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用员工银行卡转账被公司从上面转了几百门元的帐会判刑吗

公司要我们个人去办银行卡然后交给公司,公司用来收款转账,这样对我有什么风险吗?_百度知道
公司要我们个人去办银行卡然后交给公司,公司用来收款转账,这样对我有什么风险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因为不知道他的转账是否合法如果是给你们开资,如果合法就不用你们的银行账号了,到是没有什么风险。但如果不是开资,那就有风险了
采纳率:49%
你们公司够阴的,用个人账户走公司的账,而又不用老板自己的。说通俗点,公司干坏事,拿你们顶杠。
这个就相当于老婆让老公管理银行卡!
风险是相当的高啊!
不签任务协议,银行卡同步开通网银,准备一个境外帐号,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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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银行卡账户之前出入流水账只有几千上万,突然出入流水账到几十万会被怀疑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怕谁怀疑?银行贷款么,流水只要稳定就不会怀疑,可能是你做生意赚钱了
采纳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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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为什么诈骗分子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将我银行卡的钱通过财付通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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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前往“个人中心”绑定手机号
我是被投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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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EDFECF08F1D2F72FB4A06C
每张图片不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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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诈骗分子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将我银行卡的钱通过财付通转走
投诉对象:
投诉要求:
返还受害者血汗钱
黄先生发起投诉
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法分子通过财付通转走我19999元,以及通过手机银行转走2750元,跟银行及财付通多次交泄未果,难道银行储户真的是最弱势群体吗,到处投诉没门,这个世界还有哪里是安全的,还有哪里有公理?
已审核通过
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内容转达给@中国光大银行@财付通客户服务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nbsp&nbsp&nbsp&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2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如盗刷属实,除聚投诉协助跟进外,投诉人可同时按以下方式操作,促进问题解决。&nbsp&nbsp【银行卡盗刷投诉维权组合拳】&nbsp&nbsp1、微博传播互动&nbsp&nbsp在本投诉帖正文下点击“发送长微博”,将投诉帖转发到新浪微博,同时@给相关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政府部门、媒体及大V。&nbsp&nbsp2、向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投诉&nbsp&nbsp●投诉银行。根据银行卡开户行所在地区号,拨打:(区号)1236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投诉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根据该金融机构全称、所在地区号,拨打:(区号)12363。&nbsp&nbsp3、向银监部门投诉&nbsp&nbsp●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电话难以打通,可直接传真和写信发送快递)&nbsp&nbsp信访受理电话:010-&nbsp&nbsp&nbsp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nbsp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nbsp&nbsp写信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邮编:100140&nbsp&nbsp&nbsp收信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信访处&nbsp&nbsp●向开户行所在地省市银监局投诉。各地银监局投诉电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信息,见&nbsphttp://ts.21cn.com/jingshi/a//.shtml&nbsp4、如上述部门不予回应或不予处理处理,请向其正式申请信息公开&nbsp&nbsp●向银监会申请信息公开:查看&nbsphttp://www.cbrc.gov.cn/chinese/zwgk/ysqgk.jsp&nbsp按其要求操作。