,本届两会全国工商联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同样,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也建议,“考虑家庭负担,要大幅度降低税率。”李稻葵认为,目前按照工资进行征税个税的方法,“这个板子打错了,因为产生收入差距的不是工资收入,而是其他收入。”他认为,“应该把所有收入都纳进来作为个税的征收对象。”从执行角度而言,税改“要交由地方政府去使用,由地方政府确定最后的税率和征收办法,不要全国一刀切。因为中国的地方这么大,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当然也有专家表示异议:个人所得税改革并不仅仅是起征点(免征额)的问题,我们说到个税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各个税制要素。除了起征点,还包括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综合征收等问题。如果我们将焦点只放在税收的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这将会削弱本来就不强的个税调节收入的功能。有的专家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但目前条件恐怕还不具备,起码的联网能力都没有。以家庭为单位征收需要清楚了解家庭的资产状况、家庭成员状况等,如此实施所面临的首要难点就在于信息的收集和比对上。还有的专家建议降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目前在整个税收系统中占比不到7%。因此,免征额度的调整,更多的是影响中产阶层或工薪阶层,但目前我国中产阶层人口相对较少。所以,如果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更重要的不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而是应降低增值税税率。实际上,个税起征点动态调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纳税面由28%降至8%左右,普通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现在七年过去,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都涨了不少。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全国交个税的只有区区2800万人。显然,全中国不可能只有2800万人收入每月高于3500元。只有两种解释,一是企业单位瞒报偷漏税,二是高收入人群不缴少缴。因此,个税变成了工薪税、工资税,变为了指向工薪阶层的人头税。当然,个税改革不单是起征点问题,还包括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综合征收等问题。所以有人认为,如果将焦点只放在税收的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但我们要说的是,应抓住主要矛盾,抓住问题的实质,不应用个税的整体改革来阻碍个税起征点提高,也不应过于争论到底是一刀切还是交给地方政府,也不要纠缠增值税等比较远的东西。应看到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紧迫性,经济发展后,7年不动的3500元的起征点标准目前确实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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