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男友送30万彩礼结局要退吗?房子增值部分需要分割吗?

结婚的一切费用都是花的彩礼钱,离婚的时候女方还需要退吗?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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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一切费用都是花的彩礼钱,离婚的时候女方还需要退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三)项的规定,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二月份办的结婚证,现在如果起诉离婚,也不需要退彩礼,是吗?
采纳率:69%
你丫的结婚是为了赚女人的钱?珍惜爱情吧
如果女方现在起诉离婚呢?
结婚半年多,彩礼也不需要退是吗?
没听过这说法
这还是男人吗?东西都用了!还要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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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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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离婚时房产作为财产分割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在实践中,其形态有很多种,以结婚时间为节点,可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种,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都可能存在一次性支付和按揭支付两种方式,其中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争议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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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的房产总价250万,现大幅增值,市价约450万,尚有贷款按揭未还清,约170万,离婚要如何分割?有2岁女儿,女方年薪30万,有稳定工作和抚养能力。女方要房产,需要支付男方多少钱?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共同财产,要依法平均分割。房产先按现房价扣除欠款后的一半,大致是要付给男方的房屋分割款项。
【相关案例解析】:
2009年初,李某为结婚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总价60万元,其中个人首付50万元,贷款10万元。李某于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婚后,李某与妻子陈某共同还贷6万元。现陈某起诉离婚,并认为现该房屋已升值为40万元,除去李某个人首付20万元,要求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的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
李某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婚前购买,婚后虽然是夫妻共同归还房屋贷款,但尚未还清房贷,只应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房屋增值。
陈某认为,该房产增值部分系李某首付20万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一方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理应分割。
经评估,该房产的评估价值确为4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可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故判决李某给付陈某4万元。
本案首先应明确房屋的物权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此条,该房产依法归李某所有。因此,本案应以货币形式在夫妻之间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
对于陈某的观点关于房产增值部分系李某投资所得的收益,正确与否。陈某的诉讼请求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该解释规定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并没有规定,一方在婚前投资,在婚后所得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更重要的是,把个人为结婚而买房的行为定性为投资行为,也是错误的。
本案的处理方法及李某的观点,涉及两个问题:1.婚后共同还贷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归双方共同所有;2.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归双方共同所有。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已经广泛讨论过,得到公众的认可,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笔者认为不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理由如下:1.尚未还贷形成的增值部分是不确定的。不能否认,房屋有降价的可能,当还贷期间房价跌落,还贷人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分割的款项。并且,在房贷还清之前,贷款银行是房产的抵押权人,若还贷人无力还款,银行将行使抵押权,房产增值将不复存在。2.离婚后,一方需要继续还贷,方能保住增值利益,而另一方将不再参与还贷。若此种情况下,双方均分增值利益,显然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因此,尚未还清房贷部分所形成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归继续还贷的一方所有。
法院对本案判决李某给付陈某4万元,正是上述两个问题的解决。基于如下逻辑:双方共同还贷6万元,占房产购买价格30万元的五分之一,现房产升值为40万元,这五分之一即变成了8万元,平均分割,即各4万元。
小编结语: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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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让人惊呆!!!
一对恋人,没办婚姻登记
只是办了一场婚礼
两人感情破裂分手
86万元的高额彩礼该不该退?
