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富金桥骗局高息达18%吸引老人存钱,介绍费也很高,监管部门查查吧

删除历史记录
 ----
相关平台红包
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诈骗》 精选一  中金社日消息,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近年来,犯罪分子往往打着养生保健的旗号巧立名目,以试吃海参等热门项目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诱使广大群众参与融资活动。  2017年新年刚过,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20余名群众的报案:山东某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某伙同侯某宣称公司推出了免费吃海参的业务,二人在张店区美食街租赁办公室设立宣传点并以召开推介会、免费参观考察的方式宣传该业务吸引大量群众上当受骗。通过对受害群众的询问,民警了解到参与免费吃海参活动必须先交纳会费,注册成为该公司的会员,注册成功后可分别选择上交2600元、7800元和13000元进行参与,根据交纳会费的多少分别领取1盒、3盒或5盒的试吃海参,所交纳的会员费按3-6个月期分别返还3000元、10000元和18000元。底在无法支付回报后,该于某、侯某逃匿,造成集资人员大量钱款损失。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加大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宣传和打击力度,社会公众对该类犯罪有了一定的警惕之心,但是一些新型的、不为社会公众所熟悉的集资方式不断涌现,呈现出高智能性、高隐蔽性、高复杂性等新特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发案地点一般集中在城区或者城乡结合地的社区。犯罪分子为了获取受害人的信任,还会在城区繁华地段租赁写字间或办公室进行办公。选择的目标是一些赚钱心切,急于群众,此案件中以无业的年轻人居多,这些年轻人手中都存有一定的积蓄,在无业的情况下更加赚钱心切。  张店警方提示: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维权难等特性,非法集资行为人往往会许诺高额回报或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受害人,千方百计获取受害人的资金。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所以,为保证安全,应当选择正当的投资渠道,慎重对待,不要被高息红利或回报所引诱,要综合分析融资人的经营实力及利润空间,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投资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因贪小而失大,造成血本无归。  以上信息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企鹅号:
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年化收益10%)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news/259037.html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精选二平台维权本文共2712字,预计阅读时间54秒最近一个个的P2P平台出事,估计很多人维权都忙坏了。我发现很多网友从未设想过平台会出事,平台爆后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好,无头苍蝇般到处加各种维权QQ群却无济于事。对于维权,不免涉及到法律,但因缺乏法律知识,以讹传讹甚多。我大学期间辅修了一个法学学位,对法律略有了解,同时咨询了一些从事法律实务的朋友,针对P2P维权的几个焦点法律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上一点小忙。问题一:平台、跑路应该属于什么性质?首先要说明,如果平台的是真实的,做的是纯中介活动,那么标的逾期,平台并无刑事责任,报案没有多大作用,只能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但是出现逾期、跑路的平台99%是发或平台,这些平台属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侦查。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标的融资,就属于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吸收资金使用,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重得多,但最终定什么罪,并不以报案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警方调查事实为依据。报案的时候,你直接说被诈骗了就行,是非吸还是集资诈骗,警方会调查分辨,你不用纠结。问题二:报案投资的钱会被没收充公?许多人纠结于报案还是不报案,是因为听说报案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会被没收上缴国库,拿不回来了。这其实是误解。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比如某平台集资了500万,买了一套500万的房,一年后以700万卖掉,上涨的这200万就属于非法收益,国家予以没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指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此外,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可见,受害人的本金获得返还是有理有据的。其实,很多投资者投资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属于非法集资,把受害人的钱充公于法于情都讲不过去,还会引起大量的信访事件,国家不会傻到要这点钱,大家可以放心。问题三:只能去平台注册地报案吗?P2P投资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投资者的分散性,广泛分布与全国各地,如果一定要到平台注册地报案,既不方便也不经济,这也是许多平台跑路后受害人没有报案的重要原因。有些网友反映到当地报案警方不受理,被要求去平台注册地报案,这实在是推诿扯皮。P2P平台跑路属于网络犯罪,针对网络犯罪这一特殊形式,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的管辖受理作了明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涉及多个环节的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根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可以由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警方立案侦查。实际中,公安高层会指定某地公安机关具体负责侦查,但其他地方公安机关有协查的义务,受理你的诉求,记录你的案情是不能推脱的。如果当地警方真的不理你,你就把这个文件全文打出来和他理论,不行就向其上级或纪委监察部门投诉。问题四:案件侦破后,不报案的投资者能获得退赔吗?有人说,警方侦破案件后,会将犯罪分子诈骗的资金退还给报案人,不报案的不退。这种说法,我未找到法律依据。不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要退还集资参与人,参与人当然包括了未报案的受害者。我查阅了一些以往的案例,未报案的受害人也是获得了退赔的。如2015年审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平台实际注册会员2685人,案发时未收回资金1685人,铜陵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责令三被告退赔1682名受害人损失(为什么不是1685人?)。此案不可能1685名未回款的受害人都报了案,所以法院是以所有受害人为基准退赔。又如2014年重庆市公安局江北经济侦查支队侦破的重庆鼎启丰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警方根据账目、合同与取得联系,70多名受害人获得了退赔。之所以有不报案没有退赔的说法,估计是原始账册及联系方式被犯罪分子毁灭了,无法联系到受害人。如铜都贷确定投资人1685人,但退赔人数是1682人,估计是有3个人联系不到。建议受害者还是尽量去报案,一方面不报案金额太小警方不重视甚至不够立案标准,放纵了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万一警方偷懒不想打几万个电话联系被害人,以报案人数为准退赔了事,那就吃大亏了。问题五:报案是去经侦还是去派出所?经侦全称“经济犯罪侦查”,与派出所一样同属公安部门,只是内部划分了不同的职权,主要受理较为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但关于经济案件的受理,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凡是经济犯罪案件一律由经侦受理,有的既可以由经侦受理也可以由派出所受理,有的则是特定金额以上由经侦受理,特定金额由派出所受理,如10万元。因此,不同省市不可一概而论,可以打12345市民热线询问具体由哪个部门受理,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经侦大队走一趟了解了解。问题六:受案与立案有什么区别?有人从警方拿领回来一张《受案通知书》,以为警方已经立案侦查了,其实是误解。受案,相当于来访回执,意思是警方证明你来过了,你说的我知道了。立案,是根据你说的或者别的线索,警方认为嫌疑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正式展开侦查。受案了不一定会立案,警方初审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就不会立案。要想警方快速立案,最好报案的时候,同时提供平台的犯罪证据,毕竟P2P属于新兴行业,大部分警察很陌生,搜集犯罪证据有时候还不如一些投资老司机专业呢。
《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精选三金融骗局日趋隐蔽:频举政府旗号 邀领导站台
社会新闻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 09:33
扫一扫 手机阅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微信
if (sub_column_id=="PAGE9moqzeXHoOre7Psm9zbv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2U5CpKudY2TryjVcFiHq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KaxMdptdfRqaedzSi9l7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513JhJBGglaKKi8q3KYv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Q0DKg6lcyoiHksfNOTa8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rnuJ1WknVd9A6kHASd3D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VkCqwr0hhP52TxzNqZ3D161009")
var lmtext = $('#mbxtext').text();
var newlmtext = lmtext.split('(')[0];
$('#mbxtext').html(newlmtext)
if (sub_column_id=="PAGEXl6VN77lCnUk7KOHHhyi161009" || sub_column_id=="PAGEOSyyz6hiw2KcHW4bu5L8161010" || sub_column_id=="PAGENdm9TJRBBfghWL1wKBHf161009" )
$('#mbxtext').html('')
