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小区体育场加盖露台雨棚怎样不违建是否违建

上海一小区近八百套房涉违建 三百套已冻结交易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上海一小区近八百套房涉嫌违建:三百套已冻结交易,业主喊冤
  2016年11月底,约300户上海闵行区“保利? 茉莉公馆”小区的业主,陆续收到了一封挂号信。拆开一看,里面的内容令大家瞠目结舌:这是一份“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收到它意味着,这些房子已被认定存在违建,并因此被房地产登记部门“注记”,交易被冻结。
  业主们左思又想,大家自拿房装修入住,一直都挺“守规矩”,从未有过违法搭建的念头。一个小区如此大量的房屋存在违建,会不会是城管部门“搞错了”?
  小区有近800套房子涉嫌违建?
  “保利? 茉莉公馆”小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秀路,一、二期分别位于道路东西两侧,是个新建小区,2012年后陆续交房入住。两期共有居民1300户。
  12月20日,解放日报? 上观新闻记者来到小区了解情况。这是一个以叠墅、联排别墅房子为主的小区,还有少量小高层,楼盘档次并不低。记者在小区走了一圈,并未发现类似于阳光房等别墅小区常见的违建,整个小区看起来规整一致。违建究竟在何处?
  事实上,这300户居民在收到挂号信时,和记者一样摸不着头脑。业主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这封信,信件内容并不复杂,寥寥数语,仅告知房屋已被认定附有违法建筑。但关键的信息“违法建筑在何处”,信中并未提及。记者看到,认定书的落款单位是“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落款时间为“十一月二十四日”。
  这封挂号信令这个平静的小区炸开了锅。大家纷纷揣测违建究竟在何处的同时,很快发现了事件的严重性:
  有正在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反馈,交易中心已暂停了相关房屋的房产登记;入住的无法办理居住证;正在进行的二手房交易也不得不搁置。“小区门口原来天天聚集的中介们,一夜之间走得精光。”
  更令人不安的是,从居委会主任处,小区居民得知:这300套房屋仅是第一批。在此前开展的存量违建排摸中,居委会总共排摸上报了小区中的近800套疑似违建房,后续的城管部门仍在认定中。
  业主们收到的违建认定书。
  祸起开发商赠送的“无底阳台”
  违建究竟在哪儿?在小区居民的追问下,12月16日,闵行区浦锦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在小区中张贴了一份情况说明,详细地向居民解释了违建的部位。
  违建主要存在于小区的叠墅、联排以及小高层的顶层复式房的二楼阳台,这还得从小区交房时说起。以小区一期“一叠二”的叠墅房为例,这批房屋在交房时,业主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二楼的大房间外侧,设计有一个4平方米左右的阳台。可当时,这个阳台框架、围栏都有,唯独没有地板。也就是说,一旦推开房间移门走出去,业主会直接从二楼掉至一楼。而在开发商保利地产装修完毕的样板房里,这里的地板是齐全的。
  物业提供的一张资料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镂空的阳台。
  业主询问开发商为何阳台要做成这样?
  开发商解释为一旦浇上地板,这个阳台就必须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而镂空着,就可以将阳台的面积整体赠送给业主。这样变通操作已是业界时下“流行”的做法,而且,“阳台全送”也是小区的卖点之一。开发商称,交房后,业主可以自行用钢筋水泥将阳台地板补上,或者待开发商后期统一来补,恢复阳台的功能。业主告诉记者,一期的业主多数都是自行在装修时补上,因而在一期的少量毛坯房中,仍能看到地板镂空的阳台;而二期则多数由开发商统一补上了。补上地板后,一部分业主随后又在阳台外墙里侧装上了几扇窗户,将整个阳台彻底封闭。
  业主或自行或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将阳台地板镂空处补上,并在外墙面内侧装上窗户。
  当初的卖点,成了如今的“祸端”。居委会将上述情况上报后,浦锦街道城管将“补地板”、“封窗户”的行为认定为违法搭建。300封挂号信正因此而来。
  城管部门提供的说明材料附件中,将上述行为定性为违法搭建。
  业主喊冤,物业也称不可思议
  对于街道城管的这一认定,业主们颇有想法。业主桑女士激动地表示,“这个认定于情于理都不对!”一来,家里有个随时会坠落伤人的“洞”,补上它是人之常情;二来,如果要追究责任,这样的设计也是开发商“有意为之”,作为业主是无辜的。多名业主认为,阳台这个区域在房屋外立面以内,属于业主的套内区域。封地板、装玻璃,既没有占用公共空间,又没有影响整体美观和房屋结构安全,为何会是违法建筑?
