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信贷标准条件珠联璧合理财购买条件老客新客首次是什么意思

南京银行-珠联璧合(38天) 10:21:36&&&来源: 阅读:次
产品名称:南京银行-珠联璧合(38天)
发行银行:南京银行
预收益:5.3%
委托币种:人民币
销售起始日期:
销售结束日期:
收益起始日期:
收益结束日期:
委托起始金额:50000.00
发布时间: 10:21:36
&珠联璧合(1202期5)&38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产品发行期
珠联璧合(1202期5)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素
&珠联璧合(1202期5)&38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
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
预计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
2012年4月1日
名义到期日
2012年5月9日
投资起点金额
5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1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经测算可达到的年化收益率
5.3%(已扣除销售费率与管理费率)
5.5%(已扣除销售费率与管理费率)
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存续天数&365,365天/年。R为实际发行的年化收益率(已扣除销售费率与管理费率)。
发行规模上限
5亿元(&珠联璧合(1202期5)&所有品种合计销售额不超过5亿元)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属性为中低及以上的客户,销售对象为有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收益支付方式
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信用评级不低于A-1级的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以及回购、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本理财产品对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AAA级的企业债、中期票据、A-1级的短期融资券以及同业存款、回购、拆借、等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30%,AAA级以下的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70%。
按理财本金余额收取0%/年的销售费,销售费按日计算。
扣除销售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我行管理费,期满支付;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
收益来源说明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信用评级不低于A-1级的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以及回购、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上述投资工具的年化收益率在3.5%-6.5%之间。
风险事件说明
本理财产品存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到期不能兑付,同业存款、回购、拆借到期不能收取本息,理财期末所持有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
模拟年化收益率
根据2012年2月份历史数据参考,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3.0%-6.0%之间,该收益率仅代表基于2012年2月份市场行情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不可在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质押贷款
提前终止条款
在理财期限内,银行视投资状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但出现第五条第二款所列情形除外。
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特别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二条名词释义
  (一)发行期:是指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或投资人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是指银行或投资人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是指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是指在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是指银行实际开始停止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日期。
  (八)理财期限: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实际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第三条运作方式
  (一)运作方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信用评级不低于A-1级的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以及回购、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二)提前终止
  在理财期限内,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但如下情形除外:
  1、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者投资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人不接受的,则投资人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
  2、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对已约定的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人不接受的,则投资人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
  第四条收益计算规则
  (一)收益分配规则
  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
  (二)收益率计算公式
  1、产品收益计算
  l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l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年化销售费率-年化管理费率。
  l投资人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2、示例说明
  l示例一:
  若投资者以50000元本金认购&珠联璧合(1202期5)38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运作满38天,理财产品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为5.3%。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5.3%&38&365=50275.89元。
  若投资者以1000000元本金认购&珠联璧合(1202期5)38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运作满38天,理财产品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为5.5%。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0000&5.5%&38&365=元。
  l示例二:
  若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产品运作满38天,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人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投资人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三)产品到期兑付
  实际到期日,银行按客户认购金额将本金和收益全额支付给客户。
  第五条收益率历史参考
  本理财产品采用2012年2月份的相关历史数据,以上述投资方向、投资理念、资金配置策略等为准则,对所挂钩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进行了历史模拟:
模拟投资年收益率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国债收益率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
参考银行间5年期企业债发行收益率(公司评级为AA+,债券评级AAA)
参考银行间5年期企业债发行收益率(公司评级为AA-,债券评级AA)
参考银行间5年期中期票据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评级为AAA)
参考银行间5年期中期票据发行收益率(大型央企,公司评级为AA)
短期融资券
参考银行间1年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评级为AAA,债券评级为A-1)
参考银行间1年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评级为A+,债券评级为A-1)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同业存款利率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回购利率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SHIBOR利率
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估算
相应策略下的年化总收益率估算,扣除银行销售费率及管理费率后
数据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Wind资讯
  特别提请投资人注意的是,上述收益率模拟建立在2012年2月份市场行情的基础上,仅代表在上述投资相关准则下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只作为未来业绩预期的参考,也不成为确定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以及实现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可靠依据。本理财最终收益率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敬请投资人仔细判别。
  第六条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自律守则
  (一)构造理念
  以价值投资为基础,综合对市场长期走势及短期利率波动的判断,积极主动地寻找具有较高安全性和较高收益的资产构建稳健的资产组合,以期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获取较高的收益。
  (二)基本原则
  1、合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
  2、客户利益最大化:以维护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和收益保障作为组合构建的最高准则。
  3、分账户管理:逐期分账户封闭管理,确定本理财产品对应的专项理财资产与银行自营资产及其他代客理财资产严格分离。