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tsina":" ","tqq":""},"bdText":"","bdMini":"1","bdMiniList":["qzone","tsina","tqq","sqq","weixin","renren","tieba","tqf","kaixin001","mshare"],"bdPic":"","bdStyle":"0","bdSize":""},"share":{}};window._bd_share_main?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0:(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1,window._bd_share_main={version:"2.0",jscfg:{domain:{staticUrl:"http://bdimg./"}}}),!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window._bd_share_main.F=window._bd_share_main.F||function(e,t){function r(e,t){if(e instanceof Array){for(var n=0,r=e.n1?(this.svnMod=n[0],this.name=n[1]):this.name=t}this.svnMod||(this.svnMod=this.path.split("/js/")[0].substr(1)),this.type="js",this.getKey=function(){return this.svnMod+":"+this.name},this._info={}}function o(e,t){var n=t=="css",r=document.createElement(n?"link":"script");return r}function u(t,n,r,i){function c(){c.isCalled||(c.isCalled=!0,clearTimeout(l),r&&r())}var s=o(t,n);s.nodeName==="SCRIPT"?a(s,c):f(s,c);var l=setTimeout(function(){throw new Error("load "+n+" timeout : "+t)},e._loadScriptTimeout||1e4),h=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n=="css"?(s.rel="stylesheet",s.href=t,h.appendChild(s)):(s.type="text/javascript",s.src=t,h.insertBefore(s,h.firstChild))}function a(e,t){e.onload=e.onerror=e.onreadystatechange=function(){if(/loaded|complete|undefined/.test(e.readyState)){e.onload=e.onerror=e.onreadystatechange=if(e.parentNode){e.parentNode.removeChild(e);try{if(e.clearAttributes)e.clearAttributes();else for(var n in e)delete e[n]}catch(r){}}e=undefined,t&&t()}}}function f(e,t){e.attachEvent?e.attachEvent("onload",t):setTimeout(function(){l(e,t)},0)}function l(e,t){if(t&&t.isCalled)var n,r=navigator.userAgent,i=~r.indexOf("AppleWebKit"),s=~r.indexOf("Opera");if(i||s)e.sheet&&(n=!0);else if(e.sheet)try{e.sheet.cssRules&&(n=!0)}catch(o){if(o.name==="SecurityError"||o.name==="NS_ERROR_DOM_SECURITY_ERR")n=!0}setTimeout(function(){n?t&&t():l(e,t)},1)}var n="api";e.each=r,i.currentPath="",i.loadedPaths={},i.loadingPaths={},i.cache={},i.paths={},i.handlers=[],i.moduleFileMap={},i.requiredPaths={},i.lazyLoadPaths={},i.services={},i.isPathsLoaded=function(e){var t=!0;return r(e,function(e){if(!(e in i.loadedPaths))return t=!1}),t},i.require=function(e,t){e.search(":")0)r=r.substr(0,r.lastIndexOf("/")),s--;return r+"/"+t+"/"+t.substr(t.lastIndexOf("/")+1)+".js"}var o,u,a,f,l,c;if(t.search(":")>=0){var h=t.split(":");o=h[0],t=h[1]}else r&&(o=r.split("/")[1]);o=o||n;var p=/\.css(?:\?|$)/i.test(t);p&&e._useConfig&&i.moduleFileMap[o][t]&&(t=i.moduleFileMap[o][t]);var t=l=t,d=i.getBasePath(t);return(a=t.indexOf("/"))!==-1&&(u=t.slice(0,a),f=t.lastIndexOf("/"),l=t.slice(f+1)),u&&u in i.paths&&(t=t.slice(a+1)),c=d+o+"/js/"+t+".js",c},i.get=function(e,t){var n=i.getJsPath(e,t);return i.cache[n]?i.cache[n]:new i(n,e)},i.prototype={load:function(){i.loadingPaths[this.path]=!0;var t=this.svnMod||n,r=window._bd_share_main.jscfg.domain.staticUrl+"static/"+t+"/",o=this,u=/\.css(?:\?|$)/i.test(this.name);this.type=u?"c_ss":"js";if (this.name=='weixin_popup.css'){this.type='css';}if (this.name=='share_style0_16.css'){this.type='css';this.name='share_style0_24.css';}var a="/"+this.type+"/"+i.moduleFileMap[t][this.name];e._useConfig&&i.moduleFileMap[t][this.name]?r+=this.type+"/"+i.moduleFileMap[t][this.name]:r+=this.type+"/"+this.name+(u?"":".js");if(e._firstScreenCSS.indexOf(this.name)>0||e._useConfig&&a==e._firstScreenJS)o._loaded=!0,o.ready();else{var f=(new Date).getTime();s.create({src:r,type:this.type,loaded:function(){o._info.loadedTime=(new Date).getTime()-f,o.type=="css"&&(o._loaded=!0,o.ready())}})}},lazyLoad:function(){var e=this.if(i.lazyLoadPaths[this.getKey()])this.define(),delete i.lazyLoadPaths[this.getKey()];else{if(this.exist())i.requiredPaths[this.getKey()]=!0,this.load()}},ready:function(e,t){var n=t?this._requiredStack:this._readySif(e)this._loaded?e():n.push(e);else{i.loadedPaths[this.path]=!0,delete i.loadingPaths[this.path],this._loaded=!0,i.currentPath=this.if(this._readyStack&&this._readyStack.length>0){this._inited=!0;var s,o=this.svnMthis.fn&&(s=this.fn.call(null,function(e){return i.require(e,o)},this.exports,new h(this.name,o)))&&(this.exports=s),r(this._readyStack,function(e){e()}),delete this._readyStack}this._requiredStack&&this._requiredStack.length>0&&(r(this._requiredStack,function(e){e()}),delete this._requiredStack)}},define:function(){var e=this,t=this.deps,n=this.path,s=[];t||(t=this.getDependents()),t.length?(r(t,function(t){s.push(i.getJsPath(t,e.path))}),r(t,function(t){var n=i.get(t,e.path);n.ready(function(){i.isPathsLoaded(s)&&e.ready()},!0),n.lazyLoad()})):this.ready()},exist:function(){var e=this.return e in i.loadedPaths||e in i.loadingPaths},getDependents:function(){var e=this,t=this.fn.toString(),n=t.match(/function\s*\(([^,]*),/i),i=new RegExp("[^.]\\b"+n[1]+"\\(\\s*('|\")([^()\"']*)('|\")\\s*\\)","g"),s=t.match(i),o=[];return s&&r(s,function(e,t){o[t]=e.substr(n[1].length+3).slice(0,-2)}),o}};var s={create:function(e){var t=e.if(t in this._paths)this._paths[t]=!0,r(this._rules,function(e){t=e.call(null,t)}),u(t,e.type,e.loaded)},_paths:{},_rules:[],addPathRule:function(e){this._rules.push(e)}};e.version="1.0",e.use=function(e,t){typeof e=="string"&&(e=[e]);var n=[],s=[];r(e,function(e,t){s[t]=!1}),r(e,function(e,o){var u=i.get(e),a=u._u.ready(function(){var e=u.exports||{};e._INFO=u._info,e._INFO&&(e._INFO.isNew=!a),n[o]=e,s[o]=!0;var i=!0;r(s,function(e){if(e===!1)return i=!1}),t&&i&&t.apply(null,n)}),u.lazyLoad()})},e.module=function(e,t,n){var r=i.get(e);r.fn=t,r.deps=n,i.requiredPaths[r.getKey()]?r.define():i.lazyLoadPaths[r.getKey()]=!0},e.pathRule=function(e){s.addPathRule(e)},e._addPath=function(e,t){t.slice(-1)!=="/"&&(t+="/");if(e in i.paths)throw new Error(e+" has already in Module.paths");i.paths[e]=t};var c=n;e._setMod=function(e){c=e||n},e._fileMap=function(t,n){if(typeof t=="object")r(t,function(t,n){e._fileMap(n,t)});else{var s=c;typeof n=="string"&&(n=[n]),t=t.indexOf("js/")==1?t.substr(4):t,t=t.indexOf("css/")==1?t.substr(5):t;var o=i.moduleFileMap[s];o||(o={}),r(n,function(e){o[e]||(o[e]=t)}),i.moduleFileMap[s]=o}},e._eventMap={},e.call=function(t,n,r){var i=[];for(var s=2,o=arguments.s<o;s++)i.push(arguments[s]);e.use(t,function(e){var t=n.split(".");for(var r=0,s=t.r=0;r--)t[r]=this.svnMod+":"+t[r];e.use(t,n)}},e._Context=h,e.addLog=function(t,n){e.use("lib/log",function(e){e.defaultLog(t,n)})},e.fire=function(t,n,r){e.use("lib/mod_evt",function(e){e.fire(t,n,r)})},e._defService=function(e,t){if(e){var n=i.services[e];n=n||{},r(t,function(e,t){n[t]=e}),i.services[e]=n}},e.getService=function(t,n,r){var s=i.services[t];if(!s)throw new Error(t+" mod didn't define any services");var o=s[n];if(!o)throw new Error(t+" mod didn't provide service "+n);e.use(t+":"+o,r)},e}({})),!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window._bd_share_main.F.module("base/min_tangram",function(e,t){var n={};n.each=function(e,t,n){var r,i,s,o=e.if("function"==typeof t)for(s=0;s<o;s++){i=e[s],r=t.call(n||e,s,i);if(r===!1)break}return e};var r=function(e,t){for(var n in t)t.hasOwnProperty(n)&&(e[n]=t[n]);return e};n.extend=function(){var e=arguments[0];for(var t=1,n=arguments.t0?t.each(e[o],function(s,u){e[o][s]=t.extend({},r[o],n,u,i[o])}):e[o]=t.extend({},r[o],n,e[o],i[o]))}),e}var t=e.T;_bd_share_main.init=function(e){e=e||window._bd_share_config||{share:{}};if(e){var t=i(e);t.like&&r(["share/like_api","view/like_view"],t.like),t.share&&r(["share/share_api","view/share_view"],t.share),t.slide&&r(["share/slide_api","view/slide_view"],t.slide),t.selectShare&&r(["share/select_api","view/select_view"],t.selectShare),t.image&&r(["share/image_api","view/image_view"],t.image)}},window._bd_share_main._LogPoolV2=[],window._bd_share_main.n1=(new Date).getTime(),t.domready(function(){window._bd_share_main.n2=(new Date).getTime()+1e3,_bd_share_main.init(),setTimeout(function(){window._bd_share_main.F.use("trans/logger",function(e){e.nsClick(),e.back(),e.duration()})},3e3)})}),!