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操作代理产品注意事项赛马的事项

让保险回归它的本质
随着民众保险意识噌噌的往上长,保险产品在功能设计方面也更趋向于个性化。近期,一大波多次给付的重疾保险扎堆上市,颇有颠覆传统重疾险的趋势。然而,对于有选择恐惧症的客户来说,在单次给付、多次给付中抉择并非易事。为什么这么说?多次给付的重疾险并不同于传统重疾,将重疾病种分为A、B、C不同组(也有公司分为两组),如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责任中约定的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支付重疾理赔金,该组重疾责任终止,身故、全残责任终止,保单现金价值变为0,其他组重疾责任依然有效。可是与传统重疾险相比,它贵某组重疾责任发生后至少1年,其他组责任才可能赔付且每组重疾病种之间的关联度并(fei)不(chang)高(di)买传统重疾险,又担心出险后保险公司不再能承保了,买多次给付重疾,又觉得每年多花的钱没什么必要。一、针对这个问题请教了保险精算师、核保师及临床医学专家,不幸的是,这次,专家们的意见完全相左于是开启了一言不合就开始撕*的模式。1、精算师 H先生,某外资公司精算师H先生:我会选择单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从风险发生概率来看,多次给付重疾保险责任发生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概率很低。而从现行险种来看,同样的投保年龄,同样的保险期间、缴费期间、保险金额,每增加一次给付责任,保费大约上浮15%(相对于单次给付重疾而言)。这样算下来,选择多次给付重疾(三次)的话,20年需要多交的保费大约是几万块。考虑到资金利用率和现值,我会选择单次给付重疾,把保险金额提高。即使是发生了二次重疾的风险我会选择风险自留。另外,我会选择一些长期的医疗类险种作为重疾补充。2、核保师 L博士,某再保险公司核保L博士:我选多次给付重疾随着医疗技术的日新月异,许多重大疾病的治愈率在大幅度提高,重疾不“重”已是客观事实。但是,对于已发生过重大疾病理赔的客户来说,保险公司再承保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面临风险保障的空白。很多客户会有这方面的担忧,所以多次给付重疾无疑给大家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内推出该类型险种的时间还比较短,缺乏足够的理赔数据支持,相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该类险种的费率还有下调的可能性。与此同时,行业也在积极的研讨单一病种多次赔付的可能性:比如,恶性肿瘤可累计赔付五次。这样的险种海外市场是有的,第二次赔付的等待期为5年(参照恶性肿瘤5年生存期)。随着医疗技术的提升,保险产品的市场细分也会更精细化,更加个性化.3、临床医师 Q大夫,肿瘤医院内科医师Q大夫:我会选择赔一次的重大疾病保险我看了多次给付重疾不同组的病种,从临床医学上来看,可以说不同组之间就是完全独立的两种疾病,发生A再发生B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比如,癌症(A组重疾)后期有脑转移的可能性,可导致深度昏迷(C组重疾),但这样的病人就现阶段来看存活率非常之低,不如等待死亡险理赔。而多次给付重疾不同组重症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从而切断了不同疾病之间的关联性。可能保险公司会有定价方面的考虑吧,总之现阶段的多次给付重疾我不会买。到底买哪种重疾险?听完了专家们的观点,您的需求是否更加明确了呢?其实,每个人的保险需求都不尽相同,而保险经纪人的工作就是解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针对有选择恐惧症的朋友,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有如下建议:抛开面子因素和品牌偏好不谈,奥迪和奥拓显然是存在区别的-在同为车的前提下,功能越多显然意味着价格越昂贵,保险也是如此。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选择一款满足自身主要需求、且足额保障的险种是现阶段的明智之选。在功能和保障额度之间抉择,显然是后者更重要。二、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及时购买1、需求我要是出险了保险公司不再保我怎么办?如果您有这种担忧,多次赔付重疾可入您的法眼。特别是:有家族病史、体重略胖、年纪尚青的客户。不过,购买之前一定记得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关注保险责任及定义解释。另外,一定要对之前的既往症如实告知,避免给未来的理赔造成麻烦。毕竟,保险不是你想赔,想赔就成赔。2、及时 & & &未来的险种会不会更好、更便宜、更人性化、赔付更多次?也许会。但这与您当下的风险需求没有什么卵的关系。博主近期接到一位准客户的电话咨询,仅仅因为年初一个小小的手术,这位客户被4家保险公司拒保,1家要求延期承保.客户非常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购买保险。所以当您在身体健康的时候,应尽早明确保险需求,及时完善保险计划。