  在小区保利物业处,物业於经理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对于“无底阳台”这个部位,物业的观点是必须得补,这是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补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小高层五楼复式套房,若是不补,业主若是从六楼漏下来,责任谁担得起?因而,在审核业主递交的装修方案时,物业对于业主补足阳台地板的行为未提出任何疑义。至于在阳台上安装窗户,物业也限定了样式和颜色,以保持风格的统一。物业经理表示,换任何一个物业来都会这样处理,“物业从始至终都没想到过这个会是违法建筑。”
  此外,多名业主也对城管部门的工作流程表达了质疑。业主们认为,城管部门在认定违建前,理应到小区里来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即便确实是违建,也应该给业主申辩和整改的机会,而不是直接将房产“一冻了之”。
  城管:未经允许的改动,就是违建
  12月20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了浦锦街道城管中队。中队朱队长向记者强调,对于茉莉公馆违建的认定,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据城管介绍,茉莉公馆的这些阳台,开发商在设计、建成验收时,这里都是空的,房产证上也没有实线标识。“房产证上没有的、没有确定实线标识的任何改动,必须要得到房产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才可以。而茉莉公馆没有一家能拿得出批复。”而且,城管部门称,在认定违建时,还特意请了规划部门到现场商量指导,违法搭建的认定并无问题。
  浦锦街道城管中队表示,开发商的样板房中,阳台的地板补上了,这同样属于违法搭建,且“销售行为存在误导”。至于一些业主提出的阳台这里属于私人空间的说法,浦锦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称,“私人空间也不意味着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打个比方,层高5米的房子,你在屋内隔一层出来,这属于“违法构筑”;申城随处可见的封阳台,同样也是违法搭建&&
  记者观察:尴尬的处境何解?
  开发商玩了个小聪明,制造了一个卖点,业主也白得了一点使用面积,看起来是一件“双赢”的事,谁会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
  在此首先提醒申城的开发商和业主,慎重对待这种通过装修改造达到的“赠送面积”,切莫因小失大。
  对于茉莉公馆的业主们来说,这一切的恶果如今均由业主来承担“有欠公平”,现实问题仍然需要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阳台镂空处肯定得补上。怎样补才合法,希望属地政府部门、开发商、业主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拿出一个合理、合法的补救方案,把该改的规划改上、该补的手续补上。房产证上,把缺失的本属于阳台的那根实线画回来。
(责任编辑:杨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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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有义务举报小区内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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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举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鞠頔 通讯员叶火生 易先云)记者昨日从全市查违工作会上获悉,针对近年高层楼宇违建上升趋势,今年我市将建立物业小区控违信息员制度,对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物业公司有义务监督巡查,并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
城管人士介绍,我市高层楼宇违建案件和群众投诉呈上升趋势,主要体现在建设阳光房、雨棚、吊脚楼、封闭造型等方面。这些违建巡查发现难度大,拆违执法成本非常高。去年武昌某违建户在小区44层楼顶平台上,私自搭盖一50余平方米的阳光房,执法人员用时两天、花费10余万元才将其拆除。如果物业公司在其“大兴土木”前及时报告,就可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据了解,去年我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810处、305万平方米,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完成公开承诺拆除存量违建120万平方米目标任务的219.29%。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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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昨日,市民卢先生拨打泸州晚报新闻热线3190929报料,称其居住的龙马潭区滨河苑小区内,很多底楼住户违章搭建雨棚,并将公共绿地用于私用,情况严重且屡禁不止。