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保障要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平?

在补短板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在补短板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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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唐亚林(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进行了新的论述,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内涵转变的重要论述,首先阐明了人民对物质、文化、政治、生态等多样化多层次需要的不断增长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次看到了在民生领域我们还存在一些发展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居住、养老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难题。再次明确了增进民生福祉是推进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后提出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模式呈现出鲜明的以经济发展业绩为导向的基本特征。在经济发展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同时,民生领域在城乡、地区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在各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总体经济实力还是不够强大,一些地区在民生领域历史负担比较重,欠账较多;有的地方在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重积累、轻消费”“重基础设施投入、轻社会保障建设”等状况。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当务之急是要提升保障民生发展的制度水平。通过实施政府“应保尽保”的民生兜底战略,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建立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支出制度;通过建立民生需要调查与筛选制度、财政保障制度、公共服务设施容纳力与承载力制度以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主要领域探索构建民生发展新模式。还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来补齐民生短板。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出发,从人民群众普遍集中的需要出发,根据民生发展的目标、任务、资源、项目、政策、路径等要求,将绩效战略管理引入到民生发展之中,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体系的管理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发展的获得感、满意度。
  《光明日报》( 日 06版)[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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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改善民生需要紧扣职能、提高能力
时间:日&&07时10分&&&作者: 王洪祥&&&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与保障改善民生”这个主题非常好,是落实十七大的精神和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的要求,谋划、思考如何推进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课题。在此,我把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不成熟的思考与大家交流、向大家请教。
民生与大局的关系
什么是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等切身利益问题的就是民生,或者说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民生。谈到民生问题,涉及到如何理解“保障、改善民生”与服务大局、与维护公平正义、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我认为,只有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角度才能更好地理解、把握检察机关保障、改善、服务民生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民生问题应当是一个国家的工作重心之所在,国计民生涉及的问题就是大局,是根本,各部门各方面应当共同为之服务,并以之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民生与大局应当说是一致的、协调的、统一的。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温家宝总理提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所以说,民生问题,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就应当是党和国家的大局。然而,民生和大局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一致的,或者说有的时候民生和大局也可能发生错位。比如说文化大革命中,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阶级斗争就是大局,就是中心工作,这和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需求是不一致的……以致国民经济处在崩溃的边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经历什么波折都决不动摇。我们国家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碰到了许许多多的风浪、曲折,但是国家坚持关注民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为己任,这从来都没有动摇过。在这30年中,民生与大局是融为一体、完全重合的。既然这条道路是正确的,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我们要服务大局,就必须把关注、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根本出发点,作为我们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这是民生和大局的关系。
民生、大局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内容
我们应当看到,民生这个问题是历史的、具体的,它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层次也在不断提高。如今,中央提出要建立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更加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
目前工作最大的矛盾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我们的执法能力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越来越多了,人民群众更加注重、关注通过法律手段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诉求和利益,所以司法机关面临的案件压力也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当然,现在有一种误解,认为依法解决纠纷就是不管是什么矛盾只要一发生都走司法途径,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司法只是社会冲突纠纷的最后解决途径和救济手段,也要付出资源和成本代价,与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相比,也有其短处。如果所有的矛盾都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那我们的司法就不堪承受。这也是对依法治国的误读。所以现在中央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多管齐下,构建多元化的矛盾冲突的解决机制。就调解来说,也需要建立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衔接机制。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不是就能够对所有的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能够负监督职责?恐怕并不是这样。所以对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应当有一个正确的、科学的、客观的认识。
如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大局?
检察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当然要服从、服务于大局,在大局中来谋划、来思考推进检察工作,这是高举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讲政治的体现。那么如何来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大局?