否则,今天你对保险爱答不理,明天保险可能让你高攀不起~作者:保险经纪人王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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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各自的保障内容,虽然有的责任小部分重合,但是都无法替代。一、定义1、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病种是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25种重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和部分保险公司规定的重疾相加。达到上述规定的重疾标准,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额(比如100万)。2、医疗保险:保额(十几万至上千万不等),普通医疗保险可以去公立医院普通部,高端医疗保险还涵盖公立特需/国际部和私立医院,保障地区包含中国大陆至全球任何国家。二、在实际用途上1、重大疾病保险:相当于把保障的病种画了一个圈,得了这个圈里的疾病(无论30种还是50种...),才会获得赔付。病种基本都是高发的,且对家庭经济损失比较大的疾病(比如肺癌、胃癌、冠状动脉搭桥....)。主要是收入中断补偿,因为大病一般有3-5年康复期(如果在这个期间恢复的比较好,之后再因为这个疾病身故的概率就很低),在治疗期间,不能正常工作或像以前担任要职,配偶也要放下部分工作来照顾病人,所以重大疾病保额,相当于带薪休假,安心养病!2、医疗保险:无论大病小病(头疼脑热门急诊、肚子痛、手术,住院...)都管,医疗且必须的费用,只要在保障范围都都管。主要是医疗费用补偿,在需要治疗的时候,可以选择最好的医院和环境,最好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而不用担心费用问题。三、从保费缴纳上1、重大疾病及保险:固定保费,一般交20年,保障到某个年龄段或终身。大病或身故返保费,如果中途退保,也有对应的现金价值给到客户。2、医疗保险:保费一年一交,消费型(不返还)。第二年保费按照新价格,到期前一个月左右会下续保函通知客户。四、从赔付金额上1、重大疾病保险:一旦确诊,赔付保额。比如大病保额是100万,那么确诊资料齐全,按照条款约定的进行赔付,给100万。客户就诊花了多少钱,哪里治疗的,保险公司不管。国内二级或以上医院确诊。如果是国外医院确诊,一般需要大使馆提供一个翻译件即可。2、医疗保险:实报实销,报销金额不会超过自己花的钱。比如就诊花了一万元,那么最高报销一万。遵循的是:不可获利原则。&五、附部分主流产品参考1、华夏健康人生重疾险2、私立医院和公立特需部医疗保险3、中端医疗保险乐健一生 & & &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合理搭配,既小病就诊获得理赔,大病又可得到一笔补偿,全方位保障,将风险转移!作者:保险经纪人王源源
&& 0&&10天前
这两天,平安的“安鑫保”很火, 打的旗号是“存钱送保障,有事管事,没事存钱”、“首款满期返保费的重疾保障”“不花钱的重疾险”……其实,满期返保费的重疾险真是老掉牙的产品类型了,还有,真的不花钱吗?这样宣传,真的好吗?不过,不管怎么说,保险公司的炒作历来都是很有效的,毕竟抓住了客户购买保险的心理,所以也总有客户乐意买单——谁让保险是一个信息极度不对称的东西呢。作为一名帮客户对比各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保险经纪人,我是看不下去了。所以,今天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帮大家剖析一下这款产品。先说结论吧:“不推荐购买,非常不推荐购买”。讲真,我对平安没有任何偏见,平安理赔效率确实不错,也有不少好产品。先说下安鑫保的保障内容(挺简单的):1.重疾保障:45种重疾,确诊赔付保额,合同终止。2.身故保障:赔付保额,合同终止。(注意:重疾和身故,两者只能赔付一个,赔付其中任意一个,合同都会终止)3.满期金:没有发生理赔的话,平平安安到满期,返还总保费。以30岁男性、50万保额、20年交费为例(以下对比均是基于此案例):平安安鑫保,年交保费和保障内容如下(保障期间可以选择保至60岁、保至70岁、保至80岁),我分别做了对比: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年交保费和保障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保费对比:平安安鑫保保至60、70、80的年保费分别是11250元、12800元、13950元,总保费分别为22.5万、25.6万、27.9万。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的保障期间为终身,年交保费为12100元,总保费为24.2万。第二部分,保障内容对比:平安安鑫保重疾保障:保障45种重疾,确诊赔付保额,仅赔付1次;身故保障:未成年赔付所交保费;成年人赔付保额;满期金:总保费。同方全球多倍保重疾保障:80种,可赔付3次,每次按保额赔付;轻症保障:28种,可赔付3次,每次按保额的20%赔付;身故保障:未成年赔付所交保费;成年人赔付保额;轻症、重疾双豁免:被保险人发生轻症或重疾,获得相应赔付后,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除此外还可以附加投保人轻症、重疾、身故豁免保费(注意,也是有投保人轻症豁免的呢)第三部分,说下满期金:平安安鑫保:保至60岁、70岁、80岁的满期金分别为22.5万、25.6万、27.9万。同方全球多倍保:为了对比,这里给大家介绍下“现金价值”,通俗讲,现金价值就是保单的内含价值,就是你主动去保险公司退保能拿到的钱。同方的多倍保在60岁、70岁、80岁的现金价值分别为:23万、30.25万、37.1万,就是我们在对应的年龄点选择退保能拿回的钱。因此,不论是哪个年龄点,同方的多倍保的返还都是最多的。最后,小结下:不论是保费上、保障内容上、还是满期金上,平安安鑫保都输了。作者:保险经纪人王冉
