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如双倍返还定金与违约金,问这双倍定金包含买方给的定金钱吗?

楼盘网为您提供实时房产他证相关信息。实时掌握实时房价走势、了解实时市场动态、查询买房卖方相关知识。
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定金应当返还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滨海县的赵某竟将房屋私自卖给别人。买房的张某支付定金后,赵某又反悔,张某只好诉至法院。近日,滨海县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双倍返还原告张某定金10万元。
“只要交纳2万元认筹金,开盘时一次性可优惠5万元!”面对如此吸引的优惠,家住禅城的李某当即交纳了2万元。两周后双方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可没想到,当李某按约定支付购房款时,却被要求补交2万元。
房屋交易大热,卖方转而提价售卖,这在今年的楼市频繁发生。早在年初蹿涨的市场,开发商合生创展不认购房合同涨价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而延伸至二手房交易市场,因楼价上涨而“反水”的情况堪称普遍。
收取购房者定金和诚意金后,开发商却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公司,由此引发了一场索赔官司。去年底,任先生把东凤镇某公寓的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1万元诚意金和双倍定金5.8万元。
开发商无故涨价双倍返还定金房价一天一个价,最近不少购房者都遇到相似的情况,原本定好的房子即便交了定金也不一定能买得到,很多开发商宁愿赔偿双倍定金也要毁约涨价,可见房价上涨速度有多快
双倍返还定金罚则的目的旨在对违约行为予以制裁,从而担保合同债的履行,若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而免除适用定金罚则,则使相对方在无任何过错情形下处于不利地位,且极易给违约方提供“借口“,也容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周边城市:
友情链接: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吗?-郭丕勋律师-法邦网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吗?时间: 16:43:59&&作者:郭丕勋律师&&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案例】天马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王女士(乙方)于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以总价23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所开发的玉花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一共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认购书上的预售许可证号为:J房售证字(2011)88号,但后来去此房售楼处不是协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让乙方签订的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并且售楼人员只许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上签字,不允许动一个字、增添一个补充协议,拒绝修改合同,导致《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仅隐瞒了所购房屋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而且并未向乙方出示其房屋的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售楼人员也没有出示其售房资格证明。
  鉴于上述情况,我认真查看了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听取了乙方的陈述,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认定如下事实:
  一: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和甲方关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没有协商达成一致,双方都没有过错,合同是自由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甲方宣称对于合同不能改一字、不能加一补充协议,严重侵犯了乙方订立合同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双方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隐瞒所购房屋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的事实,涉嫌欺诈,而且没有向乙方出示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而是用一个已经过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涉嫌欺诈和违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甲方的售楼人员没有出示其售房资格证明,涉嫌违规。
  四:甲方没有对《商品房认购书》进行网上签约,涉嫌违规。
  于是,我在日给甲方发了《律师函》说明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同时也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了情况反映信,甲方收到《律师函》后,积极联系我方当事人,协商退还定金事宜。后在日,乙方到甲方售楼处领取了退还的全部定金。
原文链接: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400-818-9919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消费维权 股份转让
咨询郭丕勋律师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咨询内容:无须注册,点击立即提交!
郭丕勋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郭丕勋律师文集查看
|||||||Copyright &2007-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76号卖方毁约,我能主张定金双倍赔偿吗?-相关问答-问法知道-问法网法律咨询热门关键字: 地区:北京 - 朝阳区电话: 律师地区:北京 - 东城区电话: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地址:大兴区团河团桂路5号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645号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甲3号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的博客:
访问人数:4914535
博客等级:
搜房网币:8270
&&&&北京房产律师,赵律师(咨询电话:,138 ),房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型房产律师专业提供房屋买卖咨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面谈请预约。
我的群博客
乐乐(过客)
谁可以救救我(过客)
&&请您后再发表留言
我的分类文章
我的最新文章
我的热门文章
志当存高远,人..
好工长 家居
广州市唯邦装饰..
钢结构工程、建..
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200万元
一幢千万元别墅买卖不成,张先生指责杨先生不愿卖房违约,后者也指责前者拒签合同属违约,双方对簿公堂。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卖家双倍返还买家定金200万元。
【案情回放】
  日,张先生与杨先生、房产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张先生购买杨先生的一幢别墅,房价款为1235万元。次日,张先生支付定金50万元。次年1月20日,张先生与杨先生之母签订《协议书》一份,双方协商补交定金50万元,定金合计100万元,签订买卖合同日不变。同日,张先生又支付定金50万元,杨先生之母出具收条。签署上述协议书及收条时,杨先生之母没有出具其儿子的委托书。
  去年3月7日,张先生与杨先生之母在房产中介签约室再次协商购房事宜,因杨先生未到场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发生争执,张先生于是报警。买卖不成,谁该负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对簿公堂。
【法庭辩论】
  张先生诉称,杨先生两次不到场,以实际行动表明他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协议,故自己于去年3月31日书面通知杨先生和中介解除三方之间的居间协议,并要求杨先生按居间协议双倍返还定金。他要求法院确认三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已解除,并判令杨先生双倍返还定金200万元。
  被告杨先生则辩称,是张先生在协议约定期间一再违约,拒不与他签订合同,张先生之所以追加定金到100万元,是想以购买房屋为由获取双倍定金,张先生主观上根本没有购房的意思表示,因张先生的行为致使房屋市价下跌,造成自己严重损失,故反诉要求法院认定张先生违约。
【以案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一致认可解除,于法无悖,予以同意。根据查明的事实,张先生与杨先生母亲签订的补充协议经杨先生追认属有效。在约定签订买卖合同过程中,杨先生两次未到场,其母亲到场也未出具杨先生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杨先生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约定,视为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此案系争房屋是价值千万元的别墅,其实类似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中也时常发生。买卖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辞典】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浦东法院 富心振)
阅读 (14117) | 评论 (0) |
前一篇:后一篇:
&&请您后再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博&
搜房网用户可以先再评论
内容:请登录
转载成功!
文章分类:
我的所有文章
创建新的分类:
博文已成功转载!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定金双倍返还 合同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