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如何报工伤出工伤企业不给上报怎么办

 乔法官:我是一个普通的装配工人,在一家合资企业流水线上工作,但属于劳务派遣人员。前一段时间,我在工作时发生了意外,右脚受伤,因伤情较严重,不得不进行了手术。但手术后,我受伤的部位留下了后遗症。现在走路一瘸一拐,脚也吃不起力,脚底踩到东西就有撕裂的痛感,已经不能像别人一样正常地工作了。但是因为我家里比较困难,妻子因病也一直失业在家,所以即使这样,出院两个月后我还是回了单位,咬牙忍痛坚持着工作。最近我的合同要到期了。听别人说,领导觉得我这个样子工作,效率不高,还拖别人后腿,所以不准备要我了。我听了很慌乱,不知道怎么办好。后来有一个朋友给我出主意,他说工伤职工单位是不能辞退的,而且因为工伤,还必须支付我一大笔补偿,要我去找领导,不行就打官司。我发生工伤后,单位除了给我报了医药费、支付了住院及休息期间的两个月工资外,并没有给过我什么钱。我不知道我朋友说的对不对,也不知道该找谁解决这些问题。读者顾先生顾先生: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关系,不仅将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开,而且也将源于唯一用工主体的雇主责任予以了拆分。为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利,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相互之间的连带责任。现在困扰你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一是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该向谁主张待遇以及具体能享受哪些待遇;二是发生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其合同到期能否终止。
  关于第一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亦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由此可见,派遣单位作为工伤的名义责任主体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代办基金费用申领手续等义务,并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待遇。
  关于工伤待遇问题,你应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至于具体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这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其实都有明确规定。单位为你报销的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及支付你的因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均属于工伤职工可享受的一部分工伤待遇。除此之外,还有各类构成伤残等级才能享受的补偿待遇等。因相关工伤待遇中既有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亦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且伤残等级不同,补偿金、补助金数额亦有差异,故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才能确定能否享受及如何享受。从所述看,你似乎尚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现在就主张补偿是没有依据的。
  至于合同续签问题,首先,合同的续签应当是双方合意的结果,除非存在法定必须续签的情形,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而对于工伤职工劳动关系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特别规定,即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此可见,工伤职工只有伤残等级达到较为严重程度,用人单位才必须保留劳动关系。建议你将自己的情况告诉劳务派遣公司并与其协商续签问题,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待相关结论出来后再考虑去留及工伤补偿问题。
  (乔蓓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201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_百度经验
&&&&&&家电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听语音
