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可转债信用申购申购代码

业绩表现拆分信息
基金经理访谈
持仓重大变化
持有债券 资产配置
份额变动持有人
长信可转债A(519977)
1.27320.0707%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 3月 27日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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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17年 3月 23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6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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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8
§5 托管人报告 .................................................................................................................................................... 19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9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9
§6 审计报告 ........................................................................................................................................................ 20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0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0
§7 年度财务报表 ................................................................................................................................................ 22
7.1 资产负债表 ........................................................................................................................................... 22
7.2 利润表 ................................................................................................................................................... 2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4
7.4 报表附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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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1
13.2 存放地点 ............................................................................................................................................. 71
13.3 查阅方式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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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9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3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6,324,150.1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CX转债 A CX转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7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76,239,222.74份 130,084,927.3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主要运用可转债品种
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通过积极主
动的可转债投资管理,力争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一方面利用可转债的债券特性,强调投资组合
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利用可转债的股票特性,分享股市上涨产生的较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沪深 300指数
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
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永刚 方琦
联系电话 021-5-
电子邮箱 .cn .cn
客户服务电话
传真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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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城中路 68号 9楼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邮政编码 001
法定代表人 成善栋 谢永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9楼,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 8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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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可转债债
-32,791,069.38 -12,370,290.93 169,017,694.72 58,057,495.14 163,069,253.74 36,748,588.81
本期利润 -57,670,335.36 -28,968,942.69 183,148,213.51 -21,674,115.07 228,427,480.63 59,365,744.89
-0.4 0.6 1.1
-15.54% -18.44% 19.57% -9.39% 121.05% 123.65%
-11.95% -12.33% 26.36% 24.20% 95.11% 94.13%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36,513,301.28 -18,871,244.63 -13,252,897.43 -5,863,576.73 200,910,156.30 20,455,408.71
-0.1 -0.5 0.7
331,418,683.93 153,817,134.73 533,589,153.36 185,929,939.63 904,626,255.32 96,164,870.17
1.4 1.7 1.2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132.19% 121.73% 163.70% 152.91% 108.69% 103.6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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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60% 0.58% -2.69% 0.45% 0.09% 0.13%
过去六个月 -2.11% 0.54% 0.75% 0.41% -2.86% 0.13%
过去一年 -11.95% 0.73% -7.94% 0.59% -4.01% 0.14%
过去三年 117.08% 1.68% 14.16% 1.51% 102.92%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2.19% 1.40% 17.26% 1.24% 114.93% 0.16%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2% 0.59% -2.69% 0.45% -0.03% 0.14%
过去六个月 -2.32% 0.54% 0.75% 0.41% -3.07% 0.13%
过去一年 -12.33% 0.73% -7.94% 0.59% -4.39% 0.14%
过去三年 111.39% 1.68% 14.16% 1.51% 97.23%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1.73% 1.40% 17.26% 1.24% 104.47%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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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 2012年 3月 30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
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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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年 3月 30日,2012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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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 - -
2015年 7.970 4,385,507,910.86 146,921,006.82 4,532,428,917.68
2014年 - - - -
合计 7.970 4,385,507,910.86 146,921,006.82 4,532,428,917.68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合
2016年 - - - -
2015年 7.540 51,412,411.66 24,703,824.73 76,116,236.39
2014年 - - - -
合计 7.540 51,412,411.66 24,703,824.73 76,116,236.39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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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1.65 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31.2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5.15%、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为 4.55%、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 4.54%。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47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增利
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美国
标准普尔 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
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泰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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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丰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
金葵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众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富安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长信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公司副总经
理、投资决策委员
会执行委员
2012年 3月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华
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特许
投资经理资格(CIM)。曾任
职长城证券公司、加拿大
Investors 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
Ltd。2002年加入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
基金经理助理、交易管理部
总监、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
基金和长信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
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
行委员,长信利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富
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波 基金经理
2012年 3月
9年 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16年 12月
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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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长信利众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长信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任美世咨询研究分析师,
2013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
易部高级债券交易员,现任
职于固定收益部,担任长信
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
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长信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
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部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人员执行。进
