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故意帮助伪造证据罪陷害我,案件已经成立了,经济损失超过一百多万元,卫生局是违反国家法律那一条

南昌县卫生局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 南昌县卫生局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江西南昌惊现截访新花招
& & 呈请吊销南昌县人民医院两个诊疗科目的执业许可的报告
&呈请吊销南昌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报告
& 南昌贪腐官痞串通医生故意杀人纪实(之三)
&南昌县人民医院沦为贪腐官痞借刀杀人的载体
请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秘书处派遣观察员调查或监督调查(之八百零一)
联合国秘书处并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肯尼迪人权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卫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将本信内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官网填写完举报线索登记表后,点击确定,十几秒后,画面出现“网络繁忙,请稍后再试”的字样,稍后再三试,结果同样,连续三天均如此,但点击举报查询功能能查到以前举报的回复,显然,江西有关部门对我的网上举报实施了监控、拦截、嫁接或屏蔽,我认为这是一种违反我国《宪法》
第四十条的行为,为此,我表示强烈地抗议!
&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
&卫政法发〔号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问题的请示》(沪卫法[200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或者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执业许可。
& & 此复。
& &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一、核心内容概述: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 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 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 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处方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南昌县人民医院内二科梅锦医生给我父亲开具的所谓治疗脑出血的处方,没有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实际是利用过量胰岛素结合钾离子和钠离子、过量甘露醇、过量肝素钠进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处方,同时配以穿刺并注射全血(或血浆凝血酶原酶)人为制造脑水肿,请求南昌县卫生局根据以上法规对以上处方(可能是南昌县人民医院的处方或其内二科的处方)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答复我。
& &&&据公告栏提示并证明:南昌县人民医院内二科和外三科无一人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内二科和外三科全部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导致&内二科和外三科全部的护士均无履行《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能力。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请求南昌县卫生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第(四)项和《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二十三条第(四)、(五)、(六)、(八)、(九)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呈请南昌县卫生局对南昌县人民医院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第五十七条,呈请南昌县卫生局对南昌县人民医院梅锦住院医师(公告栏显示:梅锦为住院医师,未取得处方权却开具处方)、陈文平医师、李雪鹏(李澎鹏、此人极可能没有取得医院授予的开具处方权而开具了处方)医师、罗林医师、刘明华医师、万星华医师、魏运良(委回良)、左谦云医师处以警告、
暂停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之类的处罚,对所有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上签过名履行过处方调剂工作的护士给予收回护士执业证书的处罚,其中包括:李梅英、赖翠芝、文连、钱慧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三十一条:“体温单为表格式,以护士填写为主。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三十二条:“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体温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均没有记录“出入液量”,文书的格式中有:“入量”栏目(分解为“项目”、“数量”两个子栏目)、“出量”栏目(分解为“项目”、“数量”两个子栏目)(有附件为证),说明不是医院的行为和意志,护士们集体拒绝记录,其目的在于为输入过量的胰岛素、肝素钠、甘露醇等药液埋下伏笔!院方一直诡辩:多余的胰岛素、多余的肝素钠、多余的甘露醇都倒掉了,假如有出入液量的每一次记录、时间及签名了,我可以相信倒掉了!护士们集体拒绝记录,可能性只有两种:1、内二科和外三科约定俗成的传统,即:大家都偷懒,该记的不记,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可以导致事实认定不清;2、例外的个案,即某位医院领导特别交代(指令)针对我父亲的出入液量一律不得记录,不得留下故意伤害的证据!违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备注:“某位医院领导”我综合所有情况锁定为李荣金院长)。另外,体温、脉博、呼吸、大便次数等均未见依规作任何记录,只有血压作了还算细致地记录。
根据《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入院当天(日)主治医生梅锦完全不知我父亲右中指化脓感染,但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梅锦医生10时50分手写了“0.9%氯化钠
100ml、头孢替错钠 1.5x2”
为一组的长期医嘱,头孢替错钠的适应症为: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腹膜炎。更奇怪的是:日9时,梅锦医生和护士李梅英分别签名停止执行该长期医嘱,长期医嘱突然停止执行,其中必有重大变故,到底原因何在?!
《费用日清单显示》,日(入院当天)进行了6次皮试,每次收费1元,收费小计6元,但我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中只找到该日头孢替错钠1次皮试的“临时医嘱”,我在《体温表》中发现只找到三次皮试记录:1、日头孢替错钠皮试1次(一),(一)代表阴性;2、日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皮试1次(一),(一)代表阴性;3、日xxxxx(一),(一)代表阴性,(我备注:xxxxx代表字迹太潦草,无法辨认)。
& 院方到底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事情没有记录?!
《费用日清单显示》:日,静脉穿刺置管术1次,收费10元;《费用清单显示》:静脉置管护理9次,收费小计27元;警察李国金(副中队长)当我面打电话询问医生何为穿刺置管术,医生答抽血化验之用。答复的医生应该是梅锦或陈文平,其说谎说明其中一定有重大隐情!院方辩称:静脉穿刺置管术即静脉输液。院方书面说谎,说明其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难道两次测定钾离子(K+)、钠离子(Na+)不是为了检验Na+、K+的分离状况(Na+、K+进入细胞引起脑细胞水肿及出血性点状坏死的实际状况)?
有六次化验在《南昌县人民医院长期医嘱记录单》和《南昌县人民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中均未找到梅锦医生所开的医嘱记录,难道梅锦医生不是为了掩饰、隐藏其真实的目的?!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但根据《费用日清单》,日、13日分别产生小抢救1次,每次收费30元,但我只在12日的《病程记录》中找到与这两次小抢救有关的三十个字:“参加抢救人员: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梅锦住院医师、黄丽华护士等。”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为何违反规定只字不提?!只写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说明梅锦主治医师是刻意隐瞒,如果记录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就会暴露其注射全血或穿刺置管的情节!
据网上公布的信息:李荣金,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江西南昌县人,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12月任南昌县人民医院院长,2006年3月任南昌县卫生局副局长。分工:主抓南昌县人民医院的工作。此案南昌县卫生局之所以一直公开撒谎,公开庇护,原因应该就在于此。读完此信的读者会明白:在李荣金副局长兼院长的英明领导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公益性被颠覆,起码的道德和良心被强奸,医院成了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毒瘤,医务人员成了人面兽心的人渣,医生开出的处方与其自己的诊断不相符,且其故意伤害的图谋与情节昭然若揭,大量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导致错误处方自我纠错的机制缺失,故请求组织部门对其给予必要的、恰当的处分,以便此案的调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南昌县主管卫生的副县长、南昌市卫生局、南昌市医学会、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恰当地处分。
二、请问南昌县卫生局是否向县信访局出具过以下内容的公函?:
以下是编号和编号
的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转复南昌县信访局转复南昌县卫生局的答复:
信访人: 你好! 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县卫生局调查,你父亲黄文辉于日因突发左侧肢体活动障碍、口齿不清3小时入县医院内二科治疗,头颅CT提示:右侧基底节脑出血。入院诊断为:一、右侧基底节脑出血;二、高血压病。入院前有右中指割伤史,致右中指化脓感染,入院后所用药物如下:a.脱水降颅压:甘露醇;b.开窍清脑、促脑细胞功能恢复:醒脑静;c.抗感染治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d.预防应激性溃疡:泮托拉唑;e.止血:氨甲环酸;f.补充能量:极化液(5%葡萄糖、胰岛素、10%氯化钾);g.降血压:苯磺酸氨氯地平。
1.依据你父亲病史、病状、体征及多次头颅CT检查,诊断你父亲确实患有“脑出血”,你父亲脑出血发病与高血压、脑动脉硬化有关。
2.你反映两次头颅CT片图像大一不一样的问题,因头颅CT片图像可应比例大小而相应的放大或缩小,与诊断病情并无妨碍。
3.甘露醇:此药物起脱水降颅压的作用,一般用于脑出血急性期,脑出血发病1周内为脑水肿高峰期,此药一般使用1周左右,因甘露醇脱水作用明显久用可导致肾功能损害,故用于急性期后可停用。
4.醒脑静:此药物起开窍醒脑的作用,可用于脑出血急性期、脑栓塞及脑外伤的患者,对改善偏瘫及脑细胞功能恢复均有促进作用。
5.胰岛素:此药物单独使用是降血糖,但在你父亲治疗中是与葡萄糖、氯化钾固定搭配组成“极化液”补充能量;
6.肝素钠:因你父亲曾使用留置针头,此药稀释后用于留置针封管;
7.抗生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因你父亲入院时已存在右中指创面感染,红肿、化脓,在内科已反复处理消毒伤口,排脓,并用百多邦局部处理,使用抗生素是控制感染治疗;
8.泮托拉唑:起抑酸保胃粘膜的作用,脑出血患者易出现应激性溃疡,使用此药物可预防应激性溃疡的发生;
9.苯磺酸氨氯地平:起降血压的作用,因你父亲住院初期血压均偏高,使用此药来降低血压,住院期间血压一直较平稳;
10.脑出血属神经内科疾病,如无外科手术指征可由内科保守治疗。目前,你父亲病情恢复较好,复查头颅CT血肿无加大,且血肿已部分吸收,偏瘫肢体较入院时有明显改善,右中指经切开引流、抗感染等治疗后现已好转,红肿消退。南昌县信访局日
&&&比对以上答复,以下我逐一指出梅锦医师所开处方的错误:
& (一)、甘露醇用于脱水降颅压问题:
(1)、既然梅锦医师在《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中一直均写脑膜刺激征阴性、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神志清醒、进食消化排泄正常,无呕吐、无头痛、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平稳正常,这些体征证明:我父亲颅脑内压正常,不需要使用任何药物降颅压。
(2)、就算使用药物降颅压,也应该选择乌拉地尔(α受体阻滞剂)25~5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250ml中缓慢滴注(有条件最好用输液泵),使血压维持在理想水平。硝普钠、拉贝洛尔或依那普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也可酌情选用,使血压维持在理想水平。但不能使用甘露醇,因为:
国际脑血管病杂志2006年10月第14卷第10期登载的《脑出血后不同时期脑水肿的形成机制与治疗对策》一文中写:除非出现急性脑疝形成,应用甘露醇为手术清楚血肿赢得时间,否则均不宜应用甘露醇。因为甘露醇会渗漏至血肿内,血肿内渗透压随之增高,促使血肿扩大,从而进一步加重脑水肿。
检查日期为
、影像号为51857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中写:“于右侧基底节区可见团块状高密度影,CT值68Hu,边界清楚税利,大小约为3.0x1.5x3.0cm,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中线结构大致居中,脑室系统未见明显受压。诊断: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随诊复查CT。”即血肿体积很大,大小约为3.0x1.5x3.0cm,并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此种情况下使用甘露醇实际是一种故意伤害的行为!
