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税务局查了怎样注销国税,税务局工作时限几个工作日

税务注销后,不愿再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可行吗?
最好再去办理工商注销,如果不办理,法人代表到时会进入全国的黑名单,三年里不能担任任何公司的法人代表了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
你那工商所有问题啊,按正常程序走的话,应该必须办理完税务注销才能注销工商执照啊。
现在你既然办理了工商注销,还是要去办理税力执照的注销,否则会要你完税的。
你有了执照就是有了公司,公司按规定每年必须工商年检和税务年检,当你在规定时间内不去年检,就等于你放弃了继续经营的权利,你的公司自动就注销了。当然如果你欠了大...
我是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我爱人是地税局的,所以这两方面的工作都熟。只要办理了公司登记,就必须因一个月以内办理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别个一个是技术监...
答: 公积金是收入的7%,养老金是8%,失业保险金是1%,医疗保险金是1%,其他一般都在1%,自己算吧
答: 建议:如果你的学习目的是进行投资理财,最好是学金融方面的常识,这会更对口。财务知识可以帮助你作一些分析,你可以选择学习会计基础,会计报表分析一些有针对性的内容。...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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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个体户多年前未注销税务问题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个体户多年前未注销税务问题&&编号:87574&&
&&&& 我于年止在东莞长安镇夏边开了一家模具加工店,每个月交税200左右,后由于各种社会原因,此店关闭。并办了工商注销,工商注销前未欠税。但当时未办完税务注销,就离开了长安到外漂泊,2013年7月,去办事,现在被告知被定黑名单(即非正常户),这都过去7-8年了.&&&&
与我类似的情况很多,我们不是恶意逃税,欠税,还是经营不下去,不懂法律,未办注销而已。但我查了网上类似处理,未注销就算在经营,就一直扣税,未扣到,就算欠税,一年又一年地累计,并计算滞纳金。然后随着系统完善,全省,全国联网,这些未注销的,就办不了执照,办不了社保,办不了退休。逼你天南海北地回来注销,注销就要交高昂的欠费和罚款,在网上查了少的1万多,多的好几万。这样的政策确实缺少人性化。&&&&
应按实际情况,未经营就不能再扣税,欠税2-3个月,就要当面催缴,找不到下落就要注销。而不是不管不顾,最后全国编一张网,把这些人抓上来榨干。&&&&
所以我想问一问,现在我这个情况有没有宽厚点的处理方式?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teyuan&发言时间: 09:45:24&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国税局回复
《阳光热线》专栏:
&&& 现就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编号87553和87574标题为“个体户多年前未注销税务问题”的咨询答复如下:
&&& 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第十二条规定,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 二、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条及其有关文件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将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并予以公告。
&&& 对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结束后,原核定定额自动终止,纳税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自行申报应纳税款。
&&& 三、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非正常户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回原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非正常户解除,向主管税务分局补申报在非正常户期间的纳税申报,涉及应缴未缴税款的按规定补缴;并缴销税务登记证件、应缴销而未缴销的发票和其它税务证件。
&&& 在办理非正常户解除和税务登记注销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应按上述规定缴销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补申报非正常户期间的纳税申报表,并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分局将打印涉税处罚文书交纳税人签章确认,暂无法通过网络办理,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到原主管税务分局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 四、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尽快按照上述规定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理非正常户解除等事宜,并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谢谢李特元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 2013年8月5日
&受理人:市国税局
回复时间: 17:10:22
温馨提醒:评价1-2星为不满意,3星为基本满意,4-5星为满意。十天后不作评价,系统默认“基本满意”。
提问人未评分
评分时间: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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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高人支招,目前我该如何注销个体户的国税地税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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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高人救命啊!
首先我要说说这麻烦事的始终。
2011年我先生开了个小加工厂,当时是叫公司帮忙注册的,也叫他们做账,当初不知道,结果做账公司做成了每月按帐交税,不知道他们为我们做了些什么,每个月打个电话来,每个月支付他们做账费用。从今年8月份起工厂倒闭了,想去注销时,工商局告知要先去国税和地税办理注销,去到国税地税则告知要出财务分析报告,要交三年的账目。可是我先生从3月份开始就没有支付做账公司账目了,3年来的账目做账公司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们,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报账的。
现在做账公司说要5500元就帮我们搞定注销事物,问题是现在工厂倒闭,我们俩也还没有找到工作,哪里有这5500元啊?!
现在我有两个问题:
1、自己写的财务分析报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可以支付了做账公司这点费用,把账目拿回来,自己试着写。
2、如果不注销国税、地税,会一直自动扣款么?是代扣的,银行账户上没钱了,会一直挂着帐么?
