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吊销把我的工作档案和单位未交养老保险险本丢了单位倍多少钱呢?

我的养老保险档案丢了还能不能补回来?原来的单位已经不在了 如果能补我需要带什么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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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养老保险档案丢了还能不能补回来?原来的单位已经不在了 如果能补我需要带什么
个人档案中没有什么缴社保的记录,你所缴社保的档案是在社保局,你要是社保卡丢失,可带上身份证到社保去补办,要是你个人档案丢失,只要你是在96年后参加工作的,你的个人档案是没有用处的,丢了就丢了,你退休时是不需要档案的,你是在96年前参加工作的正式工,96年前工龄是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你档案中的招工表来确定你的工龄的,丢了是补不回来的.你只有查找原单位的档案存放在何处,并找回你的档案,否则96年前的工龄就不算的
采纳率:74%
来自团队:
养老保险没有档案一说,也不存在丢失。档案是你本人的档案。你到底丢失的是什么。
养老保险与原来单位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要带身份证到社保局哪里补办就行 因为网上的电子档案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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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wner of this website () has banned your access based on your browser's signature (3cc6b46b57d19649-ua98).辞职后单位停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怎么续交?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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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单位停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怎么续交?
  辞职后单位停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会计公司出纳
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街道,通过个人窗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大额保险。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如果是城镇居民个人可以续交。
必须 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续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提供身份证和缴纳凭证。
你现在是要找一份新工作什么都可以解决了不用去想得太多新公司会帮你办理的
在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然后由个人进行续交。
去以前单位帮你交医保社保的医保局和社保局查询
带身份证户口本
把你的档案转入街道或是你自己挂靠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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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保险关系业务经办和政策解读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办理指南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应提供的资料
&&& 1、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外资、股份、私营企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时,应先到所在地地税部门窗口办理缴费登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由地税部门在信息系统录入参保资料后再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及复印件如下:
&& &(1)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 ①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 ②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③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 ④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 ⑤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 ⑥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
&&&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劳动用工登记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
&&& 2、社保局经办窗口凭新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缴费登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打印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办理流程图
&&&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号文)
&&&(二)应提供的资料
&&& 1、《社会保险登记证》;
&&& 2、《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
&&& 3、本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及《用工登记证》副本及复印
&&& 4、当年验证前2个月缴费发票复印件;
&&& 5、年检验证时间: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三)办理流程图
&&& 三、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一)申办条件
&&& 参保单位发生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合并、迁移、跨统筹范围转出等情形,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时,参保单位应先检查单位是否有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等情况,如有此类人员存在,应先办理离退休人员转移或安置处理;若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先缴清欠款。然后,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即停保),待地税回传所有缴费、减员数据到社保系统后,仍有人员需在社保系统中领取失业待遇的(系统自动参加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待其领完失业待遇(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 (二)所需资料(单位根据注销类型分别提供如下证件和资料)
&&& 1、地税表格(《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表格一式三份,地税、社保、参保单位各存一份);
&&&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销、吊销通知或法院裁定破产等法律文书;
&&& 4、非企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 5、企业、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地址迁移,需迁移社会保险关系而注销社保登记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6、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注:单位如未收回/销毁公章的,所提供的表格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用A4纸复印和签注“与原件相符”。
&&&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单位到地税部门领取并填写《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加具意见,到地税部门加具意见,携带《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四、开具参保证明(在职)或职工名册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11〕14号)
&&&(二)所需资料
&&& 1、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人员参保证明或职工名册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书(说明用途)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的,须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书面申请书。
&&& (三)办理流程
&&& 提交所需资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函式样
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函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单位由于&&&&&&&&&&&&原因,需申请开具本单位全体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请协助提供。
&&& 特此专函。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五、申请补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一)所需资料
&&& 1、本人书面申请书(可参考下面的申请书样式);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
&&& 3、携带一吋免冠白底彩照1张;
&&& 4、到报社登记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报纸和报社开具的收款发票/收据原件;遗失声明与发票同一页用A4纸复印。(登报内容须标明:遗失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遗失事项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二)办理流程
&&&提交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申请书》参考样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我从&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参加社保,由于本人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现申请补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恳请批准,谢谢!
&&& 六、私营企业、个体户申请中断2009年6月以前的社保欠费及停保手续
&&& (一)所需资料
&&& 1、填写《更正职工信息申报表》;
&&& 2、工商部门核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通知书》或《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状态为:注销/吊销)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5、本人书面申请书(可参考下面的申请书样式)。
备注:属私营企业的只能中断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日期之后的社保欠费。中断2009年7月以后的社保欠费及停保手续,由地税部门负责处理。
&&& (二)办理流程
提交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申请书》参考样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我于&年&月在&&&单位参加社保,社保缴费至&年&月,从&年&月开始欠费至今,单位于&年&月已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现申请中断&年&月至&年&月缴费资料及停保手续。恳请批准,谢谢!