甘露醇日结算量为医嘱的4倍的问题:
& 院方在书面答复中诡辩:甘露醇只有250毫升每瓶的,所以只用其中的125毫升。
问题是:第一天的费用结算量为4瓶,规格为250毫升每瓶,医嘱为125毫升每次,一天二次。就算上午和下午各用一瓶之中的一半,故该天二瓶足够了,但实际用了4瓶。
从第二天起的费用结算量为2瓶,规格为250毫升每瓶,医嘱为125毫升每天,每天一次,就算用一瓶之中的一半就够了,为何却用了二瓶?
& 以上情况说明院方的解释不通,每日实际用量对应每日费用日清单结算量。
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会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大,即人为制造高血压。但是,如此人为制造的高血压舒张压跟不上去:
医生、护士的九十次血压记录证明:我父亲没有高血压,相反,血压偏低,根本不存在引发脑出血的诱因。经认真比对、分析院方所有血压记录,我发现有一个奇怪的现象:
入院当天上午,门诊医生卢志勇亲笔填写的《急诊病历》显示:日10时的血压为160/90mmHg;主治医生梅锦亲笔签名的《入院记录》显示:日11:3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有梅锦医生亲笔签名的《病程记录》显示:日11:5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日12:0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有王小英亲笔签名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显示:日10:5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下午,
&日14:30时的血压为180/80mmHg;有刘红兰亲笔签名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显示:日18时的血压为180/90mmHg,日22时的血压为175/80mmHg。即整个上午血压平稳,国际卫生组织1级高血压的标准是非同日至少有连续两次舒张压的平均值在90mmHg(12.0kPa)或以上才能确诊,而上午5次分母(舒张压)的平均值为82毫米汞柱,整个下午,3次分母(舒张压)的平均值为83.3毫米汞柱,故距离1级高血压的边界线还差得远。整个上午的收缩压(分子)稳定在150毫米汞柱,但下午三次测得的收缩压(分子)分别为180、180、175毫米汞柱,即突然拔高了30毫米汞柱,但分母(舒张压)均没有同步拔高,收缩压和舒张压不在一个档次内,即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连1级高血压的边都没达到),而收缩压却达180毫米汞柱(达到了3级高血压的边界),人为制造的痕迹昭然若揭!(主治医生梅锦入院当天上午自己测量、自己记录的三次血压均为150/80mmHg,居然在《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中认定我父亲高血压1级,她到底懂不懂国际卫生组织对高血压的界定标准?!)
& &我分析认为:
(1)、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会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大,即人为制造高血压。根据《费用日清单》和《长期医嘱》,甘露醇日结算量(实际用量)为医嘱的4倍!
& (2)、根据《费用日清单》和《长期医嘱》, 日(入院当天),输液33组,
除去抢救时间,4小时之内输液33组!差不多7分钟1组,如此过多过快地输液,会引发高血压、心脏衰竭和肺气肿,破坏体内电解质平衡。
&(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用于抗感染治疗的问题:
&作一个简单的比对就能说明问题:
《费用(总)清单》显示:从日到29日共计17天化费三千多元(四种消炎药),右中指创面化脓感染(即发炎)还没治疗好,有出院记录为证!按我的想法:一点炎症,化费几十元,一个星期完全能治愈。甚至涂点红汞药水、其他药膏也能好。果然,出院后,梁西某私人诊所医生在未化验仅凭经验,用药水洗了几次,输了几次液,十天左右便痊愈了!为何会出现如此咄咄怪事?!
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罗林医生17时手写了“0.9%氯化钠250ml、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1.2x2”为一组的长期医嘱,日,刘明华医生和护士文连分别签名停止执行该长期医嘱,长期医嘱突然停止执行,其中必有重大变故,据外三科的多位医生讲,真实的原因是:经过17天的治疗,花费三千多元,用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等几种药,我父亲的右中指化脓感染居然没有丝毫好转,医生们便另上了一种所谓的好药(拉氧头孢钠),结果这种所谓的好药也丝毫不见效果(有《出院记录》为证)。
不就是手指发炎嘛,从内二科到外三科,共计17天化费三千多元,居然都没有对症用药!
&(三)、泮托拉唑用于预防应激性溃疡的问题:
《神经病学 第三节
出血性脑血管病》、《常见疾病诊断性检查》、《临床执业医师—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管病》、《脑出血》(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 医学论坛)五文中均写:
(1)基底节区出血:病灶对侧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偏盲,病理反射阳性,双眼球常向病灶侧凝视,优势大脑半球出血者可有失语、失用等症状,大量出血时可出现意识障碍。
&(5)原发脑室内出血:是脑室内脉络丛动脉或室管膜下动脉破裂出血导致。出血量多时昏迷较深,常伴强直性抽搐,多有丘脑下部受损的症状及体征,如上消化道出血、中枢性高热、大汗、应激性溃疡、急性肺水肿、血糖升高、尿崩症等。脑室出血本身无局灶性神经症状,仅三脑室出血影响丘脑时,可见双眼球向下方凝视,临床诊断较为困难,多依靠头颅CT检查确诊。脑脊液压力增高,呈血性。
& &(三)并发症
& 1.消化道出血:轻症或早期病人可出现呃逆,随后呕吐胃内容物;重者可大量呕吐咖啡样液体及柏油样便。多为丘脑下部植物神经中枢受损,引起胃部血管舒缩机能紊乱,血管扩张,血液缓慢及淤滞而导致消化道粘膜糜烂坏死所致。
我备注:比对以上文献,既然梅锦医师在《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中认为我父亲是右侧基底节脑出血,基底节脑出血不会出现应激性溃疡,只有脑室内脉络丛动脉或室管膜下动脉破裂出血导致丘脑下部植物神经中枢受损才会导致应激性溃疡,
故泮托拉唑注射液作为长期医嘱并一直使用大错特错。
(四)、氨甲环酸用于止血的问题:
《超早期脑出血止血剂应用与血肿变化》一文中写:“传统观念认为脑出血是一瞬间过程,由于血液凝固和周围脑组织压迫,出血很快会停止。”
既然出血很快会停止,哪里还需要使用氨甲环酸用于止血?!
更何况根据《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梅锦医师和陈文平副主任医师均诊断我父亲因长期高血压、动脉硬化导致的脑出血,而氨甲环酸注射液适应: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故使用氨甲环酸注射液止血大错特错。
(五)、极化液(5%葡萄糖、胰岛素、10%氯化钾)用于补充能量的问题:
谎称用极化液补充能量,实则利用过量胰岛素结合钾离子和钠离子实施故意伤害:
、1962年由Sodi一Pallares等氏提倡应用葡萄糖、胰岛素、钾的混合液(GIK溶液)静脉滴注治疗急性心肌梗死。
& 《心肌梗塞的治疗目的及方法》(节选)
(五)葡萄糖-胰岛素-钾(极化液):氯化钾1.5g,普通胰岛素8单位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7-14日为一疗程,可促进游离脂肪酸的脂化过程,并抑制脂肪分解,降低血中游离脂肪酸浓度,葡萄糖和氯化钾分别提供能量和恢复心肌细胞膜的极化状态有利于心肌细胞存活。
但是南昌县人民医院却诡辩:“胰岛素:此药物单独使用是降血糖,但在你父亲治疗中是与葡萄糖、氯化钾固定搭配组成‘极化液’补充能量;”
请问南昌县人民医院及其神经内二科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梅锦医生和外三科罗林副主任医师、刘明华医师:极化液补充能量的依据来源于何处?
我父亲住院期间进食、消化、吸收、排泄正常(有住院记录和病程记录为证),完全能从食物中补充能量,哪里还需要补充能量?!就算补充能量,单独注射葡萄糖就可以达到补充能量的目的。
请问南昌县人民医院及其神经内二科梅锦医生、陈文平副主任医师和外三科罗林副主任医师、刘明华医师:为何要给我父亲补充能量?!