首先要求我们对大局有个正确的判断。社会分工不同,决定了我们要服务保障民生,就必须紧贴自身职能,不能逾越本身的职能。这样才能把握方向,正确定位,找到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前些年,东部地区一位检察官对口支援到西部某县挂职任副检察长,夏天他所在的检察院按县里的统一安排分配到了数万斤西瓜的销售任务,这个检察长是分管控告申诉、反渎职的,但在夏天他就负责卖西瓜,根本没有精力负责分管工作。还有的地方给检察院分配有招商引资的指标。这些放弃本职、背离职守搞所谓的“服务”,是与服务大局的本质内涵相违背的。还有的检察院,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借口,划定执法禁区,搞特殊保护,甚至用检察权来牟取利益,这就违背了法律,丧失检察权行使的独立性,丧失行使权力的纯洁性和正当性,成为某种利益的代言人,成为某种利益群体的附庸或保护者,公平正义的天平会发生倾斜。所以,我的结论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改善民生必须从检察职能本身出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最大限度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赞成开拓思路、创新机制地服务大局,反对搞一些花名堂,远离检察职能本身。
当然,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安全、自然灾害事件(如地震),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的非常情况,需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众志成城加以应对时,检察机关就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局意识,秉承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宗旨,自觉服从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处置突发事件、抗灾斗争中去。这次汶川地震中,我们灾区的检察官在关键时候,在严峻考验面前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这就是对检察自觉性和大局意识的生动诠释。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服务大局必须和执法为民结合起来,服务什么样的大局,必须和是不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如果不是,这个大局就存在问题。而衡量这个大局的标准,就是国家的整体的利益,人民群众切身的根本利益,而不是局部的、部门的利益。
其次是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其一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政治本色,结合实际,注重讲究实效,扎扎实实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其二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其三是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水平。在当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全力维护以平安奥运为中心的社会稳定和地震灾区的社会稳定,一手毫不放松地抓抗震救灾,一手坚定不移地抓各项检察工作的推进。其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最根本、最关键的是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放在更突出的战略性位置来抓,夯实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建设好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前沿平台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基层稳、事业兴,为检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高检院政治部副主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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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部署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部署。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始终处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中心位置,始终贯穿于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之中。五年来,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的民生承诺,正在变成现实。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止步于思想,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既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治理指向,也要以最广大人民为治理主体,构建起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北京作为首都,各项工作都要努力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必须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相关部署,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改善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要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北京提出的要求,加速探索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要依靠&精治&,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依靠&共治&,发动群众来管理城市;依靠&法治&,注重运用法规、制度、标准管理城市,使首都成为依法治理的首善之区。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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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如何办好人民 满意的老龄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的时期。如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老龄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基本情况
截止至2016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21.38万人,占总人口的17.17%。近年来,我县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精神关爱服务得到加强,老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全县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养老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三无”、“五保”老年人供养标准全逐年提高。二是医疗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现了对老年人的全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不断加强。三是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四是老年精神关爱服务深入开展。积极构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心理关爱和老有所为“四位一体”的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定期举办全县老年艺术节、老年体育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县、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人协会组织网络基本建成。五是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有效保障。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60—69岁老年人半价、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车、老年人持《优待证》免费进入公园、景点、城乡居民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得到全面落实,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
二、下步工作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社会保障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率保持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95%以上,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5%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三是老年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更加提升。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老年群体实现应保尽保,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到98%。积极推进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全县养老机构实施医养结合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四是老年精神关爱服务更加深入。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参加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0%,社区(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社区(村)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社会参与条件进一步改善。社区(村)老年人协会覆盖率达到98%,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达到15%。
五是老年人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加强老年人家庭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新建适老住区和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项目达到1个以上,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六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更加坚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建立县、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逐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范围。
七是老年产业发展更加健康。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培育1个市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1个市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以及2家市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机构),扶持一批养老服务产业连锁品牌。
三、超前谋划发展思路,积极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
一是科学谋划,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沛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的规划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沛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更加提升,老年精神关爱服务更加深入,老年人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老年人权益保障更加坚固,老年产业发展更加健康。
二是科学组织,积极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县、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与任务,加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形成政府主导、老龄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人关心支持的工作新局面。
三是科学决策,逐步完善老龄事业发展投入机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实际需求,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用好省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福彩、体彩公益金对老龄事业投入的比例,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形成政府资源、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是科学管理,建立老龄工作督查评估机制。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战略部署和统筹协调,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主体责任,把改善老年民生的项目列入年度为民实事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县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总结评估,推动规划的全面落实。
