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中短期金融可信吗吗

互联网金融很好,虽不能「明着支持」,但要鼓励尝试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此次意见的公布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何意义?
Luo Patrick,/?source=zl
一、发文规格很高
这个文件的牵头单位是央行,但是口气像国务院,逐一安排各大部委的工作,你做这个、你做那个,这事儿这么办、那事儿那么办。央行在政府序列中排位靠后,远不够对财政、公安、工商等强势部门指手画脚。这个十部委意见不是央行行长自己能办到的,一定有更高层的领导协调。据谣言称,文件由中央核心审定,逼格极高。
文件由谁审定、谁下发普通大众可能不关心,但是在政府工作中这非常重要。文件来自中央和来自央行,效力差别非常大。
二、态度很真诚
P2P 平台跑路、众筹打水漂、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名头非法集资,这些问题一直都有,性质轻重完全看领导层如何认定。存在问题、存在一些问题、问题比较严重,存在风险隐患、存在风险、存在较大风险,可以有很多种定性。文件最终选择了定性较轻的表述,&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所有文件都会写&鼓励&,但是实际是鼓励还是控制,都在字里行间的细微差别中,业内人士应该能读出不同的分寸。这次确实是真诚鼓励。
三、基本没增加什么限制
文件对行业的规范要求主要写在第三部分里,一共八条,但其中七条一直就有,文件基本上重新抄了一遍。新扩展的要求主要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这条内容业界早就有过探讨,存管还是托管,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做还是银行来做。文件最后划的界线既不是最严格的,也不是最宽松的,算是适中。
要求规范但又不增加很多限制,导向性也很明显。
我个人认为,白话版解读应该是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很好,国家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必不可少,你们其实也算国家战略的一部分。现在你们的风险看不清楚,政府还不能明着支持你们,但实际上很鼓励你们去尝试。做得好就准备挂牌转正,做得不好也没关系,只要合法合规的做,也不追究你们的责任。&
顾崇伦,人人操盘
媒体上各种解读和观点已经很多了,这里想结合实际可行性分析下 P2P、股权众筹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监管细则的进一步演化和后续发展趋势,谈谈我的个人观点。(以下内容顺序不分主次)
1、指导意见总体与之前的流传的草案没有太大出入,核心是分清监管责任,同时又强调了创新监管、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的支持性监管思路。各现行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条线归属的监管部门也算明晰,股权众筹归证监会,P2P 归银监会。至于第三方支付和基金销售跟原先一致没有变化,新增的内容是互联网信托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归银监会管理。
2、互联网信托:此概念基本属于首次提及,可以看到文中核心提到了信托的合格投资人问题,也就是强调信托可以互联网销售,但是不可以拆着卖给不合格投资人。通常来说合格投资人的界定标准为起购金额 100w。针对目前市场上有部分通过信托收益权做成理财产品和 P2P 产品进行销售的平台,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核心还看银监会相关方案的细则。
3、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此业务也属于新兴业务,各类分期网站众多,以学生分期中的趣分期和分期乐为主要的例子。首次确认了分期类网站的监管归属,同时要求&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这个可能会对后续细则的发布形成指导性意见。目前的分期网站,一方面既具有分期的性质,一方面又因为分期资金来源而介入到了 P2P 业务中,所以属于需要被双重监管的。
4、针对网络借贷即 P2P,好处在于,终于名正言顺了。可能所有在 P2P 从业的人员都知道,与相关政府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名不正言不顺的痛苦所在。ICP 证的办理要求监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但彼时连监管机构是谁都没有确定啊。去到法院进行违约追偿时候也具有类似的问题。