&nbsp&nbsp●向开户行所在地银监局申请信息公开:进入银监会网站&nbsphttp://www.cbrc.gov.cn&nbsp?点击其左栏“派出机构”开户行所在地银监局&nbsp?进入后,点击左栏“政府信息公开”?点击最上方“XX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按其要求操作。&nbsp&nbsp&nbsp5、向第三方支付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投诉(网上提交投诉,或致电当地12315)。&nbsp&nbsp如相关工商局未依法在7个工作日处理并告知,可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其“行政不作为”。工商总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下列3个:&nbsp&nbspo公众留言系统&nbsp&nbsp&nbsphttp://gzhd.saic.gov.cn: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提交留言;&nbsp&nbspo发送电子邮件到gszjxf@saic.gov.cn&nbsp&nbspo致电工商总局信访部门010-。&nbsp&nbsp6、如对上述部门的处理不满意,可直接到国家信访局网站&nbsp&nbsphttp://wsxf.gjxfj.gov.cn/zfp/webroot/index.html投诉相关部门。&nbsp
@中国光大银行&nbsp回复:黄先生的盗刷问题目前我行正在处理,请客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提供的信息。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nbsp&nbsp&nbsp&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2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财付通客户服务
&nbsp&nbsp您好,若确认银行卡账户出现被盗问题,请您联系财付通客服申请拦截资金,联系方式为0,输入Q号后按1-1-0的顺序进入人工。请了解,谢谢。&nbsp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财付通人工客服根本接不进去,希望有关服客及部门能够帮忙拦截及追加被盗钱财,还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投诉人您好!我们发现,您就此投诉事项,后续又发布了第二个投诉帖http://ts.21cn.com/tousu/show/id/32346。聚投诉作为投诉服务平台,禁止就同一投诉事项发布多个投诉帖,以免影响投诉沟通。为此,上述投诉帖,现已予以关闭。后续补充事项及进展,均请在本投诉帖下提交。(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2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nbsp
聚投诉已将您的反馈内容转达给@财付通客户服务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2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投诉补充:刚开始是有一笔22800元的资金在我的光大银行卡和一个叫富国基金的账号之间转出转入(如附图),我从来都没有开通过什么富国基金帐号,包括所有银行卡,光大银行那边回应说我自己泄漏了信息,被自动开通了富国基金,但是事后我查看了所有记录都没有发现有开通的记录,而且更加奇怪的是富国基金里钱跟银行卡的钱进出自如,是不是银行串谋富国基金盗刷用户,还真值得怀疑。可见银行系统的安全性真是太差了,为什么银行就不能承认是他们泄露了我们的信息,却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把责任推卸给消费者客户,真是让人十分愤怒,而且我后来发现,我在光大银行里预留的手机号码都被改了,改手机号码不是要通过银行才能改的吗,就算泄漏信息也不可能更改预留手机号码,真是让人惊讶。接着我银行卡里的19999元就莫名其妙地转出到犯罪份子的财付通帐号,帐号:00001,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个帐号,发现很多网友都遇害了,我就不明白财付通作为一个比较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其实名认证就没有做到位,并且容忍不法份子一直存在,为虎作伥,出了问题不闻不问,一概不负责任的高姿态行为,这叫我们怎么能放心使用,在这里我要投诉财付通,富国基金,光大银行。&nbsp说明:经过交涉,光大银行已同意将我卡里日被第二次盗刷的1644元返还,但对于被财付通转走的19999元及网银行盗刷的2750元依然不肯负相关责任。财付通更是不闻不问,出了问题不负责,不处理的态度,究竟还有什么途径可以追回我损失的血汗钱,希望大家指引一条明路,万分感激!
聚投诉已将您的反馈内容转达给@中国光大银行@财付通客户服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投诉未获合理解决,请投诉人参考聚投诉1月6日回复的维权建议升级投诉。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nbsp回复:经核实黄先生反馈的问题我行已经处理完成,非常感谢您提供的信息。请投诉人于3日内确认投诉是否已经解决,或补充进一步的投诉内容,以便聚投诉跟进。【如逾期未回复,将默认为已解决,投诉流程终结】&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投诉补充:对于光大银行所说的“反馈的问题我行已经处理完成”,我在上面补充说明里也讲到了“经过交涉,光大银行已同意将我卡里日被第二次盗刷的1644元返还,但对于被财付通转走的19999元及网银行盗刷的2750元依然不肯负相关责任。”因此我的投诉问题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的。
聚投诉已将您的反馈内容转达给@中国光大银行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nbsp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消息石沉大海,还有没有天理?