百度经验:员工是企业的基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一旦不幸发生意外工伤,企业与员工将如何处理呢?百度经验:社会保险病例资料百度经验:1员工发生工伤后,紧急送往医院就医,并通知社保机构申报工伤(至发生工伤日开始一月内)2提交病例等相关资料为伤者进行工伤认定(时间60日内)如果超过一个月,企业为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以内为伤者本人认定工伤时间。3待伤者医疗终结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4根据劳动能力伤残等级情况向社保基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申领社保基金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企业应向员工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有伤残补助按照伤者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有差额所产生的社保损失,将由用人单位补齐。END百度经验:员工未买工伤保险,或者不清楚相关流程请咨询有经验的处理工伤事故的律师社保差额至申领日期,一年内为维权期。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投票(0)已投票(0)有得(0)我有疑问(0)◆◆说说为什么给这篇经验投票吧!我为什么投票...你还可以输入500字◆◆只有签约作者及以上等级才可发有得&你还可以输入1000字◆◆如对这篇经验有疑问,可反馈给作者,经验作者会尽力为您解决!你还可以输入500字相关经验00001热门杂志第1期房屋装修全攻略3236次分享第2期愚您同乐350次分享第9期实用房子装修攻略1552次分享第1期欢度春节 合家团圆259次分享第1期年货选购技巧567次分享◆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员工受工伤后,公司想私了,可是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也要提问
  我们是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在职员工大概300人左右,大部分都是基层销售人员。前两天有一个员工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当时肇事司机给了他500块钱,这事也就私了了。现在他想让公司给他报工伤,这样可以多拿一些赔偿,公司认为他的伤并不严重,如果报了工伤,明年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就会提高,这样很不划算,所以想给他报销一点医疗费,不报工伤。可这个员工死活不同意,说怕以后落下残疾,执意要求公司给他报工伤。  请教大家,员工受工伤后,公司想私了,可是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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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清思路:1、交通事故:被摩托车刮倒,属于交通事故,先报警,让违法人员纳入责任范围,你可知道交通事故罪是比较重的哦。所以,责任承担在先。2、工伤事故:上班途中交通事故,那工伤了,按工伤的程序走。二、处理方式:1、私了:有公,就有私,什么时候用公,什么时候可以用私,那得选择了,一个原则:公司的事公事办,公事的事灵活办,掌握一个尺寸:向上报告,风险全无,成本底,双方可接受。所以,公司内部协商处理还是可以的。但本案中,对这个伤要评估了,建议走上报公伤。2、员工心里:员工为啥对责任者500元的安慰费就满足,而对公司却要求再报,很简单拉,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HR需要普法一下,分析利弊。3、反将:既然报工伤,那就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意见书,手续不全,总不好报工伤吧,不好证明是工伤吧,这方面也可以让双方理解下。***|...
一、理清思路:
1、交通事故:被摩托车刮倒,属于交通事故,先报警,让违法人员纳入责任范围,你可知道交通事故罪是比较重的哦。所以,责任承担在先。
2、工伤事故:上班途中交通事故,那工伤了,按工伤的程序走。
二、处理方式:
1、私了:有公,就有私,什么时候用公,什么时候可以用私,那得选择了,一个原则:公司的事公事办,公事的事灵活办,掌握一个尺寸:向上报告,风险全无,成本底,双方可接受。所以,公司内部协商处理还是可以的。但本案中,对这个伤要评估了,建议走上报公伤。
2、员工心里:员工为啥对责任者500元的安慰费就满足,而对公司却要求再报,很简单拉,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HR需要普法一下,分析利弊。
3、反将:既然报工伤,那就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意见书,手续不全,总不好报工伤吧,不好证明是工伤吧,这方面也可以让双方理解下。
三、后顾之忧:
如果真私了,那的留字句罗,如何措辞,那HR都是人才,此地不多说。
四、关心:
1、热心:工伤了,身体是痛了,但公司处理不当,就容易伤到心。公司可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福利。从另一方面上,心暖了,身痛的也可以疗效增加。
2、公司是老板的公司,也是大家的公司,这些关键事情最能反映出大家的归属感了,所以公司在这些问题上更应该做足功课。
工伤,心伤,一样都伤不起。
伤啥,别伤心。
谢谢分享,学习了。
楼主绝对是实战派的,我去年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记得当时受伤者先找责任方要了一笔赔偿,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来找我们要求报工伤。我当时和她谈到:1.你出事的第一时间并没有通知人力资源部协助你处理工伤事件;2.你现在已经过了工伤申报期,如果需要报要先去申请延时处理通过后再报;3.工伤需要以下******材料。让受伤者先了解工伤的手续需要哪些,她自己便知道是否能提供资料了。
@流光承影:用句不客气的话,这样的员工是不是所谓的刁民,出现事故的第一时间选择私了的前提下,自己应该知道放弃了一切走正常的公道.企业真的是这么有肉可割吗?所有的规章,法律要多完善才能不被钻空子,执法者必然要严格才不会给别人以钻空子的想法.那时很多事儿都简单了.
