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制度度下的社会,现在是什么样,以后将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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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非常正确的一个措施,其实将近十年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许多地方政府都在注意把慈善与社会救助包括社会收入分配包括公共服务紧密联系起来,我觉得这正是现代慈善特有的社会功能,特有的社会价值,我觉得应该这样做,但不是非常简单的说就是把富人的钱拿出来捐给大家就行了,不是这样的,它实际是建立一套现代的机制,现代的机制也不仅仅是富人,而是所有的我们一般的人可能做各种各样的这种奉献,包括志愿服务包括捐出我们使用过的物资包括有一些资金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奉献、技能的奉献,你比如说一个医生退休了,一个医生星期天去做自己的专业去做这些奉献,然后到社区去,然后到邻居中间去,然后他们做各种各样的活动,这会对改变收入分配会有极为重要的这样一种价值,然后让老百姓让很多人不用通过政府的管理体制,不用通过各个机构而直接通过我们社会的这种纽带最直接、最快速的输送到需要的人群当中去,我觉得所以这个它是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不可缺少的这样一环,我认为国家的这个部署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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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非常正确的一个措施,其实将近十年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许多地方政府都在注意把慈善与社会救助包括社会收入分配包括公共服务紧密联系起来,我觉得这正是现代慈善特有的社会功能,特有的社会价值,我觉得应该这样做,但不是非常简单的说就是把富人的钱拿出来捐给大家就行了,不是这样的,它实际是建立一套现代的机制,现代的机制也不仅仅是富人,而是所有的我们一般的人可能做各种各样的这种奉献,包括志愿服务包括捐出我们使用过的物资包括有一些资金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奉献、技能的奉献,你比如说一个医生退休了,一个医生星期天去做自己的专业去做这些奉献,然后到社区去,然后到邻居中间去,然后他们做各种各样的活动,这会对改变收入分配会有极为重要的这样一种价值,然后让老百姓让很多人不用通过政府的管理体制,不用通过各个机构而直接通过我们社会的这种纽带最直接、最快速的输送到需要的人群当中去,我觉得所以这个它是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不可缺少的这样一环,我认为国家的这个部署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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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p[教育学]福师1108考试批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福师 1108 考试批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复习题一及参考答案 一、辩析题(40 分) 辩析题( 1.当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1.当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 当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经济控制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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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福师1108考试批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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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一就在上海宣布:要拿地,只能租,不能卖之后,广州市政府更是拔竿而起,直接在官网挂出《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震惊的不仅是广州的楼市......各种猜测和舆论在社会上蔓延开来,租售同权!只要你在广州,不管是承租人子女,还是学区房子女,统统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权利!再联想到之前国家大力扶持的雄安区租赁市场,将所有的舆论都统统指向一点:租赁时代即将来临,并呈现井喷式的发展!这还没结束!!!7月26日,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那么,作为普通老百姓接下来考虑到的是什么?很显然矛盾的争执点在这几个方面:1、此政策颁出并实施后,是否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2、租金真的会像舆论讨论的那样,一路飙升吗?3、乱象的租房市场,真的会因为这条政策的颁发,变得井然有序吗?针对这几点疑问,小海君想跟大家探讨一番。首先,学区房的本质会因为这次立法而改变吗?答案是,不会!学区房面对的是两类人群,学区房拥有者和租房者。“租售同权”立法的影响和阻碍立法后,学区房的拥有者不仅可以享受学位的使用权,还获得了未来租房时的上涨,但是现实可能要低于这个预期。因为租房者在租售学区房时享有的只是学位,是一种消费而非,在回归正常后,租房上涨的热度也会归于理性。但是,这其中还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租房市场的混乱现象,例如:租赁合同形同虚设,房东随便赶人,房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虽然,租房在国外有了很好的普及案例,但是需要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上的。例如德国,房子作为房东的私有财产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但是房客跟你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同样享受,因此,房东把房子租给房客,不能仅成为房东的盈利和投资,而必须兼顾房客的的利益。国家大力扶持“租售同权”的意义去年中国租房市场租金规模也就1万亿左右,而美国高达3.5万亿。就租房市场的未来发展而言,空间依然很大。那么面对如此大的市场,国家想通过租售同权的立法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如果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无疑会影响城镇化发展质量。让他们安居乐业,住房租赁市场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这也要求尽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城市留住人才,才是城市能够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同时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而且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此番政策的颁发,能够降低购房价格,提高租赁价格,让购房者手中有足够的现金流应该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毕竟这是提高现有生活质量最直接的手段。关注你所关注的,增加你想增加的用的让你的资产活起来,让你的收益动起来租售同权指日可待,更是如此!资金由上海银行直接存管▼新手加息5.8%(高达14.6%)《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二?签到有礼*(ID:my_jcb)微信号带给你严肃深度的评论,每篇文章长度1000字左右,快阅读、深思考。如对本文有任何看法和建议,欢迎评论区留言。图片来源网络,文字整理自“浙江新闻”,原标题:《你们热议的“租售同权”杭州十年前就实行了 然后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7月17日,广州的一纸文件,火了。这个名为《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文件,共16条,第一条就提出了“租购同权”。有人甚至评论说,这可能成为中国租房史上的里程碑。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也就是说,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同等的入学权利。“租购同权”的权利范围可以更为了宽广,譬如户口。广州的文件只涉及到入学同权,称之为了“租购同学”或许更贴切一些。但仅仅这个“租购同学”,也足以戳到痛点、引爆话题、嗨翻全国。“租购同学”?杭州十年前就已经是了。在杭州,学区房一直受人诟病。虽然没有北京每平方米30万元还只买个过道这样夸张,但看看杭州文二新村这样1995年建造的房子,因为“学军小学直升十三中”的学区加持,单价已达7万。有多少家庭,为了孩子能读上优质学校费尽了心思。当学区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什么排序?是否考虑户口、产权?如果按有户口、产权优先,广州跟杭州的做法就没有差别。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那按什么排序最公平合理?当学区生源没有超过计划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杭州也是租售同权的,10年前就宣布了。“租购同学”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教育公平性的问题。教育公平叫了十多年,但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教育资源、优质生源向名校集中的趋势却越来越明显。多少的既得利益,依附在“名校学区房”上,之前杭州就针对类似的政策逐条讨论过,至今推不出来,其中关节不言而喻。发展租赁市场一直是政府的调控政策取向之一。