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减持为什么要连续减持

法人股减持有新规定吗_百度知道
法人股减持有新规定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
采纳率:87%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2002年第5期
  伴随去年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出台和叫停,我国股市遇到了巨幅下挫与波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最近,证券监管部门又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以及组织相关专家评议,使得我国国有股减持进一步与中国股市股权的全流通问题联系起来,这更加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2/view-352638.htm  社会各界经过对国有股减持问题讨论初步达成四点共识:一是国有股减持要形成一种多赢局面;二是国有股减持要体现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和保持稳定的原则,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实现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消除扭曲,从而不再扩大现有非流通股的存量,不再增加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要正视当前因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而形成的流通股价,在考虑国有股减持方案时,应照顾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度量和补偿。然而,应当看到国有股减持问题经过一年来的实践,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国国有股减持方案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误区,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   价格误区 从国有股减持方案来看,国有股减持价格从原来的增发价或新股发行价调整到了以净资产值为基础计算得到的各种价格,其实这些价格都是一厢情愿或者说又回到了采用行政手段的老路上。若国有股减持价格低,那么国有股、法人股的股东不同意;若国有股减持价格高,那么流通股股东不同意,甚至会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可见,国有股的减持既不能由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来确定,也不能由流通股股东确定。   那么,国有股、法人股的减持价格能否实行市场定价呢?在目前情况下也行不通。因为一方面,国有股、法人股的股东作为所有者,它有处分权,有权决定自己股份的买卖价格。另一方面,由于国有股、法人股未实施新股上市全流通,大家都不知道怎样的价格才合理,因此国有股减持市场定价缺乏公正的基础,不能让占股权2/3的国有股、法人股去冒这个风险。否则,将会给国有股、法人股的股东带来严重损失。   补偿误区 国有股减持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因补偿的主体难以确定,无法进行补偿。首先由于流通股具有流通性的特点,股权变动比较快,主体中受害者很多,当然也会有受益者。假设甲在大盘2200点(沪市)时以20元的价格买进某股1000股,由于国有股要减持,大盘下跌,在12元时割肉出局;乙12元买进,在10元时止损出局;丙10元买进,股市反弹,在12元处卖出;丁12元买进,价格跌至8元时卖出;戊买进,为某股的最后主人,此时该股国有股减持完成,股价由跌转涨至9元。从上可知,甲亏损8000元,乙亏损2000元,丙赚2000元,丁亏损4000元,戊赚1000元。此时补偿应给谁?补给最大的受害者甲?乙、丁要不要补?若甲、乙、丁补,丙――赚钱的人要不要补?还是只补给最后的主人戊?   其次,“国有股、法人股暂不流通”的政策说明国有股、法人股迟早是要流通的。因此,从根本上讲流通股股东的损失,风险自负,根本不存在补偿问题。只是现在缺少宣传,连专家也对此有误解。   再次,“剥削”公众股东形成的增值应不应该补偿?首先我们要承认这个事实:由于我国股市结构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国有股净资产价值的形成,经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增值:一种是经营性增值,即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逐年留存利润的积累使得净资产不断增加,这部分增值反映了公司自身的努力;另一种也是主要的增值,并非来自自身的经营努力,而是利用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剥削”公众股东形成的不公平增值。后者增值形成于两个方面:通过资产评估形成。就目前而言,不少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或者发行新股过程中,对资产评估存在高估倾向,致使国有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普遍发生净资产明显甚至是大幅升值现象。在国有股协议转让中,一般都是每股价格低于每股净值,有时还大大低于净值,很少有溢价转让,这也是国有股的帐面价值含有水分的一个佐证;在首次发行、配股和股票增发中产生。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国有股与公众股的定价悬殊,国有股东或国有法人股获取价格一般是在1.5元左右,而公众股东获取价格基本在5元以上,很多在10元甚至20元以上,如此使得作为发起人的国有资产轻松地大幅增值。公司上市之后不轻易放过配股和增发的每一次机会,国有大股东由于已经占绝对控股地位,不用担心控制权丧失,所以一般是不掏钱而主动放弃配股,由于配股和增发的价格大大高于每股净值,造成了国有资产每股净值在一次次“摊厚”中获得增值。   从法理上讲,这种“剥削”公众股东形成的不公平增值应返还给“被剥削者”,但一者这是历史形成的,二者“被剥削者”也是自愿的;三者实际的“被剥削者”大多已不是原股股东,所以也就失去了补偿的意义。   多赢误区 按目前的任何减持方案都不可能多赢。因为一则国有股、法人股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和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一对矛盾,再则国有股的减持或非流通股流通无疑都是从证券市场上抽血。抱着多赢的思想解决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流通,只会把事情办坏。   