后面还有2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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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大家喜欢咨询处理的技巧,似乎技巧是开启宝库的钥匙,任何人得到它都可以随手解决最棘手的问题。我一直强调人力资源行业唯有专业性方可在单位立足,唯有专业性才可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很多同行表示不解,有人甚至于质询我:我现在的工作做得挺好,你说的专业性有必要吗?是的,对于安于现状、不求进步,面临问题时便问题多多,在辞退员工时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都不知道?在处理工伤时业务能力尚不如工伤员工,每当出现这些不专业的行业从业人员,结果必然是出现非常专业的错误。就这个案例而言,仅从提供的材料判断,还是不专业、至少是不够专业所致。专业的做法又是如何的?专业的处理能力清晰无误的病情诊断——左腿受伤,伤到什么程度?软组织、筋还是骨头?是否会对以后的工作生活有所影响?如果你不能给员工一个明确的结果,是否可以借助医生?如果是一个模糊的...
处理问题,大家喜欢咨询处理的技巧,似乎技巧是开启宝库的钥匙,任何人得到它都可以随手解决最棘手的问题。
我一直强调人力资源行业唯有专业性方可在单位立足,唯有专业性才可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很多同行表示不解,有人甚至于质询我:我现在的工作做得挺好,你说的专业性有必要吗?
是的,对于安于现状、不求进步,面临问题时便问题多多,在辞退员工时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都不知道?在处理工伤时业务能力尚不如工伤员工,每当出现这些不专业的行业从业人员,结果必然是出现非常专业的错误。就这个案例而言,仅从提供的材料判断,还是不专业、至少是不够专业所致。
专业的做法又是如何的?
专业的处理能力
清晰无误的病情诊断——左腿受伤,伤到什么程度?软组织、筋还是骨头?是否会对以后的工作生活有所影响?如果你不能给员工一个明确的结果,是否可以借助医生?如果是一个模糊的结果,换了你能接受?
熟谙于心的赔偿政策——工伤法律法规,地方性的赔偿政策是否明了?
计算正确的赔偿费用——以500元私了,说明员工的伤情并不重,说破天,单位给予的赔偿也有限,全部算也不会多。能否把员工已经拿到手的赔偿给予剔除那是你的能力
进退有据的沟通技巧——你得让员工知道不报工伤并不必然侵害其权益,标准的表述很有必要,样板:
×××:你好!
根据你的伤情及医院检查结果,单位判断你的受伤不会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加上医药费并不多,基于此,考虑申报可能导致的工伤费率上升因素,所以不准备申报工伤认定。但单位对你的受伤为工伤一事确认无疑,你可以享受工伤的一切待遇,请你务必放心!
富有选择的处理方案——处理劳动争议,给对方以选择的权利,否则对方第一时间会产生抵触情绪,这样后面很难沟通;为什么不是给对方有选择的余地呢?公了、私了是可选的二个方案。如果报工伤与不报工伤待遇差不多,繁琐的流程、冗长的时间是工伤员工必须考虑的因素。其实当你给员工选择的同时,员工已经没有了选择,对其而言,必然选择你心仪的方案,所谓选择实际是无法选择。
不战而胜的职场霸气——高度的专业水平、良好的沟通能力、严密的理赔方案,令对方感觉毫无胜算,只有服从你的思路,跟着你的节奏走。
公正无私的人格魅力——具有良好平衡用人单位和工伤员工权益的能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协商出一个能为双方接受的理赔方案。在单位良好的声誉和较强的话语权会极大地增加员工在犹豫时选择你提出建议的接受度。
& & & & & & & & & & & & & & & &说 明
由于涉及的内容较多,限于篇幅原因,无法一一细说。建议大家查阅我撰写的工伤业务工具书——《HR必知的工伤应急解决方案大全集》,里面有详细的阐述。
& &有时候你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其实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有时候你以为只是一个概略的答案,但其实是一篇战术性的方案。
大家此时看到的这则分享很实用吧?非常荣幸,三茅独家合作,出版了这位老师的新书《HR必知的工伤应急解决方案大全集》,本书市场独一无二,推荐您购买:沙燕飞《HR必知的工伤应急解决方案大全集》(推荐的是京东购买地址,您也可以在当当、天猫自己搜索来买哦,欢迎支持三茅合作出版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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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属实出现了符合工伤的情况,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主动的依法为员工申报工伤,在保证员工的相关利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更能彰显公司管理的规范和有效。不但不会提高公司的管理成本,还会间接的推动员工更加无忧的为公司贡献。但如果对工伤的认定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和严谨性,非但打破了事实的公平性,也为公司管理埋下了一个错误的引导标准。&&&因此,企业为员工申请工伤的前提应该是对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细节调查明确清晰后,如实申报,按时填报材料并上交。一般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情形的规定,事实认定至少应该包括三个必备条件,一个是“工作时间”,一个是“工作场所”,还有就是“因工作原因”。对于社会保险部门是否受理?最终是否被鉴定为工伤?这些就不由企业来控制了。无论结果如何,法律也允许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