求助各位,谢谢各位高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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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729 天[LV.Master]独孤求败
1)与做账公司将原始凭证及会计报表全部办理移交手续,全部资料拿到后,先向国税地税专管员说明情况,申请注销,2)本人不懂财务的,找一家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点费用可以办妥的。5500元太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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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谢谢楼上的关注。还有清楚的人来说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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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 天[LV.4]后起之秀
支持&&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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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继续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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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6 天[LV.4]后起之秀
做账公司应该无偿提供你的财务凭证和财务报告,本来就是你们的东西,只是暂时寄存到他那里,你所说的财务分析报告应该是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税局应该不会要,这些做账公司应该无偿提供,做账公司给你们办理注销手续是应该收取一定费用的,但5500实在太高了,正常2000就差不多了。把资料拿过来自己也可以办理,因为你们不懂财务,账也不是你们做的,办起来手续比较繁琐,并且税局稽查会问很多问题比较麻烦,还是找家代理公司给你代办,费用大概2000多,如果不注销,每月要按时零申报,不会扣款,长时间不经营不注销,会被打入黑户,对法人代表以后做生意会有影响,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不知是不是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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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3 天[LV.5]武林新贵
是我先生从3月份开始就没有支付做账公司账目了,这句话意思是你从三月就没有给记账公司付钱么,所以他们才要5500的对吧。注销起来的确比较麻烦,很多老板都是选择直接扔掉不管,楼主可以考虑,唯独的缺点不好就是会对以后你开公司信誉方面有些影响,其他还不知道了。据我所知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个体户国税注销需要多长时间_百度知道
个体户国税注销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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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税务领导你好,我是一个以前在东莞工作7年多的新莞人,2008年与人合伙开了这家快餐店,08年金融危机对第一国际周边商户影响比较大,我也于08年5月离开东莞去外地工作,餐馆也是合伙人负责经营,后听合伙人说生意无法经营下去,于2010年3月份关掉了店子,并注销了工商注册,并不知道当时是否注销了税务这一块,今年我回家创业,于日得到当地税务局通知,在其它地方有非正常税务未处理,才得知这一事情,由于当时本人非主观意愿未去注销税务登记,特去东莞南城地税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去了税务机关,说是要问专门管理的税管员,去问税管员,被告知要从09年到今年的所有税补缴,并且交缴相应的罚款。&&&&&&&&由于当时注销工商时本人并不在东莞,而且也不是故意不进行税务缴交,而是店子关了,我相信像我这种情况在当前应该是很多,为什么我们主动去注销时还要被税务人员这样为难,而且像这种不合理的税务缴交制度是否也应该进行相应调整,而不是一味的追究我们纳税人的责任,如果工商注册时被告知或者同时注销税务,不就不会有这种后续处理吗,还是地税部门专门设计的这种缺陷给我们纳税人呢?&&&&&&&&以下是我在网上查询当时的信息:&&&&纳税人编码: 0&&&&&&&&&&&&纳税人名称: 东莞市南城关东饮食店 &&&&&&&&登记机关: 东莞地税南城分局 &&&&&&&&征收机关: 东莞地税南城分局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花园K座85号铺 &&&&&&&&纳税人登记状态: 非正常 &&&&&&&&税务登记类别: 一般税务登记" />
提问:关于个体工商户未注销税务后续怎么处理那么难!&&编号:114006&&
&&&&税务领导你好,我是一个以前在东莞工作7年多的新莞人,2008年与人合伙开了这家快餐店,08年金融危机对第一国际周边商户影响比较大,我也于08年5月离开东莞去外地工作,餐馆也是合伙人负责经营,后听合伙人说生意无法经营下去,于2010年3月份关掉了店子,并注销了工商注册,并不知道当时是否注销了税务这一块,今年我回家创业,于日得到当地税务局通知,在其它地方有非正常税务未处理,才得知这一事情,由于当时本人非主观意愿未去注销税务登记,特去东莞南城地税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去了税务机关,说是要问专门管理的税管员,去问税管员,被告知要从09年到今年的所有税补缴,并且交缴相应的罚款。&&&&&&&&由于当时注销工商时本人并不在东莞,而且也不是故意不进行税务缴交,而是店子关了,我相信像我这种情况在当前应该是很多,为什么我们主动去注销时还要被税务人员这样为难,而且像这种不合理的税务缴交制度是否也应该进行相应调整,而不是一味的追究我们纳税人的责任,如果工商注册时被告知或者同时注销税务,不就不会有这种后续处理吗,还是地税部门专门设计的这种缺陷给我们纳税人呢?&&&&&&&&以下是我在网上查询当时的信息:&&&&纳税人编码: 0&&&&&&&&&&&&纳税人名称: 东莞市南城关东饮食店 &&&&&&&&登记机关: 东莞地税南城分局 &&&&&&&&征收机关: 东莞地税南城分局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花园K座85号铺 &&&&&&&&纳税人登记状态: 非正常 &&&&&&&&税务登记类别: 一般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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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yisia&发言时间: 1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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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回复
&&&&&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
编号114006来信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详细解释有关内容,现就相关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南城税务分局在东莞市南城关东饮食店未按期申报,且无法联系到其相关人员的情况下,经过实地调查发现该饮食店已没有在注册经营地经营。南城税务分局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以公告送达方式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东莞市南城关东饮食店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请来信人尽快到南城地税分局处理相关涉税事宜,如存在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况,可向南城地税分局提出申请,由税管员核实处理。
  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东莞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 &&&&2014年11月26日
&受理人:市地税局
回复时间: 1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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