、科普知识五例:
(1)、胰岛素休克:
基本原理:胰岛素是调节机体血糖的激素之一,当体内胰岛素含量增高时,便引起血糖下降。血浆葡萄糖是脑组织主要代谢能源。
如果在治疗中注射胰岛素过量,会导致低血糖,中毒较轻时,主要影响植物神经系统,表现为饥饿、眩晕、苍白、软弱和出汗,也可有震颤、心前区不适,颜面和四肢麻木、头痛。当血糖进一步降低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发音障碍、复视、肌肉震颤、共济失调,随后神志昏迷和不同程度的惊厥,这种状态即所谓胰岛素休克,如不及时抢救,即可致死。
& (2)、胰岛素休克的解救之法:
&若给正常动物注射胰岛素,可造成人工胰岛素性低血糖症状,当注射过量时,血糖迅猛下降,就会使神经组织的正常代谢和功能发生障碍,以至产生痉挛昏迷,称之为胰岛素休克。若能及时注射葡萄糖液,症状将缓解或消失。
& (3)、严重而长期的低血糖的危害:
血糖为脑细胞的主要能量来源。低血糖时脑组织主要依靠脑本身及肝储备的糖原分解来维持代谢,而脑组织本身所储备的糖原有限,仅800mg/dl,尤其大脑皮质只含73mg/dl。因此血糖过低对机体的影响以神经系统(Nervous
System)为主,尤其是脑和(或)交感神经。严重而长期的低血糖发作可引起广泛的神经系统(Nervous
System)病变。缺糖早期为脑充血、多发性出血点;后期由于Na+、K+进入细胞引起脑细胞水肿及出血性点状坏死,以大脑皮质、基底核、海马等处最明显;晚期神经细胞坏死、消失,脑组织软化。早期为大脑皮质受抑制,继而皮质下中枢包括基底核、下丘脑及自主神经中枢相继累及,终于影响中脑及延脑活动。脑部细胞愈进化对缺氧缺糖愈敏感。
& (4)、低血糖症是如何造成神经元死亡的:
严重的胰岛素药剂过量,可能使血液中的葡萄糖含量降低至过低的程度,这种情况又称为低血糖症,并且会造成低血糖昏迷,造成神经元受到破坏。
&研究表明,脑损伤并非发生于低血糖昏迷期间,而是在给予葡萄糖且血液葡萄糖含量恢复正常之后。葡萄糖突然回到脑部,会活化酵素NADPH
氧化酶,并引起氧化压力而造成神经元死亡。
& (5)、非高血压、动脉梗化造成的脑腔梗:
“腔隙梗塞”最早概念来源于解剖学,定义为脑组织深部的局限的缺血、液化,形成的空腔性病灶。脑组织因缺血而形成软化灶,继而形成空洞,表现为圆形或椭圆形的病灶。
& &1&、严重而长期的低血糖发作可引起广泛的神经系统(Nervous
System)病变。缺糖早期为脑充血、多发性出血点;后期由于Na+、K+进入细胞引起脑细胞水肿及出血性点状坏死,以大脑皮质、基底核、海马等处最明显;晚期神经细胞坏死、消失,脑组织软化。
&2&、严重的胰岛素药剂过量会造成低血糖昏迷,脑损伤并非发生于低血糖昏迷期间,而是在给予葡萄糖且血液葡萄糖含量恢复正常之后。葡萄糖突然回到脑部,会活化酵素NADPH
氧化酶,并引起氧化压力而造成神经元死亡。
我备注:医院兼用以上两种方法造成我父亲形成非高血压、动脉梗化性的脑腔梗,有CT号109452、报告日期
11:56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CT报告单》为证。
&&3&、我在《内二病区住院病人费用日清单》的日的费用中找到了钾离子测定、钠离子测定,分别收费10元。
&4&、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
11:28、报告时间为 11:37
、检验者及审核者为陈安洪、送检物为血液、医生为梅锦、病历号为、编号为N2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化验报告粘贴单》,该单检验的内容有钾离子、钠离子、氯离子、钙离子、二氧化碳结合力、谷草转氨酶、血浆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
&5&、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报告时间为、检验者及审核者为梅凌文、送检物为血液、医生为梅锦、病历号为、编号为N27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该单检验的内容有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红细胞比积(HC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
(MCHC)、红细胞体积分布宽度(RDW-CV)、白细胞(WBC)、中性粒细胞绝对值(CRA)、中性粒细胞百分比(CRA%)、中间值细胞绝对值(MID)、中间值细胞百分比(MID%)、淋巴细胞绝对值(LYM)、淋巴细胞百分比(LYM%)、血小板(PLT)、血小板压积(PCT)、平均血小板体积(MPV)、血小板分布宽度(PDW)、镜检细胞形态(.)。
&6&、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
09:34、报告时间为
10:52、检验者为刘明、审核者为胡文水、送检物为血液、医生为梅锦、病历号为、编号为N91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该单检验的内容有血清总胆红素、血清直接胆红素、血清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V-谷氨酰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尿素、肌酐、尿酸、葡萄糖、果糖胺、血清总胆固醇、血清甘油三脂、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7&、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
10:22、报告时间为
11:3、检验者为喻宏敏、审核者为熊水清、送检物为尿液、医生为梅锦、病历号为、编号为N17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尿沉渣分析报告单》,该单检验的内容有干化学:比重、尿pH值、亚硝酸盐、尿蛋白、酮体、尿胆原、胆红素、白细胞、潜血、尿糖;一般性状与沉渣镜检:颜色、清晰度、红细胞、上皮细胞、结晶。
&8&、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
16:40、报告时间为
16:37、检验者和审核者为罗小牡、样本为大便、送检医师为梅锦、病历号为、编号为N15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该单检验的内容有:大便颜色、红细胞、白细胞、阿米巴原虫、粘液、寄生虫卵。
&&9&、我找到了送检时间为
&12:41、报告时间为 &12:55
、检验者及审核者为刘明、送检物为血液、病历号为、编号为N10的我父亲黄光辉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该单测定的内容有钾离子、钠离子、氯离子、钙离子、二氧化碳结合力。
{我备注:难道两次测定钾离子(K+)、钠离子(Na+)不是为了检验Na+、K+的分离状况(Na+、K+进入细胞引起脑细胞水肿及出血性点状坏死的实际状况)?检测全血或红细胞(崩解后形成血红蛋白)的游离状态?!以上六次化验在《南昌县人民医院长期医嘱记录单》和《南昌县人民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中均未找到梅锦医生所开的医嘱记录,难道梅锦医生不是为了掩饰、隐藏其真实的目的?!}
根据费用日清单和长期医嘱,胰岛素日的结算量是医嘱量的133.3倍,其他日子为66.6倍。
院方书面答复中诡辩:胰岛素为400单位每瓶,医嘱为6单位(每天一次),所以只用其中的6单位,其他的全部倒掉了,有记录证明倒掉了吗?《体温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中的“出入液量”如果按规定填写了,我可以认同。总不能你说倒掉了就倒掉了?从院方撒谎并执意一直要输入“极化液”的情况可推断:没倒掉,几个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过量的胰岛素!
问题是:第一天的费用结算量为2瓶即800单位,既然只用1瓶之中的六十六分之一,为何要用2瓶?从第二天起 费用结算量为1瓶
以上情况说明院方的解释不通,每日实际用量对应每日费用日清单结算量。
&11&、日,我打其手机并发信息给南昌县人民医院李书记,要求我父亲住院观察几天,所有的药均停止使用。下班后,我又当面对值班护士们作了吩咐。
院方没有理会我的要求,只是所谓治疗脑出血的药全部停止使用了,但所谓的极化液还在使用。治疗右中指化脓感染的药还在使用。
日,我通过某种渠道获取了胰岛素注射液和极化液的知识,大惊,次日上午赶紧给父亲办理了出院手续。
& &12&、综上,
输入氯化钾是为了提供钾离子(K+),输入氯化钠为了提供钠离子(Na+),输入葡萄糖是为了解除胰岛素休克的危险,输入严重过量的胰岛素是为了制造低血糖,由此彻底揭穿了院方“葡萄糖、胰岛素、氯化钾搭配组成极化液用于补充能量”的谎言。南昌县人民医院多位医务人员在贪腐官痞的胁迫、利诱或指令下,对举报者(我)的又一位亲人进行故意伤害,放任这种故意伤害持续进行,必将导致受害人死亡,由于我中途发觉其阴谋并强行办理出院,导致杀人未遂,内二科陈文平、梅锦、李梅英和外三科罗林、刘明华及门诊医生卢志勇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CT诊断医师万星华、魏运良、左谦云和内二科李雪鹏(李澎鹏)及两科多位护士因协助、包庇、参与故意杀人应以从犯论涉嫌故意杀人罪!
&13&、皮试6次,收费小计6元;(我备注:《费用日清单显示》,日进行了6次皮试,但我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中只找到该日1次皮试的“临时医嘱”,院方到底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事情没有记录?!)
&《费用日清单显示》:日,静脉穿刺置管术1次,收费10元;《费用清单显示》:静脉置管护理9次,收费小计27元;警察李国金(副中队长)当我面打电话询问医生何为穿刺置管术,医生答抽血化验之用。答复的医生应该是梅锦或陈文平,其说谎说明其中一定有重大隐情!院方辩称:静脉穿刺置管术即静脉输液。院方书面说谎,说明其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日晚上,我特意从互联网上调取并观看了锁骨下静脉穿刺置管术的录像,简单说就是:用穿刺针从某个位置插入人体,再用硅胶管插入穿刺针中,退出穿刺针,硅胶管或软管留置人体内,通过缝线将硅胶管或软管固定,在硅胶管或软管的接口处可接上直径较粗的硅胶管或软管。
&14&、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但根据《费用日清单》,日、13日分别产生小抢救1次,每次收费30元,但我只在12日的《病程记录》中找到与这两次小抢救有关的三十个字:“参加抢救人员: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梅锦住院医师、黄丽华护士等。”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为何违反规定只字不提?!只写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说明梅锦主治医师是刻意隐瞒,如果记录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就会暴露其注射全血或穿刺置管的情节!