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彩礼纠纷。法庭之上,男女双方各执一词。男方说,女方怀了孕却没有生下孩子,这可能是“骗婚”,彩礼应该全额退还。女方却说,这不是骗婚!因为双方已同居了几个月,分居后她也一直试图挽回男方,对方却置之不理,因此彩礼不能退。
男方之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曾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后来知道孩子已经引产
才再次起诉要求女方
退还近百万元的彩礼
婚礼之前:他给了86万彩礼
刘先生是广东人,张小姐家住厦门市思明区。两人于四年前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同居。2014年初,张小姐怀孕,双方开始协商结婚事宜。几个月后,刘先生和张小姐在汕头刘先生家中举行了婚礼仪式。婚礼当天,双方父母均有到场见证。
据刘先生说,他为这场婚礼支付了近百万元的彩礼。两人决定结婚之后,刘先生就曾经准备了60万元现金,将这笔钱作为彩礼亲自送到了张小姐厦门的家中。而在婚礼举行之前,张小姐的父母又加码要求将刘先生名下的厦门房产添加张小姐名字。随后经双方协商,张小姐放弃房产加名,但要求刘先生再行支付26万元彩礼。
双方就居住在刘先生父母
提供的位于汕头的房屋中
双方并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
第1次起诉:他要孩子抚养权
举办婚礼三个月后,张小姐离开汕头市的居所回到厦门,打算说服自己父母同意,取户口簿去办理结婚登记。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一次分别却导致了两个人关系的最终恶化。
原来,张小姐回到厦门家中后,未能说服自己父母。后来,刘先生认为女方要求结婚的条件一再加码,而女方则认为男方未能兑现房产加名等承诺。为此,双方误会逐渐加深,矛盾开始激化。最终,双方没能办理结婚登记。
就这样,婚礼过后不到一年,刘先生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小姐解除同居关系,并主张孩子抚养权。
然而,就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先生才通过调查核实,得知张小姐腹中胎儿已被引产。因此,法院也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求。
第2次起诉:追讨近百万彩礼
同年6月,刘先生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小姐及其母亲王女士退还全部彩礼86万元及1.2斤黄金。刘先生起诉称,张小姐以怀有身孕为由,要求刘先生与其结婚。婚礼前,刘先生按照张小姐的要求给了女方家86万元礼金以及1.2斤黄金。
刘先生认为,张小姐因为怀孕而要求结婚,在婚礼前索要了近百万元礼金,但在他要求登记结婚时,张小姐又进一步提出索要房产,得知不能如愿后,不但拒绝办理结婚登记,还擅自将孩子引产。女方一系列行为让人怀疑其系有预谋的骗婚行为。因此,他起诉请求,判决张小姐及其母亲共同返还礼金86万元和1.2斤黄金。
“我不是骗婚!”张小姐反驳说,自己在引产前,曾多次给刘先生发短信与微信、打电话,并表示愿意在“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与刘先生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刘先生却置之不理,导致她经历痛苦折磨,严重影响胎儿健康状况,最后只好引产。
张小姐还说,彩礼她的确收了,但只有26万元,不是86万元。这26万元用于购置首饰、宴请亲朋好友等等,早就花完了,不应要求她返还。而且,婚礼已经办了,两人也同居了几个月,具备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最终双方调解:女方返还35万元
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要求女方返还一半彩礼
即返还42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证人证言以及微信聊天记录
可以证实刘先生确实曾支付现金
86万元作为彩礼
但无法认定刘先生曾给付1.2斤黄金
对于张小姐提出的双方已经具备婚姻实质,因此不应返还彩礼的主张,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并未缔结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所以法院不予采纳。因此,一审法院酌定女方返还一半彩礼,经法院确认女方为婚礼的支出花费为19076元,因此一审要求女方返还42万余元。不过,一审判决后,女方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厦门中院。
经中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根据调解书约定
女方要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
返还35万元彩礼给男方
如果女方不能按时支付
就要按一审判决的
42万余元金额给付
法官说法:彩礼返还一半
双方都有责
一审法官分析说,刘先生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向张小姐及第三人王女士前后支付了共计86万元彩礼,该行为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包括张小姐生下双方子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现在,双方关系破裂,张小姐将腹中胎儿引产,双方也并未缔结婚姻关系,刘先生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并未成就。依照《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彩礼收取人应返还收取的彩礼。