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限价
范围内的,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
合的委托指令。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针对交易所同一证券的同一方向竞价交易指令,指令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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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5:1或以上的,可豁免启动公平交易开关。
3、交易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
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
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
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交易部门
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
象,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
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审核通过的,可以进行相应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
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
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未发
现异常交易行为。同时,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中国经济中国经历 L型筑底,政策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流动性周期逐渐
步入回收阶段。债券市场方面,前三季度在银行委外和表外理财大规模增长的背景下,资产荒加
剧,而央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新的基础货币投放渠道,让机构形成了稳定负债预期,进行期限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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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配套利。金融去杠杆带来的流动性冲击最终使得债券市场在 12月中下旬经历了剧烈调整。同时,
今年信用事件集中爆发,引发一轮市场对信用债的恐慌,从发行主体属性来看,违约主体以民营
企业居多,违约主体涉及的产能过剩行业居多,如煤炭开采、钢铁、化工、水泥、船舶制造、有
色金属等。
本基金全年维持信用债配置,适度控制久期,精选个券,规避信用风险,加大了灵活操作的
力度,以提高组合的安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长信可转债债券 A份额净值为 1.199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2.1598
元,本报告期内长信可转债债券 A 净值增长率为-11.95%;长信可转债债券 C 份额净值为 1.1824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2.0894元,本报告期内长信可转债债券 C净值增长率为-12.33%。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7年,随着经济趋稳,通胀中枢上移,在人民币汇率压力和资产泡沫因素的制约下,
货币政策大概率会维持紧平衡,预计债市依然会维持震荡格局。 利率品方面,债市经历去年末一
波调整,对银行配置盘而言,考虑其税后收益率,与贷款品种收益率对比,已出现配置价值。同
时,随着经济基本面逐步企稳,PPI 过快上涨带来的通胀压力值得关注。另外,金融去杠杆进程
也成为影响债市的重要因素。在多空因素交织格局下,本组合预计在控制久期的基础上采取波段
操作赚取差价。信用品方面,随着非金融企业整体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增速持续走高,
整体信用基本面短期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上游行业改善明显,中游行业如钢铁、水泥、石
油化工净利润同比回升,而电力、机械设备行业盈利出现恶化;下游行业如房地产、汽车、家电、
造纸、纺织、医药行业出现好转。从估值角度出发,在低利差背景下,收益率调整过程中信用债
防御空间很小,另外信用利差进一步收窄的空间极小,中长期品种交易价值较小。本组合预计以
防守为主,选择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待信用利差恢复后再布局配置需求。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政策动向,适度控制组合久
期,加强流动性管理,严格防范信用风险,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力争为投资者获取更好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时刻以合规运作、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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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风险为核心,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宗旨,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
独立地开展工作,对基金运作进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
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得以实现。一是公司各项业务运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规则,继续践行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经营理念。二是公司未发生重大经营
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公司对外披露、备案、报送的基金信息、
专户投资组合信息、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始终以“合规运营,
控制风险”为首要目标,梳理风险,积极应对外部变化,将合规理念传递到业务第一线,加强业
务风控防线各岗位的自控与互控,从而有效防范并积极应对风险。
2、公司继续贯彻“工作精细化”理念,落实“风险导向型”内控,有重点、有序推进相关内
部控制工作。优化监察方式,在完成公司多维度、多方位的风险全面梳理工作后,对前期梳理的
风险及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回头看”。一是通过各部门的自查及合规部门的监督检查,核实对于前
期梳理出的多项风险点的内部控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整改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随
着外部市场环境及监管要求的不断变化,需要定期对新业务、新环境下所面临的业务风险进行识
别及剖析,针对新风险、高风险领域进行充分讨论,真正使风控走在业务的前面,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措施,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在公司章程与《内部控制大纲》规定的框架内顺利运作,董事会风
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层内部控制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相关内部控制职责得以充分发挥。
4、公司较好把握内控制度建设的整体节奏,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流程的梳理工作,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继续遵循合法合规、全面、审慎、科学、适时、自觉
的原则,内部控制的制度性环境不断健全。一是对监管机关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监管要
求,监察稽核部及时发起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内部制度;二是各业务部门不定期评估实际运作需
要,适时发起制度的修订。
5、监察稽核工作改进、内部控制与合规培训、内控逐级责任制等内控保障性措施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公司着力于搭建多层级的沟通及信息传导平台。首先,内
部控制委员会作为内部通报平台,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适时将各项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及
风险管控的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其次,部门间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专项沟通会议,
作为内控的主要沟通平台,对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高效解决跨部门及部门内部
存在的风险隐患;最后,由合规部门牵头,不定期针对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员工开展合规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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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培训,建立合规要求传达平台,将各项内控要求传递到各个岗位员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持内控优先、内控从严
的理念,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内控工
作,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 9月 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交易等相
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
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
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
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
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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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
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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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70017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管理人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
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
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
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信可转债债券基
金 2016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年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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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 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 3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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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银行存款 7.4.7.1 6,980,350.27 65,280,555.19
结算备付金
3,535,243.40 21,243,279.32
存出保证金
218,864.16 1,484,902.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90,516,912.16 824,993,304.00
其中:股票投资
92,757,369.64 132,876,789.90
397,759,542.52 692,116,514.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197,342.48 9,548,537.18
应收利息 7.4.7.5 1,355,314.24 1,327,311.49
应收申购款
18,665.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7.4.7.6 - -
509,822,692.04 923,877,890.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784,145.08 -
应付赎回款
729,720.52 2,869,989.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0,904.66 447,019.07
应付托管费
88,829.88 127,719.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662.41 56,107.6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2,093.89 424,292.33
13,390.14 13,390.14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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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7.4.7.8 506,623.23 420,278.70
24,586,873.38 204,358,797.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06,324,150.10 529,453,596.37
未分配利润 7.4.7.10 78,911,668.56 190,065,496.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5,235,818.66 719,519,092.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9,822,692.04 923,877,890.06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942 元,基金份额总额 406,324,150.10
份。其中长信可转债债券 A基金份额净值 1.1998元,份额总额 276,239,222.74份,长信可转债