&15&、《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三十一条:“体温单为表格式,以护士填写为主。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第三十二条:“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体温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均没有记录“出入液量”,文书的格式中有:“入量”栏目(分解为“项目”、“数量”两个子栏目)、“出量”栏目(分解为“项目”、“数量”两个子栏目)(有附件为证),说明不是医院的行为和意志,护士们集体拒绝记录,其目的在于为输入过量的胰岛素、肝素钠、甘露醇等药液埋下伏笔!院方一直诡辩:多余的胰岛素、多余的肝素钠、多余的甘露醇都倒掉了,假如有出入液量的每一次记录、时间及签名了,我可以相信倒掉了!护士们集体拒绝记录,可能性只有两种:1、内二科和外三科约定俗成的传统,即:大家都偷懒,该记的不记,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可以导致事实认定不清;2、例外的个案,即某位医院领导特别交代(指令)针对我父亲的出入液量一律不得记录,不得留下故意伤害的证据!违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备注:“某位医院领导”我综合所有情况锁定为李荣金院长)
(六)、苯磺酸氨氯地平用于降血压的问题:
& &并非错误,步步杀机:
(1)经管医生梅锦签名的病程记录显示:日上午9时,“陈文平副主任医师看过病人后指出:结合症状、体征及脑CT检查,认为‘1.右侧基底节脑出血’诊断明确;告知家属危险期为3周,随时有再出血可能,病情危重,已反复向其家属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患者平素未监测血压,入院后多次测血压达180/mmHg,达‘高血压3级’,今给予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降血压;为老年患者,考虑为高血压、动脉硬化引起出血可能性大,完善血糖、血脂等检查;患者右手中指红肿,可见脓性分泌物,详细追问病史,患者1周前右手中指有割伤史,考虑化脓感染,诊断修正为:1.右侧基底节脑出血;2.高血压病3级;3.右中指创面感染;请外科会诊建议应切开引流,但考虑患者为脑出血,不宜搬动,暂给予局部伤口处理并排脓,消毒伤口,给予百多邦局部处理,加强抗感染续治疗,今改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抗感染,前降颅压、止血、保护胃粘膜等对症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以上医嘱已执行。”
(2)、门诊医生卢志勇亲笔填写的《急诊病历》显示:日10时的血压为160/90mmHg;有梅锦医生亲笔签名的《入院记录》显示:日11:3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有梅锦医生亲笔签名的《病程记录》显示:日11:5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日12:0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有王小英亲笔签名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显示:日10:50时的血压为150/80mmHg,日14:30时的血压为180/80mmHg;有刘红兰亲笔签名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显示:日18时的血压为180/90mmHg,日22时的血压为175/80mmHg。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血压标准:至少有连续两次舒张压的平均值在90mmHg(12.0kPa)或以上才能确诊为高血压,1级高血压(轻度)舒张压90~99mmHg,分母为舒张压,以上入院当天共有血压记录8次,没有连续两次舒张压的平均值在90mmHg(12.0kPa)或以上,故连1级高血压的界线都没达到,陈文平副主任医师居然认定为高血压病3级,他到底懂不懂?!
(3)、我父亲90次血压记录的舒张压的平均值为76、26毫米汞柱,收缩压平均值131、71毫米汞柱。故我父亲没有高血压,相反,血压偏低。
有十几位护士签名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显示:日10时50分至日7时,共84次血压记载,舒张压(分母)在60至90毫米汞柱之间,加上《急诊病历》1次血压记载、《入院记录》3次血压记载、《病程记录》1次血压记载、《出院记录》1次血压记载,以上共计90次血压记载,舒张压(分母)达90毫米汞柱的只有6次,且6次不具备连续性,绝大多数在70至80之间徘徊,无一次达到90以上,平均值为76、26毫米汞柱。
& 精确的统计情况:
舒张压:80毫米汞柱31次,90毫米汞柱6次,85毫米汞柱1次,60毫米汞柱13次,75毫米汞柱8次,70毫米汞柱28次,65毫米汞柱1次,66毫米汞柱1次,78毫米汞柱1次
。平均值:6864除以90等于76、26毫米汞柱。
收缩压:150毫米汞柱6次,180毫米汞柱3次,175毫米汞柱1次,170毫米汞柱2次,160毫米汞柱6次,155毫米汞柱1次,140毫米汞柱4次,135毫米汞柱1次,130毫米汞柱16次,120毫米汞柱18次,125毫米汞柱18次,110毫米汞柱10次,100毫米汞柱1次,115毫米汞柱2次,128毫米汞柱1次。平均值:
11854毫米汞柱除以90等于131、71毫米汞柱。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血压标准是:凡正常成人舒张压应小于或等于90mmHg,收缩压应小于或等于140mmHg。高血压的诊断必须以未服用降压药物情况下2次或2次以上非同日多次血压测定所得的平均值为依据。诊断高血压时,必须多次测量血压,至少有连续两次舒张压的平均值在90mmHg(12.0kPa)或以上才能确诊为高血压。
& &根据血压升高的不同,高血压分为3级:
&1级高血压(轻度)舒张压90~99mmHg;收缩压140~159mmHg。
&2级高血压(中度)舒张压100~109mmHg;收缩压160~179mmHg。
&3级高血压(重度)舒张压≥110mmHg;收缩压≥180mmHg。
&血液中缺乏负离子是导致高血压的重要原因。血液中的正常红细胞、胶体质点等带负电荷,它们之间相互排斥,保持一定的距离,而病变老化的红细胞由于电子被争夺,带正电荷,由于正负相吸、则将红细胞凝聚成团。负离子能有效修复老化的细胞膜电位,促使其变成正常带负电的细胞,负负相斥从而有效降低血液粘稠度,使血沉减慢。同时负离子能加强血液中胶体质点本身负极性趋势,使血浆蛋白的胶体稳定性增加,保持血液的正常健康状态。因此,若血液中的负离子含量不足,就会导致病变老化的红细胞的细胞膜电位不能被修复,从而导致高血压的发生。
&经认真比对以上记录,我父亲的舒张压无一日连续大于或等于90毫米汞柱,连1级高血压(轻度)的临界点都没达到!故可以确定我父亲连1级高血压(轻度)都没有!而且相反,血压偏低(因为舒张压绝大多数在60至80之间徘徊,平均值为76、26毫米汞柱),并且我父亲一直比较瘦。
& (4)、以下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病人降血压时必须遵循的原则(科普知识):
脑出血急性期(1~3天,根据病情可7天内)原则不降血压。但血压>180/100 mmHg
或平均动脉压&130mmHg时,采取降压措施。 &
降压药物应选降压作用肯定、作用缓和、降压平稳、对脑血管影响小的降压药物。乌拉地尔(α受体阻滞剂)25~5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250ml中缓慢滴注(有条件最好用输液泵),使血压维持在理想水平。硝普钠、拉贝洛尔或依那普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也可酌情选用,使血压维持在理想水平。
&3&. 血压控制的理想水平是140~150
mmHg/90~100 mmHg左右为宜。
将以上科普知识与院方记录的90次血压记录相比对可以发现:收缩压从未大于180
mmHg(平均值131、71毫米汞柱),舒张压从未大于90mmHg(平均值76、26毫米汞柱),血压尚偏低,故根本不需要降血压。
既使降血压,也应该使用乌拉地尔(α受体阻滞剂)25~5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250ml中缓慢滴注(有条件最好用输液泵),我认为:陈文平副主任医师企图利用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的副作用造成我父亲头痛和水肿。(又是蕴含着杀机)
(5)所有医生、护士签名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中均写: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应敏感,脑膜刺激征阴性,体温正常,神志清楚,记忆、思维、表达、判断、活动等能力正常,进食、消化、吸收、排泄正常。
而基底节脑出血病人应有的症状为:病灶对侧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偏盲,病理反射阳性,双眼球常向病灶侧凝视,优势大脑半球出血者可有失语、失用等症状,大量出血时可出现意识障碍。
作为从业多年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资深副主任医师,一见以上症状、体征,完全能判断没有基底节脑出血。陈文平副主任医师竟然认为符合基底节脑出血病人的症状、体征,他到底懂不懂?!
& (6)、医院九十次血压记录已经证明:我父亲没有高血压,相反,血压偏低。
自日起,黄光辉吃了几次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共计二版(且二版没吃完),黄光辉说吃过头痛,我见护士现场多次测得血压正常,更加坚定父亲没有高血压,叮嘱父亲别再吃,自此一直没吃过,出院后多次经其他医生测得血压正常。
& 停药后,血压一直没反弹,说明黄光辉没有高血压。
以上记录和事实证明:黄光辉入院、住院、出院一直没有高血压。没有诱发脑出血的诱因,自然没有脑出血。
(7)、日,神经内二科的主治医生梅锦或该科护士(护师)李梅英或该科副主任医师陈文平或该科其他医务人员再次利用穿刺置管术往我父亲的颅脑右侧基底节区输入了全血(刚从我父亲手臂上抽取的),这一针扎偏了,没有扎在右侧基底节区,而扎在毗邻的右侧外囊区,所以出现一个出血点在右侧基底节的豆状核另一个出血点在右侧外囊区的现象。(我备注:指控门诊医生卢志勇和本条指控在证据方面不够充分,除此以外的其他指控全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形成了证据链互相印证!)
至此,陈文平副主任医师受人指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图谋昭然若揭!最起码有隐情。不会是仅仅为了骗几个医药费。
(七)、综上,梅锦医生所开用于治疗我父亲的处方药除醒脑静找不到明显、明确的错误,其他药品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均与临床诊断的不相符,请注意:是其自己所开的处方药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与自己的临床诊断不相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故请求南昌县卫生局将南昌县人民医院制定的治疗脑出血的药品处方与梅锦医生所开用于治疗我父亲的药品处方相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差异性)书面回复我。
内二科李梅英护师、赖翠芝、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李雪鹏(李澎鹏)医师、外三科罗林副主任医师、刘明华医师、文连、钱慧等人居然认同梅锦医生所开用于治疗我父亲的处方药,说明这些人要么业务技术不精,不懂装懂,混饭吃,要么明知故犯,自愿参与故意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第五十七条,呈请南昌县卫生局对南昌县人民医院梅锦医师、陈文平医师、李雪鹏(李澎鹏)医师、罗林医师、刘明华医师、万星华医师、魏运良(委回良)、左谦云医师处以警告、
暂停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之类的处罚。对所有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上签过名履行过处方调剂工作的护士给予收回护士执业证书的处罚,其中包括:李梅英、赖翠芝、文连、钱慧等。
三、二选一,要么两张CT报告单均是伪造的,要么穿刺并注射全血(或血浆凝血酶原酶)人为制造脑水肿:
检查日期为
、影像号为51857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检查日期:、影像号:51857、姓名:黄光辉、年龄:73岁、门诊号427753)中写“于右侧基底节区可见团块状高密度影,CT值68Hu,边界清楚锐利,大小约为3.0x1.5x3.0cm,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中线结构大致居中,脑室系统未见明显受压。诊断: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随诊复查CT。”
《超早期脑出血止血剂应用与血肿变化》一文中写:传统观念认为脑出血是一瞬间过程,由于血液凝固和周围脑组织压迫,出血很快会停止。(我备注:可见就是出血十次,血肿体积也不可能达到“大小约为3.0x1.5x3.0cm”!)
