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仿真交易几天,多少笔才可开立股指期货开户真实账户

股指期货预期有可能会在2007年5月份推出,从而给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又一个具有潜力的投资品种。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有效对冲股票市场整体的系统性风险,也给市场交易者一个做空的交易机制,让你在市场中游刃有余。机会已经给你了,就看你自己的悟性和机会把握了。    先了解一下期货和股指期货的概念。    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 是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 未平仓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广义的期货概念还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大多数期货交易所同时上市期货与期权品种。    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包括基础金属与贵金属期货)、能源期货三大类;金融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包括中长期债券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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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的功能    股指期货主要用途之一是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风险管理。股票的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个股经营相关的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分散化投资组合来分散。另一类是与宏观因素相关的系统性风险,无法通过分散化投资来消除,通常用贝塔系数 (贝塔值)来表示。例如贝塔值等于1,说明该股或该股票组合的波动与大盘相同,如贝塔值等于1.2说明该股或该股票组合波动比大盘大20%,如贝塔值等于0.8,则说明该股或该组合的波动比大盘小20%。通过买卖股指期货,调节股票组合的贝塔系数,可以降低甚至消除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个主要用途是可以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利。所谓套利,就是利用股指期货定价偏差,通过买入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成分股并同时卖出股指期货,或者卖空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成分股并同时买入股指期货,来获得无风险收益。套利机制可以保证股指期货价格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旦偏离,套利者就会入市以获取无风险收益,从而将两者之间的价格拉回合理的范围内。  此外,股指期货还可以作为一个杠杆性的投资工具。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只要判断方向正确,就可能获得很高的收益。例如如果保证金为10%,买入1张沪深300指数期货,那么只要股指期货涨了5%,就可获利50%,当然如果判断方向失误,期指不涨反跌了5%,那么投资者将亏损本金的50%。  
  股指期货与股票相比,有哪些不同点?    股指期货与股票相比,有几个非常鲜明的特点,这对股票投资者来说尤为重要:  (1)、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    股票买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况下股票数量不会减少。但股指期货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摘牌。因此交易股指期货不能像买卖股票一样,交易后就不管了,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了结头寸,还是等待合约到期(好在股指期货是现金结算交割,不需要实际交割股票),或者将头寸转到下一个月。  (2)、期货合约是保证金交易,必须每天结算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15%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但另一方面风险也会增大,因此必须每日结算盈亏。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但股指期货不同,交易后每天要按照结算价对持有在手的合约进行结算,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而且由于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您的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不同。  (3)、期货合约可以卖空    股指期货合约可以十分方便地卖空,等价格回落后再买回。股票融券交易也可以卖空,但难度相对较大。当然一旦卖空后价格不跌反涨,投资者会面临损失。  
  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如何进行的?    期货交易历史上是在交易大厅通过交易员的口头喊价进行的。目前大多数期货交易是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时,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的电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撮合成交。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这个例子里,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  
  股指期货的结算与交割    1、股指期货的结算是怎么回事?  股指期货的结算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结算所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对会员结算,然后是会员对投资者结算。不管那个层次,都需要做三件事情:  (1)、交易处理和头寸管理,就是每天交易后要登记做了哪几笔交易,头寸是多少。  (2)、财务管理,就是每天要对头寸进行盈亏结算,盈利部分退回保证金,亏损的部分追缴保证金。  (3)、风险管理,对结算对象评估风险,计算保证金。    其中第二部分工作中,需要明确结算的基准价,即所谓的结算价,一般是指期货合约当天临收盘附近一段时间的均价(也有直接用收盘价作为结算价的)。持仓合约用其持有成本价与结算价比较来计算盈亏。而平仓合约则用平仓价与持有成本价比较计算盈亏。对于当天开仓的合约,持有成本价等于开仓价,对于当天以前开仓的历史合约,其持有成本价等于前一天的结算价。因为每天把账面盈亏都已经结算给投资者了,因此当天结算后的持仓合约的成本价就变成当天的结算价了,因此和股票的成本价计算不同,股指期货的持仓成本价每天都在变。    有了结算所,从法律关系上说,股指期货不是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进行,而由结算所成为中央对手方,即成为所有买方的唯一卖方,和所有卖方的唯一买方。结算所以自有资产担保交易履约。    2、股指期货是如何交割的?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和其他期货一样,都需要进行交割。不过一般的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外汇期货等采用的是实物交割,而股指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等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指数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现货指数作为最后结算价,通过与该最后结算价进行盈亏结算来了结头寸。    
  期货公司在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    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会有很多,自然不可能都直接进入中金所进行交易。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的。因而,期货公司实际上就是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当然,期货公司在受客户委托代投资者交易时会向交易者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作为期货交易所的经纪会员,期货公司的主要职能为:  (1)、根据客户指令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3)、为客户提供股指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拓展了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扩大了市场的规模,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增强股指期货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有助于形成权威、有效的期货价格;  (2)、期货公司有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及行情分析的人员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  (3)、期货公司拥有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实现期货交易风险在各环节的分散承担。    
  在正式的股指期货交易还没有推出来以前,目前可以先做股指期货的仿真模拟交易,来了解交易过程,买卖机制,获得一定的交易经验,为以后正式的股指期货交易做好准备,而少交学费。    目前暂行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模拟交易合约表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合约价值
沪深300指数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1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 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价格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合约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8%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法定节假日顺延      最后结算日