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window._bd_share_main.F.module("component/comm_tools",function(e,t){var n=function(){var e=window.location||document.location||{};return e.href||""},r=function(e,t){var n=e.length,r="";for(var i=1;i<=t;i++){var s=Math.floor(n*Math.random());r+=e.charAt(s)}return r},i=function(){var e=(+(new Date)).toString(36),t=r("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3);return e+t};t.getLinkId=i,t.getPageUrl=n}),!window._bd_share_is_recently_loaded&&window._bd_share_main.F.module("trans/trans",function(e,t){var n=e("component/comm_tools"),r=e("conf/const").URLS,i=function(){window._bd_share_main.F.use("base/tangram",function(e){var t=e.T;t.cookie.get("bdshare_firstime")==null&&t.cookie.set("bdshare_firstime",new Date*1,{path:"/",expires:(new Date).setFullYear(2022)-new Date})})},s=function(e){var t=e.bdUrl||n.getPageUrl();return t=t.replace(/\'/g,"%27").replace(/\"/g,"%22"),t},o=function(e){var t=(new Date).getTime()+3e3,r={click:1,url:s(e),uid:e.bdUid||"0",to:e.__cmd,type:"text",pic:e.bdPic||"",title:(e.bdText||document.title).substr(0,300),key:(e.bdSnsKey||{})[e.__cmd]||"",desc:e.bdDesc||"",comment:e.bdComment||"",relateUid:e.bdWbuid||"",searchPic:e.bdSearchPic||0,sign:e.bdSign||"on",l:window._bd_share_main.n1.toString(32)+window._bd_share_main.n2.toString(32)+t.toString(32),linkid:n.getLinkId(),firstime:a("bdshare_firstime")||""};switch(e.__cmd){case"copy":l(r);case"print":c();case"bdxc":h();case"bdysc":p(r);case"weixin":d(r);default:u(e,r)}window._bd_share_main.F.use("trans/logger",function(t){t.commit(e,r)})},u=function(e,t){var n=r.jumpUe.__cmd=="mshare"?n=r.mshareUrl:e.__cmd=="mail"&&(n=r.emailUrl);var i=n+"?"+f(t);window.open(i)},a=function(e){if(e){var t=new RegExp("(^| )"+e+"=([^;]*)(;|$)"),n=t.exec(document.cookie);if(n)return decodeURIComponent(n[2]||null)}},f=function(e){var t=[];for(var n in e)t.push(encodeURIComponent(n)+"="+encodeURIComponent(e[n]));return t.join("&").replace(/%20/g,"+")},l=function(e){window._bd_share_main.F.use("base/tangram",function(t){var r=t.T;r.browser.ie?(window.clipboardData.setData("text",document.title+" "+(e.bdUrl||n.getPageUrl())),alert("\u\u548c\u94fe\u63a5\u590d\u\u529f\uff0c\u60a8\u53ef\u4ee5\u63a8\uQQ/MSN\u4e0a\ud\u53cb\u4e86\uff01")):window.prompt("\u60a8\u4f7f\u\u662f\u975eIE\u\u6d4f\u89c8\u5668\uff0c\u8bf7\ub Ctrl+C \u590d\u\u\u526a\u8d34\u677f",document.title+" "+(e.bdUrl||n.getPageUrl()))})},c=function(){window.print()},h=function(){window._bd_share_main.F.use("trans/trans_bdxc",function(e){e&&e.run()})},p=function(e){window._bd_share_main.F.use("trans/trans_bdysc",function(t){t&&t.run(e)})},d=function(e){window._bd_share_main.F.use("trans/trans_weixin",function(t){t&&t.run(e)})},v=function(e){o(e)};t.run=v,i()});
var tit = "金融骗局“生活化”更具诱惑力欺骗性";
if(tit==""||tit==null){
jQuery(".o-tit").css("display","none");
jQuery(".o-tit strong").after(tit);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东、山东、湖北、重庆等地调研发现,当前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出“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复合型新特点。部分不法分子以网上搭平台、网下开门店的形式,虚实交织地渗透到老百姓吃饭、购物、等日常生活中,设置金融骗局,并以传销洗脑聚拢人气,增强“客户”黏性,具有更强的欺骗性、更大的诱惑力。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民间金融活动打着“互联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国家重点工程”“扩大地方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旗号,损害了政府声誉形象。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打击,纵向规范指引,从立法层面彻底整治涉众型金融犯罪。  新骗局渗透日常消费  “3000元油卡任性购,现仅需2000元”“先定一个小目标,挣他一台玛莎拉蒂不是不可能,在人人公益平台不会不可能”……这些打了鸡血的文字乍一看是购物广告,实际上却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骗局。  2016年8月成立的“人人公益”全返平台,号称占领衣食住行、教育、医疗、旅游、娱乐等各大消费领域,四处鼓吹“消费即公益”“买东西不花钱”。但在今年3月底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专项行动中,该平台的组织者深圳人人优益公司18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一举抓获,其中13人已批准逮捕。  据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郭丽君介绍,至案发时,“人人公益”全返平台已发展商户5267户,消费者48505人,涉及全国26个省份,累计流入平台资金高达10多亿元。  近年来,在日常消费中蛊惑人心的涉众型金融犯罪越来越多。2015年底,对外宣称电子商务、生鲜界“阿里巴巴”的“水果营行”宣告倒闭,300多个门店几乎同时关停,并在多地引发顾客哄抢、维权。如今,消费全返平台又以迅猛之势在全国蔓延。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所谓的消费全返平台,不过是“以新养旧”的“庞氏骗局”。郭丽君告诉记者,“人人公益”案中,实际上并没有消费者真实消费。很多投资人就是冲着“消费返现”的好处去投资,拿新会员的钱返还给老会员,只要新会员源源不断,骗局就不会终结。然而,当中设立了不同层级的、代理人,并能从营业额中抽取提成,巨大的二次分配很快便造成投资人资金链断裂。  于监管层面而言,打击此类犯罪最大的难度在于界限模糊。“与‘人人公益’相似的还有‘云联惠’。这个消费全返平台的体量非常大,已经累积到一定程度,并且开始向真实消费、实体经济发展,警方侦查取证时很难区分哪些是真实消费哪些是虚假消费。”郭丽君说。  “虚实结合”更具诱惑力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网络、虚拟货币等“”方向发展,也有不少虚实结合,并与传销活动相互交织,欺骗性更强、诱惑力更大。  据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徐爱东介绍,从近几年侦办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既有直接高息揽存也有间接产品销售,既有实业发展也有虚拟投资。如湖北麻城就发生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湖北蓝翔置业发展麻城有限公司在开发蓝翔万象城过程中,通过公司成员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形式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亿余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付本金及利息。上海宜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通过网络吸引投资人进行虚拟投资,导致投资血本无归。  目前比较活跃的新型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包括投资理财超范围经营、机构非法吸收公共资金、藏品类吸储、以销售国外基金或原始股诈骗等近20种。  非法集资主体多集中在、、、P2P网络借贷机构、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的机构多以投资理财、金、等为名义,设计复杂的交易主体及产品结构,承诺无风险、高收益,虚构或的,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山东警方侦查发现,一家名为“禹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机构,自2014年至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余户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对外发放短期贷款,造成1500余万元资金无法追回。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与传销紧密结合的特点显著。传销洗脑聚拢人气,增强了客户黏性,更具有欺骗性、诱惑力。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16年侦破了“AC”案,犯罪嫌疑人利用“AC复利系统”网站,通过口口相传的传统线下形式和QQ群、微信群等网络线上渠道,对外进行,引诱群众购买“AC金币”(虚拟货币)。该案发展会员约2.5万人,人员层级46层,涉案资金达人民币1亿多元,会员分布湖北武汉、恩施、黄冈以及四川等多个省市。  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大队大队长刘民说,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传销获利更快的便利,给已经注册账号的下线派送邀请码,要求下线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博、QQ群发布信息,同时发布自己的邀请码,拉拢新会员。新会员注册时要填写邀请码,犯罪分子根据下线邀请的新会员数量,提升下线的等级,并以此为标准向下线返利。当这些行为与结合在一起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此类复合型涉众型金融犯罪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据山东省潍坊市金融办金融稳定科科长范金来介绍,由于现在警方对城区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城区获得的金融支持也比农村多,一些电子商务机构开始转移阵地到农村地区,向老年群体渗透。不同类型的民间金融形式互动交织在一起,让本就隐蔽性较强的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变得更加复杂,让群众难以辨别。  重庆市公安部门调查显示,农村地区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的矛盾较为突出,农业开发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开始冒头。涉案领域向文化教育、、、环保科技等领域扩散,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幌子的集资案件有所抬头。同时,融资渠道由银行柜台向平台、POS刷卡转移,对外支付以网上银行操作为主,手段方式日趋隐蔽。  