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都要交什么钱交了一半的钱,叫房主退钱,房主说房子买出去了在还,有什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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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民两年前交了首付款至今没下文 房主同意退钱
&&&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关键词: 房主;首付款;退钱;按揭;定金
[提要]“既然房子已经解控了,那么我就应该办理按揭手续了,但是到现在我也没等到任何消息。该房主表示,冯先生迟迟没有拿到新房钥匙,是因为其一直不办理按揭手续,并且有些资料不完善,自己不放心将新房钥匙交出去。
  冯先生等着办理按揭手续一直没消息,房主同意退钱
冯先生看好的就是这套房子。
  6月23日,市民冯先生反映,他从个人手中购买了经济区美丽华小区的一套房子,支付定金和首付款两年多了,至今没拿到房屋钥匙,也没办理按揭手续,如今他只想将钱要回来。当天,记者联系了冯先生所买房子的房主,房主同意退钱。
  付了定金和首付
  当天,记者在经济区美丽华小区8号楼前见到了冯先生。冯先生拿出了一张房屋认购书、一张定金收到条和几张收款收据。记者看到,冯先生已缴纳首付款115470元,定金1万元,中介费3000元。
  冯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看好了经济区美丽华小区8号楼2单元的一套现房,打算买下用作婚房,由于好友在樱前街上一家房屋中介上班,所以他想通过朋友从个人手中买下这套房子。
  在朋友协调下,冯先生很快与房主见面,并达成了一致。“当时我向房主交付了1万元定金。”冯先生说,当时朋友告诉他,那套房子是控房,要等解控后才能办理按揭手续,解控的时间也许是三个月,也许是半年。
  “我答应等等。”冯先生说,交付定金后,又过了七天,朋友约他见面,说要办理手续。之后他与朋友在该小区售楼处见了面,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书。同时,他将115470元首付款交给了朋友,并给了3000元中介费。朋友让他回家等消息,等解控之后就可以办理按揭手续了。
  两年多没办手续
  冯先生说,由于他是第一次买房,对于有关事项并不了解,就全权委托中介的朋友处理。交付首付款半年后,他认为房子应该解控了,他便和朋友一起到小区售楼处询问解控事宜,售楼人员称正在解控中,让他耐心等待。
  “之后我多次到小区售楼处询问相关事宜,售楼人员一直没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冯先生说,2014年他打听到,该房屋已经解控了。
  “既然房子已经解控了,那么我就应该办理按揭手续了,但是到现在我也没等到任何消息。”冯先生着急地说,到现在为止,距离他交付首付款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他一直在等消息,多次询问中介的朋友也没有结果。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多次找中介的朋友和房主,都没有问出结果,因为房子的原因,我婚也没结成。”冯先生生气地说,他原本以为半年时间就能拿到新房钥匙了,打算立即和女朋友结婚,哪知道房子至今没有着落,女朋友的家人因为这件事很不高兴,最终他和女朋友分开了。
  房主同意退款
  “我没有别的要求,只盼着能把钱要回来。”冯先生说,事情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家人知道这件事情以后非常着急,就这样一直拖下去不是办法,他打算将钱要回来后,再到其他地方买房子。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冯先生所买房子的主人。房主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他全款购买的。当时中介找到他,表示有一名男子想买他的房子,双方见面之后对方给了他1万元定金。不久之后,中介又将115470元首付款交给了他。之所以购房认定书和收据上有开发商的名字,是中介方便跑手续用的。
  该房主表示,冯先生迟迟没有拿到新房钥匙,是因为其一直不办理按揭手续,并且有些资料不完善,自己不放心将新房钥匙交出去。“如果冯先生不愿意再购买我的房子,我可以将钱退还给他。”该房主表示。
  随后,记者又与冯先生取得了联系。冯先生表示,会马上联系房主,尽快将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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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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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成都一房产中介两头吃钱:收了租金却对房东谎称房子没租|收房|写字楼_凤凰资讯