& & &如果员工属实出现了符合工伤的情况,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主动的依法为员工申报工伤,在保证员工的相关利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更能彰显公司管理的规范和有效。不但不会提高公司的管理成本,还会间接的推动员工更加无忧的为公司贡献。但如果对工伤的认定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和严谨性,非但打破了事实的公平性,也为公司管理埋下了一个错误的引导标准。
& & & 因此,企业为员工申请工伤的前提应该是对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细节调查明确清晰后,如实申报,按时填报材料并上交。一般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情形的规定,事实认定至少应该包括三个必备条件,一个是“工作时间”,一个是“工作场所”,还有就是“因工作原因”。对于社会保险部门是否受理?最终是否被鉴定为工伤?这些就不由企业来控制了。无论结果如何,法律也允许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 话题中出现的问题,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 & &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在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 & &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 & & 因此,话题中的描述,有些事实还不是很清晰。假如说“员工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是一个事实。这里还缺乏员工是否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出现的事故?是否第一时间通知到公司相关办理工伤认定的负责人?他的上班路线是否真的在员工居住所到公司的必经之路上?员工在整个事故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或上班之前有无醉酒等?肇事司机同意私了的真正原因是因为自己非法驾驶(无驾驶证)还是确实是肇事者有交通违法行为出现,也有可能是不在乎钱且赶时间等其他的原因。应该找到其承担主要责任的真实原因。这些问题的不清楚就会直接影响单位做出合理判断。作为公司的HR,现在应该是将这些疑点调查清楚,最好由员工本人书面将事情经过描述清楚,包括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背景、处理过程等。如果员工本人对这些事实交代的不明确,导致单位没有办法帮助其主张申请工伤,HR也可以告诉员工自己或其家属如何按照法定程序自行申报工伤,最好以书面的形式给该员工,保存好证据。如果能被受理,并被认定工伤,公司履行相关责任,如果由于员工自己申报理由或事实不清楚,导致不被受理或不被认定,对于企业也尽到了自己应有的责任。之后,企业若真想再来和员工商讨报销医疗费用的相关事宜就更加容易被接受了。
& & & 至于申报工伤成功,员工享受工伤待遇,担心公司来年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会被提高的问题,建议HR可以详细的到社保机构咨询一下相关政策,测算一下成本,一般的工伤保险基数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即使调整也不会为企业造成大的压力。也没有必要过分的担心费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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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的主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在职员工大概300人左右,大部分都是基层销售人员。前两天有一个员工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当时肇事司机给了他500块钱,这事也就私了了。现在他想让公司给他报工伤,这样可以多拿一些赔偿,公司认为他的伤并不严重,如果报了工伤,明年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就会提高,这样很不划算,所以想给他报销一点医疗费,不报工伤。可这个员工死活不同意,说怕以后落下残疾,执意要求公司给他报工伤。  请教大家,员工受工伤后,公司想私了,可是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首先,根据本期话题的主题描述,找出存在的问题点:1、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伤,造成左脚受伤的工伤如何确认?2、出现工伤后企业是否需要私了?如果想私了,企业占据私了谈判主动权的关键问题在哪?问题一、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
本期话题的主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在职员工大概300人左右,大部分都是基层销售人员。前两天有一个员工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当时肇事司机给了他500块钱,这事也就私了了。现在他想让公司给他报工伤,这样可以多拿一些赔偿,公司认为他的伤并不严重,如果报了工伤,明年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就会提高,这样很不划算,所以想给他报销一点医疗费,不报工伤。可这个员工死活不同意,说怕以后落下残疾,执意要求公司给他报工伤。
  请教大家,员工受工伤后,公司想私了,可是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本期话题的主题描述,找出存在的问题点:
1、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伤,造成左脚受伤的工伤如何确认?