但同时,两点明确的要求也提给了 P2P 机构,后面分两点再展开进行评论。
1)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2)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5、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 P2P 的影响:
首先,何为存管,何为 P2P 的银行存管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我以前写的两篇文章,可以了解个概要。
银行托管 P2P 虽然可以增加自己的资金量,但是确实需要承担风险的,以 P2P 投资者目前几乎认为 P2P 几乎无风险的状态下,由银行托管,可能会变相演变为投资者以为银行背书了资金安全,而实际上标的欺诈和跑路等还是难以从技术上避免的。所以进一步的演化就是中小 P2P 可能希望被托管,却没有银行愿意接纳,而形成实质性的无法托管。而大型 P2P 在此指导意见一出后或争相开始寻求托管。目前民生、平安、招商、农行、中信等都积极筹备相应的账户子账户信息同步的托管方案。以民生和平安的进度为最快,或许能够抢的一定的先机。而我个人作为坚持由银行进行 P2P 托管,并积极设计托管方案以及推动相关银行托管开发,从早期的毫无可能到看到现在这样的情况,也属无憾了。
6、说到托管,插播一条第三方支付的影响:一方面继续明确&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意思是大额的业务你们还是少考虑,别妄图成为银行,毕竟民营银行牌照也开放了;另一方面,&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此前第三方支付大肆宣扬托管,资金安全无忧的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此夸大之列呢?但值得说的是,第三方支付托管毕竟有其历史意义,至少从产品形态和交易意义上对托管这件事情起到了明确的推动作用,是值得尊敬的。但第三方支付毕竟也是备付金机制存在在银行账户基础之上的,所以自己本身对于银行体系而言就具有子账户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当然也存在可以跑路的风险和可能性,实际上也确实发生过。
7、信息中介,不得提供担保:回到 P2P 影响较大的第二点,这一点影响的是全部的 P2P 公司。首先自行担保的肯定是不行了,关联的担保机构可能也比较难通过。接下来一个问题就是类似于人人贷等 P2P 的本金保障计划是否可行?这个需要看具体的细则认定,但是相信对于大一些的 P2P 来说,这个问题还是有机会解决的。抑或是寻求第三方独立担保公司进行相关担保,部分让利出去。抑或是构建理财人保险购买制度。
理财人的保险购买制度是我认为比较合理的,也是我在去担保发生情况下一直设想中的方案之一。具体而言,就是投资必须承担风险,想避免风险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 P2P 企业可以让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的保险来获得违约后的保本,保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没有或者不愿意购买保险的理财人,则需要自行承担违约风险,但是由于没有花费保险购买的费用,所以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样理财人投资收益才能真正的与风险挂钩,信用风险定价也才会显得更有价值。大型的 P2P 公司由于已经积累了较多的数据,因此可能存在保险公司愿意基于历史数据计算一个风险定价给出相关的保险方案。但同样的此类方案对于违约率和业务规模并不稳定的中小 P2P 公司来说可能并不适用。
8、股权众筹:明确的提出股权众筹,与其他商品众筹区别开来。明确了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公开小额和合格投资人仍然是此业务的关键。配合新三板等国内各类融资形式的开拓,初期的创业融资或许还会持续火热很长一段时间。
9、鼓励符合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这也符合资本市场对新兴事物的预期。
10、一个留有梦想的概念:互联网证券,或许互联网证券的概念过于广泛,所以本次仅仅提出了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两项与互联网证券相关的概念。而对于互联网券商或者互联网证券却没有过多的提及,一方面互联网证券还没有成为主要的方向,另一方面主要的业态形式也还没有清晰。没有清晰的引导既是遗憾,也是机会所在。类似本次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提法,仅仅提及名称而已,并没有过多的细节,相信这两块业务在未来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重要![科技不怕问]互联网金融“靠谱”吗?
