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品房未取得青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合同能解除吗

不能签订签订认购书。如果签订了将来开发商无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可能无法与之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能否与他签定购房合同希望能够帮到你、起诉前又取得了的,但事前没有取得。至于赔偿就只能是定金的银行利息部分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不符合预售条件为由你好,不得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在楼盘竣工验收前,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如果没有取得,预售行为依然有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直接加我!祝!就你提供的情况我做如下法律意见!景天法务很高兴为你服务: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楼盘的:工作顺利交五万元房屋预收款?谢谢!房子正在建造中要明年交,未签订购房合同?(预收款上未注明每平米的价格),此情况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开发区应承担什么责任,发现开发商无《房屋预售许可证》,如现在不想购房了;如果仍想购房已交房屋预付款,未签订购房合同,发现开发商无《房屋预售许可证》?在线等!预售证开发商一般都公示在售楼部墙上,本人的购房合同和预售证都可去住建局查锦州去哪能查到开发商所售房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在网上没有查到公示,还有网上购房合同备案在哪查?未签购房合同之前都都有权利退,购房订金协议签在房屋预售许可办理下来之前,由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签订问题谈不拢,可以要求退吗开发商已经实际取得了关于本案旦笭测蝗爻豪诧通超坤所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具备了该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条件,过了预售许可期限发生的预售行为,并不能证明本案所涉及的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规定或取消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问题以及是否办理延期手续,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超过商品房预售期限并不能证明开发商失去了预售资格,也不能证明预售行为不合法,这与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同性质的行为。鉴于购房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得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至于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双方可以尽快补签并办理相关手续。本人2013年年初看好了一套房子,2月28日给开发商缴纳了购房款首付,开发商说过几天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之后一直借故未签。经调查发现该楼盘预售许可旦笭测蝗爻豪诧通超坤证3月6日已经到期。问现在是否可以退房?本人买了套房子,但在预售许可证经到期开发商还没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可以退房?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做了备案登记的,索要双倍赔偿两个效力都一样,至于另一个买方可以主张开发商一房二卖,则备案登记的一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过户给他乙方签合同在后( 在开发商办理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后)。两份合同都有效吗?都有效的话,哪个效力更大?为什么之前)甲乙双方都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甲方与开发商签合同的时间在前(在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售房协议(含认购书)是无效的;但是起诉前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你确定现在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起诉要求确认签订的认购协议无效,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赔偿利息。如果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诉就有风险了。至于交房时间等等的约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预定。口头并非绝对无效,但是一旦产生纠纷,举证十分麻烦。只是售楼小姐口头说的)可是到现在只盖了二层,是否可以以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所以想把定金全额退出来在一处正在建设的楼盘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交了二万元定金,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是无效为由要回定金,找到开发商,他们说按照协议规定要扣50%,当时售楼小姐说2008年年底能完工(协议中没有写交房时间是否可以以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无效要回定金无效的了,预售证被撤销说明开发商已经没有预售的权利了,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就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了!开发商预售许可证被撤销已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高层要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二,低层要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只有达到这样的建设进度方可去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把首付都给交了,怕到时候想退房不给钱,但是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有人经历过么, 高层的预售房许可证都有,我买的是条楼,就是没有预售房许可证,开发商四证都有了?到底签购房合同还是不签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签订购房合同吗展开全部下一篇:以前用于供水的管道主要是铸铁管。室外主要用砂模铸铁管,室内用的是镀锌铸铁管。导读:装修要不要请设计师,好多人在装修前都存在这样的困惑。大部分业主都觉得网上有大把的效果图可以参考,没必要花这笔费用。现在房子建筑越来越高,所以人们也住的越来越高,在高层的楼房里面窗户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窗户没处理好对以后的家居生活隐患很大,现在高层的楼房如今,很多家庭在装修时往往将阳台开辟成为客厅或者卧室的一部分,这样虽然扩大了室内的面积,但阳台的保温隔热却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开发商一:贵港水电验收的技巧关于水的验收 1、打开龙头看否有水,水质如何,是否有截止阀生锈影响水质,可以着开发商更换。很多家庭居室装修,往往将阳台开辟成客厅或卧室的一部分,这样虽然扩大了室内的面积,但阳台的保温隔热却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开发商在建设楼房都市的年轻人辛苦打拼,攒钱买套小户型房子,可是接下来的装修费用都够再付套小户型房子的首付了。有钱可以任性,没钱的我们怎么办?很多人认为都已经交完钱了,新房已经是自己的了,没有必要再验收了,其实不然,但是在签字之前发现问题,可以让开发商及时解决问题,方便追究责任,也最早约设计师的时候,是打算帮我设计那套跃层的户型,那个时候,我喜欢乡村的风格,和小区的环境也非常协调,可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子一直交不了装修一直都扰乱心绪,装修前期的跑市场、找装饰公司、谈方案、选材料都已经都让人心烦意乱,装修中对于装修外行人来说,很难把握装修质量,因为根本没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朝日朝日百家号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很多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开始预售,并隐瞒此事实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购房者交了定金,可是到了认购书约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期限,开发商还未通知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购房者要求退房,但是开发商态度恶劣不予退还定金。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了购房者的部分购房款。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双倍定金。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朝日朝日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提供最可靠安全的房产资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9282浏览次数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有没有效?谁能够指点一下?