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 1.1824元,份额总额 130,084,927.3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74,866,754.44 191,736,401.69
1.利息收入
4,840,213.35 14,251,046.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293,368.15 6,805,144.71
债券利息收入
3,543,378.76 6,634,484.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466.44 811,417.53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8,539,163.45 222,093,286.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5,227,415.45 109,091,993.85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3,636,289.18 112,463,262.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324,541.18 538,030.4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1,477,917.74 -65,601,091.4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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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310,113.40 20,993,159.77
减:二、费用
11,772,523.61 30,262,303.2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706,434.83 8,274,920.10
2.托管费 7.4.10.2.2 1,058,981.33 2,364,263.0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549,634.40 794,194.27
4.交易费用 7.4.7.19 980,566.75 7,934,598.86
5.利息支出
5,120,906.30 10,536,887.0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120,906.30 10,536,887.01
6.其他费用 7.4.7.20 356,000.00 357,44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86,639,278.05 161,474,098.4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86,639,278.05 161,474,098.4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529,453,596.37 190,065,496.62 719,519,092.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86,639,278.05 -86,639,278.0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123,129,446.27 -24,514,550.01 -147,643,996.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4,301,524.57 84,991,907.34 449,293,431.91
2.基金赎回款 -487,430,970.84 -109,506,457.35 -596,937,428.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406,324,150.10 78,911,668.56 485,235,818.66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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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558,575,712.44 442,215,413.05 1,000,791,125.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161,474,098.44 161,474,098.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29,122,116.07 4,194,921,139.15 4,165,799,023.0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09,663,470.66 9,579,979,921.98 22,389,643,392.64
2.基金赎回款 -12,838,785,586.73 -5,385,058,782.83 -18,223,844,369.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4,608,545,154.02 -4,608,545,154.0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529,453,596.37 190,065,496.62 719,519,092.9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成善栋______
______覃波______
____孙红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
号)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长
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2年 3月 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73,884,064.3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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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和《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
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
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可
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
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
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015年 8月 7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
指数收益率×2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变更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证
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年 11月 16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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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期间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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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
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
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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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
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
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
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
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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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金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份基金份额
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受当次分红;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
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
自动转为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
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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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
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所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所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
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
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
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
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年 9月 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税[ 号文《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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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2017年 7月 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年 7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因此,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
(d)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
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年 1月 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至 2015年 9
月 7日期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 2015年 9月 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f)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内地上
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或发行债券
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 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上市公
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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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g)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h)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
(2) 应交税费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13,390.14 13,390.14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6,980,350.27 65,280,555.19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980,350.27 65,280,555.1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7,486,272.49 92,757,369.64 -14,728,902.8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交易所市场 395,098,253.57 387,741,542.52 -7,356,711.05
银行间市场 10,092,640.00 10,018,000.00 -74,640.00
合计 405,190,893.57 397,759,542.52 -7,431,351.0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12,677,166.06 490,516,912.16 -22,160,253.90
2015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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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129,070,590.68 132,876,789.90 3,806,199.2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交易所市场 676,605,049.48 692,116,514.10 15,511,464.62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676,605,049.48 692,116,514.10 15,511,464.6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805,675,640.16 824,993,304.00 19,317,663.8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8,763.53 40,877.1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749.99 10,515.45
应收债券利息 1,343,791.82 1,275,183.92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900.66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08.24 735.02
合计 1,355,314.24 1,327,311.49