滨河苑内违章搭建  居民:小区违建成“风气”  卢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他住进滨河苑以后,就发现各种违建行为屡见不鲜,小区内随处可见违章搭棚、私占公共绿地的现象。记者随即前往滨河苑调查发现,小区内确有不少违章建筑,特别是底楼住户违规搭建雨棚的现象尤为突出。  “我家就住在二楼,那些底楼用来建茶馆的居民在屋外搭起雨棚,且雨棚面积还不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有小偷潜入小区,从雨棚爬上来偷我家东西,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卢先生忧虑地表示。  卢先生说,他已经多次就这一情况向物管方进行反映,但未取得任何效果,且违章建筑越来越多,俨然成了滨河苑一大“特色”。滨河苑内违章搭建  物管:违建要杜绝业主需配合  就此情况,记者找到滨河苑的物管方—泸州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陈经理告诉记者,从2013年接手滨河苑以来,公司就一直在处理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因为物管没有执法权,所以更多时候只能进行劝导,有的业主较为配合,在劝导之后就立即拆除了违章建筑;有的业主则不理解,物管方也没更好的办法进行处理。  “每次接到业主举报违建的情况时,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对违章建筑的业主进行劝导。如果起不到效果,我们会向城管局执法大队进行汇报,但违建的情况还是得不到很好的控制。”陈经理说,“有的业主告诉我,搭建这些东西是想更好地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但也请业主们相信我们的管理。自2013年开始到现在,滨河苑小区只出现过一次偷盗现象。请我们的业主多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也是想尽力为业主们服好务,让大家过得安心。”  城管:杜绝违建靠大家支持  龙马潭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滨河苑的违建情况,大队一直都在做工作,但并不是一接到举报电话就可以立即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还需要一个调查过程,调查结束后再根据情况向违章建筑的住户下达整改通知等程序,“到目前为止,执法大队已经制止了三起滨河苑内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并对两家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如果整改通知的期限到了,业主仍未进行整改拆除,就会进行立案处理。”  该工作人员坦言:“违建的情况单靠执法人员是无法杜绝的,还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我们的城市形象。在此也请广大市民配合我们的工作,不要再进行违章建造。我们也会与物业、街道联动合作,尽早解决滨河苑违章建筑的问题。也请小区业主相互监督,一发现正在进行违章建造时,马上向我们提供消息,我们会立即到达现场开展执法工作。”  记者 陈新语  作者:陈新语手机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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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滇池卫城紫园小区内,业主因搭建雨棚防雨,再次 引发与物管的纠纷。在《物权法》施行的大背景下,开发商、物管和业主之间的摩擦日益受到各方关注。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而滇池卫城的开发商万达集团和物管公司对此也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此
10月9日,滇池卫城紫园小区内,业主因搭建雨棚防雨,再次
引发与物管的纠纷。在《》施行的大背景下,开发商、物管和业主之间的摩擦日益受到各方关注。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而滇池卫城的开发商万达集团和物管公司对此也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此事件。“维护业主利益 我们将积极协调” 10月9日,滇池卫城紫园小区内,业主因搭建雨棚防雨,再次引发与物管的纠纷。记者在前日举行的“滇池卫城业主搭建雨棚”听证会上了解到,争议的焦点是业主因需求搭建的雨棚是否属“违章建筑”。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滇池卫城的开发商万达集团和物管公司对此事表现出了积极处理的态度,并表示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此事。业主希望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滇池卫城紫园交房,在装修过程中部分业主在露台上架设了挡雨棚。据记者现场察看,不仅紫园,在滇池卫城的多个组团内,都存在搭建雨棚的情况,个别装修过的房屋从1楼到4楼都架设了雨棚。今年6月上旬,当部分业主还在忙碌装修时,物管公司叫停了装修,并把装修工人堵在了门外,原因是物管公司认为他们所架设的雨棚是“违章建筑”,影响了社区整体景观,必须拆除才能进行正常装修。在停工数日后,他们与物管再次进行协商,装修工作得以继续。10月9日,这一矛盾再次激化。