同最后交易日      手续费
30元/手(含风险准备金)     交易代码
IF      
  主要的合约规则:    一、合约大小是多少?什么是合约乘数?  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为当时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目前合约乘数暂定为300元/点。如果当时指数期货报价为3000点,那么沪深 300指数期货合约价值为3000点*300元/点=900,000元。     二、沪深300指数期货收取多少保证金?  目前设计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 8%。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照这一比例,如果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 3000点,那么第二天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 3000点X300元/点X8%=7.2万元。投资者向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向上浮动。    三、合约有涨跌停板吗?  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 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因为最后交易日不是以期货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而是以现货指数的平均 价作为结算价。必须要保证指数期货的价格能够和指数现货趋同,因此不设涨跌停板。    四、什么是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 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 6%,当市场价格触及 6%,并持续一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十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 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 6%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 10%。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五、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  开盘价是指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未产生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开盘价。  收盘价是指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则以开盘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六、每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七、最后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呢?  最后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些合约是采用现货指数收盘价作最后结算价的。但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因此为了防止操纵,国际市场上大部分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八、什么是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  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是指合约报价时允许报出的小数点后最小有效点位数。沪深 300 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1点,按 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30元。    九、合约挂牌几个月份?  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 7 月,则下月合约为 8月,季月合约为 9月与12月。表示方式为 IF0707、IF708、IF709、IF0712.中 IF为合约代码,07示2007,07表示7月份合约。    十、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哪一天?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如 IF077合约,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 20077月21日。同时最后交易日也是最后结算日。这天收盘后交易所将根据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    十一、股指期货每天交易时间和股票市场一样吗?  沪深300指数期货早上9点15分开盘,比股票市场早15分钟。9点10分到9点1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收盘为3点15分,比股票市场晚15分钟。最后交易日下午收盘时,到期月份合约收盘与股票市场收盘时间一致,其它月份合约仍然在3点15分收盘。      
  谢谢楼主,收藏了.
  楼主辛苦了!    如果能举个实例来说明,如何下单,何时结算,盈亏计算,完整地走一遍交易过程,可能更好。
  股指期货仿真仿真模拟交易帐户免费开户,为5月份可能上市的股指期货交易做好必要的准备。        网上开户:http://www.zcqh.com/new/zc_zuanshi/cn/kaihu.htm        网上咨询:QQ:        股指期货知识学习:军师博客 http://dogfutures.blog.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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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交易下单软件操作指南    可以进下面的链接学习(附图说明)    http://www.zcqh.com/new/cn/fz_jiaoyi1.asp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简介    一 适合参与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      1、不善选股的股票投资者。部分投资者对于大盘的涨跌判断准确,但是选股却总是把握不好,这样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他们如果投资股指期货的战绩应该会优于投资股票。      2、厌恶风险的股票投资者。他们买入股票后担心大盘下跌拖累自己的持股下跌,有担心出手后再也没有之前优势的入场点,那么在持有股票的同时做空股指期货,就可以对冲掉大盘下跌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套期保值交易者。      3、激进型敢于承担风险的投机者。这类投资者敢于参与认沽权证的炒作,风险控制能力强,适合股指期货的交易。      4、商品期货投资者。对商品期货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优势就是,对于期货双向交易以及保证金制度的正确理解和合理运用,他们在资金管理和交易策略上有丰富的经验。      沪深300股指期货建议初始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      按照目前仿真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主力合约703来看,合约价值为2590乘以300,单个合约总价值为770000万元左右,10%保证金计算,1手合约需要投入资金为7万多。      二 建立交易体系和交易哲学      1.由于期货的保证金杠杆交易,首先应该遵守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约束机制      与商品期货的单日涨跌停最大幅度的比较:    铜,铝    4%    5%    6%      天然橡胶    4%    6%    6%      燃料油    5%    7%    10%      大豆,豆粕,豆油,玉米    4%    4%    4%      强麦,棉花    3%    4.5%    4.5%      白糖    4%    6%    6%      股指期货    10%   
      注:连续3天出现涨跌停的幅度      风险控制约束:      每一次初次投入的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30%      学会适度交易      严格的止损      2制定交易计划      首先为自己设定一种经营交易事业的哲学,追求稳定长期的获利是我们的目标      保存实力重于盈利。每次交易前要考虑风险与报酬比率,一般为1:3,不应过度关心自己的绩效是否可以超越大盘指数或者市场平均水平。应该追求绝对的收益,而不是相对的。      一致性的获利能力,要在保障资金的前提下追求理性的回报。只有当赢利的概率明显大于可能发生的风险时才交易。      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盈利的前提下,可以用80%的利润博取更高的回报,即浮赢加码。      三 多样化的交易方式      1 与股票现货的结合      关注沪深300的权重股票,可以适时买入优质权重股票,当指数回调下跌时候,手中股票可以继续持有,为了规避下跌的风险,可以在股指期货上进行放空交易,从而达到盈亏平衡,股票的利润不受到大的损失――套期保值交易。      2 对期货指数的投机交易      对宏观经济比较关注,对大盘判断较为准确,操作股指期货相当于操作大盘指数,规避了选股不当的风险。       3 与商品期货相结合      商品期货作为一个主要投资品种。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将商品期货加入到投资组合之中,可以改善组合的表现。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商品价格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价格具有低相关性,可以有效分散组合的风险;二是商品具有抗通货膨胀的功能,在高通胀时期能够为资产保值。另外,商品期货在交易中所具有的灵活性、低交易费用以及在非常时期(例如战争)相对较高的收益也使得商品期货越来越受到基金经理的青睐。      国内商品期货经过10多年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在股指震荡方向不明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商品市场上寻找更多机会。      4 套利交易      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同时参与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交易,或者同时进行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类别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以赚取差价的行为。股指期货套利交易根据涉及的市场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股指期货同现货股票组合之间的套利,也叫期现套利;另一类是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类别股票指数合约之间的套利,可分为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 沪深300指数期货上市之初,按照目前的市场环境,将主要以期现套利和跨期套利为主要的套利方式。        推荐书目: 《专业投机原理》 ---------维克多·斯波朗迪      《克罗谈投资策略》 ---------斯坦利·克罗      《短线交易大师---工具和策略》-----普利斯坦资金管理人      《股票大作手操盘术》------杰西·利弗莫尔     