但有诸多障碍,首先,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有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能随意终止,价格涨幅限制等等)。第二,特别是中国的户籍政策,涉及到就业和就学的权利。中国的传统文化,更多的人希望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第三,中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绝大多数回报率非常低。年回报率在2%-3%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低于社会实际水平。广州的做法在政策上有突破,但由于没有具体细则,很多地方仍存质疑和担心。优质教育资源本身就非常紧张,甚至可能排1表2表3表,租客如果排在最后,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可能就是一纸空文。每一个租客都可以就学,那现在的学区房价值岂不是更高了吗?每年都可以租给一个新的房客?一个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文件就能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吗?如果实际的障碍没有解决,即使政策再正确,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就变成了空谈,没有实际意义。不久前,上海推出的两宗地块,也在土地用途上标明了“租赁住房”,未来项目“只租不售”。上海的这个做法是国内首次,透露出了“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尝试,未来怎样仍需拭目以待。杭州目前已有不少土地需要自持,发展租赁成为开发商将来必须走的路。租房市场的“蛋糕”到底有多大?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人口中有12%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其中城镇租赁住房比例达到21%。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通过市场租赁解决居住的总人口就达到1亿人以上,年租金已经突破1万亿元,而中国的住房租赁市场还处在初级阶段,大有可为。神评11赞@哇哇098:确实杭州租房也是可以上学的,但学位不够分配时,会被调到比较远的学校,而且学区房根本不用想,有房产证也不一定读的上,怎么也轮不到租房的人145赞@o136:典型的坐办公室拍脑袋。二房东听过没,这样玩房租还不暴涨,开租房合同就能赚钱。有这利润谁他妈还傻不拉几的卖学区房。优质高校又有后门可开,校长嘴都笑歪了。103赞@kookook:租房能入学,我开学前一个月租下来,入学以后就退租,你学校开除我?不怕我在校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给贫民吃的廉价兴奋剂还是少生产点为好193赞@叶子:租金会让你怀疑人生的!45赞@一钵道人:以前是把择校费给学校,现在是把择校费给房东。这不引诱人去更加的买房,炒房嘛,买了房子,就有丰厚的现金流。19赞@阿杜1999:没卵用,租房可以入学规定一直有,但也是有先后顺序的,有户口有产证排第一,租房排最后,重点学校根本不可能,学区房也只能3-5年一户一个名额,还有就近入学不是最近入学,可以调剂到较远有学位的学校17赞@炎7020:这都有的是各种办法。以北京为例,很多所谓学区房,一套房子六年内只准一个孩子入学(生二胎的不算),就是为了防止买了房子入了学又卖掉。23赞@阿阮在路上:房子都是被这些要学区的人炒起来的,怪谁,你也想让小孩读好学校,他也想,那怎么办,比谁钱多喽,不然你在找一个办法出来看看评论区留下你的神评▼点击领取588元《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三今天,广州楼市爆出大消息。据广州市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也不得将改造后的租赁住房进行销售。在具体措施中的第一条,提出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这意味着,在广州,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租房人,未来也可与业主一样,其子女享有同等就近入学的权利。具体内容如下: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教育局牵头)为什么说此举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呢?暴财经(ID:icaijing123)分析认为,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房价贵的重要原因是附着在其上的优质资源,比如优质的学校,医疗等资源。这些资源往往具有独占性(即按片划分的择校体系),也就是说,只有买房子的人,拥有产权的人才能够享受。稀缺就会导致溢价,因此最贵的房子往往是所谓的学校房,医疗房。日,北京三里河一套66平米2室一厅的房子,成交单价134849元/平米,签约价格达到890万。不少所谓的地产专家或者推销者,也常常会把这种独占性和稀缺性当做是推荐房源的最重要理由,也是这个道理。据暴哥分析,最贵学校房的上涨逻辑中可能有三分之一都是因为拥有教育等资源的独占性。这种独占性还导致一个问题就是拥有房产的人和租房的人之间存在着一条无形的身份落差和阶层鸿沟。现在,按照广州的规定,租房可以和购房享受同样的资源,那么无形中就等于把租房的价值提高了许多,让租房和购房者拥有同样的权利。“租购同权”有什么好处:第一:大大的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现在广州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那房子还换吗?第二: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第三: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如果其他城市不跟进,恐怕广州未来将一骑绝尘。知名刘晓博认为,此次广州“开口子”,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可以说体现了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给除了北京、上海之外的城市,提供了一条解决“商业用房高库存”的道路。由于“商业用房”售价远远低于住宅,所以租金回报率会比较高。在这个政策刺激下,“商业用房”的地板价状态相信会得到很大的改变。而“二房东”这个职业,也会随着发展壮大。此外,允许“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有助于缓解大城市房价、房租的上涨。不过这里还有一个隐忧,就是这种拥有好教育资源的地块,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资源的父母会纷纷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块租房,而不是买房。专家:广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犹如重磅炸弹!深圳或跟进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家指出,广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犹如重磅炸弹,将深远影响广州房地产市场。目前来看,深圳跟进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博士认为,广州出台此文件,一方面是为了贯彻国务院39号文,另一方面是贯彻年初住建部发的文件。39号文发布之后,广东省全国率先出台这个政策。目前来看,深圳跟进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对刚需租房有好处,”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认为,“租购同权后,不是所有人都需要买房了,一部分人会转向租赁市场。”还有几个重要的内容:说完这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条款以外,其实广州本次的通知中还有几个重要的内容: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这三个条款,可谓是租赁住房三部曲!分别从土地、商业用房、个人改造房等三个维度来提供租赁住房。土地方面,从拍地的时候就强调,要有纯租房,既化解土地市场的热炒,就可以增加出租市场的供应。商业用房,可以改造成租赁房,既可以盘活商业用房的存量,缓解其又功能属性被抑制和过剩的局面,又可以给租赁市场提供更多的房源。改造房的措施也给一些有出租意愿但是由于资质,安全标准等问题无法进入租房市场的房源以合理性。暴财经(ID:icaijing123)认为,广州的租购同权对于楼市绝对是拥有颠覆性的影响,未来或有更多城市跟随。住房市场的长效机制已然呼之欲出!让我们为广州市政府点赞!21财闻汇综合自:暴财经(ID:icaijing123)、刘晓博(ID:liuxb929)、财新网、、房市老司机(ID:kaichedididi)等如涉及作品版权等问题,请与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击“阅读原文”注册。更多精彩请访问“产融贷(www.chanrongdai.com)”官方网站!《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四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租房赋权后,是否会拉高房租?以后租房就可以上名校吗?是否会出现择校扎堆现象?17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京籍集体户租公租房可以落户……这份“租房新政”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但是,新政也带来不少疑问。租房赋权后,是否会拉高房租?以后租房就可以上名校吗?是否会出现择校扎堆现象?重点信息速览1.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以落户。2.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3.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4.租房需在监管平台备案,信息变更需及时登记。5.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6.租金应当按月收取。7.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就应退回押金。8.出租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9.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10.