如盗刷属实,除聚投诉协助跟进外,投诉人可同时按以下方式操作,促进问题解决。&nbsp【银行卡盗刷投诉维权组合拳】&nbsp1、微博传播互动&nbsp在本投诉帖正文下点击“发送长微博”,将投诉帖转发到新浪微博,同时@给相关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政府部门、媒体及大V。&nbsp2、向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投诉&nbsp●投诉银行。根据银行卡开户行所在地区号,拨打:(区号)12363&nbsp●投诉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根据该金融机构全称、所在地区号,拨打:(区号)12363。&nbsp3、向银监部门投诉&nbsp●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电话难以打通,可直接传真和写信发送快递)&nbsp信访受理电话:010-&nbsp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nbsp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nbsp写信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邮编:100140&nbsp收信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信访处&nbsp●向开户行所在地省市银监局投诉。各地银监局投诉电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信息,见&nbsphttp://ts.21cn.com/jingshi/a//.shtml&nbsp4、如上述部门不予回应或不予处理处理,请向其正式申请信息公开&nbsp●向银监会申请信息公开:查看&nbsphttp://www.cbrc.gov.cn/chinese/zwgk/ysqgk.jsp&nbsp按其要求操作。&nbsp●向开户行所在地银监局申请信息公开:进入银监会网站&nbsphttp://www.cbrc.gov.cn&nbsp?点击其左栏“派出机构”开户行所在地银监局&nbsp?进入后,点击左栏“政府信息公开”?点击最上方“XX银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按其要求操作。&nbsp5、向第三方支付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投诉(网上提交投诉,或致电当地12315)。&nbsp如相关工商局未依法在7个工作日处理并告知,可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其“行政不作为”。工商总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下列3个:&nbspo公众留言系统&nbsphttp://gzhd.saic.gov.cn: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提交留言;&nbspo发送电子邮件到gszjxf@saic.gov.cn&nbspo致电工商总局信访部门010-。&nbsp6、如对上述部门的处理不满意,可直接到国家信访局网站&nbsphttp://wsxf.gjxfj.gov.cn/zfp/webroot/index.html投诉相关部门。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我已经向银监会,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在地工商局留言并且发了邮件,但都一直都没有下文,看来国家公务员有空磕瓜子都没空理我们这些星斗市民,警察不作为,工商局不作为,究竟你们公务员有谁作为的,能通知一下吗,好让我摆你们上神台上柱香来拜拜
请投诉人补充说明,何时向何部门投诉?请提供相关截图。如相关工商局未依法在7个工作日处理并告知,可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其“行政不作为”。工商总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下列3个:o公众留言系统http://gzhd.saic.gov.cn: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提交留言;o发送电子邮件到gszjxf@saic.gov.cno致电工商总局信访部门010-。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nbsp&nbsp&nbsp&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昨天国家信访局发短信说“已反应到深圳市信访局”,但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回应,不知道相关部门有没有跟进
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nbsp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唉,事情已过去一个半月了,根本没有人理会我们这些底层人群的哭诉,这就是中国的“和谐社会”。
如对上述部门的处理不满意,可直接到国家信访局网站&nbsphttp://wsxf.gjxfj.gov.cn/zfp/webroot/index.html投诉相关部门。
黄先生投诉补充
&nbsp&nbsp您好,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您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建议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nbsp工商总局办公厅信访处&nbsp----------&nbspOrigin&nbspmessage&nbsp----------&nbsp&From:"天狼星"&nbsp&To:gs***f@saic.gov.cn&nbsp&Subject:银行卡钱通过财付通被盗走,银行和财付通不负责任&nbsp&Date:&nbsp21:17:17&nbsp今天收到回复,那些公务员不想理事,叫我去法院,唉,狗日的,一点责任都不用负
