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问题

父母过世后如何才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_网易广州房产频道
父母过世后如何才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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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能办理产权过户。
父母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了,而祖父母仍在世,建议祖父母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避免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
你以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
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朋友圈。不少人都对文中事实半信半疑,而南都记者采访房管局、公证处和律师等,发现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表示,“为人父母者上了50岁以后,最好都立个遗嘱,这样万一过世以后,方能确保遗产如自己心意分配”。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了朋友圈,文中提到,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很多读者看完这篇文后,纷纷惊呼:“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据了解,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国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后,其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同时,我国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从1998年以后才比较普遍。到现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并不少见。“以前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私产可继承,现在人们生活富裕,除了钱财,还有房产可被子女继承,类似继承的纠纷问题今后将会出现越来越多”。何培华表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打比方,张三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张三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张三的一半房产就由张三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何培华表示,但假设张三的父母在张三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张三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张三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同样,如果张三的妻子先于张三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张三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张三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张三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还需公证才能过户
何培华律师表示,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
“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须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何律师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天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那么,继承公证需要怎么办?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介绍,如果继承人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父母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如果外公外婆尚健在,那他们也有权参与分配房产,如果外公外婆放弃继承,需一起随外甥到公证处办公证”。此外,继承人还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已故父母一方的单位开具,证明父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关系。
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说服其他继承人书面公证放弃继承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胡福传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但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这都是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必走的程序,省不了。”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亦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
采写:南都记者&邱永芬&实习生&游彩英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陈丽娟_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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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所有人
父母去世了,留下一套价值300万的学区房,如今独生女儿在继承中却四处碰壁。这是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霄燕律师最近遇到的一个案子,徐律师问清楚情况以后,七七八八替当事人一算:你父母的这套房产啊一共有7个继承人,你能继承的份额是7/8。这结论惊呆了很多人。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学区房独生女儿没法继承杭州姑娘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三宝十年前去世,母亲去年过世。早在2003年,父亲在杭州买入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产权登记在父亲名下,十多年来一直没改过产权人。去年母亲也去世了。这套房产现在看来刚好位于优质学区内,市场价格大约300余万元。今年9月小丽的女儿就要读幼儿园了,小丽想将父母的这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过去。最近,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办过户手续,得有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办。小丽在房管局碰壁后,马上去了公证处,却也遭到拒绝。“公证处的人说要让我把我爸这边的亲戚都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犯了难,“我爸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啊?”小丽不得已才求助徐律师。徐律师一听她家的情况,立刻就感觉到——又是一件超级麻烦的继承案例,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最后能不能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还真的挺难说。律师分析:这套房子7个亲戚都有份我们首先分析下小丽的家庭构成。小丽是家里的独生女,核心家庭关系简单。父亲方面,小丽爸爸在家排行老三,有四个兄弟姐妹。他去世时,爷爷过世了,奶奶还健在(注意,小丽父亲去世时,奶奶还在,这就是接下来使继承变得非常麻烦的主要原因)。大伯过世,大婶还在,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二伯还在,不过几年后离婚了,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在父亲和爷爷奶奶过世后,两家人就没怎么再走动。
小丽母亲方面,比较简单,父亲去世后,母亲与女儿相依为命,并未再成家。她去世时,外公外婆也不在人世了。由于小丽父母生前都没立下遗嘱,房子按法定方式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我们一步一步来看——首先,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母亲;1/2属于父亲的遗产。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小丽、母亲、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等到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本该由四个子女“转继承”,一人1/24。这时小丽大伯和爸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爸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大伯的1/24由他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爸爸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二伯可以分到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二伯离婚是在小丽爸爸去世前,那么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婶1/48。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时间回到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她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综上,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继承分配结果是:小丽:7/8大伯儿子1:1/72大伯儿子2:1/72大伯儿子3:1/72二伯:1/48二婶:1/48姑姑、姑父:1/24目前应该怎么办如果亲戚朋友能找齐,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大家对房产的继承经协商拿出一个一致性意见,比如由小丽拿出余下1/8的房产的折价金额分给亲戚。如果亲戚找不齐,就可能要去法院起诉,将其他所有继承人都列为被告,然后申请法院调查这些继承人信息。这个官司也不好打,对于法院来说,不是继承份额无法确定,而是对是否只有这些继承人,他们的意见如何,他们的继承变故等这些事实认定有难度。所以,说到底,即便是独生子女,父母最好也在生前办好遗嘱公证。
这有点荒唐吧!不是直系亲属都有权利分自家财产
主要是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比较麻烦,由父母转到兄弟姐妹和兄弟姐妹的子女。
这个跟我就是我一样难证明
了解下遗嘱法,大家拿好纸和笔开始亲笔写遗嘱吧,遗嘱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后兄弟姐妹少了没这么多麻烦
以前处理过也是比较麻烦的交易,万幸事前已做过一次产权确认,相关人等都比较好说话。
从启动到结束花了半年时间,公证都花了好多钱,时间花在公证上。
平海路房产和税务窗口比较给力,结果还是比较顺利的。
& &让人摸不清了& && && && && && && && && && && && && && &
不荒唐,首先是在她父母死亡前没有做出财产安排,而有具有法定继承权的长辈健在。其次这个健在人又在没有做出财产安排之前死亡了。
本帖最后由 陌上寻花 于
21:47 编辑
她父亲要是死于奶奶之后就简单了。主要是当时在世的奶奶继承了1/8,然后再转继承给了其他亲戚。
这也是合理的,一点都不荒唐,儿子的遗产为什么妈妈不能继承一部分?&&小丽和奶奶都是爸爸的直系亲属,都有份
太TM的荒唐,只有在这里才有各自匪夷所思的问题
帖子里的说法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这种房产要及早过户,不然钱都给公证处赚走了。
而且十多年前政策执行没有这么紧,还是可能顺利过户的。
陌上寻花 发表于
她父亲要是死于奶奶之后就简单了。主要是当时在世的奶奶继承了1/8,然后再转继承给了其他亲戚。
这也是合 ...
