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都包括什么转让注意事项的内容包括哪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 & & & &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 & & & &
身份证号码:
& &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 &&地块名称:
& &&地块数(块)
& &&坐落(四至) 东: 南: 西: 北:
& &&面积(亩)
&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 &&二、转让期限
&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 &&三、转让费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重新办理承包手续。
&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 &&八、争议条款
&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生效条件
&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报发包方批准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 &&十、其他条款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小编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406人有用705人有用2116人有用688人有用由于我国土地市场一直都较为火热,出于利益考量,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后违约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濮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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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有哪些具体内容 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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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NO&&&&&&&&&&&&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江西荣林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江西省鄱阳县鄱阳镇
法定委托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法》、《叶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已取得原柘港粮管所土地使用权和,证件齐全,手续合法,依据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范围。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转让土地的座落、面积、用途和年限
第五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位置:
第六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在柘港城规划图中标为区号,示意图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八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为平方米。
第九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其用途为综合用地()。
第十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使用年限从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建设年限为年。
&第十二条:本合同转让的地块共间转让金每间元人民币,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十三条:转让金须以现金分两次缴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金总额为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余额部分于年月日前,缴纳人民币(大写),至此附属工程完工一次性交清。未缴纳的,甲方有权解聊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从滞纳之日起每天按未缴的转让金余额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转让的土地提供乙方路面硬化、下水道、地基平整附属必须条件。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建房必须和镇政府及甲方的整体规划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及外貌,若自行设计建房式样,不得同甲方整体建筑群形象相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乙方建房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从订合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年。乙方在建房期间不能损坏本内公共财产,否则按价赔偿并处罚金。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也可向管辖权内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江西省鄱阳县柘港镇签订。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土地管存档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要求》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建房前面离路面留米路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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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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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找律师:我们努力普法,希望亲能打赏个订阅~】在我国的广大农村,普遍实施的就是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承包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当下城镇化的迅速扩展,急需征用大量的土地,而农村土地被大规模的进行商业利用在所难免,农民朋友在进行农村土地转让时,势必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那么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大致要包含以下四点:1、土地基本情况2、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3、双方权责4、违约责任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注意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3、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有事找律师提醒: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也是有一定的模式和内容,双方当事人要协商好协议的主要条款,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先将合同交予专业律师审阅,以此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权益。本文版权归有事找律师所有关注我们的头条号点击“自定义菜单”随时随地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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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想是没有力量的,只有行动才有力量
作者最新文章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农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纠纷只是公民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
  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有人咨询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问题,法律实践中也有宅基地买卖的纠纷,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1.《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宅基地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2.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对于转让方而言,转让以后不能再行申请新的宅基地。对于受让方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3.非宅基地所在地的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非宅基地所在地的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而且也不可能获得法律上的保障。
  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102人有用62人有用104人有用80人有用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在农村却仍然有许多失地妇女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好在这次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濮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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