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o-CEO制度?历史上 党组制度有没有成功的案例?

您要找的是不是:
n. 椰子(果);椰子树(等于coconut pal...
n. (影视剧中的)配角;刻有浮雕的宝石...
共同执行长
...它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去年三月做的,指定三位共同营运长(co-COO);现在做的是第二阶段,有两位共同执行长(co-CEO),为走第三步预备;第三阶段,就是交出董事长的位置。
基于52个网页-
首席执行官
基金会总裁兼共同首席执行官(CO-CEO)胡元豹(Yuen Pau Woo)指出:“这项民调结果显示了加拿大人一致认同中国是新兴的经济实体。
基于26个网页-
PI was set up in 1999 by Mike Lazaridis, founder and co-CEO of Research in Motion, the maker of the BlackBerry range of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s.
此人是移动研究公司(黑莓个人数码助理产品的制造商)的创始人及前任首席执行官。
Whether online or face-to-face, mentoring is "a social relationship, " says Daniel Debow, co-CEO of Rypple, which produces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oftware.
社交软件公司Rypple的联席CEO丹尼尔o德鲍称,不论采取在线方式还是面对面,师徒关系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关系”。
This is the knowledge revolution coming to them, finally, ” says Sanjay Jha, the co-CEO of Motorola.
最终,知识革命会来到他们身边。” 摩托罗拉的联合CEO桑杰·贾(SanjayJha)说。
He became co-CEO of the Investment Bank in 2004, and under his leadership, J.
Frustrations have mounted for the co-CEO as analysts have become unenthusiastic about the company.
"This is a rare opportunity where everyone benefits, " said Jim Johnson, co-CEO of iControl.
$firstVoiceSent
- 来自原声例句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扫盲 ┃美团和大众合并了,那你知道Co-CEO制度是什么吗?
我的图书馆
扫盲 ┃美团和大众合并了,那你知道Co-CEO制度是什么吗?
  10月8日,大众点评网与美团网联合发布声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已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本交易得到阿里巴巴、腾讯、红杉等双方股东的大力支持,华兴资本担任本次交易双方的独家财务顾问。  新公司将实施Co-CEO制度,美团CEO王兴和大众点评CEO张涛将同时担任联席CEO和联席董事长,重大决策将在联席CEO和董事会层面完成。  两家公司在人员架构上保持不变,并将保留各自的品牌和业务独立运营,包括高频到店业务,同时将加强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推动行业升级。  大众点评CEO张涛表示:“过去这些年两家公司有竞争也有差异化,帮助1000万商家服务好10亿消费者,是两个团队共同的追求,合作是大势所趋,是两个团队的共同选择。O2O行业前景无比巨大,合作后大家将会发挥各自优势,加快产品创新、深化服务和行业拓展的步伐,给消费者和商家创造更多价值,促进O2O生态圈的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美团CEO王兴表示:“非常高兴能跟大众点评合作,这让我们能在O2O领域有更多的精力给消费者和商家提供更好的服务,也有更多精力开辟新业务和进行产品创新。合作符合双方团队以及投资人的期望,合作后将产生化学反应,我对共同开创美好未来充满信心。”那合并后所实施的Co-CEO制度又是什么?Co-CEO制度即联名CEO,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负责CEO这个角色的体制。Co-CEO制度和独任制的不同  西方传统管理学倡导首长负责制(又称独任制),即把法定的决策权力集中在一位负责人身上。这种领导体制有利于权力集中,责任明确,行动迅速,效率较高。很多管理学家认为,任命联执CEO的做法,容易导致CEO的个人管理风格出现正面冲突,相互削弱对方的权力。  独任制也有其明显缺点:受个人知识、经验、才能和智慧的限制,处理问题难免有不周之处;独揽大权,容易导致专制和滥用权力的现象产生。Co-CEO制度避免个体领导的弊端,实行两个乃至多个共同负责CEO这种带有集体领导风格的体制,表现良好。  联席制度更适于大型企业的管理,联席领导人通常是公司创始人或者所在公司的资深高管,并且对公司发展目标具备比较一致的看法,易于形成共识。在具体工作中相互之间长期合作默契,优势互补。联席CEO模式并不是适合所有公司。采用这种模式需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否则就很容易造成混乱和冲突或者否则形成公司管理层面的扯皮和内耗。Co-CEO制度的发展  Co-CEO制度最早出现在1976年,高盛高级合伙人莱文去世,公司管理委员会决定由约翰·文伯格和约翰·怀特黑特两人共同作为高盛的继承者,原本不看好的两人通力合作,反而把高盛带入了世界顶级投资银行的行列。后来,一些公司也在进行经营层交接与两个公司合并时,尝试采用联合CEO的公司治理模式。  据统计,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中,有22个公司有Co-CEO(Co-CEO制度)制度。典型的如摩托罗拉公司,公司创始人保罗·盖文之子鲍勃·盖文接替父亲的职位后,主张由几名成员组成“CEO办公室”,作为公司最高领导机构。花旗(Citigroup)在1998年—2000年期间也实行过联合CEO管理模式。甲骨文(Oracle)埃里森卸任之后,萨福瑞·凯特和马克·哈德继任Co-CEO制度。在国内,世纪佳缘龚海燕也曾尝试过Co-CEO制度的方式。  Co-CEO制度有的获得了成功,如高盛。但大多数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如2012年1月,黑莓RIM的Co-CEO制度吉姆·巴利斯和麦克·拉泽瑞双双辞职,COO史瑞森·赫尼斯成为黑莓的新掌舵人,终结了Co-CEO制度制度。  从实践看,大部分实行Co-CEO制度制度的集团型企业,在一定时期后,Co-CEO制度终究会被首席CEO取代,长期采取Co-CEO制度制度的企业并不多见。因此,在世界500强企业中,Co-CEO制度并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可以说,Co-CEO制度制度是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制度设计。回复 Co-CEO制度,了解其少见的原因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市场合作,请您联系:
品牌广告合作,请您联系:
企业创新合作,请您联系:
地方合作,请您联系:
满足以下场景,获得更高通过率:
新融资求报道
新公司求报道
新产品求报道
创投新闻爆料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科技创投资讯
聚集15家顶级投资机构的专业互联网融资平台
聚集全球最优秀的创业者,项目融资率接近97%,领跑行业Co-CEO 和 Co-Chairman 的领导制是否可行?有哪些利弊? - 知乎52被浏览1726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历史上 党组制度可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