2、出现工伤后企业是否需要私了?如果想私了,企业占据私了谈判主动权的关键问题在哪?
问题一、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的工伤如何确认,才能规避企业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主题描述,该员工被摩托车刮倒是否属于本人主要责任,未有进行详细描述。从工伤申报程序来说,一旦发生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是需要提交辖区交警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机构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认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而主题描述中,该员工和肇事司机私了了,而私了过的无法提供第三方证据的交通事故,事后去找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可能会被支持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去申报工伤,是会被工伤认定机构以证据不足,而不予认定工伤的。在一些必须依靠制度和流程,来预防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机构和部门,即使相信你真的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心同情当事人或者说帮助当事人,也不能违背工作制度和流程。虽然说结果很残酷,但是现实很无奈,怪就怪当事人自己做出的决定,自己来承担后果。
如果说企业出于同情的目的,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是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风险的。
问题二、工伤出现后企业是否需要私了?如果私了,企业占据私了谈判主动权的关键问题在哪?
在第一个问题剖析时,已经提到受伤员工自己私了发生在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已经造成无法完整提供工伤申报材料的过失。作为受伤员工,在未经企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做出私了的决定,所导致的的工伤认定不能通过,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应该有造成这种结果的当事人来承担的;本着谁过失、谁担责的公平原则,企业不存在过,就不应该去承担当事人的过失损失的。既然过失在受伤员工当事人,企业完全可以让当事人提供证据来申报工伤,何来担心“会被提高社保缴纳基数”一说?难道说,企业的负责人不知道对工伤保险缴纳基数的审定,是有相对应的标准吗?仅仅因为企业发生了一起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就会在下年度被提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关于这个问题,在此也进行一些知识注解。对于工伤缴费基数的确定,是按照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工伤风险等级来进行确定的,依照单位的类别不同,分为一,二,三级,缴费的比例也有变化,一般劳动强度高,比较危险的,安全系数比较低的企业缴费要高一些,比如建筑企业,煤炭企业等等,有的企业劳动强度低一些的,安全系数高一些的,缴费比例就小一些,比如银行,商场等等,比例的确定由劳动部门确定,一般在0.5%、<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三个档次。同时,根据单位工伤发生费用的比例,存在一定的轻微上下浮动,一般情况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工伤管理部门是不会可以对哪个企业因为工伤费用过高执行缴费比例上浮的决定的。更何况,一个小小的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至于导致企业工伤费用过高的现象发生。企业大可不必小心过度的以此为理由,和员工采取私了的解决方式。
如果说企业为当事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工伤申报,企业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和额外费用,完全没必要产生和当事人私了的想法。除非是企业没有给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自己首先底气不足,才会出现想私了的念头。反过来说,即使打算私了,企业也完全没必要出现被员工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私了的前提,也实在依据有关工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当事人无法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企业完全可以拒绝按照工伤标准进行支付工伤费用,任凭当事人怎么去告,也是不能避开这个前提的。
最后,通过本次的话题分享,阐述自己的观点:
1、作为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工伤保险,是规避企业管理风险,降低企业管理费用的不二选择,万不可为了省那么丁点的工伤保险费用,而把企业推向风险的边缘。
2、企业只要不断的规范管理,面对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专业人员帮助风险评估和分析,才能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
3、和谐社会需要社会每个分子的共同营造,作为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管理者和职场人士,要践行职业底线和社会道德,为企业提出公平公正的解决意见;作为员工,应该做好和企业的沟通,避免因为自己的不懂法而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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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案,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想法和打算,这可以理解,但所有的做法如果无法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极可能来法律来裁决,所以,不要瞻前顾后或者耍小聪明,作为公司方,建议凡是首先走法律渠道为好。所以,针对本案,有以下想法:&&员工的要求合理&&案中员工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理当认定为工伤。只不过他没有让交警到现场来确认事故责任,只是让肇事司机赔钱私了,这是员工本人的事,但这并不影响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至于他想多拿一些赔偿,也是情理中的事,并不违法,别人不能指责。公司应当为其申报,至于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不是员工本人和公司能否左右的,是社保部门的事情,不管什么结果,最终总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也好给员工及家属交待。&&公司处理欠妥...