[导读]甄别清楚互联网金融的类型、风险,是选择投资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步。
编者按:2013年互联网金融成为继广告、游戏外,最炙手可热的盈利模式。在今天举行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上,互联网金融成为产业热议的焦点。大会特设“科技不怕问”提问环节,让现场嘉宾回答网友提问。现场网友:互联网金融运营方和用户如何持续而稳定地赚钱?怎么看待近期政策方面的加强?爱投资CEO王博(中)爱投资CEO王博:对于像P2P和P2C这样的平台来说,更多是借款人和投资人直接的对接,很大程度上减低中间的成本,对于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的平台,收取中介服务信息费这个是P2C盈利的模式。当然,还有很多像理财信息、贷款信息的一个搜索以及聚合的网站,可以收取信息中介费用,这个也是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你也能看到,去年有很多P2P网站出现风险,一些网站倒闭。国务院“107号文件”也是这两天刚刚产生的。一方面证明国家肯定互联网金融对社会的服务,但是另一方面,国家希望引导规范互联网发展,为这个行业确立一定门槛,让真正具有金融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的企业来参与。毕竟,金融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国家对于风险管控的加强有利于行业未来发展,实现有效疏导。为了让网友进一步认识清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腾讯科梳理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类型"与"风险"。互联网金融有哪些类型?大体上,互联网金融产品可以分为三类:支付结算类、融资类和分销渠道类。1)第一类是支付结算类。整个社会原来绝大多数的支付结算都是由银行来完成,现在越来越多的交易,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的缴费,都是通过第三方的支付平台来完成。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易宝支付。2)第二类是融资类业务。比如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融资模式,在银行体系之外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还有一类P2P融资类服务,不依赖于实体的平台纯粹进行借贷双方的撮合,是一种脱离传统金融中介和银行在互联网上从事的交易活动。比如贷、有利网。3)第三类是销售渠道类。互联网成为很好的平台销售渠道,客户数量非常庞大,部分金融产品以前通过传统的渠道去卖,现在可以通过网络的平台进行销售,这是一种纯粹的销售。比如各类基金超市、百发等。互联网金融有哪些风险。相对于传统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有三点:1)信用违约风险。现在互联网公司纷纷以高收益率来吸引用户购买产品,不过这种高收益率并不是单纯依靠基金运作实现的,有些产品如的“添金”,是网易对购买产品的用户做了补贴,从而实现了高收益率。相对于传统的基金产品,互联网基金是借助了互联网公司的渠道优势,可以在短时间之内获得大量用户,同时还能减少渠道成本,将更多回报给予用户。不过根本上说,收益率的提升还需要依靠基金的运作水平,而这并不是企业可以承诺的。2)期限错配风险。为了保证较高的受益率,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期限较长,但是对于购买者的负债却很短,因此金融机构必须想方设法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这就需要期限错配。不过这种方式并不是万能的,因为诸如百度百发这样的产品,允许用户随时赎回资金,一旦企业信用出现问题,用户出现挤兑潮,后果必然是“毁灭性”的。3)谁来最终接盘。商业银行也有期限错配,也面临风险。不过商业银行有央行支持,虽然代价不菲。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等。相比之下,虽然互联网金融没有这些限制,但是也没有央行做后盾,也就是缺乏最后的接盘者。一旦企业倒闭,老板携款潜逃,最终损失的就是用户。不久前发生的P2P网贷倒闭潮很多均是由于这一原因。
[责任编辑:shanyu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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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输入140字罗明雄:互联网金融其实很靠谱
截止今年6月底,有400余家问题平台遭遇兑付困难、跑路、倒闭等困境。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长一段时间,很多人一提到互联网金融,尤其提到P2P就连连摇头,在相当一部分人看来,互联网金融=P2P,P2P=骗子。 甚至一些非金融领域的媒体人也对互联网金融有相似的误解。但实际上,互联网金融作为国家提倡的“普惠金融”重要的落地方式,是金融行业的大势所趋,也是广大工薪族工资之外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整个行业已经进入“良币驱逐劣币”的发展阶段。凤凰文创专程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明雄,来一一解读互联网金融的个中“要害”。
整个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被业内人士称之为“发展元年”的2013年兴起,经过年的快速发展,再到今年2016年,其热度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但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认识仍然比较片面,比如有的人认为,用互联网金融的方式理财,有余额宝,再到一两家P2P平台投资几笔,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全部。但事实上不是。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是用互联网的方式来实现资金融通,所涉及的整个过程和相关细分领域,都称之为互联网金融。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都用互联网的方式来做,简而言之是“金融互联网化”。还有另外一类很轻的“宝宝”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余额宝给大众提供了一种零门槛、可以24小时、更便捷的方式去买卖理财产品的方式,直观体现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低门槛、便捷性、高效性。
