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房子归房产局还归哪管过户的房子一定不会被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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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后发现 房子不能过户房东竟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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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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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能过户房东竟拒绝退款,该法院判决卖家退钱。在这银川装修网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并在购房合同中就房屋权属、过户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权益受损。
了解到,花十几万元买套房子,交完钱发现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为集体总证,暂时不能分割和过户,在要求退钱被拒绝的情况下,购房者将卖家告到法庭,要求全额退还购房款。昨天在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判决卖家退钱,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小何是红安人,2013年6月,他委托父亲老何与黄陂男子胡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坐落于黄陂区长轩岭人民街的一处房屋,当时胡某称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小何向胡某支付了购房款11万元。
2013年底,小何向黄陂区房管局询问该房屋的过户事宜时,得知房屋不可对外上市交易。2016年1月,小何找到胡某要求返还购房款,遭到了胡某的拒绝,因此,小何把胡某告到法庭: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判令胡某返还购房款11万元并支付利息。
银川装修网了解到法院审理查明,胡某原是黄陂区长轩岭某所职工,2001年该所进行企业改制时,欲处分其自建的位于黄陂区长轩岭街人民街的一栋楼房,2001年11月,胡某与该所签订了一份土地及房产转让协议,以30500元购得二楼南侧一套面积为77平米的房屋。2001年底,黄陂区土地管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长轩岭镇某所,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后胡某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割手续。
2013年6月,小何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胡某的房屋,合同约定胡某应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后3日内将房屋和房屋产权证交付小何,并保证房屋权属清楚,双
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经法院调查,胡某如申请办理涉案土地分摊面积转让手续,要由区政府指定原单位资产归属管理部门作为申请人,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双方申请,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办理分摊面积转让手续。根据武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针对以上类似情况的问题处理办法即将出台,建议待黄陂区相关文件出台后再行办理。
庭审结束后,双方就涉案房屋过户问题进行约定,如果胡某在日前能够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小何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后胡某在此期间仍未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小何名下。
黄陂区法院认为,小何与胡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相应规定,成立且合法有效,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小何向胡某支付了购房款11万元,已经履行
了合同主要义务,但胡某未向原告交付涉案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重新协定了房屋的过户时间,但胡某在该期间仍未履行过户义务,故对小
何要求解除与胡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胡某返还购房款11万,并承担相关利息。
银川装修网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并在购房合同中就房屋权属、过户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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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房管局.可以直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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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权人同意的,也符合过户条件的,可以到房管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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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产局过户,地税局交税,正常,是不是证明房子没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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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房管局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是证明正常手续是没问题并且完善的,但前提对方有无家庭纠纷。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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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看完这些就不糊涂了
发布:股城理财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呢?看看下面就明白了。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在考虑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分别搞明白房产过户和房产更名各是什么意思。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过户呢就是房屋的产权证已经下来了,要想产权证上换成你的名字就必须到房管局指定的交易中心去过户。我们先介绍一下继承过户和赠与的房产过户。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赠与的房产过户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就是将转让房产的现拥有者通过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更改到你的名下使你成为该房产拥有者!此手续是通过开发商而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更名是开发商这一层级的操作,这时房本还没有呢,购房者手里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呢,还没有正式的产权呢,这时开发商收回原先签的合同再重新给你签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这时开发商会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呢你就等者开发商通知你办房本就行了,通过对房产过户的解释可以发现,在这一块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最后通俗的总结一句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过户产权所有人改变。更名产权所有人不变。老人立合法遗嘱把留房子 房产局居然不让过户?
  于是张先生和家人们把房子挂上网,准备卖房了。结果到房产局一问,过户走到第三步,走不动了,因为要求上写着:关于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公证处办理一个遗产公证。  代书遗嘱本就合法,为何还要公证?  在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张先生等人出示的这份遗嘱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之后,才能到他们这里办理房产登记过户, 因为现在两个单位在合并,关于自书遗嘱没有继承权公证的细则还没有出来,暂时不受理该业务。  而在江宁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却又表示,他们从来就没有当事人去世之后的遗嘱公证业务,而且老人的遗嘱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做公证。  南京市江宁区公证处工作人员:“你到我们公证处来,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不能按照遗嘱继承了。有遗嘱的话,你只能去法院或者去房产局。”  可房产局又不认,该怎么办呢?  无奈之下,张先生等人只能再次找到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江宁区的房产登记职能在住建部门,曾经有《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做公证, 7月中旬这个通知已经废止。  今年6月开始,江宁区房产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划归到国土部门,而根据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仍然要做公证。  南京市江宁区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说,就是因为住建部把房产登记移交到国土部门以后,留了个尾巴没解决,实在不行只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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