& & 对于本案,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想法和打算,这可以理解,但所有的做法如果无法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极可能来法律来裁决,所以,不要瞻前顾后或者耍小聪明,作为公司方,建议凡是首先走法律渠道为好。所以,针对本案,有以下想法:
& & 员工的要求合理
& & 案中员工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理当认定为工伤。只不过他没有让交警到现场来确认事故责任,只是让肇事司机赔钱私了,这是员工本人的事,但这并不影响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至于他想多拿一些赔偿,也是情理中的事,并不违法,别人不能指责。
公司应当为其申报,至于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不是员工本人和公司能否左右的,是社保部门的事情,不管什么结果,最终总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也好给员工及家属交待。
& & 公司处理欠妥当
& & 如果公司以伤并不严重或其他理由,不给其报工伤。那么,一切后果和费用就应当由公司全部承担,这在社保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治疗、食宿、差旅等费用,包括继续治疗、落下残疾等引申问题,谁也无法估计和肯定判断,无形中埋下了较大的隐患和责任。
& & 所以,即使不在“员工执意要求公司报工伤”的情况下,公司也应当积极及时为其申报工伤,不要再考虑那些所谓得失,很多东西不是用钱可以换来的,包括公司众多员工的信任和忠诚。
& & 私了不行就公了
& & 我们都比较清楚国人办事的普遍流程,不管是乡里乡亲的家长里短,还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利益问题,还是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问题,还是国家、地方制订的法律法规或者各部门的实施细则等,在出现矛盾或纠纷时,并不是首先动用诉讼渠道,都是先进行协商、调解等,不少官司即使到了二审,法官们也会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这种方法的好处确实非常多,这里不一一陈述,总之,符合了和谐社会的大环境要求。
& & 本案中的公司从自身角度考虑,也想与该员工私了,做出一定费用的报销后,不予申报工伤,以期可以在来年的工伤费率上捡了小便宜,为公司节约支出。这样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字认可,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
& & 私了需要双方自愿,公司回复该员工可以报销的费用是不是与该员工的期望值相差太远,总之,私了走不通的情况下,公司和该员工就应当走正规渠道,即使公司不报工伤,员工自己和近亲属都可以为其申报,不过,当事人去申报不如公司申报这么顺利和熟悉流程,要走许多弯路,所以,一般当事人都不会愿意,所以,工伤保险条例就规定了如果不及时申报出现的全部费用及责任,由用人单位责任。
& & 不要纠结及时报
& & 工伤申报是有期限的,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即使熟悉办理流程的人员,也需要往返好多次,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填报不正确,还会经常受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气,所以,该员工死活不愿意私了的情况下,公司赶紧走流程报工伤,包括提示该员工要到定点医院治疗、保管好所有治疗单据等,并及时与工伤受理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不要耽误了。
& &您若有职业、人生或其他方面困惑,可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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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这样类似的案例,一般的建议是公事公办,免得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不管处理什么事,还是要弄清实际情况,从本案例来看,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于算好这笔经济账,怎样最省钱?对于员工来说,伤虽然不重,但申报了工伤,除了获得了肇事者赔偿的500元,还可以多获得一些赔偿,既然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也符合法律规定,员工肯定是要求申报工伤的。&&&&企业方考虑的是如何不增加成本。如果申报了工伤,企业明年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会提高,对于企业很不划算,所以只是给员工报销医疗费,这样企业就不用多付出成本了,也是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究竟是私了还是公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公了,企业明年缴纳工伤保险基数会提高,具体提高多少,...
