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买房首付多少2017交了首付,中介介绍买的,而且还交了十几万的差价,没签购房合同我想退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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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前签好的购房合同 如今交易不下去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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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限购前签了,给孩子准备下学区住房,但意外的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如今交易不下去了。一市民很是头疼,如果解除交易,自己面临限购无法再;而如果硬逼着卖方交易下去,时间拖长了,就过了给孩子落户的时间,学区住房买了也白搭。这该怎么办?这位市民向“有请律师”平台咨询,听听律师怎么说。庆幸赶在限购前签下学区住房周先生的孩子今年才3岁,但他已经准备买学区住房。“因为要获得学籍需要孩子落户学区住房两年,所以时间也挺紧的。”周先生说,通过中介多方看房,最终他看中了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学区住房。“价格倒是挺合适,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有些复杂。”周先生说,房子产权人有三个,其中两人在国外。当时他问中介,这种情况下能顺利吗?中介表示,只要国外的两人拿出公证委托书来,办理过户没有任何问题,此前中介方已经办理过多个类似的案例。果然,很快国外的两名产权人便出具了委托书,请一位亲戚代为办理手续。今年9月下旬,周先生和对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易正式开始。进入10月,南京发布限购。“我当时还庆幸,抢了一个‘末班车’。”周先生说。揪心交易不下去面临两难按照卖方要求,周先生支付了5万元,同时准备了100多万现金购房款,准备过户手续一办完,便将钱打到资金托管账户。然而,直到现在还没搞定。周先生告诉“有请律师”平台的律师,他们跟中介去房产局送件时,被打了回来,原因是卖方给出的收款账户不符合要求。协商后,卖方提出要更改合同,让周先生将房款中的一部分直接打给其中一位身在国外的产权人。周先生自然不能答应。而中介最终也抽身而出,表示无法完成交易,还主动退还了。面对这种情况,周先生很纠结。“如果中止交易,那么我要重新买房,但是我已经被限购了。如果继续交易,对方要协商,不知道要拖多长时间,要是不能及时落户,就无法获得学籍,学区住房就白买了。”支招不仅能索赔还能要求继续履约对于周先生的遭遇,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分析,房产交易无法进行下去,主要原因在卖方。“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三个产权人之间对于房款的分割出现了分歧,大家都想着自己先把房款拿到手。”李艳说,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卖方原因造成无法交易,那么卖方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周先生说到的两难,李艳表示,这需要周先生自己考虑,究竟是想解除合同,还是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前者,周先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款。“除了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交易取消,耽误了周先生买房和孩子上学,周先生也可酌情要求相应的补偿。”李艳说。如果周先生选择后者,那么通过诉讼渠道,卖方很可能除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会被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样的判例已经有过,周先生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李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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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这10大事项要约定好 别后悔莫及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买房时,签订非常重要。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发生买房纠纷需要维权,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很多时候购房者在买房时,由于不懂法律且缺乏买房经验,非常容易吃亏,造成自己维权困难、有苦说不出的局面。所以,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考虑全面。将很多可能发生的风险都考虑到,就可能的风险与约定好处理的方式,并将相关的约定写进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这10大事项要约定好: 一、 贷款不成的约定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如果因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合同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事先妥善约定,则购房者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争取约定,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购房者可免责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所交款项。 二、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达不到却强行交房;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的情况;办理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到质量问题、变更规划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约定时,需要注意: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以上(一般开发商会约定为万分之三)。 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同期银行改为,存款和的差别非常大。 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开发商的各种违约情形列举出来并分别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没有按期交房、没有按期办理产证、没有使用约定的、规划设计变更未通知、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等等,分别约定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如果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有等于无。约定得越详细越好,才能使违约条款落到实处。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很多购房者买房,往往都是被开发商所宣传的广告吸引。如果让购房者真正决定购买的是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则较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面积差异咋处理 交房时,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面积缩水。应在合同中约定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一般误差超过3%,可要求退房。 五、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 很多人买房都有这样的遭遇,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再去交首付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说,我们的房子涨价了,要么按照涨价后的价格来执行,要么退房。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明确房屋的计价方式和房屋的总价。并明确万一涨价了,仍然按照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来执行。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明确费用由谁出 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除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之外,其余配套类费用均属于不合理收费。 九、明确公共配套设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 买房时,承诺1:1的停车位,小区有超市、娱乐设施等各种公共配套,但这些有可能在交房时,并不能兑现。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房地产商特别宣传的地下车库和会所,与住房同时交付使用。还应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的空行中,写明购房人是否可以选择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条件达到前拒收房屋,房地产商如何支付违约金及在此期间的房屋保管责任由谁承担等,就此做出具体约定。 十、明确基础设施的使用时间 基础设施包括: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 供水:购房人购房前应搞清自己所买房屋是属国家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水供水。属于前者,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国家自来水管网;属于后者,购房人则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能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供电: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用电已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双路供电的,则应让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具备双路供电的条件。 供暖:购房人购房前也应搞清自己所买房屋冬天供暖方式。市政供暖的,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时,小区供热已纳入城市供热管网;自供暖的,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时,小区锅炉房已建成并已具备供热条件。 供气:供气是最复杂的问题,入住后“没气”,意味着吃饭、洗澡等最基本的生活要求都不能满足。但房地产商往往以煤气、天然气公司要求购房人入住基本达到70%、并且购房人装修后经他们再验收合格后才给通气为借口,仅承诺入住达到70%后通气,这种承诺显然存在太多不定因素。购房人至少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供气设施已入户并与市政网连通,在入住后多长时间内有“气”供应,并约定在通气前,由房地产商负责采取措施(例如:提供煤气罐及更换服务),解决购房人入住后因“没气”而造成的实际生活困难。 通讯、电视:现在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能够通讯和看电视已成为最基本的要求。对房地产商承诺小区有通讯系统和电视系统的,购房人都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一入住就能直接使用。 其它:还有一些项目,购房人也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写明具体交付使用的日期。如房地产商承诺自行配备交通车辆连接公交、地铁站点。还有些房地产商承诺社区有红外线防盗系统、公共出入口电视监控系统、楼内公共区域烟感报警系统、远程查表系统等,都应在合同上写明具体交付使用的日期。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是人们在买房遇到纠纷后能否把握主动权的关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上事项。如果对买房的细节不是很清楚或者不能理解合同的条款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或者由律师陪同购房。一来可以审查合同,另一方面也可以震慑开发商,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的是,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开发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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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买房子第一次去看房应该注意些什么? - 知乎16797被浏览2551971分享邀请回答9236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r/VrkUDHzEViEprThv9_xE (二维码自动识别)最后祝各位想买房的朋友买房顺利,买到自己中意的好房子。觉得我写的不错的给个赞呗~~4494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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