随后赶到的昆明市规划局滇池度假区分局对业主和物管所争议的“违章建筑”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了解,监察大队对正在搭建的雨棚下发了停工通知,业主正常的屋内装修继续进行,物管公司不得阻挠。业主们表示,他们希望与物管、开发商协商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架设整洁、统一的雨棚。开发商规划已审批无权答复针对小区业主在露台上架设雨棚的要求,开发商昆明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规划设计的副总经理晋国兴表示,滇池卫城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请国内外专家设计,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审批后实施的,开发商方面无权进行任何更改。“如果我们允许业主搭建雨棚,那就是我们开发商在自行更改设计方案,那就是违规,将承担一切。”晋国兴说。晋国兴认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为购房者提供了图纸、模型、并签订了合同,购房者是在对房子满意的情况下才购买的,如果售房时就标明允许业主自行搭建雨棚,相信那样的房子也不会有人愿意买。业主因人而异,入住后每个人的需求不同,也可以理解,但搭建雨棚就会破坏小区整体景观效果,如果仅是因为满足个人的需求,而影响大多数业主的景观视觉效果,开发商就有义务出面干涉。物管业主“架雨棚”积极配合处理一个小区的形象好不好,直接影响物业价值,其中公司的服务至关重要。“作为昆明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于10月9日在滇池卫城‘紫园’发生的业主搭建雨棚事件,我深表遗憾!”昆明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宾玲说,这一事件的发生,也暴露了物管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主沟通上存在不足,在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方面做得不够。黄宾玲表示,下一步,物管公司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继续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与业主的沟通,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利益。针对部分业主搭建雨棚的意愿,物管公司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部门下周研究处理对于滇池卫城业主搭建雨棚现象,在今年8月7日,昆明市规划局滇池度假区分局就向开发商昆明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滇池卫城”住宅小区禁止乱搭乱建的通知》,《通知》指出,“滇池卫城”小区是经过政府规划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定批准的,与之相关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功能、建筑间距、建筑形式及建筑总面积等规划控制指标和要求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更改。对个别单位及居民住户在小区内搭建楼、台、亭、阁或封闭阳台、露台、车库、将绿地硬化等影响规划、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即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拆。10月15日,在“滇池卫城业主搭建雨棚”听证会上,昆明市规划局滇池度假区分局陆副局长亲自听取了业主们的意见,并进行了现场察看。陆副局长要求,由物管公司牵头,其他各方共同参与,针对社区内搭建雨棚的实际情况,形成一个方案,下周一报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处理。
A可以起诉要求拆除。
A按照你的描述认为不属于违章建筑
A有可能会被城建部门拆除。尽快去补办审批手续或者可以避免被拆
A你好, 向城管部门投诉,请求拆除
A你好,这个问题是历史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A建议你先起诉确认双方买卖合同有效,如需帮助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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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阳台搭建阳光雨棚属违建吗?
求解!谢谢,他们也不清楚,只说是违建,但违反哪部法律(规)却不清楚,违法了哪部法律(规)的哪一条?问公司的“前辈”?如果是小区一楼的业主在房屋的户外阳台(属该业主产权)搭建阳光雨棚以防楼上扔垃圾等,这样属违建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高度和深度不超过你的楼层高度和阳台深度就不违法,只是有些物业为了保证楼体外观而不让私搭乱建。如果物业坚决反对,可以和所有一楼有户外阳台的业主联名写个申请就可以了。
四面无墙,又不影响到别人在自己产权范围内不能算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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