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家店面转让合同,时间只剩6个月,有得转吗?他说合同里有优先续租

我租的店面转让费花了10万,装修又花了十几万,当初签合同是说好了我们有优先续租权,而且是根据市场价,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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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房东要转让费,或者房租涨一倍,反正就是想逼我们走,又拒绝给任何赔偿,我该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租房的过程中,把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混为一谈。我国法律只规定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优先购买权等。“优先承租权”并非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足够程度的违约责任,以防止出租人在利益驱使下违约将房屋租赁给第三人,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优先承租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优先承租权”的规定,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也并没有禁止合同当事人约定这种权利,因此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应认为约定有效而受法律保护。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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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租房:摘要:但如果不是便利店,想开一家其他类型的,比如水果店、蛋糕店、玩具店、袜子店等零售店,具体又该怎么做呢?尤其如果找到了一家店面想直接接手,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前几期,我们通过与几位便利店主的交流了解到,目前个人较适合在二三线城市开新便利店,而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则适合盘老店。
但如果不是便利店,想开一家其他类型的,比如水果店、蛋糕店、玩具店、袜子店等零售店,具体又该怎么做呢?尤其如果找到了一家店面想直接接手,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今天变革家再次邀请了在深圳开连锁便利店多年的店主西瓜,来听他谈谈这方面的门道与讲究。
■ 口述丨西瓜 深圳某连锁便利店老板 访谈/整理丨巴丽
我叫西瓜,男,今年31岁,在深圳开便利店四年多了,最近正在筹划第三家店的开业。之前我重点给大家讲了写一线城市开便利店的选址技巧与方式,担心有些地方讲的不太全面。
今天特意给大家再分享些开店、转店方面的通用型经验方法,让大家知晓:在接店谈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做好店面交接?以及其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坑。
合同期越长越好
一般我们接店都是签2-3年的合同(我指的是和房东签署),有的会加上合同期满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等条款,有的还规定每年固定涨多少租金,一般按5%增加是最常见的。
这个是一般情况,如果你看准了一个店,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合同尽量签的长一点。因为一个店你接手以后要进行装修,购置设备,如果利润比较少而时间又到期了,房东要你的喝茶费,要增加你很多房租,你就进退两难了。
做吧,要加很多钱,觉得不合理,但是又无能为力;不做吧,赚的一点钱,全补贴以前的设备和装修了,找到一个继续能做的店还好,万一接手的是做别的行业的,难道要把原来店里的几门水柜和货架搬回家里去收藏吗?
就算是做这个行业的,你又能得花多少转让费?而且基本前面几年都白忙了,还不如在家里坐着喝茶呢。
点货尽量快,搞清楚进货价
和老板谈转店时,很容易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转让费,二是店里的货。有的老板看你是菜鸟,就狮子大开口说,我店里货值几万,其实有很多是给你按零售价算的,这样的老板不厚道,因为我们接手别人店里的货,都是按进价算的。
如果你不知道进货价,问老板找进货单或者查看系统就行了。
在实际的点货中,假如老板说有5万的货,一般都会多个几百,只要不是太多,基本都不会让他赔偿或是补偿,我们点货只是为了预防老板乱报店里货的总价值,让我们这些接店的人吃亏。
在接手店里烟草的时候,要尤其注意,防止转店的老板把假的烟草混进来给了你,另外还有一个点货和核算的技巧也要说一下:比如我们点货的时候,有3-4种包装的辣条都是卖3.5元/包,你就没必要写3-4个品种,然后逐个点出数量计算,只需要记住一种辣条的进价,然后点出这3-4种辣条的数量直接算就可以了。
其他的东西,如果零售价接近,基本上进价也是差不多的,可以算到一种商品里计算单价和数量。这样可以大大加快店面接手的时间,无论接店还是转店的老板,也都不会去计较这种几毛钱的东西。
