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未注明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力违反了那些条款

【政策解读】国家发改委印发5个标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内容要求不加修改地引用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住建部等9部委(局),共同编制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5个标准招标文件。发改委在通知要求:
  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和“通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以对3项内容进行补充、细化或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2、“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这5个《标准文件》,自日起实施。
  文件原文
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发改法规[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商务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文件编制规则,构建覆盖主要采购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文件体系,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现将《标准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应当使用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文本(中英文)。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对《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四、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五、实施时间、解释及修改
  《标准文件》自日起实施。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修改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修改。该解释和修改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请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各地在实施《标准文件》中的经验和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的经验和问题,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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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准招标文件.4)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2015 版)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二○一五年五月0 使用说明一、 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 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 二、 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且设
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其 他行业(专业)的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文本以单价合同作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如采用其他合同形式,需做修改。 三、 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 等序列编号不作调整(评标办法除外) ;如该编号无相应内容的可作编号空缺; 如需增加条款的可按序添加编号。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 示的,供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 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特别需要注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条款完全是一一对应关系。文本中标明“注”的内 容为提示性文字,系帮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便于理解使用,正式文本应不 包括此类文字。 四、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该招标公告必须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五、 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人应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 格最低(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推荐了“简单比 价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三种评标办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应按各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选用。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采用“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形式的,宜在评标办法中增设投标人评标现场答 辩相应分值的内容。 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的填空内容应由招标1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 法规规定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 定。合同的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七、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内的有关报价条款,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应依据所选用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选择使用。 八、 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设计单位编制,并与本标准文本其它各 章相衔接。 九、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系示范性内容,以空格所示的第二节和 第三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标准文本、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编制。 十、 本标准文本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有增减、修改 的内容,应当使用粗体字。 十一、 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 请及时反馈上 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2 报建编号: 标 段 号:C01新梅雨水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执 业 章) (备 案 章)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工程师: 备 案 单 位: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备 案 日 期: 年 月0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12 2.招标文件 .................................................... 15 3.投标文件 .................................................... 16 4.投标 ........................................................ 20 5.开标 ........................................................ 21 6.评标 ........................................................ 22 7.合同授予 ....................................................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4 9.纪律和监督 .................................................. 25 10.其他注意事项 ............................................... 26 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2012 版) .....................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 34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 38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39 第四节 合同附件 ................................................ 5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1 总 说 明 ...................................................... 83 1.工程量清单说明 ............................................... 83 2.投标报价说明 ................................................. 83 3.其他说明 ..................................................... 86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88 第六章 图 纸 ......................................................9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3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94 1.工程说明 ..................................................... 941 2.承包范围 ..................................................... 95 3.工期要求 ..................................................... 96 4.质量要求 ..................................................... 97 5.适用规范和标准 ............................................... 97 6.安全文明施工 ................................................. 98 7.治安保卫 .................................................... 107 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 108 9.样品和材料代换 .............................................. 108 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 110 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 110 12.试验和检验 ................................................. 111 13.计日工 ..................................................... 112 14.计量与支付 ................................................. 113 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 114 16.其他要求 ................................................... 116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117 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 117 2.