频举“政府”“创新”旗号  山东德州、潍坊、湖北黄冈等地警方介绍,一些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往往打着“互联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国家重点工程”“扩大地方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旗号,损害了政府声誉形象。  刘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年来各地警方不断打击非法民间金融活动,但依然跟不上他们“创新”的步伐。“往往一种形式刚刚暴露出问题被发现,立刻又改头换面演化成为另外一种形式,变得更加隐蔽。”  2016年2月,涉及16省市、集资诈骗金额达99.5亿元、受害人数达23万余人次的广东“邦家”集资诈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记者采访发现,不法分子打着“创新”旗号,把诸多受害人骗得倾家荡产,又邀请不少领导干部参与宣讲活动,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邦家”案受害人来自全国各地。多名受害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们之所以会上当,既因为觉得很“新潮”、能赚钱,更因为邦家公司宣传排场大,邀请了不少领导干部到场。  一位受害人气愤地说:“所谓的总部、物流公司,到现在荒草一片,一砖一瓦都没有,展览的东西都是租来的,有的领导被请来参加活动,以为是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反倒成了他们的‘儿’。”江苏南通受害人徐女士说,部分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不料竟成了骗子“帮凶”,使无辜群众上当受骗。  汉口银行行长朱永彤认为,非法集资企业集资方式隐蔽、迷惑性强、交易主体及法律关系复杂,善于包装,通常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向社会公众树立和宣传其“正面”形象;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一般在集资初期,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因涉及法律主体较多、格式合同专业性强,投资者维权难度较大。  防止“假金融”伤了“真创新”  业内人士呼吁,“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涉及的面广人多,经济损失不易追还,还容易出现投资人“抱团维权”。有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打击、纵向规范指引,从立法层面彻底整治涉众型金融犯罪。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建议,公安、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打击机制,在鼓励创新之余加强金融监管,严防集资诈骗风险,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关口前置,提高准入门槛。基层干部认为,非法集资如滚雪球,早期介入几乎不需要行政成本,越是介入晚,其涉众处理成本越高,建议加大打击非法集资跨部门协调力度,对广义类金融企业执行事前审批。  专门从事金融创新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近期,涉众型金融犯罪多发暴露了行业的弊端。由于行业准入没有门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大搞非法活动。应尽快推动证券法的修订,明确界定哪些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通过登记备案、等前置措施,制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否则势必导致“”,伤害政府公信力,使群众对互联网创新失去信心。  重庆银监局法规处处长何秋云建议,涉及资金业务的上下游企业,哪怕是广义的,还是应当事前审批,涉众以后处理成本很高。具体而言,对高管、资本金等应严加管理,不能在这些灰色地带让高杠杆无人约束,同时赋予银监部门从事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权。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明建议,监管部门要对新现象、新事物进行法律,防止盲目跟风,损害政府公信力。重庆市工商局建议,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投融资咨询类公司的注册、经营、宣传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  二是横向联合打击,纵向规范指引。山东一名金融干部认为,目前监督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部分不法分子偷换概念,超范围经营,但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比较难以发现,不能形成部门协同监管的合力。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倪贵武认为,司法行政部门目前都在打散拳,联合惩戒不力,联席会议也缺乏强有力的手段,“一年开一两次会,没有强硬的措施,解决不了关键问题。许多大案,实际上政府部门可以事先预知、事先防范的,工商、税务、商务、质检部门都可以知道其生产状况,对有风险的企业应提前向社会预警。同时,金融部门提前监测其大笔资金进入的异常状况,可以及时发现。”  杨东建议,横向上要充实监管力量,金融办与工商、公安、经信等部门联合监管,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机制,打击“互联网+传销”的涉众型金融犯罪;纵向上要建立互联网金融创新数据库体系,数据开放共享,及时引导行业协会、民间智库正确发声,让群众了解什么是真正的金融创新。  基层干部建议,理顺有关部门职责,从国家层面,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的职能和责权,在现有的分头分责管理的同时,形成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的机制。  三是立法整治多层级传销,防止涉众金融风险加剧。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夏洪海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传销层级达到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国内不法分子规避法律,每个人发展到29人就停止了,总人数仍然很大,但警方受制于法律规定想打打不动。”他建议,从立法层面加大打击力度,可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只要发展一人即可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精选四观点10月16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最高检举行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10月16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最高检举行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王松苗称,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会同法院从快审判,确保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的办理,及时收集梳理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王松苗在介绍下一步工作时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依法加大惩治计算机犯罪力度,努力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常态化。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针对性。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决惩治各类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赌博、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针对网络诈骗表示:预防网络诈骗,要注重发挥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老人、孩子等往往是易受骗群体,广大网民要注意关注媒体和司法机关宣传的网络诈骗案例,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趋势,帮助家人增强防骗意识,“升级”防骗技能。网络诈骗多是因被骗者轻信或贪图便宜造成的,天上掉下的“馅饼”很可能就是“陷阱”,不要轻信“中大奖”、“低价购物”等诱惑性信息,需要先汇款的中奖均为陷阱,不要贪便宜盲目汇款。进行网络交易前,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尽可能全面了解,网上流行的低价竟拍中暗藏着更多的欺诈可能性,要保持警惕,如果确定自己在网络交易中被骗,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出具保存的证据。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已经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置进度,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就在上个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下是发布会实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各位记者朋友久违了,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惩治网络犯罪,维护信息安全”。这个主题可以说与大家息息相关。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是信息化的追随者,因而也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即便你不关心信息,但信息都随时随地关心你,另一方面,通过我们的媒体传播提醒社会公众强化防范意识,自觉有效保护人们财产安全,也是媒体铁肩担道义的职业责任。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情况;二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万春主任、侦查监督厅韩晓峰副厅长、公诉厅张相军副厅长。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松苗。下面,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其中,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每年全国期间,都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一、检察机关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一)突出惩治重点,依法办理案件一是突出惩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面对日趋严峻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形势,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指派业务骨干加强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手机恶意程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重点案件。特别是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派员赴当地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完善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保证了案件顺利办理。二是针对新型犯罪,开展专项行动。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共同开展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重点打击利用黑客技术入侵政府、军事、科研院所等重要领域网络,窃取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的犯罪。对利用境外网络资源对境内网络设施开展攻击破坏、入侵活动,买卖木马病毒网络程序等黑客犯罪工具,实施网络控制、盗窃、诈骗的犯罪严惩不贷。三是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会同法院从快审判,确保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e租宝”“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的办理,及时收集梳理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二)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提高惩防计算机网络犯罪专业化水平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专门成立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承办和指导办理涉及网络安全犯罪案件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等案件。