一般一个30平方左右的便利店,全部点清要4个人花费大概2-3个小时,如果是晚上,尽量避开高峰时段点货。
点完货基本大家都会很累了,这个时候就牵涉到,谁保存清点数据的问题,这里我也可以提供一种技巧,把清点的数据集中以后用报纸包好,然后透明胶纸缠紧,在上面写上日期和店主的名字,然后用透明胶纸再缠绕一遍,覆盖原来的字体和日期,这样可以完全避免数据出错的问题。
有时候店面货物中可能有一部分临期或者过期的产品,一般这个比例占的比较小,可以忽略不计,这样转店的时候也能更方便一点。
查进货不可唯数据论
转店的过程,一般都是在大部分流程都谈好之后,再交定金,然后点货签合同。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了以后,再把后面的钱结清。
如果你一开始就把钱给清,后面遇到事情要解决,可能房东就没那么配合了,尤其有些原来店主隐瞒你不知道的事,比如这个地方是要拆迁的区域等等,如果你只是交了定金,就算吃亏也不会损失惨重。
为了防止吃大亏,预防未知的突发情况,给自己留有后悔余地,并让办事更加顺利,把钱分作2次给非常重要。
如果对方是连锁加盟的门店,最简单了解这个店生意的方式就是,去连锁公司调出这个门店一个月的来货记录,查出他这一个月进货有多少钱,顺带查一下这个门店的销售额。
因为一般情况,你的生意越好,从公司进的货也就越多,反过来,进货越少说明这个店生意越差。
查进货,出销售,要打通连锁公司的环节,你得有这个人脉。当然,也可以和店主提要求,让他公开数据,不过他公开的数据也可能有假。
但有两种情况,查数据这种方式是不太能准确了解到真实信息的。
一种情况是,如果你看的这个门店是连锁加盟店,但店的外购现象很严重,查进货看销售的方法就不适用了。
所谓外购,做过很多年老店的老油条们都知道,就是公司供货,自己也从外面进东西,主要是对公司商品结构的一个补充,一般是找畅销货或者价格低的商品。如果是这种情况,这个店在连锁公司那的数据就有可能很差。
不要,可能你就错过了一个好店,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可能就没你什么事了——因为深圳每天每个店的门口基本都会路过一个看店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假如这个店的门外有租赁和别的经营,基本抵掉了房租,店里卖的都是赚的,这样的情况,有的店进货也很少,数据也一般般或者不好看,但不代表这个店比那些高进货搞销售的店赚的少。你如果唯数据论的话,就错过了一个好店。
为了避免我们查数据看走眼,我建议大家,这个只能当做一个辅助的判断,要和别的方法结合在一起才能看的准,如果你了解的情况非常可靠,那你省掉很大力气也可以如愿。
通过商品日期和库存判断生意好坏
一个店的生意越好,店里的商品周转的越快,商品生产日期也就越新,我们可以在没和老板接触前,装作顾客查看店里部分商品的生产日期,用这个当做辅助的判断方法。
为什么说是查看“部分”商品呢?其实,这“部分”商品一般是指敏感商品,也就是大品牌,大家都在卖,销量都不错。打个比方说,一包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在你店里卖了3个月,那肯定不正常,这么好卖的东西在你店里卖了三个月都卖不掉,这店的生意不是坑爹吗?
为了信息更准确,要尽量多查看几个商品,因为有些商品日期久,是因为卖得太快店主碰到优惠有压货,这样也会有比较老日期的商品,这是一个特例。
还有一个特例就是,店主不会陈列的方法,不会先进先出。一个商品货架上还有2个,进新货了直接放到这2个的前面,一直这样就造成了后面这2个商品的日期过旧。
为了看得更准,我们要记住:尽量看敏感商品,多看几个商品,看生产日期是不是过于陈旧。但此方法也只能是辅助判断,不具备准确判断的理论依据。我们和店主谈到一定阶段,就会谈到店里货物的处理问题。
一般店主都要求你接手,这个时候,你可以趁机去仓库看看。其中有一个朴素的判断方法就是:店里生意好,备货就会较多,要不然不够卖,反复进货也非常麻烦。所以我们去看仓库的备货,一定程度上说,备货越多仓库越充实,生意应该不错。
当然了,观察备货也是有分别的,有的时候,一个单品店主会在价格低的时候备很多货,我们要多看一些品种,主要看敏感商品的备货情况,走的快的饮料之类的。
但有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傻货店主,一些基本上很少见到的饮料品种,仓库里备了一大堆。碰到这样的情况,如果就1-2个品种,还有可能是东西在他店里确实好卖,超过3-4个,就一定是店主脑子不好使了。
这样的备货就是再多,也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去看仓库的时候,最好带一个做过店的人一起看,这些问题一下都看出来。
变革家生意笔记:
1、转店时,很容易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转让费,二是店里的货。因此你需要搞清楚进货价并点货。点货主要是为了预防老板乱报货的总价值,让自己接店时少吃亏。
2、如果是连锁加盟门店,最简单了解这个店生意的方式就是,去连锁公司调出这个门店一个月的来货记录。一般情况,生意越好,从公司进的货也就越多。
3、有两种情况,查数据的方式不太能准确了解到真实信息。一种情况是,这个加盟门店的外购现象很严重;另一种情况是,店的门外有租赁和别的经营,基本抵掉了房租。
4、通过商品日期判断生意好坏时,尽量看敏感商品,多看几个商品,看生产日期是不是过于陈旧。但此方法只能是辅助判断,不具备准确判断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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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店面转让骗人,大家小心!