租赁期间房屋若买卖继承赠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11.打击二房东。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要看出租房数量和租房人的比重,对租金过度上涨风险提高警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通过各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鼓励机构租赁。另外,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其适龄子女可在租房所在区域享受义务教育。这些措施会不会拉高北京的租房价格?实际上,现在大城市租售价格比并不合理,租金价格与销售价格相比,对于用房的人来说,租房肯定合算。但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说,租金回报率只有1%-2%。在市场经济国家,租房回报率一般在5%-6%,这样比较趋于合理。此外,以前人们宁愿买房子也不租房子的另一个原因是,租售不同权。权益不对等,也造成了租赁价格不合理。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一些权益的对等,这对人才流动、城镇化等,都是有利的。但远期是否会影响租房价格,还需要看出租房的数量和需要租房人的比重,如果租售同权了,很多人去租房了,租房越来越多,出租的房子不够,肯定租金涨价。没有人感兴趣,或者政策执行不到位,还是要买房。如果确实可以落户以及让非京籍子女享受入学机会,那么,对于租金随意或者过度上涨的风险需要提高警惕;此外,从供需关系来看,需求量上升确实会带来供需不平衡的现象,这样就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所以如何引导需求流向其他区域,同时增加供应端的数量尤为关键。专家称对于抑制、平抑房价有作用征求意见稿明确租赁房屋在学区划分、社会事务办理上也享有与购买的房屋同样的“权益”,还加强了租赁市场供给。这是否会让房价下跌?新政对于抑制投机、平抑房价,是有作用的。因为以后通过租房就可以实现孩子上学的问题,大家就没必要买房。供求决定价格,房价就很可能平抑,房地产市场可以平稳健康发展。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促进房屋租赁与房屋销售经济效益平衡是大趋势。他认为,规范租赁市场,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增加租赁房源,推动机构租赁房屋进入市场,实现“人人有所居”,而不是“人人有其屋”。对于各地纷纷跟进“租购并举”政策是否会对房价产生进一步影响,顾云昌认为,各地政策实施方面有所不同,还不好通过实施方案判断市场走向。不管是房屋销售还是租赁行情,其实都将依据供需关系的变化来变化。从各地出台的政策可以发现,在提出“租购并举”的同时,也强调了租赁房源多渠道增加供给。并不能保证上名校,和购买学区房是俩概念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住房租赁予以一定赋权,符合条件者租房即可入学。这是否意味着,未来通过租房,也可以上名校?比如说以前延庆户籍家庭,子女可以在延庆上学;或在西城买了房子,其子女在西城上学。未来该无房家庭如果在西城租房,并满足在西城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等条件,其子女就可以在西城接受义务教育。不过,这和购买学区房是两个概念。在西城区租房上学并不意味着可以上西城名校,只是说可以在西城区内调配,这里是“区”,而不是“学区”。另外还要看西城区的学位情况,如果学位满了,会协调到其他学区,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各区根据承载能力制定政策,不会过度扎堆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其子女可在租房区享受义务教育。这是否会引发大家纷纷往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区域扎堆呢?专家表示,关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入学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的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这里其实就是让各区根据自己的承载能力,来因地制宜制定更细化的政策。专家认为,每个区的住房数量、教育资源以及就业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比如说这个区只能接受一百个人,如果有一千个人想去那上学,就有一个有限排序的问题,所以不会出现过度的扎堆情况。因此,各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有限资源,来制定自己的政策。另外,政策提出了一些限定条件,包括京籍无房家庭,需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这是真正从职住平衡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的。京籍租公租房可办户口登记,非京籍可依法申办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细看新政征求意见稿,对于办理户口登记方面,市场化租房并未明确;而是在保障房方面有所优化。承租人为北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这样一来,一些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公租房家庭,就可以把户口落到公租房上。目前,北京市公租房还未真正开放户口登记和迁移。“不像产权房,公租房退租比较频繁,如果能把户口落在公租房上,户口如何迁移等细则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北京市运营保障房项目的一位负责人说。此外,如果承租人为非北京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附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31号)等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社区、村基层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做好出租住房的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三)加大住房租赁的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和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再贷款、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主动向推荐住房租赁企业或项目,支持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及,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研究制定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融资。二、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符合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要求,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具体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二)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1.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2.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3.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4.住房租赁各方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其他相关方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和披露。5.相关部门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记录、累积的市场主体的评价信息和核查结果,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别化服务、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范围,实施守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三、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并确保出租住房符合以下条件: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4.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出租人承担出租住房设施设备维修责任,出租住房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情形除外。(二)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订立1.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住房基本情况、租金、租期、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2.鼓励当事人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3.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三)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1.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3.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如实推送给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登记备案。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权属信息、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验服务。5.