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人员河北省大病报销政策不政申请报销吗

想申请大病求助,不知道怎么申请,程序是啥?-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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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请大病求助,不知道怎么申请,程序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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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因为心脏动脉畸形撕裂,在沈阳军区总医院花了近20万元,回来医保给报销了8万多,剩下自费承担的对我来说压力太大了,加上我现在吃药的费用,真承担不起。听说民政部门有大病求助,想申请,不知道怎么申请,需要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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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接到流水号593169号的咨询件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解答,现答复如下;
&&&&&&根据朝阳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朝政发【2014】35号文件,民政救助的对象,首先是经过民政部门审批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才能享受医疗救助。如果是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到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如果是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到民政局医疗救助部门申请办理,亦可以委托乡镇民政办代为办理,,除此之外,不在民政的管辖范围之内。
&&&&&&我们与日上午9时33分与咨询人所留的电话进行沟通,电话不是本人的是外地的,机主说没有在网上咨询,所以我们无法与咨询人进行沟通。
&&&&&&&&&&&&&&&&&&&&&&&&&&&&&&&&&&&&&&&&&&&&&&&&&&&&&&&&&&&&&&&&&&&&&&&&&&&&&&&&&&&&&&&&&&&&&&&&&&&&&&&&&&&&&&&&&&&&&&&&&&&&&&&&&&&&&&&&&&&&&&&&喀左县民政局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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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新政 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来源:新浪乐居 &&发布时间:
网讯 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昨公布。今后,在我国凡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一旦患上大病,除去原有的基本医保报销外,还将享受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至少一半以上的大病医保政策。据新华社8月30日电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响仍较强烈。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三问大病保险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如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一问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是何关系?答:有益补充,接长全民医保体系中的一块“短板”孙志刚: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但我们也看到,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中一块“短板”。因此,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二问 个人是否额外增加缴费负担?答:资金从医保、新农合基金划出,不增加缴费负担孙志刚: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因此,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三问 为何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答:发挥市场竞争在提升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方面作用孙志刚:以往,基本医保经办通常有两种形式,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直接经办,也有地方委托一些专业机构提供部分环节的服务。新一轮医改明确提出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总结地方经验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了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大病保险的这种承办方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指导下,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对公共服务管理和运行模式所作的大胆探索与创新,国际上先例并不多。采用这种方式的基本想法是,在以保公平为基础和目标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市场竞争在提升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来源: 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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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今日重点
  今天是:
  社长: 郝小奇 执行总编: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邮发代号 51-6
国家出台大病保险新政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保险&&是指在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上的大病补充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在1998年启动之时即已搭建大病补充保险框架不同,新农合医保在2003年、城镇居民医保在2007年启动之时,并未附加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支付比例&&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30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在我国凡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一旦患上大病,除去原有的基本医保报销外,还将享受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至少一半以上的大病医保政策。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截至2011年底,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老百姓“病有所医”有了基本保障。&&但是,当百姓得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依然较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比较突出。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表示,目前,大病医疗保障仍然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出台大病保险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国务院医改办医改二处处长李瑶光说,大病保险不需要百姓额外缴费,也不会影响目前的基本医保保障水平。&&《指导意见》显示,即将实行的大病保险将采取不同以往事业单位直接经办的模式,转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不过,李瑶光强调说,大病保险依然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因此坚持政府主导,对于参与投标的商业保险机构还将设置基本的准入条件。&&《指导意见》对于大病保险这一创新行为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的要求,李瑶光说,由于各地差异较大,具体政策的制定仍以地方为主。&&热点问答 &&花钱越多 报销比例越高&&大病保险要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花钱越多 报销比例越高&&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如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一、为什么此时推出大病保险?