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后怎么办怎样才能辩倒对方把对方的房子各归"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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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婚以后的财产分配跟继承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与一女的结婚了,这女的有个男孩,比我大,今年26了,但是抚养权一直在他父亲那,只是跟着他母亲生活,结婚后户口跟他孩子户口都没跟我们在一起,还在之前的地方,她儿子的户口在他亲父亲那。现在我们住在一起,我父亲跟我继母开了个小店,钱是我继母...
1、双方当事人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7条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8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如果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体约定的范围及比例,来划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2、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亦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婚内所取得财产适用婚姻法17、18条来进行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3、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4、再婚夫妻,只要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24条、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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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不构成抚养被抚养关系,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你继母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房产信息),理由同1。  5、对于你父亲一方财产的保护,不过也没有必要闹的这么僵化。  4  1、你父亲再婚时,最好还是你父亲出面与你继母把这件事情解决好。所以你继母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即便写着一个人的名字,也有你父亲的一半财产权,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父亲明确放弃该部分产权。  3、存款有多少,你父亲享有知情权,不得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2、夫妻婚后收入除婚前有所约定的、对于你而言,你在你父亲再婚时也已经成年,第二明确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三你继母是否存在私下外债或者其他财产纠纷,可能会影响到家庭财产情况,建议第一明确现有财产(银行账户
回答1.3.4.5明白了。回答2、明确放弃是口头上就可以,还是必须书面写出放弃证明?需要公证么?麻烦您了.
放弃虽然可以是口头上的,但是如果进入到法院程序,除非在法院当庭质证过程中承认放弃,或者提前出局书面甚至公证过的证明,否则其仍可以主张享有财产权利。毕竟审判过程中,比起曾经口头承诺,还是会更侧重相信书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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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母说该房产有其孩子的一部分这句话,如果没有将其份额赠与给她孩子或是他孩子在购买该房产时有出资行为的话,这句话是不成立的、你继母的孩子有权继承他母亲那部分财产的权利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3,须要与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但你继母的孩子未受到你父亲的抚养教育,并无抚养关系存在,因此其对你父亲的财产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2,你继母的孩子对分属于你继母的那部分房产份额是有继承权的,你继母的孩子,对属于你继母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但其若要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但没有继承你父亲财产的权利。4、在没有任何赠与行为的前提下,你继母的孩子不享有你们家庭财产的权利。5、即使将你继母的孩子落户于你父亲的名下
楼上这位比您回答快一些,我就选他了,不过还是谢谢您的回答.
嗯,没关系,最主要的是能够有助于你就好。
此房产是父亲和继母的共有财产,继母的儿子对其母亲的财产有继承权,对你父亲没有,因为继母与你你父亲再婚时,虽然与母亲在一起生活,但他已年满十八周岁,不能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与是否在一个户口上无关。
易法通解答:
1、 该房子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产权。由于你继母的儿子与你父亲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你继母的儿子对你父亲的遗产(包括一半产权)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而他对他母亲享有的一半产权享有法定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由你和你继母的儿子共同继承,各自享有一半产权;
2、遗产继承与户口无关;
3、该营业小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享有一半所有权。你父亲的遗产你和你继母都享有法定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鉴于你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你父亲订立一份遗嘱,将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由你独自继承。如有需要,欢迎百度易法通!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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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再婚后 子女继承权问题!
现状况是这样的:
A和B组成再婚家庭,A原有一儿子(跟其母亲生活),B有一儿子,AB结婚后和B的儿子组成3口家庭,组成家庭后,购买了一套新房。此新房是B从结婚前就开始出资,直到婚后才付完全额购买的。并且房产证写B的名字。(就是B在购房分期付款的期间认识...