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定期对出租住房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实际居住情况与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当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予以注记。(四)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1.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2.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3.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五)保障承租人合法稳定居住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4.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六)规范承租人使用出租住房的行为1.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七)加强对住房租赁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租赁当事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并披露,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四、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1.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出租住房的权属证明,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状况说明书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签署。2.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收费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收费有关的事项,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4.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住房租赁当事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二)促进住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1.住房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相应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出租人责任,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管理流程、服务标准等,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出租条件并适宜居住。3.住房租赁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4.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经营主体,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三)加强住房租赁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四)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赁,按照本通知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Hey在嘉e贷,做有态度的人~《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五xitouwang中国的实践者官网网址:www.xitouwang.com理财热线:400-788-9566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北京的住房租赁新政要出炉啦!这一次,可谓是实实在在地赋权给租房户,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务。现在迅速带您过一遍重点。集体户口的粉丝们,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北京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没错,以后租房要在监管平台上备案了,政府将发布很多便民措施。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租金最好按月收取。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房主就应退回押金。出租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住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房屋若买卖继承赠与,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打击二房东。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合租。以下是详细解读。PART
用来住的房子,不一定要有产权。最近住房租赁特别热,无论是北京还是全国,那么为什么住房租赁这么受关注?我们先来说一下背景。要知道,这一轮调控背后,有着非常明晰的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也就是大家已经非常熟的那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去年年底,中央指出,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可以说,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住建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的意见,就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更是推出了多项新政策新措施。此次新政出台,意味着北京是全国首个出台贯彻落实地方政策的城市。请注意,首个是指实打实出台地方政策。这点要明确。同时,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北京也走在了前列。“此次北京市出台加快住房租赁发展的新政,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京房字专家组成员表示,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是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之一,无论是从近期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还是此次住房租赁新政,都是北京逐步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具体举措。这也是“317”以来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PART
新政有4大亮点,北京将设“统一的监管平台”。看完了前面的总结,再给大家概括一下,此次北京住房租赁新政的四大亮点。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这个平台将起到服务和监管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平台为租赁双方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租赁行为的备案等服务,并纳入了信用体系,还能起到有效监管租赁市场各方行为的作用,使租赁市场更加规范。京房字志愿者小组梳理了1000多个关于租房纠纷的起诉和向我们的投诉发现,很多人租房之所以出问题,都是没有选择正规中介,或者哪怕选择了正规中介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去维护自身权益。以后有了备案,相当于对租户和房主来说就有了多一层的租赁行为证据,这是个好事儿。二是此次北京的新政,更多地突出了政府对租赁市场和租赁双方的服务意识。比如纳入平台的合法租赁,相当于和多部门联网了。如果租户需要申领居住证,出租人和承租人不用再携带大量的纸质材料去办事窗口办,窗口可以直接调取信息,方便了租赁当事人。同时,本市还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住房。三是此次北京对于租赁的赋权也下了很大力度,在户籍、教育等方面赋予了承租家庭一些切切实实的权益,在逐步实现“购租并举”上迈出了一大步。我们要把重点再突出一遍——这次新政中给予租赁多项赋权,并且是承租家庭最需要的权益。比如,租住公租房可以办理户籍迁入,这使得很多集体户口无房家庭看到了福音;同时,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是众多租房家庭关心的。四是在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方面。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租赁行为,才能使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将租房作为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不过,目前租赁市场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租金随意涨价、租客时常被迫搬家等。此次北京在新政中,对于规范租赁双方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合同期内出租房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等,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PART