  股指期货投资资金管理技巧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已在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今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三十八条对期货公司强行平仓做了详细的规定。投资者为保证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持仓不至因次日指数大幅波动触发强平线而意外出局,除了开仓资金外,还要保持一定的可用资金,但是存放大量的保证金意味着丧失许多机会成本,因此,有效的资金管理目标是,在防范被动平仓的前提上尽量减少可用保证金,笔者定义为“防止触发强平保证金”,即投资者账户上要存入的保证金总额为:      保证金总额=开仓保证金+防止触发强平保证金;开仓保证金=买入点(或前日结算价格) × 合约乘数 × 保证金比例 × 买入合约张数;防止触发强平保证金=当日指数最大反向变动指数点×合约乘数× 买入合约张数。      可见,客户从有效配置资产的角度看,投资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少资金,应通过估计持仓日最大反向波动幅度来计算。为了计算持仓日可能出现的最大反向波动幅度,以下引入一个变量:      最大变动比例=次日指数最大波动指数点/(10日最高价格-10日最低价格)      日到日的沪深300指数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参见表1),客户开仓后,在账户上留有根据最大变动比例为1.0时估算的“防止触发强平保证金”,则客户持仓日内不会意外触发强平点的概率超过99%,客户可将多余保证金调作他用或存在银行获取利息。      指数期货与指数现货之间在交割日之前还存基差。基差大小与套利成本成正比,由于指数期货的现货较易得到,又是现金交割,套利成本较低,基差不会太大。按照台湾经验,现货与期货价格差异97%以上在2%以内,即期货公司加收的2%保证金可保证基差风险。考虑到成本收益,最大变动比例选1.0和0.6时,达到强平点概率之差仅有3%,但资金规模却相差40%,因此从客户资产有效配置角度看,建议最大变动比例取0.6。这样既考虑客户自身资产配置效率,又保证客户股指期货持仓96.35%的概率不会出现日内触发强平点情况,即最小可用资金应按下式计算      保持最小可用资金数量=(指数10日最高价格-10日最低价格)× 合约乘数× 0.6    
  谢谢楼主  在学习中  谢谢推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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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知识培训    本周六上午在我们公司进行股指期货知识培训,包括模拟交易操作,资金管理,交易策略等等,由本人主讲,在上海本地的人士如果有兴趣以后参与股指期货市场,欢迎到时候参加。一切是免费的,只为未来的股指期货上市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具体可以加我QQ:联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举办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活动,保障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所、仿真会员、仿真投资者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仿真会员资格    第三条 有技术接入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交易结算会员或仿真全面结算会员从事仿真交易经纪或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交易结算会员从事仿真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成为中金所仿真特别结算会员专门从事仿真结算业务。         第三章 仿真交易席位管理      第四条 仿真会员交易席位是仿真会员通过与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电子通讯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加交易所竞价交易的交易通道。      第五条 每个仿真会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一个交易席位,申请时须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第六条 仿真交易席位仅供本次仿真交易活动使用。         第四章 仿真交易编码      第七条 交易所实行仿真交易编码备案制度。仿真交易编码是指仿真会员按照本规则编制的进行仿真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仿真交易活动结束后,仿真交易编码自动失效。      第八条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投资者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投资者号。如投资者交易编码为,则会员号为0001,投资者号为。      第九条 一个投资者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投资者号,但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其交易编码只能是会员号不同,而投资者号必须相同。      第十条 会员必须按会员服务系统中关于投资者录入的提示输入投资者资料,不得跳栏或漏输。      第十一条 会员通过电子文档方式将投资者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向交易所备案。会员应保证备案投资者资料的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 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录入投资者开户资料后,投资者交易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经交易所确认后方可使用。    如果接受开户的会员为非结算会员,则交易所在收到投资者资料后,要将开户成功和交易编码的确认信息同时发给非结算会员和为其结算的结算会员。         第五章 仿真交易合约      第十三条 本次仿真交易合约标的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的沪深300指数。该指数计算公式、成份股、基期及调整的相关事宜,依中证指数公司有关公布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约的中文简称为沪深300期货,英文代码为IF。      第十五条 每一合约价值为人民币300元乘以沪深300期指。      第十六条 合约交易的报价以指数0.1点为最小波动价位,每点最小波动价位为人民币30元。      第十七条 合约的交割月份分别为交易当月起连续的二个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个连续的季月,共四期,同时挂牌交易。      第十八条 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到11:30,下午13:00到15:15。最后交易日当月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15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第十九条 合约每日涨跌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各百分之十。其中,熔断价格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各百分之六。      第二十条 合约最低保证金水平由交易所确定,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合约到期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      第二十二条 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 合约最后交割日同最后交易日。    第二十四条 交易结算手续费30元/每张(其中交易、结算费各15元)。         第六章 仿真交易业务    
