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税率率怎样确定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税目及税率是多少
  金融保险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内资金融保险企业,包括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其他综合性银行;全国性保险企业、股份制保险企业及其他专业性保险企业;其它各类非银行金融企业。
  一、金融业营业税的税目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要求注意征免税规则: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3.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5.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
  6.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暂免征收营业税。
  7.农村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8.金融机构小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保险业营业税的税目
  征税范围包括各种保险业务。
  1.保险企业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2.对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3.出口信用业务、出口信用担保业务免征收营业税。
  4.自日起,对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日起,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日起,注册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税率
  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金融业、保险业。金融保险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
  金融保险企业节税重点也在于确定营业额,按项目确定,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的计算按险种确定。金融保险业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行业。国家处于被动监管中运用税法规定营业额在一定程度上能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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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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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税法一》重要知识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税法一》重要知识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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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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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四章营业税第五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的内容。
  【知识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金融业、保险业。金融保险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
征税范围的相关规定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注意征免税规则:
(1)金融机构往来不征收营业税
(2)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4)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5)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
(6)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暂免征收营业税
(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8)金融机构小额(5万元以下)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9)农村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征税范围包括各种保险业务。
(1)对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企业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3)出口信用业务、出口信用担保业务免征收营业税
(4)2011年8月日起,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增)
(5)自日起,对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增)
(6)自日至日止,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营业税:
①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②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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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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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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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金融业营改增适用税率6%
东江时报讯 记者黄岸媚 通讯员瑞轩 营改增从5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被称为税改里最为复杂的金融业将有何变化呢?东时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后,金融业增值税额为6%,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按照我市2015年金融业营业税收入11.12亿元测算,营改增后金融行业年减税规模约4.5亿元。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究竟金融服务业包括哪些业务?征税项目有哪些?“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其中,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抵扣越多税负越低
在税率方面,据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金融业普遍适用的是5%的营业税,而营改增后的增值税额为6%,向上浮动1%。金融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针对金融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后,提供金融服务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在不考虑还有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与原营业税相比,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
而针对金融业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不动产(办公楼等)、设备、办公用品、耗用的水电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进项抵扣越多,税负越低。
另外,金融业还有一些业务适用国家减免增值税的规定,如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收入,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等。
值得关注的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此外,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100万金融服务收入可节税2.09万元
金融业纳税人取得100万元 的金融服务收入,在营业税税制下,应纳营业税为100×5%=5万元 。而营改增后,同样的业务应纳增值税为100÷(1+3%)×3%=2.91万元 ,比原营业税应纳税额少2.09万元 ,实际增值税税负为2.91%,比原营业税税负降低2.09个百分点。
金融行业年减税4.5亿
“按照预征率就地预缴方式缴纳税款。假设预征率定为3%,测算出惠州本地的金融业企业税负下降约43%。”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市2015年金融业营业税收入11.12亿元测算,营改增后金融行业年减税规模约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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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这意味着,保险业将在未来一年将进行“营改增”。但金融业,特别是保险业被业界认为是营改增最难攻克的难关之一,但也是保险业全面梳理财务和业务结构,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竞争力的好时机。
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已近三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启动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3276亿元。今年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分别减税5.74亿元和2.96亿元。至今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主要包括金融业、建筑安装业等。为展望未来“营改增”发展状况,解析难点与要点,普华永道近日举办“金融业营改增展望”媒体研讨会,从保费收入、投资收益等方面全面解读营改增带给保险业的重要影响以及未来实施中可能面临的疑问和难题。
挑战一:产品定价需考虑销项抵扣
保险业与其他行业有一定的共性,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保险业对人民生活具有补助效应。此外,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总资产大大超过银行业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具有市场稳定器的作用。而我国处于保险业发展的初期阶段,未来经济发展劳动者收入不断提高,中产阶层对于家庭保障的需求更为突出,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养老问题也不断显现,养老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因此未来保险业将会进入快速发展期。那么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保险业应该如何应对营改增?
增值税是某一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即为下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额,以此类推转嫁给最终消费者。而营业税是营业额×营业税税率,不允许进项抵扣,每一流转环节的全部流转额都要纳税。普华永道中国主管合伙人胡根荣指出,金融行业营改增的难题在于销项税方面,如何对各类金融收入和金融产品进行征税,以及流转税是否可以流转到最终消费者,而不是停滞在供应链的某个环节而导致重复征税。
普华永道保险业主管合伙人周星指出,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的发展具有复杂性,保险产品是通过精算师进行定价,产品的定价是根据对未来未知风险的判断来进行成本定价,成本是基于历史的数据和经验,对未来估算风险的假设,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保险产品相对期限较短的车险为例,也是三年为一结算周期,当年产品定价是基于精算假设来确定成本,保险产品的收入和支出需要经过很长的周期,影响税收因素的进项和销项不在一个周期内。因此,对于保险经营者来说,营改增不仅仅是财务税收方面的变化,而是需要有整体的业务安排。
挑战二: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自2012年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对于金融业营改增的研究、测算就一直在进行,然而由于金融业包含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多个行业,业务构成复杂,目前尚未出台一份达成共识的金融保险业增值税试点方案。据了解,目前我国对金融保险业征收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对于未来金融业营改增之后税率确定,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金融局已经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开始做税率、税负测算工作。华税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立项课题“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改革试点可行性”,对不同增值税税率下金融业整体税负进行了比较,认为在考虑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这一因素后得出,金融业如果要保持改革前后税负的大体持平,增值税的税率设置为4.17%。
处于不同阶段的保险公司,也面临不同的增值税问题。比如处于初期发展的保险公司,收入比较高,而支出还没有产生,进项和销项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增值税就很高。不同产品,其风险假设也不同,支出也不同,险企需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来修正产品的定价,在增值税体系下如何抵扣,也是未来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因此,未来保险产品设计之初就要考虑产品支出抵扣的问题。
除了手续费、佣金等支出,保险公司还面临的管理费用的分摊问题,未来增值税需要进项和销项匹配,管理费用应该如何分摊到各个产品中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一大问题。比如保险公司进行产品推介会,各个支出款项也会有发票,但一个推介会可能会推介多个保险产品,如何把销项对应到每个产品,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这就需要管理者从整体治理结构入手,对保险业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精细化管理,才能使得缴税更为合理,避免重复缴税。此外,保险公司的支出更多是对投保人的赔付,作为个人投保人无法提供销项抵扣发票,也是未来需要讨论的问题。
挑战三: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不一致可能带来双重缴税
保险产品的销售有一个见费出单的过程,投保过程中,交费、出单、打印发票可能都不在一个时点上,此外,多数寿险产品还会有犹豫期。在营改增之后,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核对的过程中,如何保证进项与销项的一致,也是管理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在交易切换过程中,险企如果没有进行精细化管理,就有可能带来双重缴税的情况。
因此,周星指出,营改增过程中,险企进行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同,未来可能就会带来产品成本上的差异,一样的产品,不同公司,不同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可能定价就会产生差别,因此险企的竞争力也会不同。营改增给险企带来的不仅仅是财务系统的调整,更是产品定价系统、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再造的整体梳理布局,也对险企的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险企流程有差异,缴税可能就不同,保险公司一味跟随其他公司进行产品定价会有风险。因此,周星认为,险企应在正式营改增法规出台前,从产品定价、业务流程再造、财务管理层面等,对整个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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