特殊技术要求 ................................................ 117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 11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9 目 录 ....................................................... 121一、商务标 .................................................... 122 (一)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其附录 A、附录 B ..................... 122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26 (三)共同投标协议 ............................................ 128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29 (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 130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133 (七)投标人基本资料 .......................................... 134 (八)其他材料 ................................................ 1372 二、技术标: .................................................. 139 (一)施工组织设计 ............................................ 139 (二)其他材料 ................................................ 1473 第一章招标公告1 新梅雨水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报建编号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555 号 新梅雨水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 淀浦河南侧、龙茗路西侧 工程规模描述标段号C01本项目地址位于淀浦河南侧、龙茗路西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水泵站 一座,配置雨水泵 4 台,并在内部设置旱流污水截流设施,配置污水泵站 2 台,包括 工艺、电气、监控设备等,雨污水进水闸门井和相应的进出水管,以及站内道路和管 道、配套管理用房、10kV 开关站等附属工程;并按规划在虹莘路及淀浦河南侧绿化带 敷设φ2400 雨水总管。 泵站设计规模为 8.35 立方米/秒, 旱流污水截流规模 1136 立方 米/天。一根新建 Φ1200~Φ2400 雨水管道,其中,Φ1200 雨水管管长 82m,Φ2400 雨 建设规模 水总管管长 352m(含虹莘路 Φ2400 雨水总管 72m) 。新建雨水管道收集管,设计管径 Φ600~Φ800,其中 Φ600 雨水管管长 32m,Φ800 雨水管管长 10m。位于泵站用地范围 内的现状 DN300 污水管须改排为 DN400,改排污水管管长为 93m。场地内原有蓄水池须 回填,水位控制闸门须拆除。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地上部分)约为 499.36 平方米(以审定的规划设计 方案为准) 项目类别 工程总投资(万元) 标段建安造价(万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资质要求 第二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其以上(老标准)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 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其以上(新标准) 420 日历天 市政工程 6282 万元2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 项目经理资格 业网站(mis.)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 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其他说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接受 万元(如需)□ √不接受http://www./zbxx_new.aspx 徐汇区宛平南路 381 号/莘西路 406 号(限 年 月 时,下午 日至 时至 年 月 月 日下午 13:30~16:00 时)日(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月 日 13 时 30 分至 16 时莘西路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资料 备注 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万元)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 媒体名称时至 (1) (2)时(2016 年406 号获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陈卓越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工 本费(元) 招标工程师
8 1000 徐玉英 传 真 无图纸押金 (元)莘西路 406 号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 年 (如有) 月 日 13:30(北京时间)(本表必须与发布的招标公告一致)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 内 容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1.1.2 招标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555 号 联系人:方建伟 电话: 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381 号 招标工程师:徐玉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卓越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1.1.4 立项文件及文号 1.1.5 建设地点 新梅雨水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梅雨水泵站及总管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闵发改投审(2015)38 号] 淀浦河南侧、龙茗路西侧 本项目地址位于淀浦河南侧、龙茗路西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建雨水泵站一座,配置雨水泵 4 台,并在内部设置旱流污水截流设施,配 置污水泵站 2 台,包括工艺、电气、监控设备等,雨污水进水闸门井和相 应的进出水管,以及站内道路和管道、配套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并按规 1.1.6 建设规模 划在虹莘路及淀浦河南侧绿化带敷设φ 2400 雨水总管。泵站设计规模为 8.35 立方米/秒, 旱流污水截流规模 1136 立方米/天, 雨水总管长度约 360 米。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地上部分)约为 455 平方米(以审定的 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 1.1.7 相关 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注:如已确定,包括财务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注:如有)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5 1.2.1 1.2.2 1.2.3 1.3.1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财政资金 100% 已落实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420 日历天(注:应根据本市工期定额及相关文件确定)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3 月 31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 (注:如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0%,须达到市优质结构,市文明工地。 1.3.3 质量要求 经济处罚要求: (1)达不到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00%(2)市优质结 构(3)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每项分别处罚不低于合同价的百分之一。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1)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老标准)或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新标准)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 1.4.1 (2) 投标 人应 具备 本标 段施 1.4.1 (3) 工的 条件 业绩要求 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等内容齐全; 2.同类型的建 筑面积或造价不低于本项目的80。 1.4.1 (4) 1.4.2 其他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其他: (注:如需) 万元(注:如需) .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 ,和现在正在履行合同 的同类工程的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原件备查)附中标通知 项目经理资格 市建筑建材业网站(mis.)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 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不组织1.9.1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年 月 日 时 分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所有问题应于 2016 年月 日 16:00 前以电子邮件 word (邮件发至)并同时以传真(加盖公章)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公 司,并在投标预备会时递交疑问及无疑问函书面文件的原件。 6 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 1.10.3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注: 需满足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年月日时分 专业工程暂估价(万元)专业工程名称 … 1.11.1 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专业 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万元,材料暂估价 %。万元,暂估价合计万元,占本标段建安费用比例 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不 1.11.2 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 工作 2.1.1 (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注:如有,则列明工作名称、建安费用等)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的答疑、澄清及补充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构 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需提供√ □需要提供,包括内容: □ √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项目经理任职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主要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投标人3.1.1 (8) 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 性材料(附册) 按实际情况自行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本项目需提交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安全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社保证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1.7;□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 (9) 3.1.2 (2)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 他材料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 他材料√ □商务标,其中投标报价内容必须包含加密文件(.BS4)和清单组价文件(.TBQD、.GBQ5)。