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冷丑男暖心囧是谁互助是相互保险吗?

保监会提醒:警惕互助计划借保险名义骗钱|保监会|相互保险|互助计划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保监会近期对于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费业务发布了提醒。此次保监会文件中点名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并将其作为非法经营互联网车险的典型。
  保监会提及近期部分互联网公司脱离保险监管,以“驾车风险互助计划”、“第一家U BI(U sageBasedInsu-rance)车险公司”等名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车辆风险保障业务,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而“夸克联盟”非法吸收公众保费,不排除其非法集资可能性。
  夸克联盟涉嫌非法经营保险 保监会最新发出的《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文件备受关注。
  被重点关注的机构是互联网保险的分支互助保险组织。被点名的机构是夸克联盟。据了解,夸克联盟在不久前推出一款“驾驶风险互助计划”,会员首期缴纳9元,若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身保障额度。
  上海一位互联网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跟南都记者表示,不少互联网公司属于无照经营。从这个案例来看,该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南都记者查阅发现,同时运营“夸克联盟”、“保保集”的上海卓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保监会的文件称,夸客联盟可能涉嫌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车辆风险保障业务,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事实上,跟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相仿,该公司的计划能否顺利和持续赔付是存在疑问的。
  “互联网保险以其低成本、高覆盖面的优势,给传统保险渠道带来了巨大冲击。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增速处于一个明显的上升通道,这块业务也成为互联网公司垂涎的业务。”长期研究互联网保险的券商分析师则表示。
  保监会文件直接点出,该公司的行为明显是扰乱车险市场经营秩序,会产生监管套利风险。
  “与其他的重疾互助计划不同,这个计划对标的是车险。参考产险公司经营的车险业务可以看出,近年来保险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和综合成本率高企,车险是需要经营公司持有大量资金作为储备的一项业务。车险互助计划如果实施起来,计划资金池也会因为理赔数量增多而产生枯竭。此外,车险理赔还存在保险欺诈等不良事件,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进行审核。”广东一位大型保险车险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
  部分互助计划主体经营业务不可持续 互助计划项目被点名的背景是,互助平台越来越多,而且参与互助计划的人数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2015年以来,保监会曾两次发出相互保险方面的风险提示。而且保监会高层也多次在公开场合将互助计划与互助保险做了专业区分。此次,文件里面重点提出,该项目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由于该组织资金的安全性、赔付的可靠性存疑,因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保费,不排除其非法集资可能性。
  保监会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警惕互助组织借保险名义骗钱。
  “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一定潜在风险。”他还表示,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由于传播速度较快,收费金额较小,容易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相互保险,真是要通过计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立定,遵循的是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的原则,互助计划不等于互助保险。”保监会高层曾表示。 (采写:南都记者 周亮)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金融业创新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银行频道官方公众号“金融e观察”(微信号:sinaeguancha),将为您提供客观及时的新闻精粹,分享独家、深度、专业的评论点睛。什么是相互保险,为什么人民日报这么关注它?
  原标题:相互保险,不一样的保险(经济聚焦)
  核心阅读
  ●消除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博弈,降低运营成本
  ●能让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监督,降低风险
  ●能延长分享经济链条,降低消费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有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月15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宣布开业,这是保监会自日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日正式许可筹建首批相互保险社试点机构后,批准开业的第一家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组织方式在发达国家有100多年的历史,在我国由于政策限制,除了原黑龙江农垦局改制试点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农业部主管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保监会在浙江宁波慈溪试点的农村互助保险联社外,多年来政策上一直没有再“开口子”,因此众惠保险的成立具有特别的意义。
  相互保险是什么,为什么引人关注?
  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助共济、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
  众惠相互董事长李静表示,公司由546名企业及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众惠为这546名会员提供财产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等产品,会员兼具投保人和公司管理者双重身份,同时享有公司的经营盈余,对公司共享、共治、共有。”
  相互保险为何引人关注?