第二十五条 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等指令类型。所有指令当日有效。      (一)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市价指令尽可能以市场最优价格成交。      (二) 限价指令是指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      (三)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指令。      第二十六条 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价格限制之内。      第二十七条 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交易指令当日有效。      第二十八条 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第三十一条确定,此时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 结算价。      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      第二十九条 开盘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第三十条 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的限价指令自动参与开市后连续竞价交易。      第三十一条 限价指令连续竞价交易时,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最新成交价=cp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第三十二条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第三十三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合约第一天交易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第七章 仿真结算业务      第三十四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盈亏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十五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      第三十六条 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投资者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第三十七条 交易所内设结算部,负责交易所仿真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三十八条 交易所仿真会员必须设立结算部门。      第三十九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必须通过交易所进行结算。      第四十条 结算会员虚拟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为200万元,记入该会员经纪账户。结算会员只有自营业务 的,则记入交该会员自营帐户。      第四十一条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交易所仿真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 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第四十四条 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    
交易所根据当日成交合约按合约规定的标准计收结算会员的交易结算手续费(含交易费用和结算费用)。      第四十五条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合约当日结算价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第四十六条 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第四十七条 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当日结算时,结算会员账户中的交易保证金超过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易保证金低于昨日经纪账户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结算准备金。      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从结算会员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第四十八条 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交易所对仿真结算会员的经纪账户和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分别结算。      第四十九条 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在下一交易日仍低于最低余额标准的,该账户不得开新仓。      第五十条 当日结算完成后,结算会员应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      第五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造成交易所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交易所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数据的时间和方式。      第五十二条 结算会员每天应及时地取得交易所提供的结算数据,做好核对工作,并将之妥善保存。       第五十三条 结算会员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在第二天开市前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遇特殊情况,结算会员可在第二天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第五十四条 如在前款规定时间内结算会员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结算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第五十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交割盈亏由交易所在最后交易日结算后直接从亏损结算会员的保证金账户划入盈利结算会员的保证金账户。      第五十六条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二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第五十七条 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为30元/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章 仿真交易风险控制      第五十八条 交易所仿真交易风险控制实行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      第五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新合约上市保证金水平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      第六十条 在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      (一) 连续出现同方向涨跌停板;      (二) 遇国家法定长假;      (三) 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      (四)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第六十一条 当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标准调整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第六十二条 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六十三条 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20%。      第六十四条 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一) 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二) 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三) 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四) 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第六十五条 期货合约以熔断价格或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单边市是指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即收盘前五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交易保证金为10%,收取标准已高于10%的按原标准收取。    
第六十七条 该期货合约D2交易日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3交易日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正常水平。     
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标准参照前条规定执行。    
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且D2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D2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    
第六十九条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月份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     
第七十条 会员和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投资者持仓限额为2000手。      (二) 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单边)时,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总量的25%。      第七十一条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含本数)时,投资者应通过结算或非结算会员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持仓、关联账户、实际控制人情况。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交易所在合约挂牌前公布大户报告水平,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      第七十二条 投资者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投资者应主动于下一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报告。如需再次报告或补充报告,交易所将通知有关会员。      第七十三条 为控制市场风险,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其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第七十四条 当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 会员虚拟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足的;      (二) 持仓超出规定标准的,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三) 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四)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五)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第七十五条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一) 会员执行      符合第七十四条第(一)、(二)项的,强行平仓规则由会员自行确定,强行平仓结果应符合交易所规定,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二) 交易所执行      1、符合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的:    