关于返还彩礼的数额,法院认为,本案双方本应努力和相爱的人经营生活,互相珍惜,却因相互猜疑、家人干预等无法尊重、信任对方,导致双方关系陷入僵局,以致孩子被引产、感情破裂、精神受伤害等状况。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应负有相当的责任。因此,一审法院酌定张小姐及第三人王女士扣除合理已支付费用后,将彩礼的一半返还男方。
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姚旺
通讯员 海法宣/文
编辑: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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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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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采纳率:68%
200万房屋增值比例:20万÷2×1.5万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5%=2: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计算方式(一):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万÷2=10万对应的财产增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200万-160万) ÷160万=25%共同还贷的一半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25倍=12.5万计算方式(三)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 万贷款总利息 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5%×200万÷2=12.5万计算方式(二):《司法解释三》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分割房产有如下规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的话应该是房产持有人的;婚后财产的话就应该按你们的协议来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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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您来回答  因结婚的事情搞的比较上火,写的可能有些乱,请大家理解,本男,房子、车、装修都完事,房子是贷款贷10万也还了几年了每月还款不到一千元,当初贷款也是为了省点钱买车,房子增值的部分正好够车款和多支付给银行的部分,父母都是下岗职工,母亲已经退休。房子是和父母居住的地方一个园区不同单元楼。女方 独女 要5万彩礼(底线),说是面子好看, 嫁妆暂时没听女友提(如果给我父母不要直接给我和我女友),因目前都是我与我女友沟通这些事情,双方父母暂时没面对面沟通,双方父母都见过。因置办房子装修等目前 拿不出来,非凑彩礼钱的话 父母考虑把家里的一套小门市卖了 不过因为急用卖的话价格 要低不少,而且我是独子,且那套房子完事也给我 ,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卖。如果卖了在拿出30万给我买房子,因还有酒席、司仪、婚纱照、旅游等等不少需要花钱的地方,确实手头不宽裕,如果现在结婚需要少给点彩礼,我觉得我结婚父母准备不少了,如果女友非要纠结彩礼,我是想那就等一年 我自己把钱攒够的,不知道可不可行,关于彩礼有没有什么约定或说法??毕竟是我和我女友结婚 我是想我们俩也要为努力,为自己的家添砖加瓦,不知道我这个方法是否正常?
楼主发言:6次 发图:0张 | 更多
  看到这种小问题还要纠结的,只能说明你们爱得不深而已。沟通商量最重要,如果你的情况都如实对你女友说了,你女友还坚持最少5万,个人觉得你女友有点不近人情。  别拍我。  
  啥玩意都不是必须的,裸婚的多的去了,更何况你条件不错了  
  要安全感的女人,婚就不要结了,放弃吧。。。安全感是个很神奇的词,你现在的状况如果要为她的安全感埋单,得不偿失
  都是独生子女,还在乎这个?
  不用,媳妇哄的好的话一毛都不用还倒贴  
  彩礼讨价还价太难看,一般都是男方去打听一下当地的一般水平,然后女方是给多少接多少。没见过讨价还价的。不满意直接拉倒,谁都不是非得结。
  不管男女最主要的是要有负责任的心态,没有责任感什么东西都不行,  
  感谢各位,昨天说出来感觉好多了 可能也是在心里憋的,也不知道找身边谁说,就是有些疑惑 ,双方父母都同意,她家我也经常去,她父母对我也不错,也说明年赶快领证,只是我一直没和她父母提这些我和女友沟通的事情,怕万一没沟通好闹的不愉快,后面没发弄了。她说是她父母爱她所以才要求的,不过女友25了 因为这个等1-2年才开始筹备,她都多大了,还是因为和她朋友之间的面子攀比?因为她经常和我说她朋友怎么样怎么样,怎么说的。 昨晚又和女友沟通了下,条件我都答应,不过得给我点时间 我去挣,女友也同意。
  那就给彩礼,不要买房子了,结婚以后一起攒攒钱再买。
  @zhbzhbjkl 如果相爱,就不要轻易的说分手。一般来说女方父母要求那几万彩礼钱,都不会自己拿去的,还是给女儿带去了。如果没有那么多钱,看能否少一点点,要么就再晚一年结婚也没什么。其实结婚这事,父母都在乎面子,另外也是看男方是否有诚意,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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