  “保险公司利润越高,说明他们‘让’给投保者的利益越少。”北京消费者李鹏的看法在社会中有一定代表性,“相互保险制消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博弈,降低了运营成本。保险市场早该引入这条‘鲶鱼’,推动传统的股份制公司提高产品性价比。”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教授认为,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和客户之间有一定利益冲突,这也是拖赔惜赔的根源。而相互制公司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身份统一、利益一致。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除了降低运营成本,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与保险人能更好地相互监督,积极防灾减损,降低风险发生几率并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以宁波慈溪农村保险互助保险联社为例,从产品看,农房保险20元保费保额1万元,意外伤害保险10元保费保额1万元,费率远低于市场上的商业保险。此外,由于会员之间相互督促,更好地发挥了保险的“事前风险管理”功能,宁波遭遇“苏拉”“海葵”台风后,均未发生理赔。如此“互助”到位,深得民心,截至2016年9月,该互助保险联社已覆盖9个村、2万多人口。
  目标群体都有谁,相互保险发展空间有多大?
  除了众惠相互外,保监会批复的首批3家相互保险社中,信美人寿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汇友建工则针对建筑领域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3家公司的业务都具有细分市场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科技的支撑,使相互保险获得了更高效精准的运营手段。”李静认为,目前在互联网平台上,大家可以跨地域获得信息、撮合交易,提高了保险服务精准性和可及性。“比如我们为‘货车帮’服务,货物运输及司机风险记录、货物交易和资金支付等情况,都一目了然。这使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管理等更为高效。互联网有快速聚集同质群体的功能,并通过规模经济分散风险,这是未来相互保险能长足发展的基础。”
  对于相互保险聚集同质群体的潜力,业内人士指出“不可低估、大有可为”。“分享经济的本质就是聚合一批有同样需求的人。服务内容相同、保障需求相似,同时又掌握风险大数据,有组团搞‘相互保险’的基础。”庹国柱认为,相互保险能借助“互联网+”进一步延长分享经济的链条,降低消费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此外,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金融饥渴”,也为相互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李静介绍,众惠相互的546名会员中半数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下,“有的就是饮料批发网店,或者货车司机,处于创业阶段,需要有财产、人身保障,更需要融资支持。”据了解,目前众惠已经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会员可凭信用保证保险获得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这是一个平台,让小微企业抱团取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假保险”是怎么回事,该怎么管?
  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中金公司研报预计,中国相互保险市场前景广阔,预计10年后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
  市场前景可期,但市场规范却仍滞后。
  由于相互制和股份制存在显著差异,现行《公司法》《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相互保险形式并不完全适用,使相互保险公司在发展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朱铭来认为,立法短板应及时弥补。
  此外,目前市场上不乏打着“保险”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互助平台”,影响公众对相互保险的认知:以互助计划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诱饵”很具有迷惑性。
  针对“假保险”,保监会从2016年底启动了专项整治活动,按规划于近日对违规平台和项目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
  “保险机构必须有监管部门的资质认定并遵循保险监管规则,比如偿付能力、准备金、人员资质等,否则就只是互助组织、互助模式。”朱铭来指出,要警惕互助机构以“保险”名义进行营销。
  “现在这些网络互助,既没有法律规范,也没有精算技术标准,非常不靠谱。比如一个人交9元就可以得到30万元的赔偿,没有数据基础,完全是一种欺骗,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庹国柱提醒。(记者
【编辑:王培文】摘要:OK保险网 最近,记者不同的自媒体平台都看到类似“9元加入60种重疾30万保额的保障计划”的宣传文章。文章宣称最高缴费9块钱就能加入30万重疾、50万意外保障的某互助计划,从而实现高额保障。
真的吗?9元加入60种重疾30万保额的保障计划
OK保险网 最近,记者不同的自媒体平台都看到类似“9元加入60种重疾30万保额的保障计划”的宣传文章。文章宣称最高缴费9块钱就能加入30万重疾、50万意外保障的某互助计划,从而实现高额保障。
看到这样的消息,记者第一反应是相互计划是什么东西?里面信息真实可靠?它合法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上网查找“某互助”的相关信息。记者既查不到该组织的官方网站,也查不到该组织的相关运营资质。
