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怎么样员工的工资好不?企业好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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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员工守则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员工手册雏 鹰 农 牧永 不 止 步沟通流畅 学习创新 自我超越 目录前 言 企业文化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原 则 第三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录 用 第五章 保 证 第六章 任用及调配、晋升 第七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八章 办公行为规范 第九章 工作时间 第十章 待 遇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十二章 休 假 第十三章 请 假 第十四章 奖 惩 第十五章 建议制度 第十六章 加 班 第十七章 出 差 第十八章 培 训 第十九章 保 险 第二十章 抚 恤 第二十一章 辞 退 第二十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二章 离 职 企业文化 企业理念: 用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质量是我们的立业之本,服务是我们的永恒主题。 企业精神: 沟通流畅 学习创新 自我超越 企业宗旨: 对用户:真诚相待,高度负责; 对伙伴:控制风险,创造价值; 对员工:学习培训,成就自我; 对社会:注重环保,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人的价值观(员工行为规范) : 工作主动,勇于担责;忠于公司,遵章守纪;准确细致,精于业务;勤俭办事,讲求自律;勤 于沟通,创造和谐;实现价值,超越自我。 雏鹰农牧人的工作观: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雏鹰农牧人的生活观: 以创造和谐社会的态度和行动,去理解、去珍惜、去感恩身边的每一个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 制定本手册。依据本手册制定、细化、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本手册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建立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 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第六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 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 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七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 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 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 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 上级汇报。 第八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 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员工在 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四章 录 用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先行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方得正式雇用。 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未满十日 被辞退者,不给工资。对待转正人员的考核参照《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员工转正考核办法》 ,一旦考 核通过转为正式员工,如该员工在日常工作当中出现违纪或造成公司损失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该 部门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事宜参照《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干部问责制度》 。 第十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3、保证书。 4、人事资料表。 5、相片三张。 6、体检证明。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毒者。 4、亏欠公款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性恶劣,经公、私机关开除者。 第五章 保 证第十二条 本公司重要岗位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其保证手续及保证责任均以保证书及保 证规约定立,用人部门半年对保一次,如发现有另觅保人的必要,即令被保人另办保证手续。 (由各 部门经理主持对保) 第十三条 保证人的资格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 第十四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第十五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2、亏欠公款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务者。 第十六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被保证人员找到保证人,办妥新保 证手续后,才能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刻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 1、保证人死亡或犯罪者。 2、保证人宣告破产者。 3、财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法保证者。 第十八条 被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保人发还保证书。 第六章 任用及调配、晋升 第十九条 组织与人员编制的核定:本公司组织与人员编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拟订,经组织讨论 后通过。 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的增补: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补人员时,用人部门需提出人力资源需 求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配备。 第二十一条 调配与升迁:因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职务或至关联部门或其他公司工 作,其工龄合并计算。除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复议外,均不得借故推诿。员工升职、降职参照《 河南 雏鹰农牧集团干部管理条例》 、 《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 第二十二条 移交: 员工接到离职书或调任的通知后,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移交手续: 1、公司员工凡负责下述各项业务者,于调职或离职时应就职务范围内的业务及所负责财务详列 清册一式三分,办理移交手续: 一、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等。 二、资金财产、成品、设备、工具。 三、印信戳记。 四、图书、规章、文字、图表、技术档案。 五、档案。 六、重要经营资料。 2、本公司员工因伤,病故或有失踪、潜逃等行为、事项时,其直接领导应于五日内指定该人员 办理移交手续,但所有责任仍由原经办人负责。 3、接任人员对于移交事项及款项、财务等检查凡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立即与前任人员、监交 人(该职务直接领导或指定人)及会计人员共同核对。与核对后三日内补办清楚。前任人员如有应 该补交事项,应在限期内补交,不得拖延。移交清册经核对无误后,由交接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 章;一份存人力资源部,一份交移交人,一份交接交人。 