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房屋土地确权权,问一下还有什么确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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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发什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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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现在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下面具体说说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如何确权登记?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需要确权登记吗?如何登记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步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第三步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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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农地确权与不动产登记啥关系?(内含案例)
18:43:27 文章来源:GIS圈
据农业部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达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 在农业部11月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全国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省份已有28个,试点范围扩大至2718个县(区、市),3.3万个乡(镇)、53.9万个行政村。山东、宁夏、安徽、四川、江西、河南、陕西等7省份已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基本完成。 张红宇表示,2018年是全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农业部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省份按时完成任务。全国除个别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外,应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向中央提交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报告。 明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都差不多完成了,你是否连确权是啥什么都没搞清楚? 农村土地有关的确权登记,到底确的哪些权?下面先为大家梳理一下要确的“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农民集体对依法属于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需要注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是农民集体,不是个人,所以这个权跟咱个人没直接关系。 宅基地使用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如,农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利,就是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其主体主要是乡镇企业和学校公益单位等,流转收到一定的限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以上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目前由农业部门负责。本期暂不作解说,欢迎关注后期文章。 农村土地确权跟不动产登记有啥关系?上述农村土地确权里边,跟咱农民兄弟最密切相关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也是不动产权利登记的重要内容。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土地确权跟不动产登记又有啥关系?农村土地确权是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是一种作为物权的公示手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发了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农村土地确权与不动产登记关系密切啊,可以这样认为,不动产登记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关宅基地确权登记问题的案例上面的确权啊、登记啊,整明白没?不管明白与否,农民朋友最关心的,估计还是“新建的房子能确权登记吗?老家的房子还能确权到自己吗?”这些切身问题,下面将近期收集的有关宅基地确权登记问题的案例分享如下: 案例一:张明为A村村民,由于A村偏僻,2002年张明到邻村(镇郊)B村通过别人介绍,与B村村民李某私下签了协议,“购买”了李某的一块田地,前年,张明外出务工赚了钱,回来就在那块地建了房,他到当地国土所咨询,问“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等证书”……张明希望办个证,这种情况能确权登记发证吗? 答:此案中,田地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属违法用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此外,张明不属于B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不能获取该村的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特定权利。 案例二:云浮人王某一家四口,1995年王某迁户口到佛山,子女随迁,其妻户口留在云浮。王某迁户口前,在云浮农村有其名下自建房(宅基地),有正常合法报建。有地契,批地200方。其中1980年自建房约70方,1990年自建房80方,其一当年已建,其二当年下地基,今年才建成。王某这种情况,其原农村房产应如何确权?确权给王某还是其妻子? 