(注:需具体明确组价文件的格式要求)投标人应对加 3.1.4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密文件和清单组价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技术标3.2.1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7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按《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 沪建受 3.4.1 投标保证金 〔2012〕21 号,见本章附件)提交(注:本内容各区县应根据相关文件调 整) ,并取得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或由收款银行盖 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 类似项目是指泵站、道路管道新建、翻建 。 年份要求:3 年,指 20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5.2 (1) 类似项目定义及项目经理 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2 月 1 日止,以下列资料载明的日期为准。 (注:此条可勾选)√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项目) √ □中标通知书(已承接项目) √ □合同协议书(已承接项目) √ □其他: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技术标页数年份要求:3 年,指 20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 不应超过 80 页(不包括封面、目录、图纸、封底)3.6.3盖章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 字和盖章的章页。 3.6.4 盖章和签字要求 盖章和签字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 理人章(或签字) ;造价人员章(或签字)并盖专用章;项目经理章(或 签字)并盖执业章。 (1)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投标人中标后需另行提供副本 1 份) ; 综合单价分析表:1 份; (注:如需) (2)技术标:正本:1 份,副本 4 份; 3.6.5 投标文件份数 (3)电子文件: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 1 份,商务标备用电子文件 1 份。 为防止商务电子文件读取失败,建议电子文件一份为载入光盘,一份为 U 盘。 (4)附册(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 :1 份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4 册,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注:如有)可装订在正本中(也可另行 成册) ; 3.6.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2)技术标,单独成册。 (3)电子文件:载入光盘或 U 盘。 (4)附册: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注:如有) ( 1) 、 ( 2) 、 (4)册的装订均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 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8 3.6.7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暗标编制、装 订和包装要求”编制、装订和包装。商务标与技术标:□不分开包装 √ □分开包装 正本与副本: 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含备用电子文件) :单独包装 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 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 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封套标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还应清楚地标明“电子版”字样。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还应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或 “技术标” , “正本”或“副本”字样。4.2.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 项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 标地点)莘西路 406 号会议室(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 交单》原件。5.1.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 提交的材料(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 (通过上海建 筑建材业网站 www. 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 人执业注册人员、 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9 管理人员) ; (5) 《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 交单》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附注: 1、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 人员情况表》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www. 查询、打印,含 条形码) 。 2、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 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安全员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 明材料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报建号、标段号,并加盖单 位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1.7;5.1.2 开标前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文件是否密封, 封口处是否加盖了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5.3.5 (4) 5.3.5 (5)合理最低价下浮范围 (下浮率取整)市政工程:3%-- 4%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到先开 □后到先开√ □开标系统显示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法组建,成员为 5 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不采用□采用: 6.3.2 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 参加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公司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超过 时间及地点: (注明或另行通知) 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 家(注:1―3 家)□是√ □不提供7.3.1 履约保证金 □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单价合同7.4.3 合同形式 □总价合同 □其他: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 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莘西路 406 号会议室(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9.5 招标文件正文中涉及相同内容的规定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否决投标条款详见评标办法; 10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示的,供选择使用。以“□ √” 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 用“□”标示。11 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工程师:指具有所在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的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受招标 代理机构授权,主持本标段招标代理工作的代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立项文件及文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标段的项目相关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 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本标段的代建人, 或为本标段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单位。 (如 有) 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是指为本标段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和提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的财务监理人。 (如已确定)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条件:12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外,还应遵守以 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依据共同投标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知识产权和保密13 1.6.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 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6.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 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 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解答。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文件的澄清将被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补 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 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补充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则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1.11.分包14 1.11.1 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合 同约定,和招标人共同依法确定专业分包人。 1.11.2 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不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 后,投标人对该类工作应自行完成施工,不得分包。 1.11.3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对本章第 1.11.2 项所指的工作以外的其他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 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分包计划表” 的格式及要求,明确载明拟分包内容和拟选分包人名称、资质、业绩等内容。1.12 偏离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投标函附录中作出其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 “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 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 “中标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 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和第 2.3 款发出的所有补充招标文件, 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2.2.