互助计划≠互助保险& 游走在监管边缘
上个月,相互保险牌照终于在国内“破冰”,3家相互保险机构接下来将投入到公司的筹建和运营。从保监会披露的信息看,初步可以判断这3家机构未来的业务形态,而且基于互助这一保障机制,客户很有可能享受到更低保费的同等保障。
对于首批相互保险组织获批的意义,业内普遍认为,这是“补短板、填空白”的重要一步。首都经贸大学保险教授朱俊生表示,“相互保险社的客户既是消费者,也是所有者,能够充分参与到产品开发、运营管理等环节中去,改变以营销为导向的做法。”不过,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士坦言,相互保险的运营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会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审批牌照。
除了这3家“正规军”,市场上其实已经有很多没有牌照,但也在从事类似业务的平台组织,比如e互助、壁虎保险、互助家、夸克联盟等。这类组织的运营模式是,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无需缴纳费用或只需缴纳较少的、象征性的会费,当会员患有特定的疾病并确认后,由其他成员众筹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助其治病。
相互保险成了保险业热词,预防未来的风险可以不再诉诸保险公司,而是登录互助平台,交点“互助金”,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按照平台的流程申请“理赔”。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e互助”、“抗癌公社”和“壁虎”等互助平台,正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迅速发展壮大。
记者浏览“e互助”官网发现,该平台注册人数近42万人,累计充值数750多万元,累计互助人数6人。客服人员介绍说,该平台独立于商业保险和公益之外,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互助模式,是预防未来风险的网络互助平台,旨在为罹患癌症或意外死亡的互助会员提供帮助。
记者体验“e互助”发现,只要身体健康无癌症或其他重大疾病史,用户最低充值9元,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就可加入家庭守护防癌计划。客服人员表示,获得会员资格满180日后,如果首次确诊罹患癌症疾病,其他会员将发起互助。
此外,“抗癌公社”和“壁虎”等互助平台也都大同小异。抗癌公社自称“首创众保模式,万一癌症和大病时帮助筹钱”,目前已有超17万社员“抱团取暖”。壁虎互助平台自称是国内首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号称“重新定义保险”,为“万一”埋单。
那么,交了钱之后,真的出现“万一”,能获得帮助吗?对此,“抗癌公社”客服人员表示:每一位会员都有保障,如果其他会员不进行资助的话,就被视为自动退社。如果真的“一方有难”,超过17万的会员一起来帮助,平摊到每个会员只需要拿出两块多钱用于资助。
很多保险业业人士也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也有不少“类保险”互助计划平台,而且这些平台已经获得了不小的用户群,其服务主要是面向草根大众。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些平台并没有相互保险牌照,在推动业务的过程中往往打的是“擦边球”,监管也较难定性。不过,这些平台推出的“低投入、高回报”的风险保障服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保险的套路,其未来的发展空间还需进一步观察。
一位保险监管层人士直言,“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该人士还补充,“平台收完会费之后形成的‘资金池’,其安全性、赔付的可靠性都需要时间检验。”还有保险专家认为,“网络互助计划体现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在保险领域的商业冲动。在风险未排除前,有可能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互助计划隐忧大 草根图便宜也要识套路
此前,由于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被推上风口浪尖。5月3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作出回应,重申此类互助计划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容易与新型“互联网+保险”混淆,且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隐私泄露、资金难保等风险,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此类互助计划。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模式虽然听起来不错,但的确有不小的隐患。对此,有会员质疑,理赔规则以及财务不透明,平台资金缺乏监管;如果平台与其中一位串通“骗保”,受损失的还是其他会员;如果没有费率厘定,新用户的入会费“顶不上”,老用户又不断获得互助金额,资金很容易枯竭。保险专家王国军表示,相互保险并非正规的保险产品,互助平台更不属于保险公司,是类似保险的一种慈善公益组织。目前既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也没有行业监管,还处于萌芽阶段,是一种自发形成的互助组织,一旦平台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就涉嫌商业欺诈了。
OK保险网 综合杭州日报、天津日报、信息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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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查看文章收益3元钱换30万保障,网络互助平台能叫板传统保险吗?