答:王某在迁户口之前,作为本村集体成员,其宅基地上已经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王某合法拥有该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房产应确权到王某。 案例三:张某是某农村村民,近年来在城里务工买了商品房,且其在老家农村没有宅基地,是否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 答: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可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 此外,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广东省的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案例四:李某是农村户口,其妻子和孩子都是城镇户口,目前李某与其弟(农村户口)住在农村的房子(其父的房子,兄弟还未分家),以后其父过世了房子属于谁?如果分家了,是否能再申请一个宅基地指标? 答:李某父亲去世后,房子作为财产可以继承给李某兄弟,由兄弟分配。李某兄弟都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下,可以申请宅基地指标,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最后,奉劝在农村建房的朋友知法守法,有两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一、通过私下协议获取本村集体以外的农用地建房的,属于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登记确权;二、占用农用地建房的,属违法用地,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合法使用土地是前提。更多招聘信息请登录:必高测绘人才网专注专业 专注高效杭州测绘专场招聘会:测绘行业招聘求职群:北京测绘求职招聘群:陕西测绘求职招聘群:四川测绘求职招聘群:湖北测绘求职招聘群:广东测绘测量交流群:航测内业数据处理交流:GIS地理信息求职交流群 :欢迎加入中国测绘人才网官网QQ群:提供:中高级人才推荐|网络招聘|猎头|专场招聘等服务擅长的领域:3S技术开发类、无人机类、测绘测量类、土地规划勘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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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一些当兵入伍、外出打工的朋友对于农村确权问题有一些疑问,比如,确权父母名下和自己名下有什么区别?确权后还能更改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的是户主的名字,如果父母是户主,就会登记在他们名下,当然一个家庭用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国家为了各部门之间工作一致才用户主的名字。换句话说就是既然在公安部门登记是他当家做主,不能随便换当家做主的人。
出确权证后再更换成自己的名字,请问具体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暂行条例》、《登记》等相关规定,权利人持有申请及房屋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使用权及转移的材料,包括:
依法继承的按照规定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 &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分享到:278人有用301人有用363人有用3320人有用中卫市,简称"卫",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那么其辖区的中宁县、沙坡头区宅基地确权需要哪些材料?重新张家港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实施意见(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  照例先交代下背景:婆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嫁给了小儿子。大姐嫁到莱芜生活,在莱芜有一座60平米的房子,一周前刚来到婆婆家的县城做小生意,大哥在老家有一座平房,大哥在临近的市里上班,嫂子在老家。我家在老家有一座平房,结婚后通过我们两人的努力在四五线的市里买了一座两居室,这楼房两边父母均没有帮忙,现在还在还贷,我刚刚辞职,老公在工地包点小活干。婆婆在老家有一座房子,还有一座是老婆婆的一座房子,前段时间,老婆婆刚刚去世。现在老家正在量房屋面积,临近还建,以上是背景。前段时间老家的房屋确权,婆婆把老婆婆的房子换成了大姑姐的名字,我知道这件事时,还觉得不能斤斤计较,大姑姐也有这个权利,再说房子也不是我的,就不想说这事,惹我婆婆生气(婆婆身体不好,年前刚动完甲状腺手术)。前几天土地确权,婆婆又把婆婆跟大哥的土地都确权在了大哥名下。今天我听到了这个消息,越想越气,刚跟老公吵了一架,老公说我斤斤计较,我就觉得这是有点太欺负人了吧,认为是老公太懦弱。大家给我评评理,是我不懂事吗?
楼主发言:23次 发图:0张 | 更多
  刚看了一下别人发表的,还一段一段的,原谅我第一次发帖,也好长时间不编辑语言了,大家将就看吧。  
  上一段上哪里去了,让涯叔吞了?  
  不懂?什么叫确权?土地和房屋确权不是一样的?  
  你肯定不懂事。  这事情说白了,只跟你老公有一点点关系,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哦,没注意细看,还出来个老婆婆跟婆婆……  如果这个老婆婆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没有明确说明过房子应该给谁,那么就按照法定的继承人顺序去分配。  既然是结婚后老婆婆才去世,这个老婆婆是指的婆婆的亲妈?婚后去世,那么无疑从撸主的角度看,你老公所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了。这么说的话,就跟你也产生利益关系了。  前面的回复因为没有细看,误以为是婆婆的,前面的回复有误,不好意思~  
  因为你懂事,不会生气,所以婆婆什么都不会给你们。当然以后的养老你绝对跑不掉。  
  再次看了一下原帖……  我觉得这里是两个问题~  一个是,房屋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你帖子里面说的老婆婆是指的什么?是你老公的奶奶吗?还是什么某人专称?如果属于儿孙辈, 在你老公父母还健在的前提下,你老公是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而第二个土地权的问题,没有看明白是怎么回事,根据原帖内容说的,“婆婆把婆婆跟大哥的土地给了大哥”这种意思看,那么属于婆婆个人赠予行为,你老公无权要求。  回答完毕~  
  如果是照楼上的说法,是房屋赠予了大姑姐,土地赠予了大哥,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是这样吗?  