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有的设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办案机构,有的单独设置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如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5个计算机网络犯罪办案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科技犯罪检察部,专司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三)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新型计算机网络犯罪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适用等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下指导,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法律适用难题。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颁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关联犯罪的定罪量刑、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和主观故意的认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涉案财物的处理、调查取证和证据认定等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标准,统一了司法尺度。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认定标准。201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为各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提供指导。(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惩防合力在内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加强联系,强化捕诉衔接,形成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合力。在外部,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落实案情通报、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准确掌握本地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和态势,开展类案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避免因沟通不畅、意见分歧影响打击力度和成效。各地检察机关在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中,还针对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和定性等普遍性问题,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沟通,统一认识。探索完善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试行专家辅助办案机制,组建由网络技术人员、司法会计、互联网企业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同时,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例如,加强与电信服务商联系,通过办案督促监管部门严格监督落实电信网络金融服务实名制。加强与网络服务商的协作,督促电信网络金融等数据掌握者积极履行责任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公民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意识。从几类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适用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刑法第285至287条7个涉及计算机犯罪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27件1568人,其中,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人,其中月提起公诉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案形势和典型特征从检察机关查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以下发案特点和趋势:(一)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相比传统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主体一般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钻社会监管空子的能力较强。(二)犯罪形式日趋隐蔽。网络空间具有高度的虚拟性,这为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提供了便捷;此外,计算机网络犯罪作案时间的瞬时性、空间的不确定性、行为与后果的可分离性也决定了该类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三)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多变。与传统犯罪相比,计算机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复杂,既有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也有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传统犯罪。前者包括利用网络侵入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信息、修改密码、黑客攻击银行账户等;后者如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计算机网络犯罪类型不断变化,犯罪手段迅速翻新。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制假贩假等高发多发;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网络敲诈勒索、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制毒贩毒持续上升。(四)犯罪活动日趋组织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也使犯罪的组织策划更为便利。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出现组织化、集团化现象,特别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信息互相交流犯罪方法和手段,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严密的犯罪群体。(五)犯罪后果日趋严重。由于网络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社会各行各业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加,网络传播信息覆盖面广、速度快,导致计算机网络犯罪性质日益恶劣,损失日益严重,影响范围日益广泛,影响后果日益显著。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同时,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可以说,我们当前面临的现实安全威胁很大程度上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已远远超过传统安全,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依法加大惩治计算机犯罪力度,努力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常态化。一是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针对性。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决惩治各类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赌博、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二是研究制定证据指引,提高办案指导和法律适用的实效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性、定罪标准、共同犯罪、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特别是电子证据的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和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层次研究。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制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并积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办案能手,全面提升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提高防控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意识,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与金融、电信以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产业链打击力度。结合执法司法机关办理的各类网络案件,分析网络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的建议,促进提高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国际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努力与各国检察机关一起协商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冲突等问题,在抓捕、引渡、遣返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和调取、移交证据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情报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各国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过交流访问、联合举办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国际社会形成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合力。同时,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我通报的情况就这些。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6个指导性案例具体材料,我们已经印发给大家了。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把握,现在请万春主任为我们作一下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为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着手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制发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开展相关工作。10月1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第七十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今天向社会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这批指导性案例,一是规范和指导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法律。计算机网络犯罪属于新类型犯罪,犯罪手法比较新颖。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提炼司法实践中可行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利于指导检察人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准确打击此类新型犯罪。二是推进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随着“互联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得到迅速发展。现实生活中,网约车、网约餐饮服务等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犯罪的现象明显增多,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带来较大危害。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明确加大对侵害互联网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能够促使检察机关更好地为“互联网+”经济保驾护航。三是对广大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已有7.31亿网民,其中青少年网民接近3亿。