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煤气灶点火针不放电煤在兰州市有没有零售点

400-633-1888
当前位置:
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洁净型煤、块煤包装袋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洁净型煤、块煤包装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
加入日期:地 区:兰州市内 容: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K****-***
项目单位:***节能监察中心
项目名称:洁净型煤、块煤包装袋
***公共**交易中心
**** 年* 月
投标邀请函..................................................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K
项目单位: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项目名称:洁净型煤、块煤包装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5 月
投标邀请函........................................................................................................................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1、总则.............................................................................................................................. 8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8
2、投标须知.......................................................................................................................... 9
2.1 招标.................................................................................................................................... 9
2.1.1 综合说明........................................................................................................................ 9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9
2.2 投标.................................................................................................................................... 9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0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10
2.2.4 投标报价...................................................................................................................... 11
2.2.5 投标有效期.................................................................................................................. 11
2.2.6 投标保证金.................................................................................................................. 11
2.2.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
2.2.8 投标文件的密封.......................................................................................................... 12
2.2.9 投标文件递交.............................................................................................................. 12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12
2.2.1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
2.3 开标.................................................................................................................................. 13
2.4 合同的授予...................................................................................................................... 13
2.4.1 中标通知书.................................................................................................................. 13
2.4.2 合同授予原则.............................................................................................................. 13
2.4.3 合同的签署.................................................................................................................. 13
2.4.4 其他.............................................................................................................................. 14
3、澄清和质疑.................................................................................................................... 15
3.1 综合说明........................................................................................................................... 15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5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16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16
4、评标原则及办法............................................................................................................ 17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17
4.1.1 原则.............................................................................................................................. 17
4.1.2 组织.............................................................................................................................. 17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17
4.2.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7
4.2.2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7
4.3 评标内容及标准............................................................................................................... 18
4.3.1 评标内容....................................................................................................................... 18
4.3.2 评标标准....................................................................................................................... 18
4.4 评标的程序...................................................................................................................... 19
4.5 评标方法.......................................................................................................................... 19
4.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9
4.7 废标................................................................................................................................... 20
4.8 无效投标........................................................................................................................... 20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22
5.1 项目具体参数附后........................................................................................................... 22
5.2 售后服务要求:双方合同约定....................................................................................... 22
6、附件.................................................................................................................................... 23
投标邀请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的委托,现对洁净型煤、块煤包装
袋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
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K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单洁净型煤包装专用袋1205000 条、洁净块煤包装专业袋
640000 条。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49.935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 年5 月27 日至2017 年6 月5 日0:00:00-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即报名方式)
网上方式: 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获得,标书获取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 年6 月16 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之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楼开标八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
(互助巷1 号)伊真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年6 月16 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在兰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楼开标八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 号)
伊真大厦)。
项目经办人:戴佶宙电话:
邮编:730000
地址: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
号)伊真大厦)
http://www.gszfcg./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5 月26 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洁净型煤、块煤包装袋
2)交货时间:根据合同具体确定时间
需方: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兰机管采:2017jz-0145)
联系人:张亚婻联系电话: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16 号
招标人:1)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戴佶宙
3)联系电话: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015 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
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必须为公
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如一个供应商同时
参加几个包投标,可将该原件装订于任何一个包内,其他包可装订复印件,但需注明
原件装订于哪个包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
不提供第2)、3)项),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另标注“与
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4 项,
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5 项。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回方式:
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3 天下午4 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15000
元(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只填写保证金对应的8 位数字登记号)以电汇或网银
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账号: 008)。投标人必须以电
汇或网银方式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
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前,投标人需带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 楼大厅兰州
银行窗口换取兰州银行恒通支行针对本项目的到账回执单原件,开标时,投标人在递
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回执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
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金额的3%
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1 份,装袋密封并签章。
8 投标有效期: 90 天
9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3)“招标人”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
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
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
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
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1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
除、修缮等。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节能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的货物。
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15)“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原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2、投标须知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
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
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
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
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
2.2.1 合格的投标人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包段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段进行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报价
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时,投标文件既可按包段分装,也可将各包段汇总
于一个总标书中。
2)招标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未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的报价中。
5)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必须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无效投标。
6)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财政部令
[2004]第18 号中第七十四条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及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有权宣布投
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
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
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
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8)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投标人须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
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2)投标函(见附件2)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及参数中要求的必要资质文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3 年销售额与净利
润及纳税)
5)法人授权函(见附件3)
6)投标报价表(附件4)
7)投标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5)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0)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4 投标报价
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
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
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2.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90 日内有效。
2.2.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3 天下午4 将投标保证金15000 元(在
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只填写保证金对应的8 位数字登记号)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
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账号: 008)。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网银方
式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
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前,投标人需带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 楼大厅兰州
银行窗口换取兰州银行恒通支行针对本项目的到账回执单原件,开标时,投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回执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
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
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2.2.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1 份)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