《脑出血血肿吸收系数的临床应用》一文中写:“2、一般认为,血肿的吸收是一个自然过程,脑出血后很快形成脑内血肿,大量的吞噬细胞便进入其中,并释放多种酶,吞噬、溶解、液化血液中的有形成分,使之便于吸收,血肿周围毛细血管不断吸收血肿成分,同时,血肿边缘血红蛋白逐渐破坏,纤维蛋白溶解,更加刺激血肿周边组织产生应激反应,释放更多的吞噬细胞进入血肿内,从而使血肿更进一步吸收。
《脑出血灶周水肿相关因素的临床分析》一文中写:“根据大多数文献的标准取2h以后头颅CT上高密度区周围的低密度区为水肿区域。数小时后由于血肿吸收血肿与水肿的分界线变得模糊之后,取分界点的中点作为二者分界。”
我备注:根据以上两篇学术论文,所谓“脑出血”至少二百多分钟后,血肿与水肿的分界线应该变得模糊,怎么可能“边界清楚锐利”?(我再备注:我父亲因右手指化脓感染、波及整条胳膊非常地疼痛、连续多日睡不着,于日凌晨,我父亲拉完尿回到床边,用右手撑住床沿,因疼痛没撑住,人慢慢跌倒,左手撑住地面时扭伤了筋骨,由于太虚弱,自己竟然爬不起来。整个过程,我父亲的神志都很清醒、清楚。以上情节我反复问过我父亲。注意:没有所谓的突发剧烈头痛,大便、小便拉在身上,躺在床底下这些情节。我父亲居所地距离南昌县人民医院有三十里左右,被贪腐官痞指使人以类似绑架的方式送到南昌县人民医院,根据《南昌县人民医院急诊病历》上的记载,到达该院的时间为10时,CT底片显示送进CT室的时间为日10:07,CT底片拍摄时间为10:21,《入院记录》中写由门诊转入神经内二科的时间为
&10:40.,根据《入院记录》所谓发生脑出血的时间为“早晨7时许”,故从发生脑出血的时间到拍摄CT底片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01分钟左右,如果跌倒时间是深夜,时间间隔应该在9小时左右,就更不可能“边界清楚锐利”!)
《高血压性脑出血发生及发展的超微病理结构变化摘要》中写:
通常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在发病后
20~30min即可形成血肿,出血逐渐停止;出血后6~7h,血肿周围开始出现血清渗出及脑水肿,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继发性改变不断加重,甚至发生恶性循环。因此,血肿造成的不可逆性脑实质损害多在出血后
&《脑出血的病理改变及病理生理过程》一文中写:“(1)、脑出血后6h,出血灶红细胞完整,出血灶周围有血浆蛋白渗出,可见少量环形出血,水肿较轻,血管周围可见少量单核细胞,及中性粒细胞渗出,神经细胞肿胀。(2)、脑出血后12h,血管周围炎性细胞增多,出血灶周围水肿略为明显,可见胶质细胞增生。”“脑出血后血肿周围缺血是引起脑水肿的重要原因之一,血肿周围局部脑血流量下降所累及的范围大于出血区。局部脑血流量在出血1h内呈急剧进行性下降,至4h后恢复正常血流量,48h后再次下降。”“而大剂量(6u)凝血酶则具有神经毒作用,它作用于脑和脊髓中大量的凝血酶结合位点,破坏血脑屏障,引起脑水肿和神经细胞死亡。”
所谓颅内占位性病变,是指颅腔内一定空间被局灶性病变所占据,引起临床局灶性神经症状、体征和颅压增高,这种病变称为颅内占位性病变。
&颅内任何体积较大的占位病变引起颅腔内压力分布不均时都可引起脑疝。病变在幕上者引起小脑幕切迹疝,病变在幕下者引起枕骨大孔疝。
&病人当发生脑疝时,移位的脑组织在小脑幕切迹或枕骨大孔处挤压脑干,脑干受压移位可致其实质内血管受到牵拉,严重时基底动脉进入脑干的中央支可被拉断而致脑干内部出血,出血常为斑片状,有时出血可沿神经纤维走行方向达内囊水平。由于同侧的大脑脚受到挤压而造成病变对侧偏瘫,同侧动眼神经受到挤压可产生动眼神经麻痹症状。移位的钩回、海马回可将大脑后动脉挤压于小脑幕切迹缘上致枕叶皮层缺血坏死。小脑幕切迹裂孔及枕骨大孔被移位的脑组织堵塞,从而使脑脊液循环通路受阻,则进一步加重了颅内压增高,形成恶性循环,使病情迅速恶化。
&《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检查日期:、影像号:52050、姓名:黄光辉、年龄:73岁、住院号:19025
42床)中写:“右侧外囊区仍见大片状高密度影,边缘模糊,邻近见低密度水肿区,右侧侧脑室稍受压,脑中线结构稍向左侧偏移。”
以上第二次CT报告单中“右侧侧脑室稍受压,脑中线结构稍向左侧偏移”的描述说明出现了占位性病变,试想:假如真发生了脑出血,血流量(血肿体积)达“3.0x1.5x3.0cm”、“邻近见低密度水肿区”、出现了占位性病变,即:基底节与外囊区毗邻,均属于颅脑深部,血肿体积加上水肿体积至少大于一个成年人的拳头,位于颅脑中枢、中心区域,而据《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却一直没有出现颅压增高的迹象(脑膜刺激征阴性)和反应(没有出现头痛、呕吐、昏迷,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平稳,双侧瞳孔等大等圆),没有发生脑疝,没有发生偏瘫和死亡,由此创造了一个奇迹和神话?!当然不可能!假如两张CT底片和两张CT报告单没有造假,结论只有一个:门诊医生卢志勇或其他医务人员利用穿刺置管术往我父亲的颅脑右侧基底节的豆状核输入了血浆凝血酶原酶(或全血),且剂量不小,所以CT影像上出现“于右侧基底节区可见团块状高密度影,CT值68Hu,边界清楚锐利,大小约为3.0x1.5x3.0cm,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中线结构大致居中,脑室系统未见明显受压。”的影像。为了迷惑CT诊断医师,穿刺置管遗留的硅胶管(软管)马上拔掉了。第二天,神经内二科的主治医生梅锦或该科护士(护师)李梅英或该科副主任医师陈文平或该科其他医务人员再次利用穿刺置管术往我父亲的颅脑右侧基底节区输入了全血(刚从我父亲手臂上抽取的),这一针扎偏了,没有扎在右侧基底节区,而扎在毗邻的右侧外囊区,所以出现一个出血点在右侧基底节的豆状核另一个出血点在右侧外囊区的现象。
《脑出血后脑水肿形成和血肿吸收影响因素的研究》一文中写:“在血浆中加入凝血酶原酶可导致脑水肿的产生。有人发现在脑组织局部注射可引起腔隙性梗死和胶质增生。凝血酶产生的水肿24—48小时内达到高峰。”
中国脑血管病杂志日第6卷第2期登载的《凝血酶与脑水肿关系的研究进展》一文中写:“脑出血后,神经功能恶化的主要原因是脑水肿、颅内压增高及血肿周边神经细胞和轴突受损。其中脑出血后脑水肿是脑出血患者病情恶化和死亡的主要原因。”“Lee等分别用浓缩的血细胞、血清、血浆、全血,通过立体定向注入鼠的右侧基底核,24h后处死大鼠,测量脑水肿程度及离子含量。全血组出现与脑水肿一致的脑含水量增加与离子的改变,而浓缩的血细胞、血清、血浆并不引起脑水肿,在血浆中加入凝血酶原也可导致脑水肿的发生。”“Xi等和Lee等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凝血酶注入大鼠右侧基底核后24~48h脑水肿达高峰,比脑出血后脑水肿高峰早,而浓缩的红细胞在注入后2d内,不引起明显的水肿,但在注入后3d可引起脑组织含水量增加。由此可见,凝血酶在脑水肿的早期起主导作用,而红细胞(崩解后形成血红蛋白)则在脑水肿的后期起主要作用。”(备注:基底节又称基底核)
《高血压性脑出血发生及发展的超微病理结构变化摘要》中写:高血压脑出血的预后不良,总病死率超过50%。起病后2天内死亡者最多。首次发病的病死率随年龄增高而增高,40—60岁组病死率为40%左右,60—70岁组为50%左右,71岁以上者为80%左右。起病2—3天内的死亡首要原因是高颅压所致的脑疝,其次是脑干受压移位与继发出血;起病5—7天后的死亡多系肺部感染等并发症所致。多数生存的病人,常遗留一些永久性后遗症,如偏瘫、不完全性失语等。
&我父亲2009年73岁,假如真出现了两次那么大的右侧基底节脑出血,且出现了脑水肿、占位性病变甚至脑疝(第二份CT报告单中写出现了右侧侧脑室受压移位、脑中线结构向左侧偏移的现象),四年过去了,至今却活着并至今没有出现偏瘫,造就了一个不可能存在神话和奇迹?!