成都一房产中介两头吃钱:收了租金却对房东谎称房子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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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向中介续交了3个月的房租,房东却上门要收房,这让25岁的小罗有些懵了。原来,这家名叫成都佃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佃翔”)的中介,拖欠了房东陈先生5000元房租。
原标题:成都一两头吃钱:收了租金却对房东谎称房子没租租房客出示中介公司开出的收据。4月6日,成都石羊场某小区多位租房客拿出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虽然他们交了房屋租金给中介公司,但房主却没有收到钱。成都佃翔房屋中介收取租客费用后,却以无钱为由拒向房东交纳租金才向中介续交了3个月的房租,房东却上门要收房,这让25岁的小罗有些懵了。原来,这家名叫成都佃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佃翔”)的中介,拖欠了房东陈先生5000元房租。因为中介的失信,租客“躺枪”,交了房租住不了房;房东也很两难,钱要不到,不赶走租客又咋办?最近半个多月,房东多次找到中介,对方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没钱,我们也没办法。”租客叫屈房租5月才到期 3月底却被要求搬出去今年6月才大学毕业的小罗,目前在成都南三环外的一家医院实习。一年前,他通过成都佃翔在石羊场公交站附近一小区租了一个单间。对于这个中介公司,小罗并不熟悉,他是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联系上这家中介的。看了房,他很快便签了3个月合同,每月租金为650元,加上押金、物管费等,小罗一次性交了3190元。今年2月10日,小罗又准时向中介公司交了之后3个月的房租。然而,就在3月23日,房东陈先生突然上门,告诉他和室友,因租金迟迟没有交付,房子将被收回。“不是上个月才交了房租吗?”小罗一下子懵了。一旁的陈先生也愣了一下,“我没有收到租金!”按照约定,中介2月8日就应付给他5000元的租金,可这笔钱一直拖到了现在。对于陈先生要收回房子的决定,小罗觉得有些冤枉:房租已经交到5月,却住不了房子,“中介失信,却要我们租房子的来买单吗?”之后,他曾两次找到成都佃翔,要求退还4月、5月的租金以及押金,却都吃了闭门羹。房东两难租金一拖再拖 中介谎称房子没租出去租客住不安心,房东也好不到哪里去。2014年,因为外出进修,陈先生将位于石羊场公交站附近的这套房子委托给成都佃翔出租。原本图个省事,却没想到惹来麻烦。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这套房子3年的租金为51000元,成都佃翔将分期把租金交给陈先生。今年2月8日,本是约定的交租时间,可5000多元的租金却迟迟没有打来。陈先生说,对方这样拖欠租金,其实早有迹象。“上次就拖了一个多月,打了无数个电话,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最后只付了一半。”这一次交租,依旧是一拖再拖,“从2月推到3月初,结果到3月中旬还没打钱,去公司找他们,又说3月底给。”为何迟迟不交租金?成都佃翔有很多理由:经营困难、房子没租出去。3月23日,陈先生专门来到出租房,却发现4个房间都住着租客。长期在此租房的小罗告诉他,这一年来,房间几乎没有空闲过。房东终止合同 要求租客4月起重新租房陈先生大致算了一下,他的房子被中介租给了4个人,就在今年2月和3月,中介才从这4位租客手中共收取了租金4490元和物业费1033元,“既然收了租客的房租,为什么不把承诺的租金给我?”根据合同,如果成都佃翔拖欠房屋租金超过5个工作日,陈先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月28日,陈先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成都佃翔解除合同,并告知小罗等租客,将在4月8日收回房子。和小罗一样,另外3位租客都是刚毕业或者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每月收入不多。“其实我也很为难。”考虑到租客们收入有限,陈先生提出,他们可继续从自己手上租房,房租可适当降低,但要从4月算起。“这么算来,佃翔还是多收了他们一两个月房租,也欠我一个季度的房租。”陈先生说。中介耍赖不交钱不退钱 办公室租金也已拖欠很久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和多交的房租,4月6日下午,陈先生的爱人罗女士和租客小罗、小伍一起来到位于武侯区高阳路的成都佃翔要说法。“6月份吧。”看了罗女士拿来的合同后,一位工作人员又把交租金的期限延后了两个月,“公司现在有点困难,确实没钱给你,而且不只一个房东是你们这样的情况。”随后,他提出了“解决方案”:“要么再等一段时间,要么让住户住到5月,下季度的房租让他们直接给你。”对于罗女士提出的异议,这位工作人员不以为然。而对于小罗退回租金的要求,这位工作人员同样以“没钱”直接回绝,“要是有钱退你们,我们早把钱给房东了。”