3 多项新政向租房人权益倾斜在这次征求意见稿的拟定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项新政,都是向培育健康的租房市场、尤其是向租房人倾斜的。下面是具体的新政解读:一、网络交易平台上完成租房根据《通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连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是一个“大后台”,这个大后台并不对普通的租房者或者出租者,它是为住房租赁提供备案等政府服务。而且它是和各部门联网的,在这个“大后台”上进行的备案等服务,将来也会为租赁双方办理居住证等服务提供便利。那么对外的则是各个网络交易平台,包括中介、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等,这些平台提供和租赁双方有关的各类服务,比如发布房源,网上签约等等,租赁双方通过这些对外的平台达成交易,这些网络交易平台把备案的申请传输给政府的“大后台”,进行登记备案等服务。也就是说,和房东和房客发生关系的,还是这些网络交易平台,今后房东和房客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完成租房交易。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网络交易平台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符合“大后台”的要求,才能准入,对接政府的“大后台”,提供服务。可以说,相比以前杂乱的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相比,今后在北京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合法的平台,才能对接政府的后台,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这对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好消息,提示各位,登录这些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房屋租赁会更加规范、安全。实在不行,大家也要记得找地方备案,备案,备案。新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方式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很方便地申请办理,也可以由区住建委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要包括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要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才能推送给政府的监管平台。二、关于“购租并举” 北京迈出一大步最近一段时间,“购租同权”这个话题确实很热。但说句实在话,以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特大城市要完全做到“购租同权”还不太可能,相信大家也很容易理解这一点。不过,此次北京的租房新政,在租赁赋权上,是给予了一些切切实实的新举措。可以说在“购租并举”上,迈出了很实在的一大步。当下的社会,对于租赁赋权方面,和租房者最为相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户口,二是子女教育。先说户口,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集体户口的!有木有!不过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目前承租公租房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的相关规定正在制定当中,待该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就可以办理啦。另外,子女上学问题同样是大家最关心的。其实对于租房入学问题,非京籍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关规定,比如非京籍家庭持“五证”可办理等。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而对于京籍家庭来说,之前依据租房来入学是没有的。京籍家庭要么是户籍所在地,要么是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那么,对于一些无房的京籍家庭,如果夫妻的户口与工作地不在一个区,那么子女上学就会非常不方便。因此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主要是针对京籍无房家庭的。按照新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举个例子大家更容易懂:一户延庆户口的无房家庭,如果夫妻有一方在西城区工作,而且在西城区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平台上备案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西城区入学。但要注意的是,是在该区入学,并不是学区入学。也就是说,即便是租的是实验二小学区内住房,也不一定就在实验二小上学。会根据该区的学位等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如果某个学区的学位已满,那可能会协调到相邻学区的学校。总之,这次是市里的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定的大原则,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是由各区来制定的。三、服务 办居住证不用再提交租房合同了除了落户和上学,此次北京的新政中,政府还提供了多项人性化便民的服务。根据《通知》,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将来通过平台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相关部门会实现联网共享,这就方便了租赁当事人办理各种和自己生活的事项。举个例子,过去,办理居住证需要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要出示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比如租房合同等。而未来,住建委会将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传输给公安部门,租客再办理居住证等就可以直接去窗口,不用再提交纸质材料,很方便的办理了。《通知》中也很明确的写出,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请居住证。此外,承租人符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直接申请租金补贴,也不用再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了。四、保护租赁当事人权益 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当前,租赁市场确实有不少的乱象,让一些房东和租客都有顾虑。此前【京房字】曾对房屋租赁进行的调查显示,对于房东来说,租赁房屋最担心的是租到不靠谱的租客,租客不按期缴纳租金,毁坏房屋,拖欠水电费或者上网费,冒充个人租赁的中介业务员转租或租客充当二房东转租、群租甚至租赁房屋用于不法用途牵扯房主等。对租客来说,租房最担心的是遇到假房源被骗租金、押金或中介费,遇到黑中介维权困难,遭遇二房东后权益受损得不到保护,房主随意克扣押金,房主任意涨房租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不赔偿等。此次新政对于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作出了多项细致的规定。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房屋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除外。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的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最后,再明确一下什么样的住房才能出租。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4、人居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标准。(即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31号)等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一)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社区、村基层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做好出租住房的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三)加大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再贷款、再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主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荐住房租赁企业或项目,支持其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及证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研究制定鼓励房地产(REITs)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二、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开放、共享原则,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网络交易平台应当符合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要求,其运营主体可以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运营者等。具体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二)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1.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2.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3.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4.