& & & & 很多这样类似的案例,一般的建议是公事公办,免得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不管处理什么事,还是要弄清实际情况,从本案例来看,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于算好这笔经济账,怎样最省钱?对于员工来说,伤虽然不重,但申报了工伤,除了获得了肇事者赔偿的500元,还可以多获得一些赔偿,既然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也符合法律规定,员工肯定是要求申报工伤的。
& & & &企业方考虑的是如何不增加成本。如果申报了工伤,企业明年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会提高,对于企业很不划算,所以只是给员工报销医疗费,这样企业就不用多付出成本了,也是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
& & & &究竟是私了还是公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公了,企业明年缴纳工伤保险基数会提高,具体提高多少,就要先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企业缴费费率。
& & &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一般按照行业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 & &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这是最低的费率,一般没有变动。
& & &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这个层次的费率,很多地方根据实际又分为几个档次,一般分为0.8%、1%、1.2%、1.5%等
& & &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一般分为1.6%、2%等
& & & &各个地方具体缴费费率略有差别,以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我们姑且就按照这个费率大致计算一下,提高缴费费率企业需要多付出的成本?这个企业300人,平均工资按4500计算,一个月的工资就是50000,年工资总额是,此企业是销售类的公司,属于一类风险较小的企业,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为.5%=81000,如果提高一个档次,按照0.8%计算费率,企业每年需要多缴纳00=48600,这个数字不算不知道,一算还是吓一跳的,提高一个缴费档次,企业每年要多缴纳四万多,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不愿意申报工伤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能不增加成本,就不增加成本,尤其在经济不是很景气的大环境下。
& & & &如果想私了,就得说服员工统同意。员工的关注点有二:一是想多一些补偿;一是担心以后留下后遗症,不报工伤,自己就要承担治疗费用。针对第一点,企业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的前提下,适当再给予员工一些补偿,比如在补偿三四个月的工资,毕竟是小伤,员工还是会同意的。针对第二点,要打消员工的顾虑,这一点,仅凭企业说服是不够的,需要拿出专业的医疗鉴定结果,才有说服力。企业可以给员工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和评估,说明发生后遗症的概率很小,并不会影响以后的生活,并做出承诺,万一发生了后遗症,企业愿意承担治疗费用。做出承诺的前提是,企业要对病情有全面详细了解,并能做出判断发生后遗症的概率很低,同时也要做出说明,要是员工以后受到别的伤害,产生不良后果,不能算是此次事故造成的后遗症。当然,做出这样的承诺肯定有一定的风险,不过,要付出最小的成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医疗报告说明员工伤情问题不大,那么承担的风险还是不大的。
& & & &把这些工作做到位了,充分考虑了员工的要求和顾虑,员工即得到了更多的经济补偿,也解决了后顾之忧,我想员工是会同意私了的。
& & & &对于企业来说,要解决这个难题,先要把这笔账算清楚,私了企业会付出多大的成本,公了会付出多少成本,只有把账算清楚了,才能做出最有利的方案,而不是看表面,做无谓的争论。解决问题,要深入事情本质,找到问题的关键点,才好对阵下药,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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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须”公了HR的法律意识:关于HR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杨良前辈在三茅上的一篇文章(HR修炼内功之你真的具备法律意识吗?&/rz/.html)就此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其中有一句话,深表赞同:“具备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是HR应必备的核心素质之一,也是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自企业成立始,员工或多或少,企业与员工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我们HR的存在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的工具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有感情、也一定要讲感情,但是更重要的是讲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公司和员工共同的利益,当然这样才能将自己排除到风口浪尖之外。工伤是若干劳动关系问题中的一个大项,我的建议是处理工伤一定要完全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为不了解话题中所处的地理位置,下面就按照济南的...