就在小罗等人将要离开的时候,公司所在的保安找上门来,称要断电断水。“他们的办公室是租的,房东说他们已拖欠很久的房租了。”这位保安说。律师说法房东无权随意收房如果中介欠下的房租迟迟不交,小罗等租客是否真的面临着被赶出去的尴尬?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说,房东陈先生与成都佃翔签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也就是说,在陈先生提出解除委托合同前,租客和成都佃翔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对陈先生是有约束力的,只要租客按时交了房租,那么他就不能要求收走房子。“中介收了,但没给房东,这应该是他们两个按照合同关系来处理。”陈律师说。目前,陈先生等多名房东已将自己的遭遇向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对于房东与成都佃翔之间存在的合同纠纷,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行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建议房东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新闻链接武汉佃翔也曾欠租类似的事情在武汉也发生过。去年7月,多位租客称自己和武汉佃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了租房合同,然而该公司拖欠房东房租,他们因此被要求搬离。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实习生卫心叶摄影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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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二手房,已经交了定金,现在房主说房子有贷款他钱不够让我
我要买二手房,已经交了定金,现在房主说房子有贷款他钱不够让我先拿5万,他把房产证从银行拿出来才能办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怎样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辽宁 沈阳 浑南区发表时间: 14:48
问题与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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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2 条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律所:辽宁迅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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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所: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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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
二手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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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47万买6平米拆迁房等回迁落空 起诉房主退钱
房产证至今未被撤销
房主焦女士的弟弟称,当初,姐姐手里没钱买房,家里孩子大了着急结婚,从胡某手中买那套6平米的房子时,就是听说很快就要拆迁,结果从冬天等到夏天,拆迁房屋的事儿就没消息了。中介对焦女士说,房子可以代卖,为了不投入更多,焦女士就将房子卖给了隗女士。
虽然拆迁办已说明,房产证是根据伪造判决书作出的,但目前,焦女士的房产证并没有被撤销。焦女士认为,她是通过正常的渠道购房并获得房产证,此后又通过中介公司出售房屋给隗女士,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并由隗女士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因此不同意退还房款。在法庭上,焦女士的弟弟说,事情发生后,他们也曾经联系拆迁办办理拆迁的手续,但得到的回复是,只有原房主赵先生有资格办理拆迁手续。
据了解,胡某案发后,7名买主中有两人起诉胡某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胡某返还两名房主购房款。