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 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2.2.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 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2.2.3 按本章第 2.2.1 项、第 2.2.2 项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发 放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则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主动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 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3.3 投标人收到补充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商务标 (1)投标承诺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投标函附录 B; (2)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共同投标协议(注:如有) ; (4) 《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技术标“暗标”方式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的人员姓名、职 位、简历等内容; (7)拟分包计划表;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3.1.2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3.1.3 信用标: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 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并加盖公章) 。 3.1.4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投标人基本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的投标人基本资料所附支持性材料; (如需) 3.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 (3)目所指的共同投标协议。 3.1.7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1)社保证明材料出具单位及时段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 3.1.1(8)要求,提交由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在该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未提交或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社保缴费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社保证明提交材料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社保 证明材料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报建号、标段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a、在本市缴纳社保的人员。须提交本市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由该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 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b、在外省市缴纳社保的人员。须提交外省市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由该投标人为相关人 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c、若投标人为军队或者高校所属企业的,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无需提供缴纳社保的缴费 证明,但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所在投标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原件; d、若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与退休返聘人员的 聘用合同原件和退休证明; e、 若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为 2003 年以前征地养老人员, 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与该聘 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原件和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17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严格控制在最高投标限价以内,不得超出。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 求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相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 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自原投标有效期届满时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 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本章第 5.1.1 项规定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接受。 3.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安排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事宜。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 金的。3.5 投标人基本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8 3.5.2 项目管理机构应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经理简历表”和“主要项目管 理人员简历表” 。 (1) “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 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 参与的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和项目经理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项目经理任职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如有) 、技术负 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 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等。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 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主要业绩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 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实填写。类似项目定义同本章第 3.5.2(1)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内容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按实填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 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所附支持性材料的,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内容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第 3.5.3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技术标应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和难点进行编制,如果19 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工法的,应避免把标准、规范、规程和工法的具体内容载入技术标, 且技术标中不得提供与本工程无关内容。 3.6.3 技术标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行距为 1.5 倍行距,纸 张规格为 A4(除个别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可采用 A3 纸) ,页数不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页数 (不包括封面、图纸、封底) 3.6.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本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图纸) 宜双面打印或复印,需盖章和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 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商务标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6.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技术标为暗标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满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技术暗标编制、装订及包装要求” 。凡本招标文件各处涉及技术标编制、装订及包装等要 求与该附件要求不一致的,均以该要求为准。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标记应清晰,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提交4.2.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误投 或提前拆封的责任。20 4.2.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4 项的要求签字和盖 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和第 4 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准备5.1.1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1。 5.1.2 开标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完整性等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5.2 拒绝接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5.2.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1 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附注内容除 外) ; 5.2.4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3 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由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结果;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理最低价下浮范围当众抽取下浮率;21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开标过程中,如电子文件与备用电子文件均无法打开的,则其投标文件将因不完整而被拒绝。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 标人的评标代表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且不得存在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对投标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 6.