&& 0&&12天前
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以下几种情况是常见的拒赔“意外”1、妊娠意外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后发生了一场意外。原来张女士有了身孕,出门行动不便,不小心摔了一跤,身上出现几处明显伤痕,张女士担心孩子别有什么影响,只好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10几天后张女士出院,成功保胎,伤痕也无大碍。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最终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张女士由于怀孕,即使造成意外也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内。解析:就被保险人妊娠来讲,这时的意外风险肯定会进一步增加,所以,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2、宫外孕解析:宫外孕学名“异位妊娠”,对于夫妻是怀孕“意外”,但其实是由于女性的妇科疾病引起的非正常怀孕,所以意外险是不能理赔的。如果购买了住院医疗险,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中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得到报销的。&3、个体食物中毒天热时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可孙大婶家没有冰箱,食物也只好常温储藏。一个周末,说好女儿全家来吃饭,菜做好了,女儿来电话说单位临时加班来不了。菜做了不少,孙大婶觉得吃一顿后剩下的菜倒了可惜,所以第二天再接着吃,没想到这一吃,吃出了状况。孙大婶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因孙大婶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范围之内。解析: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有些公司意外产品明确将“食物中毒”列为免责条款,由此引起的事故均不能得到理赔。&4、因病摔倒死亡身有某些疾病的马老先生在雨天和老伴出门时,由于路滑,不慎滑倒。正常情况,一般人摔倒最多骨折,可当马老先生的老伴把他扶起时,马老先生已经不能自主呼吸。马老先生的老伴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到医院,尽管路上没有耽搁,最终马老先生还是经抢救无效,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由于马老先生曾买过意外险,他的老伴便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最终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拒绝了马老先生老伴的请求,理由是,张老先生原本就是一个“病人”。解析: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拒赔,很多客户可能都不理解。可是如果换位思考,假如是身体健康的人,即使也出现了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亡的,最多也就是骨折。以这起事故来讲,假如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只不过滑倒是个诱因,也就是说,滑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5、猝死陈先生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所以便找了份兼职,白天一份工,晚上一份工,没想到由于过度劳累晕倒了,等送到医院,陈先生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陈先生属于“猝死”。因陈先生购买过意外险,爱人便拿着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等到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很简单,“猝死不是意外”。对此,陈先生的爱人非常不理解,很明显就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不是意外呢?解析:虽然是突然死亡,但过劳猝死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对当事人来讲,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还有些猝死是因为某些疾病突发,如心脏病造成的,都属于疾病身故,而不是意外身故,如果购买了含寿险责任的保险是可以得到理赔的。&6、中暑身故今年夏天,钱女士步行回家时,突然晕倒,几个好心的路人把她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可遗憾的是,钱女士因抢救无效身亡。