(1)自营账户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经纪账户结算准备金大于等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其自营账户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由交易所按上一交易日结算后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优先选择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合约。    
自营账户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交易所将其经纪账户中的投资者持仓和交易保证金移转到其他会员。      (2)经纪账户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自营账户结算准备金大于等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交易所暂停自营账户开仓业务,动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进行补足。仍未补足的,通知会员对自营持仓主动平仓,以弥补不足部分。会员未主动平仓的,交易所对自营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将释放出的资金划至经纪账户。经纪账户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的,其经纪账户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由交易所按上一交易日结算后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选择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合约,按该会员所有投资者等比例分配。    
经纪账户头寸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的,将投资者剩余持仓和交易保证金移转到其他会员。      (3)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结算准备金都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强行平仓顺序为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经纪账户头寸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的,将投资者剩余持仓和交易保证金移转到其他会员。       (4)如果多个会员需要强行平仓的,按追加保证金由大到小的顺序,先平需要追加保证金大的会员。      2、符合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的强行平仓    
(1)只有一个会员出现违反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况的,先平自营账户头寸,再平经纪账户头寸,其需强行平仓的经纪账户头寸由交易所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投资者的平仓数量;有多个会员出现违反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况的,其需强行平仓头寸按会员超仓数量由大到小顺序,优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强行平仓。    
(2) 投资者超仓的,对该投资者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投资者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会员和投资者同时超仓的,先对超仓的投资者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3、符合第七十四条第(三)、(四)、(五)项的强行平仓,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根据涉及的会员和投资者具体情况确定。      当会员同时满足第七十四条第(一)、(二)项情况时,交易所先按第(二)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再按第(一)项情况确定强行平仓头寸。    
第七十六条 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      (一) 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二) 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结算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      2、超过结算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3、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第七十七条 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第七十八条 因受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制约而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其剩余持仓头寸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强行平仓,仍按第七十五条原则执行,直至强行平仓完毕。      第七十九条 因价格涨跌停板或其他市场原因而无法在当日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交易所根据当日结算结果,对该结算会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八十条 由于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因此发生的亏损,仍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未能完成平仓的,该持仓持有者须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交割义务。      第八十一条 由会员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仍归直接责任人;由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八十二条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部分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第八十三条 强制减仓的方法    
(一) 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在D2交易日收市后,已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D2交易日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    投资者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    
(二)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投资者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是指投资者该合约的持仓盈亏的总和除以净持仓量。该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该合约所有持仓中,D1交易日前成交的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D1交易日和D2交易日成交的按实际成交价与D2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合并计算的盈亏总和。    
(三)净持仓盈利投资者平仓范围的确定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的所有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四)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的不同分成三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D2交易日结算价的10%以上的持仓(简称盈利10%以上的持仓);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2交易日结算价的10%而大于或等于6%的持仓(简称盈利6%以上的持仓);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2交易日结算价的6%而大于零的持仓(简称盈利大于零的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大于或等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单位净持仓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投资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单位净持仓盈利6%以上的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不再分配。    
(五)强制减仓的执行      强制减仓于D2交易日收市后执行,强制减仓结果作为D2交易日会员的交易结果。     
(六)强制减仓的价格    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D2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     