是没有效果的,得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其他回答(共4条)
期房和现房合同第二条主要是关于商品房的销售依据,购房人要注意根据房地产商提供的相关证明先确定自己所买的房子是[现房]还是[预售商品房]。别被所谓“现房”蒙了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按规定,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一定要使用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就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独立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个规定等于说现在有一种已建好的房子,预售许可证本身没有过期,但由于取得竣工备案表4个月而没拿下房产证是不能销售的。预售许可证最重要人们通常都讲购买[预售商品房]要看“五证”,笔者认为购房人主要看清预售许可证是关键,“四证”主要是给政府发预售许可证的部门看的,有时由于土地情况复杂,房地产商交了土地出让金,虽没拿到土地许可证,也能凭交费证明先领到预售许可证,只要有预售许可,房子就可以卖。没有预售许可证房子能不能卖的,按规定不能,但现实中有一些房地产商会变换形式,比如以“内部认购”的形式进行预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买不买,完全在购房人自己的判断了。房地产商的信誉可靠,购房人通过内部认购有时确实能省些钱,但风险也比较大,如果房地产商最终拿不到预售许可证并宣告破产,购房人付的定金有可能会打水漂。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受让人(指购房人,笔者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指房地产商,笔者注)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相关批准文件仍然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承担相应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购房人还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一条告诉购房人两个问题:1.购房人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房地产商缺少其它“四证”预售商品房
你可以通过起诉至法院直接将内部认购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因违约的,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后要求赔偿损失(本金、利息、与市场房价的差额)并可要求不超过已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房屋内部认购协议之法律效力分析徐文龙部分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销售时,可能通过与购房者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优惠认购表以及诚意金合同等方式进行商品房促销行为,部分购房者觉得能够在节省一部分购房款的同时,买到理想的房屋,于是,在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与对开发商进行认真考察的情况下,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者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优惠认购协议或者诚意金协议。但是,这几种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时,打着“内部认购”的旗号向购房者发出优惠认购商品房的意思表示,希望购房者与其签订内部认购协议。如果购房者明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与其签订内部认购协议,那么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进行销售的,购房者的权益收到侵害时,开发商是要承担责任。在购房者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而与其签订内部认购协议时,由于该协议内容存在双方恶意串通且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之规定,该协议应该被认定无效。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因该协议发生纠纷时,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且其购房目的将无法实现。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与其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虽然可能被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但购房者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其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依然推行内部认购的销售方式,与购房者签订内部认购协议。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认可该内部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而最终导致购房者与其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但是该认购协议内容完备且具备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认定该认购协议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维护购房者的购房权益。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况,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时,其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协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之规定,可以认定该内部认购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必须是诉讼中开庭的时候仍然没有取得。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有取得,以后取得了再发生的诉讼,这时要认定有效。
没有效的。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司法解释在条款中作了新的突破,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此突破保证了交易的稳定性,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房屋性质热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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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心欢喜买了房,却迟迟不见动工,开发公司只是在项目地基上挖了一个大坑就没了下文,家住卫东区的小明(化名)为这盖不起来的房子发起了愁,在与开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之后,小明起诉到了法院。4月27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开发公司返还小明购房款146909元。
2015年1月,小明购买某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某项目房屋一套,并签订《合作建房定位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了房屋坐落位置、面积、价款等,并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交纳合作建房款,于日交纳首付款146909元,自交纳首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交纳二次建房款,主体封顶交纳三次建房款。交房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交付,并约定了违约责任等事项。小明于签订合同当日交纳了首付款,该开发公司出据收据一份。2015年底,小明提出交纳二次建房款,该公司不予收取。2016年7月,小明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该公司答复称没钱。
经庭审查明,本案所涉该开发公司项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告公司在庭审中辩称双方所签的《合作建房定位合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建房定位合同约定了商品房的出卖人、买受人、房屋具体坐落、单价、数量、总价、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该房屋至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原告以合同无效为理由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146909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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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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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售房签订的订购协议有效吗?缴纳的订金如何要求退回?
2018底,开发商在未能取得楼盘的预售许可情况下开盘销售小区楼盘,我于开盘日挑选了一套住宅并缴纳订金10万元签署了一份订购协议,之后在得知楼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后,我拒绝了售楼人员催促我去缴纳首付并签订合同的要求,目前我订购的住房依然没有开始动工建设,我想退回所交订金并起诉该楼盘违规销售,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做最好?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79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起诉,欢迎来电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22:20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765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2 人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起诉。 00:23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225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1 人找律师帮你维权。 10:18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929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8:41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5882***帮助网友:70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2:20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5184***帮助网友:530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09:07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5982***帮助网友: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要求退还订金,并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11:51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8981***帮助网友:28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委托律师起诉,详情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13:51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7713***帮助网友:401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起诉退款的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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