丈夫李先生在悲痛之余想到自己曾给妻子买过一份意外险,所以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保险公司认为李先生爱人的中暑死亡不属意外死亡。解析:对于中暑可以说是一种疾病,它对患者而言和他们的身体机能,以及身体素质等密不可分,因此说,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可以避免。所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故保险公司不赔也在情理之中。基于此,为避免“意外”,被保险人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好防暑工作。&7、高原反应死亡米大爷一直有想去拉萨旅游的愿望,虽最终成行,可去拉萨也成了他人生的终点。在拉萨旅游的第四天,米大爷突然出现高原反应,最终因医治无效去世。米大爷购买过意外险,家人在悲痛之余,来到保险公司索赔,可最终得到保险公司拒偿的消息,理由是,米大爷产生高原反应并不是“意外”。解析:对于高原的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从根本上说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另外,米大爷毕竟岁数大了,高原反应的产生并不一定来自“意外”,与自身身体原因有一定关系。&8、冲浪溺水身故喜欢寻求刺激的柳先生相约朋友去海边冲浪,在出发之前,他和朋友们各自购买了一份短期意外险。最终,由于安全装备有限,在冲浪进行过程中,柳先生突然掉入水中,因不能及时施救,且水比较深,最终柳先生溺水身亡。事后,柳先生家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做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柳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承保范围中,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之内。解析:在寿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如被保险人是“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者发生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的”,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9、手术意外死亡为避免因自己发生意外伤害后有所“保障”,刘先生便到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不久后,刘先生患了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因病情严重,医生建议刘先生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没想到就是这场手术意外让刘先生离开了人世。刘先生过世后,他的家属到保险公司索赔,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是,刘先生并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而是属于疾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解析:刘先生进行手术,是因为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不符合意外死亡的条件,并且他事先就应该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所以刘先生的家属拿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总结:◆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将免责条款看仔细,以免发生理赔纠纷。◆现在已有针对高原地区或一些高风险运动的意外险,如漂流、蹦极、潜水、滑雪等,出门旅游时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意外产品。作者:保险经纪人彭祺
&& 0&&15天前
知乎网友提问:男方是因为第三者偷情,没想到偷情女的丈夫却在这时候回家,为了不被发现,男方选择从三楼窗户跳下离开,想落到二楼的平台,却因为后脑着地导致死亡。男方妻子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张1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受益人是自己,那么这个妻子是不是可以因为丈夫是意外身亡获得保险金赔付?对于本案是否得到理赔?需要首先确认两个方面:1.是否能够认定为意外伤害;2是否属于意外险的可保责任,不是免除责任。我国意外伤害保险是这样定义意外伤害的,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1.“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2.“突然的”是指意外伤害的直接原因是突然出现的,而不是早已存在。比如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3.“非本意”是指偶然的、不能预见的、不能预料,不是当事人希望的事故。