四、两位CT诊断医师的三种说法(解释)均不成立:
& &(1)、
日8时左右,我到达南昌县人民医院CT影像办公室,胸前挂有诊断医师魏运良的人当众承认自己就是魏运良,针对我出示的检查日期为
、影像号为51857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上的签名“委回良”,魏运良承认是自己所签,魏运良辩解说委是魏的草写,大圈套小圈就是一个运字,他一贯都是这样签名,他对自己签假名的做法倒是理直气壮,这种签名方式难道也符合卫生行政法规的规定?!
&针对我指出该份《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中写“于右侧基底节区可见团块状高密度影,CT值68Hu,边界清楚税利,大小约为3.0x1.5x3.0cm,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中线结构大致居中,脑室系统未见明显受压。诊断: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随诊复查CT。”我问:“所谓跌倒228分钟即三个多小时后,边界仍然清楚税利?“
魏运良同志解释说:“边界清楚锐利,金字旁的锐,打错了一个字。只有一种可能,送进CT之前刚刚又出血,且出血量大并迅速覆盖了前次出血的边缘。”
这种说法显然也不对,因为:假如右侧基底节二次出血,且出血量很大(大小约为3.0x1.5x3.0cm)并迅速覆盖了前次出血的边缘,局灶神经症状应该更加明确、明显,但根据《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及我亲眼所见,我父亲住院期间及出院至今未出现基底节区出血病人应有的任何局灶神经症状,即没有病灶对侧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偏盲,病理反射阳性,双眼球常向病灶侧凝视,优势大脑半球出血者可有失语、失用等症状,大量出血时可出现意识障碍。
我问了几遍:“基底节包括外囊区吗?”诊断医师魏运良再三说:“不要请我告诉你。”(我备注:南昌县人民医院第一次头颅CT报告单中写出血部位在右侧基底节区,第二次头颅CT报告单中写出血部位在右侧外囊区。
脑出血是常见的急性脑血管病,一次出血通常在30min内停止,之后血肿周围组织缺血、缺氧、水肿形成,血肿一般于出血后3~4周吸收。两份CT报告单相差5天,第一次出血部位(右侧基底节区)形成的血肿、水肿不可能在第二次CT影像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由此证明两份CT报告单至少有一份是伪造的!基底节又叫基底核,基底节由尾状核、壳核、苍白球、屏状核、杏仁核组成,其中,尾状核与壳核组成纹状体,壳核与苍白球组成豆状核。基底节区,是影像学名词。包括:基底节及其周围白质、内囊。故可以确定基底节不包括外囊区,基底节区也不包括外囊区,故有关“外囊为基底节的一个组成部分”纯粹是胡说!
我说:“两份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上的四个人名竟然是同一个人的笔迹!”全办公室内的六七个人全部围过来看了一下,但很快散去,无人发表任何评论。
诊断医师魏运良说:“影像号为51857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上没有写你父亲有脑萎缩,是否真的有脑萎缩,需看过对应的底片才知。”
(我备注:《黄光辉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书》洪医会医鉴【号第5页中写:“脑萎缩为老年性的退行改变,在日头颅CT中既已存在与本次出血无关,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头颅CT示右基底节区线状低密度灶为脑出血后遗改变。”
假如该鉴定书意见正确,则南昌县人民医院的第二次头颅CT报告单纯属造假,因为二次头颅CT报告单相差5天,而日头颅CT中不见脑萎缩的影像。其提示的内容互相矛盾,说明至少其中之一是伪造的。)
&我说:“下次我将底片带过来请您看。”诊断医师魏运良说:“别,您还是找领导看吧!”
&影像号52050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上的诊断医师手写签名为:万星华、左谦云,两人均不在办公室,我从墙上抄到两人的手机号码,拨过去,万星华说在外出差,下星期回来;左谦云再三说请我找万星华,他只是打字的,按领导的意思办,我非要找他核实,下星期他会去上班。
(2)、日9时27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县人民医院2楼CT室万星华副主任医师的办公室,万星华副主任医师看过影像号为51857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制作时间为日)和影像号为52050的《南昌县人民医院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制作时间为日)及其底片后说:“血肿被吸收3个多小时后(201分钟)其与水肿区的边界线本就应该清楚锐利。”万星华副主任医师的说法显然不对,上文已作反驳。
(备注:我一走进万星华副主任医师的办公室,就有四女一男跟进,他们不断地添乱,在他们的监视、胁迫下,万星华副主任医师所说的话极有可能出自其授意。)
&万星华副主任医师表示:第一张CT报告单写你父亲右侧基底节脑出血,第二张CT报告单确认你父亲的出血点在右侧外囊区,第一次写在右侧基底节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第二次明确出血点在外囊区,外囊区不是重要、敏感的大脑中枢,所以没有出现基底节区脑出血的局灶神经症状甚至没有出现任何局灶神经症状也就说得过去!
& 根据《常见疾病诊断性检查》和《神经病学 第三节 出血性脑血管病(hemorrhagic
cerebral vascular
diseases)》二文,基底节区脑出血的局灶神经症状为:病灶对侧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偏盲,病理反射阳性,双眼球常向病灶侧凝视,优势大脑半球出血者可有失语、失用等症状,大量出血时可出现意识障碍。
我说:“您在第一份CT报告单中写血肿‘大小约为3.0x1.5x3.0cm,周围可见脑组织低密度水肿’,血肿体积有一个成年人的拳头大小,”万星华副主任医师插话说:“3.0x1.5x3.0cm没有一个拳头大。”我继续说:“加上周围的水肿区,基本占据了人脑的一半,基底节紧邻外囊区并都在脑深部中心区域,脑水肿对脑组织的危害是毁灭性的,3.0x1.5x3.0cm的体积早已超出了外囊区的范畴,为什么没有出现任何脑出血的局灶神经症状,原因只有一个:贵院门诊医生卢志勇或其他医务人员将血浆凝血酶原酶(或全血)注入我父亲的右脑基底节,从而导致脑水肿和腔隙性梗死(脑腔梗)的现象发生,刚注射进去了药液,而且剂量不小,故边界清楚锐利。”
(我备注:《脑出血后脑水肿形成和血肿吸收影响因素的研究》一文中写:“在血浆中加入凝血酶原酶可导致脑水肿的产生。有人发现在脑组织局部注射可引起腔隙性梗死和胶质增生。凝血酶产生的水肿24—48小时内达到高峰。”
&《神经病学 第三节 出血性脑血管病(hemorrhagic cerebral vascular
diseases)》一文中写
&:“如血肿较大而又发生大脑半球深部,可使整个半球严重肿胀,对侧半球严重受挤,整个小脑幕上的脑血流量明显下降,此种继发性脑缺血又加重了脑水肿。脑室系统亦同时受挤、变形及向对侧移位,又加上部分血肿破入脑室系统,使已经移位变小的脑室内灌入了血液并形成血凝块,乃造成脑室系统的脑脊液循环严重梗阻,这些继发的梗阻性单、双侧脑积水或积血,又加重了脑水肿的过程。血肿亦可以向附近皮质表面、外侧裂或小脑给裂处穿破,于是血液进入蛛网膜下深造成脑沟、脑池及上矢状窦蛛网膜颗粒阻塞,构成了继发性脑脊液回吸障碍,间接地又增加了脑水肿,减少了脑血循环量,严重的幕上脑出血多伴发患侧半球的大脑镰下扣带回疝以及钩回疝(小脑幕切迹疝),它们又继发造成了脑干扭曲、水肿及出血等。”)
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说:“您的意思是医院医务人员中有多人与贪腐官痞勾结、串通参与谋杀?”我说:“对,我正是此意!上周CT诊断医师魏运良说‘边界清楚锐利’是因为在非常临近CT拍摄时基底节出现了第二次出血,并出血量很大,迅速覆盖了原血肿的边缘。但问题是:基底节四小时内两次大出血,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基底节区脑出血的局灶神经症状?按理这种局灶神经症状应该更加明显、明确才对!不过,魏运良医师虽然没有明说但其话中确认通常情况下三、四小时内脑血肿与脑水肿之间的边界线因大量的吞噬细胞进入吞噬,多种酶进行溶解、液化血液中的有形成分,血肿周围毛细血管不断吸收血肿成分,同时,血肿边缘血红蛋白逐渐破坏,纤维蛋白溶解,而应变得模糊。”
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说:“你是来挑刺的,我不敢再跟您谈了,否则,他一种说法,我一种说法,您无法判断孰是孰非。CT室必须统一口径由一个代表性人物与您交换意见。”
& 我说:“恰恰相反,我会综合、比对并参考、调研有关病理资料、学术界的论文等。”
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说:“涉及CT室的提问,我们一定会书面答复您,涉及其他科室的问题,请您去向医防科反映,由院方统筹安排所涉科室或该科室的某人与您交换意见。”
& 我问:“两张CT底片是否反映、表现出有脑萎缩?有没有脑沟、脑裂变宽并加深?”
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说:“我们的所见、意见、判断已经写在两张对应的CT报告单上。”
我说:“两张CT报告单上均没有提及脑萎缩。”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不再作答。我判断副主任CT诊断医师万星华的意思应该是:我刚才看过两张CT底片,没有脑萎缩,有我们早就写上去了。
但是由南昌市医学会组织的七个假冒医学专家到场参与鉴定会并没有任何人签名的《黄光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写:
“专家组依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及阅片,脑出血诊断成立,出血部位为基底节区(豆状核、外囊),外囊为基底节的一个组成部分。脑萎缩为老年性的退行改变,在日头颅CT中既已存在与本次出血无关,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头颅CT示右基底节区线状低密度灶为脑出血后遗改变。”
请问:在日头颅CT中为何不存在脑萎缩的现象?难道过了五天脑萎缩的现象就消失了?由此证明日头颅CT与日头颅CT不是同一人的头颅CT,早就被人掉包了或伪造了!