焦女士与两名房主的情况不太一样。“房子已卖给隗女士了,要起诉胡某也应该她去。”其弟说。(记者王巍)
不可思议的母爱!怎能不一直“霸占”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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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露露、庞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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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遭遇
买房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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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伴退休后,从小城镇来到了儿子工作的成都市,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时间长了,感到儿子的住房扁窄,人多比较拥挤,同时我们老年人和年轻人,生活习惯不一样,住在一起也不适应。我便决定,把老家的住房卖了,在儿子家的附近买房另住,也正合儿子儿媳的心意,说我们想得好,他们尊重我们的决定。  于是,我烽烽火火地赶回老家卖房,联系了好几家中介挂出我的卖房信息。因为急着想卖,标价也不高,前后一个星期,就把一套三的住房以总价12万卖了出去。当时房款只付了一半,其余一半还要再等两个月付清。  随后,我回到成都来,就开始踏上买房之路。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乘坐公交车,跑遍了成都的东南西北,看一些楼盘的地理位置和建筑质量,了解楼盘售价。其中,我看上了几个地理位置好、楼盘质量好的新楼盘,一看到标出的售价,差不多比我老家卖房的价格高了一倍,我就不敢想了。我卖房的钱,别说买一套房,一间也买不起。  我有些垂头丧气,该怎么办呢?儿子买的房子,每个月还在交按揭费,他也拿不出钱,我和老伴都是超过六十岁的老人,不能按揭贷款,向亲友借更不现实,唯一的办法,就只有转向买价格低下的二手房。  我先后走了好多家房屋中介公司,看张贴出来的售房信息,东看西瞧,有时眼睛都看花了,脑壳都看痛了。看到自己比较中意的,就找中介的工作人员具体介绍,联系房主去实地考察。好不容易在家乐中介找到一套合意的房源,地址在和睦小区,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毛坯房,56平米。中介工作人员说我运气好,这套房位置好,价格也不高,已有几个客户来看了都满意,表示马上筹钱来买,只等来签合同了。接着说,“我看你是老年人,说话很中肯,你要我就把那几家买主推了。”我当时觉得这房的总价能够承受,房屋套型也还可以,就决定购买,与中介定下了签约时间。  签约那天,房主和我如约到了中介公司,主持签约的是公司的宋经理。我在房主的产权证上,看到房屋面积,并不是当时介绍的56平米,而是48平米,经理说房屋有8平米架空层是赠送的,加起来就有56平米。我觉得中介事先没说实话,就不想签约了。但房主说,他是从外地专程赶回来签约的,为了把这事尽快落实,他愿意把房价降低一点,每平米少50元,我认为这房主爽快,是诚心卖房,不买也不好意思,当时就答应签约了。  接着,宋经理拿出了铅印的格式买卖合同,在填写付款过户的时间时,我想到自己卖的房还没有完全到账,就把付款和过户时间延长一个月。我问宋经理,如果到时我的钱还没有到账,会不会要违约金?他立即叫房主表态,房主说超过几天问题不大,不会让我付违约金。但合同后面的违约条款并没有删除,我提出异议,经理拉着房主拍着胸膛说,“他同我是多年的老朋友,保证不会让你多付款。”房主接着说,他绝对说话算话。于是,我也没多说,就在合同上签了字,白纸黑字就是板凳上打钉子——定了。  合同签了后,我给房主交了两万元定金,宋经理要我先交一半中介费1500元,我说房屋买卖还未具体实施,没有过户,是不是等办了过户手续,我拿到产权证后,一次性交好不好。最后在他软磨硬泡下,我先交了1000元中介费。  一个月的付款过户期限到了,奇怪的是约定过户这天,我没有接到中介的电话。下午我和老伴一起到房产中介公司,宋经理不在,另一位工作人员小张接待我们,向我们赔礼道歉,说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又说房主出差了没有时间来办房产证。我觉得这其中肯定另有原因,这样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叫他告诉我们真实原因是什么?  正说之时,宋经理出现了,他不说是自己工作失误,反到指责我:“你不提前把买房款拿来,叫户主怎么来跟你过户?”还有意羞辱我,说我是倚老卖老,是瞎扯皮!看到宋经理发脾气耍无赖,我气得血压直往上冲,掏出手机要叫消费者协会来解决。小张见状,赶紧把我拉到外边,叫我不要打电话,他说与宋经理商量,保证解决好。我说“你们宋经理不讲理讲法,我不想在你们这里买房了,把定金和中介费退给我!”小张回答说,“大爷习习气,好好想一想,真要退,我们会退给你的。”  以后的几天,我们到中介公司,很肯定地说不买了,叫他们退钱,却遭到宋经理和小张的推诿,反说我违约,要我付违约金。