请投诉人补信访内容,以便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今天,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再次转达给@财付通客户服务如有处理进展,或者投诉人有任何后续说明,请在本帖留言告知,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再次转达给@&nbsp中国光大银行如有处理进展,或者投诉人有任何后续说明,请在本帖留言告知,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被投诉方光大银行尚未回复(已过1年)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什么条件_百度知道
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什么条件
我是个财务新手,公司老板要把公司帐户上的钱转到他的个人帐户上,问需必备什么条件
  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利等。  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取现,这样做账,从公司账和现金账上貌似没什么,但是有两个问题:  1、银行对账单上体现的不是取现,而是转账;  2、身为出纳人员,如果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这本身就是违规,一旦有检查等事情的话就更说不清了。  公司打款给个人,做账方法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帐务上可以这样处理,但是要注意税务风险:  1、如果是打给公司的关联方,比如说:法人、股东、股东的家人等等,长时间往来帐务都不清理,有可能会被税务视同分红,按照金额*0.20交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也是一种变相的抽逃注册资本;  2、同样,以公款为个人购买车辆,房屋等也“享受”这种关怀-视为分红;  3、最好是不要直接打个人卡,实在要用钱,可以分多次开现金支票,那样风险就小很多,可操控性就强。  
有几种条件下可以; 1.以发工资的名义从银行转给老板. 2.提取备用金,然后转入老板个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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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灰色产业链:数百元可购得他人银行卡
网上售卖的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和手机卡。经过还价后,网络卖家同意以650元卖出银行卡“四件套”。6月15日,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检验“兼职人员”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A08-A09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大路只要花费数百元,就可以轻易从网上购得他人银行卡。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成了滋生金融犯罪、电信诈骗的温床,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卖家将收购而来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等作为整套出售,标价800元至上千元不等。更有互联网金融公司以500元“好处费”的形式,大量租用他人银行卡,为借款人办理大额贷款业务,只为规避“同一人在同一网贷平台借款不超过20万”的国家规定。银行卡买卖的背后,指向多项不法行为,包括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等。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兼职”招聘那头是“陷阱”“急招兼职,知名上市公司需要做过账业务,给辛苦费500元。兼职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银行卡,公司给卡里打钱再转出来即可。没有任何风险。纯粹白捡白给的钱。”同样的招聘消息,叶军每天至少在上百个QQ群发布。招“兼职人员”只是幌子,他盯上的是银行卡。6月11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叶军。他直截了当地说,银行卡租给互联网金融公司用于过账,5-7个工作日可将银行卡归还本人,报酬500元,每人每年只限操作一次。“每天有十几人来找我出租银行卡,多的时候一天30个人。”他说,作为中间人,他每招募一名“兼职”可以得到100元报酬。在向记者反复确认是否有银行卡、网银U盾后,叶军和记者约定时间到公司签署协议。6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3层的一间会议室,叶军早已在此等候。会议室里还坐着几人,彼此间并不交谈。一名自称大学生的男子说,他们班的同学多半交易了自己的银行卡。会议室一角,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正不断劝说对方出租银行卡。此时,叶军请出部门经理方星为众人讲解业务。“我们公司是P2P类型的,国家规定,个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不得超过20万元。公司想要往外放出更大额度的贷款,需要用第三方的银行过账给实际借款人。”方星开门见山地说出了“租卡”的意图。根据去年8月银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叶军说,当实际借款人所借款项大于20万限额时,超出部分就需要找其他人的银行卡来分摊。也就是把一个大额借款拆分成多份,每一份都需要一张银行卡。比如实际借款人要借200万元,公司就需要找另外9个人的银行卡,分别过账20万元,最后再把这9张卡里的钱,转到实际借款人手中。租卡人背后的大额贷款“生意”听完方星的“业务介绍”后,多名“兼职人员”签订了协议。同时将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交给方星。签署协议的过程有工作人员指引。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防止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查公司账目,只要这些书面性的文字在,就不会有事。