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首付分期合法吗收取选号费用是合法的吗

楼市调控滋生号头费潜规则:只收现金不给任何凭据|楼盘|开发商|号头费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潜规则!楼市调控滋生“号头费” 来源:北京晨报
  合肥市是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之一,为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当地政府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必须明码标示首次备案价格,6个月内不得上调,再次申报备案价格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记者调查发现,合肥多个楼盘销售过程中,有一种名为“号头费”的隐秘费用,即购房者在合同价之外额外支付一笔费用,才能从这些楼盘购房。
  怎么抢房&稀缺房源需要付号头费
  合肥市政府去年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前往位于合肥滨湖新区的某楼盘售楼处。在当地,该楼盘有着“神盘”称号,因为虽然一次次推出房源,但如果没有特殊渠道,其实很难买到该楼盘的房子。记者询问是否还有房源、楼盘均价多少,销售人员都回答“不知道”。虽然在售楼处买不到房,但与此同时,却有多名中介机构经纪人向记者表示,只要愿意支付“号头费”,就可以在该楼盘买到房。“号头费”少则数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
  怎么交易&只收现金不给任何凭据
  据经纪人介绍,110多平方米的“神盘”楼盘房源,购房者需要先缴部分“号头费”5万元作为定金,经纪人带购房者前往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随后,购房者要将剩余17万元“号头费”交给中介机构。不过,“号头费”不会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内显示。中介机构以现金形式将“号头费”交给开发商,但开发商不给中介机构任何凭据,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所有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开发商可称与其无关。中介机构经纪人称,由于开发商受政府调控措施限制,销售价格最高不能超过备案价,所以开发商利用中介机构避免受到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中介机构一般可获得2万元“辛苦费”。
  但“神盘”售楼处销售主管否认了中介机构为开发商套利的说法。他说,“号头费”与开发商无关,售楼处专门对此进行了客户提示。
  怎么收费&按照楼盘以及户型面积
  距该楼盘售楼处两三百米的临街店面中,有多家房产中介机构。记者走进其中一家“奇点地产”咨询。经纪人说,他们有多套房源,缴纳“号头费”就可以买到。113平方米的新房,单价1.42万,再加上号头费22万元,合计182万元,折合每平方米约16150元;94平方米的,号头费17万元;135平方米的,号头费28万元。记者探访多个楼盘发现,“号头费”问题并非个案。另一处名为“保利爱家”的中介机构经纪人表示,通过他们也可买该楼盘新房,其中,110多平方米的,“号头费”22万元;90多平方米的,17万元。记者表示“号头费”太高,对方又提供了其他楼盘,一家楼盘“号头费”8万元,另一楼盘的“号头费”12万元。
  一名姓丁的购房者告诉记者,他去年9月在合肥一家楼盘买房时,楼盘售楼处人员告诉他必须先支付90多万元的“号头费”,才能在该楼盘获得购房资格。他把90多万元转账到售楼人员指定的第三方私人账户后,才拿到购房确认函,缴纳了30多万元的购房首付。
  怎么监管&举报人难提供有效证据
  记者调查发现,关于“号头费”的举报也时有出现。合肥市物价局去年底接到了蜀山区求实领势学府多名业主的举报。业主举报称,求实领势学府房源销售过程中收取了购房合同之外的20万至35万元不等的“号头费”。
  物价部门与房产部门对此联合调查,但是由于举报人无法提供有效凭据,难以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只能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在监管部门压力下,开发商给业主提供小区车位,并将之前的“号头费”作为车位费用,举报的业主这才撤回申诉。一名姓黄的购房者说,他为了在求实领势学府买房,房价之外缴纳了27万元“号头费”,他后来发现小区内很多业主也都交了“号头费”。“开发商非常狡猾,收取‘号头费’不接受银行转账、不开具收据,我当天去银行取了27万元现金,交给了开发商,才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监管难题&多次接到举报难以查处
  监管部门&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号头费”经由中介机构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将会面临偷税问题,属于刑事犯罪,性质严重。&&&
  物价部门&物价部门认为,物价部门之前也接到一些“号头费”的举报,但都是属于个人行为,而且没有相关票据证明,难以处罚。&&&&
  房产部门&合肥市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部门多次接到过“号头费”的举报,但是每次均查无实据。如果存在收取“号头费”,这是价外加价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监管,房产部门将会积极配合查处。