  一,继承法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法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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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切都不违反法律规定,这房只能由B的儿子,A的儿子有法定继承权:这不是“不劳而获”,而是A儿子的法定权利,由A、B的子女,此房归B所有,即使有那份公证,也只证明B对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以遗嘱把这部分给他自己的儿子:是有效的。因为他继承后就是他自己的财产,A有权决定把这部分房产给谁。  (3)“这样 不是把B的儿子给坑了”,是B在婚前购买,A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此房、B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A共同继承此房。  4、“假如ab双方不在,那么A原来的儿子想通过不劳而获来 分房产  1、房子不仅有购房合同、还有公证可以证明:A继承到部分份额后? 此时如果按照法律 继承,房产权是不是应该归B的儿子所有?这样a原来的儿子就不能来 分房产了? ”,他再遗嘱 把房子继承权给了他的儿子:A从B那里继承得到的此房的份额:  (1)A的儿子是否对这房有继承权,要看情况:  (1)“假如由A继承了”:只有在B先于A去世的情况下,A才对这房有继承权;即使A有继承权,也不是房子全归A、写清以上内容、亲笔签名:在有公证、B去世没有遗嘱时?”,房子仍然由B所有。  (2)假如B先去世:此房全部成为B的遗产,A的儿子就对这房没有任何权利;如果B先死亡、写上年月日:如果怕以后麻烦。  如果是在B去世后:即使有那份公证,也只证明那房全部是B所有,(他儿子跟的A前妻)。那么这样有效吗?这样 不是把B的儿子给坑了? B的儿子可以根据那份公正过的协议申请房子的所有权么、无法证明B的儿子对房子有所有权,或者是B的儿子、B的父母(如果B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3、“假如由A继承了:无所谓“坑不坑”的问题、全部成为B的遗产,仍然无法仅凭那份公证就证明B的儿子对房子有所有权,所以:这房是B的婚前个人财产无疑。  2、“假如A或B有一方单独去世,那么房屋是由另一方继承?”:不一定:  (1)假如A先去世:这房不是A的遗产:如果是A先死亡,在A死亡后,建议让B写下遗嘱:这房在B去世后,只由B儿子一人继承,由B亲笔书写!此时A的儿子得到房子的部分份额有法律依据。  (2)无论是A先死亡还是B先死亡、B的父母和共同继承:而是由B的儿子、B只有这一个儿子时才会只归B儿子一人。  5、我猜,他在法律上有依据吗:这房都不太容易只归的儿子一人所有:除非是A先死亡、并且B的父母也先于B死亡。  (4)B的儿子无权根据公证来申请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B去世之前,A只能得到一部分份额。  (2)“那么这样有效吗”,你或者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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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其他人也好,都是可以的。------------------------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1.让B直接将房产过户到B的儿子名下首先,A是没份的,A是有继承权的.让B留下遗嘱,房产由B的儿子一个人继承。至于A继承房产之后如何处分,给自己儿子也好。但如果B先于A去世,是A的自由,通常是以人一半,A和B的儿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是B的个人财产
b的房产,a无权。气死就要按照继承法依法及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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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老年人再婚房产继承问题(真实案例讲座一)
“银龄中国”法律知识讲座,以案说法。
讲授人:李银生,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信用与法律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联系方式:,
案例一 & & &
老年人再婚房产继承问题 &
一天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某知名大学的老教授、终生博士生导师。老教授老伴去世已五年,膝下有两男一女,均已过了不惑之年,且各有自己的事业,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国内。尽管都很孝顺,也为老教授请了保姆,但老教授还是觉得工作之余有些孤独,希望再找个老伴,安度晚年。三个子女对老教授的的想法均表示支持,但建议其慎重择偶。老教授对其财产在婚后的归属有疑问,遂来咨询,提出的问题是:
一、他有一套学校分配的三居室的房子,在老伴去世前房改时购买了,如果他再婚,房子的权属有无变化?要不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二、如果他先于后老伴去世,后老伴有无继承他房子的权利?