  财产已经没了,赶紧闹翻,省得最后来你家养老。  
  回复第6楼,@飞鱼的天空2012  因为你懂事,不会生气,所以婆婆什么都不会给你们。当然以后的养老你绝对跑不掉。   --------------------------  子女给老人养老跟老人如何处置个人财产问题是两码事,不要混淆概念~  当然,你说这个婆婆厚此薄彼,偏心,这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天底下那么多偏心的父母,但你不能拿这个当成撸主老公就可以不用尽自己赡养老人义务的借口~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我老公也说财产肯定归他姐,但我就咬定一点,养老费用从财产中出。要敢财产给别人养老归我们,我天天闹得他们吃不下饭。  
  回复第8楼,@蜗牛幻步  如果是照楼上的说法,是房屋赠予了大姑姐,土地赠予了大哥,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是这样吗?   --------------------------  你很多东西没有说明清楚,这个房屋有没有指定人?有没有立下遗嘱?如果都没有,当然如果闹到打官司,法官也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而土地的问题,从原帖内容,我个人的理解能力,那个土地原本是婆婆跟大哥的?否则你为什么说“婆婆又把婆婆跟大哥的土地……”,这不是指的原本就是属于婆婆跟大哥?  而最后不过是婆婆主动把自己的那一份送给了大哥而已,这在法律上讲,属于赠予行为,完全跟你老公无关,当然没有你老公的份。  如果说这土地原来不只是婆婆跟大哥的,那就得另说了,看这土地所有权人是谁了。  当然,从人心的角度讲,这婆婆偏心了吧,偏向大哥了,但你遇上这样的婆婆,是没有办法的,你怎么闹都不占理。只能说婆婆做人没有一碗水端平而已  
  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确保婆婆将来不找你养老,其他的做什么都晚了。  
  那我以后是不是也可以在养老问题上稍微偏心呢?  
  你能算出这一个房子和一半地权分别值多少钱吗?如果你婆婆愿意贴你相等的钱也行。  
  以后不可能不找我们养老呀,现在已经偏了,我给买的金耳环,银手镯,银耳环,逢年过节又送礼又送钱的,大哥家什么也不送,还把我们买的东西拿他家里,所以出现这事,心里很不舒服。  
  我才不要当新时代的24孝,又不缺我一个,只希望真心可以换来真心,不要以为不计较是缺心眼呢  
  多说几句吧,经常看到很多人发帖说,婆婆对自己不好,以后不给她养老之类的。  不好说谁对谁错,很多东西,里面是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的,除非断绝来往,否则是根本分不清的。  包括夫妻之间的,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结婚时双方纠结房子加名的东西,甚至AA制的东西,但两个人一旦结婚,很多东西特别是财务方面,其实是很难分的清楚的, 你能说你买你的菜吃你的,我买我的肉吃我的,双方分得这么清,结婚就失去意义了,是吧~  而除非大逆不道之人,否则大多数男人都是爱自己的亲妈的,注定心里就会希望自己老婆也要对自己亲妈好,不管存在多少矛盾。而很多儿媳妇是想跟婆婆划清界限的,这就产生矛盾了吧。你再怎么划界,除非不来往,就像很多人采取的不跟公婆同住,就是一种尽量不来往的方法。而一旦公婆来住在一起,立马世界大战爆发。这个版块这种帖子满天飞好吧~  说这些,就是在说,很多东西是分不清的,或者说是很难分得清楚的。再来看看赡养问题,儿媳妇在法律上是没有对婆婆存在赡养的义务的。而老公是有这个义务的。  结果就变成了,老公是婆婆的儿子,自然得养老,儿媳妇是老婆,难免不得不跟着一起尽孝了,否则你就等着老公跟你拉长脸跟你闹夫妻矛盾吧。  这就是为什么儿媳妇没有义务却还要的对婆婆尽孝的原因~  聪明的儿媳妇,肯定不会因为婆婆的东西影响到夫妻感情,孰重孰轻,自己心里掂量~撑不住的,只能闹离婚了。  就这么回事儿,睡觉,闪人~  
  我平时经常给老公描绘这样的场景:当公婆来我们家养老了,我怎么怎么对他们好。然后再说,那财产如果都给你姐,我估计没这么好心情了。你也不要直接说因为财产都给了别人,我怎样怎样,而要说,原本我打算怎样怎样待他们好,但他们这样做,我是多么寒心,感觉实在做不到。。。  
  也不是纯粹是财产 金钱的问题,主要是个态度问题,太不拿我当一家人了吧  
  在想是我回家亲自说呢,还是戳着老公回去说,然后我在赚个好人,扯破脸有点说不出来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更不好说,你比我困惑多了,真的,毕竟已经嫁了。而且不给你老公,他都不生气,你生什么气啊  
  就怕说了也不起作用,已经确权了,唉,  
  让你老公在前面冲锋陷阵,你在背后做军师就行了!你出面的话不好!  
