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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图)
(原标题: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图))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三、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390.99亿元、3,772.77亿元、4,530.04亿元和4,545.15亿元。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2012年至2014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因此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六、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七、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均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而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行业投资前景和市场需求都将看好;反之,则会出现市场需求萎缩,经营风险增大,投资收益下降。因此,能否正确预测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波动,并针对经济发展周期各个阶段的特点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业绩。
  九、发行人受行业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发行人在建工程投资金额较大,虽然项目均已获得发改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准,但基础设施行业因周期性较长的特点,易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波动影响。如遇到宏观政策限制,融资较为困难,将为发行人带来较大资本支出缺口。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普遍建设规模大、周期长、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如期达产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效益和发展存在一定影响。上述情况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把握市场的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考虑到发行人业务存续期较长、基础设施建设回报周期较长,因此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设计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由于债券存续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等众多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得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本金和利息,以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近年来公司负债规模逐年增长,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390.99亿元、3,772.77亿元、4,530.04亿元和4,545.15亿元,其中,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047.40亿元、3,391.74亿元、4,016.69亿元和3,876.88亿元,负债规模和有息债务余额不断增加;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07%、69.83%、68.86%和68.81%。由于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
  十二、2012年-2014年末及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79亿元、-110.16亿元、-4.91亿元和14.86亿元。2012年-2014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基本呈净流出情况。如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公司到期兑付的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十三、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合计为428.1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64.00亿元,其他应收款为244.60亿元,长期应收款39.52亿元。发行人承担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存在大量与政府相关的应收款项,这些应收款项的回收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天津市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这为其支付发行人款项提供了较好的保证。但随着天津市政府近年来对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在当前宏观经济存在着潜在硬着陆风险的背景下,天津市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发行人的应收款项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十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原封卷稿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公告文件中本次债券已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债券名称变更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其他相关申请文件,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未作变更,将继续有效。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城投集团/天津城投指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债券指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董事或董事会指公司董事或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指公司监事或监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指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指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监管银行指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联合评级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天津市建委指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配套办指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BOT指“建设-运营-移交”的项目融资模式TOT指“移交-运营-移交”的项目融资模式DBO指“设计-建设-运营”的项目融资模式海河公司指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公司指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公司指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投建设公司指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集团指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公司指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市政投资公司指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环境投资公司指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投资公司指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城公司指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创业环保公司指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河教育园公司指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金融公司指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指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ETC指  电子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称ETC系统),是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完成车辆与收费站之间的无线数据通讯,进行车辆自动识别和有关收费数据的交换,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收费数据的处理,实现不停车自动收费的全电子收费系统。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到10倍建安收入指建筑安装工程收入氧化沟指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形,其生物池是呈封闭的沟渠型的连续循环曝气池A/O指污泥处理技术的一种,指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处理技术SBR指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Activated SludgeProcess,是一种按间歇曝气方式来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技术CASS指污水处理工艺的一种,包括CASS生化池、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图等公司章程指《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指《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日至日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法定假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部分报表数据显示为0.00因单位为亿元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住 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邮政编码: 300040
  设立日期: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677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677亿元
  电话号码: 022-
  传真号码: 022-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公园绿地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于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
  发行人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日批复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城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津国资预算[2015]65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拟分期发行,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5亿元。
  (四)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5亿元的发行额度。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15年期,附第10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10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10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以及品种二第10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一)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二)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5亿元的发行额度。)
  (十三)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四)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六)发行首日:日。
  (十七)起息日:日。
  (十八)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1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16年至2031年每年的3月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兑付日为日,本期债券品种二本金兑付日为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二十)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二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金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十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八)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日
  发行首日:日
  网下发行期:日至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联 系 人:吴滨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邮政编码:300040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郭春磊
  项目主办人:吴云超
  项目协办人:邢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政编码:100010
  2、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 系 人:杨思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政编码:100032
  3、分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层
  法定代表人: 赵立功
  联 系 人: 夏炎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层
  联系电话: 0
  传 真: 2
  邮政编码:518035
  4、分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 系 人:吴东强、李冰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政编码:100025
  (三)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
  负 责 人:方文森
  联 系 人:梁雪萍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联系电话:
  传 真:022-
  邮政编码:300042
  (四)律师事务所: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住 所: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合 伙 人:安好