这也是公司在监管政策下发展大额贷款业务的“唯一方法”。叶军也说,所谓签协议,主要是规避“限额20万元”的国家政策。要签的协议有两份。一份是信息咨询服务协议,写有“甲方(借款人),乙方:卓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丙方: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丁方: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盖有这三家公司的公章。该协议规定,“乙方将依据甲方的相关资料,通过丙方推荐甲方在丁方办理借款申请,并为甲方提供借款推荐、信用审核与咨询、还款管理等一系列服务。”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发放贷款等。股东为熊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该公司2016年度报告显示,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为借贷审核、贷中风控、逾期催收。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等。企业法人为熊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从工商信息看出,两家公司同在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三层,门牌号相邻。卓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去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另一份是委托还款协议,显示“甲方于日通过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向第三方网络中介信息平台投资人申请借款人民币本金200000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日前向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82000元用于偿还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并附有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方星说,这份委托还款协议用于确保债务由实际借款人来偿还。他一再向现场的“兼职人员”保证,“签订协议不会给兼职人员形成债务。”叶军说,相当于拿银行卡做一个“中转”,“用你的卡存进去20万,然后再转出去。一进一出就合法了,钱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借给第三方。”签完协议后,工作人员又在电脑上登录网上银行,并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和网银密码,测试网银能否正常使用。测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身份证原件交还给众人,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U盾打包存放起来。按照方星的说法,之后这些银行卡用于给实际借款人过账,“到时有钱会打到你们银行卡,很快会转走,你们不用管。”500元的费用则在转账成功后支付,另外待贷款转走后,会把银行卡和U盾退还给持卡人。据方星介绍,该业务从去年开始操作,最初是找公司内部员工,后来内部员工签完了就转移到朋友之类,今年3月份才对外招人进行银行卡交易。新京报记者随后联系了银湖网一名业务员,询问是否可以提供超过20万元的贷款。该业务员说,如果个人贷款超过20万元,他们可以找“朋友”进行加额来满足客户需求。QQ群里的银行卡“买卖”相比于上述金融公司花钱借用他人银行卡用于大额贷款业务,30多岁的刘天明所做的买卖更为直接——售卖全套银行卡。刘天明说,所谓“全套”是指银行卡、开卡的身份证原件、网银U盾、预留手机号及开户单,这也被他们称为“四件套”。类似的行业术语还有“裸卡”——只有银行卡;“盾卡”——银行卡和网银U盾。他自称有1000多个QQ群,通过群发软件,将自己的业务以刷屏的方式推广出去。每天早上,刘天明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QQ上的好友申请。最多时,一觉醒来有上百个好友申请添加。这些“好友”都是问他买银行卡的。“四件套800元、盾卡500元,别家没有这么低的。”因此,他出货的速度也比较快,“一般情况,三天出四五十套没问题”。据刘天明介绍,他的货源是通过固定联系人介绍,让持有身份证的人自己去办银行卡和电话卡,再把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在内的各种卡都卖给他们。但他不愿透露收卡的价格。刘天明说,即使身份证原件寄过来也不会影响持卡人,身份证可以挂失补办,这样新旧两张身份证都能使用。手机号主要用于接收银行短信或验证码等。除了持卡人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卖出,也有一部分银行卡是通过遗失的身份证所办,持卡人对此并不知情。在卖家发来的银行卡样品中,新京报记者通过身份证信息联系了河北张家口市康保县李家地镇的康女士。35岁的康女士目前和丈夫在浙江打工,两个月前,她在回老家的途中,钱包和手机被偷,放在钱包的身份证也一同丢失。她已向当地派出所挂失身份证并申请补办。经反复确认,康女士表示,和她遗失身份证一起配套售卖的“四件套”银行卡,并不是她本人所开。也就是说,有人拿着康女士遗失的身份证不但办理了银行卡和网银,还办理了电话卡。多个银行卡卖家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卡都需要本人去办,也可以找人代办。对于人证不符的情况,他们的理由如出一辙,“内部有资源,只要证是真的,就能开。”据记者了解,一般来说卖家会提前大量收卡,各个银行的卡都要有,再按照买家所指定的银行销售相对应的卡。在卖家林乐的报价单里,不同银行的卡价格也不一样:中国银行、农行、建行、工行,四件套1300元;光大、平安、华夏银行,四件套900元。“价格差异是因为大银行的卡不好开。”他说。多个卖家表示,银行卡交易方式为“货到付款”。“要的话地址发我,刚开始给你寄两套,有签收的话后面可以大量给你寄过去。”刘天明说。银行卡行贿、电信诈骗黑幕很多卖家对客户买这些银行卡的用途心知肚明,交易时并不细问。一名卖家说,买银行卡的一般是做外汇,或者是电信诈骗。来自广东的一位买家李和生直言,自己买银行卡就是做外汇。“我只用半个月,半个月之后可以全部退给你。”