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进行投标人评标现场答辩的,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要求,安 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评标现场答辩。 6.3.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22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3.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 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 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3.5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委员会中产生,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意见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及评标委员会形成的书面评 标报告上签字。6.4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少于 3 日。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定标后的备案期间,如发现中标人的中标项目经理存在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情形,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通知书7.2.1 在本章第 3.3.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23 认。7.3 履约保证金7.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 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除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还应当赔 偿损失。 7.4.3 本标段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8.1.1 有下列情况者,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1.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24 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监督本标段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具体监督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9.6 异议9.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署名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予以记录。招标人未在规定 时间内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及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25 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投标截止时间。 9.6.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是指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 密封检查和开封、宣读内容、开标记录等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 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答复形式可包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不当场答复的,不能 开展评标活动。 9.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包括评标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进行记录;招标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招投标监管部 门不予以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报告招投标 监管部门,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有关问题予以纠正。9.7 投诉9.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9.7.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章第 9.6.1 项、第 9.6.2 项、第 9.6.3 项事项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前项规定的期限内。10.其他注意事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 附件: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2012 版)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2012 版)(本内容应根据各区县相关文件调整)(沪建受〔2012〕21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沪建建管(2005)第 65 号《关于上海市工程建 设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使各投标人能及时提交和退还投标 保证金,特制定本操作须知。 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户名和账号(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二、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地点和时间 提交和退还地点:上海徐汇区小木桥路 780 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小木桥支行(以下简称托管 银行) 提交和退还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 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 假、无效的票函。 3、 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27 4、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5、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示范样式可向托管银行索取)。 (二)退还方式以托管银行特种转账凭证返还原汇出银行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和划付 (一)计息利率:按退保证金之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划付方式:按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计算利息,退投标保证金同时将利息划付至投标保证 金的付款人账户。 五、提交投标保证金程序 (一)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提交的: 投标人携带公开招标网上 &报名凭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填写《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由托管银行审核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 (二)采用支票提交的: 投标人携带公开招标网上 &报名凭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填写《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由托管银行审核后在《投标保证金提交单》盖章。托管银行 3 个工作日后,确认支票到账,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领取。 (三)采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方式提交的: 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携带公开招标网上 &报名凭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入账回单复印件,托管银行受理审核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 (四)采用银行保函的: 投标人携带公开招标网上 &报名凭证&、投标须知人前附表、银行保函、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填写《投标保证金提交单》 ,由托管银行审核后在《投标保证金提交单》盖章,银 行不再另行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 (五)邀请招标项目可用载有项目报建编号和标段号的投标邀请函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替 代&报名凭证&。28 六、退还投标保证金程序 (一)未中标 投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 &未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人出具并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退还投 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受理审核后 进行转账退还。采用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带好企业 IC 卡。 (二)中标 中标人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合同登记备案的合同、 《投标保 证金提交确认函》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受理审核后进行保证金转账退还。采 用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带好企业 IC 卡。 (三)其他情况 汇入托管银行的款项,在托管银行未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时,投标人可出具公函 要求托管银行将款项转账返还原汇出账户。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保证金按前二 款程序退返。 七、 《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一式二联,一联为投标人留存作为收据、一联为托管银行留存。 《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一式三联,一联为投标人留存作退还证明、一联为招标人留存作 提交保证金的证明、一联为托管银行留存。 八、其他事项 (一)除银行保函户名为招标人全称外,其余收款人户名均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 政服务中心。 (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 造成投标无效。29 第三章一、总则第三章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程序为确定入围投标人、否决投标评审、信用标 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 二、确定入围投标人 全部入围。 三、否决投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表; 4、共同投标协议(注: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 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2、本项还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30 (12)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有下列情形的: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的;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最低费率 2.2 %的 90%(即 1.98%) 。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 3、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5、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 3.1.7 要求提交拟派项目经理、 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交 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关执业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无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资料或资料有误不真实的; 8、规费和税金未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计费基数和费率投报的。