目的误区 降低过分集中的国有经济成份,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性重组,是中央多年来重要的战略决策,国有股减持目的也在于此。不应把国有股减持目的仅仅当作社保基金筹资,社保基金筹资应多元化,正因为把国有股减持目的搞错,造成广大股民不理解,导致股市下挫。   时间误区 大多研究者认为,国有股减持宜早不宜迟,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这种紧迫感更强。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虽然目前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权,违背了公平原则,但这是历史形成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法人股股东不会要享受法人股不流通的同等国民待遇。所以,现在关键不是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流通,而是尽快实施新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   在国有股减持时间上,不要把国有股减持和新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时间顺序搞反。新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应当在先,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流通应该在后。   那么如何解决国有股减持这一棘手问题呢?首先考虑推行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消除扭曲,从而不断扩大现有非流通股的存量,不再增加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不仅是最基本的对策,也是国有股减持方案能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途径。其次,推迟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进入流通的时间,同时加强宣传,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这样对于培养和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是有利的。目前,暂不流通的占总股权的2/3。假若今后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按目前发行速度,每5年新增流通股数可达到目前流通股数。过5―10年再减持国有股,一者全流通新股的示范效应,老股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价格将互相靠近,这时候国有股减持定价和非流通股流通可完全遵守市场原则。二者此时非流通股比例缩小,再用充分长的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进行减持,对大盘的影响就小,从心理上讲也易于承受,到那时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流通等问题就会妥善得以解决。同时坚持老股同股同权(除流通性外)。也就是说在增发、配股等融资时,国有股、法人股全部股份必须参加,不要再增加新的不公平。最后用政策来调控证券市场。降低佣金,让更多更好的优质公司上市,在加强监管、坚持三公原则的同时,壮大机构,允许更多的资金进入股市。如此,才能使国有股减持软着陆,才能使明天的股市更灿烂。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H&|[重庆 重庆];& 15:16: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620
回复时间: 22:29:00
可委托法律顾问处理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股份转让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汪总裁:  新黄浦集团根据控股股东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要求,于日到日减持了部分流通法人股(详见附表一),该部分抛售法人股账面成本为142,048,731.14元,扣除交易费用后实得金额711,047,131.85元,取得股权转让投资收益568,998,400.71元。如没有可税前抵扣的相关损失,该部分收益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需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需缴金额高达187,769,472.23元。  由于减持资金中有6亿元资金已被控股股东华闻控股调用,而剩余资金也已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因此财务部门只能违反税法规定,在减持行为发生月份未结转收益也未进行纳税申报。目前黄浦区税务局已知晓我司减持法人股事宜,并已两次约见了解减持情况,明确要求我司在9月份报表中反映该笔收益进行纳税申报,并及时缴纳税款。  针对以上情况,为减少税负支出,财务部有如下几点意见供领导参考:  1、 统一纳税主体,集中缴纳税金  在集团减持的3237万股新黄浦置业股份中有1640万股名义上属于海浦房地产中心所有,但过去一直反映在集团帐务中,未在海浦中心报表中反映。据了解过去为了减少持股集中度,新黄浦集团利用下属企业名义持股,但资金由集团统一支出,造成权属与帐务处理不一致。目前要进行纳税申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按帐面记录确认转让收益全部归新黄浦集团所有,由集团统一申报纳税;一种是分别申报,即海浦中心确认其持有的1640万股置业股份转让收益,新黄浦集团确认其他减持收益。由于后一种作法使集团缴纳税金分散,不利于争取优惠,因此建议统一在集团申报和缴纳。为完善手续,需海浦中心为集团出具代持新黄浦置业股权的证明,并明确减持收益归集团所有。  2、 尽快结转动迁成本,设法抵扣减持收益  由于减持法人股取得收益达5.68亿元,而集团预计只有管理费用等费用支出可抵扣其收益,且可抵扣的数额也较为有限,因此如要设法减少减持收益可能缴纳的1.87亿元所得税负,必须有大额的经营损失产生抵扣收益。由于新黄浦集团以前年度大额经营损失已在05年华控重组时调整帐务,因此目前可能发生的经营损失只能是动迁亏损。经初步测算,我们注意到外滩源项目中洛克菲勒地块由于动迁时间较长,动迁成本较高,预计收取的动迁收入难以弥补全部动迁支出,因此我们建议如有可能尽快结转洛克菲勒地块的动迁收支,并做好如下工作:   尽快完成动迁收尾工作,满足结转收入的条件  目前洛克菲勒地块尚有部分动迁未完成或未付清款项,如六户产权户和久合置业公司未动迁也未签署动迁协议,12户强迁户未签署动迁协议,上海图书馆未支付动迁款等,为使动迁成本可预计,建议在年度内完成全部动迁工作。