对于任何一个再婚者,都会顾虑上述问题。
(一)关于房子权属问题。
1、该房子在老教授老伴去世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老教授的房子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单位分的房子并在老伴去世前房改时购买了,该房子在老伴去世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每人各占一半份额。
2、在老伴去世后该房子依法应当属于老教授和三个子女的共同财产,老教授占该房产5/8的份额,三个子女各占1/8份额。
老教授老伴去世后,其一半的遗产依法进行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老教授的老板去世前其父母早已去世,她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老教授老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老教授和三个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虽有但放弃继承的)。也就是说,老教授老伴的生前拥有的一半房产,四个人继承人每人应继承1/4的份额。对于整套房子来说,属于老教授和三个子女的共同财产,老教授占该房产5/8的份额(即房子的一半加上1/4),三个子女各占1/8份额。
3、再婚房子的权属不变。
老教授再婚,该房子的5/8属于老教授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再婚后的配偶没有产权份额。
4、婚前财产公证问题
婚前财产要不要公证,由自己决定。一般情况下婚前的房屋能够确定购买时间,如有购买合同,付款票据,有房产证,这些证据均能显示出购买房子时间。再婚时有结婚证,结婚证上标注着结婚时间。因此可以不进行公证。
(二)再婚后继承问题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老教授如果先于后老伴去世,其个人财产,后老伴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三个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老教授拥有住房的5/8份额,这5/8的房产应当有四个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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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房产处理 房子是再婚后买的
我舅于去年买了一个房子,就付了首付什么的,但是钱都是我逝去的舅母留下的,现在的这个女的什么钱都没出。婚后借给舅七千左右还打了欠条!并且答应要给我舅的钱也没给,还蛮不讲理,现在如果离婚房子要怎么处理呢?我表弟只有十六岁没到法定年龄。如果离婚那...
再婚后购买的住房,住房产权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婚姻法规定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对于住房购买的出资款,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一方再婚前的个人财产,这样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债权。比如,夫妻再婚后,男方拿出婚前个人财产100万元买下住房,没有和再婚配偶约定住房产权归属,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此种情况,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但是男方使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购房款,所以男方可以主张债权。就是说女方想主张得到一半住房产权,就需要支付给男方50万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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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关键是要能证明买房钱的属性,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只有婚后的共同财产才能参与分割如果能证实买房的钱都是你逝去的舅母留下的,买房时这个女的什么钱都没出。那摩你舅所买的房,应属于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那女的要问你舅要十万买房的钱
他们是去年过年时候结的婚,要怎么证明那钱是我舅母留下的 和那个女的没有关系呢? 可以把那个房子挂名到别人的名下 等到离婚的时候就与这个房子没关系吗?怎么才算是共同财产呢?
大笔的现金一般人不会在家中存放,可以银行存款凭证为据,证实购房款的来源,以此排除婚后共有。把那个房子挂名到别人的名下,不是最好的选择,
那如果是挂在他亲人名下可以吗?比如我(他的外甥女)或者他妹妹,然后等我弟成年了再转到我弟的名下,这样他们离婚这个房子可以不被那个女的瓜分吗? 她真的没给钱,那七千我舅还打了欠条的。或者请问还有什么其他的好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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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那个女的跟你舅结婚多长时间。最好能拿出证据证明那房子跟那个女的没有一点关系?如果时间很长不太好处理,把房子给那个女的,问她要首付款。最好能找到那个女人的不利证据,证明离婚是因为她的问题,那样就好办了。如果的那个女的条件还可以,让她一次性付清你表弟的抚养费。房子可以留给你的表弟,如果实在不行
我表弟还未成年 不然就可以把名字挂到他那边了
别搭理她,如果是你舅借她的钱有欠条还给她好了。但是房子是以家庭为单位。建议你咨询下有关部门
只要是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此房就是婚后共同财产 但是有证据证明付首付的钱为一方支付的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先留出此份额 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平分
如果房产是结婚前购买的,对方需要举证和你舅舅一起还款,离婚时补偿对方即可。否则,离婚时属于你舅舅的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房子是婚后买的 但是那个女的没有给一分钱 现在要离婚那个女的要分这个房子的钱,有什么办法吗?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婚后所购买的话,是夫妻共有财产。纵横法律网 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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