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凸显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网民树立网络法治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实现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重要方式。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件案件。它们具体是:(一)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丙龙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导致某知名网站不能正常运行,访问量锐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李丙龙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结合量刑情节,判处李丙龙有期徒刑五年。该案的起诉和判决,明确了修改域名解析服务器指向,强制用户偏离目标网站或网页进入指定网站或网页,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域名劫持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骏杰购买发表中差评的某购物网站买家信息,冒用买家身份,骗取客服审核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登录该购物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买家中差评,获利9万余元。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的起诉和判决,明确了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三)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曾兴亮、王玉生通过修改密码,远程锁定被害人的苹果手机,并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曾兴亮、王玉生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明确了智能手机终端应当认定为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锁定智能手机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可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行为人采用非法手段锁定手机后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在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的情况下,其目的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作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以重罪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四)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被告人卫梦龙伙同被告人龚旭、薛东东,合谋利用龚旭掌握的登录某大型网络公司内部管理开发平台的账号、密码、Token令牌(计算机身份认证令牌)等,违反规定多次在异地登录该大型网络公司内部管理开发系统,查询、下载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的电子数据并出售牟利。此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卫梦龙、龚旭、薛东东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卫梦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龚旭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薛东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该案明确了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后下载其储存的数据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五)张四毛盗窃案。被告人张四毛盗窃被害人陈某拥有的域名后,出售牟利12.5万元,此案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四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案指导意义在于明确了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盗窃网络域名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六)董亮等四人诈骗案。某网约车平台注册登记司机董亮、谈申贤、高炯、宋瑞华,分别用购买、租赁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号注册网约车乘客端,预存较少打车费,发起较短距离用车需求后,又故意变更目的地延长乘车距离,致使应付车费大幅提高,以此骗取网约车公司垫付车费和订单补贴。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董亮、谈申贤、高炯、宋瑞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董亮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谈申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高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宋瑞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当前,网络约车、网络订餐等互联网经济新形态蓬勃发展,该案明确了以牟利为目的,采用自我交易方式,虚构提供服务事实,骗取互联网公司垫付费用及订单补贴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办理案件,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作为释法说理根据”。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类似案件时要参照适用。王松苗:谢谢万主任。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法制日报记者:请结合第九批指导性案例谈谈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包括哪些类型?万春:计算机网络犯罪按照侵犯客体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侵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犯罪,即破坏信息安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新型犯罪。主要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前者指未经用户授权或超越合法使用权限,利用计算机终端,突破或者绕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卫屏障,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卫梦龙等实施的超出被害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某大型网络公司数据信息,就是这种犯罪的表现形式。后者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同一条款,属于选择性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程序和服务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数据损失的行为。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丙龙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就是典型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此外,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还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共七个罪名。另一类是以传统的人身、财产等权利为侵害客体的计算机犯罪,即利用网络或信息技术实施的传统犯罪。这些犯罪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出现以前就已存在,刑法中也有相应的罪名,但当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出现后,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便利,实施了更加隐蔽、快速,危险性和危害后果更大的犯罪活动。例如,利用计算机或网络实施盗窃犯罪。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张四毛盗窃案,盗窃网络域名本质上也是一种盗窃犯罪,只是犯罪对象具有特殊性。网络诈骗也是实践中高发的犯罪,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本质上还是一种诈骗行为,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董亮等四人诈骗案,就是利用网络手段实施骗取网络公司垫付车费和补贴的行为,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对这类犯罪,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应当以相应的传统罪名进行定罪处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具有哪些特点?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主题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几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向社会进行以案释法,彰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态势的鲜明态度,推动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力度不断增强。该批指导性案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鲜明特征。一是聚焦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常见多发亟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逐渐成为常见多发犯罪形态。一些犯罪如何定性亟需统一认识。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过程中,我们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选取了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常见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几类犯罪,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发布。如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有关删改网络购物评价的行为有多发态势。这种行为直接破坏网上公平交易,妨害购物网站数据管理,极易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对这种犯罪,我们选取李骏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指导性案例,明确此类行为在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二是着眼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近年来,针对互联网+经济发展新业态的犯罪不断滋生,成为制约影响新兴企业发展的重大隐患。为体现检察机关对经济发展新业态的保障,我们选取了董亮等四人诈骗案等案例,明确表明检察机关斩断伸向新兴互联网企业黑手的坚决态度。三是注重明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计算机犯罪手法、形态变化极快。为明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精神,我们选取了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明确法律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智能手机操作系统。选取了卫梦龙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明确了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包括超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四是坚持凝聚共识审慎稳妥的原则。计算机网络犯罪中,新问题很多,其中一些问题,实务界和理论界还存在较大争论。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过程中,我们坚持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研究备选案例时,注意收集其他类似案例,对起诉判决情况反复研究,寻求共识。