阅读:6144
发表于: 1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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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江西省于都县人,现将自已本月亲身经历的一场悲惨“店铺转让”被骗经历,告知广大于都同胞,希望广大父老乡亲引以为戒,不要再上当受骗!2011年10月2日,本人相中于都县滨江大道“意香鸡”往下某店面,计划用于经营内衣生意。在得到店铺房东及原店主双方“店铺到期,在同等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合同到期续租房东不再收取转让费”的承诺下,以7.2万元的店铺空店转让费受让该店,并与房东及店主签订合同,当时即付清2.2万元的店铺转让订金,并约定2011年10月16日交店并付清剩余5万元转让费。2011年10月6日至8日,本人花费3万元从广东购进货品所需专柜等相关道具;2011年14日至15日,本人又从南昌购齐8万元店铺经营所需货品,期间总共耗费11万元。万事俱备,只等16日付清转让费余款后装修开业!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10月16日上午11点,在我接店后开开心心开始装修,各种货柜、货品陆续到达店铺的同时,房东到店通知,在我1年半的合同期到期后,如要续租,每月除要交同等行情的租金外,还得另外每年再上供1万元(还是目前行情,一年半后可能更高)的转让费给房东才能续租!天呐!当时我犹如晴天霹雳!之前双方承诺的续租不用再缴纳店铺转让费变成了每年还要再交1万元!我是进退两难!倘若接店,如此不讲信用、如此黑心的房东让我实在不放心,另外如此不合理的租金成本让我不接受!倘若放弃,已付的2.2万元转让费订金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3万元的货柜还没启用就成了一堆废品,已订购的8万元货品无处安置!打工辛苦积攒及从亲朋处借来的总共13万元,半个月的时间化为泡影!本想通过创业来改善生活,没想到被骗的血本无归!可怜我那刚动完手术尚未康复的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我去找房东理论,黑心房东说我没收你任何钱!我去找原店主退订金,他说是房东反悔,订金一分不退!我实在没办法,只有将此事公诸于世,并不希望博取同情,仅希望广大已开店或准备开店的于都同胞,警惕此店,以免上当受骗,步我后尘!
发表于: 12:39:35
本想通过创业来改善生活,没想到被骗的血本无归!可怜我那刚动完手术尚未康复的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我去找房东理论,黑心房东说我没收你任何钱!我去找原店主退订金,他说是房东反悔,订金一分不退!我实在没办法,只有将此事公诸于世,并不希望博取同情,仅希望广大已开店或准备开店的于都同胞,警惕此店,以免上当受骗,步我后尘!
发表于: 11:37:06
成长值:1368
发贴数:121
发表于: 16:55:33
发表于: 14:01:09
黑店图片[此贴被反欺诈者于&16:02:06编辑过]
发表于: 14:35:22
关于“于都县河边街黑店转让诈骗”一事已过去三个多月了,在广大网友的关注、支持及鼓励下,我一直坚持与黑心房东及黑心店主做斗争,通过各种方式揭露他们的丑恶诈骗行为,力求让揭露帖在论坛前面待的时间久些,让更多的人看到此帖,看清房东和店主的丑陋嘴脸,以免再有于都同胞上当受骗!!!  我的付出及广大网友的支持终于有了初步的回报,前两天在于都河边街、红旗大道、贸易广场和工贸城向店主们散发传单时,很多店主对此店及此事都有了深入的了解,在对我的遭遇深表同情的同时,也对黑心房东及黑心店主的行为表示严厉遣责,对我的宣传行为表示了大加的赞赏,并表示,一定会将此事告知自已的亲朋友好友,不但抵制此店、此房东、原店主,而且以后不会到此店去消费!!!!  除了于都广大的店主及网友们对此事有了深入的了解外,黑心店主及房东知道按之前的转让费价码肯定无人问津,他们又想出了一招:降价!!!,门口用大大原红纸写着“超低价转让,2.5万元"的字样,希望通过低价来吸引少数还不知道此黑店的人!!!!为了让他们的骗局彻底的暴露在所有的于都同胞们面前,让骗子们无论如何变换骗法,都不会再有人上此黑店的当,请广大网友继续支持我!  在此,我忠心的谢谢大家,感谢这么久来的关注与支持,并期待你一直关注此事、支持我,让黑心房东及黑心店主受到应有的惩罚!!!祝大家新年快乐!!!  黑店地址:于都县河边街"意香鸡"店至"班比小熊"店中间某店,(黑店隔壁有家花店)  详情可点击:http://www.iyd.cc/thread-.html
