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产自己起诉自己要的房产的这种诉状起诉状里怎么写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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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离婚时约定房产给孩子如今老爸反悔了 女儿状告父亲讨要房子
来源:现代快报
摘要:夫妻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成年后把各自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离婚协议生效快10年了,女儿早已成年,多次要求父亲交还房子,却都遭到了拒绝。于是,女儿一纸诉状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
夫妻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成年后把各自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离婚协议生效快10年了,女儿早已成年,多次要求父亲交还房子,却都遭到了拒绝。于是,女儿一纸诉状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近日,南京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父亲10日内完成房产过户。
女儿向父亲讨要房子
蒋先生和李女士1990年结婚,一年后他们的独生女儿蒋雯出生。2003年,蒋先生名下的房子拆迁,之后夫妻俩在南京买了两套房。2006年,夫妻俩在民政部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因为当时女儿还小,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约定,夫妻俩先各自分得一套房,等女儿成年后,他们就把名下的这两套房产过户给她。
2015年,蒋雯24岁了,她多次找到父亲,要求他按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却都遭到了拒绝。于是,蒋雯一纸诉状把亲生父亲告上法院。
蒋雯起诉称,根据父母签订的离婚协议,家里的两套房子等她成年后都要过户给她。她早已经成年了,父亲却反悔了,她要求父亲尽快把房屋产权交给她。李女士也表示,支持女儿的诉讼请求。
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被亲生女儿告上法院,蒋先生在第一次开庭时到庭答辩,但第二次却缺席了。在第一次庭审中,蒋先生表示,他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要求女儿同意他永久居住在房子里,而且他给出的过户时间是自己过世以后。
审理该案的法官尝试为双方调解,但蒋雯坚持尽快要到房子的产权,而蒋先生则声称要过户得等到自己过世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没能调解成。
最终,法院判决,蒋雯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就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的约定,这份协议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合法有效的,对两人都应当具有约束力。
因此,蒋先生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10日内把房产过户给女儿。
女儿告父亲不近人情?
女儿起诉亲生父亲,只为讨要父亲手中的房产,而法院最后还支持了女儿的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是否有些不近人情,甚至有悖于中国传统意义上尊老爱幼的美德?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沈明律师表示,离婚协议并非儿戏,一旦签订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应,不能随便反悔。该案中,法院的判决并非不近人情,而是对契约精神的体现。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约定。既然当初双方都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父亲就没有理由反悔,不履行协议。所以,女儿跟父亲讨要房产的诉讼请求确实是正当合理的。(当事人均为化名)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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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给女儿治病买房子 母女互相起诉争夺房产
  母女互相起诉争夺房产
女儿称父母溺爱外孙要单独抚养 父母表示担心家产被骗
  本报讯(记者刘杰)6年前,李淑慧一家人为了方便给女儿治病,买下医院附近的房子。6年后,父母和女儿相继将对方告上法庭,争要房产。女儿称,是不满父母溺爱外孙,想自己独自养育孩子;父母表示,为怕女儿被人欺骗,想保住自家的财产。继奥运村法庭两天前审理女儿告父母案后,昨天上午,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父母告女儿一案。
  10年前为看病买下新房
  1998年,27岁的崔女士离婚后,便带着儿子鹏鹏(化名),和父母同住在宣武区虎坊路家里。一年后,她被查出患上了尿毒症,就诊于中日友好医院。经过换肾手术后,崔女士需要每周在医院做透析。
  “她是我们唯一的孩子,真不知道如何疼她……”说起女儿当年病重的情形,62岁的李淑慧眼泪夺眶而出。为了方便照顾女儿,当年她和老伴做出决定,将宣武区的房子卖掉,在中日友好医院附近买一套房子。2002年8月,他们一家买下芍药居北里的一套房子,全家搬了进来。
  然而今年3月,崔女士一纸诉状,将父母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腾房。5月6日,奥运村法庭开庭审案。庭审中崔女士认为,房子是自己购买的,首付和月供都是自己出的。“我4年的收入有70万,完全有买房的能力。况且房产证上是我的名义,房子当然由我支配。”
  收到诉状后,4月1日,李老太又将女儿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为自己所有。李老太说,买房时自己年事已高,申请银行贷款、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全部用女儿的名义。“但首付款是我们老两口卖掉老房的钱,月供是我们的退休金和东大桥房子的房租。”她不同意将房产让给女儿。
  父母和女儿互相起诉
  昨天上午,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李老太夫妇和鹏鹏一早来到亚运村法庭。作为被告,崔女士只让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自己则等在法庭外面。
  “我们对鹏鹏不同的教育方式,造成了今天法庭反目的局面。”崔女士在庭外告诉记者,由于她父母对鹏鹏过分溺爱,不但不严格督促他的学业,还经常满足他各种物质要求,“光他的一套衣服,就5000多元!”崔女士说,在父母的溺爱下,鹏鹏的成绩并不好,还迷上了篮球。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她想单独抚养鹏鹏,不再让父母参与其教育。
  对于这个理由,李老太深表无奈。她说,从今年年初开始,女儿的脾气变得极易暴躁,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和父母发生争吵,有时甚至上升为肢体冲突。有一次说得不对头,她一脚把父亲踹倒在沙发上,拦都拦不住。
  “她还多次说房产证是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要求我们腾房。”
  “可怜天下父母心。要不是她先告我们,我们也绝不会起诉她。”李老太说。
  外孙希望姥姥胜诉
  14岁的鹏鹏作为李老太的证人出现在昨天的法庭上。鹏鹏说,房子是自己8岁时买的,不知道谁出的钱,但希望姥姥会赢。
  鹏鹏对记者说,母亲起诉姥姥的理由“很奇怪”,因为姥姥、姥爷对自己的疼爱不算过分。他4岁时父母离婚,一直在姥姥家住。去年母亲新交了男友后将自己推给父亲,但父亲拿着自己的头发做了亲子鉴定后,发现自己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便解除了亲子关系。
  “母亲对我并不好,经常拳打脚踢,而姥姥姥爷才让我感受到亲情”,表示已经接受生活不幸的鹏鹏说,“我妈说这是溺爱,溺爱的标准是什么?难道打我才算正常的爱吗?”
  昨天的庭审焦点围绕在房产的所有权上。庭审结束后,李老太再次流下眼泪。她说,其实自己并不想争要房产。去年,女儿新交的男朋友热衷于炒股,煽动得女儿也跃跃欲试。从去年7月开始,崔女士多次对母亲提出想拿钱炒股,但遭到拒绝。“她到现在每周都做透析,需要用钱。我们绝不能让她卖房去炒股。现在股市这么萧条,我们是怕她受骗啊,否则就没钱治病了。”
  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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