住房租赁各方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其他相关方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和披露。5.相关部门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记录、累积的市场主体的评价信息和核查结果,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别化服务、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范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三、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并确保出租住房符合以下条件: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4.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出租人承担出租住房设施设备维修责任,出租住房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情形除外。(二)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订立1.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住房基本情况、租金、租期、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2.鼓励当事人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3.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三)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1.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3.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如实推送给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登记备案。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出租住房权属信息、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查验服务。5.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定期对出租住房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实际居住情况与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当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予以注记。(四)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1.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2.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3.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五)保障承租人合法稳定居住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4.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六)规范承租人使用出租住房的行为1.承租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七)加强对住房租赁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租赁当事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并披露,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四、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一)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1.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出租住房的权属证明,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状况说明书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签署。2.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收费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收费有关的事项,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4.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住房租赁当事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二)促进住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1.住房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住房租赁经营”,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相应变更备案。2.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出租人责任,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管理流程、服务标准等,确保出租住房符合出租条件并适宜居住。3.住房租赁企业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记载相关信息。4.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经营主体,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三)加强住房租赁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四)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赁,按照本通知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京房字、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声明:本文观点不代表喜投网,若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喜投网(www.xitouwang.com)是一家综平台,背景硬、严、团队强。自2014年5月上线以来,累计成交额超165亿元,活跃数超50万;50元起投,高达12%,发展稳健,声誉良好,获得了投资人、资本市场与监管方的高度认可。通过本微信“阅读原文”注册送10000,邀请好友注册再送180000理财。《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六律小金的导读:租售同权是这几天的热门话题,今天再来讨论一次,感觉这篇文章净是大实话!有没有可能用3000元的房租解决800万元的学区房问题?没可能!今天,新华社发布文章透露到:住建部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文章是这么说的: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从法律层面确立租赁地位确实可喜可贺,这意味着租赁时代主导的长效机制看来越来越近了!最近“租售同权”炒的火热,但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可不可以以廉价的房租形式,解决房价捆绑的教育,医疗,养老补助金等大城市福利?换句话说,可不可以就付3000元,你把这些“大城市的福利”全部都给我打包兜售了?孩子上学学区,租售同权社保,租售同权顶级医疗,租售同权。俺内陆人来到你大北京,付3000元包吃包住包医疗。您把我所有的终身福利都给负责了。这个才是提问人的核心诉求!各位粉丝朋友们,你们自己说,可能吗?曾经有一个段子,说万隆会议有人问周董:“为什么中国人都低着头走路?”周:“因为我们在走上坡路”。人活在这世上,谁都不容易。香港几乎没有什么税收。但是香港的“地价”很高。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一种“隐性税收”。维持了政府的运作。中国的房价运行规律,与此类似。普通人如果吃吃喝喝,那肯定卡路里过剩。天天晒美食,晒旅行,生活美滋滋好似文青。唯独在“买房”这一关上被卡住了。也是政府一种“隐性税收”。既然是税收,最多能漏网几只小鱼小虾,大部分必要被卡住的。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保卫咱妈妈,谁保护国家?因此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指望“租售同权”卸掉你头上的房价压力,幼稚版痴人说梦,这钱省不了。从技术的角度来说,北京的“学区房”,其实是可以租的。目前的行情,中关村一小二小,学区每6年产生一次。则6年的“租费”,大约100万元左右。你付上一百万,总有种种操作手法。让你享受“学区房”的名额。但房东也象人参果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熬六年结一枚果实。回复到广州“租售同权”的政策。如果“租赁”真的有效,而且没有任何的歧视。相当于把北京学区房“六年人参果”公开售卖了。我们知道,北京的“天价过道学区房”,其实是没什么“使用价值”的。学区房购房价格 = 房屋价值 + 价值但是,一旦“租售同权”,就意味着“学票的出租价值”。学区房租金价格 = 房屋租金 + 学票租金按照六年100W的学票行情,再加上公开交易,总有溢价:“这6㎡的房子,您看,租金2W行不行啊?”另外分析一下“买卖/租赁”之间的关系。假设政府管制,或者收取很重的税收,导致“租赁”很不流畅甚至违法。则购买力会涌入“买卖市场”,推高买卖价格,降低租赁价格。反之,如果租赁取消“管制”。则买卖价格会下降,租赁价格会上升,“买卖/租赁比”会回归均衡利率。因此,如果“租售同权”,彻底贯彻执行的话;学区房中“学票”的溢价会降低。学区房更贴近普通住宅价格。租赁费会上升。由每六年100W升到每六年150W对于“租售同权”这种事,还需要问一下:究竟是真同权,还是假同权?执法部门的一丝丝摇晃,都会涉及到学区房的估值,都会涉及到的变动。譬如说,业内一直都心知肚明。哪怕在北京算“入学资格”,他实际也是排队的。