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西北海市城镇南宁市医疗保险查询可以在南宁市这边交南宁市医疗保险查询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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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
来源: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作者:佚名
时间: 15:39:14
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
第一部分政策解读
1、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2、哪些人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保障?
答:已参加北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缴纳了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以下简称“基本医保”)保费的城乡居民(含享受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新生儿)。
3、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怎么支付?
答:大病医疗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城乡居民个人不再额外缴费。
4、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有效期是如何设定的?
答:2014年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有效期是日至日。
城乡居民因停保、欠费等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期间,也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5、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合规医疗费用?
答: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基本医保政策内可报销的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补偿金额和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费用后的金额。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按照北海市卫生局和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试行)〉的通知》规定内容执行。
6、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如何设定的?
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其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的部分,由乙方按赔付比例和超额累进制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最高补偿金额&&无上限。赔付具体比例如下:
起付线(0.6万元以上)
0-2万元(含2万元)
2-4万元(含4万元)
4-6万元(含6万元)
7、到外地治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到外地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后享受待遇。其中:转广西区内治疗的,赔付标准与市内就诊待遇相同;转广西区外治疗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合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为50%;不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部分合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统一为40%”。
8、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一致?
答:两者是一致的。
第二部分历史赔案报销手续
1、参保居民怎样办理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答:参保居民接到社区或乡镇合管办领取大病保险理赔金的通知后,带上相应证件、材料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办理大病保险理赔金报销手续。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服务网点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北海市广东南路新世纪大道88号银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北海市南康镇银丰路222号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内
合浦县沙窝街6号北海卫生学校合浦校区
3、参保人员接到理赔通知书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就医参保人本人到就近的大病保险服务网点提交如下材料:
1、参保证明(医疗证或新农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赔付的参保(合)人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注明开户行及开户网点。
如果就医参保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以下情况还需要提供材料:
1.&被保人是未成年人的,可由其父(母)作为申请人,须提供父(母)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被保人已身故的,其法定继承人为申请人,需提供被保人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由所有法定继承人签署领款声明书并指定其中一人为申请人和领款人,提供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法定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3.&被保人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回乡或年老体弱、身患重病而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填写《委托办理授权书》,受托人与被保人须为同一户口本内其他家庭成员(如其他家庭成员与就医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派出所或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并提供关系证明、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宣
&注:汇编以上资料主要为便于参保人员理解,若内容与北海市有关政策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政策文本为准;政策规定有新调整时,一律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合浦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历史赔案工作安排
材料受理地址
太平人寿联系人
12月8日-12月9日
12月10日-12月11日
12月8日-12月10日
县新农合管中心
12月11日-12月12日9月1日开始缴2018年居民医保啦!每人180元!
163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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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北海市将全面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工作。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连续参保缴费: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下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延迟至下年度的2月底,足额缴费后享受下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初次参保缴费1、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下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北海社保)
看看不说话!
去年10月份买社保,现在还没有得领卡。大爷的
o(RvQ)o~~好棒
新农合从10元涨到180元,住院费用也是水涨船高!这是保命呢?还是保钱?
新农合卡里有钱也不给刷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能说一下吗?
不叫新农合了 ,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南宁也是180。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这是政策制定的初衷。没办法保全部的,要了解和理解~
小青731:不叫新农合了 ,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南宁也是180。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这是政策制定的初衷。没办法保全部的,要了解和理解~( 22:46)&&8楼搬铲佬???????
知道了!年年涨 !
表示交不起了
在哪交?银行吗
小青731:不叫新农合了 ,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南宁也是180。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这是政策制定的初衷。没办法保全部的,要了解和理解~( 22:46)&&7楼连续买了4年,最高可报4万,还有这条政策吗
不说能报多少,学生去年交钱,一年过去了连卡都见不到
怎么回事?年年涨价??
好的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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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南宁社保局来解答
记者&&黄婧&通讯员&阳德生  从企业辞职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李女士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近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还应缴纳5年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既然已经退休了,为何还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究竟是咋回事?记者采访了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各类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之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什么条件下  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在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参保单位和个人从其本人退休次月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当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随单位整体享受统一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退休或享受基本养老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在本统筹地区连续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如何补缴  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的年限均为应参保年限,其应参保缴费而实际未参保缴费的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补缴。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职工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由职工个人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纳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补缴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由个人一次性补缴或逐年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补缴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标准执行。退休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或逐年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管理,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23&33%一次划入个人账户。
编辑:黄静文&
作者:黄婧 阳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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