(七)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八)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八十五条 各仿真会员及投资者应本着积极参与、诚实交易的原则参与本次仿真交易活动,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      (一) 仿真会员不得诱劝投资者利用仿真交易价格信息进行真实资金的对赌;      (二) 仿真投资者不得操纵市场交易价格;      第八十六条 仿真会员或投资者如有以上违规行为,交易所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一) 禁止开新仓;      (二) 暂停交易;      (三) 强行平仓;      (四) 取消投资者参与仿真交易资格;      (五) 取消仿真会员资格;      (六) 列入市场禁入者名单;    (七) 其它必要处罚措施。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第八十八条 本规则自日开始实施,仿真交易结束后失效。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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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开仓、平仓和持仓?    开仓也叫建仓,是指投资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如果投资者将这份股指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他就必须通过现金交割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    平仓,是指期货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仓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了结股指期货交易的行为。    股指期货投资者在开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做未平仓合约,也叫持仓。开仓之后股指期货投资者有两种方式了结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择机平仓,或者持有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现金交割。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多头与空头?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多头持仓,简称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空头持仓,简称空头。持有多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会涨,所以会买进;相反,持有空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以后会下跌,所以才卖出。    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18日开仓买进0701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张),成交价为14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1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格上涨了,于是在1415点的价格卖出平仓6手0701股指期货合约,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头持仓了。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下达买卖指令时一定要注明是开仓还是平仓。如果12月19日该投资者在下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6手0701股指期货合约,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4手多头持仓,而是10手多头持仓和6手空头持仓了。       
  什么是换手交易?     换手交易有“多头换手”和“空头换手”之分,当原来持有多头的投资者卖出平仓,但新的多头又开仓买进时称为“多头换手”;而“空头换手”是指原来持有空头的投资者在买进平仓,但新的空头在开仓卖出。
  总持仓量的变化反映什么信息?    “总持仓量”的含义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包括多头和空头)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投资者在交易时不断开仓、平仓,总持仓量因此也在不断变化。总持仓量的变化反映了市场对该合约兴趣的大小,因而成为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指标。如果总持仓量一路增长,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开仓,市场投资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在涌入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量一路减少,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平仓出局,投资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减弱。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量却变化不大,这表明以换手交易为主。    中金所发布的实时行情信息中,有“总持仓量”和“总成交量”栏目,“总成交量”是指当日开始交易至当时的累计总成交数量。值得注意的是,总持仓量和总成交量有双边计算和单边计算的区别,投资者应注意中金所的具体规定。    
  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价值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2)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商品套利)或者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3)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是什么?    股指期货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价格与股票现货的价格受相近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持仓,则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他必然会在一个市场上获利而在另一个市场上亏损。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获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例如,在日,某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组合(贝塔系数为1)总价值为500万元,当时的沪深300指数为1650点。该投资者预计未来3个月内股票市场会出现下跌,但是由于其股票组合在年末具有较强的分红和送股潜力,于是该投资者决定用2007年3月份到期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假定合约乘数为300元/点)来对其股票组合实施空头套期保值。    假设11月29日0703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价格为1670点,则该投资者需要卖出10张(即500万元/(1670点*300元/点))0703合约。如果至日沪深300指数下跌至1485点,该投资者的股票组合总市值也跌至450万元,损失50万元。但此时0703沪深300指数期货价格相应下跌至1503点,于是该投资者平仓其期货合约,将获利()点*300元/点*10=50.1万元,基本弥补在股票市场的损失,从而实现套期保值。相反,如果股票市场上涨,股票组合总市值也将增加,但是随着股指期货价格的相应上涨,该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空头持仓将出现损失,也将基本抵消在股票市场的盈利。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实际交易中,盈亏正好相等的完全套期保值往往难以实现,一是因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使套期保值者难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意的数量和交割日;二是由于受基差风险的影响。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1)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的一致性。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拟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    (3)方向相反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相近)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盈利而在另外一个市场上亏损,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4)数量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品种其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只有如此,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从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  
  何谓基差?它对套期保值有何影响?    理论上认为,期货价格是市场对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估值,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由于影响因素的相近,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往往表现出同升同降的关系;但影响因素又不完全相同,因而两者的变化幅度也不完全一致,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基差来描述。基差就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间的价差,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基差有时为正(此时称为反向市场),有时为负(此时称为正向市场),因此,基差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实际运行变化的动态指标。    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套期保值的原理不难看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用基差风险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之初与结束套期保值之时基差没有发生变化,就可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套期保值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    同时,由于基差的变动比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各自本身的波动要相对稳定一些,这就为套期保值交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且,基差的变化主要受制于持有成本,这也比直接观察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的变化方便得多。    