  阳光__海岸线 23:58  回复第6楼,  @飞鱼的天空2012    因为你懂事,不会生气,所以婆婆什么都不会给你们。当然以后的养老你绝对跑不掉。    --------------------------    子女给老人养老跟老人如何处置个人财产问题是两码事,不要混淆概念~    当然,你说这个婆婆厚此薄彼,偏心,这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天底下那么多偏心的父母,但你不能拿这个当成撸主老公就可以不用尽自己赡养老人义务的借口~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10楼评论椒盐味山核桃:你太伟大了,但伟大的思想不适合强加于别人。凭什么财产继承与养老无关?   00:01评论  椒盐味山核桃:例如,我婆婆要去高级养老院,凭什么她的财产都归女儿,然后让儿子出一个月好几千的费用?如果法律保障这种行为,这就是站不住脚的伪法律,因为放弃了公平原则 00:07评  -----------------------------  首先,不是我伟大,我只是就事论事~我从来不把自己观点强加于任何人,你随便找任何一个律师,都只会像我一样这么回复你。  其次,你可以说这是伪法律,至少目前为止,你让撸主老公去法院起诉婆婆,撸主老公一样败诉。  最后,你选择选择性失盲,愿意当个法盲,当然也是你的自由,与我无关~  还有,你明显把财产继承跟养老的概念混淆,因为第一个房子问题,按照法律上的继承人顺序,根本轮不到孙儿辈继承,除非有指定,除非孙儿辈的人的父母死亡,也就是婆婆去世,撸主老公才能具备继承的资格。法律这么定,你觉得公平不公平,并不重要~  而养老问题,是亲生子女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义务,懂不懂什么叫法定义务?不懂就自己找个律师给你解答吧,我就不多说了。  看撸主现在还拎不清,估计也是个十足的法盲,我觉得我反复解释得相当清楚了,其实根本不需要多言。怎么想是你自己的事情了,此帖回复至此,不再进来浪费口舌,闪人~  
  财产给了谁,养老去找谁去!!!  
  其实并不是法盲或者怎么的,而是我认为在一起的一家人,一直用法律的标杆来对待问题也是不好的,并且法律也不能从内心里真正解决问题,对,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可是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我到养老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给送饭,该看望的看望,不带感情老人就算是吃的再好,穿的再暖,心里一样不舒服。人是感情动物,应该是感情驱使人去做每件事,而不是用法律。  
  @蜗牛幻步
13:39:00  其实并不是法盲或者怎么的,而是我认为在一起的一家人,一直用法律的标杆来对待问题也是不好的,并且法律也不能从内心里真正解决问题,对,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可是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我到养老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给送饭,该看望的看望,  -----------------------------  有些人就是爱双标,  
  财产给谁是老人的自由,老人这么分,有老人的理由,你没权利不同意
  好多高姿态的呀,只希望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能这么淡定  
  @蜗牛幻步
13:39:00  其实并不是法盲或者怎么的,而是我认为在一起的一家人,一直用法律的标杆来对待问题也是不好的,并且法律也不能从内心里真正解决问题,对,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可是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我到养老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给送饭,该看望的看望,  -----------------------------  有些人就是双标嘛。  说养老的时候才谈感情谈道德,说财产的时候就讲法律讲义务。  谁都知道法律是做人的最底线。  以做人最底线为标准衡量婆婆,却以道德感情为标准来要求媳妇。呵呵。  这种行为和“路边摊的消费却要求五星级酒店的待遇”有什么两样?  说白了就是臭不要脸而已。  so,反正你管好你老公就行。  