  代理律师&代理过“号头费”诉讼案件的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迎五律师说,“号头费”难以查处的关键,是因为一些开发商逃避监管,通过第三者或者中介机构收取“号头费”,购房者难以获得有效证据,维权困难。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刘金磊 SF113发改委585号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但天然气公司向用户收取,向哪投诉|聚焦昆山 - 昆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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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585号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但天然气公司向用户收取,向哪投诉
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天然气的初装费.为什么天然气公司还是向用户收取,那么这个该向哪里投诉,省里还是中央?[业务咨询] 现在看到美华西村管道什么的都接好了?什么日期我们可以去办理开通手续?开通费用要多少钱? [留言日期:]目前“美华西村”内部天然气工程还在施工中,预计11月初可以开通,具体开通时间会在工程完成后将以张贴告示的方式告知居民住户。 多层用户为3500元/户[回复日期:]
发改委的文件大不过昆山物价局的文件
这个问题已经被反馈过好多次了
我们小区当时说是买房送的~~估计加到房价里了
打电话举报~~中纪委
该问题相关部门的回复一直是模棱两可,到底该不该收,依据是什么,作用又是什么。这钱是投资还是赞助?马超群的落马,似乎让一些‘理所当然’的问题开始变得尖锐起来。中央多年前就强调一句话“谁投资谁受益”。多年前人们装电户外的电线及电表都是要出钱的,后来一改再改,现在除了你们家配电箱出线端是自己出资外,上游的一切费用皆由国家电网出资建造。自来水也是一样。现在就剩煤气还在玩借鸡生蛋的游戏。每户三千五以上的‘开户费’,名不正言不顺,更与中央强调的投资收益论相悖。存在并不一定合理,更不一定合法。还是拿马超群说话,他如果不是胆大到得罪背景复杂的央企,那的土皇帝法则依然会是有条不紊的执行着-----索贿供水。事实上群众的力量远比所谓的央企更强大。矛盾一旦被激化,后果不何估量。3500元以上的开户包含了哪些内容应该明示。有了度娘,所有成本一目了然。。。。。。
&&&&&&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淋浴器。电磁炉……,实在不行就用液化气瓶。通澄花园小区很多业主就是为这笔钱3000元的初装费不安装管道煤气,咱不尿它!
有些老房子开发商没交就得自己交的。新的房子一般都是在房价里面包括的了。
管道已经铺到楼下了,还得3500,如果不是垄断还会这样吗?现在联通电信网通移动装宽带是否还让用户分摊各种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光纤等费用
坚决抵制。
这个问题已经被反馈过好多次了 ,,都被和谐了!!
到底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到国家发改委进行投诉
建个群个,维权吧。这种无理由的垄断该明确一下了。反垄断怎么不来说理了呢,民生的东西不来反垄断,GDP有关的,天天去垄。唉,这就是国家吗
去跟中央巡查组反应反应,。看看该不该收,不该收,钱到哪里去了!
商品房是一价清,所以包含了天然气初装的费用,是开发商折算到成本里的而已,老小区,都是收的
直言不讳:该问题相关部门的回复一直是模棱两可,到底该不该收,依据是什么,作用又是什么。这钱是投资还是赞助?马超群的落马,似乎让一些‘理所当然’的问题开始变得尖锐起来。中央多年前就强调一句话“谁投资谁受益”。多年前人们装电户外的电线及电表都是要出钱的,后来一改再改,现在 .. ( 22:57) 很透彻啊
不合理收费,坚决抵制,这么多年这么多钱收的去哪里了
垄断行业何时能真正的改格啊?
3500?一年用2瓶气的得多少年回本啊?
共铲蛋万税
不用它最凶。
刚刚看到一个物价局回复的帖子:主题:新乐小区改造增加天然气管道,本来是利民的好事,为什么商品房住宅小区初装费只费三千多,而新乐小区初装费用要5500元? 收费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有没有相关文件? 因为按装不是一户两户,涉及到几百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否可以由政府出面协商一下初装费用问题? 谢谢回复人:物价局&&&&&&回复时间:物价局回复:先生(女士)您好! 您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天然气工程材料安装费标准为多层(高层)3500元/户、别墅7000元/户,在日起实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由开发商列入开发成本,这对减少社会争议,促进我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农民动迁房各区(镇)补贴标准不统一,未列入“一价清”制度。经研究自日起,对农民动迁(自建)别墅业主向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安装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在收取天然气工程材料安装费时采取一次性优惠措施,即每户优惠1500元,按每户5500元收取。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支持。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但由于农民动迁房各区(镇)补贴标准不统一,未列入“一价清”制度。这是为什么,难道因为不统一,所以就全部向用户征收吗?
操他妈的初装费
市场经济,没有强迫
操他妈的初装费,还我钱来!!!
查查钱都到哪里去了!!!我就不信你们屁股干净,赶紧退钱给我!!