  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及其作用?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由无套利模型决定,一旦市场价格偏离了这个理论价格的某个价格区间(即考虑交易成本时的无套利区间),投资者就可以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上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利润,这就是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也即,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中,两者价格的不一致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能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获得利润。    举例来说。如果股指期货价格被大大高估,比如5月8日某时某股票指数为1200点,而对应的5月末到期的股指期货价格是1250点,那么套利者可以借钱120万元,买入现货指数对应的一篮子股票,同时以1250点的价格卖出3张股指期货(假设每张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到5月末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股票指数跌至1100点,那么该套利者现货股票亏损为:120万*()-120万=-10万元。假设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采用现货指数价格,即1100点,那么3张股指期货合约可以获利()*3*300=13.5万元。如果借款利息为5000元,那么套利者就可以获利3万元。    期现套利对于股指期货市场非常重要。一方面,正因为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之间可以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才不会脱离股票指数的现货价格而出现离谱的价格。期现套利使股指价格更合理,更能反映股票市场的走势。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也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进行。  
  股指期货投机交易的风险管理有哪些基本要求?    所谓投机,是指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预测,通过“在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而获利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风险,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投机者在风险管理中应高度重视至少以下五点:    (1)准确预测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把握趋势;    (2)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止损点并严格执行;     (3)对获利目标的期望应适可而止,切忌贪得无厌;    (4)尽可能选择近月合约交易,规避流动性风险;    (5)由于投机机会的稍纵即逝以及市场行情的千变万化,资金管理非常重要。    投机交易对知识、经验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因此一般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感觉很晦涩哦  是外行
听得很郁闷  搂住 你建议得书我没有找到:(
      作者:石焉吉子 回复日期: 13:26:18 
    感觉很晦涩哦    是外行 听得很郁闷    搂住 你建议得书我没有找到:(    -----------------------------------------------------------    可以去看约翰.靡菲的《金融市场技术分析》一书,很经典的。  书店里好象一般没有的,要到网络上去找找看。  
  期货方面的理论知识,对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人来说,一下子是很难理解的,就好象学游泳,开车这样的活,光听别人讲解是不大会弄明白其中的窍门的,因此也就很难学会了。其实只要你真实的操练一下就长进很快了,正好现在就有仿真模拟交易,一切还是免费的,呵呵。
  影响股指期货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股指期货的价格主要由股票指数决定。由于股票指数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股指期货的价格走势同样也会受到这些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至少包括:    (1)宏观经济数据,例如GDP、工业指数、通货膨胀率等;    (2)宏观经济政策,例如加息、汇率改革等;    (3)与成份股企业相关的各种信息,例如权重较大的成份股上市、增发、派息分红等;    (4)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例如NYSE的道琼斯指数价格的变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等。    另外,和股票指数不同,股指期货有到期日,因此股指期货价格还要受到到期时间长短的影响。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确保履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投资者履行合约的财力保证,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均需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将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中金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    结算会员在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中金所按公布比例向买卖双方、依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金额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由中金所规定且须以结算会员自有资金缴纳。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如何确定?      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8%。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实际比例以中金所正式公布的合约中所规定的比例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普通投资者无法直接在中金所开设保证金账户,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来进行交易和结算,相应的期货公司为了更严格地控制投资者的风险,一般会在中金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基础上再上浮若干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依投资者开户的期货公司而定。  
  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指令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股指期货交易指令的类型有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两种。    限价指令是指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限价指令为买进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为卖出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市价指令以尽快成交为首要目的,尽可能以市场最优价格成交。撮合成交时,市价指令只能与限价指令成交,成交价格等于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不再在中金所系统中等待成交。    投资者在集合竞价阶段只能下达限价指令,不能下达市价指令;在连续交易阶段既可以下达限价指令,也可以下达市价指令。    投资者在下达交易指令时应注意中金所对最小变动价位的规定。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这与股票现货市场不同。例如,现货市场沪深300指数的报价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比如1729.22点;根据《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股指期货的报价只允许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比如1742.3点。在实际交易时投资者应依照正式公布的合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竞价及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中金所在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交易。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盘前五分钟内进行,其中前四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一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开盘价。    开盘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中金所在开盘后采用连续竞价交易。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中金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时,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时,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时,最新成交价=bp    
