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产税税率小知识:应交美国房产税税率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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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办税实务》知识点:房产税
  扎实的基础知识是在中取得好成绩的必备条件,今天东奥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的知识点,为大家备考增添助力,夯实基础。  【内容导航】: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契税  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印花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办税实务》科目第三章纳税人资格和税种认定登记 第一节税种概述的内容。  【知识点】:房产税  房产税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也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从价计征)或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向不动产取得人征收的一种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四、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五、车辆购置税  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六、印花税  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具有覆盖面广、税率低、税负轻等特点。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借款合同0.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0.3‰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1‰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不记载资金的账簿每件5元  【例题·单选题】2017年8月,安达公司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设立的有关账簿。对除资金账簿以外的生产经营用账册采用按件计税的方法缴纳印花税,每册定额贴印花税票(  )元。  A.15  B.10  C.5  D.20  【答案】C  【解析】印花税对除资金账簿以外的生产经营用账册采用按件计税,每件5元。  学习完的考生们不要忘记用习题来巩固做学知识哟,预祝大家ATT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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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该科目的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
还应分别“”、“”、“出口退税”、“”、“”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按应计入的金额,借记“”,“”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科目。发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税费之增值税
1.科目设置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一般纳税企业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
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4.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支付的增值税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货物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例如,一般纳税人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本企业产品,应确认销项税额,将其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计入取得货物的成本
(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购建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应将进项税额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企业会计处理
(1)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①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等(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先到税务部门进行免税备案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等(按期计提折旧)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可全额抵扣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不可抵扣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等(按期计提折旧)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建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交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或“”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 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
1.企业按规定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2.交纳保险保障基金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预交的税费
企业预交的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税费种类
一、应交增值税
二、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土地增值税
六、耕地占用税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
九、教育附加
十、文化事业建设费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
十二、国际税收
十三、社保费用
应交税费备注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税务常识]房产税纳税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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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常识]房产税纳税情况说明
房产税纳税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86]90号)及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津政发[87]1号)的规定。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房屋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不属于房产:独立于房产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
  一、从价计征
  从价纳税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 。
1、房产原值包括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垫土费、补偿费等费用;对企业改建、扩建、装修房屋,应调增房产原值;对租用的公产房进行改建、扩建、装修使房产增值,应将增值部分列入自身固定资产管理,并就其增值部分征收房产税。对增值部分自建成验收或启用的次月起照章征收房产税。[税三(91)30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独立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 ;各种管线,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无帐面原值房产的计税价格
  平房每建筑平方米四百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八百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
  4、新建房屋
   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起征税。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的次月份征税。新建房屋的造价尚未作出决算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待入帐后再按房产原值计算,已按基建计划价或其他计税价值征税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二、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按平房每建筑平方米四百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八百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
   企业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宿舍,凡按我市房管部门规定的计租标准或高于此标准收取租金的,按实际应收租金计征房产税;凡按企业自定的低于我市房管部门规定的计租标准收取租金的,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计租标准计征房产税;企业无租给职工使用的宿舍,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企业出租的营业用房,按租金计征房产税。对租金低于房管部门计租标准的,按房管部门计租标准计征房产税。对无租供给第三产业、家属办企业使用,或只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仍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单位或个人转租房产,其收取的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应就其租金差额部分缴纳房产税。
  三、一般规定
  1、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2、对免税单位中附设的营业单位所使用的房产或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3、免税单位的职工宿舍,未收取租金的,暂不征税;单位收租的按照规定征税。
  4、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5、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对企业主管部门的经费来源,部分是上交管理费等收入,部分是财政拨款,应按照不同经费来源的比例(以上年实际比例数为依据)划分征、免房产税。
  7、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8、军队或武警部队出租的房产、军办企业的房产、军队与地方联营或合资企业等的房产,均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9、军队或武警部队无租出借的房产,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10、房管局系统经租的民用公房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由于租金偏低,可暂免征房产税。
  11、房管局系统经租的工商企业用房及收取议价租金的房屋应照章缴纳房产税。
  12、凡经营商品房的公司,不论自建或购买的房屋,在没有出售或没有收取租金期间,为鼓励经营商品房,暂免征房产税。如本身使用照征房产税。
  13、房产开发公司自用或出租的房子,不论租金高低都按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
  14、对房产开发公司收取租金的周转房,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15、对个人出租作营业用的房屋,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四、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政策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民用居住的,营业税按3%、房产税按4%、个人所得税按10%征收,为简化手续,也可实行综合负担率,具体为900元以内税率7%、900-1500元(含1500元)税率为8%、1500元以上税率为10%;
  2、个人出租住房为非民用的,营业税按5%、房产税按12%、个人所得税按10%征收。
   计算方法如下:设A为房屋租金,D为减除额;应交税金为:
   1、营业税=A*5%=B   2、房产税=A*12%=C  3、个人所得税=(A-B-C-D)*10%  
   注:当A&963时,不缴纳个所税
     当963&A&4000时,D=800   当A&4000时,D=(A-B-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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