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缴费基数北海的社保是按月还是按年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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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是每个人在工作当中都会接触的,社保的缴纳多少和自己的工资水平所在地区有一定的联系,个人和单位应该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用途也是比较多的,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北海市社保缴费基数-攻略
201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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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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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
  从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1日起,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养老保险费为例,按下限2400元缴社保费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为192元(2400&8%),比以前增加16元。
  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此外,日至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计算,比2013年度增加了559元。对于七八月份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将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南京城乡社保覆盖率年底将达98%
  南京市人社局介绍,预计2015年底,南京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参保1435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8万人、387万人、253万人、254万人、243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1、实行多缴多补的差别补贴政策
  根据不同的个人缴费标准,将2015年政府补贴标准设为三个档次,其中:缴费标准为900元、1100元和1300元的补贴130元;缴费标准为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140元;缴费标准为2500元的补贴150元。
  2、增设15年缴费年限要求
  南京对不同类型人员的缴费年限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日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自办理申领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自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自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规定领取年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三是自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3、增设缴费激励机制
  根据现国家、省办法精神,并做好与原办法的衔接,规定在南京市缴费15年以内的,缴费每满1年计发1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不超过150元/月;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
  4、取消外市迁入人员参保户籍年限限制
  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趋势,对外市户籍迁入人员不再设置户籍年限的限制,外市户籍人员迁入南京市后应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到达领取年龄时在本市缴费不满5年的,其养老待遇按省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计发;缴费年限与领取年限合计满5年后,可按南京公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5、设立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
  增设了对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的规定,标准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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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新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于7月1日起调整,其中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由2004.6元调整至2......
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于7月1日起调整,其中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由2004.6元调整至2226元,最高由10023元调整至11130元。  此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保持不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八个缴费档次保持不变,且财政对每个档次的补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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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1日起,对福建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其中,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4709元,最低不低于29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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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社保缴费基数-问答
我的社保显示22个月,缴费基数2800能贷款吗
用社保贷款的要求是,在现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就可以
厦门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1、外来员工社保缴交的比例和本地员工不同,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的60%交;
2、缴费比例是单位和个人1:1,各交一半;
3、如果辞职了,凭退工待业手续自行到劳动社保部门去交。
不一定完全准确,给你一个电话问,他们更专业:厦门市劳动服务中心 5114233
社保基数是多少是什么意思?我在石家庄,缴费基数是多少
您好!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2015年呼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又是多少?
各地政策不一样,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
2015年南京社保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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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在搜【北海社保缴纳基数2016】- 融360
北海社保缴纳基数2016
&&&&&&社保是每个人在工作当中都会接触的,社保的缴纳多少和自己的工资水平所在地区有一定的联系,个人和单位应该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用途也是比较多的,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北海社保缴纳基数2016-攻略
社保缴纳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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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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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以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了 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5541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 08.2 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1108.2 元。要是工资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北京:三类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基数差额
  9月2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1、在职职工:
  需补缴范围: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
  补缴标准: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2089元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3134元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5669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5669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2、灵活就业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3、其他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补发方案:退休人员先补后发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以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了 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5541 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 08.2 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 1108.2 元。要是工资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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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和社保基数要一致吗?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和社保基数要一致吗?解答:1.国家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和社保基数要一致吗?解答:1.国家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职工工资总额;2.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严格来说是一致的,都是员工上年度月均工资。社保、公积金是两个归口单位,各公司实际操作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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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
2016年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北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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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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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做好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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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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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北海对2016年购房补贴时间、对象、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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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海市购房补贴政策: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契税的,财政补贴由原来购房实际成交价款1%提高到2%。...
北海社保缴纳基数2016-问答
什么是社保基数
你好社保基数就是你的缴费基准
沈阳2015年社保缴纳的基数是多少
下半年的还没有出台,需要等到6月底之后才能出台。
以灵活就业形式缴费,缴费基数:养老保险4371.83元,医疗保险3712元。时间是:2014年7月-2015年6月。
你好,2015年上海社保的缴纳基数是多少?有变化吗?
社保基数是根据你得基本工资缴纳的,你要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的话会每年调整一次基数,逐年增加的
非北京户口跟北京户口,缴纳社保的基数是一样的吗
具体由工资而定的
你好,2015年北京社保的缴纳基数是多少?有变化吗?
你好,基数是根据你的基本工资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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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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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
职责: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个人账户,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登记、中断、接续、转移工作等等
地址:北海市深圳路49号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北海市深圳路49号
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养老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北海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相比以前的政策有哪些变化?广大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利益?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随便吧养老保险小编整理了北海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和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下面是广西北海市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供广大市民参考。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二、基础养老金:
目前,北海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北海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西北海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社保工具大全
随便吧实用工具大全
&copy 2011- 随便吧 粤ICP备号-12016年北海市社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随便吧社保工具
2016年北海市社会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制度,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功能。北海市对社会保险多项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它将给工作带来哪些影响?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跟着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以下几项政策吧!
2016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个体参保人员以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参保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在每个缴费年度内,可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80%、70%、60%四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2015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846元,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为3903.90元。按60%、70%、80%、90%、100%五个档次缴费基数分别为2342.30元;2732.70元;3123.10元;3513.50元;3903.90元。每月缴费金额分别为468.46元;546.54元;624.62元;702.70元;780.78元。年缴费金额分别为5621.52元;6558.48元;7495.44元;8432.40元;9369.36元。
三、凡是2015年度已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指失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专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北海市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的任一网点申报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日至12月30日。需要打印当年缴费明细单的,在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到所在辖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点办理。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标准
  一、缴费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32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70元∕人·年
二、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
  ⒈普通门诊: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门诊统筹基金一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
  ⒉慢性病:参保人员患有纳入门诊统筹范围的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慢性病实行定点定额管理,病种和定额见附表。
  ⒊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各类恶性肿瘤(治疗期)、血液透析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所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二)住院医疗待遇
  ⒈起付标准:年内第一次住院的,三、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300元、15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180元、120元。
  ⒉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和参保个人分担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学籍居民和非学籍居民: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三)统筹基金一年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个人缴费率2%
  单位缴费=本单位在职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单位缴费率8%
  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率5.5%×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的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选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5.5%的缴费率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二、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个账;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退休金或养老金的4%划入个账。
(二)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
  ⒈慢性病:参保人员患有纳入门诊统筹范围的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慢性病实行定点定额管理,病种和定额见附表。
  ⒉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各类恶性肿瘤(治疗期)、血液透析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所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⒊特检特治:
  ①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体外碎石、白内障手术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②经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下列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应用 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 χ 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派特CT(PET-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治疗。
  ⒋急诊留察:参保人员因突发急病在定点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抢救治疗后病情稳定可直接出院的,所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抢救性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三)住院医疗待遇
  ⒈起付标准:年内第一次住院的,三、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⒉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和参保个人分担比例: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⒊ 家庭病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设立家庭病床。
(四)统筹基金一年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工伤认定新规:“合理”是认定工伤的主要标准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9号),自日起施行。北海市人社局8月29日参加了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学习研讨班,研讨会结合广西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认为这个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以及“上下班途中”等方面的问题,给人社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工作以很大的支持。
如《规定》列举了四种“上下班途中”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给予肯定: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下班途中顺路从事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公外出职工只要不从事与单位工作或用人单位指派工作、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原则上予以认定工伤。《规定》对一些条款宽泛的掌握,加大了企业的压力,化解工伤风险,关键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为用人单位支起安全网。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为农民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由社保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减轻企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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