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关执业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三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信用标评审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大于 60 分的为合 格。 通过否决投标评审且信用标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如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5 家则将未入围投标人中其投标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算术 平均值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递补入围(递补入围原则:优先递补一家报价 在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以下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其次递补一家报价 在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以上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以此循环顺序类 推) ,递补入围的投标人通过否决投标评审且信用标合格方可进入技术标评审。 五、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按票决制方式进行评审。 票决制就是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标专家按照以下技术标评审内容采用记名方式投票,以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31 评审内容: 1、内容的整体编制水平;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4、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 ; 6、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 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7、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 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8、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 ; 9、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如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则将未入围投标人中其投标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算术 平均值以下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递补入围(递补入围原则:优先递补一家 报价在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以下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其次递补一家 报价在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以上且最接近全部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以此循环顺序 类推) ,递补入围的投标人通过否决投标评审且信用标合格且技术标合格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六、商务标评审 由计算机系统对合理最低价进行判别,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 审;对高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合理最低价的确定: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先对入围投标人工程量清 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 (指单价)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 (指单价)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 、规费项目(指计算基数, 其中社会保险费指计算基数及计算费率)和税金项目(指计算基数)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 次排序,剔除各报价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 ,并分别对 剩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按计价规范进行汇总,计算得出一个总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 最低价。 本项目为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3%~4%(下浮率取整) ,项目具体下浮率在开标时抽取。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 。 ??? 。 ?? 。 ?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 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 (? 元); ????????????? ??。34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 ?。 (? ? 元)。 ?。 (? 元); (? 元); (? 元);35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生效。 签订。 年 月 日签订。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36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传话:???????? 真:????????电 话:???????? 传 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37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 》 (GF-)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8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 ?? ?;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 ????? ? ?; ???? ?; ? ;???????? ?。1.1.3.7 作 为 施 工 现 场 组 成 部 分 的 其 他 场 所 包 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 ? ?? ? ?? ?。 ?? ?。???????。39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 ? 。 ????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 ????? ; ? ? ???; ??; ????; ? ????。??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40?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 ???; ??。 ?; ?。关 于 出 入 现 场 的 权 利 的 约 定 : ???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 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 及 反 映 发 包 人 关 于 合 同 要 求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文 件 的 著 作 权 的 归 属 : ???? ???? ????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 专有技术、 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 ? 。41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42??。。。 ?? 。 ?。。 。 。 。 。 。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 ????? ?; ?????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 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 ? ?? ??。 。 。 。 。。43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提供风险担保金额的形式、 金额及期限: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职 名:????????? ???? ?;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44; ;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45。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小时。。 。 。。 。。。。 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46。。。。; ; 。 ; 7.9.3 经发包人认可的承包人提出的提前竣工的建议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应办理 缩短工期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如缩短后工期压缩幅度超过原确定工期标准 15%(含 15%)的,承包 人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工期进行评估,并出具专家评审认可的施工工期评估报告。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 。 。 。 。 。47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款项第(3)目细化为: ①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的,确定变更工作单价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15%的,其超过 15%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 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超过 15%的,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调整 公式如下: A.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B.当 Q1<0.85Q0 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 P1――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15%,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综合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的,按下述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A.要素消耗量:按上海市现行的相关预算定额执行(投标时有折扣率的,编制新的单价时 执行同样的折扣率) 。上海市现行预算定额没有适用子目的,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通过现场 测算确定消耗量。 B. 要素单价: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要素投标价格,没有投标价格的要素按招标文件指定 当月“信息价” (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www.―― 造价管理专栏上发布,余同)确定,价格为区间价格的按中值确定。既没有投标价格也没有“信 息价”的要素价格通过市场调查后,经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认。 C.费率: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费率确定。 关于变更估价的其他约定: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10.7 暂估价 。48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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