随着金融的广泛应用,网络互助正向传统业发起挑战。网络互助顶着“风险共担”的头衔,游离在监管政策之外。这种创新的金融形式,未来的盈利方向很模糊,并且,因为绝大多数网络互助没有官方背景,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应该引起重视。3元钱换30万保障的诱惑《相互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保监会批复3家相互保险公司的试点申请,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正式登陆国内,打破长久以来我国只有股份保险公司的单一模式。目前国内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提升,而相对应的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亟需更多的救助和保障方式。在相互保险获批之前,国内的网络互助早已开始了自己的摸索。本月初,上线仅两个月的水滴互助平台会员数量超过22万人。网络互助究竟是什么?据了解,互助保障模式是以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提供的是健康风险保障,而非金融回报。所有会员均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健康时利用几元零钱去帮助有需要的会员,当自己患病时则及时获得他人的回馈帮助。以抗癌公社为例,当有社员在度过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包括癌症在内的30种大病以及身故时,作为会员需要资助其不超过3元的一笔钱。水滴互助则是以9元作为加入互助计划的预存费用。“有会员患病需要帮助时,大家一起分摊费用,从9元余额中扣款。只要保持个人水滴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就可以持续享受保障。”记者采访发现,网络互助有很强的保险属性,但受制于现有的监管政策,几乎所有的互助平台都对“保险”一词避而不谈,更多被大众熟悉的关键词则是“网络互助保障”、“类保险平台”等。水滴互助创始人兼CEO沈鹏则表示:“水滴互助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事实上,对不少者来说,网络互助有点像众筹。从事电视传媒行业的王先生表示:“只要花几块钱就能实现30万的保障,这种方式有点像众筹,就好比以前身边有人身患绝症然后获得捐赠一样。”另一位从事金融工作的刘女士则告诉记者:“这种几元钱的互助形式诱惑太大,比起一份保额3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在资金投入上简直有着天壤之别。”不过刘女士坦言,她曾在2015年加入抗癌公社,入社后遇到过会员生病,“当时手机短信提醒我需要交几元钱,我毫不犹豫就交钱了,但是几个月以后又收到一次会员生病需要交费的短信提醒,毕竟是新鲜事物,我心里没底,第二次没交钱,选择默默退社了。”资本背书盈利模式待考验随着互联的大爆发,网络互助平台正以惊人的速度壮大,并获得资本青睐。抗癌公社成立于2011年6月,获联创策源数百万元投资,目前,正在新一轮的融资中。今年5月10日,水滴互助宣布获得5000万元天使轮融资;6月13日,17互助宣布获得经纬创投、晨兴资本和个人天使李治国的数千万天使轮投资。沈鹏表示,互联网公司以及知名风险投资的进入为水滴做了不同维度的背书,水滴正在启动的下一轮融资则考虑引入中国传统的保险巨头。不过,对于网络互助的盈利模式,市场上目前并没有好的范本。沈鹏表示,已经与投资方强调5年内不考虑盈利问题,未来盈利模式仍需讨论。而不少网络互助公司也表示,暂时不考虑盈利问题。抗癌公社方面则称,未来方向是保险的反向定制探索,抗癌公社提供的重疾互助保障没有覆盖到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财产保险。“我们可以网聚社员的需求,向保险公司反向定制,这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如果在未来获得第三方保险销售资质后,我们凭这个模式可以收取一定的利差。”已有3家正规军获批筹建就在网络互助开始风靡的时候,有着正规军称号的相互保险终于取得了“准生证”。今年6月底,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获准筹建。根据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韦莱韬悦中国自保和相互保险部负责人王鲁丹表示,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目前仍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据国际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协会(ICMIF)统计,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占比更高,特别是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互助与保险不能混为一谈不少观点认为,网络互助是打着擦边球的“相互保险”。为此,保监会方面曾多次表示,由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正常权益,保监会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监测和甄别力度,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多位相互保险平台相关负责人表态称,保险监管层禁止的是将网络互助平台与保险混为一谈,并非取缔网络互助。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网络互助与相互保险的本质差异就是:相互保险就是正规的保险企业,互助计划是群体自发行为,成立的时候没有报备,运作也没有人监督。”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互助是民间自发起来的一个草根行为。对此,沈鹏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互助平台的潜在风险包括资金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对此,水滴互助的应对是: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达成合作,将互助保障金和众筹金以月为单位提交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托管,并且双方将和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患病事件的核实以及之后的赔付。通过公募基金组织来管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平台运营者虚构事件套取资金的道德风险,也减轻了监管的顾虑。抗癌公社品牌负责人则表示,抗癌公社既不属于保险也不属于互助保险,虽自带公益色彩,但在组织架构上仍然是公司化运作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事实上,与传统保险相比,无论相互保险还是网络互助都具有低成本、高保障的特点。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新技术的发展为两者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互联网为其提供了开放的平台,更大范围聚集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但开放的平台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金融创新必须遵纪守法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曾公开表态称,互联网保险发展到现在,业务流程改造、产品创新很多,但本质上还是传统保险。