考虑到动迁损失可抵扣部分所得税,建议可适当提高动迁补偿标准。如六户产权户动迁在年度内难以解决,应设法与洛克菲勒外滩源公司达成谅解协议,明确原委托动迁协议已告结束,六户产权户问题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解决,以使集团可在年度内结转收入支出。   明确综合费用分摊原则,启动专项审计工作  为了合理计算洛克菲勒地块的动迁损失,须将外滩源项目前期费用划分到半岛地块、洛克菲勒地块、益丰地块、33号地块和出让金使用五大项目中。除可直接归类的费用外,还有很多综合性费用,比如财务费用等,建议采用按动迁支付比例进行分配,从而适当加大洛克菲勒地块的损失。由于各地块的实际支出需经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方能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建议尽快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请外滩源公司、益丰公司等部分安排专人积极给予配合。  3、 努力缓缴税金,争取税收返还  自5月份减持法人股后,财务部通过暂不确认减持收益的方式已延缓缴纳税金达3个月。目前,如在税务机关已知晓减持收益并要求在9月份报表中予以确认的情况下仍不缴纳税金,则公司今后的各项工作将较为被动。因此,财务部建议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争取相应税金能在10-12月分期缴纳,以减少集团资金压力。同时建议能与区领导协调,争取部分予以财政返还以支持外滩源的建设。  由于减持法人股涉及的税金数额巨大,同时税法具有一定的刚性变通余额有限,因此建议领导予以足够重视。尽管集团目前仍持有2077万股新黄浦置业法人股可以变现,但考虑到今年再减持税负会更大,而明年企业所得税从33%降为25%,以后变现即能增加当期税源又能适当减少税负,因此建议年内不再减持新黄浦置业股份,争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缴纳税金,比如通过收回信托资金和华控借款等。  以上意见妥否?请领导指示。  
财务部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我出来打酱油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大股东连续减持下也有投资机会_网易财经
大股东连续减持下也有投资机会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红周刊》:上周分析的刚见走出底部,就遭遇大股东连续减持,还请文琳为大家分析一下大股东减持的原因。文琳:彩虹股份在交易所投资者交流平台上已明确表示,减持是大股东为解决资金困难,纯属财务行为,而非上市公司原因。《红周刊》:虽然大股东的减持不是因为上市公司公司基本面出现变化,但减持总该算是利空吧?你看近期就因大股东持续减持,股价直线下滑。文琳:你只看到了长园集团股价下滑,却没看减持的背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正在悄悄地行动,准备通过定向增发的形式,间接接掌长园集团。同时产业资本也趁机举牌,股权争夺战已悄然打响。《红周刊》:大股东都不看好撤出了,为何管理层和产业资本还竞相抢筹呢?文琳:虽然还不到一年的时间,长园集团大股东长和投资就从持股31.23%大举减持到持股仅5%左右。但从去年开始,大举抛售内地资产,加码海外资产的消息就频频传出,涉及金额元,所以其旗下的长和投资抛售长园集团,其实只是抛售内地资产的一部分,而非上市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大举抛售行为。《红周刊》:可无论原因如何,抛售带来的后果就是公司股价的大幅下跌。文琳:对于有准备的中线投资者而言,这种非公司自身原因引发的股价下跌,实际上意味着一次不错的投资机会,否则也不会出现公司管理层和产业资本间对上市公司股权的争夺战。《红周刊》:你的意思是不是像彩虹股份和长园集团这种公司,基本面并没有出现负面变化,但因大股东自身原因大量减持,导致上市公司股价下跌的,可以列为关注的目标呢。文琳:是的,如果公司的基本面不仅没有负面变化,还在持续地向好的方向发展,同时公司的股价也处于低估的位置,更可重点关注。但切记,因为大股东的持股成本非常低,可以说抛售是不计成本的,所以一些公司虽然投资价值已经显现,但介入的时间点是很重要的。《红周刊》:有哪些公司具备这些特征呢?文琳:这样的公司还不少,先说近期因大股东减持而股价一直表现不佳的吧。目前四方股份的股价已较上市之初下跌近60%,但从公司的盈利能力来看,近些年可是持续的增长。2011年至2013年,四方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87亿元、23.49亿元和30.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17亿元、2.95亿元和3.71亿元,二者均持续快速增长。《红周刊》:既然持续增长,那公司的大股东为何还要减持呢?文琳:根据四方股份公告,减持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四方集团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两家公司,因此四方集团拟出售上市公司4.3668%的股票份额,用于缴纳本次分立中四方集团应缴及代扣代缴税费。《红周刊》:那减持何时能结束呢?若不结束,总觉得心不安。文琳:四方股份的总股本为40659万股,4.3668%的股票份额即1775万股,查询公司近期可以得知,近一个月大股东减持已超过1100万股,也就是说,公司的减持已经接近尾声。
《红周刊》:我看公司在年报中称,公司2014年的经营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比2013年有进一步的增长。按此计算,公司2014年的每股收益至少应在1元以上,公司目前不足14元的股价确实有些低估。可这种低估,是不是因为公司缺乏利润增长的持久性造成的呢?文琳:并非如此,目前四方股份主业为配网自动化产品,而智能配网,恰恰是又一可跨年度关注的产业。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规划,2014年配电网投资161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00%,其中配网自动化又是其中投资的重点,四方股份因此直接受益。除此之外,潜力巨大的储能、微电网未来同样是数千亿的市场,而四方股份的储能、微电网项目已在新疆、西藏等地建设。即使是蓝宝石、分布式光伏发电这种市场已经明确的热点,公司也已悄悄地介入,只看你能否发现。
本文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作者:籍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马化腾为什么减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