&& 申请人:&&&
                 &年&月&日
&&& 七、个人信息变更处理
&&&(一)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号文)
&&& 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信息,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更正职工信息申报表》(一式叁份),并根据需更改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再凭社保部门已更正的纸质资料到地税机关办理。
&&& (二)所需资料
1、更正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2、更正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个人历史信息的,提供档案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更正用工形式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
4、职工的缴费信息资料有误的,提供当时实际缴费凭证等有关历史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原件相符”签注。
(三)办理流程图&
八、个人历史信息核定
&&& (一)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span style="font-size:19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font-family:仿宋_GB号文)
参保人申请核定出生时间、个人身份、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等个人档案记载的历史信息,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个人历史信息申报表》(一式叁份),并根据需核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 (二)所需资料
&&& 1、参保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个人档案原件;
&&& 3、其他相关资料。
&&& (三)办理流程图
九、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 (一)政策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66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54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号文)
&&& (二)所需资料(根据转入转出分别提供)
&&& 1、转入
&&&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
&&& 2、转出
&&&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养老手册原件。
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须由本人或现(原)单位办理转入、转出。若由其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的书面委托书。
&&& (三)办理流程(省内转移及省外转移)
&&& 1、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
2、参保人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参保凭证》,并提出转入申请;
4、现参保地社保机构15个工作日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金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手续;
6、现参保地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参保人员《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工作。
(四)办理流程图
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
&&& (一)政策依据
&&& 《关于贯彻国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96号文)、《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号文)、《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91号文)、《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12文)、《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64号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号)
&&&(二)应提供的资料
&&&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书;
3、劳动关系证明;
4、劳动关系依据:个人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等工作期间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5、此前如有参保记录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职工档案全遗失人员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查找到招工原始凭证及调整工资审批名册凭证及经人社局审核《遗失档案职工登记表》等资料。
一次性补缴业务操作准则
&&& 一、以档案材料依据,判断符合补缴业务的类型
1、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为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2、根据档案记载的原始记录认定工作年限;核定申请人的个人身份、用工形式,确定符合补缴文件的范围。
3、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调动材料、是否有改变用工形式(集体转合同制工人)招工录用、中间是否有劳保、读书等经历需要扣减的年限等。
4、根据单位性质、用工形式判断符合哪一类的补缴业务。
&&& 二、无档案材料的处理
1、对申请按237号文办理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合同工、临时工,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档案的处理:
&&& ※合同工:根据经办规程第三点的要求,个人保存的可反映原单位工作经历及身份的原始凭证。
①确定身份的材料:经劳动部门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审批表。
②确定工作经历的材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会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职工花名册、登记表~转正定级等有人名及年份的资料。
③除申请人在工作经历中形成的原始材料外,其他事后由各级行政机关、原企业或主管部门、多人联名等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不能作为认定申请人在原企业工作经历的凭证。
&& &※临时工:根据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时间段判断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
①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申请人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各类协议书、各类审批表、登记表、职工名册、工资待遇发放表、各种工作证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经济补偿等支付凭证、会计工资凭证、职工进出企业情况记录册、劳保用品领用卡。
②个人提供原始资料记载不完整的。
&&& 原始资料有连续记载的,按记载材料的起止时间认定,无连续记载的按材料的记录的时点认定。
&&& 2、对申请按193号文办理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如何确定集体企业的单位类型?主要依据什么材料?
①受理地:
●申请人原单位所在地办理,原单位为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的,由省社保负责办理;
●原工作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跨省迁移户籍的人员,在原单位所在地办理;
●原工作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跨省迁移户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②确定单位类型及依据材料:
●通过原所在企业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县级以上经贸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城镇集体经济综合管理机构核发的《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
3、不予认定的补充材料
●新打印的工资单(无签收人签名,无法证实属原始材料的);
●合同书等材料有涂改痕迹的或新签订的;
●单位现在开具的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
&&& 三、钟点工、时薪工、保险代理人
&&& 上述几类人员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只能按自由职业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保,往前补缴无依据。不属于应保未保的范围。
●钟点工及时薪工: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劳动法规定时间;
●保险代理人:无事实劳动关系,与保险公司无劳动关系,业务代理属于劳动关系范围外,用工性质问题。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的复函》中明确了个人保险代理人属于保险代理人的一种,其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 四、办理流程
1、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及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含下乡知青)申请一
次性缴费办理流程图:
2、其他几个补缴业务一次性缴费办理流程图:
&&& 五、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政策
1、政策依据
&&&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span style="font-size:19line-height:150%;font-family:仿宋_GB〕4号)
2、人员范围
&&& 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2006年7月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目前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单位之前灵活就业期间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一次性缴费。
3、一次性缴费时段的确定
&&& 2006年7月至2016年4(或至退休年龄)的未参保缴费时段,可选择的最长缴费年限为118个月。
4、所需资料
&&& 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5、办理流程
&&& 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键分享到:
对于新政策和业务调整,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了解(社保官网:http://www.gdyj./;微信公众号:阳江社保)。
从今年10月起,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参保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生物特征采集(具体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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