李和生说,每张银行卡每年有5万美金的外汇限额。他收卡之后,会给每张卡打进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人民币存款,兑换成外汇,利用外汇市场价格的波动,交易后赚取差价。“说白了就是走走流水,限额用完,卡对我来说就没用了。”李和生说。在近几年查获的电信诈骗案中,拥有大量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必备品”。在一些个案中,以各种名义到不同银行开卡,是电信诈骗团伙“外包”出去的一项业务。当有事主受骗往这些银行卡里汇款后,嫌疑人会指挥同伙在最短时间内将汇款全部提取并转移。2014年底,广州天河区法院对一个“猜猜我是谁”电信诈骗团伙中的几名成员进行了一审宣判。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专人拿着银行卡负责提取诈骗款项并转移至指定账户。几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控制时,发现有他人的银行卡1319张、他人的居民身份证395张。除了电信诈骗,银行卡买卖的背后还指向洗钱、行贿、受贿、非法所得的财产转移等不法行为。在叶军的个人业务中,不仅为金融公司找人租用银行卡,他也买卖银行卡,“这些卡卖到国外去,客户用一个月,到时候再消掉,对卖卡人没有危害。”他说,这其实就是帮别人洗钱。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反腐案情中,一些官员在被查时,起获大量他人的银行卡。2016年5月被“双开”的广东茂名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在被查后,其随身物品中包括他人身份证7张,他人名下的银行卡7张,卡内存款余额高达630多万元。湖南永州市发改委原主任龚新智在被查后自曝,收银行卡就像收名片。逃不掉的“刑责”针对银行卡买卖,央行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同时,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央行、公安部等国家部委以及地方也曾多次对银行卡买卖进行打击。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去年9月至2017年4月,央行等六部门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2015年7月,北京警方通报破获史上最大贩卖银行卡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去银行开卡,然后卖给不法分子、特别是电信诈骗团伙用来受贿洗钱。警方共收缴1700多张银行卡及200张身份证。17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近几年,多地均有买卖银行卡被判刑的报道,所犯罪名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五)新增的罪名,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等行为均构成此罪。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警方应予立案追诉。在银行卡的买卖中,许多持卡人尤其是大学生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卖给“中介”。他们往往并不知道买卖银行卡对自己的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持卡人将个人银行卡出售、出租给他人,发卡银行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有权对持卡人进行罚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日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留下污点,对持卡人今后向银行申领信用卡、申请房屋贷款、信用贷款等金融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但影响并不止于此,持卡人出售银行卡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刑事责任。张新年表示,如果持卡人非法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时明知他人用来实施犯罪活动,比如洗钱、信用卡诈骗等,仍出售或者出借银行卡的,持卡人将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与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员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类似的报道并不少见。2016年,青岛一名20岁青年将1张身份证和14张银行卡卖给电信诈骗团伙,获利2700元。之后有事主受骗将钱打入该青年卖掉的银行卡里。该青年被视为电信诈骗团伙的共犯,被警方抓获。(文中叶军、方星、刘天明、林乐、李和生均为化名)金融公司“租卡”办大额贷款流程1 招聘招聘“兼职人员”,需对方提供银行卡、网银U盾等2 签订协议其中一份协议为四方协议,卓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据借款人(“兼职人员”)的相关资料,通过融信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推荐借款人(“兼职人员”)在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借款申请。真正借款的为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 测卡收走“兼职人员”的银行卡、网银U盾,测试网银能否正常使用4 转账给实际借款人过账。待贷款转走后,将银行卡和U盾退还给持卡人今日推荐:7月15日起,有些银行卡将被销户了!有哪几类银行卡将被销户?如果不想被销户,想继续使用的话该怎么办?扫码关注“成都有财”(cd_money),回复“销户”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申请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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