3500啊好贵!煤气12月1日上涨到2.45一方了。
查查钱都到哪里去了!!!我就不信你们屁股干净,赶紧退钱给我!
退钱给我一了百了!!!
团结一下!都不装!
团结一下!都不装!
团结一下!都不装!
暂时不打算装
我们小区正在装天,燃气
帮楼主转个回复! 暖气开口费 燃气开户费 国家已明令取消暖气开口费,燃气开户费早在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山东省也于号文件重申。 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日针对福州市及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本文所列节目均可在网上由以下方法得到:先在百度输入“央视搜索”,打开“央视搜索”后输入“燃气初装费”和“不该收的供热管网费”可以查到焦点访谈分别于日及日的报道内容原节目视频及中央电视台二套、十二套节目十多次报道及各大新闻网评论。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无视老百姓的疾苦,仍然默许开发商违规收取开户费。广东省肇庆某物价局就因行政乱作为败诉,(详见 )ς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做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在中央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见 )以后,全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ς ς 附:中央电视台先后十多次报道违法收取开户费节目名单ς ς 一、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日第一次报道福建省燃气初装费原视频 -cctv1prog_036.htmlς ς或到: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日再次报道山西省太谷县不该收的供热管网费ς ς原视频,来自央视搜索ς ς或到 三、中央二套第一时间栏目马斌读报回访,燃气初装费终于取消ς ς 四、中央12套报道ς 五、中央2台揭秘燃气初装费ς 六、中央2台再次报道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ς 七、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再次报道,中央2台从头至尾翔实报道,让你彻底明白,业主筹资买了管道,而管道所有权却不属于业主,等于替燃气公司投资,地方物价局视国务院585号文件如同儿戏,行政不作为,最终被业主告上法庭。物价局败诉,撤回收费文件。中央电视台记者善意提醒,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民权利。记者直指物价局揣着明白当糊涂,甘当少数人的保 护 伞,收费价格按规定要举行听证程序,物价局违规默许开发商。八、中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业主打赢煤气开户费官司 合肥36户居民每户获2400元补偿 燃气开通费案开庭 公益诉讼将具标本意义2006年轰动全国的燃气开户费第一案审理结束,开发商败诉16业主得到退费,物价局受牵连。为什么济宁的开发商还是照常收取,置国家的法规于何地,置人民与何地?
必须上法院起诉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attachment=2699557]
以前买房都交的,那亏大了
就烧灌装的吧
今天新闻说取消一切民生附加费,有这个吗
到底是昆山物价局大还是国家计委大?
费用涨价了,
还我初装费钱来。
什么时候有个回复a
物价局有个屁用?
没人跟他们耗的起,都要上班养家过日子,所以他们不怕你闹,顶多论坛里吼一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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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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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谁赋予开发商收费的权利?”近日,南昌市民邓先生质疑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代收燃气初装费。而开发商表示,南昌县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其公司已承担部分安装费,所以业主收房必须补交该笔费用。
保集半岛营销中心  投诉:不交燃气初装费就不交房
  邓先生于2013年7月份与南昌申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南昌县象湖新城金沙二路“保集半岛·御河湾”的房子。
  前几天,邓先生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前去收房,负责交房的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告诉他,收房不但须交清购房契税,还必须交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费等多笔捆绑在一起的费用。
  邓先生说,自己近期并无入住新房的计划,燃气等资源暂时用不上,于是提出不交燃气初装费。“但物业公司的人说,如果不交3200元燃气初装费就不给房钥匙。”
  关于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的问题,新法制报记者查阅到江西省发改委曾下发“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即《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首付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均应在用户要求开通时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项费用。”
  开发商:已承担部分燃气安装费
  茅经理表示,燃气初装费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由开发商前期承担了,业主就必须补交给开发商才能领到房钥匙。
  11月11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随同邓先生来到“保集半岛·御河湾”楼盘。
  该楼盘物业——上海保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经理助理黄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是受开发商的委托收取燃气初装费的。
  随后,记者找到开发商“保集半岛·御河湾”营销部茅经理。茅经理解释说,交房条件必须达到水、电、气三通,如果不交燃气初装费,燃气公司不会进行安装燃气,所以开发商报装燃气时,应燃气公司要求已经承担了部分安装费。
  燃气公司:确实不能代收燃气初装费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委托“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代收燃气初装费,双方是签有合作协议的,每户按照3200的标准收取,开发商收取后全部转交给燃气公司。
  该名工作人员说,“保集半岛·御河湾”的开发商垫付了安装燃气的40%的费用,剩余的60%费用,等燃气安装验收后全部付清。
  对于“代收”是否合规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称“可以代收”。
  记者出示江西省发改委规定“不得代收”的文件后,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一名雷姓工作人员坦承,按照文件规定“确实不得代收”。