  你婆婆家太偏心了  
  事先给你俩打招呼了,假装商议一下下,能接受。  偷偷摸摸给,确实不能接受。  你老公劝你,也能理解,息事宁人。  但是,你要主张自己的知情权。  否则……  我觉得还是算了,嘿嘿。
  你婆婆偏心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上面的说的对,回去闹下即使没什么用,起码下次遇到什么事情不会再好事都是他们,出力出钱就是你的了。他们会掂量下的。你什么都不吭声,他们只会以为你什么都不在乎,以后更肆无忌惮了。  
  你不闹,他们更拿你是包子,趁此机会闹一闹,以后养老问题也不管了。中国社会什么时候法制如此健全了,民间就是要父母一碗水端平。  
  先把你送的金器银器要回来吧。要不以后还指不定给谁呢  
  事情已经这样了,楼主不开心也解决不了问题,还不如借机会让老公看清他在家人心中的地位,有个和你一心的老公,远比继承那些财产重要。  
  呼叫版主,麻烦删帖,谢谢  
  你们都不在那住要个土地有什么用?你们再孝顺有住附近的照顾看人多?父母多给照顾自己的子女东西有错吗,一年回去几次,就买点东西就以为尽孝了?老人有事找的是谁?一点愧疚之心没有,舔着脸要东西挺上劲。  
  麻烦版主删帖,谢谢  
  回复第6楼,
@飞鱼的天空2012  因为你懂事,不会生气,所以婆婆什么都不会给你们。当然以后的养老你绝对跑不掉。  --------------------------  @阳光__海岸线
23:58:00  子女给老人养老跟老人如何处置个人财产问题是两码事,不要混淆概念~  当然,你说这个婆婆厚此薄彼,偏心,这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天底下那么多偏心的父母,但你不能拿这个当成撸主
就可以不用尽自己赡养老人义务的借口~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  偏心的时候就要想到今后的退路,老人处置个人财产不公,就会引来矛盾,给自己晚年生活找不痛快。
  有没有一种可能,你的老公是大学,而他的哥姐没上,所以,在前些年的家庭支出中,你老公已经占过便宜,而现在婆婆只是在搞总体平衡????
  @ 椒盐味山核桃
养老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照你这么说,父母要是穷的没啥财产就不养了呗?她再偏心,也没干啥伤天害理的事,她再偏心也把你老公养大了。  
  申请版主删帖,谢谢  
  你这还好了吧。我爸妈结婚的时候我爷爷分给我爸的宅基地都被我奶奶抢走给我二叔了,我爸妈去争论你猜我奶奶怎么说的?你爸说给你了?把你爸从地里叫起来啊!PS 我爷爷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当然会生气了。  我也嫁农村,我们那儿前段时间也刚刚弄完了土地和房屋确权。我家是全部确权给了老头(我公公)。  先说房子,房子里有我老公和我婚后6年的全部财产.土地我老公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确权前和确权后老头和老太太都和我们念叨过。我们啥也没说。老头69了,说他老了(死了)后再给儿子(我老公),还说农村全这样。  我也不想说啥,他都这么老了,还写自己的名字,那就是还是对他儿子不放心吧。  后来我和我老公私下说过这个问题。我说如果以后家里占地分房你爸如果分给你姐你咋办?老公想了想说:还能咋办?我也没办法。老公家在一线和二线的中间小镇,当地房价万元以上。  我思考了一下,说:是呀!我也没办法。但是我明确告诉你,如果你爸以后这么做我肯定是激烈反对。虽然别人给我说那些都是老头的啥啥,他想给谁就给谁。可是我是不会同意给你姐的。我和我老公婚后近20年,老太太老头生病住院全部是我们出钱出力,家里人情往来大件置办也全部是我们来,大姑子凭啥要来分财产?  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姑娘也在场,当时她说:哈哈。。。我大姑如果要来抢东西她可以抢走,但是以后咱们肯定和她们就没有来往了。  另:我们还有一套房产,写我的名字,当然是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房子我公公赞助我们10万。  如果不出意外老头老太太的养老肯定是我们来承担,大姑子还是请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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