四、多措并举,推动我县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把老龄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升老年养老社会保障水平。
1.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一是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三是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四是建立统筹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五是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
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是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二是政府补贴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三是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方便老年人跨省、市、县异地就医。四是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工作。
3.提升困难老年人救助水平。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低保对象中的60—69岁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20%的保障金。三是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四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健全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一是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三是继续颁布《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实施好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适当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三是做好60-69岁老年人半价、70岁以上老年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四是实施好安康关爱行动,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提倡各地为高龄、经济困难老人参保给予补贴。
(二)进一步提升老年养老社会服务水平。
1.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是有序推进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三是推进养老机构开放运营,向社区和居家提供服务辐射。
2.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床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二是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办养老机构。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小型化、专业化、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四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步伐,提升养老综合能力。五是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3.重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一是加快实施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成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推进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三是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切实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年人。
4.大力发展智能养老服务。一是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县、镇(街道)信息化养老服务网络和管理系统。二是以“智慧社区”建设为依托,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老年人需求的精准服务项目。
5.加快建设专业服务队伍。一是开展养老专业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二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一线就业。三是推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6.加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制定和执行各类养老服务评估标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三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实行全面评估。
(三)进一步提升老年养老医疗服务水平。
1.发展老年医疗服务机构。一是加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二是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三是做好老年人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综合干预和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
2.推动医养深度融合。一是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二是鼓励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按标准设立护理站。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五是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活动场所。
3.探索推进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实施。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入住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接受居家照料分别给予相应补助。
(四)进一步提升老年养老宜居环境水平。
1.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和照护专业知识培训。二是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三是推动和扶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四是试点建设推广一批适老化改造工程。
2.推进老年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一是在城乡规划建设中,推进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二是有序推进适老社区的建设和改造。
3.加大老年人生活环境的安全保障。一是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对养老机构等涉老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加强老年人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普及。三是开展针对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增强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推进老年人紧急求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安全智能产品的创新和应用。
4.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一是加强尊老、敬老、爱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邻里守望,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二是继续做好敬老月系列宣传活动。三是积极推动助老志愿行动。四是定期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户、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
(五)进一步提升老年养老产业发展水平。
1.落实老龄产业政策。一是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执行老龄产业发展的各项支持和优惠政策。二是加大对涉老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知名产品和养老服务品牌。
2.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二是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打造养老服务业园区。三是培育、扶持连锁经营品牌养老机构。
3.大力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一是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三是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
(六)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精神关爱水平。
1.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县、镇(街道)老年大学要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县、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建设。二是开展基层优秀老年学校(办学点)创评活动。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2.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一是积极筹建县、镇、村三级老年活动中心,逐步增加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二是扩大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三是积极推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老年专栏,鼓励支持新媒体参与发展老年文化。四是开展优秀老龄书刊荐读导读、伴读关爱活动。五是继续办好老年艺术节、老年体育节、老年书画联展等县级文体品牌活动。六是推动老年文体团队与养老服务单位的融合发展。
3.深化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一是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重点扶持一批品牌老年精神关爱项目。二是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加强老年人生活和思想交流。三是开展老年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
1.注重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一是建立老年人才和专家信息数据库。二是鼓励专业技术型、职业技能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专业技能传授、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2.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一是进一步规范涉老社会组织运营,鼓励和引导老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支持各类老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城乡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三是健全县、镇、村三级老年人协会组织网络。
3.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一是支持老年人自愿、量力参与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纠纷调解、邻里互助、心教育下一代等志愿活动。二是建立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探索互助式养老模式。三是推进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社会化。
(八)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
1.加强老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把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二是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三是不断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老年维权机制。一是建立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二是加强重点老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三是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
3.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动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和法律咨询。二是重点围绕生活中涉及老年人的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继承、遗产公证、房屋等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服务。
(九)进一步提升老龄科学研究水平。
一是围绕我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老龄重点项目研究。二是做好全县老年人生活状况、养老供需调查和数据动态管理,为制定我县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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