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月十号记得钱,到现在,债权人是指借钱的人吗起诉了,担保人还需要付责任吗?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朋友借钱我给他作为担保人现在他还不起这个钱了我需要付多少的责任
我朋友借钱我给他作为担保人现在他还不起这个钱了我需要付多少的责任
律师回复区
按你所说你属于担保人。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你归还所有欠款。如果是一般保证,你可要求债权人先让你朋友归还,不足部分再由你承担。两种方式你在履行还款后,都可以要求你朋友归还。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是作为担保人,如果是连带担保,直接偿还所有债务,如果是一般保证,先让你0朋友偿还,不足部分是自己承担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根据相应的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形式,一般保证可以在一定期限后再承担不足部分的保证责任,连带对方可以直接向你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你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你是担保人,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2308人
今日回复问题:8870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担保人
标签:担保人还款
标签:担保人法院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5234人
共帮助过10194人
共帮助过4086人
共帮助过4050人
共帮助过7021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起诉书.doc 22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200 &&
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起诉书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起诉书
分歧:该案争议的焦点是债权人能否直接起诉担保人,关于这个问题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理由是债权人应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务人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在确认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再由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此法条看,只有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借据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应该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原告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分析:笔者支持第三种意见。
一、不能机械地根据《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按照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为连带保证的才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而应该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按《担保法》规定只要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担保法》对于《民诉意见》事说属新法,既然新法以明确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应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应按新法处理。当时的立法背景及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应按连带
保证承担责任,所以应当要明确约定。随着的法律理念的改变,应当按现行的法律处理,准予债权人起诉连带保证人,这也是一种新的法律突破。
二、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统一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或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三、在担保有效期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不可起诉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在这期间内债权人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该权利当然消失,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本案中,陈先生起诉时虽然已经超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但是在保证期间内,陈先生一直在向冯女士主张自己的权利,属于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不适用免责条款,冯女士应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冯老师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可以要求韩某、胡某夫妇归还。
最终,全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这起担保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冯女士一次性给付原告陈先生担保款50000元,陈先生放弃要求冯女士承担余下20000元的担保责任。
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
作者:唐汇锦、许东
发布时间::28:25
保证人基于保证合同,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到期后,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证人权益如何保护成为争议。审判实务界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在没有承担保证责任前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第二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只能以债权人名义起诉债务人;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保证人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69页61页127页72页24页11页132页1017页18页27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债权人委员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