按照我国《住宅设计规范GB》,一般住宅建筑中,窗台高度约为0.9米,如果是同一栋楼,跳到2楼平台,垂直高度最多1米,属于成年人的安全跳跃着地距离。当事人从三楼窗户跳下时,仅仅是为了逃避“偷情被抓”,并不是想死,也没有预估到安全高度内跳跃会脑袋着地导致死亡,这次事故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特质,因此本案从窗户跳下摔伤死亡属于意外死亡。意外险是否理赔,还需要看意外伤害是否属于意外险可保责任,排除免责内容,余下的就是可保责任。以某意外伤害保险免责条款为例,如下图,本案当事人意外死亡是否意外险的免责,主要取决于:1.偷情,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犯罪”免责的依据是《保险法》45条,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则要依据侦察机关、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根据《婚姻法》规定相关规定看,若只是偶尔偷情,不属于犯罪,但是若是长期固定同居,有非法同居的事实婚姻关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即便构成犯罪,还要看犯罪性质,如果是民事违法行为,还需要考量违法行为是否是导致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本案中,无论当事人的偷情是否构成重婚罪,都不是他意外死亡的直接原因,故此以偷情为由拒赔是不成立的。2.被保险人跳下窗户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当事人的是否存在精神或行为障碍需要保险公司举证证明,除非当事人近期确实有过相关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诊断,并表明尚未康复,否则很难举证。3.是自己跳下窗户,还是和他人打斗过程中被推下?当事人是自己跳下去的,还是因为当事人“故意挑衅”导致打斗过程中被他人推下去窗户的,要以公安侦查机关的现场调查结果为依据,并且能证明是本案被保险人“故意挑衅”,如果如网友提问,是怕被发现躲避,那么保险公司想用这条免责拒赔是不可以的。4.如果是自己跳下窗户,是否可以认定为“自杀”?我国保险业对自杀的界定:“主观上认识到并且意欲死亡结果发生,自愿选择死亡,同时客观上支配着直接导致死亡的行为“,并且如果保险公司以”自杀“为由拒赔,是需要保险公司举证的,很显然保险公司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并不想死,否则不用跳到二楼平台,直接跳到一楼死亡概率更大。综上所述,排除因打架斗殴导致掉下窗户死亡外,若当事人购买的是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则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但若购买的是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则因为保险事故发生地点不在保险范围内,不予以了理赔。作者:保险经纪戴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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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只给孩子买而忽视自己很多家长都把保险做为了给新生宝宝的第一份礼物,希望他有一个全面的保障,而完全忽视了自己的保障。其实,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陪伴和呵护,如果父母一旦出险,那孩子就没有能力生活。其实,一个家庭购买保险,最先需要保的人是对家庭贡献最大,承担责任最多的经济支柱,只有把这个经济支柱给予了保障,这样家庭才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误区二:只买教育金不买医疗和意外有些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保险,却忽视了医疗和意外险。而实际上,婴幼儿由于抵抗力差,生病住院在所难免。比起很多年后才用到的教育金,医疗费才是首要的问题。目前,很多病种已经成为青少年多发病,孩子一旦患重病,对一个普通家庭是很难承受的。所以,为宝宝投保应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原则。具体来说,为宝宝选择保险产品,应以重大疾病险为主险,医疗报销险种为附加险,尤其是门诊和住院报销。宝宝开始长大,由于年龄小,存在发生意外的风险,就需要购买意外险。如果这两个都有了,资金充裕可以考虑教育金保险,为孩子规划一份专款专用的教育金。误区三:只为孩子购买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养老险终身寿险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险种,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考虑,为时过早。两全保险多以隔年返或者年年返为由,让客户感觉收益高。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隔年返的钱比例很小,而且与孩子的成长周期不太对称,还占有资金。养老险为孩子规划太过早,首要的基础保障都没有,谈这个太过于滑稽。所以,为孩子买保险要深思熟虑,不要盲目跟风。