发表于: 14:36:43
  1.&转让费的由来  转让费,目前是社会上租铺开店最常见的一种费用,少则两三万,多则几十万甚至数百万都有可能。可以想象得到转让费最初的形式是,商户&A&由于其他原因不再往下做,把店铺转租给下一家&B&,转接过程中,由于店铺装修、设备和货物的转移等原因,向&B&收取费用,这笔费用即店铺转让费,同时&A&与房东的租赁合同结束,由&B&开始向房东支付租金转让费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就是商户&A&生意萧条,且店铺内一无装修二无货物,但占着店面垂死挣扎,遇到&B&急着开店谋生却找不到合适的店面,这时&A&把店铺转让给&B&并收取一笔转让费,之后由&B&向房东支付租金,这种做法相当于&A&临死之前拖了人家&B&一把,自己活过来了转让费发展的第三个阶段,随着商户之间转让费现象的普遍,各个店铺的房东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在租给第一家商户的时候,就要求收取不菲的转让费,租金另算。此时的“转让费”,已经远远脱离最初转让费的真正意义了,完全变成了黑心房东谋取暴利的一种手段,而风险完全由商户来承担。目前的商铺租赁过程中,三中转让费形式都存在。  1.&租赁商铺的建议  最开始做生意的朋友,由于经验不足,租铺开店时往往在转让费上吃了亏。现在将个人的一些经验总结出来,主要从接租这个方面展开,供后来的有志创业的朋友参考:  2.1&从商户&A&(非房东)那里接租  主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A&转租给你是否经过房东的同意&?  《租赁法》中规定,商户&A&在合同期内将房子转租给&B&,&A&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若不同意,则&A&与&B&所签的合同无效。现实中也存在&A&将店铺转租给&B&而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而&B&并不知道转租还需要房东的同意,以为只要跟&A&协商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若房东发现&A&转租后要收回&B&的店铺,&B&可以将&A&告上法庭,索要之前交的转租费用,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A&的合同是否快到期&?  经过房东了同意,但如果&A&的合同快到期,比如只有&3&个月了,可能也会带来很多麻烦。因为假如房东比较黑心,会选择收回房子而不跟你续租,这是房东所拥有的正当的权利!期满之后,他一脚把你踹走,像前面所讲转让费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一样,另外再租出去,收取下一个商户&B&的高额转让费之后,还可以躺在床上眯着眼睛收&B&的房租。那你实在想转租,怎么办呢?可行性还是存在的,第一种方案:&B&在接&A&的转租时,同时与房东签订合同,将合同有效时间延长几年,就是说,从&A&手中接铺以后保证自己还能做几年的生意。那&B&的转让费该如何处理呢?最好与房东的合同中还须说明,&B&在接下来几年的合同期内自己有对店铺的转让权,当然这个转让过程也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第二种方案:&B&要充分估计一下接下来的风险。在这&3&月内能把投资收回来并有盈利?能盈利多少?不过能接受第二种方案的人一般都不是常人吧!  还有一点就是,明明只有&3&个月的时间了,&A&在转租给&B&的时候,房东也同意了,但&A&却不告诉&B&只有&3&个月的期限了。期满房东回收店铺,此时&B&肯定欲哭无泪。遇到这种情况,可以&B&可以将&A&告上法庭,索要之前交的转租费用,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近期内店铺周围是否有重大事件发生&?  这里的事件是指政府拆迁啊、商场装修啊、搬迁啊等突发事件。如果&A&知道政府发了在近期内拆迁的通知下还转给不知情的&B&,那么&B&可以状告&A&并追回相应的财物。  2.2&直接从房东手中借租  这种情况下,首先得知道这个房东要不要转让费,如果不要转让费更好,说明房东还是比较有良心的人,没那么势利。但是店铺位置好、房东又不要转让费的概率太小了吧。现在就以房东以索要转让费为前提才肯租房的情况为例,说明一下合同中哪些地方要注意:  店铺转让权的声明  这点很重要!没人保证你的人生会那么顺利,万一你家里出了什么突发事故,或要改行了,或因利润太薄无法经营下去了,需要把店铺转租给别人。所以一定要在合同中申明期内拥有对店铺的转租权。还是要说明一点,转租需要房东的同意。