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
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
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变更公告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
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明。
2.2.8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信封密封,并
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17 年6 月16 日上午9:30:00 之前启封!”(盖
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投标人请另做一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投标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表”字样。密封的信封及报价表,未按上述要求签字、
盖章的,密封、封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2.2.9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楼开标室,招标
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6 月16 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2.2.1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
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招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
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
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
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4.3 合同的签署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的
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以书面形式。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
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四
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办理。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律法
2.4.4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
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
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
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
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
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前7
个工作日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
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
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
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
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
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
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
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容
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将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
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
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
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
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兰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
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
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
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
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
投标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的通知递交质疑的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
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
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4、评标原则及办法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 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从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1.2 组织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 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2)招标人: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
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投标开
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
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由市纪委、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
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4.2.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2.2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3 评标内容及标准
4.3.1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
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
明文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
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3.2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
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
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4.4 评标的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不符合符合性检
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3)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须按顺序
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5 评标方法
4.5.1 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评。在投标方所投产品质量、服务、技
术规格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中标供应商。具体评
标办法如下: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剔除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商;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进入下一轮评审。
2、对资质条件、质量、服务均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该投标人的
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4、如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号)第五
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见附件6)。
2、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环境清单详见招标网(http:///)《关于调整
公布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4.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 号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
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向拟中标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人
公布,拟中标公示届满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4.8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5) 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6)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7)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8)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9)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
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认为生产制造企业通过控制授权函等方式,恶意抬高其产
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价格明显高于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任何政府采购价格的;
13)投标有效期不足90 天的;
1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
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1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
式投标的;
16)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投标;
18)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制造商总部委托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谈
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5.1 项目具体参数附后
5.2 售后服务要求:双方合同约定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法人授权函
附件4:投标报价表
附件5:投标数量、价格明细表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7:生产厂家授权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注:未给出的表格形式请根据行业自身特点自行设计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待签样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
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
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
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
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
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
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
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
甲方指定。
如采购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
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
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
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
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
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
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
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
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
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 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
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 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
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
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
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 小时内免费提供
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
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
验收单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
下列文件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由兰州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 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
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 或第3 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
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
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
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
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
部货款,并按第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
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
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
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 条、第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
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
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报送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
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供方全称(盖章): 需方全称(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
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 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兰州市需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
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
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
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授权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被授权人姓名) 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兰州市所需
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月日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GK2017- 单位:元
包号投标报价(大/小写)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注:1、报价须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无效。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3、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月日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投标产投标产品
基本数数量投标投标
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品产地品名称配置量单位单价总价
合同约定合同约定
投标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表格内容自行编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谈判日期: 年月日
生产厂家授权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生产厂家名称)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关于贵方就兰州
市所需项目招标采购(招标编号:GK2017- )事宜,
我公司作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特授权(投标人名称)代理本
公司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由我方制造的产品,按贵
方与(投标人名称)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提供中标产
品和服务。
本授权函自年月日起有效,授权投标有效期90 天。
授权厂家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洁净块煤包装专用袋技术参数
1、尺寸45&75cm;
2、平方袋重≥80 克;
3、原料60%聚丙烯全新粒料;
4、涂膜无脱落无破损;
5、颜色要求次白;
6、要求可装25 公斤;
7、要求印有“兰州市煤炭专营市场专用等字样”。
洁净型煤包装专用袋技术参数
1、尺寸要求:50&80
2、平方袋重≥ 80 克;
3、原料60%聚丙烯全新粒料
4、涂膜无脱落无破损
5、颜色要求次白
6、要求可装块状无烟型煤25 公斤
7、正反面印刷标识字样(按照印刷彩页附后)。
印刷彩页:
中标展示专区
·青海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南京虚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
·北京天泰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佛山市中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河南省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中标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中标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中标
·安徽艺源建筑艺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广州泰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
·北京安新海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华东:       
华北:     
东北:   
华南:   
西北:     
西南:     
华中: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青东商务区A座七层(100089)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6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煤气灶点火后自动熄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