  4、尽职透明:严格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应协议书约定的专项理财资产运作方式范围内履行尽职管理责任,并对本理财产品风险予以充分揭示和披露。
  第七条理财产品的认购与兑付
  (一)认购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梅花借记卡;
  3、填妥并签署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
  4、填妥并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
  5、其他银行需要的资料。
  (二)兑付和税收
  1.提前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银行将于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银行网站(www.njcb.com.cn)上发布提前终止公告,通知投资人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按理财产品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2.到期兑付:银行将于实际到期日后按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3.税收: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第八条重要提示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每月在银行网站(www.njcb.com.cn)上公布产品运作情况或市场表现及收益情况,代替在产品存续期内向投资人提供其所持有的本理财产品相关资产的账单。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运作或收益分配情况,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理财产品不纳入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投资人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6400(江苏)或(全国)咨询、投诉。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仔细阅读本理财协议条款和对应期次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珠联璧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版本号2012.01)
协议编号:
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营业部
网点地址:网点电话:传真:
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乙方:(客户名称)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电话: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购买&珠联璧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理财货币:人民币;认购产品名称:;认购产品期次:;认购产品类别:;认购产品代码:&&&&&&&&&&&&&&&;预期年化收益率:&&&&%;
  2.投资金额:元; &授权指定账户〔借记卡卡号(个人)/账号(机构)〕&(账户名称同乙方名称)。
  3.投资品种: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已在对应期次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中载明。
  4.投资金额:本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已在对应期次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中载明。
  5.收益支付的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6.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甲方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必须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有效管理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内,甲方拥有管理和运用理财资金的权利。
  &账单服务: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
  &协议期满,甲方须按协议约定事项向乙方兑付相应本金及理财收益。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其理财资金为合法拥有的资金。乙方按其购买的投资金额在本理财协议中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在&授权指定账户&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并确保存入的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认购金额。因乙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挂失状态),而导致认购不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计付本理财产品任何收益,并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乙方的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均视为乙方本人就理财产品全部本金提前违约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自动终止的,甲方不计付本理财产品任何收益及被扣划的相应理财产品本金部分。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乙方是否可以提前支取、是否可质押,按照对应期次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中的约定执行。
  &本协议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授权指定账户&销户。若发生因乙方注销&授权指定账户&造成理财产品无法正常兑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特别提示
  (1)产品认购:
  乙方只可在理财产品发行期内认购,将足额认购款存入&授权指定账户&,在认购日(含)至发行期结束日(含)期间(下称&认购资金锁定期&),乙方认购款项按照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乙方在发行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甲方将在发行期结束后将乙方&授权指定账户&内的认购金额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2)认购撤销申请:
  乙方可在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内(营业时间)申请撤销认购,但对已经正式扣款的认购申请,乙方不得申请撤销。
  (3)产品不成立:
  ①若在认购资金锁定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带来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同时甲方将于发行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网站或营业网点向乙方进行公告,并且认购资金将会在发行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划回乙方的授权指定账户内,利息按活期储蓄利率计算。
  ②若在发行期结束日,本理财产品发行规模未能达到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甲方将按照本款前项规定进行公告并划回款项。
  (4)产品兑付:
  甲方将于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到期可兑付款项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产品实际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为到期清算期,到期清算期不计付利息。
  10.争议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在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理财产品到期兑付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声明:
  在签署本产品协议书以前,甲方已就本产品协议书及有关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乙方已认真阅读本产品协议条款及对应期次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
  乙方授权甲方按投资金额于认购日冻结乙方授权指定账户认购资金,并授权南京银行于发行期结束后从此账户扣划相应的认购资金。
  13. 本协议与对应期次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为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乙方签署本协议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协议条款及对应期次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投资人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14.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低&&&&&&&&&□&&中低&&&&&&&&□ 中等&&&&&&&&□ 中高&&&&&□高
产品风险等级(银行填写)
□低&&&&&&&&&□&&中低&&&&&&&&□ 中等&&&&&&&&□ 中高&&&&&□高
客户勾选:
  □已经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表明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资人权益须知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投资人:
  理财产品在投资并获取收益的同时也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条理财产品购买和服务流程说明
  l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人须自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人可以清楚了解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可以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l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投资人仔细阅读拟购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以下简称&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人权益须知等。
  l咨询与解释。投资人向南京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咨询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期限、投资范围、销售文件相关细节、疑问等,南京银行理财服务人员给予解答。
  l认购申请。投资人须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若购买,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南京银行梅花借记卡,在理财服务人员辅助下进行购买,整个过程分为:签约、填写交易申请单、缴款三个步骤。
  敬请关注:您的认购申请只是提出一个认购邀约,不表示一定能购买成功!