但是如果房东就讨厌你,就看你不顺眼,就不同意让你转租,该怎么办?注意“房东的不同意”也必须在合理范围内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拒绝转租,房东就属于恶意拒绝转租,可以根据法律中的公平诚信原则,依法强制执行转租。  签约时间的考虑  合同时间应该稍微长一些,比如你想做&2&年左右,最好签个&4~5&年,然后在做了&2&年后,找其他的商家把店铺转让出去,转让费收回来了,风险转移到下一家去了。但如果转让费在每一个交接过程中越滚越大的话,越往后接租的商户,风险就越大。  优先续租权的申明  注意在《租赁法》上,没有规定签约的商户在合同期满后具有优先续租权!所以如果想拥有期满后继续租赁,必须在合同上注明“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租”等类似的项。这样的好处在哪儿?在于如果你的生意比较好,想继续做下去而不想搬走,期满时有其他商户来租这个商铺,你可以以相同的条件优先租赁下来。或者你的你有转让权,但转让费还没有收到,你可以优先续租下来之后,再转租出去。  不过问题来了。《租赁法》真是极品,个人感觉还有很多要改进的地方。请注意“同等条件”的含义,就是说你原来租金是每个月&2000&元,后来所处地段变好,期满后租金肯定不止每个月&2000&元,有的商户愿意出&4000&元每一个月,你想续租吗?好,同等条件嘛,你也每个月&4000&吧。这倒没什么,正常的经济规律。问题在于,租金根本不值&8000&但房东又想抬高租金呢?他可能去大街上叫几个混混过来说要租店铺,给&4000&一个月,你有什么办法呢?你想继续做就得出&4000&一个月,不做,你收拾收拾走人吧。你可能问,这种现象会发生吗?后面你会看到,由于转让费的存在,这种事情会很常见的。  可能上个例子比较极端。如果有可能,在优先续租权上,尽量写明可以优先续租几年。为什么?因为如果你仅仅写了具有优先续租权的话,能续租多久呢?法律上可没保障。如果房东追求新租户的转让费,合同期满后会千方百计赶你走,那续租时间优势房东可以钻的空子之一。你前面的合同的没有写能续租多久是吧?房东又去大街上找几个混混前来租房,价格倒是&2000&每个月,只租&10&天。不过你有优先续租权啊,好吧,和你再续租&10&天,咱们来签新的租赁合同。这个时候,房东的租赁合同上绝对不会让你有优先租赁权了,&10&天后走人吧,房东再租给别人,收取高额转让费。  2.&最后的矛盾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为目前市场上,商户对自己的店铺有没有转让权,都是与房东在合同上约定的,比较狡猾的商铺房东可能还会来这一招,看我想出来的案例:  商户&A&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房合同,并向房东交纳了“转让费”,合同中申明&A&在期内对店铺具有转让权,可以对下一任&B&收取转让费。两年后,但当&A&真要转让时,房东却对&A&说:你可以转让给别人,但是下一任来接租时,我会告诉他们,我不会跟他们签转让权的。这种情况下,就没人敢来接租了,因为下一任&B&会发现接下来之后生意若做的不好,想转租出去,由于没有转让权根本就转不出去的。没有人敢接租,那&A&的店铺转让权岂不成了空气?  那么&A&在与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店铺转让权这点上,是不是要注明&A&的下一任&B&也必须具有在合同期内的转让权呢?我们假设房东同意了这条说明,这样做&A&的转让权貌似得到保障了,&A&能在合同期内能顺利转出去了。真的吗?仔细想想,如果此时商户&B&来准备接&A&的租,房东又告诉&B&说“你可以把店铺转让给别人,但你的下一任&C&,我不会让他有转让权的”。听了这样的话,如果&B&也想以后收回自己的转让费的话,也是不敢接租的。因为尽管&B&可以转让,但如上一段所描述的一样,没人敢接&B&的租的,一旦接受,转让费就无法拿回来。&B&不敢接租,&A&的转让权还是形同虚设!  所以,这真是一个矛盾!  上面所说的房东还不是最狡猾的,最狡猾的会这样做:租给第一个商户时,申明要交店铺转让费,同时房租另算,合同签约时间永远不会给你签得很长,比如就&1~2&年的样子。至于转让权和优先续租权,其实房东给不给你都一样。先说给转让权吧,&1~2&年的时间,投资都还没收回来呢,合同期就快到了,赶快和房东续租吧,房东肯定不答应。为什么,把你赶走了,好收下一家的转让费啊!不是有优先续租权吗?好吧,再跟你续租&1&天或一个月吧。其实是一样的。所以最狡猾的房东会隔一个合同期换一个商户,隔一个合同期换一个商户,这样每换一次,就能收取一次转让费,房租另外再算!这也解释了上面“优先续租权”那一小节中的例子。没办法,人家铺面好啊,地处繁华地段,人流量大!  