对一些能够获得广泛认可的问题,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明确。对争议较大尚未取得共识的问题,暂不涉及。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张四毛盗窃一案,明确了域名具有财产属性,盗窃域名可构成盗窃罪。但对于游戏币,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目前争议还较大,指导性案例暂时未涉及这一问题。新京报记者:当前检察机关打击查办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难点是什么?如何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与传统的刑事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主体的智能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传播的广域性等突出特点。与这些特点紧密相连,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遇到的难点主要有:一是取证和证明难。网络空间看不见,摸不着,网络犯罪证据多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形态,侦查取证主要依赖技术手段完成;网络犯罪往往带有跨地域、跨领域整息和资源以用于犯罪的特点,非法网站多将物理地址设在国外,完全查清网络犯罪的全部链条存在困难,相应地这也给指控证实犯罪带来很多难题。二是法律适用难。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也不断变换犯罪手段和方法,这给案件处理带来很多困难,其中既有案件管辖等方面的难题,也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定性方面的难题,因此也容易产生认识分歧。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网络犯罪的取证、鉴定、定性等都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检察机关网络技术人才十分缺乏,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更是匮乏,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打击此类犯罪的形势需要。为解决这些难难题,我们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问题,近年来高检院根据计算机网络犯罪特点,总结办理典型案件的成功经验,出台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证据指引,为一线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提供参考;又比如,针对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专门人才,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同时注重利用外脑,办理专业性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时,聘请计算机网络专家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邀请他们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为公诉人出庭提供技术辅助,均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检察日报记者:从办案情况看,近年来电信诈骗呈现怎样的犯罪特点?电信诈骗有哪些危害?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从审查逮捕情况看,近年来的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隐蔽性强。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手机、电话、电视“四网融合”背景下,犯罪分子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通过改号软件伪装电话号码,或通过计算机程序批量发送诈骗短信、语音包和木马程序,借助电子统快速转移赃款,实施远程、点对面、撒网式诈骗,犯罪手段隐蔽,过程不留痕,侦破难度大。二是非接触式犯罪特点明显,跨国跨境作案突出。犯罪分子借助现代通讯工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科技手段,人在境外,专门针对中国人实施诈骗,跨区域犯罪,甚至境内外勾结作案。如“9?28”专案,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建到了印尼、菲律宾、越南、泰国及大陆、台湾6地;提供任意改号、群呼群拨服务的诈骗平台(服务器)设在美国;地下钱庄头目在台湾指挥,犯罪同伙则在大陆福建、广东、江西、湖南、安徽等地取款。三是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运用,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从撒网式、地毯式向量体式、订单式诈骗发展。除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地址等传统静态信息外,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开房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动态信息越来越多被用于犯罪。犯罪分子通过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形成衔接紧密、针对性强的一条龙犯罪模式。如广东佛山戴某某等36人团伙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假冒研究院专家教授的身份,向多地患有肝病、糖尿病等疾病患者推销非具治疗性的器械和药物,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诈骗钱财。四是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犯罪分子结成团伙,精心设计骗局,利用话术针对不特定群众,跨区域乃至跨境大肆实施诈骗活动,涉案金额动辄在数十万乃至上千万元。如“12.29”特大电信诈骗案,台湾诈骗犯罪集团冒充公检法诈骗数额达1.17亿元。有的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是被害人的学费、、治病救命的钱,一旦被骗往往造成致命后果。如山东徐玉玉被骗致死案。从更深层次看,电信网络诈骗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感。随着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蔓延,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银行账户、个人信息、生活隐私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长远来看,这类犯罪削弱社会信任基础,抬高市场交易成本,挑战国家治理能力。人民日报记者:检察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当前还存在哪些困难?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韩晓峰: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依法快捕快诉;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具体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依法从快批捕,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高检院领导高度重视,先后20多次作出批示指示。2016年5月,高检院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打击实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迅速反应、专人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及时批捕,确保了检察环节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高检院与公安部联合召开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剖析调研会,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安部联合召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突出地区重点整治督导会,推动了对突出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重点打击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从境外缉捕遣返数百名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犯罪。三是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加强调研,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形式确保案件质量。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子证据审查难、认定难、适用法律难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高检院与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加强调研,先后会签下发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证据审查、实体认定、关联犯罪打击、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的难题,为专项打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四是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专项行动确定的12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工作进行督导、部署、检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打击电信诈骗存在以下困难。一是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难。犯罪分子运用科技手段的水平在提高,反侦查能力在增强,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认定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案件定性处理困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认识分歧。三是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不动摇。特别是在通过努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的形势下更不能掉以轻心,要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二是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确保侦查取证及时到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实现“快侦查、快提捕、快起诉、快审理”,形成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司法合力。同时,加强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四是注重大数据收集研判,促进专门人才培养。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研判犯罪态势,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应用,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难题。五是完善跨国跨境司法协作。特别是在跨国跨境协助调查取证、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赃款赃物移交、证据转换、司法文书送达、通信与网络证据的转换及证据采信问题等方面细化协作内容,力争形成完善的司法协作模式。经济日报记者: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涉及很多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请问最高检针对网络犯罪法律适用问题,重点开展哪些工作指导司法办案,应对网络犯罪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万春:近年来,最高检高度重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工作。