工伤“须”公了
HR的法律意识:
关于HR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杨良前辈在三茅上的一篇文章(HR修炼内功之你真的具备法律意识吗?&)就此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其中有一句话,深表赞同:“具备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是HR应必备的核心素质之一,也是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
自企业成立始,员工或多或少,企业与员工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我们HR的存在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的工具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有感情、也一定要讲感情,但是更重要的是讲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公司和员工共同的利益,当然这样才能将自己排除到风口浪尖之外。
工伤是若干劳动关系问题中的一个大项,我的建议是处理工伤一定要完全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为不了解话题中所处的地理位置,下面就按照济南的《工伤条例》对打卡话题阐述一下我的意见,顺便引申我办理工伤的一些经验。
员工要求申报工伤合理,但是得具备认定条件:
案例中员工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刮倒,左脚受伤,按照《认定办法》理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有私了情况的存在,会有很大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济南市2015年工伤认定除了上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等基本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交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
&&&&显然私了肯定不会具备上述条件中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条件,员工提出申报工伤是合理的,但是能不能认定成功是要按法律规定确定的。
企业处理工伤要有理据,自以为是---埋隐患
《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费用。
&&&&案例中提到“如果报了工伤,明年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就会提高,这样很不划算”,我不知道有这个想法的依据是什么?是以前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还是交的基数不够当地要求的最低基数?不管出于那个原因,我认为企业都不应该主动提出为员工私了,“长痛不如短痛”企业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迟早会自食其果,短暂的“自以为是”必定为长期的企业管理埋下“隐患”。
政策扶持多点开花&&企业不交社保法理难容
现在各地都会针对当地制定针对性的工伤条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环节都比较的人性化了,只要按照规定准备材料提交即可。申报的流程简单化了,而且有的地方还出台了“初创期社保补助”“稳岗补贴”“创业补贴”等等资金支持政策,但是还是由企业不按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现象存在,企业向节省开支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把手伸向员工的基本保障,毕竟员工才是企业壮大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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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后,HR第一想到的或许是与员工私了,但员工也不傻,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私了是因为其利益受损。问题的关键在于,私了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可行,私了或许是不错的选择。有一种观点认为,“私了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私了协议”违背了国家有关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还有一种观念认为协议有效,《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但“私了协议”有效还是无效,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私了协议”无效的情形:工伤发生后,若用人单位未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或申请认定工伤,则此协议无效。&&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报工伤,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减少单位的赔偿损失。但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报工伤,该行为已经属于隐瞒不报,逃避了劳动部门的...
& & 员工发生工伤后,HR第一想到的或许是与员工私了,但员工也不傻,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私了是因为其利益受损。问题的关键在于,私了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可行,私了或许是不错的选择。有一种观点认为,“私了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私了协议”违背了国家有关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还有一种观念认为协议有效,《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但“私了协议”有效还是无效,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 一、“私了协议”无效的情形:工伤发生后,若用人单位未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或申请认定工伤,则此协议无效。
&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报工伤,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减少单位的赔偿损失。但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报工伤,该行为已经属于隐瞒不报,逃避了劳动部门的监管,违反了我国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这里说的“应当”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还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都有相关条文的规定。这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到劳动部门备案仍有效不同,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 正是有了这一条,即便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到劳动局备案依然有效,因为劳动合同备案只是一个行政规定,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不到劳动部门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 二、“私了协议”有效的情形: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私了协议”有效。
& & 工伤申请有一个时效,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再与劳动者签订“私了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纠纷(包括工伤纠纷)协商解决的;这种协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私了协议”给付数额不当,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偿应得的赔偿。这意味着,同样一份“私了协议”,由于各种原因,会出现有效、无效、变更、撤销等情况。
& & 三、如果员工受工伤后,公司想私了,可是员工不同意,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咨询一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意见,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可申请工伤认定,那就先报工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按照工伤相关程序办理,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则给员工报销相关的医疗费,并根据其伤情妥善处理。
& & 员工发生工伤,HR自己不要先慌起来,第一时间要了解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并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一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意见,把员工发生工伤的过程告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才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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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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