需要说明一下,不管是从商户那里转接过来的转让费,还是从房东那承接下来的转让费,随着转租的过程越滚越大,最后跑到哪里去了呢?肯定是最后接手的商户因为没有转让权,或合同时间太短没人敢前来接租,转租不出去而眼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转让费成了泡沫。  由此看来,在转让费发展的三个阶段中,商家与商家之间店铺的转让过程收取转让费还说得过去,虽然听起来也有违背“和谐”二字,但房东租给第一家就收取转让费的做法最不道德,最让人所不齿!虽然没有违法,但是极其的不合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活跃百害而无一利!我想很多自主创业谋生的人,都因为这个转让费而增添了不少烦恼吧!  3.&小结  说了这么多,相信看过之后一定也有所收获。总之在这个过程多留个心眼,不要留漏洞,任何与别人(不管房东还是上任商户)产生的费用,记得留有票据,万一打起官司,就是及其重要的证据。  目前商铺的转让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受到保护,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无处不在,也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有时高额的转让费也许多想创业的青年望而却步。当然,关于转让费在商户和房东之间,房东永远是胜者,除非房东还不那么势利,出租店铺给商户时,只收取应得的租金。不过在国内一线二线城市,这样的商铺房东还多不多?就无从知晓了。  要想从法律上解决转让费问题,好像还比较困难,因为这纯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问题。也许人们道德再高一些,房东只拿自己应得的房租而不另外牟取不合理的转让费,商户之间盈亏自负,不把转让费越滚越大加在下一家商户身上,那么这个社会要和谐得多!抑或法律上直接规定,房东在出租时不准附加转让费,即使让转让费仅仅在商户之间衔接,让转让费回归到原始轨道上去,也要好得多啊!但是&,&这个能实现吗?希望国家能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市场经济更加充满活力。
成长值:3637
发贴数:446
发表于: 14:57:17
现在很多在于都有店面的人都是这样把店面转来转去的赚钱
发表于: 18:24:10
店主靠店面转让来赚钱的,是极少数之一,其实他们也不希望有店面转让费这一支出,因为转让有可能赚也有可能亏,有一定的风险,且占用资金,就算靠这来赚钱,那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店主靠店面转让来进行诈骗,就于理于法都不容了,本人遇到的是房东和店主精心策划的转让大骗局!!!!
发表于: 18:24:53
感谢回帖,请小心以免上当受骗!!!!
发表于: 18:25:27
感谢你的关注与回帖!!!
发表于: 18:26:34
感谢你的关注!!!!请告诉你的亲朋好友,以免上当受骗!!!!
成长值:248
发表于: 10:45:33
谢谢楼主,学习了
发表于: 10:50:30
不客气,应该的。净化空气,抵制黑恶,人人有责!
发表于: 14:04:14
学习&感谢LZ&
发表于: 11:18:49
我是坏人,把他们给干了,哈哈哈
发表于: 14:40:27
发表于: 12:11:16
兄弟&&&&&租店铺&&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租”&&这是全国都有的惯例&&,你签合同&合同都没看清就交钱&&&&太不小心了&&缺少经验啊&&当然房东也是居心不良&
发表于: 12:53:53
现在的房东大部分都是这样的,黑心房东。
发表于: 9:40:11
此种遭遇本人有遇过,结果是店开不成了,他们的合同都是跟律师咨询好的,怎么说他们都有理,再有她说不转让,要收回,自己开,你拿她咋办。听说这一片的店面都是这样的人家,经常听见打打杀杀的,&人啊,要这么多昧良心的钱,也不怕用了心不安,人在做,天在看,会有报应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商业诈骗,可恶的人,丑陋的心,一年租金那么高就算了,还两年一转,开店哪有两年能回本的,昧良心的人做事天打五雷轰。我的店原址在现在的三彩和原先的匹克中间,现在又转了好多家了,房东是老蔬菜场的。
发表于: 9:45:02
这就说错了,我听到的就很多,就这一片的,都是这样。设计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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