&请注意:《黄光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出血部位为基底节区(豆状核、外囊)”,即出血点有两个:1、基底节的豆状核;2、外囊。这种说法与万星华医师的说法又有差距。
综上,万星华医师有关脑出血三、四小时内血肿与水肿的边界本就应该清楚锐利与外囊区不是重要、敏感的大脑中枢所以没有出现脑出血的局灶神经症状所以没有出现偏瘫和死亡的结果的说法均不成立。
从万星华医师办公室出来,我乘电梯到达11楼,经在保安处登记后进入,我在该层厕所拉尿,见一人也进来拉尿,我问:“您是李赣同志吗?”他说:“对,您找我。”我说:“对,我正找您。”随即,我跟随他走进其办公室,墙上贴有《办公室主任职责》的内容,我把昨晚刚补充、修改并打印、装订好的《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44页)交给他,该信的两个副标题分别是:《南昌贪腐官痞串通医生故意杀人纪实》、《南昌县人民医院沦为贪腐官痞借刀杀人的载体》,办公室主任李赣匆匆看过首页十几秒后说:“这么长,我一下子也看不完,我现在要赶到局里去。”办公室主任李赣将《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44页)放在其办公桌上,我见势赶紧将一份装订的证据(28份)递给他,办公室主任李赣将证据也放在桌上,办公室主任李赣带领我走出办公室,用钥匙将办公室的门锁好,带领我下楼,办公室主任李赣至少二次打断我的表述,说:“事情我们(指院领导层)都清楚,您提出明天答复您,来不及,没那么快,下星期一休息,后天,即本星期五上午9时左右您再来我办公室,我负责对您来信的办理工作。”
特别说明:《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中论述了四十一条,并在信中明确写明每一条的答复责任人,要求责任人给予我亲笔书写的有其亲笔签名的答辩书。我认为这样的要求很合理,能够迅速明辨是非,恭请全世界人民及中共各级组织部门监督南昌县人民医院执行。(备注:我认为,除了管着乌纱帽的中共各级组织部门,南昌县人民医院一贯根本不买纪检监察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的帐,自称地方政府的医院,目中无人,
天马行空,谎话连篇。)
日9时30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县人民医院11楼并敲1102室李赣办公室主任的门,1101的李荣金院长站在其门口说:“李主任出去了一下,你稍等,他马上就会回来。”我上了一趟厕所,办公室主任李赣还没回来,我从包中掏出一份,《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44页)和一份装订的证据(28份)拿在手中走进李荣金院长的办公室,李荣金院长一见我踏进其办公室,就用力将我推出办公室门外,边推边说:“领教过你的厉害,官太小了,请你找李主任(指院办公室主任李赣)。”大概几分钟后,办公室主任李赣开门走进办公室,我紧跟进入,办公室主任李赣打电话将一人叫进办公室并交代:“找陈文平,以内二科为主。”说话间,将放在桌上的《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44页)和一份装订的证据(28份)交给该人、请我跟随此人去办理并送我们到达10楼才离开,此人带领我走进1020室,自称是医调科的科员,姓胡,经询问不肯相告名字,我听别人喊他“胡运昌(音)”。
胡运昌打电话将内二科陈文平副主任医师叫进办公室,胡运昌将《致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一封公开批评信》(44页)和一份装订的证据(28份)拿给陈文平副主任医师,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显得很浮躁,语气和脸色都很不友好地说:“我很忙,我还有事,你赶紧说。”我说:“别急躁,请您针对我信中指名道姓由您回答的问题亲笔书写亲笔签名逐一作出书面答复。”
陈文平副主任医师:“你来说,我来记录,而且我只会口头答复你,不会书面答复你。”我昨晚没睡好,由坐了一、二个小时的车,头有些晕,受他的语气、态度和表态的影响和感染,有一种挫败感让我很纠结,情绪一下沮丧到了极点,我说:“我在信中作了详细地叙述,您可以慢慢看,也可以带回家慢慢看,想好了再书面答复我,您让我口头说,说起来会很乱,没有条理,没有力度,没有说服力。我这里还有一份该信的补充内容。”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接过说:“我倒要看看。”但他看了最多十行,摆出一种握笔正准备记录的姿态说:“我没心情看下去,想说赶紧说,我来记录,不想说我就走了。”我没料到他会如此嚣张,一时愣住了,陈文平副主任医师站起来就往外走,我气急败坏地说:“你故意杀人,你拒绝书面答复我就请医院停你的职!”陈文平副主任医师高声吼叫:“谁杀人了?谁故意杀人了?你性格偏执!”连续吼叫了几遍,甩手而去。
胡运昌拿过陈文平副主任医师留下的材料说:“你的来信的副标题是《南昌贪腐官痞串通医生故意杀人纪实(之二)》、《南昌县人民医院沦为贪腐官痞借刀杀人的载体》,这种来信我们拒绝回复你,请你向法院自诉。”我冷眼看着他,情绪坏透了,我说:“办公室主任李赣前天已经受理了并说负责我的来信的办理。”胡运昌说:“你写一封信给国家,国家必须给您答复吗?”如此不作边际的话我彻底无语,这种境况是我万万没有预料到的,我的心情坏极了,思想乱极了。胡运昌说:“要不,还是你来说,我来记录。”我心想:你这不是设定了套路让我来钻吗?但我还是试着说了几条,他又不断地抢白、打断我,这个不要说,那个不要说,等他记了几条,双方都不耐烦了,他停下了笔,我说:“这样说几天也说不完,而且你也不是学医的,跟你说起来很费事,你又这里不需要说,那里不需要解释,你零零碎碎地记几条根本不管用。我对你的接待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请你们的领导来跟我谈。你是医调科的科长吗?”
胡运昌说:“不是,我是科员,科长姓黄,做手术去了。”我说:“医调科长也做手术?他本职工作不干了?”胡运昌说:“我们院长都做手术。”请一个科员来跟我谈,态度极其粗暴、蛮狠,我感觉受到了愚弄和作贱,我掏出手机拨通了办公室主任李赣前天报给我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期间,胡运昌也出去了一下,但马上回来了。我说:“我刚才给办公室主任李赣的办公室电话拨打了一个电话,但没人接听。”胡运昌说:“李主任对你的来信很重视,马上召集我和医务科饶科长进行了研究,医政这一块属于医务科管,我给饶科长打一个电话。”胡运昌打电话问饶科长是否在办公室,得到肯定回答后,他带领我走进1003室并介绍说:“医务科科长,姓饶。”我凑近看见她胸牌上写:“饶美红,妇产科”,饶美红科长说:“我代表医生负责口头答复你。”我说:“您代表不了人家医生,人家自己对事情才最清楚,才最有发言权,人家到时候会不服的。你是学医的吗?”饶美红科长说:“是。我们李院长说只能给你口头答复,绝不能给你任何书面答复。”我情绪低落,幽怨地说:“我会请求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给予主管副县长、贵院院长恰当地处分。”饶美红科长说:“你何必弄这么大呢?”我说:“我们双方势力不对称,你们是罗汉,我是鼻涕泡,不往大里弄你们会理我吗?这需要一个磨合、博弈的过程。”饶美红科长说:“我们会开会集体讨论。”我试着问了信中的第一、第二个问题,她倒是如实作了回答,但我的兴致不高,因为此时已临近12时,胡运昌浪费了我太多的时间,而且这种安排显然是精心布置的。饶美红科长没跟办公室的其他同事打招呼便走出了办公室,我感到憋屈和无趣,而且我也憋着一泡尿需要解决,于是紧跟饶美红科长乘电梯下楼并握手告别。
五、输入会导致自发性出血的肝素钠注射液企图引发脑出血:
关于凶险无比的肝素钠注射液无医嘱的问题,南昌县人民医院内二科的书面答复是:“因该药是用于留置针封管所用,主要为了避免血块堵塞针管而用该药,并不是一整瓶肝素钠注射液都输入患者体内,而是用该药稀释至250毫升生理盐水中再从中抽取5毫升封管用的。肝素钠并不是医嘱用药量,而是留置针的操作时均会用此药来封管用。”
1)、既然只用其中的五十分之一,那为何18日的费用日清单显示使用了2支肝素钠?经核对,日的费用日清单只有250毫升的生理盐水1瓶,而不是2瓶,故这种狡辩又出现了漏洞。21日的费用日清单显示也使用了2支肝素钠!
(2)、肝素钠注射液是会导致自发性出血的药,日使用了留置针1支,但当天却没有使用肝素钠注射液的费用记录,直到日才有肝素钠注射液2支费用记录,由此再次证明6支肝素钠注射液绝不是“用于留置针封管所用”!
(3)、我向弟弟黄保平求证了以下事实(由于三代以内的亲人均遭到了胁迫,我弟弟是否被迫误导我,有待考证):
a、父亲入院当天,护士说为避免麻烦,在手上留留置针,第二天早上黄保平发现父亲手肿了并床单上一大摊血,黄保平就叫医务人员把留置针拔了,自此到出院,再没用过留置针。
& b、每天输液两次,上午9时左右到12时左右,下午14时左右到断黑左右。
我弟弟的话与费用日清单和费用总清单相吻合,日有1支留置针的费用,但不是入院当天,而是第二天。
&c、我父亲人瘦,用橡皮管一绑,血管凸现,根本不需要使用留置针头,打吊针从左手换到右手,后又从右手换到左手,同一手而且在上下不同地方吊针,好多次护士打吊针我就坐在旁边,傍晚输完液,护士拔出吊针后手上没有任何针管类东西!故院方根本没有理由使用留置针和肝素钠注射液!
d、当时我通过博客、网上信访、电子邮件向全世界投诉,一再质疑我父亲有脑出血和高血压,陈文平副主任医师、李梅英护师惊恐万状,干脆将肝素钠注射液通过硅胶管或软管输入我父亲黄光辉的颅脑内,企图人为制造脑出血,而且18日输入了2支,19日输入了1支!
20日输入了1支!21日和22日小计输入了2支,共输入了6支,直到我的投诉信经省长信箱送达该院。
&假如我父亲有脑出血,再输入会导致自发性出血的肝素钠注射液,岂不更是故意杀人!!