注:其它为应收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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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1,344.64 423,943.08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749.25 349.25
合计 92,093.89 424,292.33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678.63 9,834.10
预提信息披露费-上证报 100,000.00 10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中证报 80,000.00 8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证券时报 240,000.00 160,000.00
预提账户维护费 13,500.00 9,000.00
预提审计费 70,000.00 60,000.00
其它应付款 1,444.60 1,444.60
合计 506,623.23 420,278.70
注:其它应付款为应付股息红利税。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91,598,575.67 391,598,575.67
本期申购 85,118,413.44 85,118,413.4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0,477,766.37 -200,477,766.37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76,239,222.74 276,239,222.74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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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7,855,020.70 137,855,020.70
本期申购 279,183,111.13 279,183,111.1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6,953,204.47 -286,953,204.47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30,084,927.36 130,084,927.36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3,252,897.43 155,243,475.12 141,990,577.69
本期利润 -32,791,069.38 -24,879,265.98 -57,670,335.3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9,530,665.53 -38,671,446.67 -29,140,781.14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77,578.61 30,097,959.09 19,920,380.48
基金赎回款 19,708,244.14 -68,769,405.76 -49,061,161.6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6,513,301.28 91,692,762.47 55,179,461.19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863,576.73 53,938,495.66 48,074,918.93
本期利润 -12,370,290.93 -16,598,651.76 -28,968,942.6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637,376.97 5,263,608.10 4,626,231.13
其中:基金申购款 -39,090,137.77 104,161,664.63 65,071,526.86
基金赎回款 38,452,760.80 -98,898,056.53 -60,445,295.7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871,244.63 42,603,452.00 23,732,207.37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00,413.77 5,426,543.3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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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76,593.65 744,264.35
其他 16,360.73 634,336.99
合计 1,293,368.15 6,805,144.71
注:其他为保证金利息收入 7,160.68元,申购款利息收入 9,200.05元。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
年 12月 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35,776,432.36 2,630,932,374.6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361,003,847.81 2,521,840,380.8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227,415.45 109,091,993.85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
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3,636,289.18 112,463,262.41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3,636,289.18 112,463,262.41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至2015年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1,080,975,597.24 4,948,048,112.8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
兑付)成本总额
1,088,552,492.92 4,812,178,106.44
减:应收利息总额 6,059,393.50 23,406,743.9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3,636,289.18 112,463,262.41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赎回差价收入。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71 页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申购差价收入。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24,541.18 538,030.43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324,541.18 538,030.43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1,477,917.74 -65,601,091.42
――股票投资 -18,535,102.07 8,758,148.61
――债券投资 -22,942,815.67 -74,359,240.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41,477,917.74 -65,601,091.42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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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
基金赎回费收入 294,075.74 20,362,830.65
转换费收入 16,037.66 630,329.12
合计 310,113.40 20,993,159.77
注:赎回费由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
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979,641.75 7,932,349.6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925.00 2,249.25
合计 980,566.75 7,934,598.86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260,000.00 260,000.00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 1,440.00
合计 356,000.00 357,44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注: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注: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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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长信-聚享 1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长信-优享 1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长江证券 171,542,754.18 25.41% 2,180,804,095.34 41.99%
7.4.10.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长江证券 1,634,296,198.05 94.57% 8,244,530,111.40 90.47%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长江证券 50,291,000,000.00 100.00% 89,704,500,000.00 93.91%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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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长江证券 159,758.03 27.62% 27,945.44 30.5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长江证券 1,989,999.78 42.24% 122,120.63 28.81%
注: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根据《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专用交
易单元进行股票、债券、权证及回购交易的同时,还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706,434.83 8,274,920.1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1,630,047.03 2,709,329.31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058,981.33 2,364,263.01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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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合计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 170,319.73 170,319.7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758.92 24,758.92
长江证券 - 431.45 431.45
合计 - 195,510.10 195,510.10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合计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 202,838.05 202,838.0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264.31 33,264.31
长江证券 - 1,018.93 1,018.93
合计 - 237,121.29 237,121.29
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销售服务费按照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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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关联方名称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长信-聚享 1
号资产管理计
- - 3,000,905.49 0.57%
长信-优享 1
号资产管理计
- - 2,627,535.08 0.5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的费率执行。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股份有
6,980,350.27 900,413.77 65,280,555.19 5,426,543.37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平安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6年 12月 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3,535,243.40元。(2015年
12月 31日:为人民币 21,243,279.32元)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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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 期末(2016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股)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20.04 - - 424,856 11,023,471.04 8,514,114.24 -
25.57 - - 19,700 565,613.56 503,729.00 -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年 12月 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0,000,000.00元,于 2017年 1月 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
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
长信可转债债券 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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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
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
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
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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