在无奈之下,我给房产局打了电话,请求前来公正解决。  大约等了近两个小时,房产局的一个科长和两个办事员,在我的企盼中来了,我向他们说明了缘由后,科长表示,因为双方已签定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如果提出解约,就要付好几万的违约金。鉴于我年事已高,他们提出象征性给点违约金,付合同中违约金的百分之二十,中介费也按比例付,一共付了8000元,我三个多月的退休金就打了水漂。  住房没有买成,又白花了钱,老伴数落我不能干,白当了几十年的干部,被中介和房主耍了,把我们从牙缝里省出的钱骗了去,我也无话可说。但房还得买,关键是如何吸取教训,以后再不要上这样的当。  “你这个直心直肠子的人,再去买你还会再上当。”老伴说:“你在屋里好好呆着,我出去买。”她这一说,我求之不得,谢天谢地,我正想在屋里好好休息。  接着,老伴就在儿子住房附近的几条街道的一些房屋中介店,去寻找我们希望要买的房子。大概又过了两个月,她好不容易在一个夫妻开的房屋中介店,找到了一套我们买得起的房子。中介店的男人叫胡明德,他明确告诉我们,这房是拆迁回居的新房,户型一套二,面积60平米,总价12万,过两年才能拿到产权证过户,现在签了买卖合同,只交10万元,剩余的2万元,在办房产证过户时交清。他带我们去实地看了房,虽然环境一般,但户型还可以,采光也不错,买了就可以马上入住。  更重要的是,我们现有的钱刚好能买得起,老伴和我都同意购买。怕夜长梦多,就叫胡明德尽快通知房主来签买卖合同。房主叫付方发,五十上下,从表面上看不像扯皮人,我便和他签了合同,并到银行把10万元转给了他,他把购房合同及房屋钥匙交给了我。  我和老伴终于有了房子,购买了简单的家具和厨房器具,就和老伴搬了进去,离开了儿子儿媳的家,我和老伴有了自己的家,心里踏实了。更高兴的是这房子买了以后,房价就不断往上涨,我们庆幸买房抓得紧,不然就肯定买不成房子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两年,是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了。我们叫中介打电话与付方发联系,约定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又使我万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中介说,姓付的还有事要商量。我问什么事?他说,卖房的付方发说,卖这房的价格太低了,要过户,必须要补钱,否则就不办,就退钱退房!我一听就火了:“你问他讲不讲理,讲不讲法,那个合同是擦屁股的吗!他要这样,我们就在法庭上见!”  “大爷,你这样发火也不能解决问题!”中介胡明德说:“关键还是要坐下来一起好好商谈。”我问怎么谈?他说,什么事都是谈出来的,只要你们双方都为对方着想,问题就肯定能得到解决。这里我要请你想一想,如果上法庭打官司,要花多少精力,多少钱?如果就这么拖下去,你们双方思想上时刻都会不安,可能晚上觉也睡不好,那又何苦呢。所以我建议你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争取尽快地解决为好!  我冷静下来想,现在这种情况,也只能照中介说的来谈了。就叫他约定第二天十点,准时来中介店商谈。付方发和我都如约到了中介店。胡明德先对付方发说:“你同大爷签的售房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你反悔,就是违约,按规定你要双倍赔赏。你想一想,你毁约后再卖出去,能多得多少钱?所以我劝你想也别从这方面想。”  反过来他又对我说:“大爷,我知道你买房花费了很多精力,好不容易买下了这套房,又已住了两年,各方面都习惯了。现在要同他打官司上法庭,不知要费多少精力,你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我劝你适当给他考虑加点钱,尽快把房产证过户好不好?  经中介胡明德对我们双方的劝说,最后都想通了,我们通过协商,达成了共识。我给他加一万元钱,算是对他的心灵安慰费用,他也乐意接受,这样我也省得费精神去打官司。第二天我给他多付了一万元,到房管局去办好了过户手续。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算是真正地拥有了这套房屋。  从开始买房,到拿到产权证,竞长达两年多的时间。我深深感到如今无论办什么事,都不像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那么简单,那么讲诚信,那么说一不二。现在说话做事都要多个心眼,不然,就要吃亏上当。就拿这买房来说,我的教训有五:一不要被房主和中介的好话和花言巧语所迷惑;二不要心软把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写进合同;三不要事先就交中介费和定金;四不要把口头承诺打包票,信以为真,必须要进行录音取证;五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分析研究,对不利的条款要删除或加补充说明。我希望我的这些教训能对买房者,特别是老年人买房能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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