六、周密策划的谋杀案的幕后元凶是谁?:
日上午,我接到弟媳妇拿同村人黄国平的手机打来的电话:父亲黄光辉摔倒了,准备送医院治疗。
我的第一判断是有人陷害,自己十几天前刚从乡下回来,父亲的身体好得很,自己的亲人进了医院很容易遭到谋害,有病没病有什么病由医院说了算,没病也能让你人财两空。
我家房屋被征收(拆迁)的补偿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黄剑平(我)举报的“一地三卖案”和“三千万元行贿及其窝案”、《南昌市四企业改制安置费43307万元被人贪污》让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江西天龙数码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现已并入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南昌市市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胆战心惊。以上九单位千方百计挑起了我与省一建的尖锐矛盾,经过摩擦、过招、攻击三个阶段地演绎,双方亦势如水火。黄剑平(我)举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拆迁土地面积相差约10亩案、拖欠社保案、诽谤案让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寝食难安。我举报的以上案件,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悬挂,锋芒四射,令以上十个单位惊恐万状,经过密谋和串联,他们对我和我的三代以内的亲人进行了一系列地疯狂报复。但这些情况我不便在电话里跟我弟媳妇说明,我怕把她吓着,三言两语说不清,她也不一定会相信。我只好说:“医院很黑的,不能送医院,等我下班回去后再作定夺。”我弟媳妇显然是对旁人说:“他说医院很黑,不能送医院,等他回家后再做决定。”有人抢过手机抢着说:“我是(黄)勇标,必需送医院!”此人是团结自然村村长(相当于村小组组长),跟我弟弟打过架,两家关系很僵,他的“热心”和“好心”让我预感到事情更不妙,我怒斥:“我父亲的事我作主,谁送医院我跟谁急!!!”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事后,我更加坚定地认为:黄勇标在我父亲“被脑出血”的事件中至少扮演了“推手”的角色!他应该是阴谋的积极执行人!
& 医务人员和其背后的指使者(利诱者或胁迫者)最理想的预期结果应该是:
1、重创我姐弟四人的经济,严重负债,即因病致贫,迫使我姐弟四人向国家医疗救助体制求助、申请低保并由此牢牢控制、胁迫我姐弟四人;
&2、伤害我父亲颅脑实质某些特定功能区,导致我父亲疯癫或某些肢体瘫痪,从而诬陷我家有精神病史,再诬陷我有精神病没有报案资格就易如反掌了。
& 3、这原本是一个天衣无缝的谋害计划。
& 据我了解,我父亲送南昌县人民医院治疗之前,剑霞村赤脚医生金苟德做过短暂诊治。
七、我父亲跌倒时的真实情况和原因:
我哥黄爱平被人支配到很远的地方(据说是新加坡)打工去了,我弟弟黄保平被人支配到比较远的地方打工去了,我在南昌上班,我姐生活的地方距我父亲的住所有六十里左右。我父亲因拔油菜地里的草勒伤了右手中指,同村黄国平蹬三轮车不辞辛苦、舍近求远地多次送我父亲到邻县温圳铁路边治疗皮肤病的土郎中张某(涉嫌非法行医)处治疗,传说张某原是红军军医,诊所墙上挂有照片。据我父亲说张某年岁很高,头发、胡须都白了,其孙女负责打针,张某负责看病。张某用薄膜包红泥裹住我父亲的右手中指,薄膜外又缠了多层胶带。我估计薄膜不透气,致使手指红肿、发炎、温脓,七十多岁的父亲一向身体健康硬郎,但这一回疼得他老人家夜夜难眠,夜里长时间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人迅速地消瘦。(黄国平的一只手有残疾,他蹬三轮车不辞辛苦、舍近求远地多次送我父亲到二十里远的地方去治疗,并结合他当我面谎称日早上我父亲跌倒后送医院前大便、小便拉在身上,我判断:黄国平在家中设赌场,村委会治保主任以此胁迫他将我父亲引入彀中。)
日早上,我父亲拉完尿回到床边,用右手撑住床沿,因疼痛没撑住,人慢慢跌倒,左手撑住地面时扭伤了筋骨,由于太虚弱,自己竟然爬不起来。整个过程,我父亲的神志都很清醒、清楚。(注意:没有所谓的突发剧烈头痛,大便、小便拉在身上,躺在床底下这些情节。)
&以上情节我反复问过我父亲。整个住院期间的18天,只要我在场,我就要让我父亲全身活动给我看,每次全身均活动正常(注意:从未出现左半身肢体活动障碍,只是左手因扭伤了筋骨显得有些呆板、不够灵活自如。),从未出现过意识模糊,从未出现过高烧或低烧,从未出现过眼位或瞳孔变化,饮食、消化、排泄均正常。护士说脑出血病人的脑袋不能离开枕头,害得我父亲整天躺床,我姐受乡政府有关人员的胁迫严格监视(此判断基于我姐当时的只言片语和以后大量的事实)不准我父亲起床。大概入院二、三天之后,我父亲悄悄跟我说想出院回家,我当时有所顾虑未下决心。
&送我父亲去南昌县人民医院的人有黄国平、黄甘友(外号“疝头”、黄毛头的儿子)、我弟媳妇。据了解,黄甘友扛起我父亲就往车上塞。我弟媳妇说:“我挂号交钱去了。”故在门诊医生卢志勇和梅锦医生面前编造我父亲“于今晨7时许无明显诱因突发头痛,以左侧颞顶部为主,为持续性胀痛,无恶心呕吐,感左侧肢体乏力,不能行走,左手不能持物,摔倒于地,即被旁人扶至休息后症状未有好转,且伴有口齿不清,但能听懂谈话”(摘自《入院记录》)之类的谎言的人肯定是黄国平和黄甘友!
八、护士集体拒绝执行医嘱,谁在背后指使?:
日,经管医生梅锦书写过会诊申请单,但会诊意见一栏空白未书写任何文字,《临时医嘱记录单》显示:日9时,梅锦书写了:“请外三科会诊”,但护士签名一栏空白无人签名并执行;日梅锦书写了:“头颅CT”,
但护士签名一栏空白无人签名并执行;日9时,李澎鹏医生手写:“请外三科会诊”、“清创”,护士签名一栏空白无人签名并执行,还有几处护士签名一栏空白无人签名并执行。每到关键要紧处就没有护士去执行,而非关键处却均有人签名并执行!内二科没有正职主任,于是轮到陈文平副主任当老大,我判断是陈文平副主任指令护士们别去执行医嘱,护士们谁敢忤逆他的指令?!
由于我通过省长手机信箱、公开发表帖文和博文表示我父亲没有高血压和脑出血,多种药物的用量和适应症均存在错误,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初出校门的梅锦医术不精,院方只得决定撤换主治医生,陈文平副主任指令李雪鹏医生接手,李雪鹏医生心里一万个不愿接这个烫手山芋,于是签假名李澎鹏,并于22日9时接手后1小时手写临时医嘱:“转外三科”,照样无护士执行,直到下午16时龙丽娜护士才执行并签字。
李雪鹏医生之所以在《病程记录》、《临时医嘱记录单》上签假名李澎鹏,是因为根据我父亲的病历材料并结合我父亲的体征、症状,李雪鹏医生认定我父亲没有高血压没有脑出血,只是右中指化脓感染,于是,李雪鹏医生于接手后1小时手写临时医嘱:“转外三科”,陈文平副主任不同意李雪鹏医生的决定,主管副院长万云支持李雪鹏医生的诊断和决定,故直到下午16时龙丽娜护士才执行并签字。
九、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梅锦医生10时50分手写了“5%葡萄糖500ml、胰岛素 6u、氨甲环酸
2支、10%氯化钾
10ml”为一组的长期医嘱,日9时,梅锦医生和护士长赖翠芝分别签名停止执行该长期医嘱,长期医嘱突然停止执行,其中必有重大变故,我判断真实原因是:经我通过网上和政府信箱的责问,院方自觉该处方不具备正当性,责令梅锦医生停止执行。
&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梅锦医生10时50分手写了“0.9%氯化钠
100ml、头孢替错钠 1.5x2”
为一组的长期医嘱,日9时,梅锦医生和护士李梅英分别签名停止执行该长期医嘱,长期医嘱突然停止执行,其中必有重大变故,到底原因何在?!
&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罗林医生17时手写了“0.9%氯化钠250ml、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1.2x2”为一组的长期医嘱,日,刘明华医生和护士文连分别签名停止执行该长期医嘱,长期医嘱突然停止执行,其中必有重大变故,据外三科的多位医生讲,真实的原因是:经过17天的治疗,花费三千多元,用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克林霉素等几种药,我父亲的右中指化脓感染居然没有丝毫好转,医生们便征求我弟的意见并得到不反对意见后终止了该长期医嘱,另上了一种所谓的好药。
&根据《长期医嘱记录单》,日罗林医生17时手写了“5%葡萄糖
500ml、胰岛素8u、10%氯化钾 10ml”
为一组的长期医嘱,该组药日9时梅锦医生和护士长赖翠芝分别签名停止执行,为何重又启用?!我判断真实原因是:外三科副主任医师罗林得到上峰指令:以该组药继续故意伤害我父亲,事成之后,给他扶正。
&十、第一天的费用日清单上的费用是第一天和第二天的费用之和的问题 :
&“因为为了第二天患者能及时用药,所以在第一天就会提前将次日的用药量输入第一天的费用日清单内,但住院期间的用药总量仍是按医嘱进行的。”
为了第二天患者能及时用药,提前将长期医嘱登录电脑,临时医嘱第二天及时登录电脑,并都注明是某某病人某某日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即可。
“第一天就会提前将次日的用药量输入第一天的费用日清单内”,如此拙劣的谎言简直有辱人民的智商。第二天的临时医嘱如何能提前得知?!
照其说法,第一天的费用日清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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