除了此次制发指导性案例外,还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明确相关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加大办案力度,震慑网络犯罪分子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办理侵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犯罪案件,2011年,最高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犯罪及其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适用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关于办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2004年、2010年,最高检先后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2010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播淫秽信息、开设赌场、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此外,最高检会同最高法于2011年制定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于2011年制定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制定的《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7年5月会同最高法制定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煽动分裂国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也作了相应规定。同时,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刑事程序方面,“两高”、公安部于2014年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管辖、初查、跨地域取证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了解决电子数据取证难、认定难问题,“两高”、公安部于2016年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取证和认证规则作出系统规定。通过近年来的司法解释工作,已经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基本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的网络犯罪司法解释体系,为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下一步,最高检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做好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相关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目前正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出台。上海卫视法制天地频道记者:针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性和隐蔽性问题,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深化技术手段的办案中的运用,来提升办案效果?张相军:网络犯罪属于高科技犯罪。针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性和隐蔽性的问题,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盯前沿科技,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推进新兴技术在司法办案特别是在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的应用,以“高科技对抗高科技”,努力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良好效果。前不久,高检院在江苏苏州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曹建明检察长对智慧检务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化智慧检务作出了重大部署。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实现检察工作从科技保障到科技支撑再到科技引领的战略转型。我们在深化技术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设电子证据实验室、电子数据云平台,以电子证据为突破口破解打击犯罪难题。电子证据是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关键证据。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和各地检察机关,相继建立电子证据检验实验室,配置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分布式取证、数据恢复、鉴定分析、密码破解以及网络取证等设备;最高检还构建检察专线网电子数据云平台,实现全国检察机关31家电子数据实验室互联互通,实现远程协同办案,数据资源积累,平台资源共享,有效破解电子证据取证难、审查鉴定难等问题。二是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托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分析海量检察数据,对常见多发和新型疑难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辅助量刑、办案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建立符合计算机网络犯罪特征的数据化证据指引,服务审查判断证据和举证质证,统一证据标准适用和证据审查规范。推动智能辅助办案应用,将法律文书、量刑建议等转化为数据模型或智能平台,实现智能抓取、智能研判、智能生成等,提升办案效率。三是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增强出庭指控犯罪效果。计算机网络犯罪流程复杂、证据量庞大。为更加直观形象地在法庭上展示证据,研发和应用新型多媒体示证系统,探索电子卷宗、证据数据化资源整合共享运用,应用视频图像技术、证据智能梳理、证据归集、网络犯罪链示等技术,还原网络犯罪流程,增强指控犯罪效果。四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分析和挖掘,为预防犯罪提供对策建议。积极推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的信息数据对接,深入挖掘司法办案数据,分析计算机网络犯罪发案态势和犯罪规律,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策建议,服务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决策。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对于公众来说,检察机关有哪些防范此类犯罪的建议?张相军:治理计算机网络犯罪,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防范。针对当前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公众有必要做好防范措施。我分两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一是谈谈如何养成良好的上网和计算机使用习惯,防范网络犯罪;二是谈谈几种常见的网络犯罪防范对策。(一)养成良好的计算机网络使用习惯首先,每一个计算机网络使用人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当今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人们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科技带来的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不但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必须妥善保管,在网络上使用的各类账户、密码也不能随意泄露,以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办理各类卡片、扫描二维码、加入陌生WIFI网络、处理快递信息、纸质机票车票以及其他含有个人信息的资料时,也要多留心,尽量通过加密、涂抹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变装”来保护个人信息。其次,养成良好的计算机网络使用习惯。如定期扫描和检测系统,及时发现系统漏洞,进行升级和修正。严格设置密码,定期更换各类上网账户和密码,提高犯罪分子破解难度;不浏览包含有害信息的网页,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下载未经检验的程序和软件,对重要信息和数据要进行加密保护,等等。正确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更新病毒库,实时监视系统状况,减少和避免木马程序、逻辑炸弹、蠕虫病毒及网络病毒的侵害。再次,要增强网络风险意识。接到陌生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要仔细甄别,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二)对几种常见的网络犯罪的防范对网络诈骗:预防网络诈骗,要注重发挥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老人、孩子等往往是易受骗群体,广大网民要注意关注媒体和司法机关宣传的网络诈骗案例,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趋势,帮助家人增强防骗意识,“升级”防骗技能。网络诈骗多是因被骗者轻信或贪图便宜造成的,天上掉下的“馅饼”很可能就是“陷阱”,不要轻信“中大奖”、“低价购物”等诱惑性信息,需要先汇款的中奖均为陷阱,不要贪便宜盲目汇款。进行网络交易前,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尽可能全面了解,网上流行的低价竟拍中暗藏着更多的欺诈可能性,要保持警惕,如果确定自己在网络交易中被骗,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出具保存的证据。对计算机病毒感染。网民要随时关注、留意新近出现的病毒的主要特征,提高病毒防范意识,降低病毒感染几率。不要随便浏览陌生网站,高度警惕网页上五花八门的弹出窗口。安装最新的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及时更新漏洞补丁。不要轻易打开陌生的电子邮件附件。从网上下载任何文件后,一定要先扫描杀毒再运行。记得对重要的文件及时备份,以免遭到病毒侵害时不能立即恢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虚拟财产被盗。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在网络游戏中要慎重对待各种各样的游戏或个人游戏网站上的外挂;建立良好的安全习惯,不打开可疑邮件和可疑网站;一定要及时给系统打补丁,安装专业的防毒软件进行实时监控,平时上网的时候一定要打开防病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功能;购买游戏ID与装备一定要慎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王松苗: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参加!文章综合自蓝鲸财经,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注册会员“免费吃海参”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精选五近年来,有不少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旗号,在居民日常消费和投资中蛊惑人心的涉众型金融犯罪,让人防不胜防。刚刚过去的国庆期间,随着大众出行旅游购物进入高峰期,各种金融骗局正借此机会渗入大众的日常生活。近期来,各地公安机关也纷纷侦破各种涉大众生活日常的金融诈骗案件,从侦破的主要案件来看,金融骗局渗入生活日常的主要领域包括日常消费、投资理财、电信等。01以消费返现为幌子的金融诈骗此类模式的主要特征是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部分返回,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形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和商家加盟平台回流货款。 典型的代表有云联惠、麦点商城等。目前已有多地对其点名警示,如长沙、济南、汩罗市、华容县、以及文山州等。 以云联惠为例,其具体经营模式为:平台对中、高级会员分别收取99.9元、999元加入费。中、高级会员除了享受消费积分返还,还有推荐权(发展下线),即每推荐一个人就能拿到一笔提成。消费者只要在其联盟商家消费后,其消费金额按照根据对应的积分可或再次消费。成为云联惠的加盟商必须向其缴纳每笔交易额的16%,之后云联惠以每天以万分之五左右的比例进行返还。 据央广网报道,针对云联惠被消费者多次举报涉嫌“传销”,2016年9月份广东省工商局回应称,云联惠运营模式暂不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但涉嫌非法集资,正由广州市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正调查此事。事实上,打着消费返利旗号涉嫌“庞氏骗局”的平台也并非云联惠一例,早前被媒体曝光“消费”的趣购也被多位专家指出会崩盘。有关类似案例更早可以追溯到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万家购物”。显然,云联惠要复杂得多。 以消费返现为名义的金融骗局,本质是“以新养旧”的“庞氏骗局”。很多投资人就是冲着“消费返现”的好处去投资,平台拿新会员的钱返还给老会员,只要新会员源源不断,骗局就不会终结。然而,当中设立了不同层级的合伙人、代理人,并能从营业额中抽取提成,巨大的二次分配很快便造成投资人资金链断裂。02假借公益名义的金融传销此类骗局典型案例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岛汇富金桥真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