&& 0&&15天前
近日不断有客户拿下面图中的广告问:安鑫保好不好?值不值得买?今天就平安安鑫保做个详细解读,看看“不花钱”的安鑫保是否值得购买。一、安鑫保产品组成形态安鑫保=安鑫保两全保险+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全保险就是既保“生”、也保“死”的保险,也就是说生存有保障、身故也有保障,再附加上提前给付重疾险,安鑫保生存有保障、身故有保障、重疾有保障。简单地说:安鑫保是一款储蓄型的重疾险。二、安鑫保的保险责任三、安鑫保评测以30岁男性投保30万,20年交费,保至80岁为例,比较平安安鑫保、中意悦享安康和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l &保障期限上,平安安鑫保最长保至80岁,根据目前人的长寿趋势看,对长寿家族的人而言,保终身产品更有优势。l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疾病检出率的提高,早发现早治疗,很多疾病到达不了重疾理赔的标准。另外,有些重疾标准范围内的手术,现在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方式,比如针对心脏的介入手术,带轻症疾病保障的重疾险,优先于不带的轻症的产品;多次轻症赔付的优先于一次赔付的。行业内热销重疾险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中意悦享安康等产品不仅保轻症且轻症多次赔付,轻症理赔后豁免后续保费,安鑫保只保重疾,不保轻症,可以说落后行业平均水平很多。l &重大疾病保障种类上,虽然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前25种疾病定义都一样,且涵盖了绝大多数高发疾病,但不得不承认,相同保费条件下,疾病种类多更有利于客户,同行产品如中意乐安康保50种重疾、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多倍保保80种重疾,安鑫保仅保45类重疾就略显不足。l &此外,随着医疗技术发展,重大疾病的存活率越来越高,重疾理赔后再次购买重疾险的几率很低,多次赔付重疾险已经是行业主流,中意人寿已经率先推出轻症不分组、重疾理赔后,不对应疾病的轻症保障继续存在的重疾险——中意悦享安康,而行业龙头企业平安安鑫保重疾单次赔付,被同行甩出很多条街。l &从保费上看,保45类重疾、单次赔付的安鑫保比保轻症、保重疾、多次赔付的中意悦享安康贵6%,比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贵15%。l &安鑫宣传“不花钱”,保险期满能够返还的仅限所交保费,无任何增值;但是80岁时退保中意悦享安康,现金价值24.04万,相当于所交保费增值52%;退保同方全球多倍保,现金价值22.26万,所交保费增值53%。l &最后,安鑫保和平安人寿其他重疾险一样,90天观察期内发生重大疾病风险,给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不超过保费的15%,如此霸道的条款,业内也就平安这个“最赚钱的保险公司”干得出,别的公司的重疾险观察期内发生重大疾病,基本都是退还保费。总体说,相同保额下,平安安鑫保比中意悦享安康、同方全球人寿康健一生多倍保保费贵,保障范围窄、赔付次数少,返还金额少、合同约定稍显严苛。唯一的优势就是公司品牌响。作者:保险经纪戴婧薇
&& 0&&16天前
先介绍一下平安福2017:平安福,大公司的产品,附加了品牌价值,价格自然不便宜。再一个,从设计上,平安福属于一个“一揽子组合”保障计划:平安福终身寿+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疾+附加长期意外+附加长期意外医疗+豁免等等。不得不说,这样的设计确实迎合了大众买保险的心理——我要保障全面的。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有这种想法,倒也正常。但有一点想提醒:越是复杂,“坑”越多——记着,这是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下面,我就来挑几点来说下:1. 保费贵以平安福2017和天安健康源(优享)重疾险做个对比:PS:天安健康源是一款重疾和轻症都可以多次赔付的产品。PPS:平安福的保费测算,仅仅是平安福终身寿险+平安福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保费,没有加入必须绑定的长期意外险部分的保费。1.轻症病种不全面根据行业统计,有4种轻症发病率最高,分别是:极早期的恶性肿瘤和恶性病变(原位癌)、不典型急性心梗、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俗称“心脏支架”)。平安福的轻症病种,少了其中三项:不典型的急性心梗、轻微脑中风以及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自己感觉一下吧(我对平安没意见,大公司,经营稳健,偿付能力没得说)。2.无轻症豁免即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发生轻症,还要继续交保费。目前,市面上比较好的重疾险,都是有轻症豁免的——即被保险人如果在缴费期内发生轻症,后续保费就免交了,保障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包括保单的现金价值噢)。3.