余额宝有一亿多用户。试想,让“全宇宙最大”的工商银行把产品卖给一亿多人,需要多少人,多少时间,多少网点?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把原有的一些金融业态互联网化,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互联网无边界和快速高效的特性实现一些金融行业过去想得到但做不到的事情,甚至可以实现一些原来想都想不到,现在可以做到的事情,这是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魅力。
金融和互联网这两个收入很高的细分行业碰撞在一起时,会发生爆炸式的发展。人们现在讨论的P2P,只是互联网金融中的重要分支之一。但发展到今天为止, P2P 行业的整体存量还不到一万亿,相当于中国存款市场100万亿市场的不到百分之一。我特别希望大家了解,互联网金融是包罗万象的,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想象空间十分大,能给大众提供巨大的便利。而且从整个市场规模来看,它任何一个细分领域都有数万亿、数十万亿、甚至数百万亿的市场规模。所以我非常非常看好互联网金融,并且最近频繁在公开演讲场合强调我的观点:“互联网金融,小荷才露尖尖角”。
P2P严重冲击高利贷
从去年的12月8日e租 宝等P2P产品出问题之后,网络上流传着一种误解,认为互联网金融等于P2P,P2P等于骗子。对于这两个误解,我在前文中已经回答了第一个误解:互联网金融不仅仅局限于P2P。至于第二个误解,我要说,P2P跟骗子是不可能划等号的。
我们先看看P2P的本质是什么?P2P的本质是解决个人或者企业的借贷需求。不管是要买房、买车、出国旅游等消费性贷款,还是企业进买原材料、购买设备、雇人、买地、研发等生产性的需求,都是很刚性的借贷需求。原来都是由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服务提供信贷产品,但大家知道,银行的门槛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但很多没有达到银行门槛的人却都有大量真实的资金需求,于是产生了民间金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高利贷”。
高利贷本身不是贬义词,它是一种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只是相对来说,利息比银行的借贷利息更高一些。但传统的高利贷运营方式效率低下,导致借贷过程成本较高。P2P的出现意味着什么?个人在P2P平台上经过审核后发布借贷需求,注册用户看到之后来投标以满足理财需求,因为过去的理财渠道非常少,P2P的出现让我们能以相对低的门槛获取相对比较高的收益,收益至少有7%、8%、10%、15%……甚至P2P初兴时,有的平台收益高达18%、20%及以上。这吸引了很多人愿意通过网络平台出借自己的闲散资金,从而获得较高收益。同时,借款人也能够通过P2P获得以前从常规渠道获取不到的资金,这种结果,就是我们所说的“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入口
“普惠金融”会随着出借人越来越多,整个借贷成本越来越低。我专门问过一些做高利贷的人士这几年的业务情况,普遍说不大好做。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点是传统行业、经济形势不大好,逾期不良率比较高;第二个原因也是最本质的原因,现在P2P太火了,导致借款人都不找放贷人借款了。比如之前借款利息是4分、5分,而P2P行业利息却是2分、1分5、甚至1分利就可以借到钱,所以人们不找放贷人借款了,他们只能把钱借给更为劣质的借款人,反过来形成了恶性循环,所以高利贷行业就不好做下去了。
这就意味着:如果人人都放高利贷,那么世界上就没有高利贷。
“良币驱逐劣币”趋势已成
很多人都在关心互联网金融行业有点鱼龙混杂,政府监管也越来越严,今后这个行业是否会越来越难,机会越来越少。比如,很多城市都暂停了投资机构或、投资中心,以及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信息服务等等类金融机构的注册。还有人说,“监管滞后”。我认为,监管趋严是很正常的,因为任何监管必然是滞后的,不可能超前。任何行业的进步,一定是从实践到研究,再到监管,有一个反复摸索和探讨的过程,政府现在组建了互联网金融协会,其实也是要把互联网金融行业引导得更好更规范。中国互联网金融只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至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变化,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个是市场化层面,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年则可以看作是“市场化的良币驱逐劣币”阶段。
什么叫做良币驱逐劣币?从年开始,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比较火爆,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所以大量的机构、巨头,包括BAT和一些国有企业都进来了。所以互联网金融领域人才的价格也被抬高了,营销成本、推广成本、以及找资产的成本都被抬上来了,这种现实其实是市场的自然过滤,会淘汰一些草根平台,和一些风控做得不严的平台,我们称之为“市场化的良币驱逐劣币”。文/李靖
到了今年,随着政策的变化,尤其是去年7月28日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都很好的明确了网络借贷平台的一些红线,事实上给了优质平台更好的指导,便于它们更踏实地开展业务。同时,一些骗子或专业知识与能力不够的人因此而无法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生存下去。
我们一直所提倡的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包括其分支P2P的健康发展,其实就是要满足和践行“普惠金融”。更好更多更高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更有效的推动资金流动,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为老百姓提高工资以外的财产性收入提供更多可能性,这都是互联网金融要做的事情。
至于现在人们所担心的类金融公司不能注册等等问题,都不需要太过紧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要经历很多阶段性的过程。如今的监管所起到的作用,是减缓增量、梳理存量。把存量梳理好了,再按一定的门槛、标准放开增量,整个互联网金融的生态也就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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