第一等:人户合一第二等:人户不合一第三等:工作居住证第四等:租赁关系北京根本不谈什么“租售同权”,北京早就是租售同权了。租客享有同等的法律定义。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分为1,2,3,4等。而大家都知道,3等4等,您就不用等了。如果我们拉一条线的话:(房东有权,租客没地位)------(绝对的租售同权)学区房贵,租金很低------学区房便宜,租金高实际的执行,应该介于二者之间。是0~100%间的一个数字。我们要说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事,99%都是“细水长流”的事情。若你从2003年开始看空房产,连错了14把。若你从2008开开始看空地产,就是连错了10把。如果你错了14把,那是很难很难追的。你妄想“一把翻身”,一把抵14把,这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对累世积累的不公平。我们从来不奢望任何黑天鹅事件。房地产问题,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积重难返”。种种弊端,是十几年累积调控,不断削弱自由,而累积起来的。市场割裂,交易缺失,杀死信使。病去如抽丝,需慢慢调养。别的不说,“新增供应”难道是一朝一夕的事么?你知道要想多造几套房子,有多难么?我们对于“断崖论”向来嗤之以鼻。什么“北京下跌30%,上海下跌50%”,坏人骗子骗傻子。宏观调控既然已经持续了十年,那么任何让房价“速跌”的方法都已经失效。任何一个政策,都只会有轻微的渐进式的效果。压在你头上的养老房价医疗负担,你千万别想逃。速效都是骗子。人生哪有这么容易。文章来源:水库(Shuiku-net)
作者:欧神律小金的感悟:是要有多天真,才会觉得“租购同权”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呢?且不说租金会不会从3k跳到3w,能不能租得到还是个问题。即使租到了,那么问题又来了,毕竟只是“租”,这钱花下去就打水漂了,那你租还是不租?听着真是个不怎么“靠谱”的政策呢...你问小金什么靠谱?当然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来律金咯!我们尊重原创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在此向原创者表示感谢。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在公众号留言联系小编删除,谢谢!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立场,仅供读者参考。《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七如果说买房子的理由有千千万,那么租房子的理由大多只有一个。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该《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广州新政: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保障租购同权《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这意味着,以后在广州租房,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此举推出无外乎一枚“重磅炸弹”,不仅炸在楼市,同样炸在了教育行业,人们在政策中看到了希望,无外乎以下三点:第一:大大的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据小编所知,有为数众多的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那何必买房呢?第二: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第三: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学区房只是众多门槛的其中一道有人理解是:只要我租了房子,拿到了租赁证,孩子就可以入读旁边的名校。恐怕想多了,就像在北京社保满五年的人也很多,面对动辄5万均价的北京房价,不是每个缴满五年社保的人都买得起北京的房子,更别说都买得起位于市中心的学区房。所以说,不是每个拿到学区房租赁证的家庭,都可以让孩子入读附近的名校。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世界上的市场法则是物以稀为贵为贵。如果学生多,名校少,总归是要有一番竞争才能入读名校的,正所谓粥少僧多。由于名校的学位稀缺,你拿到了入场券不代表就可以进去读书了。那广州本地人怎么办?在广州买了房的人怎么办?他们比租户更理直气壮要求自己的孩子优先上学区房附近的名校。换句话说,连在广州购房的外地人都还没有实现100%的“同权”,更何况租户呢?而且只要有利益存在,就有炒作的空间。既然有资格上名校,会不会上演一房难求的盛况?会不会导致一些有投机心理的中介或者房东人为抬高学区房的租金?难免导致政策打折扣。要解决这种矛盾,或许是排队入学或许是积分制(和一些一线城市落户一样),或许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总归是要有个公平的办法来决定谁的孩子先入学。但是不可否认,租售并举是中央引导的一个方向,是一个向着积极方向改革的举措。这个方向在短期内会不会撼动房价还很难说,毕竟中国人买个房子安家的愿望一直很强烈,更何况是想要撼动“望子成龙”的学区房价。已执行的城市房价房租涨的更快其实租房人的子女在当地享受就近入学的政策,很多城市这几年都在执行,比如深圳、上海、天津、长沙、石家庄等城市,非本地户籍的子女,都可以在当地上学,但是,你得积分排队。比如深圳龙华区,第一类就是本地户籍和买了房的,积分最多,其它条件的排位都靠后,在教育资源本来就有限的情况下,有房的都不一定能排到好学校,更别说五六类的租房人了。如果你对学校没有要求,那无所谓,但一般人都希望子女能上个好学校吧。石家庄的网友说,他们那早就是租买同权,只要在街道办登记的租赁合同,就可以享受就近上学,这政策实行有几年了,但这波房价上涨照样翻了一倍。天津的网友说,天津也是一直可以租房入学,比如南开区最有名的中营小学,很多人是租房上学,租房一年六七万就够了。但有的人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因为小学6年,算下来租金也是四十万了,这还不考虑未来房租涨价的情况,想想还不如买房,一来把这租金省了,二来房子是自己的,租房房子永远是别人的。当然,也还有一些解决方式,对于学区房太贵买不起的,可以考虑租学区房,等子女获得了好的公立学区房入学资格后,自己再去郊区买个房子,这样也不用背负太大压力。总而言之,租购同权的这些城市,完全没有影响到这两年房价上涨。而优质稀缺资源一定会带来高溢价,不体现为高房价,就会体现为高房租。做一个假设,如果某重点学校的学位分配100%实行“租购同权”,那么这肯定会导致周边房租的暴涨,70平米的房子涨到2万元一个月也是有可能的,比你购买一套同地段学区房的月供还贵。优质资源“价高者得”的规律不会变,买不起学区房的人同样也租不起学区房。而且,随着租售比大幅提升,这个时候,大家的购房热情会重新燃起,再次进入高房价的死循环。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要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问题,只有让教育资源丰富化、均衡化,人们的焦虑感才会实质性降低。因为,贵的不是房子,而是背后的受教育机会。人生的选择题:买房还是租房?仔细看了广州新政的内容,也在粉丝群问了一圈,如果租房和买房享受同等入学条件,大家还愿意买房吗?得到的回复大多是偏悲观的,选择继续买房的人偏多数。理由大概有这么几个:1、房子有归属感,安全感,让父母丈母娘放心,给老婆孩子一个稳定的家,有了房子,住的舒适,可以随意装饰布置。2、租赁市场不健全,没有保障,房东随意涨房租,自己想装修也不行,生活品质差。说搬就要搬。3、买房子属于自己的财产,能增值。4、房子绑架了学位、户口,租房能上学,但不代表能上好学校,想上好学校,就得租学区房,那房租自然很高,算来算去,还不如直接买房。而选择租房的人的理由则大多简单直观了很多:没钱。- END -推荐你看:【乐视】腾讯创始人撕逼乐视是!看看贾跃亭在美5座别墅,有点心疼刘涛的血汗钱了...【楼市】绝了,买房竟然不用首付?!这方法被网友转疯了【避暑】20年前没有空调的夏天,我们是怎么过的?合家金融专家戳“阅读原文”, 邀好友领优酷会员!《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八继兰州取消部分限购之后,1月9日,楼市又爆出大消息。一天之内,天津青岛这两个城市同时宣布:赋权租房客,租房就可落户!现在,租房也可以落户,这就意味着很多人不一定硬要咬牙买房才能享受城市的福利,租房也可以。延续了多年的楼市规则突然变了,租房者迎来千载难逢好时机,而炒房者却迎来一波“暴击”。租赁住房和自住房,本来就是跷跷板的两头。居民转向租赁住房,这改变的将是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青岛、天津可租房落户青岛:1、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2、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天津:1、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2、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已成为了近几个月二、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很多城市甚至把人才的定义放宽到了大专。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 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部分城市人口引进的门槛过低,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吸引人才,而是为了吸引购房者。对于市场来说,容易引起非理性的判断。地方的人才政策不应该和房地产限购挂钩,对于真正的人才更应该提供直接的居住房源,单纯的将人才推向市场也容易带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 严跃进则表示,上述政策,对于人口的导入和购房、租房需求的释放都有积极的作用。相比松绑限购,此类政策更为积极,也是释放新购房需求的做法。租房即可落户,天津、青岛队人才,真的要实现“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的目标。生活在中国都知道,户口这个东西,一头连接着居民,一头连接着福利。现在,租房也可以落户,这就意味着很多人不一定硬要咬牙买房才能享受城市的福利,租房也可以。这下,租房居住的含金量,又进一步提高了!