&&孙志刚: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但是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因此,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二、大病保险要解决什么问题? &&孙志刚: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当老百姓不幸患上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的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再报销50%以上,病越重花钱越多,报销的比例就越高,从而有效地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三、群众个人是否会额外增加缴费负担?&&孙志刚: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四、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孙志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几个优势:一是能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二是可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三是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相关新闻&&入院只需交自付部分费用&&新农合“商洛经验”在全国推广 &&本报商洛讯 (记者 张红中) 记者近日从商洛市获悉,商洛市在新农合首创的“报销直通车”、“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在全国推广。&&据了解,为了实现单病种定额付费,商洛市组织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科学筛选农民常见病、多发病和治疗费用离散度较小、用药容易规范的病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种管理,实行治疗费用包干。&&患者入院被确定为单病种时,由医疗机构发给明白卡,只需交自付部分费用,其他部分由医院先行垫付,由医院和合疗机构结算,方便农民就医。据了解,该市“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已由最初的20多种逐步扩大到现在的80多种,单病种占住院总人次的比例已达20%以上,对住院患者的补偿比平均达65%。&&同时,该市推行的“报销直通车”报销方式,按照乡镇收钱不管钱,财政管钱不用钱,合疗办用钱不见钱的模式开展工作。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足额得到补助。目前,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17%,是全省参合率最高的地区。&&缓解看病贵&&西安县区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本报讯 (记者 李国方)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在县(区)级医疗机构改革中将取消药品加成,财政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给予补助,今年10月1日起县(区)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三统一”。&&药品“三统一”本月启动&&县(区)级公立医院改革中,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医院取消药品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县级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足额补偿。&&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从今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启动,10月1日起全面实施配送。实施范围是:全市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其他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价格。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暂不实行统一配送。&&药品零加成销售并进行公示&&实行药品“三统一”,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遴选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零加成销售政策,执行统一的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其他县(区)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和物价等部门的监督电话均要在其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立医院改革&&西安各县区&&要办好三所公立医院&&本报讯 (记者 吕华) 昨日,市政府召开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药品三统一工作大会,正式启动我市县(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县(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区域内医院规划设置、医务人员工资以及医院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从而使常见病、多发病群众不出县(区)就可就诊。&&按照规定,各县(区)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三所公立医院,临潼区、长安区、阎良区、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周至县等七个远郊县(区)政府负责办好一所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三级规模及功能的县级综合医院、一所二级中医医院、一所二级妇幼保健院,原则上不再新办公立医院。其他城六区在完成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适度发展区级公立医院。&&改革中我市将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尽快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每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加强产科、儿科、重症监护等重点专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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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新网审字[号 陕ICP备号大病医保新政:大病不分病种 报销即时结算
原标题:大病医保新政:大病不分病种 报销即时结算
大病医保 ■CFP供图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详解大病医保新政■新快报见习记者 占文平今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详见本报8月31日A11版报道)。不过文件考虑到各地发展差异,很多层面只是做粗线条规定,像大病标准如何界定等公众仍有不少疑问。昨日,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做客新华网,就大病医保新政进行解读,其中提到大病保险“不分病种”、各地大病医保新政实施中每个环节都要求信息完全公开等细节。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资金来源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保障办法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政策解读城镇居民诊费达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算大病问题1:什么样的病才算大病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徐善长:新政里的“大病”不是医学概念,不以病种区分,其最终落脚点是在费用。我们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被认为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阑尾炎不算一个大病,但有时候在手术过程中引起的并发症,比如腹膜炎、肠粘连等等,这样费用就大额增强,这种高额费用就自然进入了大病保障范围。随费用增加报销比例增加问题2:新政里提到大病保险至少报销50%以上怎么理解?徐善长:文件明确了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即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要不低于50%,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比如你花了10万,可能基本医疗给你报了5万,还剩5万按照50%给你报了2.5万,如果你花了40万,那基本医疗给你报了10万,还有30万需要你自己支付,那这30万里面就不是报15万了,也许报20万也许报25万,也就是说随着费用的增加报销的比例是在增加的。各地可按照这样的政策目标和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的报销比例的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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