  联 系 人:安好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6层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邮政编码:300074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 系 人:李晶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邮政编码:30000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 系 人:郭春磊、吴云超、邢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政编码:10001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首层中信银行
  负 责 人:王立伟
  联 系 人:崔哲隽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号龙通大厦首层中信银行
  联系电话:
  传 真:022-
  邮政编码:300000
  (八)本期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 经 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九)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 经 理:高斌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联 系 人:王博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级别
  1、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2、发行人历史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3年成功发行三期企业债,于2009年-2015年成功发行七期短期融资券,于2010年-2015年成功发行八期中期票据。发行人发行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均有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日出具的联合信评[号评级报告中,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A。在主体信用等级上调后,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评级均维持AAA等级,具体评级结果如下:
  表2-1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名称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年)债券评级主体评级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企业债10AAAAA首次评级AAAAA+调高评级AAA调高评级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主体和债项评级均维持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债品种二:5品种二:7AAAAA+首次评级AAA调高评级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主体和债项评级均维持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企业债10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5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5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5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7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7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7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1A-1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7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7AAAAAA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A-1AAA  (二)本次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天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天津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在区域经济环境、资产规模、融资渠道、财政资金支持及经营性资产注入等方面具备的显著优势。联合评级同时也关注到,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特性的影响,发行人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业务收入和资产规模相比相对较小、为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较大等因素,对发行人经营及发展带来的影响。
  2014年,发行人成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资产、权益和收入规模均得到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未来随着发行人经营性投资项目陆续完工,以及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商业化运营,发行人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将进一步扩大,经营活动获现能力有望提高。虽然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将增大公司债务压力,但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的改善以及财政资金的长期稳定支持,将对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形成良好支撑。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主要优势:
  1、天津市作为我国四个直辖市之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天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载体功能。发行人面临着良好的产业政策和地区经济环境。
  2、天津市财力增长强劲,天津市政府对发行人在政策、资金及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大。
  3、根据天津市政府“津政函[2008]1号”文件批复精神,天津市政府同意将公司所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特许经营及政府采购的模式进行商业化运营。2008年以来公司与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针对多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订了多笔政府采购协议,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得以增强。
  4、2014年,发行人成为轨道交通集团第一大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资产、权益和收入规模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主要风险:
  1、目前发行人的大多数经营性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发行人业务收入相对其资产规模仍偏小,盈利能力偏弱。
  2、发行人建设项目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对财政资金和外部融资需求较高。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已使用信用额度为2,462.43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授信使用情况如下:
  表2-2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的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序 号授信银行已使用额度1建设银行504.752工商银行433.003国开行515.624中国银行167.665农业银行213.126交通银行162.927浦发银行184.608民生银行101.809国寿资产100.0010光大银行78.96合计2,462.43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并未发生逾期或未偿付的现象,发行人及子公司所有已发行的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表2-3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证券名称期限(年)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发行规模(亿元)证券类别偿还情况12津城建CP00114.3630.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2津城建PPN00125.9530.00定向工具已偿付12津城建PPN00215.3530.00定向工具已偿付13津城建PPN00156.103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3津城建PPN00256.103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3津城投债105.7080.00企业债正常还款13津城建MTN154.8244.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3津城建PPN00355.653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3津城建CP00114.0650.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3津城建MTN275.1822.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4津城建PPN00157.401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PPN00217.0030.00定向工具已偿付14津城建CP00115.9050.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4津城建PPN00337.103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MTN00176.7044.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4津城建PPN00456.503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PPN00556.6018.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PPN00676.987.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CP00214.9830.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4津城建PPN00756.2032.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城建MTN00275.603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5津城建CP00115.2520.00短期融资券正常还款15津城建PPN00155.7948.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5津城建MTN00175.404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3津创业MTN155.457.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2津地铁MTN155.543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3津地铁MTN155.122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4津地铁CP00115.2420.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5津地铁PPN00155.401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2津高路MTN155.702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3津高路MTN155.212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5津高路MTN00155.1020.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4津海建PPN00137.501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海建PPN00237.253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海建PPN00335.901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2津政投CP00114.944.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3津政投CP00116.004.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3津政投MTN00136.248.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4津政投PPN00137.50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4津政投CP00115.284.00短期融资券已偿付14津政投MTN00135.297.00中期票据正常还款15津市政PPN00136.30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5津铁投105.5824.00企业债正常还款15津铁投CP00113.5016.00短期融资券正常还款15津政投CP00113.7110.00短期融资券正常还款15津城建PPN00255.1035.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15津地铁CP00113.4820.00短期融资券正常还款15津海建PPN00125.0510.00定向工具正常还款合计1,164.00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余额为166亿元,其中07津城投债余额12亿元,09津城投3余额25亿元, 13津城投债余额80亿元,15津铁投余额24亿元,15津地铁余额2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45元(含45亿元),以45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期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为211亿元。占发行人截至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0.24%,未超过40%。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2-4 报告期内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月流动比率(倍)3.442.822.584.14速动比率(倍)2.021.541.482.21资产负债率(%)69.0769.8368.8668.81EBITDA(亿元)63.0263.4664.00-EBITDA利息倍数2.242.102.23-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住 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邮政编码: 300040
  设立日期: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677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677亿元
  电话号码: 022-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日
  (下转A18版)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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