第二十四条 对未办理移交人员的惩处: 逾期不办移交者,监交人员应依本规定报请惩处,案情重大者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离职人 员逾期不移交或未办理离职手续者停发未领工资及其他可领款项。如有舞弊事件,由保证人负责赔 偿,监交人知情不报或失察同受处分。 第七章 员工基本守则第二十五条 员工基本守则: 1、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从事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活动。 3、不得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5、不得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公司。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包括业务资料及复印本)出公司。 8、接洽业务,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9、相互团结,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0、上班时间不得接见亲友,如经特准,应在指定地点会客。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亲友进入样品室、办公室。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公司所有员工移动电话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开机。 (基层员工 23 点至早 6 点不做要求) ,上 班时,中层及其以上人员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时,罚款 100 元,基层员工手机关机或联 系不上影响工作时罚款 50 元;下班时,中层及其以上人员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时,罚款 50 元,基层员工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影响工作时罚款 30 元。未影响工作的,第一次给予警告,达 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14、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场合内必须讲普通话。 第八章办公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 仪表与举止 1、着装。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按公司规定正确着工装,佩戴领带,做到整洁、大方、得体。 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监控室人员工作时需穿拖鞋) 。 2、上岗标识。员工工作期间,正确佩戴胸牌、胸章。工程部安装工程师出差安装设备时,左前 胸佩戴胸章,在公司办公人员正前胸佩戴胸牌。 3、修饰。男士应修面,女士应化淡妆,做到优雅、靓丽。工作期间佩戴首饰不得超过一条项链、 一只戒指和一副耳环。不得留怪异发型。 4、语言。员工应做到谈吐文明,用语正确、规范,严谨,充满智慧,语气温和,音量、节奏适 中,禁止低级、粗俗语言,不许大声喧哗。 5、举止。员工应精神饱满,举止端正,正确使用肢体语言,站姿、行姿、坐姿等文明、规范。 禁止勾肩搭背,交臂搂腰,拉拉扯扯,翘腿抖脚。 6.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公司应礼貌接待,服务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7、微笑服务。在待客、或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 不可发生争执或冒犯对方。 8、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 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应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过长。 第二十七条 办公行为 1、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打闹、干私活、争论, 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员工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走廊、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等)或通过公 司内线电话、网络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不应过长,办完事应尽快离开。 3、员工应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文件资料整理、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 整齐,桌面清洁。 4、部、室专用的设备由部、室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定期 的清洁保养工作。电梯门口对面公司牌匾、设施的保洁工作由各部门轮流负责。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向有关部门报 修,以便及时解决。 6、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和行政人事部值班安排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7、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准外出吃饭(特殊情况例外) 。 8、员工应在指定吸烟位置吸烟。 9、员工携带公用物资出公司,必须持有相关手续、证明。 10、处理部门间关系行为(横向沟通) 11、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友爱相处,互相尊重,以礼相待,不讽刺、不歧视、不挖苦。 12、遇到未划清职责的工作时,各部门应主动向前一步,不推诿,先完成工作再理清职责。 13、部门间应虚心学习,取人之长,不论他人长短,不搬弄是非。 14、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不揽功诿过,不怨天尤人,不推卸责任。 15、处理上下级、部门内部关系行为(纵向沟通) 16、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必须坚决执行,按时复命。如认为上级布置的工作有不妥时,可以提 出自己的看法。但当领导未改变决定或调整决策时,仍要坚决执行。 17、下级应工作主动、细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禁止背后议论或当面顶撞上级。 18、上级应以身作则。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 19、上级要做到秉公办事,对待下属要平等、公平、公正。 20、上级要勇于担责,属于自己工作或管理的问题,不要推给下属。 21、各级干部、员工都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严格按管理职 责和工作流程办事,既不能代替下级、也不能代替同级的工作。自己的工作,该管的,一定要管好; 发现其他人的问题,要通过正式渠道反映。 第二十八条 常用礼节和文明行为 1、 “请”的运用 (1)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或协助本部门的工作时。 (2)检查、抽查有关员工的证件、工作日志、表格等文本资料时。 (3)寻求别人提供帮助或服务时。 2、 “对不起”的运用 (1)拨错电话时。 (2)做错事情时。 (3)伤害或可能伤害到别人时。 3、 “不客气”的运用。当你为别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别人致谢时。 4、 “再见”的运用。当送别客户或客人时。 5、递名片或接名片。恭敬站立,双手递上,小心接过,仔细看好,记住姓名。 6、握手。需要握手时,上级先对下级伸手,年长者先对年轻者伸手,女士先对男士伸手。男士 与女士握手时,不要完全握住,不要时间过长。握手要用右手。目视对方致以问候。用力要适度。 7、问候。见面问候时,下级先问候上级,男士先问候女士,主人先问候客人。问候语为“你好” 、 “早上好” 、 “中午好” 、 “晚上好”等。 8、致谢。别人为你提供帮助或服务时要致谢。致谢语为“谢谢” 。 9、乘车、乘坐电梯、打卡等要礼让三先,为人服务,不插队,尽量少说话。 第二十九条 会议行为 1、做好会议准备。 2、按时参加会议。 3、发言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4、做好会议记录。 5、不随意打断别人发言,不随意辩解、不发牢骚。 6、会议期间,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第三十条 守法与安全行为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集体利益。 