例如:买方报价1450.1点,卖方报价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3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7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7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50.2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50.1点。    市价指令竞价交易时,其成交价格等于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开盘价、收盘价如何确定?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开盘价定为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未产生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开盘价。    收盘价定为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则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中金所交易编码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中金所实行交易编码备案制度。    
交易编码是指会员和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投资者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投资者号。如投资者交易编码为,则会员号为0001,投资者号为。 一个投资者在中金所只能有一个投资者号,但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其交易编码只能是会员号不同,而投资者号必须相同。    交易编码制度是投资者管理的根本制度,是控制市场风险的源头。一户一码制度保证了投资者开户的真实性,便于中金所掌握投资者交易及持仓状况,对会员、投资者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避免出现一户多码、分仓操纵的混乱状况,更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    
  股指期货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完整的股指期货交易流程包括开户、下单、结算、平仓或交割四个环节。具体为:    (1)开户: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要与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签署风险说明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2)下单:指投资者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方向、数量、价格等的行为。    (3)结算: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中金所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4)平仓或交割:平仓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交割是指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通过现金结算方式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三配套细则出炉 股指期货临产    上月出台的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股指期货交易扫清了最后的法律障碍。昨天,证监会宣布已根据《条例》草拟了《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结算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并于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这三个文件分别是《结算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风险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间介绍办法》)。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股指期货的推出时点又临近了一步。      “股指期货快来了”      “三个办法一旦正式实施,意味着《条例》中一些没有细化的内容都将得到细化,期货公司原先尚不明确的内容都将获得澄清。这预示着股指期货的推出也该快了。”资深期货业人士杨海立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      早报记者了解到,他所说的“期货公司原先尚不明确的内容”最主要指的是期货公司获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条件。而《结算办法》首次就期货公司所关心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做出明确。      根据《结算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其中,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等条件。      至于只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向期货交易所申请成为非结算会员。根据《结算办法》,取得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不得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中间介绍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等多个条件。      12日之前反馈      不过,上述办法仍未就期货公司所关心的自营和股指期货投资主体等问题做出规定。杨海立认为,前者涉及一些参股期货公司的证券公司套期保值,后者更涉及保险资金、基金等投资股指期货的合法性问题,都需要监管层加以明确。      颇具意味的是,昨天有多家媒体报道称,因相关技术准备尚未完成,股指期货的推出时间可能延至10月份。      就在本月15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而只有等到相关配套办法发布后,中金所才能发布自己的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才能开始接受会员资格的申请。会员资格从申请到审批要15-30天。审批之后会员还要做准备,也要30天左右。根据通知,证监会要求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于日之前反馈该会。    
  一位盈利近70倍者谈股指期货仿真交易    记者 刘贡     一位期货从业者说得好:失败,可能犯下了各种各样的错误;成功,却一定有一套方法。乘股指期货仿真赛大热之际,记者有幸采访了道通期货仿真大赛第一名,南京选手周先生(不愿透露真实名字),“获利”最高时达到6900多万元,比“开户”资金上涨了近70倍。       股指期货刚提出时,我是这么认为:作为一种与国际接轨的事物,国内一定要开放它的,那么为了将来的实际操作,仿真大赛提供了一个了解的过程。而中国股市有十多年的经验,在资本市场的地位不可小视。以前可以说中国股市不健全,存在有法人股、非流通股等;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春天便来临了。在这么一个时期,我觉得一定要顺势而为,因为股市有一个宏观行情,做多!但做多的同时要防范局部风险,也就是遇到下调时回避;另外要理解股指期货的系统测试。       做股指期货首先得结合期货的特点。股票与期货有本质的不同,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赚,以小博大;亏,则是百分之百地亏。而股票是有多少钱用多少钱。所以,期货对控制头寸的要求非常高,盈利时,及时兑现,不能贪;该止损时一定坚决止损,在10%以内稳住,倘若跟市场拗着来,被强行平仓便颗粒无收。我一般亏损在1%、2%时就止损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这叫“顺势而为”,千万别跟市场作对。盈利时,要提防技术面上的调整,二、三个涨停便要注意回头。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黑夜在箩筐里捡钱,弯腰一次捡一点,再弯一次又捡一点,如果这时不设定心理价位,比如1000元,无止尽地捡下去,手终要碰到硬物而折断受伤。       归纳起来三句话:顺势而为、学会止损、保护盈利。       道通刚开始仿真大赛时,我没有关注,过几天才报名。回想起来有三次大的经历,一次是跌停,一次连续三个涨停,一次连续二个涨停。跌停比较简单,结合股票盘面,做空。几乎经常平仓,但相对也不是太频繁,因为长线是金,注意做趋势的同时避免被强行平仓。我的仓位一般是半仓,几乎没有满仓过,满仓就叫“拼了”,心态失去平衡。资本市场有其投资理念,端正思想最重要,赌一把的心态不可行。       虽然数字最高时达到6900万元,现在4000多万元,我认为很正常。因为交易所试盘,我们也要试上下波动的幅度和感觉,否则实盘没有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把所有情况都经历一下,不在乎结果。比如昨天(日)9月合约收盘涨100多点,而2月合约跌了70%、80%,比沪深30相差80多点,形成倒挂。这就很怪异,不合理。我们知道现货价格永远接近期货本月合约价格,如期铜本月是2万元,但现货到了4万元,那么铜的真正需求者会到期货市场买铜,很滑稽。因此我判断是交易所在测试盘口。这种情况下盈利,属于运气好;如果亏损,很正常。不是多少钱才算成功的问题。仿真交易的目的不是第一名,而是要去感受走势,了解盘口,积累经验。       我2003年下半年接触期货市场,同时还做其他投资项目,如房地产。投资要多方位,多元化呀!期货还是一个市场融资渠道,能长久地期货在市场上生存便可以了。不能太投入,也不能不投入。赌徒是难以生存的。       另外,期货对投资者个人方方面面的要求非常高。我做期货后,知识面拓宽了许多,必须主动积极地去接受新生事物,如了解国家宏观面,判断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研究如石油、农产品等行业。甚至关心天气,飓风、干旱、降温都会对市场带来影响,产生产品价格的波动。真的,学习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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