  在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采访时,新法制报记者要求能否查看“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报装燃气的信息。
  该公司市场开发部的工作人员随后从电脑调出了报装资料,记者看到,“保集半岛·御河湾”开发商南昌申标房地产公司报装的户数是704户,每户收取3200元费用。在报装表上,记者注意到了“返600元/户”的字样。
  “开发商代收一户,燃气公司是否就返给600元回扣?”记者质疑道。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的雷姓工作人员称,不是给开发商返回扣,而是燃气公司安装燃气时会损坏楼盘的绿化等公共设施,返给开发商的钱其实是损失赔偿费,只是用“返600元/户”来表述。
  文/图 实习生徐望 新法制报记者李志强
  作者:李志强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本文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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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天然气初装费已取消 开发商为啥仍代收?  华商报讯(记者 杨托)“相关部门规定,从日起,不收天然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等费用了。”6月19日,渭南市区海兴城小区一业主说,但他在2013年12月签订购房合同时,仍被开发商收取了4项代收费用,他认为不合理。
  业主:
  交完钱发现4项费用不合理
  6月19日,海兴城小区业主程先生说,2013年他在渭南城区海兴城小区购买了2号楼一套单元房,当年12月2日签订购房合同。当时除缴纳首付款外,还缴纳了契税、维修基金、测绘费、办证费、天然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等6项费用。
  “签合同的时候就让把这些钱交了,合同上也有这块内容。”程先生说,起初自己不懂,就按要求交了上述费用,不久他听在另一小区买房的亲友说,天然气初装费等4项费用已经不收了。
  根据程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三项为’代收费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本市区相关之规定进行代收”,除契税和维修基金外,还包括测绘费179元、办证费130元、天然气初装费1988元、有线电视初装费550元。
  同小区另一业主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他在日也交了这些费用,除测绘费因面积不同金额不同外,办证费、天然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都与程先生相同。
  “2013年时,市住建和物价两个部门曾发过通知,明确不准再收这些费用了。”程先生说,为此他也多次到售楼部要求退费,但至今未果。
  售楼部:
  小区是《通知》执行前项目
  华商报记者在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找到了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由渭南市住建局和物价局于日联合发布。
  其中明确:“施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自日起,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除应缴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以外,不再缴纳其它任何费用。原来实行的由购房者缴纳并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代收的水、电、气一户一表安装费、有线电视初装材料费、房产证工本费、房屋测绘费等各项费用一并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
  该《通知》还规定:“凡在日前购售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仍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日以后,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将各项代收费和房款之外的合理费用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向当地价格部门申请备案其销售价格,并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海兴城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也出示了这份通知,并表示,他们认为文件指的是日以后的新建商品住房才不收代收费。而该小区1、2、3、4号楼都是在2012年立项并建设的,属于《通知》施行前的商品住房,所以还得缴纳这些代收费。
  市住建局:
  要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对此,渭南市住建局房产科一名负责人表示,此前也有市民反映此事。文件划定了时间界限,但是核心还是要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作为企业,不可能赔钱去做这些事。既然合同上有约定,应该遵守合同。”该负责人说,“如果业主对此有不同意见,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在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房产企业还代收这些费用是否违反《通知》相关要求,该负责人说:“文件本身没问题,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个性问题,不能形而上学、非此即彼地看待。”
  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还举例说,同一楼层两户邻居,一个在《通知》前签订合同,一个在之后,购房价格都一样,如果给后签订合同的业主退还这些费用,之前签合同的业主肯定不同意。她还说:“也不是说这个《通知》的执行力度不够,很多事情要结合实际情况看待。”
  华商报记者查询到,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其中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这个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允许另行收取这些费用。后来发现有些地方没执行,我们和省物价局随后还联合发文,再次进行了强调。”
中国的家庭已经开始变了。传统的家庭是父系的,是大家庭,就是我们讲的extendedfamily,是男主外女主内,男性赚钱养家,女性结婚后搬到男方的家庭。而且,所有的人都会结婚,早婚多子。然而,这样的家庭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每个世界冠军都说自己训练很辛苦,但这其实本来就是该做的事情,老跟别人说苦有什么用,哪个人不苦?另外,‘苦’这事没法借鉴,就算知道别人是怎么苦过来的,当自己遇到同样的事情,还得再苦一遍。
并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是阿拉伯人,也不是所有的阿拉伯人都是穆斯林——这不是绕口令,而是你需要知道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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