2、不搞封建迷信。 3、不滋生是非,不诬陷他人,不造谣惑众,不聚众闹事。 4、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做好防盗、防火、交通安全等安全工作。 第九章 工作时间第三十一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 8 小时为原则。但因特殊情形或基于生产业务需要可延长工 作时间。 冬季:上午 8:30D12:00;下午 13:30D17:30。 夏季:上午 8:30D12:00;下午 14:00―18:00。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签到) ,不得托人或受托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 1 日论处。 第三十三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行为,依下列规定处分: 1、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到职者为迟到;市场等特殊部门视情况另行 规定。 2.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 4、上班超过 15 分钟时,除因公外出经部门经理批准者外,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至少以半 天计) 。 5、迟到 15 分钟以内的,按每人次 5 元处罚;迟到 15 分钟以上不足 1 小时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 累计次数在 3 次以内的,每次按 20 元处罚;超过 3 次的每次按旷工半日处罚。 6、员工旷工时,按日基本工资的双倍处罚。 第十章 待 遇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 薪金构成: 1、员工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 2、基本工资: (1)最低工资:1200 元/人月。 (2) 岗位工资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责任大小、职务繁简而定。 (3) 员工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呈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4)员工职务工资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的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务在上半月变更的, 职务工资从当月起调整,下半月变更的,职务工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调整。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为企业工作。 (2)工龄是指本公司工龄。 (3)员工一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4)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 4、绩效工资:按公司《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执行。 5、津贴: (1)包括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值班津贴、通讯津贴、有害补助。 第三十六条 全勤奖。公司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必要时发放全勤奖,标准为: 1、全月未请假且无迟到、早退者,发给全勤奖金。 第三十七条 年终奖金: 1、 视员工本年度整体表现和公司效益情况而定。 2、奖金的核定程序参照《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年度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进行。 第三十八条 员工待遇, 采用月工资制, 每月发放一次, 于次月 15 号发给 (如遇假日提前发给) , 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三十九条 临时性、特定性等工作人员之待遇: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 1―2 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未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 升岗位工资等级。 7、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章福利第四十条 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办理有关福利事宜。 第四十一条 员工婚丧、住院慰问均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第四十二条 员工因病医疗,视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 各种节日公司视经济效益发放过节福利。 第四十四条 凡在职正式员工在职其间,通过学习深造,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公司将报销其学费。 第四十五条 员工工装,参照《 河南雏鹰农牧集团工装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 休 假第四十六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依法休假(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其补假应依政府之规定办 理) : 1、元旦(1 月 1 日)1 天。 2、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3 天 3、妇女节(3 月 8 日)女性半天。 4、清明节(农历清明节气)1 天 5、劳动节(5 月 1 日)1 天。 6、青年节(5 月 4 日)28 周岁以下青年半天。 7、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 天。 8、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 天。 9、国庆节(10 月 1 日,2 日 3 日)3 天。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40 小 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第四十八条 带薪年假 1、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有 5 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两天,最高 可享有 15 天有薪年假。 2、一年内病,事假,流产假累计 20 天及以上或休过产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假。 3、年假休假期如包含在例假日内,其年假休假日数应合并计算,而不另给假期。 4、员工休带薪年假应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的原则下按请假程序办理。至少公休半天。 5、员工如合乎带薪年假休假规定而不愿意休假者,增发该假期内的基本工资。 第四十九条 调休假 1、员工在节假日(妇女节、青年节等)上班或休息日因工作急需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 2、员工调休时,应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十三章 请 假第五十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病、婚、丧、工伤、公等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 ,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件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1、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部门经理核准。 2、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副总经理核准。 3、请假批准后,应将担任之工作交给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未事先请假者,需于上班时补办证明等手续。 5、员工请假时未按照请假流程、审批仅限办理的,视情况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6、请假审批人越权审批或审批错误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中层人员休假时不再履行其职责,其下属的请销假等事宜由分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十二条 请假未满一日者,以小时计算,累计满 8 小时为一日。