楼市开年政策密集2018年以来,多地密集发布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各地出台的政策,除了降低落户门槛外,主要分为两类:1、发展住房租赁市场1月7日,南昌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称,将完善土地、税收、金融等措施,建立健全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月5日,上海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称,2018年上海将着力推进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到2018年底,实现新增租赁房源计划开工和转化总量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间)的目标。2、松绑限购1月8日起,兰州正式取消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这是自日,北京打响楼市限购第一枪后,各地调控政策首次出现取消限购的相关措施。张大伟表示,上述调控措施表明,在市场总体平稳下,2017年用于楼市降温的部分调控措施是可以微调的。调控并非一刀切。而2018年,在房地产发展是要平稳健康的总体要求下,结合住房制度相关政策、防止风险、托底盖帽也是分城分类调控的重要内容。未来不仅仅是一城一策,而是一城多策。中国房地产即将开启租赁时代?自古以来,买房而居,仿佛是中国人天经地义的生活方式。房子,也是中国人的投资中心点。然而,租房落户将带来历史性的重大改变,我们或许将在不远的将来看到:很多城市城市中产阶层,将从咬牙买、买、买向租、租、租转变,中国房地产即将开启一个新时代:租赁时代!从买房转向租房,这不仅是居住方式的重大转折,更是一种思想观念的巨变。租赁住房和自住房,本来就是跷跷板的两头。大量的居民转向租赁住房,自住商品房需求自然就相应减少,房价上涨空间或被抑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由、投机情绪推升的畸高房价,其实不过是沙上筑塔,一旦投机情绪降温,裸泳者就将现出原形。专家:判定楼市回暖为时尚早2018开年房地产政策频出、地产股全线飘红,市场上又有不少楼市回暖、甚至以此要求放开限购、房价会全面上涨等声音。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就说楼市回暖,为时尚早。1、信贷偏紧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9日采访部分银行时发现,仍维持高位,1.1倍首套利率仍是主流。数据显示,2017年12月全国平均利率为5.38%,相当于1.098倍,环比11月上升0.37%。张大伟表示,整体看,信贷政策依然紧张,不存在开闸放水的可能性。2、限购限售持续目前,绝大部分实行房地产限购限售的城市,依然没有松绑限售、限购。以兰州市为例,本次在取消部分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的同时,对市民持有核心城区的住房还开始实施3年期限的限售政策。根据链家研究院统计2017年最后一周和2018年首周数据显示,北京、上海、成都、深圳、天津等城市,二手房交易仍处于低位。业内人士表示,只要限售限购未取消,可购买人群数量就仍将保持低位,楼市交易也将低位。3、租赁市场配套未完备目前,租赁市场所谓的“租售同权”还停留在概念层面,要想完全落实,还需要相关立法和政策配套。张大伟表示,目前大多租房房源属性为商业地产,无法解决落户、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具体需求。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总监 孔丹则称,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认可度低,最大的原因是租房不能给予老百姓一些最基本的权益。要想破解长租房的教育问题,学位资源充足是前提,教育资源均等是关键。深思:租房落户 租房赋权还须防并发症半年来,租房者的。广州市“租购同权”后,无锡28日发布“租房可落户”的新政,引发社会关注。据报道,郑州、扬州、济南等多个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酝酿提出类似举措。其中,把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畴成新趋势。业内人士认为,若租房不能落户,租购同权便无从谈起,租房落户有助保障租赁群体权益,更多城市或跟进。《北京青》评论认为,为租房赋予入户、入学、就业、就医、养老等市民化权利是大势所趋,一个租房“赋权”时代即将来临。但也要注重防止“赋权”过程中的一些“并发症”,如要妥善处理好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赋权”所带来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增加等问题,尤其是要警惕引发租金非理性上涨,避免“租不起房”的后果发生。实际上,现在租房已不是讨论该不该“赋权”的问题,而是一个“必答题”“必选项”,这是因为:一是对火热的住房销售市场进行釜底抽薪。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要有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购房的刚性需求。我国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得不到市民青睐,就是因为我国户籍、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市民化权利几乎都是与住房产权紧密捆绑在一起的,要想享有这些市民化权利的唯一途径就是买房。“租购同权”必然分流相当一部分住房的购买力。二是在高房价背景下,推动农村户籍进城,加快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现实之需。之前,购房入户是城市化的唯一选择,各地政府纷纷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但这一轮房价暴涨之后,对于农民工、甚至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高不可攀的房价已经严重阻挡了他们进城的脚步,但租房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为此,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曾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这也是无锡、郑州等多地推“租房落户”的政策依据。三是人口高度流动的社会,租房的群体越来越大,这是我们公共服务的“短板”,是到了必须“补短板”的时候了。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有专家预测,未来3-5年,中国将有约2亿人进入租房市场,未来10年,租赁人口近2.3亿人,到2030年,租赁人口达到2.7亿人。毫不夸张地说,租房“赋权”事关亿万民众的“获得感”,也是避免引发子女入学难等社会问题之需。不过,租房“赋权”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我们必须注意在平权过程中的三大问题,否则有可能导致各种“并发症”:一是妥善处理好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关系。市民化权利往往牵涉到每个普通市民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当前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相对稀缺,从目前来看以住房(或租或购)为载体恐怕依然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假如承租人的子女入学、入户等市民化权利是通过与出租人的权利分割来实现的话,必然造成两者的冲突,或者是使得“赋权”无法真正落地,更会导致市民不愿意出租房子,这样减少了住房租赁市场供给,这是不利于构建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的。二是要切实避免借租房“赋权”上涨租金,特别是引发租金非理性上涨(暴涨)。一般认为,房价高并非仅仅是住房的实际价格,其实还包括了入学、就医等诸多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的福利价格折现。那么,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出一个结论:当前租金普遍较低,就是因为“赋权”不够;假如“赋权”逐渐到位,必然因为附加价值上升而引发租金飞涨。特别是一些学区房,非理性的价格很可能从购房转移到租房环节上来。因此,“赋权”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租金非理性上涨,尤其避免从“买不起房”到“租不起房”的结果发生。三是要与“赋权”同步增加公共服务能力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供给能力。所谓“赋权”本质上都是增加民众的福利,但对政府而言,就意味着教育、医疗、治安等一系列公共服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增量,这需要政府科学谋划,跟上“赋权”的步伐。否则就可能影响到整个城市所有人的福利,严重的话还可能导致城市功能紊乱。租房居住的含金量,又进一步提高了!(来源:文章转载自“央视财经”ID:cctvyscj,综合整理自北京青年报 、、财经内参、中国证券报等)(编辑:张楠)《租售同权后,学区房租金会大涨?不一定!国家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精选九本文约1678字,预计阅读3分钟没可能!恩,我在回答标题的问题。以下纯干货!今天,新华社发布文章透露到:住建部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文章是这么说的: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从法律层面确立租赁地位确实可喜可贺,这意味着租赁时代主导的长效机制看来越来越近了!最近“租售同权”炒的火热,但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可不可以以廉价的房租形式,解决房价捆绑的教育,医疗,养老补助金等大城市福利?换句话说,可不可以就付3000元,你把这些“大城市的福利”全部都给我打包兜售了?孩子上学学区,租售同权社保养老金,租售同权顶级医疗,租售同权。俺内陆人来到你大北京,付3000元包吃包住包医疗。您把我所有的终身福利都给负责了。这个才是提问人的核心诉求!各位粉丝朋友们,你们自己说,可能吗?曾经有一个段子,说万隆会议有人问周董:“为什么中国人都低着头走路?”周:“因为我们在走上坡路”。人活在这世上,谁都不容易。香港几乎没有什么税收。但是香港的“地价”很高。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一种“隐性税收”。维持了政府的运作。中国的房价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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