签约&投资人签署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一式两份),必须由投资人亲笔签名并亲自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填写交易申请单&投资人在银行提供的格式化&交易申请单&上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认购产品代码、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和当天日期。
缴款&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审核投资人填写的&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并复印身份证件(粘贴在银行留存的&销售文件&投资人签名处旁的指定处),并通过银行理财销售系统冻结或扣划投资人指定账户上的相应投资资金(投资人须输入梅花借记卡扣款密码)。
  l资料保存。经投资人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银行和投资人双方均应留存。银行理财服务人员要向投资人(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指定处)提供网点及本人的联系电话。
  l认购申请撤销。投资人在理财产品募集期内且银行理财产品正式销售时段内,可以撤销已经购买但尚未正式扣款的理财产品购买申请。操作办法如下:
投资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缴款梅花借记卡、已签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至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银行网点,联系理财服务人员办理认购申请撤销。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审核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缴款梅花借记卡、已签约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无误并收回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交易申请单后,由投资人填写交易申请单(撤销用),通过银行理财销售系统,撤销该笔理财产品认购申请,解冻投资人指定账户中的相应资金(投资人须输入梅花借记卡扣款密码)。交易申请单(撤销用)由银行和投资人各自留存。
  l购买成功、通知及回访。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在约定日期成立并成功扣款的,银行将通过短信、(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理财服务人员致电等形式通知投资人。若投资人有任何疑问,可随时通过银行(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反映、咨询。
  l购买不成功及通知。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在约定日期没有达到成立条件,不能成立的,银行理财业务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指定账户中的相应款项,不会扣划投资人账户中的资金。银行将通过短信、(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理财服务人员致电等形式通知投资人。若投资人有任何疑问,可随时通过银行(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反映、咨询。
  l信息披露。银行将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条款约定,在银行网站发布各期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投资人可登陆银行网站(www.njcb.com.cn)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l提前终止、到期兑付和税收。
提前终止&当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银行将于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银行网站(www.njcb.com.cn)上发布提前终止公告,银行还将通过短信、(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理财服务人员致电等形式通知投资人全部兑付,并将兑付款项(本金和收益)划入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到期兑付&银行将于理财产品实际到期日后1-3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兑付款项(本金和收益)划入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税收&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第二条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
  l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说明。投资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银行应提供统一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供投资人进行评估;银行对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评级由低到高包括五级,分别为:低(一级)、中低(二级)、中(三级)、中高(四级)和高(五级)。
  l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容。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l银行对65岁以上(含)的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时,充分考虑到投资人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其风险承受能力上限限定为:中(三级)。
  l银行完成投资人风险评估后应当将评级结果告知投资人,由投资人签名确认后留存。
  l投资人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银行网点或银行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投资人签名确认;未进行持续评估的投资人不能再次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
  l特别提示:如投资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南京银行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l评级具体含义说明。投资人风险评估结果的含义如下:
  低(一级):风险承受能力弱,不能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且收益率不能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率。
  中低(二级):风险承受能力弱,能损失收益但不能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
  中(三级):风险承受能力一般,能承担极少比例的本金损失。
  中高(四级):风险承受能力尚可,能承担一定比例的本金损失。
  高(五级):风险承受能力强,能承担较大比例的本金损失。
  l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说明。银行理财产品按运行方式和投资范围不同,其承担的风险程度各有不同,银行将其风险等级分为五级,分别为:低(一级)、中低(二级)、中(三级)、中高(四级)和高(五级)。
银行理财产品类型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人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银行承担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人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并按照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投资人的实际收益率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不保证投资人本金安全,仅根据理财计划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投资人实际收益率的理财计划。
  l投资人风险等级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说明
投资人风险等级
南京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低(一级)
中低(二级)
中(三级)
中高(四级)
高(五级)
  低(一级)
  中低(二级)
  中(三级)
  中高(四级)
  高(五级)
  备注:&代表可以购买;&代表不能购买。
  第三条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说明
  l银行按照销售文件有关条款的约定,通过银行网站(www.njcb.com.cn)、(全国)或96400(江苏)客户服务热线或网点显示屏等渠道,发布各期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
  l银行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披露理财产品信息,投资人可通过以上渠道及时查询,如果因投资人未及时查询导致其未能了解银行披露的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l投资人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银行,如投资人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投资人,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人的决策或理财资金兑付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银行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l投资人若需投诉,请随时拨打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全国)或96400(江苏)进行投诉或咨询;投资人也可拨打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上载明的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销售网点联系电话进行投诉。
  l投资人的投诉将被记录,并在银行内部形成投诉处理工作单,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在接到投资人的投诉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核实交易记录和交易情形、调查理财服务人员、形成反馈意见、反馈投资人并征询意见、按一致意见处理投诉等。
  第五条银行及理财服务人员联络方式
  l投资人若需联系银行,请随时拨打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全国)或96400(江苏)
  l投资人也可拨打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载明的理财服务人员联系电话、销售网点联系电话进行联络。
  第六条投资人认购银行理财产品需提交的材料
  l投资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本人梅花借记卡;
  l投资人本人签署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l依照监管部门规定,银行要求投资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仔细阅读提示
  请您一定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协议书、投资人权益须知等,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关注投资风险,自主决定是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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