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同期满后因劳动环境差而不续签可否索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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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区
你好,合同期满,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可要求经济补偿。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有,日以后,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VIP+版主]
具有经济补偿
需要支付补偿 ,可来电详询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则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计算基数为劳动关系终止前十二月平均工资。
有补偿,从08年起计算
具有经济补偿
从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都有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标准为每月实际法定应发工资。
有补偿金。日入职的,补偿金从日起计算。日之后入职的,补偿金按实际工龄计算。
有经济补偿,而且如果之前跟公司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则应该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不签的,从期满后的下个月起,每个月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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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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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原作者: 旅行de意义
摘要: 如题。原来一直不知道,以为,合同到期,大家好聚好散就可以了,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等问题,所以想跟大家确认下。
如果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找到?比如单位是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 ...
& && &如题。原来一直不知道,以为,合同到期,大家好聚好散就可以了,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等问题,所以想跟大家确认下。
& && &如果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找到?比如单位是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那是不是就要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的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月工资?为什么我看到的有些案例上是3.5个月的赔偿金。还请诸位帮我答疑解惑!小生不胜感激!
【案例】& &&&王某2008年1月入职某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电子公司人事部向王某发书面通知,告知公司将在其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电子公司予以拒绝。王某不服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夏燕峰律师分析】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拒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延续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自己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日。在本案中,电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电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HR应对】&&1、用人单位在对于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中终止前及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表明“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书面表态同意与否。2、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公司说调配工作地点或者自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合同是到一月一就过期了,也没跟公司续签,现在公司说调配到宝山或者自动离职。合同也说了甲方可以在上海内任意调配,这种情况我们能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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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你好,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签,这并不影响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存续。
2、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是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的。
3、由于在你们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在上海的范围内进行工作地点的调配的,若两处位置相隔不远,您通过交通车、公交车等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到达新址上班,属于合理工作地点变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您服从安排,到新址上班,或者用人单位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采取开通交通车、修建职工宿舍、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向您提供工作便利与工作环境,在地理位置合理的情况下,您也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搬迁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发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属于自动辞职,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调配的距离较远,已经与您继续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上规定的情况,你是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7、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资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行动建议1、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2、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并不违法,因为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如果单位调配的地点严重影响您正常工作,可以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如果没有理由而主动离职是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的,这都是法定的维权方式和途径。相关法律法规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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