如果说有一种模式可能颠覆传统保险,就是网络互助平台。但互助平台首先要解决信用问题,金融的本质之一就是信用问题。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络互助没有官方背景,这也意味着网友参与“互助计划”所缴纳的资金在管理和风险控制上都存在不确定因素。一旦发生卷钱跑路事件,会员的利益将没有任何保障。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均表示:“网络互助属于新生事物,游离在监管之外,监管总是落后于新事物的。这些互助计划顶着互联网+的名头,只要不说自己是保险,监管层也不方便介入。”北京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络互助计划体现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在保险领域的商业冲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监管政策有滞后是可以理解的,需要强调的是,创新产品必须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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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国内破冰 互助模式是研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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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相互保险国内破冰 互助模式是研究关键)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2月14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获得营业执照,成为中国首家开业的相互保险社。此前,日,众惠相互、信美人寿、汇友建工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据了解,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一位资深保险人士向记者表示:“相互保险和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着以下几点不同,一是互助性:相互保险体现的是聚合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对会员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由该互助基金进行赔偿,体现会员团体互帮互助、风险共担的机制。二是非营利性:因相互保险的互助性质,所以与商业保险公司的营利目的不同,具备一定的非营利性,即使存在盈余,一般也会在章程中约定盈余分配方法,由投保的会员进行分配。三是灵活性:因为是会员互助的形式,费用成本相对低廉,所以一般互助型的保险产品费率水平较低。”他继续说道:“除理论外,根据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目前在相互保险的形式刚起步,所以在监管层面对市场准入条件、会员权利义务、资金运用方面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或限制,个人认为在国内试点,一是了解监管政策,二是需要对互助模式进行深入的思考,相互组织要维持持续,需要同质风险的分类、会员管理、会费的缴纳及补充、产品的开发及保费水平的厘定、盈余分配等进行深入的研究。”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但伴随着不断升级的金融信用风险,以及打着金融创新旗号行骗的部分互助保险,相互保险的试点悄然落地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目前获得保监会批准筹建的三家相互保险社所针对的领域各有不同。据公开资料显示,众惠相互保险社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等特定业务。主营业务包括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信美相互保险社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汇友建工主要针对建筑领域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其中,众惠相互保险社由12家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众惠相互由12家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初始运营资金,其中有多家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包括永泰能源、键桥通讯旗下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鼎投资旗下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信美相互保险社由蚂蚁金服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共同设立。中国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向记者表示:“股份制保险公司是由股东所有,而相互保险公司是由参与保险的会员所有。相互保险公司对资本金没有要求,不存在风险问题。相互保险的优点在于,第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同一人,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第二,相互保险的逆可以承保股份制保险公司不能承保的风险,理赔方面也比较方便。相互保险的缺点在于他的竞争力有限,因为没有资本金的要求,不能向全社会融资,不能像股份制保险公司那样发行债券、股票等,这对于将来的扩张形成一定的阻碍。”虽然相互保险在中国刚刚落地试点,但这项组织形式在国外已经普及。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相互保险在法国占比高达46%、日本占比45%、德国占比43%、美国占比37%。而荷兰Achmea相互保险公司更是通过合并逐步发展成世界500强。根据中金公司研报预计,10年后中国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王绪瑾向记者表示:“国外的经验也不能照搬,相互保险在国内发展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就是,一是怎么防止逆选择;二是如何形成行业特征;三是如何对机构进行完善;四是怎么提高公司竞争力;五是在涉及规范发展方面,如何从《公司法》的角度对相互保险进行修订,给它创造发展条件也是一个问题。”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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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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