不够一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依次类推。 第五十三条 病假: 1、因病需治疗或修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每月不得超过 3 天,如因确实需 要较长时间修养治疗者,可请较长时间病假。但不能超过年病假的总天数。 2、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抵充期为 7 天),再逾期者应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事假已超过 20 天,则无法以事假抵充,应当即办理离职手续。病假应当出具医院出具的证明,由部门经理或副 总经理批准方可。 第五十四条 事假: 因私事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每月不得超过 3 天。 第五十五条 婚假: 1、经试用合格为正式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的一种,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 2、一般婚假五天(女未满二十五周岁,男未满二十六周岁) 。 3、晚婚假十天(女满二十六周岁,男满二十七周岁) 。 4、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或结婚证。 第五十六条 分娩假: 1、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三个月。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假 10 天,四个月以上 流产者,给假 20 天,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 2、 分娩假包含:人工流产假、引产假、结扎假。 3、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享有喂奶权,有不满 1 周岁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 次喂乳时间(相当于“喂奶假”),每次四十分钟,且哺乳时间也算工作时间。 第五十七条 公假: 因参加公司指定的资格考试(不以另就业为前提)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以实际情 况而定。 第五十八条 工伤假: 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及待遇以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十九条 丧假:员工父母、子女、配偶丧亡者,给假六天,工资照付(基本工资) 。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请公假其全勤奖不受影响,请公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假期中之星期例假 均并入计算。 第十四章 奖 惩第六十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下列 4 类: 1、嘉奖: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一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2、记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三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3、大功:每次当月加发相当于十日基本工资的奖金。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热心服务于同事之间,有具体事实者。 3、月度考绩特优者。 4、有其他功绩者。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富有成效者。 2、节约物资,经利用有成效者。 3、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当者。 4、检举违规者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奖金: 1、开发新客户、对公司确有贡献、使公司利润增加者。 2、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有记过以上处分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同仁表率者。 4、曾记大功三次者。 5、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六十六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1、申诫:每次减发当月一日的基本工资 2、记过:每次减发三日基本工资。 3、大过:每次减发十日基本工资。 4、罚款。 5、开除。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警戒并处罚金: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2、委托他人考勤的或代替他人考勤的。 3、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擅离职守或相互串岗聊闲天者 7、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儿者。 8、浪费公司财物者,情节较轻微。 9、未经批准上班接打私人电话者。 (3 分钟)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并清理个人责任区卫生的。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并处罚金: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工作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影响公司秩序者。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5、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2、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公物者。 3、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业务遭重大损失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5、私自带出本公司样品。 6、造谣生事使公司劳动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7、再次工作时间内制造私人物件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主管连带处分) 。 8、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使部署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5、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涂改公共文件、损坏公物者。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在公司工作期期间搬弄是非受处分者。 8、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9、未经公司领导书面同意,私自把公司的内部文件及帐册帐本借给他人的。 10、对待客户态度不端正,无论有无客户投诉,查证属实者,当月工资及所有收入一律扣除, 出现同类问题第二次者,即刻开除。 11、记大过满三次者。 12、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 13、利用公司财物办理私事者。 14、同事之间遇婚、丧、病、伤等特殊情况,送收现金超过 50 元者,礼品价值超过 100 元者。 即刻辞退(双方) 。 15、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16、部门或员工之间不通力合作,互相拆台或搬弄是非者,查证属实,当月工资、奖金一律按 100%扣除,出现同等问题第二次者,即刻辞退。 第十五章 建议制度第七十一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定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建议制度” 。 第七十二条 意见和建议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本公司总经理室门口设有意见箱。