让她奶奶去世前留个放弃继承这部分财产的遗属就可以了,不会有人反对的。
amdek 发表于
帖子里的说法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这种房产要及早过户,不然钱都给公证处赚走了。
法治是要成本的,律师、公证处就靠是法律赚钱。
这种问题不仅仅只是过户这么简单,房子可以群分,说明其他遗产也可以群分了,包括钱,车,金银玉器等,遗嘱该写成本人名下所有财产均由XXX继承?
所以不能找勾佬
主要是奶奶死于父亲之后啊
本帖最后由 g2016 于
22:02 编辑
湖西州杭 发表于
这种问题不仅仅只是过户这么简单,房子可以群分,说明其他遗产也可以群分了,包括钱,车,金银玉器等,遗嘱 ...
这个案子,那些法定继承权人根本不会来争财产,不存在分或者不分,就是走一个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花必须花的钱。法治是有成本的,钱、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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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独生女不能继承房产?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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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醒】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称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小丽:好像是1983年。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小丽:2003年。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小丽:2004年11月。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小丽:都过世了。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律师分析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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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绕人的法律关系,不过貌似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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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hanming 于
13:50 编辑
特么来逗我的吧?遗产归顺优先归顺于最亲的人,如果最亲的人也死了其次才找那些亲戚来分。胡编乱造,微信圈里都是些造谣,骗骗不用脑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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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r2025884 于
13:53 编辑
这本来就是个遗产案件,法定遗产受益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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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没错啊,关键是她父亲死在她奶奶之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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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一遍,文中的划分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之所以让人感觉诧异,是因为堂兄弟和叔叔、姑姑等也分到了份额,而他们分到份额是因为小丽的奶奶直接继承了一部分房产份额后去世,此部分份额进一步按照遗产划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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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很简单,但是不能说。& && && && && && && && && && && &以毒攻毒&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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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wer7496 于
14:41 编辑
没错,本人亲身经历,我母亲得胰腺癌去世,3年后,我父亲再婚,再婚前,父亲准备把名下两套房产过户给我们姐弟俩(一人一套),但我外公还健在,因为我母亲身前没立遗嘱,但我外公同意放弃继承,所以,去公证处办公证时必须我外公到场签字放弃继承。才能过户。我父亲的那部分产权是以一般赠与,一半买卖的方式过户的。所以这篇文章一点没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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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来逗我的吧?遗产归顺优先归顺于最亲的人,如果最亲的人也死了其次才找那些亲戚来分。胡编乱造, ...
看着没毛病,应该不是骗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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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金有遗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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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顺序死亡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主要是因为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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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稀奇的,九五普法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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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菜,30来岁没死前就得将遗嘱立好。要不兄弟也可能来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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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来逗我的吧?遗产归顺优先归顺于最亲的人,如果最亲的人也死了其次才找那些亲戚来分。胡编乱造, ...
这是事实,我们前段时间我们还有几个父辈的亲戚来家里走动要过户他父母的房产,跟这情况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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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时间里的鱼 于
17:24 编辑
特么来逗我的吧?遗产归顺优先归顺于最亲的人,如果最亲的人也死了其次才找那些亲戚来分。胡编乱造, ...
这是事实,前段时间我们还有几个父辈的亲戚来家里走动要过户他父母的房产,跟这情况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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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要按顺序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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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律师: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案例回顾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小丽:好像是1983年。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小丽:2003年。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小丽:2004年11月。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小丽: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小丽:都过世了。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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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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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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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
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下图是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她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她母亲,1/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
3、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她的1/6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他俩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其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二伯母1/48。
5、小丽的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她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其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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