绑定长期意外险销售(强制的)我们用苏黎世百万人生计划B和平安的长期意外做个对比:由于平安的附加意外险保至70岁,我们来计算一下两者的总保费:苏黎世:450元/年*40年=18000元平安附加长期意外:1500元/年*20年=30000元(不是有很多人质疑:拿一年期的意外险和长期意外险对比,没意思嘛,这样看起来呢?)再看看保障内容:苏黎世的意外医疗绝对是亮点:1.5万的额度,零免赔,100%报销,不限制社保用药(这是关键)——就是磕磕碰碰,猫爪狗咬都能赔付的。苏黎世这款意外险为啥贵呢?就贵了ta的意外医疗上。我就不说苏黎世保障区域全球和ta的住院津贴啥的了。这也是为什么不建议大家买“一揽子套餐”的原因。单就意外险方面,财险公司的意外险往往比寿险公司的意外险性价比更高(不信你去找几款瞅瞅看)。4.寿险和重疾险共用保额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误以为重疾赔付重疾的,寿险赔付寿险的,而且业务员在讲解的时候,并不会着重强调这点。下面是条款截图:即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过重疾理赔后,寿险保额是要等额减少的。这也是为什么通常代理人发给你的计划书中,寿险保额总是比重疾险保额多1万或2万的原因。最后呢,我想说几句:保险产品做为金融产品中的一种,由于其产品的专业性和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天生就伴随着买卖双方信息的巨大不对称(投保人处于信息劣势)。所以,大家在选择时尽量选择哪些保障责任清晰明确的产品,要选自己能看得懂的产品。买重疾险就从重疾险里面选性价比高的;意外险、医疗险都单独买。不要试图通过“一个打包产品”解决所有问题。为了做好保障,别犯懒,别怕麻烦!作者:保险经纪人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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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做好保险规划 再买产品&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第二步选择适合的保险不同年龄段及不同类型的人对保险的需求各有不同。第三步读懂条款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必须仔细研究所投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大部分,应了解这种保险其保险责任是什么?怎么缴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等。第四步货比三家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障范围、领取、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货比三家,有保障,切不可盲目购买。家庭购买保险的顺序第 1 张保单:为意外买单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到。一旦遭遇意外,家人生活谁来保障?&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疾给付。这也是对人生最坏后果的最直接的赔付。无论你是单身、二人世界或者三口之家,都需要对父母、爱人和孩子负责。保障以上这些内容的意外险一份年保费约为百元左右,保额为10万至20万,和年保费几千几万的人身寿险相比,意外险就显得很划算了。第 2 张保单:为健康买单生老病死,其实这个顺序倒过来就是购买保险的顺序。一场大病,直接的医疗费用在30万至50万之间,康复也会多少影响以后的收入能力,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就非常有必要了。目前,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有两种。第一种是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第二种就是终身重疾主险。第一种: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第二种:所谓的终身重疾主险,但其价格是跟“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合险的价格一样的,有些公司的费率还要高一点。投保人一旦患重疾获得赔付保额,合同即结束。或者投保人身故获得赔付保额,合同也结束。年龄越大,风险越高,保费也就越高。因此,需要购买重疾险的家庭要趁早规划,有能力的话,最好一走上社会就给自己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风险保障方面,终身要比定期更可靠!!这可是业内人士一致的建议!第 3 张保单:“人生增值保单”这里说的“人生增值保单”是个笼统的概念,种类包含很多,但归纳起来都是解决“死亡”和“大病”这两大问题之后的保障。比如养老保险、子女教育保险、投连险和万能险,如果您上述保险都具备了,又有一定闲钱,就可以考虑这类保险了。这类保险具有一定投资风险,需要对风险有一定承受能力的家庭购买,但同时这类保险具有一定合理避税功能,有助于富裕家庭传承财富,是意外风险保障足额之外的一种选择。家庭购买保险的原则——“双十”原则保险的“双十”原则,即保费占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保额是年收入的10倍。一般而言,用十分之一的收入来交保费,这样的比例不会对我们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而10倍的年收入可以帮助一个家庭渡过可能的危机。