员工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 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 有营私舞弊等不便口述且有证据拟于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 管理等提供建设性建议者,均可以以书面列举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亦可以公开呈报上 级主管转呈高级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必须口头报告者,可 先以简略报告陈述理由,投入意见箱内,待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七十三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事 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申诉外,公司将 依据本制度第五十八条第十六款对诬告者进行严厉的惩处。 第七十四条 公司对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后,可视其对公司贡献价值分别嘉奖。如属检举事件, 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远保守秘密。 第十六章 加 班第七十五条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在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 事故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依工作中擅离职守论处。 第七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节假日上班而未享受补休的,公司按当日基本工资的 3 倍发给。 第七十八条 公司女职员有五个月以上妊娠者不得值班,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者,不得值班。 第十七章出差第七十九条 员工出差分“长途出差”与“短途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 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途出差” 。 第八十条 长途出差 1、出差人员在奉准出差时可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向财务部预借差旅费,费用额度由部门主管与 主管副总经理共同核定。 2、出差人员公务完毕返回公司三天内,应填写《出差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单据送单位主管签证 后呈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核定,再交会计核销。 第八十一条 短程出差: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部门经理报告。 2、 出差人员公务完毕返回公司, 应按实际支出费用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凭票报销。 注:凡出差人员必先提出《出差申请表》 ,经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 第八十二条 出差人员按出差计划表到达每一预定出差地点时,应与公司联络,并报告有关工 作情况。 第十八章 培 训第八十三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 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八十四条 员工培训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主要方式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培训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公司业务特点的介绍。 (3)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及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的技术辅导(包括实做) 。 2、在职培训:员工应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会,不断研究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部门 经理及以上人员应当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3、外培: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员工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回公司后将学习内容如 何应用到工作上提出书面报告并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 4、内训:邀请专家、学者或培训师来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素质、技能,促进工作任 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九章 保 险第八十五条 员工应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办理。 第八十六条 员工参加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 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二十章 抚 恤第八十七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或死亡时,依保险条例向保险机构申请给付。 第二十一章 辞 退 第八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予辞退: 1、本公司及所属部门因业务紧缩,全部或局部歇业者。 2、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第八十九条 辞退员工先后顺序: 1、连续三个月平均考绩为差者。 2、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为先。 3、工作效率低者为先。 第九十条 辞退员工,须于十五日前通知。 第九十一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一 日的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按半日发放。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发给预告 期间工资。 第九十二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以解雇论,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九十三条 辞退员工,依下列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1、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放在职最后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基本工资) 。 2、依前款计算的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按比例计给,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二十二章 离 职第九十四条 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须填具“离职申请书” ,呈由单位主管核转总经理批准后办 理离职手续。手续清楚始得离职,并视员工需要开具“离职证明书” 。 第九十五条 员工辞职,应于十五日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出申请手续者,扣除其 一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补偿。 第二十三章 附 则第九十六条 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公布。 第九十七条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十八条 本手册为员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九条 本手册由公司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 根据国家法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本手册适时进行修定、补充、完善。本资料由河南省思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提供,谨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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