先保大人,后保小孩“优先考虑孩子的保障”是很多客户初次购买保险常犯的错误。其实对孩子而言,父母才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如果父母发生风险,收入中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依靠。所以就科学的保险规划而言,应该先保大人后保小孩。优先考虑保障型保险保险工具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以及投资型保险。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点保障可能对家庭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如果目前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购买保费较高的终身寿险或其他分红、投资型保险,消费者就可以选择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用以保证在遭遇损失时,有足够的财务保障。意外险、健康险和定期寿险等都是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所以投保人在保费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意外险、疾病险和定期寿险类保障需求。如果经济状况较好,可在完善家人保障的前提下,再考虑投资型保险产品。产品不是最重要的,解决方案才重要在一份保险规划书中,保险产品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某些明星产品,基本上每个保险公司都会有涉及。相反,最重要的是解决方案。解决方案要根据自身的财务需求以及潜在需求,使用保险产品的组合,来实现理财目标。考验一个保险方案是否合理,有两个标准:一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风险的考验;二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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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知乎上回答了一个问题,如下。我认为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年龄偏大,买重疾险,杠杆较低,肿么办?小小意见,这里分享给大家。终身返还型重疾险?是指带身故保障的终身重疾险,还是返还保费的终身重疾险?说的有点不明确,我暂时默认为第一种了。倒挂?啥意思?就是所交总保费超过保额的意思。40岁,是一个买返还型的终身重疾险有点儿尴尬的年龄,尤其如果题主选择的还是大公司的产品的话(再有,男性费率相比女性费率更高)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公司的产品,附加了品牌价值,保费自然比较贵,杠杆相对也就低了。我觉得针对这个问题,没有所谓最完美的答案。毕竟,产品类型不同,功能也不同。所以,我就分两种情况来说:一、选择带有身故保障的终身重疾险这类重疾险,被保险人发生重疾赔付保额,自然终老或意外身故同样赔付保额,也就是保额100%可以拿到,那保费呢,自然也就贵一些。1.以40岁男、女为例,选择某大公司产品,15万保额,20年交,总保费分别为12.84万和11.61万(不算附加的长期意外)。2.以40岁男、女为例,选择其他公司一款性价比相对更高的同类产品,15万保额,20年交,总保费分别为10.41万和8.6万。不同公司,同样类型的重疾险,价格差距还是蛮大的。这点需要注意下,选择的时候还是要货比三家的。另外一点就是,那究竟要不要选择这个类型的呢?40岁,选这类产品,杠杆低是个常态,但保费是肯定不会倒挂的。这类产品的优点除了上面说到的保额100%可以赔付外,还有一点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通俗来讲——就是你去保险公司主动退保能拿到的钱)比较高。现金价值前期较低,但是往后会逐渐向保额去靠近,所以这类产品是有储蓄功能的。我看了几款产品,40岁男性的话,80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可得)为所交保费的1.2倍。即如果有必要的话,到时你可以利用这笔钱补充养老。另外,这类产品,可以明确指定受益人。二、选择纯消费型重疾险同样的保费,选这类重疾险,保额几乎可以翻倍了(我个人非常看重重疾险的保额,题主说的15万,毕竟还是有点低了)。这里呢,我用纯重疾险+定期寿险做个方案,供题主参考:40岁男性,重疾保额30万,轻症9万,保至70,30年交,年交保费2880元(保至终身,年交保费4710元)。如果是女性,那自然就更便宜了,杠杆简直没得说。如果题主选择纯重疾险,建议组合配置一款定寿,因为纯重疾险没有身故保障(什么是没有身故保障呢?就是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疾,因为其他原因身故,比如自然终老,比如意外身故,就是不能赔付的)。额外配置一款定寿,就是补上这个风险缺口。以上,就是两种选择的优缺点了,建议题主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作者:保险经纪人王冉
&& 0&&1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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